《骷髅之王》 第1页 《骷髅之王》作者:leonie 【完结+番外】 文案 艾斯穿到剑与魔法的世界,得到骷髅之王的遗迹。 他是子爵不得宠的长子,也是帝国传说中的亡灵法师,亡界的君王。 正当艾斯优哉游哉建立双子城,计划把商会开遍两大帝国,他心悦的竹马手持利剑出现在他面前,“原来你就是预言中的人。你还记得格林家族因你造成的损失吗?” “记得。可是我至今还没有攒够赔偿的金币。”艾斯沉默许久,诚恳道:“要不……小公爵,你还缺夫人吗?不要聘礼的那种。” 本文苏爽!本文苏爽!本文苏爽!重要的事说三遍! CP艾斯X诺欧 内容标签: 强强 穿越时空 升级流 西幻 搜索关键字:主角:艾斯 ┃ 配角:诺欧 ┃ 其它: 一句话简介:穿越成反派大BOSS怎么破! 编辑推荐: 艾斯穿越到《剑与魔法》小说里,他凭借先知的金手指,找到骷髅之王留下的遗迹。他行走于现世和亡界之间,无尽的幽灵追随于他身后,他是传说中的亡灵法师,他是黑夜的君王。 随着男主不断的成长,质朴的庄园生活,精致的宫廷宴会,像一幅幅画卷呈现在读者面前。作者很好的勾画了一个西方幻想的世界,也用细腻的笔触描写了男主与竹马之间的感情,是篇值得阅读的好文。 第1章 巴特索登是一个平静的村庄。几百年来,这里的生活周而复始,人们也知足常乐,些微的泪水很快会被忘去,欢笑则流淌在乡野间。 不过今天是一个不同寻常的日子,巴特索登最大的庄园,诺依曼子爵的庄园死气沉沉的,所有的仆人都放轻了脚步,像猫一样,不敢多发出一点声音,就怕惹恼了管家,甚至是庄园主人的怒火。 是的,诺依曼子爵的庄园发生大事了。 诺依曼子爵夫人快不行了。 卡洛琳·诺依曼这个曾经闻名帝都的美人,在病床上苟延残喘三天后,终于快要不行了。没有人知道它什么时候到来,可能是下一分钟,又或者下一秒钟。 吟唱安魂曲的光明法师已经在庄园里等待了,亡界即将召唤诺依曼子爵夫人。 “哦,可怜的夫人。”花园里扫地的女仆为美丽的诺依曼子爵夫人伤心,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她的丈夫还不知道在哪个行省打猎,又或者看比武呢,根本不知道他曾经为之癫狂的女人快要死了;又或者诺依曼子爵知道,他只是不想回来罢了。 而美丽的夫人只能孤零零的一个人。 庄园里,只有管家和他们这些仆人,哦,还有那些光明法师。往常,诺依曼子爵夫人的美貌,是那些号称清心寡欲的光明法师也惊叹不已的。他们可要好好吟唱安魂术,让子爵夫人的灵魂在亡界也不受侵害。 唉。 多愁善感的女仆想到诺依曼子爵夫人枯槁的面容,枯黄的头发,伤心不已。诺依曼子爵夫人走了,这庄园里一下子就要失色三分了吧。 忧心的女仆还没有感叹完,就看到管家带着一个不足十岁的小少年往三楼主卧走去。 小少年额前黑色的碎发微微遮住了眼睛,那双宛若绿宝石的双眸是沉静的、忧郁的,但这双绿眸不若平时的光彩,此时色泽有些黯淡。他的脖子上系着一个白色的小领结,袖口和衣服的下摆都有繁复的花边,裤脚则整齐地塞到长靴里。小少年挺直的背脊,沉稳的步伐,一看就不是村子里的野孩子,他是这个庄园的小主人,也是诺依曼子爵和夫人的独子。 哦,诺依曼子爵夫人不会一个人,她还有小少爷呢,女仆觉得心里稍稍安慰了点。 此时,诺依曼子爵夫人的儿子,也是这个庄园,甚至这片封地未来的主人——艾斯·诺依曼,他按照管家的指示,快步走向三楼的主卧,“小少爷,子爵夫人快不行了。她想见您最后一面。” 艾斯走到主卧门口的时候,迟疑了一下。 管家帮他打开门,“小少爷。” 艾斯面前是一个空旷的房子,房间的地上铺着长长的、柔软的地毯,只在墙壁边上有精美的铜镜,还有奢华的沙发,其余地方都没有摆上饰品,只有中间有一个华丽的帷幔,下面是一个低陷的、云朵般的大床,羽绒的被子太过蓬松,甚至都看不出里面躺了一个人。 艾斯:“其他人呢,那些光明法师呢?” “法师大人们在隔壁。”管家看小少爷走进房间,默默关上门,“子爵夫人说,她有话想单独跟您说。” 艾斯走到床边,躺在床上的女人鼻梁高挺,眼窝深邃,皮肤白得似乎透明,她原本应该亮丽的金发失去了一直以来的光泽。她的呼吸声极轻,哪怕这个房间里安静得一根针掉在地上都能听见,艾斯都不太听得清她的呼吸。那些人说得没错,她随时可能往生。 诺依曼子爵夫人的眼睫毛像蝴蝶一样扇动了起来,她像是感觉到艾斯的到来,她眼睛半开,气若游丝,“我的孩子,你来啦,坐到我身边来。” 艾斯沉默地往前走了两步, 坐到床上,轻握住子爵夫人的手。 诺依曼子爵夫人:“不要怕,亡界是我们每个人的归宿……” 艾斯摇摇头,他像是太过难受,一句话也说不出。 诺依曼子爵夫人嘴唇依旧一张一合,但艾斯完全听不清她说什么,只得微微俯下身去,耳朵贴着她的嘴唇。 第2页 诺依曼子爵夫人:“有一件事情,我必须告诉你。” 艾斯没有说话,他只是微不可见地点了点头,示意子爵夫人他听到了。 诺依曼子爵夫人:“不要去骑士团。” 艾斯只以为诺依曼子爵夫人神志不清了,他解释道:“每一个贵族成年前都必须去骑士团历练。” “本·冯·诺依曼不是你的父亲。”诺依曼子爵夫人握住艾斯的手突然变得很紧,没有人能想得出,一个将死的人,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力气。 艾斯的瞳孔微微张大,他震惊地听诺依曼子爵夫人在临死前揭开她隐藏了十年的秘密,“不要成为四级骑士,你四级时觉醒的斗气,一定会是天赋斗气。” 天赋斗气不能修炼,是只能凭借血脉传承的斗气。 艾斯与诺依曼子爵夫人都有一双极其好看的绿眸,形状迷人,瞳色深邃,平时只是专注地盯着一个人,大多数人就会神魂颠倒。可此时,一双眼眸是震惊的,另一双则渐渐变得浑浊。 艾斯看着诺依曼子爵夫人,一字一顿问道:“我的亲生父亲是谁?” 诺依曼子爵夫人瞳孔的光渐渐涣散,“他的斗气很好看。” 艾斯没有发现诺依曼子爵夫人的异样,他还沉浸在刚刚知道真相、不知所措的心情里,“他叫什么名字?” 诺依曼子爵夫人缓慢地松开幼子的手,想去触碰他的脸庞,“我不记得了,人们很少叫他的名字。” 升到半空中的手猝然掉落。 艾斯呆呆地坐在床沿,主卧的大门被“嘭”的一声打开,平素冷静的管家的声音也有一丝颤抖,“法师大人说,亡界的门打开了,子爵夫人去了。” 艾斯缓缓滑下床,坐在地上,看着这个原本风华绝代的女子像这世间所有人一样,归于亡界。 光明法师低低地吟唱安魂术,尽他们的力量加固子爵夫人的灵魂,让她在亡界,在平庸的灵魂中,也光彩夺目。 主卧外,所有的仆人也都低着头,对伟大的光明法师表示崇敬。没有人注意到,光明法师的吟唱结束后,一直跌坐在地上的小少爷,静静地离开了主卧。 这是这个春天的第一场雨。 艾斯走出庄园,走到大雨中,这个贵族少年现在很混乱,不仅因为母亲突然死亡,父亲另有其人,还因为他对这个世界的认知,这个类似欧洲中世纪的社会,这个魔法的世界。 艾斯·诺依曼,不,他原名不叫这个,不,这都不重要了。 艾斯原本只是地球华国的一名普通大一学生,他在开学第一天参观校园的时候,在图书馆找到了一本《剑与魔法》的幻想小说。 恢弘的世界背景,错综复杂的家族势力,贵族以天下为棋盘,以无数人的生命为筹码博弈;魔法师学究天人,古老的法术可眨眼间使战场变为尸山血海,也可瞬间移山倒海;骑士手持利剑和长枪,用鲜血和忠诚谱写战歌,用斗气主持世间的正义。 艾斯完全被迷住了。他就站在图书馆翻看这本小说,直到华灯初上,图书馆将要闭馆,他才恋恋不舍地直接翻到《剑与魔法》的最后一页,想要先看个大结局。 然后…… 然后他眼前一黑。 等他再醒来,就是在古老的庄园中,身边秀美的女仆给他穿上柔软的内衣,他原本修长的身体也变成了一个软萌的包子。 所有人都称呼他为少爷,他是艾斯·诺依曼。 他的父亲是这片封地的主人,诺依曼子爵;他的母亲原本是一个男爵的幼女,因为美貌嫁给了诺依曼子爵,也就是诺依曼子爵夫人。 还没有等艾斯从穿越的打击中恢复过来,又有一个新的噩耗传来,他的母亲——去参加宴会三天的诺依曼子爵夫人,在宴会上感染了风寒,病情日益严重,等她回到庄园的时候,已经病得不能自己下马车了。 艾斯对这个丢下幼子不顾,频繁参加宴会的子爵夫人完全没有好感,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希望她死去。更何况,诺依曼子爵夫人在去世前,还给他留了这么大一个雷。 每个贵族少年12岁时,都会被要求参加骑士团。 这是为了避免帝国的贵族变成一群只知道吃喝玩乐的纨绔子弟,大多数贵族在骑士团历练后会返回封地,继承爵位或者谋求一个小官职;特别优秀者,会得到大贵族甚至陛下的赏识,有机会进入皇家骑士团,直接负责陛下的安全;特别愚蠢、残忍或者贪婪的,则有可能被剥夺继承爵位的资格,陛下会把他的爵位赐给被剥夺者的弟弟或者堂弟。 可是现在…… 他的母亲,那位风流的夫人告诉他,他其实不是他那个便宜老爹的种,他的父亲另有其人。 诺依曼子爵知道自己夫人给他戴了绿帽子,娇生惯养长大的小儿子其实是帮别人养的。他会不会看在子爵夫人美艳动人,小儿子养了快十年的份上,直接让他继承爵位和遗产,还有这片封地? 艾斯长叹一口气,这根本不可能。他以前还可惜诺依曼家的小少爷无故夭折,现在只恨自己不能这么去死一死。 诺依曼子爵夫人真的给他留了一个烂摊子。 雨势渐大,艾斯完全没有回庄园避雨的意思。他既不喜欢庄园的氛围,也不想庄园的仆人用怜悯的目光看他。 这样的情形,他上辈子已经经历过一次了。 第3页 “小少爷。小少爷。” 可惜总有人不让他清静。 家族的仆人从庄园里飞奔而来,“子爵大人来信了,他知道子爵夫人不好了,正连夜赶回来,想要见子爵夫人最后一面。最晚明天下午到。” 艾斯:“他不知道母亲死了?” 仆人:“子爵大人身边没有魔法师,不可能那么快收到消息。小少爷,雨太大了,您进庄园避避雨吧。” 艾斯木木地想—— 他那个便宜老爹终于要回来了。他大概离死也不远了。 第2章 诺依曼子爵回来的前一天晚上,艾斯一直没有睡安稳,他甚至是睁着眼睛到天亮的,这一周发生了太多的事。 一周前,他还在地球上,是个父母双亡、好不容易凭借助学贷款上了大学的大一新生,然后他就穿越了,穿到了一个剑与魔法的世界。可是,他既没有得到丝毫原主的记忆,也没有收到任何穿越者的金手指,他甚至连家里仆人的名字都还没记全,就亲眼目睹了这一世母亲的去世。 至于明天,艾斯还要见见这些天管家不停念叨的诺依曼子爵,他名义上的父亲。 艾斯,作为一个神经不是特别粗的一般人,这一晚,他绝对是辗转反侧的。 对于穿越这件事,艾斯并没有太大的抵触,反正他在地球上也没有亲近的亲人了。就算还有一些血缘关系上的远亲,也是宁愿把他送去孤儿院,也不愿意在他无依无靠的情况下收养他的。 艾斯只是遗憾,他好不容易考上大学,可以自己主导自己的人生,又一次变回了小时候,变得身不由己。 他甚至比不过上一世。 上一世,艾斯至少有一个正常的、合法的身份,而不像此世,他只是一个贵族夫人的私生子。诺依曼夫人去得突然,艾斯只在她临终前见了她一面,她甚至没来得及给艾斯留下一个忠心耿耿的女仆。 至少能告诉艾斯他亲生父亲是谁。 艾斯闭目,脑子里回想了一下他这些天在庄园收集到的信息——他的母亲,诺依曼夫人,大概是在十年前嫁给诺依曼子爵的,那么她怀着艾斯的时间——应该是在他们婚礼前后的几个月,就是不知道是在婚礼前还是后了。 诺依曼子爵,3级骑士,在10年前陪同威斯特法伦行省的总督去帝都述职的时候,遇上了卡洛琳,一位男爵的小女儿,当时帝都最负盛名的一朵花。诺依曼子爵出乎所有人预料的得到了卡洛琳小姐的芳心,并与她成婚,两人一起回到了巴特索登庄园。 婚后,虽然诺依曼夫人极其美貌,也很快给诺依曼子爵生下一个儿子,但陪伴娇妻、逗弄幼子的生活并不适合诺依曼子爵。 本·诺依曼虽然只是一个3级骑士,但他爱好打猎,不是那些没有魔力的野兽,而是魔兽,那些蕴含魔法的魔兽。 诺依曼子爵常常偕同几位好友一起去威斯特法伦行省隔壁的佐治亚行省打猎,佐治亚行省北方有一大片区域和魔兽森林交界,只要还在佐治亚行省界内,不仅可以遇到品种繁多的魔兽,那些魔兽的等级也不高,连4级魔兽一年也才出现一两次,还都是孤零零的一两只,要是诺依曼子爵他们遇上了,肯定要一窝蜂围上去,再带回魔兽的皮毛或者角,四处炫耀他们的战利品。 一个一个月大半时间在外面参加宴会的母亲,还有一个一年只见五六回的父亲,艾斯是不太担心被发现魂穿的事情。 但是,艾斯作为诺依曼子爵的儿子,他怎么可能不去骑士团参加试训,又怎么可能不苦练武技,把目标定为高级骑士? 而且,如果艾斯的亲生父亲像诺依曼夫人说的那样,是一个有天赋斗气的骑士,那他十有八九也是一位贵族,他知道卡洛琳夫人给他生了一个儿子吗?他会不会找到巴特索登庄园来? 那简直是另一颗不定时的炸弹。 如果艾斯可以选择,他真的想离开巴特索登庄园,做一个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乞儿,修炼武技,执剑天涯,梦想扬名这片大陆。 但艾斯从仆人的交谈中得知,巴特索登庄园所在的三色堇帝国和大陆上最大的芬格帝国摩擦不断,双方的骑士团都蠢蠢欲动,边境时不时发生小规模的战斗。在这个不太平的世道,一个没有身份的流浪儿,最好的归宿就是找个仁慈的贵族老爷,卖身为仆,混口饱饭。 艾斯叹了一口气,他现在也没有别的办法,只能靠诺依曼子爵生活了。 总之,卡洛琳夫人走后,诺依曼子爵短则数月,长则数年,总会迎娶新的夫人。艾斯到时候不仅不会阻扰,还会全力支持,直到新夫人生下诺依曼子爵真正的子嗣,他再让出继承人的位置罢了。 不过这一切实现的前提都是——他没有被诺依曼子爵发现他真实的身世。 诺依曼子爵连儿子被魂穿的事都可能不会发现,那就更不可能对这个便宜儿子有多少感情了,到时候,在这个死上个把人都掀不起浪花的时代,他怎么处理诺依曼夫人出轨的证据,也就不言而喻了。 也不会有好心的贵族为艾斯主持公道的,他们只会高兴,威斯特法伦行省的上流社会又多了一个新的笑料。 哦,你看,那个白痴的诺依曼子爵,他把别人的儿子当作继承人培养了快十年。 最后,艾斯还是昏昏沉沉地睡过去了,虽然他做了很多光怪陆离的梦,有上了绞刑架的,还有他被一个戴着面罩的骑士一箭穿心的,但他最后醒来,是因为有五匹马各拉着他身体的一部分,向五个方向驰去,他被硬生生扯死…… 第4页 艾斯只觉得自己蹬了一下脚,就踩空了,然后他从睡梦中醒过来了。 那种空落落的感觉还停留在艾斯心口,所以他醒过来的时候,心还在砰砰跳,脸色也很苍白,额上都是细细密密的汗。 艾斯的房间里,早已站着两个女孩,都是十三四岁花骨朵一样的年纪,她们看到艾斯醒来,轻轻地叫道:“小少爷。” 艾斯坐了起来,他胸口还在不断地起伏,他喘着气,问道:“安吉莉卡,我刚才有说梦话吗?” 离艾斯近一点的女孩叫安吉莉卡,她是一个褐色头发的漂亮姑娘,她和她的妹妹安吉拉出生于巴特索登庄园上的农户,她们一家世世代代都生活在诺依曼家族的封地上,因为家里孩子太多养不活,这对双胞胎姐妹七八岁的时候,就被她们的父母送给了诺依曼夫人。 诺依曼夫人的侍女调教了她们几年后,在不久前,把她们送到了艾斯身边,让她们照顾艾斯的起居生活。庄园里的不少事情,艾斯都是从两姐妹口中得知的。 安吉莉卡把艾斯的衣服拿到他身边,服侍他穿上,“回少爷,您在睡梦中,就是不停地喘气,没有说梦话。” 艾斯的心稍稍放下一些。 安吉拉拿着一个水盆走过来,想要服侍艾斯洗漱。 艾斯说:“我自己来。” 他一边洗漱,一边听安吉莉卡说话,“管家说,子爵大人今天可能会早一两个时辰到庄园,请您早点下去。” 艾斯拿着毛巾的手顿了一下,他说:“我知道了。” 艾斯设想过很多他和诺依曼子爵相见的场景,但事实上,他们第一次见面,诺依曼子爵甚至没有顾上他。 艾斯看到的是一个伤心欲绝的男子,他身上银灰色的铠甲还没得及卸去,他就直接半跪在大厅里、卡洛琳夫人的棺木边上,他的手轻轻地划过卡洛琳夫人的脸庞,像是这世间只余下他眼前的女子。 哪怕她脸上的红晕已不在,哪怕她的血液已经冷却,她也像是神明最好的造物。她不像是陷入永久的沉眠,只要她爱的人走过来,呼唤她,她像是下一刻就会坐起来,微笑着走向他。 诺依曼子爵看得太专注,连他唯一的继承人走进大厅,他也没有发觉。 不管怎么说,这稍稍缓解了艾斯的压力。艾斯站在大厅的边上,他仔细观察着诺依曼子爵,这个男人跟他想象得不太一样,三十五六岁的年纪,黑色的头发,黑色的眼眸,皮肤是贵族常见的苍白,但身材高大挺拔,五官如刀削一般俊朗,竟是一位少见的美男子。 诺依曼子爵一直陪伴着他的夫人,像是要把这些年欠缺她的一起归还给她,大厅里,不说那些仆人,就是艾斯也不敢出言打扰诺依曼子爵。 只是钟声又一次响起,太阳西垂,最后一缕金红色的余光给照耀到卡洛琳夫人脸上,给她的容颜添了三分丽色。诺依曼子爵突然招呼艾斯,“来,艾斯,跟你的母亲做最后的道别。” 艾斯还以为诺依曼子爵不知道他在这里。但此时闻言,他也没有多话,只是往诺依曼夫人的棺木走去,因为之前站立的时间太久,他的两腿都有些僵硬,他慢慢地走过去。学着诺依曼子爵的样子,半跪在诺依曼夫人的棺木边。 庄园里的仆人,看到这一大一小的父子齐齐守在诺依曼夫人身边,都感动得小声抽泣起来。 第3章 诺依曼子爵夫人葬礼的那天,巴特索登庄园的天少见的灰蒙蒙的。 诺依曼夫人生前交友广泛,威斯特法伦行省不少贵族夫人都是她的朋友。她们头上戴着黑色的玫瑰,脸上罩着面纱,身上穿着朴素的长裙来参加诺依曼夫人的葬礼。虽然夫人们的装扮看起来已经很低调了,但隐隐约约的,还是能见到她们姣好的容颜和窈窕的身材。 只是此刻,贵族夫人们都神色悲切,“卡洛琳,多好的人啊。农户里但凡有养不起的小孩,叫她知道了,她不是慷慨地留下钱财,就是把那些小孩养在庄园里。这么有善心的人,越来越少了。” 另一个夫人擦着眼角不存在的眼泪,说道:“是啊,可是亡界哪管这些,越是好的人,他们越要带走。还好,美丽的卡洛琳,有光明法师的安魂术,但愿她的灵魂能在亡界永存。” 艾斯站在庄园的屋檐下,他怕遇上以前认识的贵族露出马脚,也就没有出去交际。好在来参加葬礼的贵族,也体谅一个刚刚失去母亲的少年,没有人上来抱着艾斯假仁假义地痛哭一场。 安吉莉卡站在艾斯的身边,轻声给他介绍:“那位戴着黑纱的是科莱因夫人,她的丈夫是一位男爵;她边上是科赫子爵夫人,每年夏天,您都会跟夫人去他们庄上住一周,科赫子爵的封地有一个很大的湖泊,非常漂亮……” 安吉莉卡和安吉拉到艾斯身边以前,一直跟着诺依曼夫人,包括她去的那些宴会,也都会带上她们姐妹。 论起对贵族夫人们的了解,安吉莉卡姐妹要比艾斯多得多。威斯特法伦行省大贵族和小贵族界限森严,不亚于小贵族与平民,葬礼上虽来了不少子爵、男爵,还有他们的夫人,但除此之外,只有两位伯爵与他们的夫人。 艾斯年纪尚幼,还能在一边躲着,诺依曼子爵则必须接受参加葬礼的贵族的慰问。 诺依曼子爵站在最靠近棺木的地方,静立着,沉默着,他没有流泪,但他悲恸的模样太过深刻,哪怕一些人本身对这场葬礼并无多少敬意,看了他,也心下一颤。在例行的问候后,这些贵族识趣地走完葬礼的流程,不再打扰诺依曼子爵父子。 第5页 葬礼结束的时候,艾斯最后一次走到诺依曼夫人的棺木边,他按照诺依曼子爵早先吩咐的,把一朵鲜艳的、还沾着水珠的红玫瑰放到诺依曼夫人手里。艾斯看着人们把棺木合上。 看着诺依曼夫人下葬。 葬礼结束后,巴特索登庄园按照威斯特法伦行省的惯例,举办了一场宴会,虽然贵族夫人小姐们穿着朴素的裙子,先生们也都穿着黑衣,但无损他们在舞池翩翩起舞的身姿。 艾斯站在二楼,听音乐家演奏舒缓的音乐,看贵族小姐拿着羽毛扇子向未婚的先生们打着暗号,看大人们举起酒杯,酒杯里流淌着好看的金黄色的液体,倒影着觥筹交错的宴会,他们说道:“为我们伟大的国王干杯!” 艾斯看不下去了,他转身走到二楼的窗户边。 虽然诺依曼夫人未必是个好人,她对丈夫不忠,对唯一的儿子也漠不关心,但她现在去世了,这个世上除了诺依曼子爵,没有人为她真正伤心。这个事实还是让人十分难过。 天一直是灰蒙蒙的,这时可能是太阳落下去了,天越发显得阴沉,还淅淅沥沥地下起了小雨。艾斯站在二楼的窗台边上,只能模模糊糊地看到庄园不远处的农田,突然,有什么不同寻常的东西在雨幕中出现了。 艾斯睁大眼睛,仔细瞧去,起先是两匹白马,有两个身披白色铠甲、戴着白色牛角头盔的骑士骑在上面,再之后,雨幕中出现了一整队骑士,他们护送着一辆马车,渐渐地靠近了巴特索登庄园。 巴特索登庄园今天来了不少贵族,但即使是两位伯爵大人,他们的随从也没这位新来的大人的多,更何况,护送在这位大人身边的骑士个个器宇轩昂、身材挺拔,他们的动作整齐划一,哪怕是在雨水中,都带着一股肃杀之气。 有雨丝飘进窗户里,把艾斯冻得一个哆嗦。他看见诺依曼子爵匆匆地迎了上去,在马车前行了一个礼。 艾斯还来不及看到更多,诺依曼家族的管家就从一楼上来,他跑到艾斯边上说:“小少爷,罗斯家族来人了。” 艾斯跟着管家下到一楼,安吉莉卡在他身后说道:“罗斯家族的族长是一位侯爵大人,他们一家常年住在帝都,封地也在帝国的西面。” 威斯特法伦行省在帝国的东南角,无论距离帝都,还是罗斯家族的封地都很远,安吉莉卡的声音也是茫然的,看来诺依曼家族和罗斯家族之前没有多少交集。 为什么罗斯家族会在诺依曼夫人葬礼的这天突然来了人? 艾斯跟着管家,走到庄园的侧门,管家说:“侯爵夫人去了庄园后面的墓地,子爵大人让您去见她。” 庄园外的风有些凛冽,雨下得也大了起来,安吉拉回身去拿伞。 艾斯穿得单薄,还没有完全走出庄园就感到丝丝的凉意。他隐约看见一个穿着斗篷的女子从墓园的方向离开,她没有往庄园走过来,而是直接朝马车走去。 她孤身一人,护送她的那队骑士静静地守着马车,诺依曼子爵也不在附近。 艾斯来不及多想,他直接冲进雨里。 “小少爷!”安吉莉卡在艾斯身后叫他。她跟着艾斯冲进雨里,一下子,雨水就把她的衣服打湿了。 艾斯回过头看了安吉莉卡一眼,“你不用跟过来。” 他独自一人冲进大雨里。 艾斯朝侯爵夫人小跑过去,这具身体常年不见光,也不怎么运动,体力很糟糕,就这一小段路,也够他气喘吁吁的了。 艾斯跑到罗斯侯爵夫人身边,他喘着气,也不敢抬头。他突然发觉自己蠢透了,他根本不知道这个时代的贵族小孩,见到大贵族的夫人应该怎么行礼,也不知道罗斯侯爵夫人找他什么事,看到侯爵夫人要离开了,就这么不顾一切地跑了过来。 艾斯低着头,他只能看到侯爵夫人的手,还有她斗篷的下摆,虽然雨下得很大,但侯爵夫人的斗篷一点都没有淋湿,手上也没有水珠。 难道侯爵夫人身上带着一件魔法道具?艾斯心里猜测。 一位侯爵夫人,有一件魔法道具也不是不可能的事。艾斯瞎想着事,尽量分散他的注意力,以消除他单独面对一位贵族夫人的紧张。 突然,“艾斯·诺依曼。”罗斯侯爵夫人叫了艾斯的名字。 艾斯傻乎乎地站着,“侯爵夫人,我父亲说您想见我。” 罗斯侯爵夫人像没有听到艾斯的话,她说,“抬起头来。” 艾斯抬起头,侯爵夫人的斗篷太大,让她的整张脸都处在阴影里,他完全看不清。侯爵夫人伸出手,她的手指触碰到艾斯的额头,带着微微的凉意,她把艾斯额前的刘海拨开,露出艾斯光洁的额头和一双碧绿的眼睛。 那双碧绿的眼睛像是一潭神秘的湖水,不由自主地就把人摄入。 罗斯侯爵夫人仔细端详艾斯的面容,她说道:“我期待你来帝都的那一天。” 贵族的子嗣在正式成为继承人前,都必须前往帝都觐见国王。这一天,或早或晚,终会来临。 侯爵夫人从怀里取出一个钱袋递给艾斯。 艾斯接过后,侯爵夫人往前走了几步上了马车。她无声地到来,又悄无声息地离开。庄园里,除了诺依曼子爵父子和几个仆人,没有人知道巴特索登今天迎来了这样一位贵客。 安吉拉拿着一把伞跑到艾斯身边,在艾斯头顶上撑开,“小少爷。” 第6页 艾斯看安吉拉整个身子都露在伞外面,就往她身边站了站,安吉拉不得不把伞往回收,这样刚好把他们两个人都挡住。 侯爵夫人的马车和罗斯家族的骑士已经彻底消失在雨帘中。 艾斯把钱袋打开,里面是几十枚大拇指指甲大小的宝石,五光十色的。 安吉拉倒吸一口气,惊呼道:“是魔晶!”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男主们的名字 其实艾斯是1号的意思,诺欧是0号的意思。 在德语里,1是eins,音译就是艾斯;0是null,音译就是诺欧,然后本文还会出现2345678910这样,这些数字会组成本文最重要的主配角们。 艾斯·诺依曼(Eins·Neumann)诺依曼意为新来的人,也就是1号是穿来的~ 第4章 小孩子收到红包怎么做?当然是交给父母了。 夜幕降临,巴特索登庄园的灯火依旧通明,但大厅里早已没有客人们觥筹交错的身影。大多数客人已经离开,极少数住得远、当天不能返回自己家中的客人,则被安排在庄园的客卧好好休息了。至于有没有哪位子爵或者男爵大人不小心走错自己夫人的房间,就不需要诺依曼子爵要操心了。 艾斯把侯爵夫人给的钱袋子拿给了诺依曼子爵,“父亲,这是侯爵夫人给我的。” 诺依曼子爵看到艾斯手上钱袋子的时候,眼神凝固了一下。他接过钱袋子,手指抚过袋子上绣的红色玫瑰花,眼神渐渐放空,像是陷入了回忆。 艾斯以为诺依曼子爵会收走这份礼物。 魔晶在三色堇帝国可不是寻常东西,1颗最普通的1级魔晶至少值50个金币,而1个金币就够一家三口小半个月的口粮了。特别是钱袋子里还有几颗个头特别大、色泽特别明亮的魔晶,绝对不是普通的1级魔晶。 诺依曼子爵花了很长时间研究钱袋子上的刺绣,然后打开袋子,往里面瞟了一眼,他并没有细数里面有多少魔晶,而是直接还给了艾斯,“罗斯侯爵夫人是你母亲在帝都时的朋友,而钱袋子是你母亲的旧物。这应该是你母亲的东西,你好好保管吧。” 艾斯呆呆地看诺依曼子爵离开,他手上捧着一笔“巨款”,有些不知所措。艾斯有点无语,把价值上万金币的东西交给一个孩子,除了“好好保管”,都不带多叮嘱一句的吗? 诺依曼子爵夫人的葬礼后,巴特索登庄园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诺依曼子爵在庄园待了几天,处理一些在艾斯看来鸡毛蒜皮的小事,比如现在这位—— “领主大人,菲弗儿家的小子又来我们家偷土豆了!天杀的,他们怎么可以这样?!我去找庄园守卫的士兵,可他们说,只要我没有当场抓住菲弗儿家的小子,就不能证明他们手脚不干净。国王在上。可村子里,除了他们,还有谁家里的人这么游手好闲的。而且,我一出门就看到那两小子,他们见了我,手放在背后,躲躲藏藏的。”一个头发花白、胡子稀疏的老人在议事大厅下站着,他颤颤巍巍、义愤填膺地控诉菲弗儿一家的罪状。 诺依曼子爵坐在议事大厅的上面,他捏了捏山根,很是烦躁的样子,他说道:“沃尔夫老头,只要你没有亲眼看到菲弗儿家的小子偷你家土豆,你就不能指控他们,更不可能让庄园的士兵给你抓人。” “可是,领主大人……”沃尔夫老头的声音都要惊慌失措了。 诺依曼子爵打断了他的话,“过些日子,格拉芙商会会到村子里开一个小铺子,他们还缺一些人手。我会推荐菲弗儿家的小子的,他们没有多少功夫再在村子里瞎晃的。” “哦,仁慈的领主大人,你拯救了这两个要完蛋的兔崽子。哦,我们多么幸运,竟然能生活在诺依曼家族的封地上……”沃尔夫老头喋喋不休地歌颂了不少诺依曼子爵的好话,而且他双目含泪,看起来极其真心。 艾斯的位置在议事大厅的左下方,他有些坐立难安,不知道诺依曼子爵是怎么脸不红心不跳地听完这么一大串肉麻的话的。 沃尔夫老头朝诺依曼子爵深深地鞠了一个躬,离开了议事大厅。诺依曼子爵则对着门口的士兵道:“下一个——” 艾斯只觉得他的小胳膊小腿要生锈了,贵族老爷的生活和他想象得完全不同,他还以为诺依曼子爵除了打打猎,调戏调戏小婢女,没有其它正事了。 新来的农户又在诉说他们生活的不幸,艾斯悄悄和安吉莉卡聊天,“菲弗儿这个姓氏很耳熟啊。” 安吉莉卡:“回小少爷,我的父亲就是菲弗儿,沃尔夫老头控诉的人就是我兄弟。” 艾斯回过头去,安吉莉卡一脸平静,倒是安吉拉一直在摇头,像是不想承认菲弗儿这个姓氏。 艾斯:“那怎么从来没有见过你们家里人来看你们?”诺依曼家族的庄园就在巴特索登的村中心,最远的一户人家想来庄园也不过小半个时辰的脚程。而且,安吉莉卡和安吉拉只是在庄园里做女仆,并不是奴隶,工作以外的时间她们还是自由的。 安吉莉卡:“家里的孩子太多了,母亲怀着身孕还要帮着父亲种地,他们没有时间。” 艾斯惊讶道:“他们从来没有来过?” 安吉莉卡摇摇头。 艾斯:“你们家里有多少孩子?” 安吉莉卡:“不知道现在又多了多少弟弟和妹妹。我和安吉拉是第10和第11个孩子。” 第7页 艾斯:“为什么生这么多孩子?” 安吉莉卡:“我的父亲总觉得孩子长大了就好了。可我的很多哥哥姐姐都夭折了,还有一些进了城,再也没有回来。” 艾斯没有再说话,即是因为他不知道怎么跟菲弗儿家的人解释优生优育,也是因为诺依曼子爵终于处理完了他的事情,他来找艾斯了。 诺依曼子爵带艾斯去了庄园后面的一个石台上,“我不在家的时候,你有修炼过剑术吗?” 艾斯摇摇头:“没有。” 诺依曼子爵蹲下身,从艾斯的手腕开始,摸遍了他全身的骨头,“资质勉强算上等,虽然现在开始修炼晚了一点,但多勤奋一点,几年就补回来了。” 艾斯:我宁愿你说我的资质无可救药。 诺依曼子爵丢了一把木剑给艾斯,“只有真剑一半的重量,你先适应着。” 艾斯伸手想去接木剑,可他没有判断好位置,木剑掉到了地上。艾斯蹲下身,把木剑捡了起来,模仿诺依曼子爵的动作。 诺依曼子爵走到艾斯身边,指点他,“人要侧着站,这样敌人不容易击中你。弓步的时候,前腿往外侧一点,膝关节不要突出来,这样容易受伤。” “出剑的时候不要犹豫,你速度这么慢,还能是因为毛没长齐,你犹豫什么,跟小姐们学绣花嘛,还要想想下一针往哪里扎……” …… 艾斯第一天修炼剑术,修炼了大半个时辰,诺依曼子爵说“今天到此为止”的时候,他直接趴倒在了地上。艾斯他的整件衣服都被汗水淋湿了,全部贴在他的背上。 诺依曼子爵也没有慈父一把,把艾斯带回庄园,而是递给他一本书,“骑士团的基础修炼心法,不难懂,也没什么危险性,是最好打基础的。” 艾斯趴在地上,把书翻开,诺依曼子爵继续道:“决定一个剑士一生成就的,一个是资质,一个是悟性。资质好的人,能承受更多的斗气,完成更加复杂的招式;悟性好的人,则能更快地修炼心法。” “虽然4级以上的剑士才可以发出斗气,但是普通人修炼心法以后,快则数周,慢则数月也能在自己体内感受到气。传说有天赋成为剑圣的人,只翻一遍最基础的修炼心法就能感受到气。我当初花了两周,希望你不要比我更慢。”诺依曼子爵说完后,转身回了庄园。 艾斯则在石台上又休息了好一会儿,才在安吉莉卡的陪伴下,起身回到庄园。 艾斯回到房间,安吉拉早已准备好了药浴,“小少爷,泡一泡吧,以免留下暗伤。” 艾斯点点头,“你们出去吧,我自己来。” 安吉莉卡姐妹转身离开,突然,艾斯像是想到了什么,他叫住安吉莉卡,“安吉莉卡,你识字吗?” 安吉莉卡回过身,有些疑惑道:“回小少爷,识字的。” 艾斯胡乱地点点头,“你们出去吧。” 晚上,艾斯盘膝坐在床上,安吉莉卡静静地读着书上的内容,“大自然中有无数的魔法元素,魔法师能操控这些元素,汇聚它们,使它们变成法术。剑士则不同,剑士会吸收这些元素,把它们变成斗气。灼热的斗气会从丹田升起,它会使剑士的出招比魔法师更快、更迅速……” 突然,艾斯脸色变得有些古怪,他打断了安吉莉卡,“安吉莉卡,你读了几遍了?” 安吉莉卡:“回小少爷,快读完第二遍了。” 艾斯:“你说,人们最初感受到的气是什么样的?” 安吉莉卡:“回小少爷,我没有修炼过,我不知道。” 艾斯把书翻到最前面,他指着书扉页上的图——图片上是一个赤裸的人,有一条红色的线条画出,气是怎样在他的身体里完成一个循环——艾斯问安吉莉卡,“你看到这个,照着这个做,有没有什么感觉?” 安吉莉卡摇摇头,不明所以,她什么感觉都没有。 艾斯突然换了一个话题,“巴特索登村庄来过吟游诗人吧?” 安吉莉卡:“是的。” 艾斯:“他有没有说过,剑圣小时候,他们从零突破到四级用了多久?” 安吉莉卡越来越觉得莫名了,“吟游诗人没有讲过这个,也可能是我没有听到。” 艾斯心里充满了绝望,说好的初学者很难感受到气的呢?!!那此刻,他丹田里那一团热乎乎的、到处乱窜的气体是什么?!! 安吉莉卡不明白艾斯为什么不开心,她只是继续读着,满心希望小少爷能早日成为一级剑士,“斗气的修行从……” 艾斯躺倒在床上,把头埋进枕头里,“不用读了。”他一点都不想听。 他恍惚听到了死神的脚步声。 第5章 诺依曼子爵除了重要的节日,很少回巴特索登庄园,他不是出门完成威斯特法伦行省总督交给他的任务,就是去佐治亚行省打猎,然后往庄园里寄大把魔兽的皮毛、角,还有一些珍贵的花种。 这些不是被诺依曼子爵夫人当作普通的花草养死了,就成了她晚宴上的新披肩,还有的,则被她送去拍卖,换来珍贵的珠宝。贵族夫人们羡慕依曼子爵夫人,其他贵族则嫉妒诺依曼子爵,因为他有一个如此美艳的妻子。 然而,诺依曼子爵夫人还在世的时候,他很少回巴特索登庄园,像是那些丑陋的魔兽比他娇美的妻子要有吸引力得多。但是,现在子爵夫人不在了,诺依曼子爵倒是出乎所有人意料的在巴特索登庄园待了一个月。 第8页 庄园里的仆人都在传,诺依曼子爵留在巴特索登是为了教小少爷武技。子爵大人不仅是个仁慈的贵族老爷,还是一个爱护孩子的好父亲! 可是,诺依曼子爵对他的教学成果不是很满意,“已经快三周了,你还是没有感觉到气吗?” 艾斯很是沮丧的样子,“抱歉,父亲大人。” 诺依曼子爵:“你回去之后有好好修炼心法吗?” 艾斯小声道:“我每天都有修炼。” 诺依曼子爵:“说谎!” 艾斯被诺依曼子爵突然的严厉吓到了,他僵直着身体,诺依曼子爵绕着他走了两圈,“你绝对没有好好修炼!管家告诉我,他在安吉莉卡的房间里发现了我给你的心法,你每周才拿过去看一天,三周你最多就看了三天吧。你知道什么样的人看3天就能感受到斗气吗?各大行省骑士团的骑士长,现在都是8级骑士,他们小时候学这个肯定用不了3天。” 诺依曼子爵一开始的声音还是很凶狠的,后面却平缓了起来,像是下定了决心,“威斯特法伦行省的总督,在骑士团的时候,和我是一个小队的,我们关系不错。他拜托我去尼德兰海岸边的两个村子看一下,传言那里有亡灵再世。我本来想把你留在巴特索登,不过我走了,庄园里更没有人管得住你,你还是跟我一起去吧。” 艾斯:父亲大人,现在告诉你,我已经感受到了斗气,还来得及吗? 不管怎么样,艾斯还是没有告诉诺依曼子爵他感受到斗气的事,他可不想哪一天一不小心就突破4级剑士,更不想让诺依曼子爵空欢喜一场,以为自己儿子是一个绝世天才。 两天后,艾斯就跟着诺依曼子爵去了尼德兰海岸。尼德兰海岸发生了一件不大不小的事,三色堇帝国最大的商会凯撒商会会长的独子在这里失踪了。 凯撒商会的会长联系了威斯特法伦行省的总督,希望他能派人寻找。威斯特法伦行省的总督姓格拉芙,他们家族每年最多的收益都来自于和他们家族同名的商会——格拉芙商会,而凯撒商会每年都会主动让出不少商品的市场份额给格拉芙商会,来维持两家商会之间的友谊。 这个时候,为了家族的利益,威斯特法伦行省的总督也不能对凯撒商会会长的求助置之不理。 威斯特法伦行省的总督先派出了一小队骑士前往尼德兰海岸,他们带回的消息是:当地的村民看到亡灵降世,带走了凯撒少爷。 威斯特法伦行省的总督把回来复命的骑士长骂了个狗血淋头,“你要我怎么跟凯撒会长说?哦,我亲爱的会长,国王陛下没能保佑您,您的儿子在尼德兰海岸被亡灵带走了,您只能去亡界找他了。你这个白痴!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你这样的蠢货!亡灵只会待在亡界,他们不会出现在现世!不然这个世界早就乱套了!” “除非消失千年的亡灵法师又出现了。”威斯特法伦行省的总督自顾自嘀嘀咕咕了一句,又跟手下的骑士长说,“村民都是愚昧的,就算他们没有故意欺骗你,他们亲眼看到的也不一定是真的。那个该死的凯撒家族的小子,可能只是被尼德兰海岸的某个女人迷了眼,或者想玩玩失踪,引起他父亲的注意力。听说他才15岁,这个年纪的年轻人总喜欢做一些傻事。” 就算他真的想死,也不能死在威斯特法伦行省,总督在心里默默补充道。 最后,威斯特法伦行省的总督吩咐道:“你去巴特索登找诺依曼子爵,他虽然只是一个3级骑士,但他是一个聪明人。刚好可以均匀一下你们这些愚蠢的脑袋。” 威斯特法伦行省总督手下的骑士长虽然对总督如此信任一个武力值不如他们的人,有些不满,但想都有人接手了这个棘手的任务,他还是暗暗松了一口气。 就这样,诺依曼子爵带着艾斯来到了尼德兰海边一个的村庄。他把艾斯放到酒馆里,自己去了凯撒少爷失踪的地方。 这是村子里唯一的酒馆,诺依曼子爵的随从给艾斯买了一大块面包和几片白香肠,端到他面前。 艾斯看着面前的食物,食欲全无,脸上也露出便秘一般的表情。在艾斯看来,这片大陆上贵族的食物,也比不上他前世5块钱在路边买的盒饭,这里不是面包,就是香肠和土豆,唯一带叶子的蔬菜,还是路边的野菜,吃起来既干瘪瘪的,还很酸涩。 要不是诺依曼子爵最近盯艾斯训练盯得严格,他休息的时候必须尽快补充能量,他早就得厌食症了。 艾斯今天赶了一天的路,虽然也很疲劳,但毕竟比不上平常训练的时候。他勉强自己啃了一口面包,就不想再碰了。 “小少爷,尝尝这个吧。”突然,一小盘番茄酱被放到艾斯面前。艾斯转过头去,看见酒馆的老板已经从吧台后面走出来,刚刚的番茄酱就是他递过来的。 酒馆老板又像是自豪,又像是哄孩子,“白香肠切片,夹到面包里面一起吃,是我们这里的特色,在附近不少村都有名气,小少爷可以再试试。如果您觉得味道单调,还可以加点番茄酱。” 艾斯道:“谢谢。”他不是对这间酒馆不满,他是对威斯特法伦行省、甚至整个大陆的食物不满,如果他们都只吃香肠、面包和土豆的话。不过,艾斯不想辜负老板的好意,他按照老板的说法,把面包切开,放进白香肠,抹上番茄酱。他咬了一口,是比之前好多了。 第9页 酒店老板高兴道:“哦,小少爷,很少见到您这么客气的贵族。” 艾斯有点囧,他问道:“你见过很多贵族吗?” 酒馆老板:“小少爷,您别看这是个小地方,可还是来过一些大人物的。这家酒馆是我父亲传给我的,我从出生就在这里,快有50年的时间了。不过要说见到排场最大的,竟还不是一个贵族。” 艾斯有点好奇了,他让侍从拉开椅子,对酒馆老板说:“你坐下说。” 有贵族少爷对自己说的话感兴趣,酒馆老板高兴不已,他说道:“我知道令尊——诺依曼子爵为什么要来这里,是因为卡尔少爷吧。卡尔凯撒,凯撒商会会长的独子,我说的就是他。他到村里的时候,也来过我们酒馆,我的天哪,只是随从就快占满我们整间酒馆了,他至少带了8个男仆、8个女仆,外面还守着不少剑士。不说他身上穿的戴的,我从来没见过,就是他身边仆从穿的,也是我们新年才舍得穿的料子。卡尔少爷一进酒馆,他的仆从就在椅子铺了丝绸,我的天哪,那绣工只有芬格帝国的人才有吧,还有他的餐具……” 艾斯等酒馆老板感慨完了以后,问他:“凯撒少爷为什么会来这里?你们村子里有他认识的人,还是有他需要的东西?” 酒馆老板又是炫耀又是疑惑地说:“我们村里有人出海捕到了一只蚌,我的天哪,我从来没有见到过这么大的蚌,它至少有6英尺长,大概只有魔法师才能算清里面有多少珍珠。小少爷,您可能不明白,但对我们而言,这可是一个发财的机会。那只蚌太大也太重了,还好这次出去捕到它的是大船,不然它怎么都不可能被带回来。” 可是,酒馆老板摊摊手,“并不是每个人都有福气做个有钱人的。当时几个村民合伙把那只蚌从船上搬上岸,但当他们走到乱石滩的时候,那只蚌突然变得其重无比,他们想歇一歇再把它搬起来……”酒馆老板的眼神突然变得有些惊恐,“可是他们再也搬不起来了。” 艾斯心里一紧,他问道:“为什么?” 酒馆老板摊摊手,“大概我们村的人天生就是穷人命吧,那个蚌就搁在乱石滩,没人搬得动它。一开始,还有人日夜不停地在那里守着,后来,我们宁愿有个贼把它偷去了,也好叫全村人一直这么记挂着。” 艾斯道:“可是,这跟凯撒商会又有什么关系呢?” 酒馆老板叹息着说:“最开始,其实真的有贼想偷这只蚌,我们都怀疑是邻村的杂种。但一开始有人守着,他没成功,后来没人管了,他又搬不走它。那杂种大概觉得奇货可居,上报给凯撒商会的人了。可谁知道,凯撒商会会派卡尔少爷来,卡尔少爷又出了这样的事。” 艾斯:“听说有村民亲眼看到卡尔凯撒出事,你也看到了吗?” 酒馆老板端起桌边的一碗麦酒,一口喝了下去,“我没看到,看到的人都快吓疯了。那段时间,经常有人通宵待在这里,喝得酩酊大醉。”他神秘兮兮地凑到艾斯耳边,说道:“他们说,他们看到了亡灵了。” 艾斯说道:“灵魂都归于亡界。不管他生前是善是恶,都不会停留在现世。”这个世界虽然有魔法和斗气,打击了艾斯一直以来的唯物主义思想,但他依旧不太相信有亡灵和亡界存在。 在艾斯看起,这不过是人们试图解释他们未知的东西罢了。 “可是有一个渔夫的遗孀,她的丈夫死于海难,她说,就在那个蚌上,她看到了她丈夫的亡灵,她亲眼看着,她的亡夫勾着卡尔少爷的脖子,把他带到那只蚌里。”酒馆老板的声音有些阴测测的,“当时,卡尔少爷和他的仆从,还有剑士一起在乱石滩上去看那只蚌。凯撒商会的人什么也没看见,那些剑士还拼命向虚空中乱刺,也毫无作用。凯撒商会的人就眼睁睁地看着卡尔少爷像被什么东西拖住,直接被拖到蚌里。” 艾斯:“你的意思是说,只有这个村里的人才能看见亡灵?他们所有人都看到了那个死去的渔夫吗?” “不是的,每个人看到的亡灵的都不一样。”酒馆老板沉默半晌,说道,“但那个女人说的话最可信,因为自那日后,她的丈夫夜夜去找她。” 艾斯:“她只是太思念丈夫,所以每晚都会做梦罢了。” 酒馆老板低下头,神秘兮兮道:“可是……才没过多久,她就怀孕了!” 艾斯的眼神一下子就变得古怪起来。 第6章 艾斯心里想的是,那位渔夫的遗孀可能只是有些呕吐的反应,未必是怀孕,也可能那个孩子不是渔夫的,但他还没有把他的猜测说出来,酒馆老板就起身告辞了。 酒馆老板 :“小少爷,后厨的人在找我,给各位骑士大人烤的面包和香肠已经好了。我可以离开一下吗?” “可以。”酒馆老板正准备离开,艾斯和酒馆老板聊了那么久,不免对那只蚌有些好奇,就多问了一句:“那只蚌是什么颜色的?” 酒馆老板:“回小少爷,黑色的,漆黑如墨,像是来自亡界。” 艾斯手上拿着的面包突然掉到盘子里,里面夹着的香肠也滚了出来,弄脏了桌布。艾斯恍若未觉,他问:“你们这个村庄叫什么名字?” 酒馆老板:“尼德兰村庄,我们村庄是这片土地上唯一和尼德兰海同名的村庄。” 第10页 艾斯站了起来,他直直盯着酒馆老板,一字一顿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看艾斯神色突然变化,酒馆老板心底有些不安,但周围不仅有诺依曼家族的护卫,还有威斯特法伦行省总督手下的骑士,他只能恭敬回答:“托马斯。回小少爷,小人叫托马斯。” 艾斯呆立半晌,突然走上酒馆二楼,他边走边问跟在他身后的家族护卫,“父亲给在酒馆订了房间?” 护卫道:“是的,整个二楼都被子爵大人包下来了。这是钥匙。”护卫把一串钥匙递给艾斯。 艾斯接过钥匙,匆匆走到二楼最里面一间房间,打开门进去,他在桌子边站了一会儿,回过头对家族护卫道:“给我拿一支羽毛笔,一瓶墨水,还有一沓纸。另外,没事不要来打扰我。” 很快,家族护卫就把艾斯要的东西找来了。 艾斯把纸铺开,在上面记录了一些东西,他还不会这个世界的语言,用的是华语。 三色堇帝国、芬格帝国、尼德兰海、尼德兰村庄,还有魔法师、骑士…… 他早该想到的,他早该想到的,艾斯在房间里绕着桌子走了两圈。他只觉得心砰砰地跳,就快跳出嗓子眼了。 艾斯刚穿越的时候,以为自己穿进了一个未知的时空,类似欧洲的中世纪,只是这里有魔法和斗气。他没有想到,他竟穿进了一本书里——《剑与魔法》,这本他在地球上最后看的书。 因为地球和这里的语言不相同,艾斯刚穿越的时候,虽然能理解当地人们说的话,但无法把这里发生的事和小说里的内容对上号。更何况,《剑与魔法》主要讲的是魔法岛上魔导士和剑圣的斗争——岛上最强大的两股势力被三色堇帝国和芬格帝国操控,相互斗争,同时,这两股势力的较量又影响了两大帝国的交锋。 这是至强者才能参与的权力的博弈,这些事根本不是艾斯现在这个小贵族继承人的身份可以接触到的。艾斯在小说里看到的信息和他现在了解的信息不仅不在一个层面上,还不在一个时间段,所以他一直没有想到《剑与魔法》的小说。 直到艾斯跟着诺依曼子爵来到尼德兰海岸。 意外出现在乱石滩上漆黑的蚌,神秘失踪的首富之子,与尼德兰海岸同名的小村庄,还有鬼婴…… 《剑与魔法》的小说艾斯只看了2/3,在已经出现过的副本里面,亡灵法师是最大的BOSS,他可以行走于现世与亡界之间,操纵骷髅大军,以一己之力对抗整个人类大陆。 魔法岛的人称呼他为骷髅之王。 艾斯尽可能的把他记得的骷髅之王墓穴的内容写到纸上。 《剑与魔法》里,魔法岛的人是通过一只蚌进入墓穴的,不过那个时候,这只蚌可不是孤零零地放在乱石滩上,它的四周有无数的亡灵与骷髅士兵守护…… 羽毛笔唰唰唰地在纸张上书写着。 还好这本小说艾斯看了才到一个多月,骷髅之王墓穴又是他看到的最后一个副本,墓穴里的情况艾斯大致都记得。 艾斯反复回忆了3遍,确保他把所有记得的内容都写了下来。 艾斯正默读记忆着,突然,门外传来了敲门声,艾斯把纸塞到怀里,高声道:“进来。” 一个护卫打开门,道:“小少爷,子爵大人回来了。” 艾斯道:“我知道了,我一会儿下来。”他等护卫关上门出去,犹豫了一下,把刚才写的那张纸从怀里取出来,放到蜡烛上,看着它被点燃,又化成灰烬。 艾斯走到楼下的时候,每个桌子上都摆满了丰盛的佳肴,当然,是对威斯特法伦行省总督手下的骑士和诺依曼家族的护卫来说。 艾斯在诺依曼子爵身边坐下,“父亲。” 诺依曼子爵“嗯”了一声,他一手刀一手叉,专心致志地吃着盘子里的香肠,看来对这里的食物大为满意。 艾斯想了想,问道:“父亲,卡尔·凯撒的事情查得怎么样了,村里真的有亡灵吗?” 诺依曼子爵心不在焉道:“凯撒商会的人一口咬定他们什么也没看到,他们怀疑村子里有魔法师,施了隐形魔法把卡尔·凯撒藏起来了。当时在场的所有村民又说他们看到了亡灵,每个人看到的还不一样。” 诺依曼子爵“啧”了一声,似乎觉得事情颇为好玩。 艾斯:“父亲,每个人看到的亡灵都不一样吗?村民怎么知道他们看到的亡灵不同,是那些亡灵的样子不同,还是那些亡灵生前是他们认识的人?” 诺依曼子爵切香肠的手停了一下,他脑子里回忆起村民说的话,道:“他们看到的大多是死去的亲人,也有至交好友,倒是没人瞧见不认识的亡灵。” 艾斯:“是在场所有的村民都有看到亡灵吗?” “一开始村民都是这么说的,不过几个村民落到凯撒商会护卫手上,不到半天就改口了,现在又说什么都没看见了。”诺依曼子爵眉毛一挑,问道:“你怎么这么关心这件事?” 艾斯:“这不是总督大人的任务吗?我怕父亲完成不了……” 诺依曼子爵摆摆手,不在意道:“我跟格拉芙在骑士团是一个小队的,他是队长,我是副队,我们一起读书、出任务,我们能把后背交给对方,还一起上过……” 诺依曼子爵也不知道是觉得艾斯还小,还是想到了子爵夫人,没有再说下去,倒是他们附近两桌的骑士和护卫“嗤嗤”地笑了起来。诺依曼子爵跟艾斯说:“总之,在骑士团交到的朋友会是你一生的朋友,没几年,你也要去那里了。” 第11页 诺依曼子爵的手在艾斯的肩膀上拍了拍,“那是一段最美好的岁月。所以,你不用担心格拉芙,这只是一次任务。”格拉芙是威斯特法伦行省总督的名字,诺依曼子爵不觉得这一次任务失败,会使他们的友谊受损。 艾斯:“那父亲是要放弃这次任务?” 诺依曼子爵从来没觉得艾斯这么难缠过,他说道:“不是我不想管这个事,是这个事牵扯到了魔法师。要在帝都,魔法师可能会敬王室三分,但在帝国最南部,靠近尼德兰海,出现在这里的魔法师,很可能是魔法岛上的。”诺依曼子爵最后一句话给这件事下了定性,“除非失踪在这里的是三色堇帝国的王子,不然没有人会愿意管这件事的。” 艾斯和诺依曼子爵沉默地吃完了晚餐。 诺依曼子爵用手帕擦了擦手,道:“酒馆的房间不够,这两天我会住在村长家里。你不要乱跑,最晚后天我就带你回巴特索登。” 艾斯送诺依曼子爵到酒馆门口,目送他带着家族护卫消失在夜色中。 子爵大人走后,酒馆里瞬间热闹了起来,有好事的村民递了一个大杯子给艾斯,“小少爷,来杯麦酒吗?” “你怎么把这个给诺依曼少爷,这酒太烈了,村里的小孩都不敢喝。”一个骑士唯恐天下不乱,像是在劝艾斯别喝酒,实际上用了激将法。 “哎呀,这是贵族少爷嘛,怎么能拿村里的小孩比。”可惜前一个村民没听懂。 艾斯还没表态,这两个人就推搡起来。虽然普通村民和总督手下骑士的武力值相差巨大,但这会儿大家都有了醉意,抱着玩笑的心态,骑士假装没躲过村民的撩阴腿,摔了个“狗啃泥”,整个酒馆的人都敲着碗,碰着杯,哈哈大笑。 艾斯看没有人关心他了,自顾自走上二楼,他回头看着酒馆里的人,每个人都红光满面,神采奕奕的。他们或许不能像一个魔导士,一个剑圣那样,给帝国做出做出巨大的贡献,但他们所有人的笑容都是真心实意的。 可这一切很快就要消失不见了。 《剑与魔法》里是这样描写骷髅之王墓穴的入口的——在尼德兰海岸有一个村庄,因为骷髅之王的墓穴阻挡了现世与亡界的通道,人类和亡灵共同生活在这片土地上。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生者无知,沾染了亡灵的死气,他们不能存于现世,也无法归于亡界。 生者化为骷髅,死者变成亡灵。 这是生者的禁地,亡者的乐园。 但在很多年前,它叫尼德兰村庄,是尼德兰海岸唯一一个和这片大海同名的村庄。 第7章 夜晚,喧嚣渐渐归于平静。酒馆里,只有侍者还在收拾餐桌上的残羹冷炙。 艾斯在酒馆的房间,不比他在巴特索登庄园的那个,房间只是干净整洁,装饰并不奢华,空间也不大。艾斯坐在床上,就能把窗打开,能看见窗外璀璨的星空。漫天的星辰,像是晶亮的宝石镶嵌在漆黑的夜幕上,它们玄奥、美丽,在这不知名的星域闪烁光华。 艾斯不知道,他的故乡是不是这些星星中的一颗。在数十万光年外,会不会有他生活过的星球。 艾斯也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穿进了一本书里,诺依曼子爵、安吉莉卡、安吉拉、酒馆老板……他们是不是都只是书里的一段文字,还是连被写进书的资格都没有,只是被笼统地称呼为“生活在三色堇帝国的人们”。 但是,艾斯知道,诺依曼子爵严厉的教导是真的,安吉莉卡耐心的给他读书是真的,安吉拉沉默的照顾是真的,酒馆里人们的欢声笑语也是真的。 《剑与魔法》里,魔法岛的魔导士和剑圣来到尼德兰村庄,他们并没有见到他今日所见。 那时,这里只余亡灵和骷髅。 他们只见到了酒馆老板托马斯,托马斯给他们讲述了一个村庄的起源与覆灭,还有一个渔夫的爱情故事,魔法岛众人依靠托马斯提供的线索,找到了骷髅之王的遗产,也打开了亡界的大门。 艾斯心想,但那太晚了。 那时,这个欢乐的小渔村已变成一片死地,还没长大的小孩成了活泼的小骷髅,垂垂老矣的老人成了骨质疏松的大骷髅。 而这些人,他们原本可以在现世再快乐几年,几十年的。 夜更深了。艾斯像一只猫一样,悄悄溜出房间,好在威斯特法伦行省总督手下的骑士不住在这里,这里都是诺依曼家族的护卫,至多一级剑士。 这些平日疏于修炼的家族护卫,并没有发现他们的小少爷离开了酒馆。 这一晚不仅星光灿烂,像一盏盏路灯,照亮了艾斯前往乱石滩的路,高悬天幕的月亮也像是宴会上的玉盘,散发着淡淡的柔和的光。 这竟是一个罕见的满月天。 万籁俱寂的时候,海浪的声音格外明显,“哗啦哗啦”,它有力地敲击着乱石滩的巨石。艾斯顺着大海的声音,找到了乱石滩。大约是诺依曼子爵和凯撒商会的人都认定卡尔·凯撒是被魔法师带走的,这里并没有人守卫。 艾斯一下子就找到了那只漆黑的蚌,它足有4英尺高,宽至少有10英尺,就是一个成年人躺在里面也绰绰有余。但艾斯知道,这个蚌是通往骷髅之王墓穴的大门。 至于打开这个蚌的方法,艾斯闭了下眼睛,他总觉得自残怪怪的。 第12页 艾斯用随身携带的小匕首在手掌上划了一道,伤口有些深,他把鲜血仔细地抹到两个蚌壳交合的地方。 这只蚌一直放在海边,虽然白天老有人摸着它玩,期盼自己成为那个幸运儿,打开蚌,找到里面数不清的珍珠,但只要一晚上的功夫,它上面又会铺上一层新的细细密密的沙。这些沙子在艾斯用鲜血献祭给蚌的时候,蹭进了他的伤口里。 艾斯在心里暗骂一声,也不知道这个世界有没有破伤风疫苗。 破伤风疫苗这里肯定是没有的,这个世界只有亡界的东西。亡界的东西比小丑的杂耍要来得真实,也比情人的低喃要来得靠谱。它接受了艾斯的献祭,艾斯的鲜血顺着蚌壳缓缓流下,再被吸收,直至消失不见。 巨大的蚌壳慢慢打开,里面就像村民想的那样,有许多珍珠。只是每个珍珠的个头都不大,颜色也不夺目,灰不溜秋的,它们在蚌壳里浅浅地铺了一层。 艾斯知道,这是他最后反悔的机会。 骷髅之王的墓穴绝对不是真善美的化身,它里面危机重重,魔法岛的剑圣和魔导士也在这里死伤无数。虽然理论上,艾斯知道机关的位置和克制亡灵、骷髅士兵的方法,可以全身而退,但是《剑与魔法》书里没有提到的,剑圣和魔导士随手可灭杀的存在,未必要不了他的命。 但是,艾斯还是一只脚跨进了蚌里,他可以等十几年后,在魔法岛的人赶来之前,来取骷髅之王的遗产,但生活在尼德兰村庄,甚至这整片海域的人,他们不能等。只有现在,他得到骷髅之王的传承,关上亡界的大门,才能拯救他们的生命。 艾斯侧躺在蚌里,蚌壳缓缓落下,乱石滩又恢复了平静。 等两个蚌壳再次闭合的时候,艾斯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 艾斯睁开眼的时候,他已经身处一个墓穴了,说它是墓穴也不准确,这里既没有祭品,也没有墓碑。 魔法岛的人乍到此处,还以为这里只是一个巨大的地宫。 艾斯现在是一级剑士,视力比他前世好许多,但也做不到在黑夜中视物。他手里拿着两颗魔晶,在一片黑暗中发出幽幽的光,照亮了地宫的一角。 艾斯还躺在蚌里,这个蚌和尼德兰村庄乱石滩上的一模一样。但并不是那个蚌飞到这里来了,它们是一对蚌。酒馆老板的那个比喻没有错,它们的确是骷髅之王从亡界带出来的东西,他把它们放到这里,用于打通尼德兰村庄和他墓穴的通道。 艾斯走出蚌,在骷髅之王的墓穴里快步而行。 初生的亡灵虽然可以看见他,但他们的力量还弱,对他造成不了太大的伤害。 至于那些喜欢拆尸体的骷髅士兵。艾斯一想到他们,手臂上的汗毛就竖了起来,骷髅士兵没有太多的智慧,只能靠嗅觉判断有没有生人闯入,再凭借生前的战斗本能攻击。艾斯只要趁他们没反应过来,到达目的地就好了。 不过,有一处的骷髅士兵是他无论如何也避不开,逃不掉的。 艾斯穿过长长的甬道,来到一个圆形的宽阔的大厅,他听到前方有风的声音,还有小声的“咔嚓”“咔嚓”的声音。 艾斯瞬间就停住了,他在墙边摸索了一阵,摸到一把火刀和火石。 艾斯打了两下火石,溅出些许火星。 大厅在他肩膀的位置,有一个极窄的栈道,刚刚成年人脚掌宽,大概只够一只猫走路。栈道上铺满了黑色的粉末,艾斯让火星溅到他最近的黑粉上,这一点点火星像是一条龙,迅速地游过了整条栈道。 这条栈道一直从大厅的这一端到极远的另一端,大概整个地宫都瞬间被点亮了! 艾斯身前两三步的地方,是一个巨大的深坑,里面有数不清的骷髅士兵,他们穿着生锈的铠甲,手骨上拿着刀剑,在他们的头骨或者胸腔之内,隐约可见蓝色的魂火。 艾斯虽心里有准备,看到这一幕,还是觉得头皮发麻。若他当时不知道,再继续往前走,可能就要掉到骷髅士兵中间了吧。 然而,坑底无数的骷髅士兵还是发现了他,“咔嚓”、“咔嚓”的声音越来越响,这里的空间太过密封,他们又太久没有嗅到人类的气息了。 所有的骷髅士兵都把头骨转向艾斯所在的地方。 虽然骷髅士兵的眼眶里什么都没有,但艾斯还是觉的,他们的眼睛一动不动地盯住了他。 最靠近坑边缘的骷髅士兵拖着他厚重的铠甲朝艾斯爬来,但这个坑太深了,他根本就爬不上来。 艾斯刚刚松了一口气,就看到那个骷髅士兵后面的骷髅,踩在前一只骷髅的头骨,爬到了更高的地方,然后不断的有骷髅朝他走过来,爬过来,如果他们的前方没有路,他们就攀到前面骷髅的骨头上,铠甲上,他们越爬越高,越爬越高。 除了动作,他们还不停歇地发出巨大的、整齐的声音。 “咔嚓咔嚓咔嚓。” 第8章 幽幽的月光斜斜照在漆黑的蚌上,照射在这亡界的魔法物品上。 魔法岛的众人以银辉剑圣海因里希为首,进入了尼德兰村庄骷髅王的墓穴。 海因里希的银辉斗气扫平了骷髅士兵,光明魔导士净化了墓穴里的亡灵。 当魔法岛众人即将打开骷髅王墓穴唯一生门的时候,一个白色的亡灵出现在他们眼前,他不同于其他初生的亡灵,他魂体的颜色已经从透明变成乳白色,他不是虚无的,而开始渐渐凝固,像是要变成实体。 第13页 “欢迎来到骷髅王的墓穴,我是管家丹尼尔,也是尼德兰村庄的守护者。” ——《剑与魔法》 不断有骷髅士兵爬到前面骷髅的骨头上,也不断有骷髅因为缺少立脚的地方,摔了个全身骨头散架。 一个骷髅士兵从高处落下,他的铠甲已经生锈,起不到任何保护作用,整个骷髅瞬间摔得四分五裂,唯有他的魂火还好端端地留在他的头骨里。那个骷髅头在坑底滚了一圈,滚到他的肋骨边上,一点点的把他的骨骸重新拼接起来,手骨,腿骨,哪怕铠甲不在了,哪怕身体的骨头破碎得更厉害了,他还是坚持不懈地往艾斯所在的地方爬来。 而这个深坑里,密密麻麻的到处都是白骨。艾斯之前以为,这些都是普通的白骨,只有那些穿着铠甲的才是骷髅士兵才是亡灵生物,没想到,那些在坑底待了千余年的白骨也活动起来,到处找自己身体的其它部分。 他们已经好久好久没有遇到过活生生的人了。 只有吸收了人类的魂火,他们才能更加强大,才有希望离开骷髅王的墓穴。 面前的深坑根本看不见底,所有的骨头都在移动着,天知道最终会拼出现多少骷髅士兵。 艾斯原本是打算在这里进行一场简单的血祭,暂时操控几个骷髅士兵,只要他速度够快,就可以搭建一座白骨桥,让他可以抵达大厅的另一端。 这是前往骷髅之王宝藏,也是亡界大门最近的一段路。 但是在《剑与魔法》里,只是随手一提的“就连一级剑士也能斩杀他们,就连普通人也能跑过他们”的骷髅士兵,比艾斯想到的数量多得多。他们甚至不需要追上艾斯,只用全部从坑底爬出来,就能把整个地宫堵得满满当当的。 艾斯退回甬道,他快速地往回走,直到退回一个交叉口。 这个岔口通向五个地方,一个是埋着骷髅士兵的深坑,一个是艾斯进入墓穴的地方,但他现在已经回不去了。尼德兰海岸的蚌接受鲜血的献祭,骷髅王墓穴的蚌可只有亡灵魔法才可以驱使。 魔法岛的众人也是打开亡界的大门,进入亡界,在其间杀出一条血路,才得以回到现世。艾斯除非在这里突破剑圣,才可能在这里活下来,不然他只有一条路——修习亡灵魔法。 艾斯原本也是这么打算的,虽然亡灵魔法没有风系魔法来得炫酷,也没有火系魔法来得绚丽,但它是对魔法师资质要求最低的魔法,艾斯也不用担心,他千辛万苦找到骷髅之王,却没有资格得到他的传承。 再者,挥手间出现百万骷髅大军,多么强大的敌人都会在转瞬间灰飞烟灭,哪个少年小时候没有这样驰骋沙场的梦想! 身后不断响起骷髅士兵“咔嚓咔嚓”的声音,艾斯不再犹豫,他挑了一个最窄的岔道走了过去。 “如果我是你,我不会选这条路。”突然,艾斯的耳边响起一个声音。 艾斯感到他手臂上的汗毛都竖了起来,他的头僵硬地转了过去,他看到一个透明的亡灵和他并肩站着。 这亡灵还幻化出了他生前的衣服,短衣窄袖,非常简单的式样,没有花哨的东西,也不会阻碍行动。他头上是漂亮的卷发,在脑后扎了一个小辫子,露出光洁的额头,他的五官深邃,如同刀削一般,想来生前是一位英俊的青年。不过,在他的眼角上,有一个小小的伤疤,稍稍破坏了他整张脸的美感。 亡灵不同于骷髅士兵,骷髅士兵如果骨头上有伤,哪怕死了也会一直跟着他们。亡灵只剩下魂体,很少有伤害可以直接攻击灵魂。更大的可能,是这个亡灵自己固执地想要留下这个伤。 艾斯也因此认出了他,他说道:“丹尼尔。” 亡灵,不,丹尼尔有些惊讶,“你认得我?” 艾斯道:“村子里,酒馆的大叔跟我提过你。”其实艾斯在《剑与魔法》里看过丹尼尔的故事,只是在这个世界,连跟死人说话都是不安全的。 丹尼尔则恍然大悟,他笑吟吟道:“哦,托马斯说我什么了?”他跟书里说的一样,笑起来的样子带着三分玩世不恭。 艾斯望着甬道尽头,那里已经出现了骷髅士兵的身影,他说:“恐怕我话还没有说完,我就要被这里的骷髅撕碎了。” 丹尼尔在半空转了一个圈,对艾斯道:“跟我来。” 丹尼尔在前面飘,艾斯跟着丹尼尔走到他之前选择的岔道。艾斯有些不爽又有些不解,“你不是说,我不应该选择这条路吗?” 丹尼尔突然拽住艾斯的后衣领,在艾斯的惊呼声中把他举了起来。 艾斯在空中“飞”了一阵后,看到他之前脚踩的地方出现了一团白色的火焰。 “阴火!!!”艾斯惊呼道。 “我是说,你一个人不应该选择这条路。”丹尼尔神色莫名,饶有兴趣地低头看向艾斯,“你知道这个?话说你这么大的孩子怎么会来骷髅王的地宫,我可不记得最近还有其他亡灵抓了人下来。” 艾斯:“果然,卡尔·凯撒是你抓的?” 丹尼尔也没有声辩,他直接承认道:“是。”然后又对艾斯说:“你应该回答我的问题了。” 艾斯:“我在魔法师的手札里看过这个。”《剑与魔法》也是书,魔法师的手札也是书,这个可以约等于吧? 丹尼尔突然飘到艾斯面前,他从艾斯的腰间取走艾斯的钱袋子,掂量了下,“还带了不少魔晶。你是魔法学徒,受你导师的命令,来这里取骷髅王的传承的吗?”他又自言自语道:“能有记录亡灵魔法的手札,你导师的实力接近魔导士了吧?” 第14页 有些黑暗魔法是魔法大陆公认的禁术,亡灵魔法里也有一些也是,但很多低级魔法师总是傻傻分不清中性的魔法和邪恶的魔法,以致魔法协会只好一刀切,禁了几乎所有黑暗魔法和亡灵魔法。 所以现在还保留亡灵魔法手札的,基本都是高级魔法师,甚至是魔导士。 艾斯:“你为什么不猜我的导师是魔导士?” 丹尼尔把钱袋还给艾斯,“如果是魔导士,他就应该自己来。传承里的一些内容,可是不允许教授给其他人的。” 丹尼尔又在半空转了一个圈,一下子飞到距离艾斯极远的地方,艾斯在他身后喊道:“你生前只是一个渔夫,怎么会懂这么多?” 丹尼尔:“魔法师学究天人,每一个魔法师掌握的知识绝对不会比他们掌握的魔法少。骷髅王遗产里最珍贵的东西的前三名,肯定有他的图书馆。” 艾斯一边走一边问丹尼尔,“为什么这里有这么多骷髅士兵,却只有你一个亡灵?” 丹尼尔:“谁说这里只有我一个亡灵?” 艾斯往四周看了看,什么也没看到,“那其他的亡灵在哪里?” 丹尼尔手指了指艾斯,“你的身后就有一个。莉莉丝,她是托马斯的初恋情人,十年前就死了。” 艾斯猛然回过身去,结果他的背后空无一物。 艾斯皱了皱眉头,他不喜欢有人欺骗他。 丹尼尔像是明白艾斯心中所想,飘到他的耳边说:“我没有骗你,只是莉莉丝的灵魂太弱,你看不到她。” 艾斯盯住丹尼尔的眼睛,这是丹尼尔身上唯一一个有色彩的地方,那双眼睛是湛蓝的,如同大海一般。 亡灵的进化是从眼睛开始的,像丹尼尔这样的亡灵,不用一百年,就能转化成巫妖了。 艾斯:“那为什么你这么强?” 丹尼尔:“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魔法师的,有些人对魔法元素的亲和度很低,就算在魔法元素非常浓郁的地方,也只能成为魔法学徒;有些人的魔法元素亲和度很高,哪怕从不修炼,到成年的气候,体内魔法元素的含量也相当于一位3级魔法师了。这样的非常非常罕见,但是很巧,我死的时候,就是一位3级魔法师了。” 艾斯:“所以你成为了骷髅王宫殿的管家吗?” 丹尼尔脸上一直挂着的笑容突然消失了,“孩子,我想我得好好问你为什么知道这么多了?” 艾斯:“三色堇帝国除了贵族之外,身份最高的就是魔法师和骑士。一位超绝的魔法师可以主导一场战争的胜负,一位强大的骑士可以在千军万马之中取敌军将领的首级。但还有一种人,他凌驾于他们之上,他可以影响一个帝国的兴衰。” 丹尼尔代替艾斯说出了答案,“占星师。” 艾斯点点头。这可不是他说的啊。 丹尼尔想叹一口气,但他突然想到他是亡灵,早已不能叹气了,“竟然有一位占星师替你们占卜,我还以为这个世界上早已没有占星师了。” 丹尼尔的眼神突然危险起来,“可是你的导师,一位高级魔法师,为什么只派你来呢?他甚至连一张魔法卷轴都没给你带。” 艾斯的话明显漏洞百出。 艾斯犹豫了一下,道:“我是偷偷溜出来的。” 丹尼尔不置可否。 艾斯不待丹尼尔发问,主动道:“我的导师是一位黑魔法师。” 丹尼尔点点头,表示理解,这的确是一个合情合理的解释。黑魔法师,可是一群会拿自己的魔法学徒做实验的疯子。 作为黑魔法师的弟子,又恰好知道骷髅王墓穴的秘密,他想要活下去,得到骷髅王的传承的确是最好的办法。 但是,丹尼尔道:“只凭你自己,是无法得到骷髅王的传承的。” 艾斯:“你会帮我的。” 丹尼尔:“虽然待在这里挺无聊,我也怪喜欢和你聊天的。可我不会帮你。”他虽是玩笑的语气,但他的眼神没有一丝动摇。 “你会帮我的。”艾斯在丹尼尔震惊的眼神中说:“因为斯蒂芬妮怀孕了。你的妻子,斯蒂芬妮,她因为你的私欲,有了一个鬼胎。你知道一个鬼胎对于他的母亲意味着什么。只有亡灵法师才可以救她,现在帮助我,是你唯一的方法。不然,鬼婴降世之时,就是她魂碎之时。不加以阻止,她生不能容于现世,死不能归于亡界。” 第9章 丹尼尔:“我凭什么相信你的话?” “你可以去尼德兰村庄看一看。”艾斯盘膝坐在地上,他一点也不着急,“我没必要骗你。你自己想一想吧,你死后没多久就去见了斯蒂芬妮,她身上还残留你生时的气息。你们在这个时候交合,尼德兰村庄又因为地势的缘故,先天阴气浓郁,也因此骷髅王才会选择把墓穴建立在这里。天时地利人和,斯蒂芬妮有了鬼胎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鬼婴非常罕见,他从出生起,就介于生灵和死灵之间,他既有生灵无限成长的可能,又有亡灵不死的特性。在先天上,鬼婴就是高于人类和亡灵生物的种族。 丹尼尔突然从空中俯冲下来,他的脸对着艾斯的脸,他们的鼻尖对着鼻尖,两人之间的距离极近,近到艾斯的鼻头上都能感觉到冰冷的触感。 丹尼尔:“我会去尼德兰村庄看的,我会派手下的骷髅士兵看守你。只要你敢欺骗我,我就杀死你,让你变成亡灵生物。我会告诉你,永眠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事。” 第15页 艾斯:“我等着。” 艾斯闭上眼睛,自顾自地修炼起剑士的心法,他假装在他周围巡逻的骷髅不存在,他身上时不时传出的冷意也不是亡灵穿过他的身体。 艾斯虽然没有见过斯蒂芬妮,但无论是酒馆老板托马斯的话,还是《剑与魔法》的小说,都提到了丹尼尔的妻子在他死后一年生下了一个鬼婴。艾斯不怕丹尼尔报复他。 丹尼尔和斯蒂芬妮青梅竹马,两人感情甚笃。斯蒂芬妮是尼德兰村庄的一个孤女,从小无依无靠,受丹尼尔照顾,在她成年后,也理所当然地嫁给了丹尼尔为妻。不仅斯蒂芬妮对丹尼尔异常依赖,愿意冒着生命危险为他生下鬼婴,丹尼尔也对斯蒂芬妮十分眷恋,他不会希望斯蒂芬妮因此而死的。 艾斯看着突然回来的丹尼尔,有些惊讶,“你比我想象的快许多。” 丹尼尔:“我没有去找斯蒂芬妮。” 艾斯:“为什么?” “因为你不敢骗我。”丹尼尔道:“如果你说的是真的,我现在更不应该出现在斯蒂芬妮面前。我的出现会促进鬼胎的生长,甚至可能造成他提早出世。” 艾斯沉默地站了起来,“你是一个好丈夫,好父亲。” 丹尼尔不置可否。骷髅之王的传承不是小事,如果情况允许,他是真的想回村里看一看的,然而,他的魂力因为他频繁进出骷髅王墓穴已经所剩无几了,也因此,他才想抓卡尔·凯撒补充魂力。 艾斯承诺道:“等到我离开这里,我会尽全力帮你的。我可以立下誓言。” “等你成为亡灵法师,你还会在意约束生者的誓言吗?”丹尼尔道:“我不是不相信你。但至少得等你成功了,我们才可以思考后面的事。就算有我帮你,你也不一定能得到骷髅王的传承。” 艾斯跟着丹尼尔躲过几处陷阱,丹尼尔问他:“如果只有你自己,你能走到这里吗?” “我知道地宫里有些地方藏有阳火的火种,那东西可以驱散亡灵和强大的骷髅士兵。很多陷阱上面会有小标记,画着三角形的代表地底有阴火;横线穿过一个圆圈的,是附近有刀剑;一个长方形,像一个墓碑一样的,代表有亡灵生物。”艾斯道:“但是我恐怕走不到这里。” 丹尼尔:“为什么?明明你已经知道了。” 艾斯:“我能看见,未必代表我能避开。而只要我有一个陷阱没有避开,我不是死了就是重伤,到时候只会进退两难。当我发现这个事实的时候,我会换一条路。” 丹尼尔:“换哪一条?” 艾斯:“空门。”刚才那个交叉口最左边的通道。 空门,即虚无,只有打破虚假,才可能得到真实的宝藏。在空门里,你的敌人会拥有和你一样的相貌、体型、战士或者魔法师等级,还有战斗技巧,只有打败你自己,才可能走出那里。虽然这看起来也是一条“捷径”,但是这一条通道和其他通道不同,它只能往前,不能后退,也不能改道。 “看来那是你最后的选择。”丹尼尔道:“不过很抱歉,孩子,这条路走到最后,你还是要通过空门。得到骷髅之王传承的道路只有两条,一条征服亡灵大军,一条征服你自己。” 艾斯和丹尼尔终于走到这条通道的尽头。丹尼尔还是他们初见时的潇洒,艾斯却有些狼狈,他的鞋子上有一块被烧焦了,一个衣袖也变成了破布,他白嫩的手臂上则是一道道血痕,最后遇到的几个机关丹尼尔没有出手相助,照他的话说:“知道了机关的位置,还死在这里,就不要去浪费骷髅王传承的机会了。” 艾斯的行动跟不上眼睛,也就不可避免的受了一点伤。 此时,艾斯和丹尼尔的面前是一扇漆黑的大门,上面是魔法大陆通用语写的文字,艾斯并不认得。 丹尼尔:“你可以选择打开门,通过它或者死在里面;你也可以选择离开,只要你把一半的灵魂之火献给我,我可以让你在这里活到老死。”这样他就有力量,去见斯蒂芬妮一面了。 在丹尼尔看来,艾斯还是有可能选择留在这里的,人们在真的面对危机的时候,往往没有他们想象的来得勇敢。艾斯进入骷髅王墓穴的行为,更像是初生牛犊不怕虎,但他见识到了几条通道的可怕,未必不想退缩。 艾斯像是没有听到丹尼尔的话,他直接打开大门走了进去。 在真正见识到了骷髅大军的恐怖,感受到了亡灵魔法的玄奥后,艾斯觉得,“能来到这里,能有机会学习亡灵魔法,真的太好了!” 第10章 要怎样打败一个跟你一模一样的人? 艾斯面前的少年有一头乌黑的秀发,像瀑布一样柔顺地披着,他的眼睛非常清澈的绿色,像是人迹罕见的绝地的湖泊,神秘而美丽。不同于他美丽的容颜,他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的,鞋子还是焦黑的,如果忽略那精致的布料,看起来还不如路边的乞丐。 艾斯觉得这颇为有趣,看着少年,他好像在照镜子一样。 不过,艾斯可不是希腊神话里的那耳喀索斯,会爱上自己水中的倒影,艾斯对自己的镜像人一点兴趣都没有,他直接越过他,朝另一扇门走去。 在《剑与魔法》中,也有一些人没有跟随银辉剑圣海因里希,而是通过其它通道进入骷髅之王墓穴的中央。他们有的遇到的镜像人上来就是杀手,非要打得不死不休;有的遇到的镜像人则一动不动,对自己的本体毫不阻拦。艾斯也不知道,他遇上的会是哪种? 第16页 但凡进阶魔导士和剑圣的,都是万中无一的天才,都是大毅力者,他们不知道多少次突破自我的桎梏,才走到这一步。艾斯可不敢奢望,他的内心已经坚定到连镜像人都束手无策了。 不过,总要试一试,艾斯装作自然地往前走去,像是没看到房间里多出的镜像人。艾斯的镜像人还真的有点被唬住了,直到艾斯走过半,他才拦住他,“你要去哪里?” 艾斯绕过他,继续走,“去墓穴的中心,看我可不可以得到骷髅之王的遗产。” 艾斯的镜像人:“一千个人里才会出现一个有魔法天赋的人,你不怕白来一趟吗?” 艾斯:“我知道,骷髅之王的白骨法杖还在这个墓穴里。我至少可以凭借它成为一个魔法学徒,我可以救丹尼尔的妻子斯蒂芬妮的命,也可以打开亡界的大门,就尼德兰海岸无数人的命。而且,在活着的时候,亲眼瞧瞧亡界,不是很有意思的事吗?” 艾斯的镜像人:“那些人的生命和你有关系吗?你就是我,我就是你,我们都知道你不属于这个世界,你跟周围的一切都格格不入,你常常感到很孤独。我也是,我也十分寂寞,你留下来陪陪我,也让我陪着你,好吗?” 艾斯的镜像人又缠上来,艾斯推开他,“我不想死在这里。” 艾斯的镜像人一边嘴里念念叨叨,“我是被拒绝了吗?”一边突然卡住艾斯的脖子,把他扑倒在地上,“不,我不会让你走的!” 艾斯拼命挣扎起来,他手肘对着他的镜像人肚子就是一捅,镜像人痛得松开了手,捂住了肚子。 艾斯赶紧爬起来,想要冲出去,结果他才刚站起来,往前跑了没两步,就感觉有人拽住他的脚踝,他一个没站稳,就又摔倒在了地上,肚子也隐隐作痛起来。 艾斯摔倒在地后,立刻用脚去踹,直把镜像人踹得头破血流。最多过去30秒的时间,艾斯的头上也出现了一个一模一样的伤口,痛得艾斯直抽气。 这也是艾斯和镜像人为什么不互相用刀子的原因,一个人身上出现伤口,也会马上反应到另一个身上,如果艾斯杀死镜像人,他却没有离开房间,他也会立刻死去。 镜像人也保留了艾斯的处事方式,所以两个人都默认没有用刀子。艾斯不喜欢两败俱伤,更不想肠子流了一地去开另一扇大门。 艾斯和镜像人在地上扭打了十几分钟。天见可怜的,他们现在剑士心法至多修炼到一级的水平,又因为年纪的缘故,身材还没长成,不必大多数的一级剑士。艾斯这一个月跟诺依曼子爵学的,又多是使剑,徒手来可怖就和镜像人一起卷成了麻花。 艾斯的镜像人:“你为什么一定要走!这里有什么不好?!你在这里可以不老不死!” 艾斯:“成为亡灵生物吗?!不!我要成为亡灵法师!而且,你知道《剑与魔法》这本书吗?” 艾斯的镜像人瞪大眼睛,关于《剑与魔法》这本书,虽然他可以偷取艾斯的记忆,但这件事本身超出他的认知,“那到底是什么?” “原来你不知道啊。”艾斯笑了笑:“那是一本书,它告诉我,这里的一切都是虚假的。” “不,只要你一直待在这里,我就是真实存在的。” 艾斯趁着他的镜像人还神志不清,一个过肩摔把他摔到了身后。没想,艾斯的镜像人还头晕目眩着,就又半跪在地上,死死抱住艾斯的腰,他对艾斯说:“你走进这个大门的时候,就告诉自己。什么时候都不要掉以轻心!” 艾斯举手投降,“先休战,我们过会再打。”在艾斯的镜像人不信任的眼神中,艾斯主动往回走了两步,以示诚意,“你应该跟我有同样的感受,浑身骨头都像是要散架了吧?” 骑士团的心法,艾斯早在诺依曼子爵的督促下就背了下来,他盘膝坐在地上,修炼心法,也让体内的斗气治疗他受到的伤。虽然一级剑士斗气的作用微乎其微,但也可以温养经脉,以防留下暗伤。 艾斯的镜像人也没有再动手的意思,艾斯养养伤,他也好受一点。 两个人就相安无事地待了快两个时辰,突然,艾斯问镜像人:“你有看到我脑袋里的那本书吗?” 艾斯的镜像人:“看了,那些人离开空门的方法,你都不可能用。”他还没说完,艾斯突然像一阵旋风一样跑了出去。 艾斯的镜像人:“你跑不掉的。” 艾斯加快速度,一下子就甩开了他的镜像人,“那可未必。” 艾斯的镜像人突然感受到体内汹涌的斗气,“你……你突破了?!” 艾斯已经跑到另一扇门门口,他说道:“是啊。其实我早该突破了,所以才一直不敢继续修炼骑士团的心法,不然怎么解释我体内的斗气储备已经和二级剑士相当了。” 就像镜像人的伤口,要过上半分钟才会在艾斯身上显现,艾斯突破,反应到镜像人身上也要慢一会。魔法岛的的人过空门的时候,实力就已经是剑圣或者魔导士了,他们可没有人能快速突破,艾斯也是看到镜像人头上的伤,才想到这个办法的。 艾斯打开门,走了出去,开心地朝门里的人挥了挥手,“再见,那个孤独的我。” “啪啪啪。”有人,不,有亡灵在鼓掌。 丹尼尔手上拿着一个沙漏,他朝艾斯道:“才过去4个沙漏的时间,你比我想象的要快许多。” 第17页 “你想象中我花了多久?”艾斯看着沙漏里白色的粉末,问道:“这是什么?” 丹尼尔:“我以为你永远不会出来了。这个,骨灰啊,不然能是什么。” 艾斯:“……” 丹尼尔:“恭喜你通过考验。你有资格在这里说出你的名字了。” 艾斯:“艾斯,艾斯·诺依曼。” 丹尼尔升到半空,对着艾斯道:“那么,艾斯·诺依曼,当你死的时候,我会给你刻一个墓碑的,看在你给我带来了一个有趣的夜晚的份上。现在,来让伟大的骷髅王看看,你有没有资质传承他的魔法!” “失败,你将永远被亡界拒于门外;成功,你则会成为新的骷髅之王!无论失败还是成功,你都不能回头,你都永远没有退路!” 第11章 艾斯道:“世人多不理解亡灵法师,可我们只是和骷髅、亡灵打交道,并不代表我们是邪恶的。我想最初有人成为亡灵法师,也是因为心中有爱,他们留念逝去的人,才执着地探寻亡界的奥义。再大的仇恨,人死灯散在没有多少人会不放过死人,他们放不下的只是亲人、爱人。人死之后变为亡灵,信念越强,实力也就越强。 丹尼尔,虽然你说你是因为魔法天赋,才会那么强大,但我相信,你对现世是极其留恋和眷念的。所以相对一般的亡灵,你的思维那么清晰。魔法哪有邪恶和正义,只是看使用它的人罢了。我不是懵懂无知、从未经历过险恶的孩童,我知道,我选择的是什么。” 丹尼尔:“真是发人肺腑的演讲。但是,艾斯·诺依曼,只有当你通过最后的测验,你才能以亡灵法师自居。骷髅之王有很多书籍,里面记录了许多道貌岸然的人。他们未得到一样东西时,会把它赞美成世间的瑰宝;在得不到这样东西后,又把它们贬低成牲畜蹄子下的泥巴。 骷髅之王觉得,试图接受传承的人如果没有得到他的认可,又从这里活着出去,将来的某一天,那个人可能会因为恨,也可能会因为嫉妒,杀死他遇到的每一个亡灵生物,亡灵法师。所以你面前的两条路,不仅是成功与失败,还有生与死。” 艾斯道:“当我决定来骷髅之王墓穴的时候,我就做出了决定。我从来没有觉得这会是一场一帆风顺的旅途。而且,我并不觉得,我没有成为亡灵法师的资质。” 艾斯没有瞎说,他真心觉得他天分不差。在艾斯修炼骑士团的心法之前,他就有这样的预感;在艾斯来骷髅之王的墓穴之前,他又有这样的预感。 虽然这种说法很玄奥,但在艾斯穿越、见到越来越多不可思议的事情之后,在他曾经的世界观都被摧毁之后,他越来越相信自己的直觉了。 丹尼尔带着艾斯走到一个圆顶大厅的下面,这里不同于墓穴里的其它地方,大厅里所有的东西都被一块块红绸遮挡着。墓穴里最常见的就是黑、褐、白三色,这还是艾斯来到地底之后,唯一见到的有红色物品的地方。 丹尼尔飘到大厅的最边上,他掀开一块红绸,下面是一个白骨的架子,架子上搭着一个灰蒙蒙的水晶球。 丹尼尔把架子连着水晶球拿到一个小圆桌上。 艾斯走到丹尼尔身边,问他:“我该怎么做?” 丹尼尔:“你把两只手放到水晶球上,大脑尽量放空,它会告诉你结果的。” 艾斯笑了笑,尽量让自己放松一点,“这比我想象的简单一些。” “对你的考验已经结束了,现在是命运的选择。” 丹尼尔的声音也变得空灵,“传说,大陆第一位圣魔导士在第一次触碰水晶球的时候,空中飘散出了上千多火花;一位擅长风系魔法的圣魔导士,他测试魔法天赋的时候,那个城市突然狂风大作。” 艾斯开了一句玩笑,“那如果是擅长亡灵魔法的魔法师,会发生什么事情,突然出现上千万个骷髅和亡灵吗?”事无绝对,虽然艾斯表现得挺乐观,但他心底还是有些忐忑的。 丹尼尔的神色难得正经起来,“但凡在测试天赋时,天有异象者,他们只要不中途夭折,都能在魔法一道上走很远。而亡灵魔法相对其它魔法最大的优势是,它的不死属性。艾斯·诺依曼,如果你真的在亡灵魔法上有那样的天赋,你不仅能得到骷髅之王的传承,还能得到骷髅王在亡界的宫殿,那是传说中可以突破位面壁垒,自由穿梭在无尽位面间的宫殿。” 艾斯往前走了一步,他闭上眼睛,把手放到水晶球上,“我很期待。” 水晶球是一个冰凉的圆球,艾斯的小手却是温热的。艾斯感觉到他手上的温度慢慢传递到水晶球上,水晶球也有了一些变化。 艾斯就像丹尼尔说的那样,尽量什么也不去想,但他的脑海里出现了别的景象。艾斯听到了几个时辰之前,他在尼德兰村庄听到的“哗啦哗啦”的海浪声,他看到了夜色下宁静的大海,看到了远方一个岛屿边发生的海啸,还看到了旭日初升时金灿灿的大海。 艾斯突然感觉到手上的水晶球变得炙热,像是有什么东西要冲出来了,像是要爆炸!艾斯下意识地把手从水晶球上移开,倒退了一步。 艾斯睁开眼睛,看向水晶球。水晶球没有爆炸,但也不是一个规则的球体了,在它的表面出现了许多冰凌状的长条,像是从水晶球上长出来的。 第18页 艾斯:“这是什么,我通过测验了吗?” 丹尼尔看着水晶球,脸上神色几经变换,像是可以开染坊,他呆呆道:“艾斯,你知道吗?一般情况下,一个水晶球可以给上万孩子检测资质,用上一百年也不会坏。” 艾斯第一反应是,“你要我赔钱?” 丹尼尔双目直直地看着艾斯,像是在看这世间最不可思议的存在,直看得艾斯头皮发麻,丹尼尔才突然升到半空中,纵声狂笑起来,“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艾斯不明所以,他问道:“你在笑什么?” “你竟然想学亡灵魔法,哈哈哈哈哈,你竟然要学亡灵魔法了……”丹尼尔癫狂得已经穿过了墙,飘到了其它房间。过了半晌,丹尼尔才平静了一些,他对艾斯说:“有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你想听哪个?” 艾斯:“好消息吧。”丹尼尔的亡灵之笑,真的让他有点毛骨悚然。 丹尼尔:“好消息是,你有非常非常出色的水元素亲和度,甚至是三色堇帝国历史上也没有记载过的,你不用担心会被我杀死,变成亡灵生物了。你可以说是通过了这次测验。” 艾斯松了一口气,这个好消息能覆盖所有坏消息了,他问道:“那坏消息呢?” 丹尼尔:“坏消息就是,虽然你有成为圣魔导士的潜力,但它可能永远都只是潜力了。” 一级至三级是初级魔法师,四级至六级是中级魔法师,七级及以上则是高级魔法师。止步中级魔法师,也就是至多成为六级魔法师。 艾斯有些不解,“为什么?”天赋高难道不是好事吗? 丹尼尔:“因为你是在这里测试天赋的,而你想要从骷髅王墓穴离开,除非有人来救你,不然你只有一种方法,成为亡灵法师或者魔法学徒。亡灵魔法和其它魔法准确来说,是属于两个完全不同的体系。亡灵法师不需要有太高的元素亲和度,他们更看重魔法师对咒语的悟性,操纵骷髅士兵的精准度。 但亡灵法师和其他法师还有一点相同,他们都需要冥想,只有不断的冥想,他们的身体才能容纳更多的魔法元素,才能够支撑更高级的咒语,甚至是禁咒。” 艾斯问道:“我亲和水元素,反而会阻碍我冥想吗?” 丹尼尔道:“会也不会。如果你是其它魔法师,你的水元素亲和度如此之高,当然是好事。但你将要成为亡灵法师,过高的水元素亲和度将使你无法感知到来自亡界的魔法元素——那是两种截然不同的魔法元素。你修炼的速度会极其缓慢,大多亡灵法师都是能感知到魔法元素,但都是元素亲和度不高的人。 这也是为什么我原本认为你有可能获得传承的原因。这真的不是个很高的要求。 在你低阶的时候,如果你没有道德,还可以通过吸收他人的灵魂之火进阶;但如果你想成为高级魔法师,那就只能靠你自己感悟、冥想。你的水元素亲和度将会成为你最大的桎梏!” 艾斯听了丹尼尔的话,心里也有些可惜,他虽不怕困难,但也没有傲娇到特意选择困难模式,“我能离开这里,以后送有天赋、也愿意学习亡灵魔法的孩子来接受传承吗?” 丹尼尔摇摇头,“骷髅之王其实并不介意他的传承就此断绝,他也没有给他的传承者留下太详细的引导,这里原本是他居住的地方,也是他魂归的地方。骷髅之王对继承人都可有可无,又怎么会在意你未来送来的有天赋的孩子呢。再说,我也没有多余的力量送你出去。除非你自己突破魔导士,在亡界中杀出一条血路回到现世。” 魔法师不同于剑士,可以一朝顿悟成为剑圣。 每个魔法师都经过经年的冥想,才走到魔导士这一步,更何况他们还会遇到瓶颈,殊不知多少吟游诗人咏唱的赞歌讲述的就是,高级魔法师遇到瓶颈行走大陆所发生的事情。 艾斯摇摇头,不说他在这里待上百年会不会疯掉,就是闭门造车,他也是无法突破魔导士的。虽然艾斯知道,许多年后,魔法岛众人会来到尼德兰村庄,但那个时候,托马斯已经变成了亡灵,尼德兰村庄也变成了鬼村,他无法推算那距离现在有多少年。 艾斯:“我早已决定,走亡灵法师这条路。我不会因为资质糟糕而放弃,也不会因为其它资质超绝而懊悔。” 丹尼尔又变回了痞痞的样子,“你装,你继续装!” 艾斯:“就像你不相信我会有很好的魔法元素亲和度,而我有。虽然你不看好我在亡灵魔法一途上的成就,但将来,我未必不能成为高级亡灵法师,甚至魔导士。” 丹尼尔向大厅外飘去,“那么跟我来吧,我带你去骷髅之王的图书馆。我可要告诉你,如果你没有办法在一年内成为魔法学徒,也就是我无法阻止斯蒂芬妮腹中的鬼婴诞生。我同样会杀了你。” “你要杀了我?”艾斯道:“我不是已经通过了骷髅王的考验了吗?” 丹尼尔飘荡着,“艾斯·诺依曼,这是我教导你的第一课。”他转过身对艾斯露出个极其危险的微笑,“有些人会有逆鳞,就算自己魂飞魄散都不会允许其它人触碰。 斯蒂芬妮就是我的逆鳞。 你既然用她的安全威胁我,就要做好因此而死的准备。” …… 艾斯跟着丹尼尔往图书馆走去,而在他们不知道的万里之外——魔法岛。一场毫无预兆的海啸被数位魔导士联手拦了下来,魔法岛的岛主没有关心这场海啸对魔法岛造成了多少破坏,而是找到银辉剑圣。 第19页 “海因里希,你知道吗?大海出现了异象,三色堇帝国方向出现了一个水元素亲和度满级的人。 ” “是么?那我们要找到他,把他带回魔法岛吗?” 第12章 艾斯是在骷髅王的墓穴里测试魔法天赋的,那里的水元素太过稀少。艾斯测试的结果是水元素亲和度满级,却没有出现异象,艾斯、丹尼尔都没有放在心上。艾斯是因为完全不懂,丹尼尔虽然会些亡灵魔法,但也没有进行过正统的魔法学习,对很多常识都一知半解。 艾斯和丹尼尔并不知道,那异象没有出现在骷髅王的墓穴,也没有出现在尼德兰村庄附近的海域,而是出现在了万里之外的魔法岛附近。 不过,就算艾斯和丹尼尔知道也没有办法,他们不可能一直躲在骷髅王的墓穴不出去。艾斯只要实力到达那个阶段,也迟早会碰到魔法岛的人。 丹尼尔带艾斯来到了骷髅之王的图书馆——一间非常非常非常大的图书馆,可能是因为骷髅之王和亡灵们都会飞的缘故,这里的书架足足有十五英尺高,艾斯抬起头也看不见最上层书的书名,而这里的书架之多,一眼望不到头。 艾斯笑了下,他想起他穿越过来的那个图书馆,与这里相比完全是大巫见小巫。 丹尼尔随手划了一下书架,“你自己看吧。” 艾斯不可置信道:“我自己看?!难道没有亡灵法师的手札专门引导初学者的吗??” 丹尼尔:“我已经说过了,骷髅王决定把这里留给一个新人只是一时兴起,他没有把亡灵魔法好好传承下去的野心。而这里的书有1/10都是骷髅之王自己编写的,他的博学是你无法想象的,你如果能把这里吃透,与他亲自教导也相差无几了。” 艾斯:“一个人穷尽一生都不能看完这里1/100的书。” 丹尼尔:“只要你一直进阶,你的生命就是无限的。” 艾斯想寻求丹尼尔的帮助,“丹尼尔,你是骷髅之王宫殿的管家,你愿意给我提供帮助吗?” 丹尼尔道:“我只是通过了另一个关于亡灵的测验,被任命为骷髅之王在亡界宫殿的管家罢了。但我现在还没有打开亡界大门的实力,这个职位只是形同虚设。就算亡界大门打开了,这里是独立现世与亡界的空间,也不归我管。” 艾斯无奈了,他看出丹尼尔的确不怎么乐意帮忙,他只好使出杀手锏,“可是只有我成为魔法学徒,才可以快点出去,带你见到斯蒂芬妮。” 丹尼尔念念叨叨的:“走来图书馆的路上我就在想,你根本不可能在一年内成为魔法学徒,所以……” 艾斯不得不打断他,“我学习东西很快,我也没有打算在这里待太长时间。” 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艾斯的脑子都很好使,不说过目不忘,但记忆力也比一般人好很多。至于他的悟性,艾斯只希望他在剑士上的悟性能带一点给魔法。 艾斯最开始并不知道他需要成为魔法学徒才能离开骷髅王的墓穴,他更希望日出前就能回去,这样就不会有人发现他的失踪了。可如果他几年不能回去,艾斯就要考虑别的生存的办法了。 艾斯固执地盯着丹尼尔,他的绿眼睛对着一双蓝眼睛。 丹尼尔在心里叹了一口气,他死之后叹的气加起来也没有今天叹的多。 丹尼尔:“那好吧,我对亡灵法师的修炼也了解一点,我可以尽我所能的教你。但是,只要你有一次不懂装懂或者被我发现不认真学习,我就再也不会管你。” “没问题!”艾斯道:“谢谢你,丹尼尔!” 丹尼尔在骷髅之王的图书馆里转了几圈,找了一本厚厚的、黑色封面的大块头给艾斯,“这本书分为十章,你先把第一章 和第三章看了。” 艾斯掂量了一下这本书的重量,果断道:“我不认字!” 哪怕丹尼尔用看智障的眼神看艾斯,艾斯也没有改口,“我真的不认字。你说过,不要不懂装懂。” 丹尼尔看着面前这个八、九岁的小孩,勉强克制住自己想要打人的冲动,“如果你不认字,你永远成为不了魔法学徒。” 艾斯用小狗般可怜巴巴的眼神瞧着丹尼尔,在他的眼底还隐藏着自卑、脆弱的自尊,还有其它非常复杂的情绪。 丹尼尔想,艾斯真的长了一双会说话的眼睛,他明明不是那么有爱心的人,还是缴械投降道:“那我读给你听。” 一刻钟后,可能一刻钟都不到。 丹尼尔猛地把书本合上,他有些不耐烦,但还是耐着性子问道:“亡界的魔法元素和魔法大陆上的有什么区别?” 艾斯:“魔法大陆上的魔法元素是光明属性的,亡界的魔法元素则带着暗黑属性。所以,亡灵法师除非在亡界修炼,不然必须寻找带暗黑属性的魔法元素进行冥想。 也因此,亡灵魔法和其它魔法是两种全然不同的体系,亡灵法师的等级再高,他也不能使用其它属性的魔法。一个人如果最先吸收暗黑属性的魔法元素,他就不能再吸收光明属性的魔法元素。否则,两种元素会以那位魔法师的身体为战场,它们相互吞噬,直至那位魔法师身体废掉或死亡。” 丹尼尔点点头,“我刚才提过,有一种花对亡灵法师非常重要,是什么花?为什么?” 艾斯:“鬼脸花。因为一个地方的暗黑属性魔法元素越多,鬼脸花开得越茂盛,低级亡灵法师在不能判断一个地方暗黑魔法元素是否浓郁的时候,跟着鬼脸花走准没错。” 第20页 “不过也要小心。芬格帝国曾经在一些偏远的地方故意种植大面积的鬼脸花,守株待兔逮了不少亡灵法师。不过。”丹尼尔冷笑了两声,继续道:“高级亡灵法师可不会上这个当,后来被亡灵法师联手反杀了几次,他们终于学乖了,不再使用这招。不过这也是几百年的事了,现在外面也不知道还有没有活着的亡灵法师。” 艾斯点点头,表示记住了。 艾斯的确像他说的那样,学习东西的速度很快,但丹尼尔并不满意,他说:“你学的很好。可这太浪费时间了,我需要找鬼婴的资料。” 艾斯的手也放到书皮上,他没有再打开书本的意思,“我们也没必要非让我把魔法学徒应该掌握的知识都掌握了。我可以先练习冥想,学习咒语。” 丹尼尔:“不要急功近利。” 艾斯:“外面有人在等我,我现在消失还不到一个晚上,还有可能蒙混过关。至于你,丹尼尔,你就不想早点见到斯蒂芬妮吗?” 丹尼尔皱了皱眉头,道:“就算我可以把怎么冥想告诉你,你也未必一学就会。” 艾斯:“相信我,丹尼尔。” …… 如果普通人处在三维空间,那么魔法师一定处在五维空间,他们能看到普通人终其一生都不能看到的——这个世界的本质。艾斯前世的世界由各种各样的化学元素组成,而组成这个世界的,则是魔法元素。 风、火、水、土,这四大基本元素排列组合,一起构建了这个世界。 艾斯能感知到这些元素像一个个小光点,慢慢进入他的身体,最初它们是抗拒的,但等艾斯身体内的小光点越来越多以后,他周围的小光点从他的头发、脸颊、手臂……前仆后继地射进他的体内。 这是个非常漫长的过程,艾斯甚至感受不到身体的饥饿,他看着所有的魔法元素不断地分散,又组成各种各样的形状,就好像看着一个个小型宇宙诞生、消亡。 渐渐的,艾斯的体内储存下了一些魔力,就算不是冥想的状态,他也可以简单地操纵周围的魔法元素了。 这是成为魔法学徒的标志。 艾斯醒来的时候,他的肩膀上已经积攒了层薄薄的灰。 艾斯有些不安,“时间过去多久了?” 丹尼尔看着艾斯的脸色有些古怪,他说道:“不到四个月。” 艾斯脸上有些发白,这么久了,诺依曼子爵他们不知道还在不在尼德兰村庄。 丹尼尔倒是不以为意,“放心,这里的时间流速与外面不同。当然了,这只对4级以下的魔法师、剑士有效。”他还哀叹道:“可怜的卡尔·凯撒,也不知道在地底受了多久的折磨。” 艾斯皱眉看向丹尼尔,“你为什么不早点说?” 丹尼尔道:“为了给你点压力。”他看着艾斯的眼神有些惊叹,“我现在觉得你的未来不会止步于6级魔法师,你至少能成为7级魔法师。在水系天赋这么出色的情况下,你还能这么快的成为亡灵魔法的魔法学徒。艾斯,这很不容易,真的。” 艾斯摇摇头,“这里暗黑属性的魔法元素太浓郁了,所以我进入状态才能这么快。”艾斯不是妄自菲薄,这里对于亡灵法师的确是一个洞天福地。 丹尼尔递给艾斯1块木牌,“这个可以证明你骷髅王传人的身份。骷髅王在死灵海中央的宫殿就可以用它打开。骷髅王在亡界有很多属下,你也可以拿着它去接收他们,不过我建议你成为魔导士以后,再去找他们。免得你被他们杀死,直接被抢了传承。” 艾斯接过木牌,道:“谢谢。” 艾斯说完,就想向蚌在的地方走去,丹尼尔却道:“不差这一会儿功夫,你再跟我来。” 丹尼尔在艾斯进入墓穴的房间的墙上敲了敲,一条新的通道出现在他们面前。 艾斯疑惑道:“这是?” 丹尼尔带艾斯走进一个小小的房间,房间的地方随意摆了几样东西,他匆匆说道:“骷髅王的礼物,你可以任意选走三样。” 房间里有几样饰品,几件家具,还有石头、墓碑和骨头之类的东西。 艾斯才刚刚开始看,丹尼尔就道:“我建议你选择亡灵法杖。” 艾斯看向房间里唯一一样可能是法杖的东西,一根骨头。丹尼尔道:“那是骷髅之王曾经用过的法杖,它可以承受圣魔导士的法力。在骷髅之王的手上,它比神器也不差了。” 艾斯把亡灵法杖握在手里,这根法杖摸起来凉凉的,手感和玉石一样。丹尼尔又道:“不过这根法杖可不能帮你跨等级挑战其他魔法师。你有多少实力,它就能发挥多少,仅此而已。如果你有钱,在外面买上一根做工不错的木头,再多镶嵌几块高级的魔晶,做成的法杖可能对现阶段的你帮助大许多。” 艾斯有些无语,但他还是没有把亡灵法杖放下。 艾斯走到一堆石头边上,其中有一个椭圆形的石头引起了他的注意,这个石头的表面并不是光滑的,它像是树皮,又像是鱼鳞。艾斯问道:“这是什么?” 丹尼尔:“一枚蛋。” 艾斯惊讶到了:“这枚蛋还活着吗?” 丹尼尔:“是的,我能感觉到。不过它在这里不知道放了多少年了,我不确定它还能不能孵化出来。” 艾斯把这个蛋抱到怀里,这个蛋有些大,还有些沉,他要两只手一起才能抱住。 第21页 丹尼尔惊讶了,“你要这个蛋?” 艾斯:“是的。” 丹尼尔:“我刚才说的话你听到了吗?” 艾斯:“我知道。只是一个人的时候,总想有个活物可以陪着自己,就算他不能孵化也没有关系。” 丹尼尔已经领教过这个小孩的冥顽不灵了,没有再劝,他看艾斯又拿起一枚戒指,问他:“你知道这是什么吗?” 艾斯猜测到:“空间戒指?” 丹尼尔:“是的,里面的空间有小半个地宫那么大。” 艾斯惊讶道:“这么大,那岂不是一件神器?”骷髅之王的墓穴,也就是这个地宫,他一个大厅就能装下上千个骷髅士兵,这整个地宫有多大可想而知了。空间戒指里的空间,就算只有小半个地宫大,也非常了不起了。 果然,丹尼尔点点头,“差不多算是一个半神器吧。不过我建议你拿那个手环,它可以装活物,这个戒指可装不了你的蛋。” 戒指的边上是一个手环,不同于戒指炫酷的太阳花的造型,这个手环是两根不细的黑色绳子编织成的,非常朴素,也非常普通。艾斯把这个手环戴到手上试了试,大小刚刚好。 这时,丹尼尔又神补刀了,“这个手环虽然可以装活物,但他的面积只有这个房间那么大,你可要想好。” 艾斯一手拿着手环一手拿着戒指,思考了很久,才把戒指放回原位。 丹尼尔:“亡灵法杖、一颗可能孵化不出来的蛋、一个面积不大的空间手环,这三样东西,你确定了吗?离开这个房间可就不允许反悔了。” 艾斯:“我确定。” 丹尼尔重新关上通往小房间的通道,“虽然这个手环里的空间不大,但它的确比空间戒指珍贵。” 艾斯:…… 艾斯:这是故意的吧? 第13章 骷髅王的礼物是留给学习亡灵魔法的人的,大概这也是为什么《剑与魔法》里魔法岛的人也没有找到它的原因。而这绝对也是艾斯想象之外的收获了。 艾斯道:“这里既然是骷髅王的墓穴,他的墓碑在这里吗?我想去祭拜他。”得了别人的传承和礼物,总得说一声谢谢吧。 丹尼尔:“骷髅王没有墓碑。” 艾斯:??? 艾斯:“他是被人杀死的吗?”所以才死无葬身之地。 丹尼尔:“不是,他用不上这些。墓碑什么的,只是活人纪念亡界亡灵的地方罢了。骷髅王是真正的长眠,而不是去了亡界,他在这个世界上,也没有亲友,何须埋骨之地。” 许多魔法师的确是终生未娶的,探索魔法的奥义比男欢女爱更令他们沉醉和着迷。艾斯理解骷髅王活得太久了,所有的亲友都已离世,也没有子女,但亡灵法师又何来真正的长眠?在现世的死亡对于他们只是一段新的开始。 艾斯是这么想的,也就这么问了:“可是,骷髅王又是怎么死的呢?”亡灵法师除非被敌人熄灭灵魂之火,不然就是永生不死的。 丹尼尔沉默了半晌,道:“他活的太久了。对他而言,死亡,才是最好的长眠。” 艾斯不是很明白。 丹尼尔像是在对艾斯说,又像是在对他自己说,“你不懂,但愿你永远不会懂。” 他们又走回蚌在的地方,丹尼尔道:“现在可以走了。” “等下!”艾斯在丹尼尔疑惑的眼神中,说道:“卡尔·凯撒,凯撒商会会长的独子,他还活着吗?” 丹尼尔:“啊,凯撒少爷吗?他还活着。” 艾斯:“他怎么会进入这里的?” 丹尼尔:“凯撒少爷以为尼德兰村庄出现了稀世珍宝,就兴冲冲地来看了。小少爷太激动了,蚌壳割破了他的手指,他无意中完成了一次献祭,打开了尼德兰村庄和骷髅王墓穴的通道。他又不懂得进入骷髅王墓穴的办法,也就给了我们出去的机会。有太多的亡灵自从死后就被困在了这里,他们思念亲人就出去看了看。” “我看他的魂火很凝实,实力又弱,就带他下来参观参观。”丹尼尔道。 艾斯没有兴趣询问丹尼尔,卡尔·凯撒经历了什么,也不想和一个死了的人讨论三观问题。艾斯道:“我们把卡尔·凯撒带出去吧。” 丹尼尔道:“就算把凯撒少爷带出去,他也不一定能活下来。” “凯撒商会是魔法大陆最大的商会,他们的会长会让他的独子恢复如初的,就算他要死,也不应该由你来决定。”艾斯如是到。 丹尼尔没办法,他打了一个响指,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年飘到他们身前,少年的眉宇间难掩稚气,黑发的头发里却夹杂着不少白发。 丹尼尔对艾斯说:“刚才给你的魔法书里……”之前在骷髅王的图书馆里,丹尼尔推荐给艾斯的几本魔法书,现在都被装在艾斯的空间手环里。 “……里面有一种主仆契约,你可以和他签订。”丹尼尔道。 艾斯:“为什么?” 丹尼尔凉凉道:“谁知道凯撒少爷还会有活着出去的一天。我一直没有限制他的行动,你之前在通道里乱走,可能有被他遇到。世人对亡灵法师多有偏见,在你没有彻底强大起来之前,最好还是不要让人知道你的身份。你身上的那些东西,也不是你现在实力可以拥有的。” 艾斯盯着卡尔·凯撒看了片刻,“他还是一个孩子。主仆契约至死都不能解除,这比让人成为奴隶还要可怕,我希望我永远都用不到它。” 第22页 “他可不会因为你是一个孩子而放过你。”丹尼尔凉凉道:“这是一个正确而仁慈的决定,然而这个决定,可能会给你带来一个残酷的后果。” 艾斯:“进入墓穴以后,我有小心观察四周,他这么虚弱,不太可能不被我发现。我们不需要把他送回凯撒商会,放到乱石滩上就行。” 艾斯架着卡尔·凯撒走到蚌边上,先把卡尔·凯撒推进蚌里,再自己爬了进去。还好他们两个人都是半大的少年,一个蚌刚好能把他们装下。 “耶须珐和米特凹凸杵阿百特……” 这咒语艾斯念了两遍,才勉强念对,蚌剧烈的晃动中,艾斯感到一阵熟悉的天旋地转,他知道他又回来了。艾斯和卡尔·凯撒还在蚌里的时候,他们就听到“哗啦哗啦”的海浪声。 艾斯打开蚌,他第一眼见到的就是一望无际的大海,还有隐藏在大海深处,即将迸发的旭日,它先是把天际染成一片橙黄,再缓缓地上升,直到它整个蹦出海里,向这世间发出夺目的红光。 艾斯:“这是我第一次在海边看日出。” 丹尼尔对此不以为意,“这个日出我从小看到大,我还以为我会看着它,直到我老死。” 艾斯拙劣地安慰着:“你会一直‘活’着,和亡界同寿。” 丹尼尔貌似真被安慰到了一点,他对艾斯说:“等这里的事情解决了,亡界的大门再次打开,我会去那里看看,听说骷髅王在亡界的疆域比三色堇帝国还要辽阔。我活着的时候,绝大多数时间都在这个村里度过,我死了以后总想去更多地方看看。” 艾斯笑道:“不错的想法。” 艾斯扯了扯衣服,可能是海边的水气太重,他的胸口湿了一大片。 艾斯把卡尔·凯撒从蚌里拖了出来,放到乱石滩上比较醒目的一个位置,想来凯撒商会的护卫会很快找到他。如果诺依曼家族的护卫或者威斯特法伦行省总督手下的骑士好运地先找到了凯撒少爷,那他们大概会得到和卡尔·凯撒同等重量的金子作为谢礼。 丹尼尔在海边感知了一下,就对艾斯道:“跟我来吧,我知道斯蒂芬妮在哪里。” 艾斯以为丹尼尔会带他去原来和斯蒂芬妮一起的家,没想到,丹尼尔竟带他来了小酒馆。没错,就是艾斯和诺依曼家族的护卫住宿的、托马斯开的小酒馆。 天微微亮着,诺依曼家族的护卫就在酒馆前练剑了,开玩笑,这可是一年里为数不多的在诺依曼子爵面前表现的机会。如果他们被子爵大人发现实力非凡,还可能被提拔做亲卫兵呢。不过如果艾斯运气差一点,没有活着回来,等待这些护卫的大约就是永久发配。 丹尼尔带着艾斯从酒窖进入小酒馆,他熟门熟路地飘上楼梯,穿过阁楼的木门。 艾斯:…… 艾斯在木门前轻扣了两下门,等了好一会儿,才有一个褐色长发、容颜清秀的女子出来开门,她长长的头发编成蝎子辫垂在胸前,身上穿着一件非常宽松的连衣裙,但还是不能完全掩饰她隆起的腹部。她小心地看着艾斯,模样有些戒备。 艾斯:“你好,我是艾斯·诺依曼,丹尼尔的朋友。” 女子眼睛里的警惕一下子就消失了,她说道:“我是斯蒂芬妮,是丹尼尔的……”她突然住了嘴,看向飘在阁楼角落里的丹尼尔。 丹尼尔对艾斯道:“我们聊过的,我的妻子斯蒂芬妮。” 斯蒂芬妮甜甜地笑了。她人有些憔悴,这个笑容却带着十分的满足。 艾斯也朝她微笑一下,然后他的视线不由自主地看向斯蒂芬妮的肚子。 斯蒂芬妮感受到艾斯的视线,下意思的收了收小腹,但是效果不大,她的肚子反倒明显了。斯蒂芬妮却像是想起了什么,她突然转过身,抓住丹尼尔的手。 艾斯瞳孔一缩,他确确实实看到了,斯蒂芬妮是能触碰到丹尼尔的,这是一般的亡灵法师都做不到的事! 斯蒂芬妮兴奋地说:“丹尼,我怀孕了,我有我们的孩子了!这是我们结婚多年的遗憾,现在我终于可以弥补了!” 她的容光焕发,眼里含着泪,看着她这副样子,没有人可以不动容。 丹尼尔的手轻抚她的秀发,眼神温柔,“我知道的,斯蒂芬妮,我知道的。” 斯蒂芬妮觉得有些奇怪,“丹尼,你不高兴吗?” “我很高兴……”丹尼尔说了一半突然说不下去了。 斯蒂芬妮却惊慌起来,虽然这很不可思议,但是,“丹尼,这真的是我和你的孩子。除了你,我从来没有过别人的。”她拉过丹尼尔的手,想让他摸摸她的肚子。 丹尼尔猛然抽回手,他痛苦道:“我知道,但那是一个鬼胎。” 斯蒂芬妮神色惊骇,她绝望地叫道:“不!” 丹尼尔试图安抚她,但都失败了,斯蒂芬妮不停地往后退! 丹尼尔的眼神是前所未有的悲伤,但他还是道:“艾斯。” 艾斯把亡灵法杖从手环里拿出来的时候,斯蒂芬妮护住她的肚子,脸色苍白,连连摇头,艾斯简直觉得自己像是一个刽子手,一个残忍地想在母亲面前杀死她孩子的刽子手。 虽然这个魔法丹尼尔已经陪艾斯练了好几遍,但他做不到。 他真的做不到。 艾斯叫道:“丹尼尔!”他们必须让斯蒂芬妮明白,这个鬼婴是不可留的。 第23页 丹尼尔在劝说斯蒂芬妮,“他还是一个没有成形的胎盘,他不会感觉到痛的。我们不能留下他,他不仅会害死你,还会祸害整个帝国带来灾害。”鬼婴是不详的预兆,他的生长需要大量的生魂,可鬼婴前期的战斗力很弱,凭它自己根本猎杀不到如此多的灵魂。 按道理来说,大多数鬼婴都会活活饿死,夭折掉。但几乎所有鬼婴都活到了成年,不管它生活的地方有多么和平,人们有多么喜乐,当地的人都会主动或被动地被卷入战争。战争中出现的大量灵魂是鬼婴最好的食物。 所以鬼婴出世,意味天下大乱,生灵涂炭。 而明知这一切,却执着诞下鬼婴的人,将会遭受永久的诅咒,无论生前死后,她的灵魂都会被套上枷锁,永陷无尽黑暗之中。 斯蒂芬妮蜷缩在墙角,她哭泣道:“他有感觉的,他已经成形了,我都能感觉到他在踢我!” 斯蒂芬妮说完,丹尼尔像是被斯蒂芬妮正面打了一拳,他头撇向一边。 斯蒂芬妮哭泣哀求道:“丹尼,求你,求你,我求求你……” 第14章 斯蒂芬妮:“……这是我们的孩子,我们的第一个孩子啊!丹尼,你知道的,我期盼了多久,求你,求求你!” 艾斯听到楼下有喧哗声,不知道是不是阁楼上的动静引来了诺依曼家族的护卫,他拿出了亡灵法杖。然而,丹尼尔误会了这个动作,他突然说道:“我们不能这么做。” 丹尼尔拦在了艾斯和斯蒂芬妮中间。 无论是在骷髅王的墓穴,还是之前在阁楼里,丹尼尔对除掉鬼胎都是毫不犹豫的。艾斯最初甚至以这个为筹码,让丹尼尔帮助他得到了骷髅王的传承。 艾斯没有想到,事到临头丹尼尔又变卦了。 艾斯道:“他还没有出生。”鬼婴无辜,但他还没有出生,又怎及他母亲的生命重要。 突然,楼底下传来一阵失望的叫喊。艾斯方知,刚才的喧嚣是诺依曼家族的护卫在赌博。 艾斯恨恨地想,有机会他一定要向诺依曼子爵进言,诺依曼家族的护卫太不像样子了! 丹尼尔喃喃道:“一定有别的办法的,一定还有别的办法的。” 艾斯:“没有别的办法,每一个鬼婴的成长史都伴随着不详。他们之中不乏巫妖和人类的孩子,他们的实力比我们强大得多,但都没有逃脱这个魔咒。除非他不是半人类半亡灵。” 现在,艾斯也束手无策了。 他帮助一个女人流掉“残疾”的孩子,避免她和她的亲友因此家破人亡,他就是一个医生。 但如果丹尼尔和斯蒂芬妮都不愿意,他就是一个刽子手。这和前者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丹尼尔怔怔地看着艾斯,“不是半人类半亡灵……他不可能完全变成人类……那就只有……” 艾斯被丹尼尔的想法惊到了,他怕丹尼尔一时冲动,做出了错误的决定。艾斯试图客观地分析这个事,“他还没有出生,还不是一个独立的人,甚至连一个独立的生物都算不上。” 丹尼尔却像是心意已决,“我也只是一个亡灵,也早已不是人了。”他的眼神慢慢坚定起来,他竟真的打算实施那个想法。 艾斯摇摇头,没有再劝。 丹尼尔飘向斯蒂芬妮,“我的爱,我不会伤害我们的孩子。只要你不愿,谁都不会杀死他,他会好好出生,好好长大。”丹尼尔说到“谁都不会杀死他”的时候,他的眼睛也变得杀气腾腾。 丹尼尔环住斯蒂芬妮,抱着她,宽慰她。最初,斯蒂芬妮的身体还是僵硬的,慢慢就放松了,她的丹尼从来没有骗过她。 斯蒂芬妮:“我们要一直在一起,你和我,还有孩子。魔法大陆也好,亡界也好,只要能和你们在一起,我什么也不怕。” 阁楼有一个小小的窗户,斜斜的阳光照亮了一个小方块,而房间的其它地方却都隐藏在黑暗里。艾斯望着窗外,没有再看,良久之后,他听到了丹尼尔的回答,“好。” 斯蒂芬妮原本就体质虚弱,一早上又接连经历大惊大喜大悲,现下重新躺回爱人的怀里,不一会儿就昏睡了过去。 丹尼尔的手指划过斯蒂芬妮的眉、眼和嘴唇,他的脑海里闪现出一幅幅画面,那些久远的事好像昨天才发生。 他小时候偷划父亲的船在近海玩,救了一个褐色裙子的小女孩。 他每天早上打开窗户后不久,临窗的桌子上就会多出一个荷叶包饭。 他听到村里有人说小女孩是扫把星,他把那些多嘴的小孩挨个揍了一顿,女孩也没放过,他不是贵族,用不着讲绅士风度。 小女孩长大了,她变得很漂亮,每天都会收到不同人送的不同的花,他向女孩数落那些送花的人,这个长得太丑,那个不够勇敢。后来,他的女孩只收他送的花了。 最后一幅画面,是他的女孩,也是他的妻子目送他出海。她的眼里是掩饰不住的担忧,他却浑不在意,他是尼德兰海岸最好的水手,他了解大海甚于他了解自己。他只是向女孩提要求,“等我回家的时候,能不能别做荷叶包饭?我只要看到,就知道它是什么味道了。” 丹尼尔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他会害怕,怕他会忘记荷叶包饭的味道,怕他忘记他深爱女孩的模样。 第24页 在漫长的时光里,再深刻的记忆也会变得模糊。 不过,他再也不用害怕了。 丹尼尔让斯蒂芬妮平躺在地上,他默默吟唱,“以吾之血,饲养吾子,子将摒弃人类的血脉;以吾之魂,代刑吾妻,吾愿铐上永恒的枷锁。” 丹尼尔从虚空中取出一把三叉戟,他划破手掌,有蓝色的血液从伤口流出,直接渗入斯蒂芬妮的肚子。 “耶须里波狄彐。”艾斯手持亡灵法杖,对着丹尼尔和斯蒂芬妮念出咒语。在亡灵法杖的加持下,艾斯咒语的威力呈几何增长,斯蒂芬妮的身体下面直接出现了一个蓝色的法阵。 丹尼尔用三叉戟在斯蒂芬妮的肚子上划了一刀,里面有一个已经成型的胎儿。丹尼尔剪断脐带,小心翼翼地抱出鬼胎。 阁楼的另一边,艾斯右手高举亡灵法杖,另一只手也举到同样的高度,他的脚下出现了一个白色的五星光环,又随着他的咒语“佛昊觅勒木斯给蒽”,这个标记印到了鬼胎的额头上。 同时,亡界的大门打开了。 丹尼尔的魂体已经越来越模糊了,亡灵是没有血液的,他流下的每一滴血都是他灵魂的一部分。但他也成功了,他把他的孩子——鬼婴,改造成了一个纯粹的亡灵生物。 这个孩子已经不再是鬼婴,他的一生也不会与不详相伴。 艾斯问他:“值得吗?”丹尼尔明明是有机会成为巫妖的,那是最强大的亡灵生物,在亡界也是屈指可数的存在。 “值得。”丹尼尔道:“他会在亡界无尽的杀戮中的崛起,他的名字会传递到亡界的每一个角落,在天空飞的骷髅鸟,在地上跑的骷髅兽,在水中游的骷髅鱼,每一个亡灵生物都会认识他,膜拜他。” 艾斯静默不语,他前世一直都是独自一人,父母早逝,亲友疏离。他不能理解这样浓烈的父爱,用自己的永生换取孩子的一个机会。 丹尼尔:“他已经不再是人与鬼的孩子了,也就不是鬼婴了,你给他取个名字吧。” 艾斯:“我给他取名?” 艾斯极其惊讶,丹尼尔不会不知道,一个亡灵法师给一个亡灵生物取名意味着什么。 丹尼尔点点头,“是的。” 艾斯犹豫了片刻,道:“丹尼尔。” 艾斯看着这个幼小的亡灵生物,道:“小丹尼,你将得到你父亲的名字。愿你如他的心愿,扬名彼端。” 丹尼尔笑了笑,他道:“好。”他用尽全身的力气一抛,小丹尼尔越过虚空,通过亡界的大门,直直地坠入亡界最著名的海域——死灵之海。 小丹尼尔过早的离开了母体,他只有从亡界重新出生,才能弥补先天的不足。 丹尼尔:“你知道小丹尼的名字,在他出生后,你可以召唤他。在亡界,他还没成长起来的时候,万一遇到不可抵挡的强敌……” 艾斯:“我会庇护他。” 丹尼尔:“虽然有些事情你做得很傻缺,但我也只敢把孩子托付给一个傻缺了。” 艾斯没有再回话,丹尼尔魂体的颜色已经很淡了,几近透明,他大约也听不到这个世间的声音了。 再见了,斯蒂芬妮。 丹尼尔最后看了一眼他的爱。那个小阁楼里的亡灵,就像一缕青烟,彻底消失在了现世,亡界,以及人类所知的所有位面。 什么也没有留下。 第15章 “小少爷呢,有没有人看到小少爷?”诺依曼家族的护卫突然冲进一个小房间。 小房间光线不怎么充足,时不时会有压抑的欢呼从里面传出。房间里,正中间摆放着一个正方形的小桌子,有七八个护卫围在边上,桌上是成堆的银币、铜币、纸牌,还有骰子。 几个人牢牢护住手上的牌,不让其他人看到,又暗中观察其他人的神色,试图发现玄机。 发牌的荷官看见冲进来的护卫,不在意道:“小少爷还睡着呢。”他望了眼窗外,又道:“天还早着呢,你以为小少爷是我们,可不得睡到正午。” 大多护卫嗤笑了两声,有两个还附和了荷官的话,其他人则是专心致志盯着牌,以防有人浑水摸鱼出老千。 刚进来的护卫气急,他大声喊道:“小少爷不见了。他不在房里!子爵大人要见他,我才去敲的门!我在酒店里找了,他都不在!也没人看到小少爷出门!” 有一瞬间,所有人都像是被施了禁止魔法。 他们知道,护卫不敢拿这个开玩笑。 也没有人再关心手上的牌了,他们甚至连桌上的银币都来不及收拾,以最快的速度拿起了剑,冲出房间。如果诺依曼少爷在他们的眼皮底下消失,他们就全完了! 就算他们能侥幸逃得性命,也要被发配到西北,做一辈子的苦役!而他们祖祖辈辈都生活在诺依曼家族的封地上,世世代代都效忠诺依曼家族,若他们真的丢掉了诺依曼子爵唯一的继承人,他们的老父会羞愧得自杀!他们的子孙永远也抬不起头来! 他们会比如今凯撒商会的护卫惨十倍!百倍! 护卫们神色惶惶,“蹬蹬瞪”地跑下楼。 他们正要四散到村子里寻找小少爷,就看到…… 艾斯·诺依曼坐在酒馆吧台的高脚凳上,晃悠着他的小短腿,慢条斯理地扯着面包吃,看到他们下楼,艾斯·诺依曼还不满地、高傲地训斥了一句:“跑什么跑,怎么各个像丧家之犬似的。” 第25页 诺依曼家族的护卫看到艾斯的时候,真的想抱住小少爷的大腿哭嚎一番,就在刚刚,他们真的以为他们要丧家了! 走在前面的几个护卫回过头,对着刚才报信的人怒目而斥!这个白痴! 那个亚麻色头发、脸色苍白的年轻人不可置信地看着艾斯,他喃喃道:“我真的整个酒馆都找遍了,连茅厕都没放过。酒馆老板也说没有看见小少爷出去。”他又对艾斯道:“小少爷,您刚才去哪里了?” 艾斯在最后一片面包上沾上苹果酱,施展魔法还是很费体力的,饿了后大多东西果然变得好吃。他淡淡道:“我去哪里了,还要向你汇报吗?” 一个块头特别大的护卫把他愚蠢的同伴拍到后头,对艾斯道:“小少爷,不要跟他见识。子爵大人找您。” 艾斯点点头,从高脚凳上滑了下来,他跟着大块头护卫一起去了村长家里,见到了诺依曼子爵。 诺依曼子爵一边整理他的披风,一边跟艾斯说:“有个好消息。感谢神明。卡尔·凯撒找到了,没有缺胳膊少腿,醒来后说话也清楚,不像变成了智障。这就足够了。” 艾斯:“凯撒这么快就醒了?那他还记得自己为什么失踪吗?” 诺依曼子爵:“凯撒商会花了花了大价钱,请了一位光明法师,一个治愈术,凯撒就醒了。他醒来后,说被抓住以后就晕了,这些天除了老感受到自己飘来飘去的,什么也不记得了。我等会要去看看他,你要一起过去吗?” 艾斯:“凯撒商会的人?没什么好看的。” 丹尼尔从没想过卡尔·凯撒还有活着出去的一天,他没有囚禁凯撒。 凯撒不太可能对骷髅王的墓穴一无所知,但究竟是丹尼尔吸收了凯撒的一点灵魂之火,让他神志不清,还是凯撒有意隐瞒,在丹尼尔消失艾斯又不能向凯撒求证的情况下,大概只能变成一个不解之谜。 卡尔·凯撒醒来是件好事,艾斯却不打算自投罗网。 所幸,诺依曼子爵也没有很想艾斯去的意思,他道:“也好,你可以回去修炼,商会的人也没有结交的必要。”艾斯听到前半句默默汗颜了一下,又听诺依曼子爵自言自语道:“还有那些高傲的魔法师,仰着头,整天一副不高兴的样子,好像谁欠他们钱似的。都是凯撒商会这些冤大头,一个低级光明法师都花三块魔晶请,才把他们的胃口养肥了……” 平民觉得贵族高傲,贵族又觉得魔法师高傲,不得不说是一个有趣的循环。 当天,艾斯回了酒馆,诺依曼子爵则去看了卡尔·凯撒。同时,诺依曼子爵还获得了凯撒商会的友谊,为了感谢他救出凯撒少爷,好像诺依曼子爵和卡尔·凯撒突然出现有关系似的,诺依曼子爵还得到了一笔不小的感谢费,包括威斯特法伦行省凯撒商会的一点干股。 这笔丰厚的感谢费,让平日里严肃的诺依曼子爵接连几天都勾着嘴角。 找到卡尔·凯撒的当日,凯撒商会的人就带着会长的继承人离开了尼德兰村庄。诺依曼子爵和威斯特法伦行省总督手下的骑士,则在村庄里又查访了一些关于亡灵的事情,才在一天后离开。 艾斯随诺依曼子爵回巴特索登之前,又见了一次斯蒂芬妮。 她站在乱石滩上,望着无尽的大海,一动也不动,有泪水无声地从她白皙的面颊上滑过。海浪拍打着礁石,像是要呼啸她内心的悲怆。 艾斯从未见过女人这样哭泣,如此平静,又如此悲伤。他看到酒馆老板托马斯默默走到斯蒂芬妮身边,给她披上一件大衣。 斯蒂芬妮:“我今天醒来,我的肚子又变得很平坦。孩子什么的,原来只是我的一个妄念,都是我的妄念。我太想他了,太想有一个我们的孩子了。” 托马斯:“他走了很久了。忘了他吧。” 斯蒂芬妮没有说话,她像是在抗拒这个事实,又像是接受了这个事实。过了许久,她轻轻靠在托马斯的肩上,闭上了眼睛。 艾斯骑着一匹白色的小马驹,默默离开了。 斯蒂芬妮忘记了那日清晨发生的事,也忘记了丹尼尔变成亡灵,又或者她记得,只是以为那是一场梦。 她将从过去走出,开始新的生活。她那么坚强,那么美丽,她会在这个小村庄度过安宁的一生。 艾斯骑马回到诺依曼家族的队伍里,那里已经感受不到微咸的海风,可有一股悲伤长长弥漫在艾斯的心田。他不知道是为了丹尼尔,还是为了尼德兰海岸曾经发生过的爱情。 诺依曼子爵看小马驹老老实实的在艾斯的缰绳下,赞许地点了点头,“你在骑术上还有些天赋。回巴特索登之后,也要好好练剑。” 艾斯:“是的,父亲大人。” 第16章 巴特索登庄园前的一大片草地,几个诺依曼家族的护卫围着,有两个人在这个半包围的圈子里练剑。 一个亚麻色头发的年轻人把剑刺向他的同伴,只见他同伴一个侧身,避开他这一剑。年轻人不待剑招使老,又往斜里刺去,他的同伴则用手上的剑格住了他的剑招。两人来来往往,竟这样过了几十招。 “当——”的一声,两个人的剑又相撞了。然而,这次年轻人只和他的同伴僵持了一会儿,就隐隐感觉有力从他的剑上传递过来,他双手一麻,手上的长剑不由脱手而出。 第26页 亚麻色头发的年轻人因为之前用出了全身的力气,这下没有收住势,踉跄了一下。他喘着粗气半跪在地上,他同伴的剑则架到了他的脖子上。 周围的护卫鼓起掌来,欢呼叫好,“乔治!”“哦哦哦,乔治!” 乔治把剑一收,朝着年轻人大笑道:“不用朝我行这么大的礼,起来吧!” 乔治笑着接受周围人的恭维,“你越来越厉害了啊!” “乔治距离3级剑士也没有多远了吧。” “等成为了中级剑士,可别忘了弟兄们啊。” 乔治和他们互相拍击着拳头,笑闹着,他看到亚麻色头发的年轻人还半跪在地上,知道他手臂多半已经麻了,使不上劲。乔治伸出手,让年轻人握着他的手掌站起来,“格哈德,你很不错,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可没有你这样的实力。” 周围的护卫也道:“格哈德才19,我们巴特索登出的小天才,现在已经是2级剑士了!” 乔治吹了个口哨,周围护卫笑了起来。 格哈德涨红了脸,不服气道:“总有一天,总有一天,我一定会打败你!我会做巴特索登最好的剑士!” 乔治简直笑疯了,“哈哈哈哈哈哈,真是一个傻小子。” 乔治没有再和格哈德,还有他的那些同伴说笑,他走到草地边上的一棵大树前面。这棵树很大,笔直笔直的,褐色的树干要两个成年男子才可以合抱,如果有人想要捉迷藏,躲在大树的另一边,保准这边的人找不到。 乔治却越过大树,毫不意外地看到一个黑色头发的少年,少年正弯着腿、随意地靠坐在树上,他大约十一二岁的年纪,身材已经有了少年的修长,侧脸的轮廓却还带着孩子的稚气,他的手上拿着一本黑色封皮的书,正津津有味地读着。少年完全没有注意到乔治的到来,又或者说他对书本以外的世界都毫无兴趣。 乔治不得不自己打招呼,“艾斯少爷。” 看书的少年听到乔治的叫唤,他抬起了头,看向乔治。那双翡翠般的眼睛静静地凝视着乔治,它像是最好的绿宝石,纯净得没有一点杂质,又像是吟游诗人描述的精灵的眼眸,代表着无限的生机和希望。但乔治没从这双眼睛里看到如春风般的温柔,而是淡淡的谴责,乔治打扰到他看书了。 乔治已经不记得,他那个时候有多痛心疾首了,好不容易发现一块璞玉,却…… 乔治无奈道:“艾斯少爷,这个时候您应该练剑的。” 艾斯低下头,继续翻看他的书,“书即世界,世界即书。你不觉得看书是这个世界上最有意思的事吗?” 乔治并不觉得,他道:“艾斯少爷,我只知道,您是诺依曼子爵唯一的继承人,您不可能跑去帝都当学者。您必须参加骑士团,再回巴特索登继承诺依曼子爵的爵位。” 艾斯:“我会参加骑士团的,那是我的责任与义务。但在离开骑士团后,我也可以去帝都成为一名学者,这是每个三色堇帝国人民都拥有的权利。” 乔治:“可是,艾斯少爷,学者终生生活在皇家别院中,是不被允许结婚生子的。”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人不喜欢香喷喷的女人,还自愿放弃延续子嗣的机会? 乔治觉得艾斯·诺依曼古怪极了,但又不得不劝说他,这不仅是因为乔治曾受诺依曼子爵大恩,还因为艾斯·诺依曼是他遇到过的、最有可能成为高级剑士的人。乔治不忍心宝珠蒙尘,看艾斯·诺依曼硬生生地耗掉他的天赋。 “我不在乎。”艾斯把书本合上,问道:“乔治,为什么其他人都叫我小少爷,只有你叫我艾斯少爷?” 乔治:“因为我不是巴特索登出生的剑士。”他不出身诺依曼家族的封地,也不是诺依曼家族的臣子,对艾斯的称呼,自然要与其他人区分开来。 艾斯:“你是佣兵?”不向自己的领主效忠,跑来诺依曼家族的封地从军,除了逃兵,只可能是流浪大陆、在刀尖舔血的佣兵。 “不是。”没想到,乔治没有同意艾斯的话,他说道:“艾斯少爷,您应该收起的您的好奇心,开始训练了。不然诺依曼子爵回来,我是不会帮你隐瞒的。” 这三年里,艾斯几乎所有的时间都待在巴特索登的庄园。诺依曼子爵在的时候,他会亲自督促艾斯练剑;他不在的时候,则吩咐乔治陪艾斯练剑。乔治不仅是庄园里实力最强的二级剑士,他还不是诺依曼家族封地上的臣民,他只效忠诺依曼子爵。 艾斯完全无法威胁他,也因此,乔治是诺依曼子爵能找到的最公正的教师。 艾斯站了起来,他打开身上的皮衣,把书塞到皮衣里侧的口袋里,又把长剑从剑鞘里取出,指向乔治,乔治也是如此。他与艾斯两个人面对面站着,脚下也不停的移动着,无论是向前攻击,还是躲闪对方的攻击,他们都可以游刃有余。 两个人都屏着息,全神贯注,一边小心防范,一边试图寻找对方的弱点。但在这三年里,他们已经交手数百回,两个人对对方擅长的招式和缺点了如指掌,一时都难以找到好的机会。 最后,还是乔治先出手,他往前跃了一步,像是老鹰展翅一般冲到艾斯的头顶上,他手上的长剑对着艾斯的胸口直直地刺了下去。艾斯把剑护在胸前,两剑相撞,乔治的剑带着他本身的重量,力道极大,艾斯受不住地往后退了一步。 第27页 乔治正打算趁此机会强攻,艾斯一个侧空翻,脚踢在他之前靠的树上,他的身形如同飞鸟一般灵活,直接欺到乔治的身后,剑指他的背心。 乔治身后像长了眼睛,他的手像麻花一样扭了一下,勉强挡住了艾斯的攻势。 艾斯没有趁机加大手上的力度,而是连点乔治背后几个要害。艾斯的攻势又快又狠,乔治不得不提起全部精神抵挡他的剑招,连回身的机会都没有! 乔治的剑招端得是刚猛,艾斯则因为身材尚未长成,显得瘦小,但更为灵活。 艾斯一味强攻,数道剑光闪过,像是一朵朵剑之花盛开,乔治持剑的手的衣袖上,被飞花划过,出现了数道细小的口子。一开始,乔治还以为是自己大意,但随着他的衣袖变成了一条条布条,他的手臂上也出现血痕。他就知道,,短短数日,艾斯又有了新的成长。 不用上心法,他已经不是艾斯的对手了。 乔治突然倒退一步,双手下垂,把剑扔到地上,“我输了。” 艾斯刚刚活动开筋骨,乔治就认输了,让艾斯心里微微有些不痛快。说好的剑士精神呢,会战斗到最后一刻的剑士精神呢,难道都是假的吗?! 不过,艾斯知道,乔治就是这样的。在乔治看来,荣誉都是些狗屁不通的玩意儿,那些剑士精神也只是束缚人的花规矩,真正把脑袋系在裤腰带上的人,绝对不会拿自己的生命去赌对手的荣誉感的。也因此,艾斯猜测乔治是一名佣兵。 艾斯真想把乔治拉过来,再痛痛快快打一场。但他不能这么做,不是因为乔治不愿意,而是因为人设会崩。 这三年,艾斯给自己设定的是一个全身心沉浸在书海里、平生最大的愿望是去帝都成为一名学者的人设。 学者是三色堇帝国才有的职位,他们一生不娶妻,不留嗣,不是在皇家别院整理书籍,就是在各地修行。他们是帝国身份最崇高的人,无论是平民还是贵族,都十分尊敬他们;但同时他们没有爵位,没有官职,把一生都奉献给了浩瀚的书海。 艾斯就是一个有着不错武技天赋,却向往成为学者的少年。他一直在责任、荣誉感,还有梦想之间苦苦挣扎,迷惘徘徊。——当然这都是假的,他只是艾斯一直在经营的人设。 这是艾斯为了现在不好好修炼骑士团的心法,为了将来离开诺依曼家族做的铺垫。 而成为学者,也是艾斯能想到的最好的、也是最合理的办法。 这样,就算诺依曼子爵将来知道艾斯是他的便宜儿子,也不能把他怎么样。杀死学者,除非是帝国公开的审判,不然,哪怕是贵族,甚至是皇族,都要受到极其严厉的惩罚,甚至是死刑的。 如果在艾斯成为学者之前,诺依曼子爵就知道了真相,一个无心爵位,将来会远远离开威斯特法伦行省的“养子”,诺依曼子爵也可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贵族家庭出一位学者,也是一件很荣耀的事——当然,那位学者不可能是爵位唯一的继承人,不然就是一个笑话了。 诺依曼子爵对艾斯的想法嗤之以鼻,只觉得过几年艾斯就会明白他现在有多么的愚蠢。 而乔治,他更了解艾斯在武技上的天赋。乔治虽然只是一个低级剑士,但他当初受过最正统的武技训练,并且表现极其优异。艾斯只用了不到三年的时间,剑招上就和他不分伯仲,甚至更胜一筹,这样的天赋,哪怕修炼心法慢一点,放到帝都去,也是不错的天才了。 艾斯不可能看他的人设崩掉,只能遗憾地看着乔治把剑收回剑鞘里,装作一副浑不在意的模样。 第17章 乔治最后劝道:“艾斯少爷,您如果专注武技,在武道一途上,很有可能取得极大的成就。” “拿起剑的时候,我的确会沉迷掌握力量的快感。”艾斯沉思了一会儿,认真道:“但是,一个人的时间是有限的,学海却是无穷的。我希望,我可以用有限的生命,遨游无穷的学海。我没有多余的功夫,再去追逐虚无缥缈的力量。” 乔治:…… 乔治心生绝望。 艾斯如果懒惰,乔治可以用严酷的手段让他变得勤奋。 艾斯如果不喜练剑,不,艾斯不仅没有不喜欢练剑,他拿起剑的时候,表情甚至是沉醉的,不然他再有天赋,也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学会那么多剑招。 但是,艾斯还是做出了放弃武道的决定。 面对艾斯理智又深思熟虑做出的决定,乔治就算能使计让艾斯一直拿着剑,又有什么意义。难道让诺依曼家族毁灭,让艾斯性格大变吗? 这不是乔治的初衷。 乔治想不出,他有什么理由阻止艾斯成为一名学者。高级剑士的地位不比学者高,虽然寿命长些,实力强大些,但艾斯看起来并不在乎。至于诺依曼家族的爵位,乔治不是诺依曼家族的家臣,所以他可以在艾斯的事情上更为公正,但同时,他不会关心诺依曼家族的荣誉和爵位。 艾斯:“我父亲,过两日就要回庄园了吧?” 乔治:“是的。听说子爵大人这次在魔兽森林的收获不错,还在佐治亚行省认识了不少新朋友。” 艾斯:“你是说?” 乔治:“是的。估计艾斯少爷会参加佐治亚行省的骑士团,在那里待上六年的时间。” 第28页 三色堇帝国建国初期,贵族子弟们参加的都是当地行省的骑士团,但后来,大贵族们利用有天赋的骑士和小贵族的继承人在骑士团的六年的时间,拉拢一部分人,打压另一部分人。他们让不附和他们的人,无法通过骑士团的考核,丧失向上爬或者继承爵位的资格,以此排除异己,加大他们在行省内的掌控力。 大贵族们和有实权人物的子嗣在这样的行动中得到了好处,那会损害谁的利益呢? 小贵族?平民?也有,但那不是最重要的,他们还损害了皇室以及陛下的利益。当一个行省内部固若金汤,那只要他们与帝都稍有摩擦,他们就会动荡起来,甚至宣布独立。 后来,帝都就颁布了法令,贵族子弟不允许参加当地行省的骑士团,而会被随机分配去周边其它的行省。这不仅大大削弱了大贵族对其他人的影响力,还可以敲打他们,让他们学会夹着尾巴做人。很少有两个毗邻的行省关系特别友善的,他们多会因为河道、农田、贸易、征兵等各种各样的原因发生摩擦,反倒是间隔较远距离的行省会关系友好些。去了“敌人”的地盘,大贵族们不也得小心翼翼。 最初那几年,帝都的官员处理路易斯安那行省公爵的继承人打断了佐治亚行省总督的儿子的腿之类的事,总是眉开眼笑的。 除此之外,贵族子弟们跨省参加骑士团,还有一个好处,可以减少舞弊行为。 平民通过骑士团的审核,可以获得骑士勋章。而贵族子弟通过骑士团的审核,才会有继承家族爵位的资格。 如果原本爵位的拥有者没有合格的子嗣能够继承爵位,那么他的爵位就会被传给他的侄子,如果他连一个合格的侄子都找不出,那么在那位爵位死后,他的爵位和封地会被皇室收回。 这也是皇室集中权利的手段。 所以,虽然帝都明令禁止,不惜派下监察队去各个行省的骑士团,贵族们使用各种各样小手段,让自己中意的子嗣通过考核的行为也屡见不鲜,哪怕他们自己也知道,他们帮助的是一个彻彻底底的草包。 但这一切,必须在骑士团的名额确定下来之前。之后,帝都的监察队到来,可没人敢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耍花招。 贵族们会提前探知他们的继承人要去哪个行省的骑士团,他们会和骑士团里的实权人物打好关系——如果之前有些许摩擦的,没有关系,他们会找到更大的、共同的利益一起瓜分。 政治上,哪有永远的敌人与朋友。 艾斯并不奇怪,诺依曼子爵这样的小贵族,怎么能提前知道这个消息的。威斯特法伦行省最有权利的人,就是格拉芙总督,他和诺依曼子爵可是常常相约一起上花楼的关系。总督也是普通男人,喝多了酒,该说的,不该说的,也就都说出来了。 艾斯就还有一个担心,“父亲回来后,可能会过问我修炼的进度。”艾斯在试探乔治的态度。 艾斯很少修炼骑士团的心法,他可能可以瞒过诺依曼家族的其他护卫,但他不可能瞒过乔治。如果让诺依曼子爵知道这件事,多半会徒生事端。 乔治道:“艾斯少爷现在已经是二级剑士了,您已经达到诺依曼子爵对您的要求了。” 艾斯稍稍放下些心,乔治虽然没有什么荣誉感,但还算一个实诚人。他这样说,至少不会主动向诺依曼子爵揭发他。 当然,乔治也没有答应艾斯帮他保守秘密的事。 艾斯朝乔治鞠了个躬,转身离开了草坪。 乔治目送少年远去的身形,只希望自己的纵容不会在未来害了他。 艾斯走向二层,他的卧室是二楼左边最大的房间。外间有奢华的沙发,精致的小圆桌,珍藏着不少好酒的酒柜,里边是一张大床和大片的空地,空地上铺着雪白色的、毛茸茸的毯子。 不过,现在艾斯雪白的地毯上多出了一个…… 圆滚滚的、笨手笨脚的小骷髅。 一个矮小的骷髅拄着一根缠满绷带的腿骨当作拐杖,他一瘸一拐地在艾斯的房间里到处走,想找他缺失的右腿骨。从小骷髅慌乱的脚步,左右转动的头骨,还有他不规则跳动的灵魂之火上,所有人都能感觉到他的茫然无措。 然而,从始至终这个小骷髅都没有发现他的腿骨就在他的手上拄着呢。 亡灵生物自然不是平白无故出现的,而是,“安吉拉,我说了多少次了,不要在小少爷的卧室里召唤亡灵生物!”安吉莉卡的声音从艾斯的房间里面传出来。 然后是安吉拉,“可是姐姐,小骷髅们都喜欢小少爷的房间。在这里召唤成功的几率会高许多,你看他们,多可爱啊!而且,这是庄园里最安全的地方,不会有人来这里的。” 安吉莉卡:“可是!这是!小少爷的!房间!” 艾斯:“是我同意她在这里练习亡灵魔法的。” 艾斯的突然到来,吓了两个小侍女一跳,她们朝艾斯行礼,“小少爷。” 艾斯看了一眼小骷髅,问道:“安吉拉,你召唤出他已经有多久了?” 安吉拉:“回小少爷,快一个时辰了。” 艾斯点点头,“差不多是二级亡灵法师的水准了。” 安吉拉的脸上闪过一丝惊喜,她想说“谢谢小少爷”,可是呐呐了半天,却什么也没说出口。明明她真心实意想感谢小少爷,但那些平时能自然而然、公式化说出的话却像卡在喉咙里,怎么也说不出口。 第29页 因为小少爷赐予她的东西实在太多太多了。 艾斯却没有注意安吉拉的表情,他看着他刚刚放到桌上的剑,觉得手心痒痒的,他跟安吉莉卡说:“去庄园后面看看,他今天在不在?” “是。”安吉莉卡听了艾斯的吩咐,离开了房间。 这时,房间里只剩下艾斯和安吉拉了。艾斯问安吉拉,“最近在亡灵魔法上,你有没有什么新的感悟?” 安吉拉:“我最近学习了一个新的咒语,我每个音节都没有发错,魔力的输入也是按照手札上来的,但我完全不能凭借这个召唤出亡灵生物……” 艾斯听了安吉拉的话,一边思索一边点头,时不时地针对某个魔法问题和安吉拉探讨一下。 是的,安吉拉和艾斯一样,也是一位亡灵法师。 艾斯回到巴特索登庄园后不久,就开始修炼亡灵魔法,虽然艾斯因为水元素亲和度太高,很难感受到暗黑属性的魔法元素,但他悟性不错,拖拖拉拉用了半年的时间,还是成为了一级魔法师。 正式成为亡灵法师的标志,就是艾斯可以独自召唤出一个亡灵生物。 艾斯刚刚成为魔法师很是兴奋,他干了一件当时看来极其错误、之后想到又非常明智的决定,他把那只小骷髅留在了房间里。 一级亡灵法师召唤出的亡灵生物,只能在现世停留几分钟,而艾斯的房间,平常轻易又不会有人来。 可事情就是那么不凑巧。不知道为什么,艾斯召唤来的小骷髅过了十分钟,还停留在原地,而安吉拉因为被管家叫去协助花匠的工作,直到晚上才来艾斯的房间收拾衣服。 然后,当艾斯从浴盆里出来,就看见安吉拉和一只骷髅大眼瞪小眼。 艾斯脑子当机了一下,立刻反应过来,他说:“乔治他们在乱葬岗掘到的。我跟他们打赌练胆量,才把他放进屋子里。你别怕。”如果安吉拉说她看到骷髅动了,艾斯就会忽悠她,是因为她太害怕了,产生了幻觉。回去以后,好好睡一觉就会没事了。 然而,安吉拉一点也不怕骷髅,她仔细地看了小骷髅片刻,直看得小骷髅原本蓝色的、稳定的灵魂之火都剧烈地跳了一下。安吉拉才疑惑道:“小少爷,他说他不想回亡界。” 艾斯震惊地看向安吉拉。他在骷髅王的手札里看到过,有些精灵,可以和植物进行沟通;有些兽人,可以和野兽进行沟通;有些人类,可以和死物进行沟通…… 这些都是极其极其罕见的能力,他们会被称为通灵者。 而能和亡灵生物进行沟通的,就是在三色堇帝国的历史上,也出现不到三次。 “扑通”一声,安吉拉突然跪倒在地上,她浑身颤抖,却强自镇定地说:“小少爷,我姐姐,安吉莉卡,一直对您忠心耿耿。我们是您母亲亲手调教的,如果您喜欢,我们会成为您的侍妾;如果您需要,我们也愿意被赏赐给您的手下或者您的敌人。” 安吉拉自知说错了话,她知道了小少爷的秘密,她已心存死志,只是不想拖累相依为命的姐姐。 艾斯盯着小骷髅的视线移到安吉拉身上,他说道:“起来吧。你知道,我一向不喜欢人动不动下跪的。” 安吉拉顺从地站了起来。她跟在子爵夫人身边的时候,见过许多形形色色的人,她不是懵懂无知的小女孩。小少爷是个好人,能服侍小少爷,是她生命里唯一一件不那么糟糕的事。而小少爷刚才说话的时候没有动怒,看向她的时候也不带着杀气,安吉拉觉得,情况可能没有她想象得那么坏。 艾斯:“把你刚刚的感受跟我说一下。” 安吉拉详细描述了她刚才的感受。 “不用担心,这应该不是坏事。”艾斯是这么对安吉拉说的,“你想不想学习魔法?” 空间戒指里原本就有一些常用的魔法道具,包括一个魔法球。艾斯给安吉拉测了一下元素亲和度,结果还是比较好的,安吉拉的确有成为魔法师的天赋,但她对每种元素的亲和度都只有中等。不管是修炼亡灵魔法还是其它魔法,速度都只是一般。 “我这里有很多魔法师的手札,亡灵魔法、光明魔法、水系魔法、土系魔法、火系魔法、风系魔法……你无论选择哪一个,修炼速度都差不多,但我建议你选择亡灵魔法,因为你可以通灵亡灵生物,这是一个很大的优势。”艾斯道:“当然,你想学习别的,我也不会反对。” 安吉拉想也没想,就答道:“小少爷,我愿意学习亡灵魔法。” 第18章 安吉莉卡和安吉拉虽然是孪生姐妹,两人是一样的褐发褐眸,但容貌并不相同。 安吉莉卡常年长发披肩,笑容温婉,她与庄园里所有人的关系都很好,子爵夫人在世的时候,她也很得子爵夫人信任。她办事稳重细心,从来没有半点不妥帖的地方,艾斯也很喜欢她跟在身边。 相对而言,安吉拉就不那么有存在感。虽然安吉拉五官更精致些,算得上巴特索登最漂亮的姑娘,但她总是面无表情的,像是一个没有情绪的精致的娃娃。一时的美丽可能迷了人的眼,但长久的接触之后,人们对安吉拉就兴致缺缺了。 其实,艾斯真的与安吉莉卡姐妹相处过后,他发现,安吉拉的冷,只是她防御外界的伪装。安吉拉不管是对姐姐安吉莉卡,还是和艾斯熟悉以后,都变得很活泼。可能是安吉拉年纪还小,艾斯又很好说话的缘故,她的尊卑观念不是很明显。在艾斯许可之后,她常常在艾斯的房间里修炼亡灵魔法,只有她和艾斯两个人的时候,她也不大行礼。 第30页 而安吉莉卡,她虽然对人很友善,总是那么善良体贴,但她的内心是完全封闭的。就连艾斯,朝夕相处数年,他也不能说了解安吉莉卡。 安吉莉卡比安吉拉守规矩得多,无论是她和艾斯单独在一起,还是在众人前,她的礼仪都让人挑不出一丝一毫的错误。哪怕艾斯说,私底下可以随意些,安吉莉卡答应的好好的,行为上依旧我行我素。安吉拉在艾斯面前敢无法无天,在姐姐在的场合,却不敢过多放纵的。 艾斯在发现安吉拉有魔法天赋时,对安吉莉卡也抱有很大的期望。两个人是孪生姐妹,都有魔法天赋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没想到,测试的结果是,安吉莉卡完全没有魔法天赋。 艾斯想着不能厚此薄彼,就想让安吉莉卡学习武技,结果安吉莉卡用了数月,还是不能感受到斗气。 安吉莉卡没有表现出失望,她还安慰艾斯,“安吉拉会陪伴小少爷修炼亡灵魔法的。巴特索登还有不少杂事需要处理,我不会让小少爷有后顾之忧的。” 艾斯仔细观察安吉莉卡的神色,发现她真的没有一点沮丧。 安吉莉卡当时也只有14岁,放在艾斯前世,还是上中学、青春叛逆的年纪,可艾斯发现,他完全不明白安吉莉卡在想什么。 安吉莉卡依旧每天准时给艾斯送来下午茶,连茶水的味道、温度也一模一样。如果安吉拉是面部表情像个机器人,那安吉莉卡更可怕,她的思维像机器人一样缜密,行为也是如出一辙的严谨。 不过,相对只会冷脸的安吉拉,安吉莉卡的不动声色无疑更让人放心。艾斯有什么重要的事,也喜欢让安吉莉卡去办。 安吉拉盘膝坐在地毯上冥想,有淡淡的暗黑魔法元素笼罩在她身边,艾斯坐在椅子上,正在擦拭手上的长剑。安吉莉卡回来复命,“小少爷,我看到他了。他在庄园后面练剑。” 艾斯把长剑装进剑鞘里,跃跃欲试地说:“我去找他。” 安吉莉卡:“如果有人来找小少爷,我会说,小少爷去墓地看望子爵夫人了。” 艾斯知道安吉莉卡在和他对口供,他胡乱地点了点头,快步离开了房间。 巴特索登庄园的后面,是诺依曼家族的墓地,再后面,是几座低矮的小山,也可以称呼为土坡。山脚下面,诺依曼子爵虽没有明令禁止村民来这里,但村民们出于尊敬或者畏惧,经年也不往这里走一趟。 然而此时,一个非诺依曼家族的青年站在山脚下练剑,青年黑发黑眸,神情专注,他手上拿着一把没有开刃的重剑,不知疲倦地在那里挥着。这是艾斯今天见到的又一个“机器人”,哪怕是一个刺的动作他每天就要练上千遍。 而那把长剑,也不知青年是从哪里得的,其重无比,艾斯练上半个时辰就觉得手臂酸疼不已,青年却每日吃饭睡觉不离身,简直疯魔了。 艾斯:“阿尔特!” 黑发的青年转过身来,他的皮肤不同于贵族的苍白,而是健康的小麦色。他眉眼凌厉,五官如同刀削一般俊美,嘴唇的颜色偏淡,微微地抿着,像是对于一切漠不关心。 他看到艾斯,朝他行礼,“艾斯少爷。” 艾斯走到他跟前,高兴道:“我以为你听不到我喊你呢。”阿尔特练剑异常认真,最初的时候,艾斯要直接砍上他的重剑,才能把他从疯狂的状态里拉出来。 阿尔特:“我看到安吉莉卡小姐了。”所以知道艾斯很可能会过来。 艾斯点点头,“有点警惕心总是好的。”他把两瓶药剂递给阿尔特,“这是给你的。” 阿尔特这次没有像往常一样直接接过艾斯给的药剂,他犹豫了一下,说道:“艾斯少爷,我突破二级剑士了。” 艾斯笑了一下,“好事啊。” 阿尔特:“艾斯少爷,我们刚认识的时候,您就是二级剑士了。这三年,因为您提供的药剂和指导,我已经从一个不入流的剑士晋级二级了。”他停顿了一下,继续道:“可您还是一位二级剑士。您甚至因为体内的杂质过多,运行心法还没有我们刚刚认识的时候,来得流畅。我不明白。” 阿尔特的确不明白。剑士在修炼心法的时候,体内会出现很多杂质。平民出身的剑士只能花更多的时间修炼,排除这些杂质;贵族或者富商家庭出身的剑士,却可以花大把的金钱,购买魔法药剂,直接净化体内的杂质。这也是为什么平民在武道上花更多的时间和心血,也很难和贵族子弟取得同样的成就。 贵族修炼武技,总是事半功倍的,他们不仅有名师指点,其它的各种资源也从来不缺。 可艾斯却不一样,他明明出身不错,是诺依曼子爵的独子,但他从不使用魔法药剂,还把那些药剂全部送给了阿尔特。 阿尔特永远忘不了那一天,一个碧绿眼眸的贵族少年像是一个天使出现在他面前,少年的皮肤山闪烁着洁白的光,声音空灵,“阿尔特,你想成为真正的剑士吗?” 阿尔特也不会忘记他的回答,因为无论再问他千遍万遍,他都会有同样的回答,“想。” 艾斯:“给你。” 阿尔特看着艾斯手上流动着金色液体的魔法药剂,有些犹疑,他问道:“为什么?” 艾斯:“有些人非常的幸运,他们跳个崖都能捡到秘籍,被马车撞了,还能重活一次。阿尔特,你就把这当作你的幸运吧。” 第31页 阿尔特:“无论得到什么,都必须付出。谢谢艾斯少爷,但我不会白白接受您的施舍。” 艾斯看到阿尔特这样直指本心,不为外物所动,倒收起一时兴起的意思,认真地劝说他:“阿尔特,我知道你天生神力,一般人不可比,但你已经十五岁了,先天已成。如果你现在不用魔法药剂改善体质,在武道上基本不可能有大的成就了。我希望巴特索登出一个伟大的剑士,而不是一个特别能种土豆的农户。” 阿尔特点点头,“艾斯少爷,您说的是对的。可我还是不能接受它。” 艾斯气急,虽然经得住诱惑是一件好事,但阿尔特这么油盐不进,也让他很头大。 最后,还是安吉莉卡走到阿尔特身边,与阿尔特说了几句话。阿尔特一边听安吉莉卡说话,一边看向艾斯,最后才郑重地点了头。 艾斯从头到尾一直维持着一副高深莫测的表情,天知道安吉莉卡和阿尔特说了什么。阿尔特和安吉莉卡说完话后,就走到艾斯身边,请求艾斯赐予他魔法药剂。 之后的三年,艾斯就把骑士团的心法和他的药剂提供给阿尔特,帮他修炼。作为回报,艾斯手痒的时候,阿尔特会兼职陪练,他持久的体力与极大的力量,让艾斯每次都能打尽兴。 今天也不例外。 艾斯和阿尔特的交手一直持续到太阳落山,以艾斯整个人呈“大”字,趟倒在草地上告终。艾斯的小胸膛剧烈地起伏着,他大口大口地呼吸着新鲜的空气,满眼都是湛蓝的天空和悠悠飘过的白云。 艾斯告诉阿尔特:“我想活得简单些,但总是身不由己。这两瓶魔法药剂你收下吧,我有我的理由。下个月就是骑士团试炼的日子,虽然不知道父亲什么时候会回来,但这可能是我最后一次来找你了。” 阿尔特今年十八,身材趋于成熟,在他和艾斯同样晋级二级剑士后,艾斯已经没有什么优势了。阿尔特耗完艾斯的力气,还像个没事的人一样,他站在艾斯边上,说道:“我和艾斯少爷一起去。” 艾斯愣了一下,“去哪里?” 阿尔特:“骑士团。” 艾斯坐了起来,和阿尔特解释了一大通,阿尔特是平民,只能报名参加威斯特法伦行省的骑士团。他是贵族,会被分配去其他行省的骑士团。 艾斯最后总结性质地跟阿尔特说:“你应该去威斯特法伦行省的骑士团。” 阿尔特:“哦。” 艾斯鼓励他:“阿尔特,你会成为最强大的剑士。” 阿尔特像是在做出承诺,“艾斯少爷,我会的。” 艾斯踮起脚拍了拍阿尔特的肩膀,转身回了庄园。但他还没有走到庄园,就遇上来寻他的安吉莉卡,“小少爷,子爵大人回来了,他叫您去见他。” 在诺依曼子爵的书房里。 诺依曼子爵坐在书桌后面,对艾斯道:“你被分配去了佐治亚行省的骑士团。你有六年的时间完成骑士团的考核,不要堕诺依曼家族的威名。” 艾斯:“是的,父亲大人。” 第19章 一阵淅淅沥沥的春雨过去,地上有些泥泞,小草却青了些。正可谓最是一年春好处,绝胜寒冬雪满天呐。 艾斯坐在马车里泛着春困,安吉拉和安吉莉卡坐在马车的两边。安吉拉在冥想,安吉莉卡在给艾斯准备路上吃的糕点,马车颠簸,一切都要小心着弄。 突然,马车上传来敲击声,艾斯打开帘子,问:“怎么了?” 格哈德骑着一匹黑马,走在马车的边上,他说道:“小少爷,我们快到不莱梅了。”不莱梅是佐治亚行省最大的城市,也是佐治亚骑士团的所在地。 艾斯“哦”了一声,发现格哈德没有别的话想说,就拉上了帘子。 然而,没两分钟,又有人敲马车,艾斯再次打开帘子,问道:“有事吗?” 还是格哈德骑着马在马车外面,他涨红了脸,看起来十分紧张和难为情,他期期艾艾道:“小少爷,您要不要换骑马?”大约是怕艾斯一言不合拉上帘子,他又马上劝道:“您是去骑士团试训的,整日坐在马车里的,只有那些年纪太大的贵族。”还有贵族的夫人小姐们。 艾斯心里笑了笑,脸上却没露出来,他道:“我知道了。” 格哈德跟着马车又走了一段时间,见艾斯完全没有要出来骑马的意思,他茫然无措下,只好去找同行的剑士乔治。诺依曼子爵这次可派了半队剑士护送艾斯。 格哈德:“乔治,小少爷不想换骑马,怎么办?” 乔治嘴里叼了一根草,手上牵着缰绳,随意地看着四周,他听了格哈德的话,问道:“他为什么一定要换马?” 格哈德急了,他一直以为乔治去过许多地方,见多识广,可他怎么连这个都不明白。格哈德说:“没有哪个骑士成日坐着马车的。骑士团的大人们要是看到小少爷这样,一定会留下不好的印象的。” 乔治问格哈德:“艾斯少爷去骑士团做什么的?” 格哈德:“参加骑士团的试训。” 乔治点点头,“骑士团的试训只针对平民的,艾斯少爷是贵族,只是走个过场,你不用担心。” 格哈德生怕乔治不知道问题的严重性,他说道:“可是试训之后,骑士们会负责小少爷的训练,小少爷不好好表现,会给骑士长们留下不好的印象。” 第32页 乔治反问:“格哈德,你知道骑士精神是什么吗?” 格哈德神情一下子严肃起来,骑士精神是三色堇帝国每个少年都耳熟能详的,那是他们的终极梦想,“谦卑、荣誉、牺牲、英勇、怜悯、诚实、公正、忠诚。” “公正,公正。你明白了吗?”乔治道:“你觉得骑士长们会因为个人的偏好,让小少爷在六年后不能通过审核吗?” 格哈德摇摇头,骑士长们怎么会有不好呢? 乔治:“那艾斯少爷现在坐马车还是骑马,又有什么关系呢?” 乔治在心中叹息了一句“年轻人啊。”就策马远去。格哈德还留在原地,他心里觉得乔治的话有问题,却又说不出到底哪里有问题。 艾斯一行人,除了乔治走南闯北去过很多地方,其他人大多都在巴特索登出生长大,顶多去过附近几个庄园和城市。不莱梅是他们到达的第一个大城。 高耸入云的哥特式建筑,别有情调的、色彩斑斓的街边小房子,年轻貌美、性格开朗、笑容灿烂的女郎们,都让诺依曼家族的护卫迷了眼。格哈德在前头骑着马,他看到一个卖花的少女朝他抛了一个飞吻,眼睛怔怔地朝少女瞧着,一时没留神,导致他到的黑马撞到了他的同伴的马匹。 诺依曼家族的护卫们好险没在不莱梅城市的中央造成一场“交通事故”,直把周围的女郎们笑的花枝乱颤。格哈德更是一马当先,加快速度赶去了骑士团的别院。 艾斯坐在马车里,瞧着窗外的风俗人情也感觉别有趣味。不同于巴特索登还有些闭塞,住在不莱梅的人们生活充实,能认识很多的人,生活也富足和清闲。他们每家每户都在窗外养了小花,花朝着街道盛开,告诉路人这是一个美好而温暖的城市。 无数的鲜花点缀了城市的角角落落,也驱散了游子们离开故乡的苦楚。 因为每年骑士团招新都会迎来不少贵族子弟、平民、佣兵,今年骑士团为了缓解不莱梅各个驿馆的压力,特意开放了两处别院。 艾斯他们就直接来了其中一处别院。格哈德率先赶到别院,预定好了房间,现下正站在别院的门口,等待小少爷到来。 乔治带着诺依曼家族的护卫,还有艾斯他们乘坐的马车由远及近。格哈德正要迎上去,就看到骑士团别院里大小的官员通通迎了出来,仆人们把持了几个可以停放马车的地方,一队护卫也守住了交通要道。 挺巧,艾斯他们刚好被别院的护卫拦在了外面。 格哈德找到他刚刚办理手续的官员,急道:“发生什么了,我们小少爷要进别院。” 那官员挥挥手,让格哈德离开,然而格哈德不依不饶,他只得匆匆丢下一句,“格林公爵要来了。” 格林公爵?可怜格哈德对帝国真正的大人物知之甚少,并不认识格林公爵,但听到公爵的爵位,也知道是他不能惹的大人物。他瞬间老老实实地站到别院官员们的后面,当一块背景板。 最先出现在他们视线里面的,是一队骑白马的骑士,不是诺依曼家族那样的护卫,而是真正的、取得骑士徽章的骑士。他们每个人都背脊挺直,穿着铮亮的铠甲,腰上别着光洁的长剑,裤脚则细心的塞进靴子里,无论是精神面貌,还是仪容仪表都没有一丝一毫可以让人挑剔的。 而他们英俊的面容,恰到好处勾起的嘴角,则让别院两边街道上的女郎们发出压抑的惊呼。白马骑士们像是习惯了这一切,无论是对激动的人群,还是貌美的女郎,他们都视若无睹,他们护送着一辆极其奢华的马车来到了别院的大门口。 当所有骑士都到达庄园门口的时候,格哈德才看清,护送着这辆马车的,有整整一队的骑士。 老天,在巴特索登只有诺依曼子爵一位骑士,而格哈德这一生都没同时见过那么多骑士。 五十位骑士骑着马同时在庄园门口站定,除了微风吹起他们的发丝,他们胯下的马偶尔打个喷嚏,他们一动不动,这幅场景像被施乐魔咒,变成了一幅禁止的画面。别院的一个官员躬着身来到那辆奢华的、无比宽敞的马车边上,他小心翼翼地向马车的主人问候,“格林公爵,欢迎您来到不莱梅。” 有仆人打开了马车门,格哈德满以为他会看见一个身材瘦削、脸色苍白的中年贵族。结果,最先从马车上走下来的,是一个和艾斯差不多大的少年。格哈德伸长了脖子,再没看见有其他人从马车上下来。 那少年十一二岁的年纪,有一头柔软的金发,浅浅的阳光照射下来,在他的头发上打着漂亮的光圈。少年的肤色苍白,像是常年不见阳光,然而,他的五官极其精致,特别是一双湛蓝的眼睛,一会让人想到广阔的大海,一会又让人想到澄澈的天空。 哪怕是最好的画师站在这里,也只担心不能用画笔描述少年容貌的精致,而无法挑剔出他一丝一毫的不好。 不过,还真的有人能想出少年的不好来。 “诺欧·格林,已故格林公爵唯一的儿子,也是格林家族的继承人。虽然诺欧·格林还没有通过骑士团的考核,正式得到帝都的认可,继承他父亲的爵位。但所有人都认为这是铁板钉钉上的事,格林家族战功赫赫,帝都要是朝他们开刀,会寒了不少武将的心的。”安吉莉卡打开帘子,看着贵族少爷走下马车,向艾斯介绍道。 第33页 安吉莉卡:“听说诺欧·格林天赋不弱,已经是3级剑士了,在很多正式场面,也有人称他为格林公爵了。格林家族的封地在路易斯安那行省,也与佐治亚行省接壤。虽早有听说诺欧·格林要加入骑士团,但没想到,他会和小少爷一届,参加的还是同一个骑士团。” 艾斯看着诺欧·格林淡漠的眼神,高高抬起的小下巴,若有若无露出的傲慢和目空一切,笑道:“一位真正的贵族小少爷。” 第20章 艾斯在骑士团的别院休息了两天,今年准备参加佐治亚行省骑士团试练的贵族子弟和平民,也都陆陆续续到了不莱梅。 一时间,不莱梅鱼龙混杂,城里不少小偷小摸、逞凶好斗的家伙也出来了,少不得在酒馆、驿站挑衅来参加骑士团试炼的平民、佣兵,好一起被巡逻的护卫抓住,在牢里同吃同住几天。他们倒是白吃了几天饭,有干净的稻草可以睡,可怜那些平民、佣兵又要错过这一年的试练。 哪怕如此,不莱梅城里的的护卫还是不管好歹,把那些克制不住自己、动手的人通通抓进了牢里。反正这样沉不住气的人多半通不过骑士团的试练,就是侥幸进了,也要佐治亚的骑士团花大心血去磨砺,平白地浪费资源。 不过,这样的混乱也只是暂时的,骑士团的试训开始后,新来的、正儿八经的剑士都会去参加试炼,那些看不得人好的、游手好闲之辈也都会回自己家里窝着。 至于贵族和他们的护卫,地痞无赖想不到去骚扰他们。他们住在骑士团的别院里,普通人也是很难见到的。 诺依曼家族的护卫送艾斯到不莱梅后,就回巴特索登复命了。庄园里护卫不少,马匹却只有那些,这边跟着艾斯了,诺依曼子爵那里自然就要少了排场。 再说,艾斯以后大多时间都在骑士团里,身边不让带人,诺依曼子爵只给艾斯留了两个护卫、两个侍女,让艾斯不在骑士团的日子,不至于无人照顾。这四位也是艾斯熟悉的,侍卫是格哈德和乔治,侍女是安吉莉卡和安吉拉。 这会儿,艾斯在对他们做最后的吩咐,“父亲把诺依曼家族在不莱梅一处别墅的房契给了我。我想,乔治,你和格哈德住在一楼,练武方便些。安吉莉卡和安吉拉住二楼,我的主卧也在那儿,能就近照顾。” 乔治:“听艾斯少爷的吩咐。” 安吉拉和安吉莉卡也没有异议。 艾斯又道:“父亲的意思是,你们四个以后就跟着我了,你们知道吧?” 格哈德想也不想就答道:“知道,小少爷。” 安吉莉卡和安吉拉点点头,她们本就是子爵夫人准备给小少爷的人。 艾斯望向乔治。 乔治:“只要诺依曼子爵让我跟着您,我就会听您的。” 前提是:诺依曼子爵让他跟着艾斯。 艾斯听懂了,这个答案不好不坏,他也能理解。 “没事的时候,你们不要上二楼。”艾斯叮嘱了乔治和格哈德,又道:“我在骑士团也不需要什么,钱都放安吉莉卡那里了,你们有什么需要的,向她申请即可。” 乔治自然没有什么异议,他连诺依曼家族的人都不是,更不可能成为艾斯的心腹,管事了。 格哈德倒像是有些不甘,但当着艾斯的面,他也不敢说什么的。 只是格哈德和乔治离开艾斯的房间,他才向乔治抱怨:“小少爷再相信安吉莉卡,她也才十六岁,到时候可别进了不莱梅的花花世界,被油头粉面的小子迷了眼,叫小少爷的钱被骗光了。” 艾斯这次出远门,诺依曼子爵也是手面大方的,一次性给了艾斯几百个金币呢。 “这钱在我们看来不少,对艾斯少爷可未必。”乔治道:“我想,艾斯少爷主要的意思是,在他不在的时候,我们如果遇到什么事,要以安吉莉卡的意见为主。”掌握了财政大权,也就掌握了话语权。 格哈德细想了一下,是这个道理,心下更不满了,“有事怎么不能大家商量着来。乔治,除非带头的是你,不然我可真不信服。” 格哈德念念叨叨地走在走廊上,看到几个容貌秀美的侍女端着盛着糕点、瓜果的银盘,走到一间跟他们刚才待的差仿不多的房间里。格哈德罕见的没有全部的关注力放到那些女孩的脸蛋、身段上,而是问:“这些盘子、器皿,和我们之前见的怎么不一样?” 乔治淡淡地瞥了一眼,道:“是格林公爵家的。那些盘子上面,有格林家族的徽章。” 格哈德:“听别院的人说,那位小公爵身边的侍女跳起舞来,比帝都的舞姬还要好看,而且随身带着吟游诗人,保管他在别院没有一天无聊的。” 乔治:“侍女我不知道,但吟游诗人这个,是格林家族的规矩。每一任格林家族的继承人,都会在血与火之间重铸他们的名字。吟游诗人会把这些事迹传诵到格林家族的封地上,封地上很多人从小听着领主的事迹长大,他们成年后,很容易成为领主狂热的拥护者。” “为了确保吟游诗人描述的每一帧画面都真实可靠,让人有身临其境之感,他们常常跟随家族的继承人进行游历或者参加重要的战争。” 格哈德目瞪口呆,竟有贵族装13到如此地步,真真不可思议。相对而言,喜欢打猎的诺依曼子爵和整日宅在房间里不知道在干什么的艾斯,低调朴素的像是苦修士。 第34页 第二天清晨,乔治他们就去了不莱梅的别墅。 等艾斯醒来,各大家族的侍卫侍女,也都不在了,因为佐治亚骑士团已经骑士到了。今天是骑士团试炼开始的日子。 所有参加试炼的贵族子弟都早早地起来,赶到了集合的地方——别院后面的一块空地上。等艾斯打着哈气也到那里的时候,意外地发现所有人都用惊异的目光看着他。 艾斯看了看空地边上的沙漏,还有一小撮沙子没有下去,距离集合还有好几分钟,他没迟到啊。为什么其他人看他的眼神都很奇怪? 站在空地前方的是几个穿着铠甲的骑士,当先站着的人看到艾斯来了,朝身边的人点点头。 他身边的人往前走了几步,站出来,看着面前一群十二三岁的贵族少年说:“各位先生好,在下克里斯提·罗斯,是一位骑士,现在是佐治亚骑士团的一位大骑士长,也是你们这次试炼的负责人。” “佐治亚骑士团是一个有着悠久与光荣历史的骑士团。早在1000多年前,佐治亚骑士团就追随亚历山大·科奥瑟一世南征北战,用赫赫的战功铸成了无上的威名。因当时魔兽森林出现兽潮……” 克里斯提·罗斯从佐治亚骑士团对战魔兽的光辉历史,讲到他们最近和芬格帝国的几次交手,直讲得艾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人也昏昏欲睡起来,像是回到了前世小学初中的国旗下讲话。 艾斯这么渴眠,倒不是他昨晚没睡好,而是相对他在巴特索登的时候,睡得太好了。 子爵夫人刚去世的时候,艾斯总会梦见他在睡梦中,被诺依曼子爵一枪扎死,偶尔还会从梦中惊醒。生命何其可贵,他已无缘无故失了一次,可不想失第二次。 后来,艾斯去了尼德兰骷髅王的遗迹,成为了魔法学徒。对于魔法学徒和魔法师来说,睡觉是一件很奢侈的事情。他们每日的时间只有那么一点,恨不得每分每秒用来冥想,哪有时间睡觉呢? 艾斯更是,他不仅晚上要冥想,白日里还要应付乔治,和他切磋武技,时间就更少了。 好在巴特索登庄园里有一大片鬼脸花,艾斯感悟暗黑属性的魔法元素不算难。等安吉拉开始学习亡灵魔法后,艾斯让安吉拉白日里在他卧室修炼,这样他卧室里暗黑属性的魔法元素能比其它地方浓郁许多,修炼起来也事半功倍。 更兼艾斯脑子好使,语言天赋也不错,那些复杂拗口、玄奥异常的咒语完全没有给艾斯造成阻碍,他几乎把所有空闲的时间都用在冥想上了——当然,有其他人的时候,艾斯会捧上一本大块头,为他的“学者梦”孜孜不倦。 所以,离开巴特索登的时候,安吉拉堪堪二级亡灵法师,艾斯已经是三级亡灵法师了。虽然越往后的修炼越难,但艾斯相信,总有一天,他能像骷髅王一样,召唤出百万亡灵大军。 “你傻笑什么?”突然,一个冷峻的声音把艾斯从他YY的小天地里拽了出来。 克里斯提·罗斯已经不在众人面前,他走到艾斯身边,盯着艾斯一双懵懂的绿眼睛,问道:“我刚才说了什么?” 艾斯:“骑士团试炼是在萨克森山上,那里靠近魔兽森林,有一种叫‘唧唧’的一级魔兽,它的魔晶是透明的,像水晶一样,我们只要得到三块魔晶,就可以通过试炼。骑士团会给我们提供魔法帐篷,这样在晚上,我们就不用担心魔兽袭击……” “可以了。”克里斯提·罗斯打断艾斯的话,他不需要艾斯再复述一遍。克里斯提·罗斯只是想确定这乡下来的小贵族把他的话听进去了,他把一个黑色的箱子递给艾斯,“你先抽一张纸条吧。” 黑色的箱子上有一个洞,刚好有一个少年半个手掌大小。 艾斯把手伸进洞里,抽出一张纸条。他把纸条打开,上面写着一个数字“1”,克里斯提·罗斯看了一眼,又把箱子递给其他人,让他们抽纸条。 艾斯在心里微微松了一口气。 虽然艾斯现在可以用冥想代替睡眠,但他之前将近二十年睡眠的习惯很难改掉,他长期不睡觉,心里总觉得缺了点什么。然而,在巴特索登,各种压力总鞭策艾斯不断变强,他无心,也无法睡个安稳觉。 到了不莱梅,一来,艾斯在一定程度上摆脱了诺依曼子爵的阴影;二来,不莱梅不比巴特索登庄园,这里强者如云,艾斯担心在这里修炼,暗黑属性的魔法元素骤然增多,会暴露他亡灵法师的身份。 索性,艾斯也没有修炼,而是好好睡了两个晚上。艾斯本是很自律的人,但三年不睡觉,睡了又不过瘾,不免有些低气压,然后精神不集中,不仅引来了克里斯提·罗斯的关注,还遭了周围不少少年若有若无的打量。 贵族的圈子说大也不大,这次参加骑士团试炼的权贵子弟三十几人,不少人也有沾亲带故的关系。他们借着这两日修养的机会,相互间攀了不少关系,大家伙要一起相处六年,熟稔些总是好的。再说,这次试炼两个人一顶魔法帐篷,必须要一起行动,队友的实力总是越强越好的。 然而,不同于往日的自由组队,这次竟是抽签,不少人心里大呼失策。比如艾斯这样的,第一天集合就让骑士大人们等的,听大骑士长讲话也两眼呆滞的,一看就不是好队友。 当然啦,他们也不知道,随着艾斯魔法等级增高,他就算不能分心二用,瞬时记忆也不是一般人可比的,克里斯提·罗斯的话,艾斯听不听,也无多大关系。 第35页 克里斯提·罗斯终于让所有的少年都抽好了纸条,他站到最前面,说,“我会报序号,请抽到该序号的先生走到前面来。1号。” 艾斯打着哈气往前走着,也不知道哪个倒霉蛋会跟他分到一起。 这时,最右边的人群发生了小小的骚动,一个金发的少年越众而出,可能是阳光的缘故,他的瞳孔比艾斯初见时深一些,是非常好看的坦桑蓝色,少年望着艾斯,走到他的对面。 诺欧·格林。格林家族唯一的继承人。 第21章 艾欧·格林,在众人崇敬的眼神中,接手了这届试炼看起来最不省心的队友。其他人就算搭档个资质平庸的,也能安慰自己,只要搭档老实,不拖后腿就行。 虽然权贵子弟一般不会连骑士团的试炼都不过,但这样的人物但凡出一个,都是能整个轰动帝国百年的大人物。毕竟这么蠢的人不多见啊。 而那个试炼都通不过的废物所在的家族,直到下一个这样的“人才”出现,会一直成为家族所在圈子里的笑柄。 哪怕这样的可能性极低,在场的少年也没有一个人想挑战一下的。 不莱梅距离萨克森山不远也不仅,骑马要半日功夫,晚上就要在山上露宿了。别院外面,骑士团的人已经准备好了三十几匹马,小少年们各自挑了喜欢的骑了上去。 诺欧·格林自顾自地选了一匹小白马,艾斯想了想,还是主动和自己试炼的搭档打了一个招呼。 艾斯走到诺欧·格林身侧,右手放到左肩上,微微鞠了个躬,他朝诺欧·格林行完礼后,说道:“格林公爵,我是艾斯·诺依曼,来自巴特索登的诺依曼家族。” 诺欧·格林慢吞吞道:“我是诺欧·格林,你已经知道了。我还没有继承我父亲的爵位,未来的一段时间内,你又是我的搭档,叫我格林就好。” 艾斯眉毛一挑,诺欧·格林比他想象得好相处一些。 诺欧·格林翻身上了小白马,然后把手伸向艾斯,“你要不要跟我共乘一匹?” 艾斯眨巴一下眼睛,不是很明白,“为什么?”他们两个虽然还是没长成的少年,但体重加起来绝对不轻,到了萨克森山,小白马多半要累瘫。 “我看到你是坐马车来的。好像只有我和你,是坐马车来的不莱梅。”后一句诺欧·格林自言自语,也不知艾斯有没有听清。 艾斯:…… 艾斯一头冷汗,诺欧·格林大概以为他不会骑马,才想带着他一起。三色堇帝国崇尚骑士精神,从所有的贵族都要练武,少年时被送到骑士团可以看出。 而艾斯,艾斯觉得魔法师比骑士酷多了。 艾斯被误会了感觉有点尴尬,他说道:“我会骑马。” 虽说有些尴尬,但发现搭档是一个善解人意的小贵族,艾斯还是蛮开心的。 诺欧·格林冷淡的“哦”了一声,拉了一下马儿的缰绳,跟着大骑士长走了。艾斯随便上了一匹黑马,加快速度赶到了诺欧·格林身边。 诺欧·格林看艾斯过来,冷淡地看了他一眼。 艾斯则笑了笑,如果是之前,他会觉得格林太过傲慢,现在,看着金发蓝眼、皮肤白皙的小贵族微微仰起下巴,只觉得小贵族是傲娇别扭,还带着点少年的可爱。 当然,诺欧·格林要是知道艾斯的想法,肯定会恨自己多嘴,他管艾斯会不会遭人嘲笑做什么。 不过说实话,艾斯的骑术的确不怎么好。除了三年前,他去尼德兰海岸骑过马,他大多时间都宅在巴特索登的庄园,等闲不出门的。 艾斯第一次这么长时间的骑马,就是从不莱梅到萨克森山。 等晚霞笼罩群山,缥缈的云烟染成绚丽的红色,艾斯才从黑马上下来。艾斯的脚重新接触地面的时候,只觉得腿都是软的,屁股也像是变成了四瓣。 克里斯提·罗斯发了十几个魔法个帐篷,还是诺欧·格林去领的他们的一份。 克里斯提·罗斯站在一块大石头上,对他们做最后的叮嘱,“先生们,你们大多是二级剑士,也有一些人已经三级了。萨克森山在佐治亚行省的范围内,离魔兽森林还有一段距离,山上除了魔兽‘唧唧’,只有少数几个品种的一级二级魔兽,不会对你们造成威胁。魔法帐篷上有涂抹龙粼粉,对四级以下的魔兽有奇效,帐篷上自带的防御可以抵挡六级魔法师或剑士的全力一击。晚上你们可以安心睡觉。” “但你们千万不能忘了!十天内,你们每人必须找到三枚‘唧唧’的魔晶!‘唧唧’跟寻常小鸡仔一样大小,通体雪白,四肢短小,没有尾巴,脸型和家猫很像。还认不出的,可以来我这里看图像。佐治亚行省至今还没有权贵子弟通不过骑士团试炼的,希望你们不要开创这个记录!”克里斯提·罗斯说最后一句话的时候冷笑了一下,像他们如果在他手下开创这个记录,他会慢条斯理地切开那个人。 克里斯提·罗斯最后道:“好了,先生们,你们的试炼开始了。十天后,我会在这里等你们。” 克里斯提·罗斯离开以后,参加试炼的少年们都爬上了山,寻找合适的露营地点。今天才刚刚到萨克森山,天也快黑了,到没有人急着去找魔兽“唧唧”。 艾斯跟着诺欧·格林兜兜转转,找到一个水潭。水潭不大,大约30平方英尺,也不深,但因为水潭里的水很浑浊,判断不一定准确。 第36页 诺欧·格林皱着眉头站在水潭边上。 艾斯问道:“是要找有水源的地方扎营吗?” 诺欧·格林:“嗯。” 艾斯拽过诺欧·格林的手,道:“跟我来。” 一个水元素亲和度满级的魔法师找一个有水源的地方,像初生的婴孩喝奶,完全是本能。 一个巨大的湖泊,波光粼粼,照映着群山和低垂的柳树,绿得像是无瑕的翡翠。湖泊边是一大片空地,有不少佣兵模样的年轻人在这里取水,除了别院里的少年们,其他参加试炼的人也来了萨克森山。他们虽然没有魔法帐篷,但野外生存经验更丰富,也很快找到了适宜扎营的地方。 诺欧·格林取出魔法帐篷,想在湖边扎营,被艾斯劝阻了,“这里晚上湿气太重,会睡不好的。” 诺欧·格林也没有坚持,他和艾斯在湖泊的上游找了一块干燥的空地,扎上了魔法帐篷。帐篷不大,7、8平方英尺的样子,艾斯原以为睡两个人会有些拥挤,没想到帐篷里面,另有一番天地。 帐篷的底下堆着厚实的毯子,左右两边各放着一床被子,像是给他们准备的床铺,如果这还是普通的,那么帐篷里的空间可让艾斯大吃一惊了。 从外面看7、8平方英尺大的帐篷,里面竟有20平方英尺大,从毛毯上来传来阵阵的热气,让帐篷里保持最适宜人类居住的温度。诺欧·格林看艾斯诧异的样子,指了指帐篷的四角,介绍道:“这是空间魔法,那里有魔法阵,只要放了魔晶进去,就能维持运转。” 艾斯:“我先前误会了。这是我第一次见魔法道具,如果里面是这样,在湖泊边扎营也是可以的。” 诺欧·格林:“无事。你懂的很多东西。” 在萨克森山的第一夜,就那么相安无事的过去了。等艾斯从床铺滚到地毯上的时候,第二天天已经大亮,夜幕的轻纱早已被掀去,金色的阳光透过帐篷的缝隙,洒在诺欧·格林的背影上,给他整个人蒙上了一层光辉。 艾斯睡眼朦胧地看着诺欧·格林,问道:“格林,你在做什么?” 诺欧·格林转过身来,他的手还在摆弄脖子上的领结,眼神透着一股不耐烦,很是不高兴的样子。艾斯随手一撸头发,把原本杂草一般的头发弄得更乱,像是一个鸟窝,他站起来,走到诺欧·格林面前,伸手帮他系好领结,“真是娇生惯养的小少爷。” 诺欧·格林:…… “谢谢。”诺欧·格林客气地向艾斯道谢后,表情变得比昨天更疏离。 艾斯:…… 艾斯在巴特索登常处的除了诺依曼子爵,都是安吉拉、阿尔特、乔治这样阶级观念不重的人,他口无遮拦惯了,一时忘了诺欧·格林的身份。 不过,诺欧·格林没有同艾斯计较,又或者他没有表现出来? 早饭过后,诺欧·格林和艾斯一前一后离开了帐篷,他们要去找魔兽“唧唧”。 艾斯试图将功补过,他告诉诺欧·格林:“‘唧唧’是一种很胆小的魔兽,因整日‘唧唧’‘唧唧’叫个不停,得此名字。它们是素食主义者,喜欢生活在有肥沃草原的地方,如果它们生活在森林,则会在树洞里安家。如果一棵枯树里有许多树洞,那么里面有一窝‘唧唧’的可能性非常大,因为‘唧唧’的身躯小,一个窟窿就够它们钻出去逃生,它们常常会以此躲避天敌。” 诺欧·格林:“那我们只要找枯树洞就可以了?” 相对漫无目的地找“唧唧”,找几棵枯树这样的死物,无疑要容易得多。 艾斯:“虽然没有百分百的把握,但也八九不离十了。” 艾斯和诺欧·格林在山腰的树林里找了两天,除了有两窝“唧唧”速度太快,艾斯不小心让它们跑掉以外,其它的,都被艾斯和诺欧·格林取出了魔晶。 到萨克森山的第三日下午,艾斯和诺欧·格林搜索完了这片树林,他们清点了一下已经得到的魔晶。 艾斯:“我这里有49块。” 诺欧·格林道:“64块。”他从自己的魔晶里拨出8块,递给艾斯。 艾斯想要拒绝,诺欧·格林说道:“这是你应得的。”如果不是艾斯如此了解“唧唧”的习性,他完成任务虽然简单,但绝不可能找到这么多“唧唧”的魔晶。 艾斯道:“没有你,我根本抓不到‘唧唧’,你的贡献比我要大得多。”每种魔兽能生存至今,都有它们独特的本领,“唧唧”除了窝里的洞多以外,速度也是一流,可以媲美三级魔兽。 诺欧·格林凉凉地看过来,艾斯知道自己拗不过他,只得把魔晶收下。 诺欧·格林问道:“诺依曼子爵给你请了学者上课吗?你知道很多东西啊。”诺欧·格林的老师就是一位学者,但他对魔兽、自然环境了解的远不及艾斯。 艾斯心不在焉道:“这些东西都是我从书本上看到的。我家里可请不来学者,但我想要成为一名学者。” 诺欧·格林不解道:“成为学者?可是学者不能娶妻生子,也不能继承爵位啊。”这一道选择题,100个人99个都会选择成为贵族,做学者就算地位高些,日子过得也太清苦了。 “你是诺依曼子爵唯一的继承人吧?” 艾斯继续维持他的人设,“父亲还可以生别的儿子,我不成为学者,人生就没有了意义。” 第37页 诺欧·格林的眉头紧紧地皱着,艾斯的想法与他一直以来的价值观背道而驰。 艾斯看了看天,“可能要下阵雨,我们回帐篷吧。” 第22章 艾斯和诺欧·格林离开树林,还没有走回帐篷的时候,天上就下起了瓢泼大雨。天阴沉沉的,在极远的地方有黑色的乌云翻滚着,风肆意地扫荡着整个萨克森山,山林间的大树迎风摇摆,真让人担心它们扭断了腰。雨珠霎时间从微不可见变成黄豆大小,滴到参加骑士团试炼的剑士的帐篷上,山上的小湖泊里,“噼里啪啦”响个不停。 还好雨势大起来的时候,艾斯已经跑到可以看到他们魔法帐篷的地方了。 艾斯跟着诺欧·格林打开帘子,重新钻进帐篷的时候,很恨松了一口气,只觉得自己到了另外一个世界。不同于外界的凄风苦雨,魔法帐篷里的时间像是被禁止了,里面的摆设和两日前一模一样,连温度也是那么宜人。 艾斯感叹道:“这个魔法帐篷太棒了,完全感受不到外面在下雨,也不用担心风太大,把它掀起来。” 诺欧·格林把一块自己的新的毛巾递给艾斯,道:“这些魔法帐篷还是佐治亚骑士团奉亚历山大一世的命令,驻守魔兽森林边境的时候,亚历山大一世赐下的。当时赐下的足足有100顶魔法帐篷,这许多年损坏、遗失了不少,骑士团里应该也只剩下30多顶了。” 艾斯一边擦着头发,一边道:“那也非常了不起了,我在威斯特法伦行省的时候,还没听说过谁有那么多魔法道具呢。” 诺欧·格林:“时代不一样了。亚历山大一世的时候,魔导士和剑圣还没有归于魔法岛,那个时候魔法道具远没有现在罕见,大贵族身边基本都会供奉高级魔法师。” 诺欧·格林的手一挥,帐篷里面突然出现一个大木桶,他又打开一个瓶子,有水流源源不断的水从里面被倒进木桶里。 艾斯:“这,这是?” 诺欧·格林:“格林家族传下来的魔法道具,我们家族也一直有供奉魔法师的传统。” 艾斯这才注意到,诺欧·格林的小指上戴着一个黑色的指环,应该是一枚空间戒指。刚才出现的木桶、瓶子都是从这个戒指里取出来的。虽然魔法道具很罕见,但诺欧·格林是格林公爵唯一的儿子,拥有这些也不奇怪。 倒是诺欧·格林有些不好意思,“虽然这个木桶很大,但我不习惯和人一起沐浴,你可以等会来吗?瓶子里的水是我前两日在边上的湖泊取的,还有很多,都已经净化好了。” 艾斯还一时没有反应过来,愣了一下,摇摇头,道:“啊,没事。” 然后,艾斯就看到诺欧·格林脱掉衣服,光溜溜地坐到木桶里。 艾斯低下头,略长的刘海遮住了他脸上的红晕,因为一些原因,他平常可是连公共澡堂都不去的。 帐篷里静悄悄的,诺欧·格林坐在木桶里闭目养神,艾斯也是一句话不说。过了不知道多久,诺欧·格林突然问道:“外面的雨还没有停吗?” 魔法帐篷除非损坏,不然隔音效果是极好的。住在帐篷里的人,要是不拉开帐篷上唯一一扇小窗上的帘子,外面就是有千军万马呼啸而过,里面的人也是感觉不到的。 艾斯转了一个身,拉开帘子,朝窗外看去。 现在只是傍晚时分,平常这会儿红霞满天,能照亮整个山麓。然而此时,窗外漆黑如墨,闪电像是金色的游龙划破天际,这雨下得极大,像是整座山在咆哮。 艾斯知晓他先前判断错误,“这雨还没有停,也不知道明天停不停得了。” 诺欧·格林:“那我们明天还要去找‘唧唧’吗?” “唧唧”只是一级魔兽,天赋又多点在速度上,这一晚不晓得多少大树倒塌,想来“唧唧”也死伤无数,艾斯不想竭泽而渔,但是,“格林,你想要拔这次试炼的头筹吗?”艾斯问道。 如果诺欧·格林想要这次试炼的头名,为保险起见,他们还是得出发,多得一点魔晶。 没想,诺欧·格林摇摇头,他并不在乎骑士团一次试炼的名次。 艾斯试探道:“那要不我们剩下几天都待在这里?这场大雨就是停了,山里的路也不会好走” 诺欧·格林:“可以。” 可惜诺欧·格林在,不能冥想,艾斯一边盘算着他能做什么事打发时间,一边望着窗外,“这场大雨有些人可要遭殃了。别院来的贵族少爷们倒是不用担心,大家都有魔法帐篷;佣兵们经验丰富,也不是大问题;但是那些平民家庭出来的、年纪还小的剑士,也不知道会怎样。” 魔法帐篷总共才30多顶,每年来参加骑士团试炼的却有2000多人,自然不可能两人一顶。佐治亚骑士团把魔法帐篷分给贵族,也就等于给他们开了挂。“唧唧”不是难猎杀的魔兽,对参加试炼的剑士最大的考验,是他们在野外生存的能力,还有和其他人的配合。 夜晚,没有魔法帐篷保障安全的人,必须有搭档守夜,没有人可以十天十夜不睡觉,但如果两个人实力不济或者有一方极端不靠谱,一只不入流的魔兽都会要了睡梦中的人的命。 骑士团的试炼对普通人而言,根本不是一场无虞的旅途。 艾斯:“大多人手上都只有普通帐篷,那些帐篷在这样的暴风雨里可撑不住。要是这雨多下两天,他们一直得不到休息的话……” 第38页 虽然每年骑士团的试炼都会有死伤,但这场暴风雨可能会让这个数字翻上好几倍。 诺欧·格林:“参加试炼之前,每个人都会签生死状。成为强者的道路,原本就是白骨铺就的。” 诺欧·格林神色淡漠,艾斯看了他一眼,没再说话。 诺欧·格林和艾斯不同,他是格林公爵的继承人,以后可以册封平民成为骑士,甚至组建他自己的骑士团。 艾斯看诺欧·格林不是什么都不懂的贵族少年,以为他会尽早观察、培养自己的骑士,但现在,明明有一个非常好的收买人心的机会,他却毫不心动。 难道是嫌这些没有通过骑士团试炼的剑士太弱了吗? 和比自己身份高的人谈话,最忌交浅言深,艾斯没有再劝。 因为前一天晚上是艾斯和诺欧·格林轮流守夜,在树林里过夜的,他们都没有休息好。今天两个人身心疲惫,都很快进入了梦乡。 翌日正午,虽不电闪雷鸣了,但雨还没有停。 诺欧·格林在帐篷里练着剑,艾斯跷着二郎腿、老神在在地躺在床铺上,手上拿着几朵在树林里摘的鬼脸花玩。 诺欧·格林练完一套剑招,他看了一眼艾斯,“你就这么没事吗?” 艾斯:“我在思考一个问题。” 诺欧·格林:…… 艾斯不是在说笑话,他真的有一件事想不通,他觉得这场大雨来得太突然、太不对劲,而空气中的水元素也隐隐证实了这一点。 艾斯的体质是水元素亲和度满级,他不修炼水系魔法,这个体质没有多大用处。但是,艾斯对水元素的感知是一般的高级魔法师都比不上的。 就像他们刚来萨克森山的时候,艾斯就能感知到湖泊的所在,因为那里是山上水元素最浓郁的地方。但现在,他们就在湖泊边上,天上还下着倾盆大雨,艾斯感受到的水元素却比之前稀薄一些。 这不符合常理。 除非这里有一位水系魔法师,他聚拢了大量的水元素做了什么。 比如说,降雨。 可是,为什么呢? 艾斯问道:“格林,骑士团的试炼会有魔法师参加评选吗?” 诺欧·格林:“不会,骑士团的试炼魔法师为什么要来。” 艾斯:“那如果有魔法师来了呢,那是为了什么?” “可能是为了抓一个人吧。”诺欧·格林正觉得艾斯这个问题无厘头,突然,一个陌生的声音代替他回答了艾斯的疑问。 艾斯和诺欧·格林不约而同地望向声源出现的方位,那里飘着一个被黑袍笼罩全身的人。 第23章 骷髅王的手札曾有言:“极善风系魔法者,六级可翱翔天际;极善土系魔法者,六级可遁入地下。然飞天者不可悬立,遁地者不可嘘噏。” 一位魔法师到了六级是无法御空的,除非他极擅长风系魔法,才可操纵风元素飞行。但在他飞行的时候,他必须吟唱咒语,人也不可以静止不动,就像鸟儿飞翔在天空,必须扑腾翅膀一样。 艾斯看着面前不知来历的黑袍人,心不断地往下沉。 黑袍人双脚离地,静立在半空中,他既没有吟唱咒语,也没有在空中飞行,他至少是一位七级魔法师。再者,中级的魔法师不可能悄无声息地进入魔法帐篷。 然而,他来做什么?他来抓谁? 艾斯虽然时常担心诺依曼子爵发现他的身世,但他完全没有想到这个。就算诺依曼子爵是个贵族,跟威斯特法伦行的省总督交好,他也肯定请不来这样一位高级魔法师。 难道是因为他亡灵法师的身份? 虽然世人对亡灵魔法多有偏见,但无论三色堇帝国还是芬格帝国都没有明令禁止,艾斯现在也只是一个低级的亡灵法师,召唤出来的骷髅士兵连个骑士都打不过,应该不会惊动高级魔法师这样的大人物。 黑袍人的神情看不清。 艾斯自顾自想着自己的事,他没有注意到,诺欧·格林那双好看的蓝眼睛,此刻像结了冰的海平面,散发着阵阵的冷意,也遮挡住了大海深处的海啸。 艾斯仰起头,睁着他那双形状迷人的眼睛,天真地望着黑袍人,“您是来抓我们的吗?” 诺欧·格林是公爵的继承人,谁敢跟他过不去,虽然不可思议,但艾斯认为这位黑袍人是来找他的。 黑袍人的声音非常不好听,像是用指甲在刮擦木头的嘶哑,让人听了心里极其不舒服,但他说出了一个好消息,“不是。” 既然不是来找他们的,艾斯想叫黑袍人有多远滚多远。 然而,形势比人强,艾斯眨巴着眼睛,“那大人,您可以去山脚下找大骑士长,山上有多少人他比谁都清楚。您也不用一个帐篷一个帐篷地找人了。”最好佐治亚骑士团的团长、副团长、大骑士长们都在,能联手把这个黑袍人活捉了去。 黑袍人用他特别难听的声音笑了笑,道:“我知道他在哪个帐篷里。” 艾斯心里隐隐有不好的预感。 果然,“他的帐篷上有一朵三色堇花标记。”黑袍人说完,艾斯的心直沉入谷底。 艾斯在和诺欧·格林搭帐篷的时候就发现,他们的帐篷上面有一朵三色堇花,是其它帐篷上没有的。艾斯并没有放在心上,三色堇帝国的开国陛下赐予的帐篷上有朵三色堇,多正常的事。 第39页 没想到等在这呢。 可是,这样有预谋的行为,就不可能是来找艾斯的了,这更像是…… “你们谁是诺欧·格林?”黑袍人站在两个半大的少年面前,他的声音带着一点笑意,也带着无尽的杀意。 第24章 谈人生谈理想 艾斯努力不让他的眼睛飘到诺欧·格林身上。黑袍人来者不善, 也不知道诺欧·格林有没有什么底牌,可以应对他。 虽然艾斯之前还想着让佐治亚骑士团的骑士逮了黑袍人去,但他心里也清楚,每年例行的试炼, 至多一位大骑士长守着, 大骑士长一般是六级剑士, 决计拦不住黑袍人的。 目前得到的信息太少, 艾斯还没想出个所以然来。诺欧·格林就往前走了一步, 他直视来人看不清的面容, 道:“我是。我是出生于路易斯安那行省东部平原格林家族的继承人——诺欧·格林。” 从一千年多前格林家族的先祖跟随亚历山大一世南征北战, 到格林家族因战功被赐予公爵爵位, 受封路易斯安那行省东部平原, 驻守魔兽森林边境,格林家族从未出现过不敢承认自己姓名之辈。 艾斯没有说话。 艾斯虽然对诺欧·格林感官不错,但他与黑袍人的实力差距犹如天堑, 他无法代替一个刚认识的人赴一场必死的局。 艾斯回忆起萨克森山的地势,只要黑袍人带诺欧·格林离开, 他能以最快的速度到山脚找到佐治亚骑士团的骑士。 佐治亚骑士团的骑士都不可能对诺欧·格林见死不救的,哪怕他们面对的是一位高级魔法师。 公正、怜悯、英勇、牺牲是骑士的精神, 他们不会坐视一个贵族少年无辜死去的。 而在政治上, 一位未来的公爵大人死在萨克森山上, 佐治亚骑士团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他们必将迎来现任皇帝陛下——路德维希四世的怒火,到时候有多少人要给诺欧·格林陪葬, 可就不好说了。 它甚至会带来更深远的影响。 每一个家族都会精心培养他们的继承人, 甚至花费与他们等身的银币, 然而他们到了十二岁,都会被送去帝国各个行省的骑士团, 以期将来可以继承爵位。 可如果有人在骑士团动手,让他们中途夭折,这会引起整个帝国贵族的恐慌。 黑袍人看着诺欧·格林,道:“有人拿一根传奇法杖换你再不能出现在这个位面。” 艾斯面上不显,心里倒吸一口气。 传奇法杖,那是魔导士都趋之若鹜的东西。 诺欧·格林神色淡漠 ,像他们谈论的不是他的生死,而是毫不相干的东西,“是让我归于亡界吗?” 黑袍人畅意大笑:“他们是这个意思。但我想,留着你,可能有更好的用处。” 诺欧·格林厌恶地皱了皱眉。 猝不及防的,黑袍人朝虚空中一挥手,诺欧·格林像是被什么击中了一般,整个人软倒在了地上。 艾斯缩在帐篷角落里瑟瑟发抖,头都不敢多抬一下。“太假了!”突然,一个声音出现在艾斯的耳边,他还没有反应过来,只觉后脑勺一痛,也晕了过去。 隐隐约约的,艾斯还听到那个嘶哑的声音说:“你也一起走吧。” 萨克森山上,那顶纹着三色堇小花的帐篷依旧静静伫立着,没有人知道,刚才还在帐篷里怡然自得的两个人贵族少年,现在已经身陷囹圄。 艾斯再次醒来的时候,四周一片漆黑,伸手不见五指,他刚刚在地上摸索了一会儿,就听到诺欧·格林的声音,“诺依曼,你醒来了吗?” “嗯。”艾斯凭借声音判断,诺欧·格林就在他右边不远的地。 过了半晌,诺欧·格林才又道:“抱歉,连累你了。” “这不是你的错。谁知道他会把我也抓来。”艾斯又是疑惑又是不爽:“他为什么把我也抓来?” 诺欧·格林的声音难掩愧疚,“不知道。” 艾斯不得不安慰他:“人活着,总会有这一天,或早或晚罢了。”只要他去亡界的时候,魂火不灭,总会有再回现世的机会。 至于诺欧·格林,艾斯想着,如果他们真的一起死了,再把他亡灵法师的身份告诉他不迟。 诺欧·格林没再说话。 这会儿,艾斯和诺欧·格林一起,被关在一个黑漆漆的地儿。艾斯心里不再有什么顾忌,直接问道:“你有头绪吗?是谁想要你的性命?如果是求财或者其它的,可以先满足他。” “我有一点猜想。我知道哪里有传奇法杖,现在掌着他的人,要是我死了,他将得到极大的好处。”诺欧·格林道:“只是这事说来话长。” 艾斯还是有些想听的,至少做个明白鬼吧,“那慢慢说吧,索性也没什么事。” “也是。”诺欧·格林想了想,道:“你也知道,我的父亲是格林公爵,两年前,他和我母亲遇上了一场流感,很快过世了。那个时候,我还没有继承格林家族爵位的资格,但我又是父亲唯一的儿子。路易斯安那行省东部平原上的人们非常拥护格林家族,也很爱戴我父亲。我的老师,也是一位学者,为了我去帝都觐见了陛下。” “老师从帝都带来陛下的旨意,格林公爵的爵位可以等到我十八岁,通过骑士团的考核后继承。如果我无法继承爵位,再考虑其他继承人。而这八年,路易斯安那行省东部平原上的产业交由我叔叔打理,直到我继承爵位后。” 第40页 陛下这样的处置对于格林家族已经算优容了。艾斯问道:“你跟你叔叔的关系不好?” 诺欧·格林知道艾斯看不见,还是摇了摇头,“谈不上好与不好,我们交集很少,以前家族聚餐的时候他也是不出现的,因为他是私生子。我祖父早年在普林待过几年,那里是和芬格帝国交界的地方,时不时会有小规模的战斗发生。那个时候生活朝不保夕,祖父就在普林置了一座宅子,养了几个人,后来叔叔也是在那里出生的。” “虽然祖父带叔叔回了路易斯安那行省的东部平原,但只是让他随着骑士们练剑,平日里也不找他。叔叔也不是多高调的人,他很少提祖父的事,有些认识他一两年的人,都不知道他是格林公爵的儿子。” 艾斯:“可是他姓格林,平常大家不会奇怪吗?” 诺欧·格林:“祖父没有赐叔叔格林的姓氏,甚至后来祖父过世,叔叔也没能以格林家族子嗣的身份参加葬礼。” 艾斯问道:“他怨恨你们家?”艾斯已经要脑补一本《庶子,奋斗吧!》的小说了。 然而,艾斯依旧没能理解三色堇帝国贵族的脑回路,诺欧·格林道:“没有,其实叔叔和我父亲的关系还好,我们仅有的几次见面都是在祖父过世后,我和父亲,还有叔叔一起去打猎或者做点别的。” 艾斯道:“他既不是格林家族的人,没有继承爵位的可能,又不怨恨你家,他为何要做出这样的事呢?” 艾斯还是有有点了解诺欧·格林的,他既然提到他叔叔,总归是有缘由的。 诺欧·格林继续道:“叔叔连荣誉骑士也不是,就算归于格林家族,也是没有继承爵位的资格的。但祖父走的时候,说养大他、教导他已经尽了缘分,明言没有财产留给他。他又不肯接受我父亲的赠与,就离开了路易斯安那行省的东部平原,去了帝都。” 突然,诺欧·格林问了艾斯一个问题:“诺依曼,你听说过玫瑰城堡吗?” 艾斯:“似乎有听过。玫瑰城堡在帝都的郊区,属于安德烈亚斯亲王的长女玛丽公主,玛丽公主美貌非凡。她的城堡里有整个大陆最美丽的女人,最香醇的美酒。玫瑰城堡举办宴会,等闲人一张请帖都是拿不到的。” 诺欧·格林:“你说的大多都是对的,只是玛丽公主容貌并不绝色,只是生得清秀。” 艾斯虽觉得不可思议,但他好像猜到了后来发生的事,“你的叔叔去了玫瑰城堡的宴会?” 诺欧·格林:“是的。不是我说话偏颇,但我叔叔的确没有多少学识,武功也只是稀疏平常……” 艾斯道:“你就是偏颇。” 指不定下一秒就去亡界了,艾斯说话越发随意了。 诺欧·格林也没有生气,他笑了一下,道:“但是,论容貌,我叔叔绝对是帝都少有的俊美人物。我小时候,我父亲夸我长得好,就说我像叔叔。” 艾斯想着诺欧·格林,想他十年后褪去稚气,若诺欧·格林叔叔有他九分俊美,也够名誉帝都了。 艾斯:“那你叔叔入了哪位贵夫人的眼?” 既然诺欧·格林叔叔是文不成武不就,那就只可能凭脸晋升了。虽然手段有些low,但不偷不抢,也说不上错来。 然而,诺欧·格林说出来的名字,艾斯还是万万没想到的,“玛丽公主。” 艾斯对三色堇帝国的人际关系不太了解,但也大致记得,除了路德维希四世的女儿芬芙儿殿下年纪尚幼以外,其他几位公主可都是结婚了的。 勾搭有钱有势的女人和当小三…… 还是不一样的。 “玛丽公主当初成婚的对象是帝国北部的一位伯爵,他们婚后没两年,玛丽公主只得了一个女儿,那位伯爵就被人暗杀了。”诺欧·格林像是知道艾斯在想什么,解释了一下,又继续道:“北方不比我们南方富裕,那位伯爵生性简朴,不喜玛丽公主铺张浪费,两人感情并不十分好。” “伯爵死后,玛丽公主彻底改造了玫瑰城堡,那里成了三色堇帝国最奢华的地方,据说,城堡里每年耗掉的酒水能填满帝都的护城河。皇宫里尝不到的料理,在玫瑰城堡也应有尽有。城堡里最美丽的女人则以玫瑰相称,红玫瑰容貌倾城,白玫瑰气质高雅,蓝玫瑰神秘迷人。” 艾斯听八卦本来听得津津有味,突然,他的表情僵住了。 红玫瑰。 艾斯突然想起子爵夫人去世后,巴特索登偶尔收到的信,抬头都是“致美丽的红玫瑰卡洛琳夫人”,甚至在葬礼上,诺依曼子爵还让他献一朵红玫瑰给子爵夫人。 难道艾斯的母亲,诺依曼子爵夫人当年在帝都的时候,也常常待在玫瑰城堡? 是了,哪怕在病中都美得惊心动魄的容貌,整天不着家、流连在各个宴会中的性子,诺依曼子爵夫人若是玫瑰城堡的红玫瑰,艾斯一点都不会意外。 诺欧·格林:“叔叔他在玫瑰城堡待了六年,直到父亲去世,他才回了路易斯安那行省的东部平原。” 艾斯:“他来夺你权的?” 诺欧·格林:“不是,他是被玛丽公主赶出来的。” 艾斯:…… 诺欧·格林:“只是一些捕风捉影的小道消息,白玫瑰回玫瑰庄园看望玛丽公主,然后遇上了叔叔……就在花园里,被玛丽公主抓了正着……白玫瑰现在也是一位侯爵的夫人,玛丽公主不能拿她怎么样,就把气全部撒在了叔叔头上。” 第41页 艾斯:“活该,在别人的庄园里勾引别人的男宠。” 艾斯感觉到有一道凌厉的视线瞧了过来。 艾斯傻笑了两声,他一随意起来就管不住自己。 诺欧·格林道:“若是原本我还会生气,现在……”现在,诺欧·格林宁愿叔叔是一个真的男宠了,至少不会找人把他关到这里来。 艾斯:“听你的描述,你叔叔不像一个想争权夺利的人。” 诺欧·格林:“人都是会变的,况且,他不是一个人离开玫瑰城堡的。”然而,很多事,非要沦为阶下囚才能想明白。 “还能有谁?不是吧?!”艾斯道。 “加布里埃尔·格林,我叔叔与玛丽公主的孩子,也是我的堂弟。”诺欧·格林道。 成为一位贵夫人的入幕之宾和让一位贵夫人为他生下孩子,其中的距离差不多有平民到伯爵那么远了。艾斯也有点惊讶:“可是,那个孩子怎么姓的格林?” 诺欧·格林的叔叔还不知道姓什么呢,怎么隔代反倒能入族谱了。 “陛下赐姓,加布里埃尔也的确是格林家族的血脉,从礼法上讲,他就是格林公爵爵位第三顺位的继承人。”诺欧·格林道:“玛丽公主对加布里埃尔的感情一般,不然也不至于让我叔叔带走孩子,但如果我死了,玛丽公主和安德烈亚斯亲王肯定是乐意加布里埃尔继承爵位的。” “贵圈真乱。”艾斯道:“你叔叔回来的时候,就没有人提醒你吗?” 诺欧·格林:“老师跟我说过,叔叔对于不能冠以家族之姓的事,一直耿耿于怀。我也是前些时候才知道,祖父刚把叔叔带回来的时候,是动过这个心思的,只是祖母坚决不同意。老师担心,叔叔会趁着这几年,把格林家族的封地掏空。我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没想到……” 没想到,自己以为的亲情在别人那里根本不值一提。 艾斯:“小心竹篮打水一场空。加布里埃尔的姓氏来的容易,可这太急躁了,只借了陛下一句话。以后,若是陛下夺去他继承爵位的资格,也没有人会站在他这一边的。你要真的死在这里,我看陛下收回格林家族爵位和封地的可能性,比换一个更好操纵的继承人的可能性大多了。” “路易斯安那行省东部平原是帝国最大的粮仓之一,帝都对它未必没有想法。而且,加布里埃尔出身本身有瑕,从他手上夺去爵位,其他贵族也不会感到唇亡齿寒。” 诺欧·格林从未想过这个,他本来也只是十二岁大的少年,格林家族的事尚未理清呢,又哪里能从整个帝国的宏观角度去思考问题。 只是想到格林家族的传承有可能断在他手上,诺欧·格林的心就有些钝钝地疼。 有多少人知道,为了这片土地,格林家族的先辈流了多少鲜血。 艾斯完全没有感受到诺欧·格林的情绪,在他看来,人死灯灭,活着都不能够,又何必去忧愁死后的事呢? 当然,艾斯最大的底牌就是他亡灵法师的身份,就凭黑袍人刚来魔法帐篷,诺欧·格林毫不犹豫地站出来。诺欧·格林去了亡界后,艾斯肯定会罩着他的。 艾斯问道:“那传奇法杖呢,是怎么回事?” 艾斯平静的语气,把死生置之度外的气度,不仅让诺欧·格林稍减心中的愧疚,还舒缓了他原本浮躁的心绪。 诺欧·格林:“格林家族传下来的最古老的一件魔法物品,一直封存在格林家族的城堡里。父亲还没来得及告诉我它在哪里就离世了,也不知道叔叔是怎么找到的。” 艾斯好奇道:“一般比较好的法杖都会有特定的属性,更别提传奇法杖了。你们家的法杖是什么属性的?” “是水属性。”又有人不请自到了。 艾斯和诺欧·格林不约而同地从地上站起来,本来一片漆黑的密室有淡淡的光亮起,一个棕色中长发的青年笑着看着他们俩,他身上穿着一件艾斯怎么也不会忘掉的黑袍。 第25章 魔法药剂 诺欧·格林:“你已经拿到法杖了?” 诺欧·格林在家都没有见过传奇法杖, 更不知道它是什么属性,如今黑袍人如此肯定,传奇法杖多半已经到手了。 黑袍人闲适道:“是的。在你失踪以后你叔叔就奉上了。” 他懒懒散散地看着诺欧·格林和艾斯,嘴角挂着一丝不经意的笑。不同于艾斯最初的设想的头发掉光、皮肤干瘪的老头, 艾斯面前的青年有一头浓密的褐色中长发, 眉毛稀疏, 皮肤苍白, 就像是吟游诗人口中病弱的贵公子。 不过, 魔法师真实的年龄是无法从他的外貌看出的, 指不定面前的人已经有一百多岁了。 一个在肉票面前露出真容的绑匪会做什么?他肯定会撕票, 以免他面前的小肉票活着出去, 把他的画像贴遍帝国的大街小巷。 艾斯又是好奇又是不满道:“魔法师大人, 您为什么要把我也抓来?” 黑袍人似笑非笑地看着艾斯:“不装啦?这会儿不躲在墙角瑟瑟发抖啦?” 艾斯在心里叹了一口气,黑袍人来得突然,也不知道他的目的为何, 艾斯也就没有提前准备人设。艾斯凉凉地看了黑袍人一眼,“您也不装啦?”不装神弄鬼浑身罩着黑袍, 声音伪装得嘶哑难听,简直让人想马上捂住耳朵。 黑袍人望向艾斯, 两个人都嗅到一点同类的味道。 第42页 黑袍人对艾斯道:“我原本还以为你才是诺欧·格林, 他只是出来顶你的, 以防万一才把你们都抓了。” 艾斯这才知道他自作聪明了。黑袍人可能听了他们的交谈,也可能有了别的发现, 这时已经确定哪个是诺欧·格林了。 艾斯不抱希望道:“那您可以把我放了吗?反正我也不是您要抓的那个。” 黑袍人望了一眼艾斯:“你很聪明, 应该心里有数。” 艾斯坐到地上, 也懒得伪装,反正他已经凉凉了。 诺欧·格林:“我没有想到叔叔会出这么大的代价要我性命, 更没有想到有人有胆量面对林家族的怒火。格林家族于帝国数百年的威名,若你们真的能保守秘密就罢了,若不能,你早晚会为此付出代价!” 黑袍人不置可否,格林家族骑士团的确有无上威名,但他要是担心这个,也不会抓走格林公爵唯一的儿子了。 诺欧·格林的威胁,在黑袍人看来,像是一只蚂蚁在大象面前挥舞他的细胳膊细腿,得拿个放大镜才能看见。他把艾斯和诺欧·格林抓来,连绳子都没有绑,就是自信他们不可能从他手上逃掉。 黑袍人把两块面包和一袋水丢到艾斯和诺欧·格林脚边,“我原本是打算杀了你的。你叔叔甚至以为你已经死了,不过,我见到你的时候,又改了主意。” 在诺欧·格林凛冽的眼神下,黑袍人道:“你快突破四级了吧,天赋斗气即将觉醒。我的实验室里,正缺一个海澜斗气的实验品呢。” 黑袍人说完后,转身离开了密室,艾斯和诺欧·格林又什么也看不见了。 过了一会儿,艾斯悄声问:“海澜斗气是什么?格林,是你家族的天赋斗气吗?” “嗯。”诺欧·格林沉默地应了一声,又说道:“诺依曼,如果有机会,不用管我,尽可能地活下去吧。” 艾斯把一块面包从地上捡了起来,扯掉外面脏的部分,啃了一口,道:“格林,不要怕,死亡未必不是新的开始。” 艾斯把另一块面包递给诺欧·格林。 诺欧·格林本不想吃,但耳朵里不断地传来艾斯咀嚼的声音,他想了想,也开始吃了。万一可以逃跑,他不希望因为体力不支,断送最后一丝机会。 艾斯吃完面包,又和诺欧·格林分了那袋水,开始闲聊,在密室待了这些天,如果不是身边有个人可以讲话,他们两个都要疯了,“这一届参加骑士团试炼的剑士,大多只有一级二级的水平,最多也就三级出头,没有想到,你都快四级了。” 三级剑士是初级剑士,四级剑士是中级剑士,这可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境界。只要智商正常,体质不太差,大多数人都能成为一级剑士,修炼刻苦的,则有希望成为三级剑士,而大多数人一生的成就也仅限于此了。 比如诺依曼子爵,他当初在骑士团就是三级剑士的实力,到现在,二十年过去了,依旧如此。 三级到四级是一道分水岭。 在很多人眼里,剑士斗气外放,才是真正的入流了。 诺欧·格林:“我在格林城堡的时候,我的叔叔对我很好,他送给我最好的马车,最华美的衣服,最可人的侍女,我不想读书修炼武技的时候,他也由着我。那个时候,老师去了帝都,城堡里少有人敢忤逆叔叔,我过的还是挺顺遂的。” “后来,老师从帝都回来,他不仅带回陛下的旨意,还狠狠地训斥了叔叔。老师是在整个三色堇帝国都有名的学者,在城堡里也很有威望,他在所有人面前驳了叔叔的面子,说叔叔,‘你就是不怀好意,想养废格林家族最后的继承人!’” 艾斯:“你在心里是明白你老师说的话是对的吧。”不然不可能记的那么清楚。 诺欧·格林有些迟疑,“大概是吧。不过,我那个时候,才十岁出头一点,叔叔是我最亲近的长辈。我不愿意相信他要害我。老师说,叔叔会掏空格林家族。我也觉得没什么。只要家族的爵位和封地还在,这一切,我都能挣回来。我甚至告诉了叔叔我的想法。” 艾斯皱了下眉头。 诺欧·格林:“叔叔说,他不是不想我优秀。他说他很自卑,因为我的父亲像一座不可逾越的高山档在他面前,父亲无论做什么都很优秀,他怎么也比不上。他不希望,加布里埃尔以后也有那样的心情。他不想困扰他的一切,再困扰加布里埃尔。” 艾斯轻声道:“你信了?” 在艾斯看来,这简直是无稽之谈。因为担心自己儿子自卑,就让侄子不学习修炼。 诺欧·格林的后背靠到密室的墙上,他嘲讽道:“我信了,叔叔当时还留了几滴鳄鱼泪。” 艾斯:“你这样不修炼武技,都快到四级剑士了。所以你叔叔坐不住了,找了那个魔法师吗?” 诺欧·格林:“叔叔他根本不知道我修炼的情况。我当时想不要给加布里埃尔太多压力,除了很少的例行修炼,大多时间都在跟老师学习管理封地。老师说,管理封地、行军打仗什么时候学都不晚,但骨骼长成了,再开始修炼武技,并有大成就的人,万中无一。” “后来,我白天跟着老师学习,有时候陪叔叔他们去打猎。只有叔叔不在城堡的时候,我才修炼武技。大约是那个时候我心态不错,虽然修炼武技的时间没有原来长,但修炼的效果事半功倍。现在想想,其实我潜意识里也有在防着叔叔。” 第43页 艾斯:“所以到佐治亚骑士团别院的时候,你还坐着马车?” 诺欧·格林笑了一下,道:“是啊,贵族,特别是我们这个年纪的少年,都是觉得骑在马上威风。所以在别院门口见了你,我还以为你和我境遇一样呢。” 艾斯干笑了两声。 诺欧·格林:“其实,叔叔应该以为他把我养废了。没想到,就这样,他还不放过我。不仅是格林家族的爵位、封地,他还想要我的命。一个人竟能变的如此可怕。” 艾斯:“可能他原本就是这样的。” 诺欧·格林摇摇头,“有时候,我很羡慕你,知道自己想做什么。” 艾斯:“如果你能活着出去,你想做什么?会杀了你的叔叔和堂弟吗?” 密室了安静了许久。 “我不知道。”诺欧·格林道。 艾斯和诺欧·格林也不知道他们在密室里待了多久。直到黑袍人第六次给他们送面包和水的时候,艾斯决定不再坐以待毙。 艾斯:“白薇花、永香果、唧唧的魔晶粉末……” 黑袍人有些惊讶,“你闻得出来?” 艾斯:“这并不难,你的袖口亮晶晶的,白色里夹杂着一点红色,很明显是唧唧的魔晶粉末。而白薇花、永香果,少量可用作麻药,但它在你身上留有那么强烈的味道,你至少用了2盎司。至于这些东西混在一起,你要做什么,我就不知道了。” 黑袍人没有说什么,转身离开了。 他再进密室送面包的时候,递给了诺欧·格林一瓶魔法药剂。 诺欧·格林没有接过,吃黑袍人的食物和喝他的魔法药剂可不是一回事。传说有些魔法药剂可以蛊惑人的心智,直接把人变成一个傀儡。诺欧·格林可以接受自己实力不如人,死在这里,却不可以接受自己成为他人的傀儡,让黑袍人有机会遥控路易斯安那行省的东部平原。 黑袍人一直保持着给诺欧·格林递魔法药剂的姿势,诺欧·格林却完全没有接过的意思,两个人就这么僵持住了。 艾斯走到他们中间,嗅了嗅这个魔法药剂,道:“净化剑士体内杂质的魔法药剂,纯度还很高。但魔法药剂种类繁多,他有没有在里面加点别的东西,我就不知道了。”最后一句话,他是对诺欧·格林说的。 净化体内杂质的魔法药剂,服用的同时必须运行剑士的心法。 诺欧·格林若不主动喝,黑袍人也毫无办法。黑袍人看诺欧·格林完全没有接过的意思,也不再劝,他直接拽住艾斯的一只手,把艾斯拖了出去。 真的是拖。 艾斯因为一时不备,大半个人倒在地上,黑袍人也没管,直接带他离开了密室。 诺欧·格林跑到密室的门口,大喊:“你干什么?”但他的声音随着密室大门被关上,很快消失了。 黑袍人带着艾斯穿过长长的甬道,走到一个实验室的前面,指着实验室最左边的台子,问他:“会分辨草药吧?” 艾斯:“会。” 黑袍人:“那好,我教你制作魔法药剂,你制作完了以后,拿去给格林家的小子喝。我做的他不相信,你亲手做的,他总该信了吧。” 艾斯大惊:“魔法药剂,这个我怎么能做?!万一我制作的魔法药剂把格林喝死了怎么办?!您留着他是有用的吧?!” 黑袍人:“他不喝我制作的魔法药剂,就喝你制作的。如果他不能突破四级,你们两个就一起去亡界吧。” 能活着谁想死呢? 艾斯试图劝黑袍人:“我连魔法学徒都不是,学会制作魔法药剂不知道要等多久。”艾斯修炼的是亡灵魔法,是带暗属性的魔法元素,黑袍人虽然穿着黑袍,但他冥想的却是正经的光属性的魔法元素,两个人完全不是一个体系。故此,黑袍人完全感受不到艾斯是三级亡灵法师。 黑袍人:“无事,你依样画葫芦做就是了。” 艾斯:…… 艾斯:“事实上,我认识格林也才几天,可能十几天,在你那个该死的密室,我都不知道时间过去了多久。格林对我的信任有限,我制作的魔法药剂,他也不一定愿意喝。” 黑袍人不耐烦道:“我既然叫你来了,自然有把握他会喝下你制作的魔法药剂,你忒啰嗦了。” 艾斯:“我知道格林的老师在他家族的封地,只要你能找到他,让他来制作魔法药剂,格林一定会喝的。而且他老师学识渊博,制作药剂的成功率远远高过我的。” 闻名整个帝国的学者身边肯定有人守护,只要黑袍人自投罗网,他们就算不能杀死黑袍人,也会得到蛛丝马迹,到时候顺藤摸瓜,未必不能找到这里。 然而,黑袍人苍白的食指指着艾斯,已经不愿意再跟他废话了。 艾斯无法,只得跟着黑袍人到实验桌前面。 漏斗、量杯、玻璃棒、坩埚…… 前面的东西都只是普通,直到艾斯看到一团橙色的火焰,他喃喃道:“阳火。” 黑袍人也有些惊讶,“小子,你比我想象的知道的还多。要不是我是在佐治亚骑士团的试炼里逮到的你,我都要以为你是一个魔法学徒了。” 艾斯摇摇头,道:“在我出生的地方,有这样一个传说。鬼魂聚集之处会产生阴火,最好的魔法药剂是阳火制作的。老人们都知道,阴火是白色的,看到白色的火焰必须避开走,以免寿数不到,就被勾去亡界。如果看到橙色的火焰,那是阳火,也需要避开走。” 第44页 黑袍人眉毛一挑,问道:“为什么?” 艾斯:“因为在魔法师的眼里,普通人的生命和牛羊没有区别。他们使用阳火,多半是在做重要的魔法实验,哪里会注意到几个无甚身份的普通人到来。死在魔法师的手里,大多时候也是枉死。” 黑袍人:…… “有点道理。”黑袍人道:“可现在不是什么重要的实验,只是用阳火能增加你制作魔法药剂的成功率罢了。看看这里的草药和魔晶,都认得吧?” 艾斯仔细地看着左边台子上的草药,眼角的余光却不由瞄向桌子上的阳火。 阳火和阴火都是非常罕见的火种。 据说同时掌控两种火焰的人,会拥有不可思议的力量。然而,阳火虽然难得,花大价钱还是能找到的,阴火却只存在于亡界,又有多少活着的人去过亡界呢? 艾斯感受着左手手腕上的护腕。诺欧·格林的空间戒指被黑袍人收走了,但也不知道是黑袍人没有来搜艾斯的身,还是艾斯的护腕太过普通,黑袍人发现了也没有拿走。 此时,艾斯的护腕里正静静地燃烧着一团阴火。 是在骷髅王墓穴里,丹尼尔从通道的陷阱里取出来给艾斯的。 这念头只在艾斯脑子里转了一圈,就被他搁置了,他现在还得先应付黑袍人。艾斯扫了一眼面前的草药和魔晶,都是非常常见的种类,他也都认识。 但艾斯为了不引起黑袍人的怀疑,还是指着一块蓝色的魔晶,问道:“这是什么?” 黑袍人:“雪鳗的魔晶。” 艾斯的目光又转向一朵白色的花,花瓣上面有两道红痕,“这是什么?” 黑袍人:“小丑花。” 艾斯点点头,“剩下的,我都认得了。” 黑袍人随意考了艾斯两个,发现他的确都认得以后,直接用手取了一些草药,“跟着我做。”他是这么对艾斯说的。 艾斯:“可是,可是我不用看您制作几遍吗?” 黑袍人浑不在意道:“只要你制作出成品就可以拿去给格林家的小子了。” 艾斯凉凉道:“那多浪费您的草药和魔晶啊。” 黑袍人:“哪个魔法学徒不浪费一点材料,对材料有敬畏之心的人,永远不可能成为伟大的药剂师。” 艾斯一边注意着黑袍人的动作,一边跟他唱反调,“大多数人不想成为剑圣,也想成为魔导士,有几个人会想成为伟大的药剂师?” 黑袍人可能是太久没讲话,太过无聊了,也可能就是听不得艾斯和他意见不同,他说道:“伟大的药剂师不一定是魔导士,但魔导士都是杰出的药剂师。你以为魔法师是什么?只会念念咒语,放两个小火球吗?真正的魔法师从星辰的排列位置到脚底下一棵草的习性,都知道的一清二楚。他多了解这个世界,才会拥有多强大的实力。” 艾斯照着黑袍人的动作,把研磨碎的雪鳗的魔晶粉末放进坩埚里,然后坩埚里的药剂没有像黑袍人的那样,变成粘稠的蓝色液体,而是冒出了一阵白烟,坩埚的边缘也出现一道道裂缝。 艾斯呆呆地看向黑袍人。 黑袍人随手一挥,艾斯面前的坩埚已经恢复如初,里面的药剂也不见踪影,“再来!” 逼仄的实验室,幽暗的灯光下,一个魔法师不断地教导一个少年制作魔法药剂。如果是神经粗的人,看到这一幕还会笑着夸赞一句,“这位大魔法师好耐心。” 但在另一些观察仔细的人眼里,就会发现,少年靠近大魔法师的半边身体明显的僵硬,他眼神看似平静,深处却有不可抹去的不安。 第26章 蓝色的净化药剂 失败。 失败。 失败。 …… 艾斯也不知道他制作净化药剂制作了多少次, 他只知道他一直在失败,失败,失败…… 如果换一个人站在这里,肯定想撂挑子不干了。但是, 艾斯, 无论前世今生他都没有任性的权利, 他只能不断地尝试、尝试, 再尝试。而且很诡异的是, 黑袍人一直没有催促艾斯, 只是看着艾斯犯错, 甚至不指出他的错误, 等他失败了, 再帮他修好坩埚。 黑袍人自顾自地在一边制作净化药剂,像是不知道艾斯损坏了多少次坩埚,浪费了多少草药。 有汗水从艾斯的额头滑到脸颊上, 又滴到他的衣领,直到汗水浸湿了他衣领的一小块。所有犯过一次的错误艾斯都不会犯第二遍, 手势不对的地方,就要更注意黑袍人的动作。 直到最后一步。 艾斯把坩埚放到阳火之上。 坩埚不能靠阳火太近, 因为阳火会融掉坩埚, 也不能放得太远, 这样坩埚里的药剂无法受热均匀。 “喝!”艾斯看药剂呈现出浅浅的蓝色,液体的表面滚出一个个小泡泡, 他大喊一声, 把药剂往回拿。 但因为艾斯拿得太急, 药剂有一点从坩埚洒出来,滴到艾斯的手上。 艾斯“嘶”了一声, 赶紧用牙齿咬住嘴唇里的肉,哪怕尝到一点血腥味,都不想叫出声来。他憎恶在敌人面前展现出狼狈的一面。 黑袍人拿出一根玻璃棒在艾斯的净化药剂里搅了搅,“可以了。” 艾斯满头都是汗,有刚才花费心血太多的,也有疼的,但他还是咬牙道:“为什么您制作出来的净化药剂是白色的,我的是蓝色的?” 第45页 黑袍人淡淡道:“有什么关系,可以用就好了。” 黑袍人不愿说,艾斯也没有再问。他尽量让手拿稳坩埚,把他刚才制作好的净化药剂倒进小瓶子里。 黑袍人:“简单的魔法药剂也需要魔法学徒制作。我可以拿一个魔法球给你测试一下,你很可能有成为魔法师的天赋。” 艾斯虽然制作出了他人生中第一瓶魔法药剂,但他一点不开心,心中反而有些烦躁。 然而,没有办法,艾斯还是跟黑袍人走回了刚才关押他和诺欧·格林的密室。 打开密室门后,艾斯就看到诺欧·格林坐在密室的最里面,头抬起来的时候,脸色极其苍白。当然,艾斯也没好到哪里去,他脚步虚浮,两只手上都被烫了不少泡泡。 艾斯把一只烫的严重的手藏到背后。这太丢脸了。 黑袍人示意艾斯把他制作的净化药剂拿给诺欧·格林。 黑袍人:“这个小子天分尚可,不到一天就制作出了净化药剂,连我都有点惊讶。你自己选吧。” 诺欧·格林面前出现一瓶蓝色的、一瓶白色的净化药剂。 艾斯咬着苍白的嘴唇,道:“那瓶白色的净化药剂,是我看着他制作的,我觉得没有问题,但也不能百分百保证。蓝色的净化药剂是我做的,我感觉我制作药剂的时候有犯错,但想了几遍都没想出来哪里错了。” 艾斯沮丧地垂下脑袋,“我建议你喝他制作的。”艾斯真的要疯了,他一个半吊子,才第一天制作药剂,就要给自己的搭档喝。万一诺欧·格林在他面前一命呜呼了,他可能要做一辈子的噩梦。 “或者,你好好修炼,不靠药剂进阶四级剑士。”艾斯更希望能有其它方法。 黑袍人听了艾斯的话,望向诺欧·格林:“我最多等你15天。10天后,你要是不突破,我先杀了这小子。”他手指了指艾斯,又道:“15天之后,死的就是你。”他又指了指诺欧·格林。 那只苍白的、瘦削的、令人憎恶的手指。 艾斯眼中,那根食指不断晃来晃去,真让人想剁了它。 黑袍人:“你自己算吧。15天你能不能不靠药剂突破四级。” 黑袍人手上凭空出现一个1英尺高的沙漏,他说道:“沙漏漏完是半天的时间,当它转动30次的时候,你的利用价值可能只有亡灵法师才知道了。” 黑袍人说完,又关上了密室的门。 这个沙漏里有许多白色的细沙,这些细沙自带光华,稍微照亮了这个密室。艾斯把之前在实验室里的事跟诺欧·格林说了,不仅着重强调了这是他第一瓶制作成功的净化药剂,还把头垂到诺欧·格林的耳边,轻声快速道:“这可能是一个魔法塔。” 诺欧·格林惊讶地看向艾斯。 艾斯在诺欧·格林的手心画了一个六边形。 在三色堇帝国,六边形建筑一般都是魔法塔,还是非常典型的低阶魔法师的魔法塔。艾斯和诺欧·格林对视一眼,都明白对方所想,黑袍人可能“借用”了萨克森山附近某位魔法师的魔法塔。 对于一位魔法师而言,最重要的魔法道具有两样,分别是法杖和魔法塔。法杖可以增加魔法师对敌时咒语的威力,魔法塔则可以提高魔法师冥想的速度。 很多魔法师一生百分之九十的时间都是在他的魔法塔里度过的。魔法塔里不仅有他的冥想室、实验室,还有他的魔法学徒居住的地方。而魔法塔的高度则对应魔法师的等级,三级魔法师用三层高的魔法塔,六级魔法师用六层高的魔法塔,一般的魔法塔最高九层。 不过在魔法岛上,有超越这个层数的十级魔法塔,那是魔导士才能拥有的。 在三色堇帝国亚历山大一世身边,据说还出现过圣魔导师,那是超越魔导士的存在。也因此,帝都一直流传着十一级魔法塔的传说。 魔法塔不仅要跟随魔法师一辈子,魔法师在自己的魔法塔里,实力还会成倍的增加。所以,高级魔法师几乎不可能住在低级魔法塔里,除非那个低级魔法塔属于他的弟子,又或者他占领了这里。 可惜,艾斯和诺欧·格林猜测到他们所在的地方,也知道他们离萨克森山不远,却对他们现在的处境毫无帮助。 诺欧·格林望了一会儿密室里面的沙漏,从艾斯的手上拿过蓝色的净化药剂。 艾斯握住诺欧·格林的手腕,这瓶药剂虽然闻起来没什么问题,但他着实没有信心。 诺欧·格林:“10天,不,15天后,我们都会死。我还是想活着回到路易斯安那行省的东部平原,那是我的家。我不想一点尝试都没有就放弃。我还不想死。” 艾斯嗫嗫的,想把自己是亡灵法师的事说给诺欧·格林听,但又担心隔墙有耳,黑袍人会在暗中窥探他们。更何况,艾斯现在只是低阶的亡灵法师,如果黑袍人有什么针对亡灵法师的办法,他们到时候可想死都死不成了。 诺欧·格林也不一定会相信他。 艾斯思考了一下,还是闭上了嘴。 诺欧·格林打开魔法药剂的瓶子,他的嘴唇对准瓶口,“诺依曼,我可以相信你吗?” 艾斯一时没有反应过来,“什么?” 诺欧·格林:“这瓶魔法药剂是你制作的,你不是他的人。” 艾斯:“不是。但我只能确定这是一瓶药剂,连他是不是魔法药剂,我都不知道……” 第46页 诺欧·格林:“那不重要。” 艾斯:…… 艾斯在心里碎碎念,到底谁才是黑袍人的人。诺欧·格林的话竟然跟黑袍人一样,喝进口、运行剑士心法的药剂,有没有毒还不知道,怎么会不重要。 诺欧·格林一口气把药剂全部喝完,然后闭目开始修炼剑士的心法。 最初,诺欧·格林的呼吸很是普通。 艾斯在一边看了一会儿,也渐渐放心。艾斯还有空用体内的斗气治疗手上的伤,虽然他的斗气还很稀少,不能治愈伤口,但多少也能缓解疼痛。 正当艾斯要放下心的时候,诺欧·格林突然呻吟出声,他整个人都剧烈地颤抖起来。 艾斯也顾不上自己体内斗气的运转,他紧张地盯着诺欧·格林。 “啊……啊……啊……”有断断续续的呻吟从诺欧·格林口里传出。 艾斯半跪在地上,“格林,格林,你怎么了?”他想叫,又不敢叫大声,怕干扰到诺欧·格林,让他的情况变得更严重。 诺欧·格林的姿势虽然没有变,但他脸上出现了一道一道的蓝气。 艾斯自己虽然没有服过净化药剂,但在巴特索登,他看阿尔特服过,绝对不是这样的。 艾斯心知,应该是自己制作的药剂有问题。可如今,诺欧·格林已经服下他制作的净化药剂,他此时也束手无策了。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沙漏里不断的有细沙流下,带着浅浅的、柔和的光华。 诺欧·格林已经不能保持修炼的姿势,他半倒在地上,艾斯让他的头靠在自己的腿上,不停地安抚他,“格林,你不会有事的。你还要回路易斯安那行省的东部平原,你是三色堇帝国未来的公爵,你大好的人生才刚刚开始。” “你的家里肯定还有人在等你,你的老师,你的封臣,你的百姓。你不能倒在这里。”艾斯说不下去了,他甚至不知道诺欧·格林身边还有没有亲人,真正关心他,能为他遮风挡雨的亲人。 艾斯只得不断叫诺欧·格林的名字,让他不要昏睡过去,“格林,格林,格林,格林,诺欧·格林,诺欧·格林……” 诺欧·格林的手抓住艾斯的手,像是想从中获取力量似的。 艾斯紧紧握住诺欧·格林的手,嘴里则喊着他的名字:“诺欧·格林,诺欧·格林……” 这才只是一个十二岁的少年,他为什么要承受这样的痛苦,他又做错了什么呢。 “诺欧,诺欧,诺欧……”后来,艾斯发现,他叫诺欧的时候,诺欧·格林反应会大一些,他叫格林的时候,诺欧·格林基本没有反应。 艾斯就不再叫诺欧·格林的姓,只呼他的名了。 在沙漏浅浅的光下,艾斯看到诺欧·格林的嘴唇在动,他俯下身去,把耳朵贴近诺欧·格林的嘴唇。 他听到那个贵族小少年在说:“……父亲。” 艾斯感觉自己的眼睛有点湿润,他们挚爱的亲人都早已不在这个世界,他前世大约也是在这个年纪,无论做什么,都只能靠自己了。 “诺欧,诺欧……” 幽暗的密室里,只有少年的声音还一直回荡着,直到另一个人的呼吸变得平稳有规律,艾斯也没有停止叫他的名字,“诺欧,诺欧……”像是想给诺欧·格林一点力量,也可能是想给他自己。 等一个沙漏的时间流完,艾斯才感觉到,之前昏睡过去的贵族小少爷的脑袋,这一个晚上都压在他大腿上的脑袋,又动了两下 诺欧·格林感觉自己枕着一个温暖的东西,他像是回到了路易斯安那行省的东部平原,然而,没有美貌的侍女在一边等着他起床,也没有温暖的阳光洒进房间,他只看到一张模糊不清的轮廓清秀的少年的脸。 诺欧·格林迷迷糊糊道:“哦,是你啊。” 艾斯只感觉自己的大腿麻得没了知觉,他没好气道:“很失望?” 诺欧·格林坐了起来,不客气道:“有一点。” 艾斯听诺欧·格林的声音,不像有事,尽力掩着心虚,道:“怎么样?” 诺欧·格林:“你制作的净化药剂有用。”他尝试着运行了一边剑士心法,又道:“看起来也没什么副作用。” 痛得死去活来,一晚上都担心你下一秒没了,还不叫副作用。艾斯在心里默默吐槽。 但艾斯理亏,他也不好意思说出来。 诺欧·格林清醒后,就坐在密室里默默修炼,艾斯倒是靠着墙小憩了一会儿。 黑袍人再一次打开密室门的时候,就看到这样一幅场景。 黑袍人照例丢了两块面包、一袋水给艾斯和诺欧·格林,等他们吃完,又想带艾斯出去。 诺欧·格林却一反常态的叫住黑袍人,“我要晋级,必须要练习武技。我需要一把长剑。” 黑袍人只当没听见,就又想关上密室的门。 诺欧·格林:“怎么,你怕我杀了你?” 黑袍人漫不经心道:“不,我怕你杀了这小子,再弄死你自己。” 但他还是丢了一把木剑给诺欧·格林,“你用这个就行。” 第27章 你要做我的魔法学徒吗 艾斯跟在黑袍人的身后, 他一边注意周围的环境,一边在脑袋里临摹这个魔法塔的草图。 关押他和诺欧·格林的密室应该是魔法塔的一层,实验室是二层,至于第三层, 一般是魔法师的冥想室, 还有魔法塔的核心阵法。 第47页 魔法塔也算是魔法师最强大的武器, 一位九级魔法师在他的魔法塔里, 可以硬抗三位同级的魔法师, 如果他制作魔法塔的材料更好, 就算是面对更多的敌人也是不虚的。 当然, 要是其他魔法师围堵在魔法塔外面, 这位魔法师也是出不去的。 看黑袍人对这个实验室不熟悉的情况, 还有魔法塔里一直没有其他人活动,艾斯猜测,这个魔法塔的原主人不是黑袍人的弟子。 没有魔法师会拱手相让自己的魔法塔。 那这个魔法塔的原主人呢?他是被黑袍人杀了, 还是像他们一样被囚禁了? 艾斯不得而知。 等到艾斯又看到那个逼仄的实验室,还有脏兮兮的实验桌, 以及桌子上乱七八糟的材料的时候,他贴在大腿边上的手僵住了。 艾斯:“魔法师大人, 我之前制作的魔法药剂哪里错了?” 黑袍人没有理艾斯, 又是自顾自地在那边调配草药, 准备制作新的净化药剂。 艾斯握住拳头,一字一顿道:“魔法师大人, 求您, 告诉我, 我哪里做错了。” 黑袍人露出一个笑容,然而, 他洁白的牙齿却让艾斯想到魔兽森林里的凶兽,他说:“你猜啊。” 艾斯狠狠地瞪了一眼黑袍人,眼中有凶光闪过,但他很快又低下头,假装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艾斯更加仔细地看着黑袍人动作,然后自己开始制作净化药剂。 艾斯制作药剂的每一个步骤都像是机器人,草药的颗数,魔晶粉末的重量,一点都不差。连搅拌药剂的姿势,艾斯也尽量和黑袍人一模一样。 艾斯的脑海里,黑袍人制作净化药剂的流程变成了一个视频,他可以快进,也可以暂停。无论何时何地,他想看哪个步骤,他都能飞快地回忆起来。 第二管制作成功的净化药剂。 黑袍人:“不错。装起来吧。”在艾斯不知道的地方,黑袍人看着艾斯的眼神带着夸赞。 艾斯看着坩埚里蓝色的魔法药剂,心里却极其的愤怒。 为什么,为什么还是不对? 艾斯手上拿着坩埚,桌子上就有装魔法药剂的瓶子。 然后…… 艾斯狠狠地把装着蓝色净化药剂的坩埚摔到了地上。 艾斯的动作太快,也太突然,连黑袍人都没来得及反应。他就见到坩埚在地上摔得四分五裂,里面的药剂也通通洒进了地板里。 黑袍人冷冷道:“你做什么?” 艾斯:“我不会拿毒药给格林。” 黑袍人右手的大拇指扣住无名指和小拇指,另外两根手指合拢,朝艾斯狠狠一挥。 “嗤——”艾斯的脸上出现一道血痕,像是被鞭子打了。 艾斯忍不住往后倒退一步。 黑袍人:“只要你做坏一次药剂,或者打碎一个坩埚,我就会在你身上划一条。你可以尽管来!” 艾斯的脸上火辣辣的疼,他连话都说不出口,因为说话必须牵扯脸上的肌肉。 艾斯只是沉默地看黑袍人把坩埚恢复如初。艾斯蹲下身,他沉默地把坩埚捡起来,更仔细地照着黑袍人的动作,制作净化药剂。 第三瓶净化药剂制作出来又是蓝色的。 艾斯毫不犹豫地又把它摔到在了地上。 他的另一边脸颊挨了一道。 第四瓶净化药剂制作到一半,还没放到阳火上加热,药剂就凝固了。 黑袍人思考了一下,在艾斯脸上第一道鞭痕下面,整整齐齐地又划了一道。 …… “时间到了。”也不知道黑袍人是怎么计时的,房间里没有钟表,也没有沙漏。此时,艾斯的脑袋已经有些浑浑噩噩的,黑袍人的声音像是远在天边。 艾斯面前坩埚里的净化药剂是好看的浅蓝色,没有一丝杂质,但在艾斯眼中,这净化药剂依旧像是洪水猛兽。 艾斯碧绿的眼睛像是冰凉的玉石,他拿着坩埚的手轻轻一松,坩埚又要掉到地上。 然而,这一次,黑袍人手掌一抓,那个坩埚静止在了半空中,里面的药剂也一滴没有洒出来。 黑袍人:“已经到了格林家的小子服药的时间了。我们得有两瓶净化药剂让他选,把你的这个装起来吧。” 艾斯知道他无法改变黑袍人的决定,他就是反抗,对黑袍人来说,也像是小孩子挠痒痒。艾斯一言不发地把他制作的蓝色的净化药剂装进瓶子里。 黑袍人打开实验室的门,正要离开,艾斯跟在他的身后。 突然,黑袍人转过身来,对艾斯说:“我还忘了一件事。” 艾斯静静地看着黑袍人。 黑袍人食指和中指伸出,并拢,轻轻地、很温柔地在艾斯的脸上又划上一道。 “一边比另一边多一道,我喜欢单数。”黑袍人轻快地说。 最初,黑袍人的攻击下来的时候,艾斯还会闭上眼睛。现在,艾斯一动不动,眼睛也不眨地盯着黑袍人,像那个血淋淋的伤口不在他脸上似的。 艾斯知道,黑袍人是为了惩罚他刚才试图把坩埚摔到地上的行为。 黑袍人露出一个迷人的笑容,带着艾斯回到了密室。 又是一瓶蓝色的、一瓶白色的魔法药剂放在诺欧·格林面前,黑袍人看起来心情很好,“诺欧·格林,你自己选吧。” 黑袍人转身离开密室的时候,还留了两块面包、一袋水给他们两个。 第48页 密室的门关上。黑袍人畅意的大笑声回荡在甬道里,隔着一层门板,都阻挡不了。 艾斯心里对黑袍人的恨,别提了。 诺欧·格林当然注意到艾斯脸上的伤,左边的脸颊有四道,另一边有三道。虽不见骨,但也鲜血淋漓的。诺欧·格林小心地触碰艾斯的下巴,问道:“诺依曼,你怎么了?” 艾斯没有说话。 诺欧·格林又问了一遍,还是没有得到回答,他担心道:“诺依曼,你是不是被他毒哑了?” 艾斯握住诺欧·格林举起来的手,在他的手心写字。 脸疼,不想说话。 诺欧·格林:…… 诺欧·格林小声道:“你是不是顶撞他了?他看起来不像是折磨人为乐的。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我们又跑不出去。” 艾斯揉了揉诺欧·格林的手,连写字的心情都没有了。 诺欧·格林的视线又转到那两瓶净化药剂上。 白色的净化药剂是黑袍人制作的,蓝色的净化药剂是艾斯制作的。 要是一天前,艾斯还会劝诺欧·格林喝白色的净化药剂,至少比他的不知名的药剂要好一些。但今天,切身感受到黑袍人的蛇精病,艾斯反倒没有再劝。 这样一个看似神志清晰的疯子,他无论做什么,都是有可能的。 艾斯凉凉地想,反正诺欧·格林知道喝他制作的净化药剂是什么后果。诺欧·格林可以选的两瓶药剂,真的哪一瓶药剂都有毒啊。 诺欧·格林又拿起那瓶蓝色的净化药剂。 艾斯闭上眼睛不想再看。 他这一天也是心力交瘁。 等到诺欧·格林又支撑不住倒在地上的时候,艾斯让诺欧·格林靠在他的腿上,让他稍稍舒服一点。 “诺欧,不会有事的。诺欧,不会有事的……”艾斯喃喃道。他不敢说得太大声,怕扯到脸上的伤口。 艾斯慢慢地吸收空气中暗黑属性的魔法元素。 魔法塔里,魔法元素十分浓郁,会是他最好的掩护。 艾斯冥想了一夜,每当他精神恢复到最佳状态的时候,他脑海中就会回放黑袍人制作净化药剂的过程。 也不知道过去多久,诺欧·格林又靠在艾斯身上昏睡了过去,艾斯的手慢慢抚过他的头发,大拇指轻柔地化开他眉心的结。 艾斯睁开眼,眼中有精光闪过,他确定,黑袍人的动作他一丝都没有漏掉。 除非,黑袍人在净化药剂里用了魔法,或者用其它手段放了材料进去。 所以才会被他忽略。 如果材料原本是在空间戒指里的,那取出来的时候必定有魔法波动。也就是说,材料一定是在桌子上的。那有什么东西少了? 艾斯庆幸他原本记忆不错,在进阶三级亡灵法师后,更是过目不忘。 脑海里的记忆被一帧一帧地调了出来。 艾斯的嘴角微微勾起,他找到了。 沙漏里的沙子快漏光的时候,诺欧·格林醒来了。诺欧·格林看着沙漏里最后一点浅白色的细沙掉下,轻声道:“今天,尽量顺着他点。” 诺欧·格林瞄了一眼艾斯脸上的伤疤。 艾斯道:“我会的。”傻孩子,也不知道他是为了谁。 黑袍人照例给诺欧·格林留下食物,带着艾斯走了。 实验室里,原本储存的草药就不多,这几天,又被艾斯糟蹋得七七八八。黑袍人随手换了几样草药,替代净化药剂原来的配方。 艾斯也照着他的样子做了。 他能从制作药剂的魔法波动里,感受到手上的药剂和原来的没有多大区别。有些时候,某种草药加多了,艾斯也会相应加多其他草药,保持魔法药剂的药性不变。 毫无预兆的,黑袍人拽过艾斯的衣领,盯着那张被他划花的小脸,问道:“你以前学过制作魔法药剂?” 艾斯没有说话,只是摇摇头。 黑袍人:“那你怎么判断雪鳗的魔晶粉末要放多少?你都没有用量具。” 艾斯心里默默吐槽,那是因为他在实验室里没找到量具。他也不想这样露锋芒。 艾斯轻轻扯过黑袍人的手。 黑袍人想看看艾斯想做什么,也由着他。反正这里就是有100个艾斯,也不能把他怎么样。 艾斯一只手握住黑袍人的手腕,另一只手在他的手掌心写字。 凭感觉。 黑袍人直直地看了艾斯好一会儿,没再说话。 艾斯回过头去看他的魔法药剂,药剂因为没有一直搅拌,已经凝固了。 黑袍人随手一挥,坩埚里做坏的魔法药剂已经消失了。 这次,黑袍人没有在艾斯的脸上划一道,让他长长记性。虽然有些意外,但艾斯也没有受虐的倾向,也就假装没事。 今天的第二份净化药剂快制作完成的时候,艾斯没有像前两天那样,急着把坩埚放到阳火上,而是用手扯了一朵白薇花,三下五除二地把它扯碎,丢进坩埚里,然后赶快用玻璃棒搅拌起来。 艾斯的身边,黑袍人也不再给他做示范,而是盯着艾斯的动作。 黑袍人看艾斯一气呵成地搅拌好魔法药剂,再把坩埚放到阳火上,最后把药剂倒进瓶子里。 黑袍人“呵”地笑了一声,“粉色的。” 艾斯的一张脸面无表情,肌肉都没有扯一下,像是僵尸。 第49页 黑袍人甚至没有管自己制作了一半的魔法药剂。 今天,黑袍人制作了两份净化药剂,第一份因为他要找艾斯茬毁掉了,第二份他甚至半途而废了。 黑袍人带着艾斯今天制作的粉色净化药剂,还有他自己昨天制作的白色净化药剂,往密室走去,“来,诺依曼,我们今天早点去见格林家的小子。” 黑袍人也不知道抽什么风,这是他第一次叫艾斯的名字。艾斯以前还一直以为黑袍人不知道他是谁呢,也可能是黑袍人听了他和诺欧·格林的谈话才知道的。 艾斯木木地跟在黑袍人的身后,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今天他会制作出的净化药剂是粉色的。可能是换了材料的缘故? 但黑袍人一瓶成功的净化药剂都没做出。 艾斯连个参照物都没有。 虽然艾斯之前对加入白薇花信心满满,因为白薇花不仅是常见的调色花卉,还有麻药的作用,但现在,艾斯的心里有些忐忑,毕竟这个净化药剂诺欧·格林可能会喝。 几十秒钟后。 诺欧·格林看着面前一瓶白色、一瓶粉色的净化药剂,哪怕他装得很淡然,但别说黑袍人这种老油条,连艾斯都能从他的眼睛里看到震惊和一点对未知的恐惧。 艾斯别过头去,不忍心看诺欧·格林的眼神。 诺欧·格林怔怔地站了一会儿,看黑袍人没有离开的意思,拿过那瓶粉色的、明显是艾斯制作的魔法药剂,灌入口中。 然后,诺欧·格林坐到地上,开始修炼剑士的心法。 艾斯这会儿已经把头转了过来,仔细盯着诺欧·格林的表情,生怕他出事。 但一直到诺欧·格林往常痛得打滚的时间,他依旧好好的在那里修炼。 艾斯的心里不禁感到欢愉,他应该是成功了。 等诺欧·格林修炼完,问问他,有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艾斯心里这么想着。 黑袍人站在艾斯的身边一直没离开,艾斯也只当他不存在。反正魔法塔里发生的事,几乎不可能瞒过黑袍人,他在与不在又有什么区别。 然而,黑袍人突然的一句话,让艾斯瞪大了眼睛。 “你要做我的魔法学徒吗?” 第28章 相依为命 有一瞬间, 艾斯以为他的耳朵出问题了。 黑袍人:“你好好想想。” 黑袍人说完后,离开了密室。密室里又只余下艾斯和诺欧·格林,沙漏里浅浅的光照到艾斯的半张脸上,他被光照到的那只眼睛望着诺欧·格林, 眼神温柔又忧愁。 这一夜, 诺欧·格林没有昏睡过去, 他一直在修炼剑士的心法。 艾斯靠在密室的墙角, 独自冥想。 有暗属性的魔法元素飞快地通过魔法塔汇聚到艾斯的体内, 充斥艾斯全身。 魔法师的突破是一个积累的过程, 不像剑士, 可能顿悟。 艾斯距离四级还有些远, 但实力急速增长的感觉还是让人心生愉悦。 如果他们不是被人拘在这里, 而是在这里潜修,那该有多好。 当沙漏重新颠倒个的时候,沙子又重新回到上面的沙漏里, 白沙的光华照亮了密室更多的地方。有一瞬间,艾斯觉得他看到了太阳的光辉。但很快, 艾斯又反应过来,他还在密室里。 诺欧·格林从地上站起来, 坐到艾斯身边。 艾斯问他:“怎么样?” 诺欧·格林:“净化药剂的纯度很高。比我在格林城堡用的也不差了。”诺欧·格林拉过艾斯的手, 在他的手心写了一个“四”。 艾斯握住诺欧·格林的手, 久久没有说话。 诺欧·格林快突破四级了。 这不知道是一个好消息还是坏消息。 艾斯犹豫道:“格林……” 诺欧·格林突然打断艾斯的话,“叫我诺欧就好。你之前不是也这么叫我么。” 之前, 艾斯以为诺欧·格林神志不清了, 没想到他还记得。 艾斯不知道诺欧·格林有没有听到黑袍人对他说的话, 但艾斯明白,诺欧·格林现在让他直呼自己的名字, 这是他对艾斯的信任。 就算诺欧·格林不说,连续3天,无论艾斯送来什么魔法药剂,他都服下,就已经表达他对艾斯的信任了。 艾斯觉得自己心里堵堵的,他望向诺欧·格林,诺欧·格林有一双天蓝色的眼睛,像是澄澈的天空,不然一丝杂质。 艾斯听到自己说:“我明白。”明白你说出口的、没有说出口的话。 和往常一样,黑袍人来了密室,他把面包丢到诺欧·格林的怀里,“留给你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昨天修炼了一夜,诺欧·格林已经很饿了,他低头啃着面包,头也没抬,“是。” 艾斯跟着黑袍人又到了实验室里。 这一次,黑袍人没急着让艾斯制作净化药剂,他站在实验桌前,问道:“艾斯·诺依曼,昨天的问题,你想好答案了吗?” 艾斯脸上的伤口有一点结痂了,但这只让他的面部变得更恐怖。艾斯直视黑袍人,他从黑袍人褐色的眸子里,看到自己现在的样子。 艾斯问道:“为什么选我?” 黑袍人毫不掩饰道:“你以后见到其他魔法学徒就会知道,你在制作魔法药剂上的天赋是多么出众。稀有的魔法药剂材料虽然珍贵,但好的魔法学徒可遇不可求,他能大大增加魔法师制作魔法药剂的成功率。” 第50页 艾斯:“您会教我魔法吗?” 黑袍人:“只要你的魔法元素的亲和度不是太低,哪怕比一般的魔法学徒还要差点,我都可以让你在我的魔法塔冥想。” 很多魔法师并不喜欢魔法学徒在自己的魔法塔冥想,因为他们冥想会稀释魔法塔里的魔法元素。但黑袍人不用担心这个,他是高级魔法师,魔法塔里供养几个魔法学徒不是问题。而且,艾斯要是帮助他做实验,长期待在魔法塔里才不浪费时间。 艾斯问了最后一个问题:“您不怕我报复您吗?” 黑袍人听了艾斯的话,讥讽的一笑,“就算给你十年,不,二十年的时间,你也不可能有我现在三分之一的实力。只有弱者,才会担心别人报复。” 大约是想到以后要长期合作,黑袍人在大棒之后,又给了艾斯一个甜枣,“只要你跟着我,我会帮你治好脸上的伤,这些伤口可是带着魔法诅咒的,你不想毁容吧?如果你选择另一条路,看诺欧·格林能不能十天内突破四级,我劝你别傻了,他的生死还不是我一句话的事。艾斯·诺依曼,我相信你是一个聪明人,会做出正确的选择。” “你跟诺欧·格林原本也没有很深厚的交情,何必因为他送了性命。相比恨我,你应该更恨他吧,不是他,你现在已经进入佐治亚骑士团了。”黑袍人的语气高高在上的,像是能洞悉人心灵的神祗。 黑袍人不相信艾斯会拒绝他,他在艾斯身上看到了他自己,一样的才华横溢,一样的聪明绝顶,一样的擅长伪装。 艾斯果然没有让他失望。 艾斯:“我愿意做您的魔法学徒。” 这一日,艾斯只制作了一瓶净化药剂,黑袍人就让他收手了。他带艾斯走到实验室的另一边,那里有另一张实验桌。 这张实验桌比艾斯他们之前使用的实验桌还要脏乱一些,破碎的毛发,各种颜色的魔兽的血迹,还有一些疑似内脏的不明物体,虽然只是零零碎碎的在桌上留了一些残渣,也足够人恶心了。 然而,黑袍人似乎没有清理它的意思,哪怕他只需要随手一挥。 艾斯想到之前使用的实验桌的卫生状况,手脚麻利地拿了实验室里的一块抹布,清洁干净了桌子。黑袍人在一边看着,不置可否。 黑袍人从空间戒指里取出一只魔兽的尸体,放到实验桌上。此时,魔兽原本矫健的躯体无力地垂着,它白色的毛皮上沾染了淡淡的血迹,眼睑闭合,遮住了红色的眸子。 这是一级魔兽“唧唧”。 艾斯和诺欧·格林在萨克森山上抓了上百只唧唧,对于这种魔兽再了解不过。 黑袍人:“过些天,你需要协助我进行一个实验,先用唧唧练手。在一级魔兽里,唧唧是很少见的、可以操控风系魔法元素的魔兽,所以它在速度上有得天独厚的天赋。” 黑袍人拿着一把银质的小刀刮掉唧唧腹部的一小撮毛,然后从这里开始,把它的腹部划开一道口子,然后扯开。唧唧的内脏和皮毛之间有一层很薄的浅绿色的膜,艾斯在上面感受到了稀薄的风系魔法元素。但黑袍人没有说,艾斯也只当不知道。 黑袍人用小刀把这层薄膜划开,指了几个地方,告诉艾斯,“这是血管,不要划到它,不然你一天的时间都要用来擦桌子了。被它内脏包围着的是魔晶。” 黑袍人的小刀在唧唧的内脏上轻轻一压,艾斯就看到一颗白色、上面带着浅绿色小点的魔晶。 不说那些野外生存经验丰富的佣兵,就是艾斯,跟诺依曼子爵去过几次狩猎后,给小魔兽剥皮也不是问题。他和诺欧·格林在萨克森山上,也曾取过不少魔兽的魔晶。但艾斯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如此细致地观察魔兽的内脏。 艾斯仔细地看着。 黑袍人喜怒无常。艾斯不得不打起十二分精神应对着。 黑袍人详细地告诉了艾斯唧唧内脏的位置,还有它魔力运行的轨迹。 黑袍人最后说道:“唧唧内脏的分布和人类差仿不多。它魔力的运行,也和很多斗气运行的方式相似。你多解剖一些,就算不做魔法师,想要进阶四级剑士也不会是难事。” “这个世界上很多人会使用力量,但他们并不了解力量的本质。他们前期或许可以凭借天赋快速晋级,但要是遇上瓶颈,他们只能到处游历,寻找突破的契机。那不过是撞大运罢了。” 黑袍人的语气显然对那些人不屑一顾。 艾斯虽不赞同黑袍人的一些行为,但对他的话也没有全盘否定,而是静静思考起来。 黑袍人又从空间戒指里取出一堆唧唧的尸体,放到实验桌的右上角,“把这些唧唧的尸体都解剖了。不许伤害到它们的内脏和血管,但必须取出它们的魔晶。希望你解剖完这些唧唧,能对它们魔力的运行有些了解。” 艾斯看着实验桌上堆得像是小山一样的唧唧的尸体,眼皮子不禁跳了一下,这些不会都要他解剖吧。 艾斯:“您把萨克森山上的唧唧都抓了?” 黑袍人:“怎么了?” 艾斯:“没什么。” 艾斯只是可怜参加佐治亚骑士团试炼的剑士,黑袍人把唧唧都抓了,他们拿什么交差?不过很快,艾斯就把那群倒霉的参加试炼的剑士抛到了脑后,他们再惨,也能自由地在不莱梅城哭嚎。 第51页 而在这个不知名的魔法塔里。他和诺欧·格林朝不保夕,他还得面对一大堆唧唧的尸体。 黑袍人没有给艾斯时间要求。 艾斯不敢抱侥幸心理,一刻也没有松懈地开始研究、解剖起唧唧。 密室里,艾斯把一颗又一颗的魔晶放到了实验桌的另一角。他太过专注,连黑袍人什么时候离开密室都不知道。 艾斯把斗气聚集在他的双眼之上,他的眼睛连唧唧最纤细的皮毛都能看见。 艾斯飞快地穿针引线,帮唧唧把剖开的伤口重新缝合好。最开始,唧唧伤口上的针脚还是很粗劣的,到后头也渐渐细致起来。 “你的学习能力不错。”黑袍人突然出现在艾斯身边。 艾斯的头木木地转向他。 黑袍人:“时间差不多了,你可以回去了。” 艾斯从实验室的木架子上取了一瓶白色的、一瓶粉色的净化药剂去了密室。 在密室门口,艾斯按住门的手停住了,他问道:“您说,过些天,需要我协助您做一场实验,是关于什么的?” 黑袍人:“格林家的小子不是要突破四级了嘛。海澜斗气,就是在魔法岛上,也很少有人有这么好的实验材料。” 艾斯僵了一下,问道:“用诺欧·格林做实验?” 黑袍人似笑非笑,“怎么,舍不得?” 艾斯的喉咙有些干涩,“不是。” 黑袍人:“放心,格林家的小子不会那么容易死的。他要是死了,再去哪里找一个这么好的实验材料。”后一句话有些轻,但艾斯还是听到了。 艾斯强迫自己不同手同脚地打开密室的门。 艾斯刚进入密室,黑袍人就离开了。 现在,诺欧·格林用谁制作的净化药剂已经没有悬念了。 诺欧·格林正在密室里练剑招,一看到艾斯回来,他就把放到身后,关切地看着艾斯。 艾斯的脸上没有新增的伤口,诺欧·格林的手往前伸了伸,像是想扒艾斯的衣服,看看他衣服下面有没有伤口。 艾斯轻声道:“我没事。” 诺欧·格林的嘴角微微往上勾,露出一个很浅的笑容。他们现在,也算相依为命吧。 第29章 艾斯,我把他交给你了 密室里, 除了细细的沙流落在沙漏底部的声音,安静得像是墓地。 艾斯要不是能听到诺欧·格林浅浅的呼吸声,都觉得自己要在这样的沉默中发疯了。也不知道每天艾斯不在的时候,诺欧·格林是怎么熬下来的。 艾斯能感觉到他体内的魔力在成倍的增长, 诺欧·格林的实力也肉眼可见的提升着, 但留给他们的时间已经不多了。黑袍人像是一座不可逾越的大山, 他们飞速增长的实力对于黑袍人, 如同蚍蜉撼树。 须臾, 密室里空气的流通有了细微的变化。 艾斯突然道:“诺欧!” 诺欧·格林从一种玄奥的状态里脱离了出来。他海蓝色的眼睛不赞同地盯着艾斯, 这是多好的机会, 他差一点就可以斗气外放, 进阶四级剑士了。 艾斯摆摆手, 让诺欧·格林坐到他身边来。 诺欧·格林眉毛一挑,哪怕他父亲去世后,他住在格林城堡里, 每日也有数十位侍女侍从料理他的生活,城堡里举办的舞会上, 路易斯安那行省的贵族见到他,也十分恭敬。相对曾经, 更没有人敢挥手就让他过去了。 但这个人是艾斯。 诺欧·格林觉得, 艾斯不会无的放矢。 诺欧·格林走到艾斯的身边, 他们肩靠着肩,他转过头, 看到一双绿宝石般的眼睛, 深邃迷人, 又坚不可摧。那双眼睛只静静凝视了他片刻,又转向了密室的地上。 诺欧·格林不是很明白艾斯的意思。 艾斯的头靠在诺欧·格林的肩上, “休息一会儿吧,不要急,你能在期限内突破四级剑士的。” 诺欧·格林心想他没有着急,而且要不是艾斯刚才打断他,他已经突破了。可是艾斯为什么不让他现在突破呢? 他刚才状态正好,艾斯不会不明白。 期限内,又是哪个期限,10天,还是15天? 只这一会儿功夫,艾斯就睡着了,诺欧·格林也不好叫醒他。他们在这个魔法塔好好睡一觉,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诺欧·格林盯了一会儿艾斯额前黑色的碎发,又把视线移开。他在密室里前后左右瞧了一下,他再在这里待下去,就连哪块石砖上有多少裂纹他都要知道了。 突然,诺欧·格林的视线停住了,他望向艾斯之前看的地方,那块石砖上有用指甲划的白色浅痕,一道,二道,三道…… 总共有十五道。 其中四道上面被划了竖痕。 这是…… 诺欧·格林的睫毛微微垂下,这是黑袍人让他修炼武技的天数,也是黑袍人带走艾斯的天数。艾斯是想让他等全部竖条划满,再离开密室吗? 可是黑袍人说,他10日内不突破,就要了艾斯的命,那又怎么办? 不过,艾斯总是有办法的。 翌日,艾斯离开密室的时候,对诺欧·格林做了一个口型:信我。 哪怕披荆斩棘,身边有人同行,也好过一个人在旷野里,茫然四顾,却孤立无援。诺欧·格林望了一会儿密室的门,又静静地闭上眼睛,开始修炼剑士的心法。 他必须保持最佳的状态,才可以随时突破四级。 第52页 在魔法塔的日子,过得非常有规律,不知不觉,地砖上的竖条已经有了十条。也不知白天还是黑夜,那一天在沙漏倒转之后,艾斯没有回来。 诺欧·格林盯着照常到来的黑袍人:“艾斯呢?” 黑袍人把食物扔给诺欧·格林,但笑不语。 诺欧·格林又厉声问了一遍:“艾斯呢?!” “格林,你还以为在路易斯安那行省的东部平原吗?其实抛开你的身份,你只是在武技上有点天赋的小子。”黑袍人指了指沙漏,道:“如果5天以后,你不能突破四级剑士,你就能去艾斯·诺依曼去的地方了。” 如果5天内,你突破四级剑士,你也能见到他,黑袍人在心里默默补充。 诺欧·格林咬着牙,看着黑袍人关上门,消失在甬道里。 黑袍人走过甬道和台阶,上了魔法塔的第二层,他站在实验室的门口,看艾斯用阳火调剂一种魔药。在幽暗的灯光下,艾斯脸上的伤疤让他显得很是可怖,但在他手上跳跃的橙色魔法药剂的倒影里,那几条红色的血痕却给他增添了两分别样的美感。 这个魔法塔里没有魔法球,黑袍人一开始不打算给艾斯测试魔法天赋,更别提带走艾斯,收他为魔法学徒了。 在三色堇帝国相当长的一段历史里,格林骑士团所向披靡,就是敌对的骑士团里有魔导士,格林骑士团也怡然不惧。虽然随着老格林公爵去世,格林军团威名已大不如前,但他们发出的通缉令,魔导士和剑圣以下也是不敢小觑的。 黑袍人敢出手对付诺欧·格林的很大一部分原因,也是格林家族的内部也不是铁板一块。数年以后,谁又知道,执掌格林骑士团的是何人。 不过,诺欧·格林的叔叔并非雄才大略,他在权利的斗争中,也有可能翻车。到时候,黑袍人为了让诺欧·格林的叔叔把秘密烂在肚子里,少不得出手解决他。黑袍人在心里默默补充,若不是那人看起来不甚聪明,他又如何会与他合作。 黑袍人现在留下艾斯,则会多一个变数。 可是,这几日,黑袍人用艾斯用得越来越顺手。 每一日,黑袍人来实验室的时候,实验室都整整洁洁的,刀具、器皿,甚至装阳火的瓶子,都被擦得干干净净的。黑袍人虽然从不在意这个,也没有这个习惯,因为用魔法清理一些对精准度要求较高的实验器材,会增加这些实验器材产生误差。同时,黑袍人也厌恶魔法学徒碰他的实验器材,因为他们总是摆放不好。 实验的时候,黑袍人在顺手的地方找不到工具,就容易产生失误。要是实验失败了,他更会迁怒他的魔法学徒。 是的,黑袍人很喜怒无常。 就像黑袍人关押艾斯和诺欧·格林,看他们在生与死之间苦苦挣扎,看艾斯因为诺欧·格林无法突破而自己可能死亡,变得焦躁狂暴,好似天下负他。毁灭一切美好的东西,还原这个世界的本质。 黑袍人只觉得填补了自己心里的创伤。可爽。 这个世界本来就是黑暗的。亡界和现世没有什么不同。 可是艾斯不同,诺欧·格林修炼武技的进度缓慢,他还能很平静地制作净化药剂,没有在里面加一点点料。回到密室的时候,他还能心平气和地和诺欧·格林聊天。哪怕诺欧·格林根本不知道,他的同伴为了维护他,付出了什么。 黑袍人不相信艾斯和诺欧·格林之间存在友谊。一个在三色堇帝国排得上号的大贵族和一个来自偏远村庄的小贵族,他们能有什么友谊,后者能给前者当跟班,就足够欢喜了。 黑袍人觉得,这只是艾斯心机深沉,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绪。 黑袍人心下赞叹,他在艾斯的年纪,也不能像艾斯这样,控制自己的情绪。在死亡面前,又有多少人能如此淡然,做出正确的选择。人们对于自己不曾拥有的特质,不是毁灭,就是欣赏。 黑袍人褐色的头发蓬松卷曲,他的眼睛有些圆,下巴也短,总是让人觉得他年纪不大。此时,他嘴角勾着坏笑,许多人只会想到他在恶作剧,而不会想他的脑袋里是一些邪恶而疯狂的计划。 黑袍人不仅欣赏艾斯的心性,还喜欢艾斯安静、聪明,艾斯总能弄清楚黑袍人把某个魔法道具放在某个位置的意思,在擦拭之后也会原模原样地摆好。不仅位置,还有他银质小刀摆放的角度,艾斯也弄得一丝不差。 作为实验室的助手,艾斯要是能打满分,他在制作魔法药剂上的天赋,更是超出黑袍人的预想。黑袍人料定,艾斯的魔法元素亲和度不低,就是把艾斯丢到魔法岛上,这样的少年不管单纯作为助手,还是传承衣钵,都能让魔法岛上的老怪物们大打出手。 杀死艾斯,太过暴殄天物了。 黑袍人的眼睫毛微微的垂下,在他的眼睑上留下一片阴影。 身边养一个聪明人没什么,但要是之前对他用了强迫的手段,还杀死他的好友……黑袍人并不嫌弃自己活得太长久了。 别看现在,黑袍人对艾斯和诺欧·格林不以为然,他在面对真正有威胁的敌人的时候,从不放松警惕。黑袍人相信,艾斯在魔法一道上,会走得很远。 现在,艾斯并不知道黑袍人在考虑他何去何从。 艾斯按照黑袍人的要求,制作了几瓶一级的治愈药剂,他小心地把装了治愈药剂的瓶子插到木架上。淡黄色的药剂流淌在透明的瓶子里很是漂亮,但那样静默的浅黄色怎么也比不上跳动着的橙色的阳火,这火焰充满了无限生机,也代表着无限的可能性。 第53页 在三色堇帝国也有一些特殊的火焰。魔法师们为了尽可能利用这些火焰,会用特殊的手段,把它们分成几个火种保存。 艾斯一次“无意”中在阳火上洒了一点龙粼粉,然而阳火…… 阳火的动静不比风吹过好一点。 这让艾斯很是挫败。 艾斯原本想用龙粼粉分一点火种,这个方法适用于大多数火种。如果他能悄悄取得阳火,放入空间护腕里,可能可以研究出一些玄奥。最次的,在不得已的时候,艾斯还能融合阳火和阴火,带着黑袍人同归于尽。 等他们到了亡界,艾斯和黑袍人的地位就调转了过来。可惜,这些都是艾斯的空想。 在艾斯焦急的时候,沙漏里沙子的流逝一点都没有停歇。很快,十五天已过,诺欧·格林也突破四级剑士了。 那一天,魔法塔里的灯光大盛,黑袍人扯着诺欧·格林的手,把他交给艾斯。 黑袍人:“我把他交给你了,你可要好好‘照顾’他。” 第30章 被关在魔法塔里的王子 诺欧·格林刚一见到艾斯, 还是很惊讶和欣喜的。 诺欧有一双会说话的眼睛,他说,你还活着。 直到黑袍人拽过诺欧,把他交到艾斯的手里, 诺欧才惊讶道:“你, 你们……” 艾斯垂下眼睑, 此刻, 他对自己即将要做的事产生了极大的负罪感。哪怕见到诺欧之前, 艾斯一直非常理智地告诉自己, 这一切都是为了让他们一起活下去, 也无法消除这种罪恶感。 一瞬间, 艾斯有有些魂不守舍, 他对诺欧道:“躺到床上去。” 看到诺欧呆滞的眼神,艾斯才反应过来,“啊……不对……躺到实验桌上去……” 诺欧目瞪口呆地看着艾斯, 像是看一个傻子,黑袍人看着两个傻乎乎的小子, 倒是高兴地笑了起来,“你不是很想他吗?见了面怎么不给他一个拥抱。”他揶揄诺欧。 诺欧没理他。 黑袍人又对艾斯道:“格林家的小子, 看样子不太想配合实验。” 艾斯一声不吭, 突然, 他反手扣住诺欧的胳膊,一手把他们最近的实验桌上的瓶瓶罐罐扫到地上, 一手把诺欧架上了实验桌上。 诺欧虽是四级剑士, 但他全部精神都注意黑袍人了, 没有想到艾斯会突然袭击。他还真被艾斯推上了实验桌。 黑袍人手指一点,直接定住了诺欧。 诺欧偏过头去看黑袍人, “你不是要研究海澜斗气吗?这样,我怎么使用斗气?” 黑袍人:“你很快就会知道了。” 艾斯从实验室的角落里拿出两副镣铐,给诺欧拷上,又把他呈大字定在实验桌上。黑袍人看到这一幕,点了点头,道:“这样也可以。” 黑袍人把施展在诺欧身上的魔法撤了。 诺欧试了试,他的手指微微地弯曲,他又可以动了。 艾斯拿了一块洁白的棉布擦拭刀片,他抬起头的时候,看到诺欧正望着他。诺欧的眼睛像是平静的湖泊,没有一丝波动。 诺欧就那么静静地望着他。 艾斯心里突然一触。 他宁愿诺欧朝他大喊大叫,骂他,骂他助纣为虐,骂他是个叛徒,把他做过的,没做过的事情,都堆到他身上来。他也不愿意在诺欧这样看着他,像是心如死灰,又像是早已预料。 艾斯闭上了眼睛。 黑袍人在旁边咳嗽了两声,不满艾斯过长的停顿。艾斯睁开眼睛,他之前心里的波动与挣扎,从他的神色上都看不出来了,他把诺欧的裤腿往上卷了两卷。 艾斯的手上拿着一把银质的小刀,“天赋斗气区别于普通斗气,除了颜色,就是天赋斗气所带的天赋属性。格林家族的海澜斗气最有名的天赋属性就是绵长。格林家族的剑士也往往拥有更持久的战斗力。但是,海澜斗气还有一种不为人知的天赋属性……” 诺欧愣了一下。他知道这是艾斯在解释他的行为,但他不明白艾斯说这个有什么意思。 艾斯用小刀划开诺欧的小腿,有鲜红的血液从伤口流了出来。血流得不多,黑袍人不让艾斯伤到诺欧的动脉,以免他流血过多死了。 艾斯不敢去看诺欧的神色,只是盯着他的伤口。 伤口最初只是红色,慢慢的,有浅蓝色的光点出现在伤口周边。 黑袍人往前走了两步,“唔,斗气的灵性很高,不用格林家的小子控制,就可以自行治愈伤口。”但很快,他又不耐烦道:“这样的速度,比伤口自己长好,也就快一天两天。格林家的小子,你催动斗气试试。” 诺欧唇色有些苍白,“我不会。” 黑袍人斜睨了艾斯一眼。艾斯用银质的小刀贴住诺欧的伤口,也不知他是怎么做的,诺欧一下子脸色发白,大滴大滴的汗珠从他的额头落下,他看起来痛极了,但他只是“嘶——”了一声,浑身像个筛子一样,颤抖了两下,连痛都没怎么喊。 黑袍人看出诺欧已经到极限了,他对艾斯不满道:“你下那么重手做什么?” 艾斯静默不语。 诺欧整个人像是从水里捞出来似的,都被汗水湿透了,他脸白得像是纸一样,“我真的不会,我父亲从来没有说过,海澜斗气天赋属性里的治愈。”他大约是怕黑袍人不相信,又补充道:“可能是因为那个时候,我离四级剑士太远,他没有告诉我。” 第54页 黑袍人仔细看了诺欧片刻。 黑袍人喃喃道:“难道海澜斗气的使用方法已经失传了。” 黑袍人静思了一下,突然,他回过神来,从空间戒指里拿出一样东西。 当黑袍人把那样东西拿出来的同时,空气里的水系魔法元素,一下子变得浓郁起来。如果一个水系魔法元素亲和度满级的魔兽在这里,它体内的魔晶都要急速运转了。 原本,空气里的水系魔法元素像是肉眼可见的天上的星辰,只有零星的几颗,但此刻,那些星辰串联起来,变成了一个星座,又变成了整片星海。艾斯不用冥想,就能感觉到他周围充沛的水系魔法元素,它们就像一个个小精灵,调皮地想要往他身上钻。 艾斯愣了一下,像是明白了什么,他强忍心中的激动,微微侧了一点身,往边上望去。 黑袍人的手上拿着一根褐色的法杖,不像艾斯在骷髅王墓穴里得到的亡灵法杖,这根法杖有五六英尺高,立在地上和黑袍人差不多长了。法杖的杖身,就充斥着大量水系魔法元素,更别提最上面镶嵌的宝石了,那颗深蓝色、有无数切面的宝石在浅浅的灯光下,折射出五彩的光华,它就像大海的心脏一样,让艾斯心生亲近。 “海澜法杖。”诺欧恍惚道,他也说出了艾斯心中所想。 这根诺欧从小听说、被路易斯安那行省无数吟游诗人传唱的传奇法杖,就这么出现在这个低级魔法塔里。可是,执掌它的不是它曾经主人的后裔。 “其实,我最擅长的是风系魔法,拿着他,聊胜于无罢了。”黑袍人虽这么说,他望着海澜法杖上的宝石,还是露出迷醉的神色,“但我想,你现在的问题,它可能可以帮你。比如说,唤醒你的天赋斗气。在亚历山大一世之前,人们除了会从先辈哪里继承天赋斗气,还会继承他们的记忆。” 黑袍人:“不过,后来,人们觉醒这些记忆有了几率,越往后这样的几率越小,人们甚至完全丧失了这种天赋。而用魔法帮助人们找回这种记忆是可行的,只是世人大多胆小,不愿意尝试罢了。” 黑袍人仔细地思考了一下,又道:“不要怕,最多痛苦一点,吊一口气还是吊得住的。” 艾斯僵立在一边,黑袍人没有管他。 黑袍人举起海澜法杖。 让格林家族的人觉醒千年前的记忆,用它再好不过了。 “瓦斯了阿能惹,耶须了阿呢都艾求……” 古老的咒语被吟唱起,这还是艾斯第一次听到这么长的咒语,可惜是在这样的情况下。 诺欧的眼睛微微闭着,他的眼睫毛像是蝴蝶的翅膀一样扇动着。无论他将面对什么,他都能承受。 艾斯的手放在背后,他的右手触碰着左手的空间护腕。魔法师吟唱咒语的时候,是他们最脆弱的时候,在这里,在这个时刻,没有人可以保护黑袍人。 艾斯的右手握住,他往后退了一步,正要与黑袍人拉开距离。 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 “咔嚓”一声。 突然,艾斯的表情凝固住了,诺欧睁开了眼睛,一直以来,黑袍人一切尽在掌握中的表情龟裂了。他们三个人同时看到,海澜法杖上那颗举世无双的蓝宝石上生出一道裂纹。 一道有些细微、却完全不可忽视的裂纹。 包裹在蓝宝石上的水系、风系魔法元素须臾就变得混乱起来,它们横冲直撞的,消弭了这个魔咒。 黑袍人脸上完美的假面碎成了一片一片,他褐色的双眼出现了道道血丝,“你们竟然敢耍我。” 黑袍人望着北方,格林家族封地的方向,“你们竟然敢耍一位伟大的八级魔法师。”他们竟然敢把一根已经开始损坏的法杖给他,无论他们事后用什么弥补,都不能平息他的怒火。 不行,他必须让他们付出代价。黑袍人想,这些年,他的脾气太好了。 而有些人,他们的记性实在太差了。 黑袍人愤怒,不可置信,他甚至没有管艾斯和诺欧,直接离开了实验室。 “嘣——”这是魔法塔三层大门被关上的声音。 实验室里。 艾斯自顾自道:“他肯定是去找人算账了。” 诺欧:? 这些天,不仅黑袍人在观察艾斯和诺欧,艾斯也在尽他所能观察黑袍人。黑袍人大多时候疯狂却理智,但如果有人敢把他当傻子耍,他绝对会鱼死网破的。 黑袍人现在不可能是去修复海澜法杖,也不可能是去冥想室修炼,而三楼除了这些,还有…… 还有魔镜。 艾斯想,如果黑袍人是去联系格林家族什么人的话,他用魔镜,会给他们留多少时间? 突然,艾斯走到诺欧躺着的实验桌前面,他把拷住诺欧手的镣铐解开了。 诺欧半坐了起来,疑惑地看向艾斯。 “来不及解释了。”艾斯把诺欧半拖半拉起来,他拉着诺欧的手,直接带他去魔法塔的一层,不是他们往常住的密室的方向,而是另一边,那里有一个不大的窗户。 艾斯打开窗户,试图推诺欧出去。 艾斯从诺欧的身上感受到了抗拒。 艾斯急匆匆道:“诺欧,我知道你不相信我,但现在没有别的办法,你试一试,这里肯定还在佐治亚行省,只要你能联系上佐治亚骑士团,你就安全了。” 第55页 诺欧:“我一直没有不相信你。不然你以为,你怎么把我带到这里。”好歹他是四级剑士,黑袍人也没有封印他。 诺欧卷着裤管的那只脚上有蓝光闪过,他脚上的伤口竟然已经好得七七八八。 艾斯:“你……” 原来诺欧一直会使用海澜斗气。 “你跟我说过,信你。我记得的。无论你做出什么选择,我都能接受。”诺欧爬上窗户,他一只手伸向艾斯,“我们一起逃吧。” 艾斯的心像是被揪了一下,他的眼睛有点热,他想,他之前的付出都没有白费。 但是。 “我们不能一起走。”艾斯道:“我们一起,谁都走不掉。黑袍人坐拥魔法塔,如果没有人牵制,他很快就能找到我们。” 诺欧祈求道:“你留在这里又能做什么。试试吧,一起活着离开。” 艾斯温柔又严厉道:“诺欧,你心里明白的,我们不能一起离开。不要浪费时间了。” …… 艾斯站在魔法塔的窗户边上。 他看着一个少年一瘸一拐离开的背影。看,他的搭档,总是能做出正确的决定。 他心里很高兴。真的。 诺欧,你一定要好好活下去。 第31章 艾斯VS黑袍人 直到诺欧消失在地平线, 艾斯才从魔法塔的窗边离开,回到实验室。 实验室里,几张实验桌上还摆放着各种魔法道具,唯独正中间的实验桌上空荡荡的, 只在桌子边缘上有两副镣铐, 桌脚边上也有很多破碎的玻璃。虽然艾斯在这里已经待了半个月, 但现在是他第一次觉得, 魔法塔很空旷, 很阴森。 艾斯走到靠近实验室门口的实验桌边上, 动作自然的把阳火收进空间护腕里。 诺欧走了。 艾斯必然要和黑袍人撕破脸。 他不可能苟在黑袍人身边, 当个魔法学徒的。黑袍人不会放过他, 他身上也有太多不愿人知晓的秘密。 艾斯用魔力打开空间护腕, 里面是一个空荡荡的房间,地上摆着一根亡灵法杖,一颗没有生机的魔兽蛋, 还有一堆书。除此之外,只有两团火焰悬浮在空中。 左边的一团火焰是白色的, 是艾斯从骷髅王的墓穴得到的阴火;右边的一团火焰是橙色的,是他刚刚放进去的阳火。这两团火焰没有像他想象的那样, 一见面就天雷勾地火, 战得一发不可收拾, 倒是井水不犯河水,泾渭分明。 艾斯把魔力从空间护腕里抽出, 不再管阳火和阴火。 他一时研究不出个所以然来, 这两团火焰也派不上用处。 把地上的玻璃碎片收拾好, 丢到墙角,桌子也都擦拭干净。艾斯环顾了下实验室, 没有什么可以做的了。 艾斯走到实验室的中间,跳坐到实验桌上,静静地等黑袍人到来。 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死刑,而是等待死刑到来的时间。艾斯希望黑袍人快点来,又希望黑袍人慢点来,虽然他对自己的计划有三分信心,但他要是失败了…… 黑袍人晚点来,诺欧也能跑远点。哪怕多一分机会,艾斯都想为他争取。 可惜了,连一份断头饭都没有,三色堇帝国的食物真不怎么样,也不知道变成巫妖以后,会不会有味觉,艾斯漫无目的地想着。 “咔嚓——” 魔法塔三楼的大门打开的声音。 黑袍人只往外走了一步,他的脚步就停住了,魔法塔里有人趁着他用魔镜联系人,做了违背他意志的事。 艾斯头微微抬着,少年洁白的脖颈像是天鹅,美丽优雅,却又纤细脆弱,他望向魔法塔三楼的方向。这些天,艾斯都住在实验室,对魔法塔里各个地方会发生什么声音,了如指掌。 黑袍人一定已经发现不对了。 实验室的门口投下一片阴影,一个宽大的身影挡住了甬道射向实验室的光。原本光线不充足的实验室,有了更多阴影。 实验室里,原本拷住诺欧的桌子上,坐着另一个少年。少年不甚规矩地坐在实验桌上,实验桌有些高,少年一双小腿凌空晃悠着。这是黑袍人最先看到的场景。 传说,水系魔导士心中悲伤,天上会降下暴雨;火系魔导士心中愤怒,地底会喷发火山。他们强大的实力,就是情绪波动,也会使天地色变。 曾经,艾斯觉得,这是无稽之谈。但现在,魔法塔里平静的气流突然形成一个个小小的漩涡,它们急速地旋转着,移动着,给艾斯带来了极大的压迫感。 艾斯虽然不至于受伤,但其势已经压住了他。 黑袍人不愧是风系大魔法师。他虽然没有一上来就双手掐住艾斯的脖子,或者用咒语折磨艾斯,他毫无动作,只是面无表情的,那双褐色的眼眸就透出丝丝的苍凉,像是终年不见雨水、不见绿树的荒漠,像是可以吞噬一切。 “抱歉,诺欧制住了我,逼我打开镣铐。他跑了。他实力高我太多,我完全制不住他。”艾斯试图打破僵局,但他的话毫无诚意。 黑袍人又往实验室里走了一步。空气中的漩涡更迅速地旋转了起来。 “你觉得,我会信?”黑袍人望着艾斯,道:“你知道我原先的名字吗?” 艾斯实话实说:“你没说过,不知道。” 黑袍人简直要被气笑了,他的声音也像是来自荒漠,不复他声音平常的低沉动听,犹如大提琴,而带着一点沙哑,像他们初次见面的时候。黑袍人尽力克制情绪,压抑愤怒,不让自己捏死这只弱小的蝼蚁。 第56页 黑袍人:“我是想过,让你真的成为我的魔法学徒,但你以为,我会因此原谅你犯下的愚蠢的、自以为是的过错吗?” “现世有路你不走,亡界无门你偏进。”黑袍人的声音回荡在实验室里,他已经出离了愤怒,这反倒使他的声音带着一点空灵。 艾斯神情淡漠,道:“地狱是有门的。” 黑袍人的眼神带着一点疑惑,但他没有把艾斯的话当回事。 艾斯笑了,相对黑袍人,他的声音更空灵莫测,“佛昊觅勒木斯给蒽,耶须里波狄彐……” 消失数百年的咒语重新出现在三色堇帝国土地上,它打开了一扇尘封的门,连接了现世与彼端,像是有亡灵在他们耳边吟唱,又像是有骷髅在极远处嚎叫。 艾斯刚开始吟唱咒语的时候,黑袍人还不以为意,他没有打断艾斯,一来,是想看艾斯能玩出什么花样,二来,也是自信艾斯不可能伤害到他。 但是,艾斯吟唱咒语的时候,黑袍人隐隐感觉到不安,那古老的、有韵味的、未知的魔法语言,那奇妙的、莫测的、让人心悸的旋律。 黑袍人眼睛紧盯着艾斯,头小幅度地转动着,他在观察周围的环境。 如果实验室里,之前因为黑袍人愤怒,产生了小小的漩涡,那此时,随着艾斯的咒语,变成了阴风阵阵。 “黑暗属性的魔法元素。”黑袍人喃喃道。 虽然艾斯和黑袍人看起来,艾斯人畜无害,黑袍人像是反派大BOSS,但是从魔法属性来看,他们的身份才应该倒一倒。 “咔嚓咔嚓咔嚓……” 有异界的生物出现在魔法塔里,它外形恐怖,带着浓浓的死气,甚至能止住孩童的啼哭。 黑袍人:满头黑线。 黑袍人:“这是什么?” 艾斯召唤出来的,黑袍人看到的—— 一个小小的、腿上缠满绷带的骷髅,除了头上还带着半只牛角头盔,看起来毫无威慑力。倒是小骷髅的绷带很长,让黑袍人忧心,它会不会踩到绷带,把自己绊一跤,绊得全身骨头散架。 这念头才在黑袍人脑袋里转了一圈,艾斯脚边的小骷髅立马就摔了一跤。 只是不是绊到绷带,而是小骷髅撞到了桌脚。 艾斯踢了两下桌脚,责怪道:“你撞它做什么?”像极了为自己孩子打抱不平、毫不讲理的家长。 黑袍人觉得可笑至极,“这就是你召唤出来的东西?!你指望着它打败我?!还是帮你逃离这里?!” 艾斯:“从亡界召唤来的生物,可能是骷髅领主,也可能是骷髅士兵。只是我运气不好。”看他的样子,还想再念一遍咒语。 黑袍人当然不能让他得逞,斥道:“没一句真话!”从黑袍人见到艾斯的第一面,就觉得他诡计多端,说话不尽不实。但黑袍人没想到,在这样的情况下,艾斯还有心情信口开河。 艾斯抚了抚小骷髅的头,小骷髅对艾斯也极其亲热,还往他的手掌心蹭了蹭。 黑袍人:“你怎么会亡灵魔法的?” 艾斯:“实验室的架子上,第二排第三本魔法札记,你说那本札记没有魔法师书写,但我能在上面看到亡灵魔法的咒语和冥想方法。” 黑袍人下意识地就从书架上抽出那本书,结果他再一次打开看,里面还是什么都没有写。哪怕黑袍人用上了显形墨水,也没有用。 黑袍人微微眯着眼睛,看向艾斯,连他的眼角眉梢都带着危险的气息。这一次,黑袍人“没一句真话”都不想说了。 黑袍人:“你觉得你之前,对诺欧·格林做的,在我面前上演的那些苦肉计,就足够痛苦了吗?但相比我即将对你做的,那连万分之一都没有。” 艾斯正要说话。 黑袍人已经不想听了,“不,我给过你机会了。你什么都不要告诉我,我已经不想听了,看着你痛苦至死,会是我最大的乐趣。你以为你掌握了一点亡灵魔法,就可以跟我谈条件吗?你太天真了!” “魔法世界的广袤无边是你不能想象的。任何一位魔法师,甚至魔导士,终其一生都不能探索一系的魔法。只要有一系魔法走到最后,那位魔法师就足够封圣,让后代魔法师景仰,更何况是两系。我没那么大的野心,这世界上有太多没有自知之明的人,但我不是。” “这也是为什么,我之前得了海澜法杖,也没有想转修水系魔法。我风元素亲和度最高,风系魔法的低级、中级、高级咒语也修炼纯熟,就算海澜法杖完好,它对我的加持也不会大破天。而你这半吊子的亡灵魔法,在我看来也没有多珍贵。”黑袍人说得认真。 虽然很多亡灵魔法已经失传,正统亡灵魔法的冥想方法和全套的咒语能在黑市上卖出高价,但是,这只能给黑袍人带来金钱,至多一些珍稀的草药、魔法材料,不太可能快速地提升他的实力。 黑袍人从空间戒指里取出海澜法杖,他说道:“艾斯·诺依曼,你干了件蠢事。原本,杀了你,我还有些可惜。可是现在,你浪费掉了你仅有的价值。亡灵魔法吸收的是暗属性的魔法元素,它会和光属性的魔法元素相冲,你已经不可能走正统魔法师的道路了。” 艾斯心不在焉地听着黑袍人的话,手上也没闲着,一直在逗小骷髅玩。他弹了小骷髅的头骨一下,把小骷髅气得解开了手上的绷带,缠到艾斯的手上。 第57页 艾斯抬起手,小骷髅直接凌空挂在他的手臂上。 黑袍人的海澜法杖对着艾斯。用一根已经开始损坏的传奇法杖,终结一个可能诞生的魔法天才,非常有意思。 艾斯看着小骷髅的灵魂之火,他的面容一半隐藏在黑暗中,模糊不清,却又透着冷酷,“汝接受吾的召唤,将执行吾的命令……” 黑袍人听了艾斯对小骷髅的命令,完全没有感觉到威胁。在绝对的力量面前,阴谋诡计只是笑话。 艾斯把往前一挥,小骷髅靠着惯性,直接朝黑袍人扑去。 黑袍人侧身避开小骷髅的横冲直撞,这至多是一个二级的亡灵生物,连亡灵魔法都不会使用,速度和力量还比不上一级剑士。若不是亡灵生物都具备不死属性,这只小骷髅毫无价值。就算魔法师因为常年待在实验室里,身体被魔法药剂损坏得厉害,黑袍人也不惧怕这样的亡灵生物。 小骷髅只是绷带稍稍碰到了海澜法杖,它甚至连黑袍人的一小块皮肤都没有碰到,就摔在黑袍人的脚边。黑袍人顺脚一踢,小骷髅的骨头倒是没事,但它头骨里的灵魂之火变得黯淡无比,随时都有熄灭的可能。 同时,海澜法杖上一道青芒直直地射向艾斯。 艾斯坐在桌子上,不好避让,黑袍人的吟唱魔法的速度又太快,艾斯甚至听不清他说了什么,青芒就到了艾斯眼前。 艾斯虽然往左边移了一点点,避开了心脏的位置,但青芒还是在他身上切了一个深可见骨的伤口。瞬间,艾斯的胸口有鲜红的血液喷射而出,他的脸色也肉眼可见地白了两个度。 黑袍人面无表情地往前走了一步,第二次抬起了海澜法杖。 艾斯身上的衣服已经被鲜血染红,甚至有一些溅到了他的脸上,在他的脸上留下了点点梅花。 漫天的雪地里,只有两束寒梅迎风盛开,有一个即将冻死的少年在梅花后朝他笑。黑袍人虽眉眼冷酷,但心中闪过一丝不安,因为艾斯的笑,透着一丝信心,就像是成功的喜悦。 可是他没有任何倚仗,黑袍人是这么想的。 他判定艾斯是在故弄玄虚。 小骷髅也好,艾斯的笑也好,都是这个不省心的小子试图让他不痛快。这世上有一种人,就是下一刻要死亡,也能让敌人不安。 艾斯:“你不应该用海澜法杖的。” 黑袍人拿着海澜法杖的手停顿了一下。 艾斯:“传奇法杖是有灵性的。” “难道你以为,你救了格林家的小子,这法杖就不会伤害你吗?法杖有灵性,也是对于它的主人,就是它主人的伴侣或是后裔在这里,它也是不会管的。”黑袍人嘲讽道:“就是诺欧·格林在这里,他也只能死在海澜法杖,死在我的手上。” 艾斯的手捂住他的伤口,他的手上沾满了鲜血,“可是诺欧是剑士啊。”我却是魔法师。 黑袍人:“嗯?” 艾斯:“而你,不是海澜法杖的主人。” 普通的法杖不算,高级一点的魔法道具,像是空间戒指,像是海澜法杖,都是可以认主的。魔法师可以把他们的灵魂印记刻在魔法道具上,除非他们死亡,或者有更强大的魔法师用自己的魔法印记覆盖了原主人的魔法印记,不然,其他人不可能使用这件魔法道具。 征服海澜法杖,一般魔导士才可以做到。 黑袍人也可以,如果他练许多水系魔法,并且不断尝试刻印。但至少现在,黑袍人还没有把他的灵魂印记刻到亡灵法杖上。 “可是,它也不可能认一个魔法学徒为主。”黑袍人想,这是他和艾斯说的最后一句话。 黑袍人觉得艾斯是一个聪明人,但直到现在,他才发现,聪明人愚蠢起来,比蠢人还要蠢三分。 “谁说我要它认我为主了。”艾斯自顾自地说了一句,黑袍人没有听见。 艾斯垂下头,长长的刘海遮住他的眼睛,他没有再用魔法师的语言,因为这不是他施展的咒语,而是一场献祭,“吾,艾斯·诺依曼,水元素之体,愿用吾之身,吾之血,吾之命,供养海澜法杖。吾将用吾之魔力,修复法杖之残缺;吾将用吾之生命,孕养法杖之破损。” “海澜法杖,愿否?” 愿。 在黑袍人不可置信的眼神中,海澜法杖脱手而出。 黑袍人想去够这根传奇法杖,结果法杖上荡起阵阵涟漪,直接把黑袍人震开。海澜法杖缓慢却坚定地移动到艾斯的手里。 艾斯握住海澜法杖的时候,只觉水乳交融,像他们本来就是一体的。 但艾斯也好,黑袍人也好,都知道,事实不是这样。艾斯只感觉到,他身体里有什么东西流逝了,通过他的手臂,进入了海澜法杖里。 但那不重要了。 这一次,轮到艾斯拿着海澜法杖,对准黑袍人。 艾斯:“我能发挥出海澜法杖百分百的威力。” 黑袍人知道,这一次,命运之神站在艾斯的身后。黑袍人甚至不敢转身,担心被艾斯抓住空当,他一边直接面对着艾斯朝实验室门口倒退,一边从空间戒指里取出他原来用的法杖。这法杖虽远不如海澜法杖,但至少不会背叛他。 艾斯用海澜法杖射出两颗冰凌,直刺黑袍人。 黑袍人打落两颗冰凌,毫发无伤地站在实验室里,但他也失去了离开实验室的机会。 第58页 此时,黑袍人才恍然大悟,“你召唤亡灵生物,是为了让你的魔力接触到海澜法杖。那个骷髅不是奔我来的,它原本就是奔着亡灵法杖的。你从一开始,就打着献祭自己的主意。” 艾斯没有说话,他默认了黑袍人的话。 但是,反派死于话多。 艾斯觉得,他与黑袍人没有什么好说的。 咒语是每个魔法师不外传的宝物。就是骷髅王的魔法手札里,除了亡灵魔法,也没有记录多少其它体系的魔法。 艾斯不会水系魔法的咒语,他只能依靠海澜法杖的力量去对付黑袍人。 “凝!”又一道生命之力输入海澜法杖之中。 黑袍人只觉得半边身体都僵住了。艾斯凝的,不是空气中的水元素,而是他的血液。血液,也是水元素的一种。 黑袍人右手的手掌、手臂上,已经覆盖上了薄薄的冰。他那半边身体的血液更是被冻住了。 黑袍人的行动力变得迟缓了起来。 他知道,他现在再不离开,海澜法杖的力量会凝固他全身的血液,他永远无法离开了。 然而,黑袍人的右手已经受艾斯控制了。要不是他的法杖上,还有灵魂印记,那根法杖就要对准他自己了。 “艾斯·诺依曼,你不会得意太久的。”黑袍人手上一划,他的右臂齐臂断了,连他的法杖也随着他的手臂,掉到了地上。 黑袍人剩下的身体分出六个幻影。 实验室里出现了七个独臂的黑袍人。艾斯感知魔法元素,却发现这七个幻影都有魔力。 这七个幻影都朝实验室的门口奔去。 艾斯用海澜法杖击倒了第一个和第三个,但他的魔力有限,攻击不能瞬发,只得看着剩下几个幻影逃出实验室。在艾斯的攻击之后,黑袍人的幻影也没有消失,说明艾斯没有打到他的真身。 艾斯身上的伤不轻,他无法追出实验室。 他只能仍由黑袍人的声音回荡在魔法塔里,“艾斯·诺依曼,你用生命献祭海澜法杖,但你不是他的主人。你只是孕养传奇法杖的容器,它每时每刻都在吸收你的生命力。你只能一刻不停地修炼,不断地变强,死亡的阴影永远会笼罩在你的身后。哪怕海澜法杖能增加你修炼水系魔法的速度,你也活不了多久,你的死期会如影随形。” “艾斯·诺依曼,我会来找你的。但在我找你之前,你死的可能性太大了。希望你不要让我失望,能活得稍微久一点点。传奇法杖的容器。”黑袍人的声音越来越远,说到最后的时候,他应该已经离开魔法塔了。 艾斯的声音低不可闻:“我等着。” 艾斯趴在实验桌上,这一番斗智斗勇,他已经心力交瘁。如果黑袍人执意再战,最大的可能,就是他们两个人同归于尽。 艾斯消耗了一点生命力到海澜法杖上。 然后,艾斯又借用海澜法杖,稍稍修复了身上的伤口,只等着血不再流,他就停住了动作。 伤口可以养,但用掉的生命力不会再回来。 为了避免黑袍人去而复返,或者周围有黑袍人的手下、故友,艾斯在实验室又待了会儿,连去三层探宝的意思都无,就离开了魔法塔。 艾斯绕到魔法塔的后面,顺着诺欧刚才离开的方向,追了出去。 第32章 艾斯归来 炊烟袅袅升起。 隐隐约约的, 诺欧看到一个小村庄。山脚下,村庄里的农户们沿着小河建造了一排房屋,更远处的是稻田和耕牛。诺欧犹豫了一下,他又往北走了一点, 想绕开村庄。 “你怎么不过去?”突然, 诺欧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 诺欧先是惊喜, 后又惊惧。 诺欧转过身, 他看到艾斯一手按着胸口, 一手垂在腿边, 满不在乎地站在他身后不远的地方。诺欧惊喜艾斯活着, 却又惊惧黑袍人的存在。 诺欧注意到艾斯胸口的一片血色, 他往前走了两步, 伸出手,想扯艾斯的衣服,又不敢, “你……你怎么弄成这样了……” 艾斯用水元素在伤口上覆盖了一层薄膜,暂时屏蔽了痛觉。他活下来已是意外之喜了, 这时也不觉得有什么大不了的。 艾斯:“没事,不会死的, 不用担心。”他敷衍地安慰了诺欧两句, 又问道:“你怎么才跑出这么点路?怎么不进村子?” 诺欧看了看自己的伤腿, 此时,他已经疼痛得有些麻木了。艾斯了然。 诺欧:“我怕黑袍人找来。”若是村子里有人收留他, 会连累无辜的人。 艾斯:“不用担心。” 诺欧愣神了一下。艾斯说, 不用担心, 是不用担心黑袍人,还是不用担心会连累无辜的人。 这时, 艾斯看到一个农户打扮的中年男子赶了一辆马车,车子后面拉了两个大木桶,桶里看上去是麦酒。艾斯想了想,快步走到那个中年男子身边。 诺欧站在稍远的地方,他听到艾斯说:“这位大叔,你能送我们去不莱梅城吗?我跟堂弟,我们的父母去帝都了,他们走之前,请了一队佣兵送我们去不莱梅城的姑姑家,但在路上,我们遇上了一只从魔兽森林来的三级魔兽。佣兵大叔让我们先跑,我们跑了大半天了,已经迷路了……” 那农户模样的中年男子看艾斯和诺欧身上考究的衣服,还有他们的伤势,对艾斯的话信了五分。他又问了艾斯几个问题,艾斯一一回答。 第59页 过了一会儿,艾斯朝诺欧招手,让他过去。 艾斯:“弟弟,这位大叔愿意送我们去不莱梅城的姑姑家。” 诺欧朝中年男子行了一个礼,“谢谢你,格……” 艾斯拽住诺欧的胳膊,带他坐到酒桶边上。诺欧这才发觉说错了话,在他们没有回到佐治亚骑士团之前,他们就处在危险之中。他们不仅要提防黑袍人,还要提防诺欧的叔叔派其他人来。 艾斯和诺欧都坐上马车后,中年男子继续赶起了马。 中年男子:“小兄弟,你们碰上什么魔兽了?” 艾斯:“我不知道,我不认得。那只魔兽白白的,耳朵很长,眼睛通红,长得像唧唧,但个头有魔虎那么大。” 中年男子惊叹一声,“这可了不得。” 艾斯的小脸苦兮兮的,沮丧道:“可不是。” 中年男子道:“其实我也见过这魔兽一次,那个时候,我去魔兽森林边缘送麦酒。当时,不仅佐治亚行省的不少贵族老爷,还有路易斯安那行省、威斯特法伦行省来的贵族老爷,他们在猎魔兽,有好大一群魔兽,其中就有一只这样的……” 马车后面,诺欧小声问:“那是什么魔兽?” 艾斯:“我怎么知道,我瞎编的。” 诺欧指了指中年男子,轻声道:“大叔说他见过。” 艾斯非常不雅地翻了一个白眼。天上的牛为什么在飞?因为有人在地上吹。 这农户赶的马车,就像艾斯前世的三轮车,一边放着两桶麦酒,艾斯靠着麦酒整个人躺倒在马车上,他微微眯着眼睛,很是疲倦的样子。 诺欧侧着身,也在马车上躺了下来,他在艾斯耳边悄悄问:“黑袍人死了吗?” 诺欧没有问艾斯是怎么离开魔法塔的,要是艾斯想说,自然会告诉他。但黑袍人的境况,则让诺欧感到忧心,不得不问的。 艾斯摇了摇头,对黑袍人的事他没有说太多,只是道:“海澜法杖被我弄坏了,可能修得好,可能修不好了。” 艾斯把自己献祭给了海澜法杖,他和海澜法杖融为一体。除非他死亡,不然没有人能把海澜法杖从他的身体里剥离出来。现在倒真的不太好还给诺欧的。 至于艾斯在魔法塔发生的事,他身上的秘密太多,而诺欧现在年纪尚幼,艾斯倒不大想告诉他。 诺欧听了艾斯的话,怔了一下,“没事。坏了就坏了。”他也没有向艾斯讨要破损的海澜法杖的意思。 艾斯眼睛闭着,眉头紧锁。 诺欧不想打扰艾斯休息,虽然他心中有很多问题,但也没有再问。 青草混合着泥土的气息,麻雀叽叽喳喳地唱着歌,道路两边树木的绿色,远处稻田的黄色,暖暖的阳光照射下来。 诺欧从来没有像此刻觉得,这平日里普通的一切,皆是诸神的恩赐。 只有在暗无天日的魔法塔里待过,方知这一切的珍贵。 诺欧不用睁开眼睛,就能“看”到大自然中的一切,他像是与这天地融为一体。诺欧刚刚突破,还不稳定的心境,也渐渐圆滑下来。 诺欧刚刚从这奇妙的感悟中脱离出来,就下意识地转头,看向艾斯。艾斯眉头依旧紧锁着,嘴巴一张一合的,不是还没睡着,就是在梦魇中。 诺欧叫醒艾斯:“艾斯,你为什么说我是你弟弟?” 诺欧心满意足地跟艾斯谈论这无聊的、没有营养的话题,可见他心情舒畅、安逸。 艾斯:“我随意说的,你看起来就比我小啊。” 诺欧皮肤苍白,五官精致,总是一丝不苟地打着小领结,板着小脸孔,活脱脱的一个年级不大的贵族小少爷。 诺欧:“你多大?” 艾斯:“三色堇帝国历994年1月。” 诺欧:“我是帝国历993年12月的。” 艾斯:…… 艾斯:“没差几天嘛。” 诺欧:“那谁是哥哥?” 艾斯含糊不清道:“……是……” 诺欧没听清:“什么?” 艾斯:“我是。” 诺欧轻轻打了艾斯一下,用力地把艾斯柔软的黑发揉成一个鸡窝头。艾斯又是无奈又是不爽:“这有什么好争的。”但诺欧这么一打岔,他的眉头已经不再锁着了。 日头升高,太阳越发的温暖,寒春已经过去。 诺欧再看向边上的时候,艾斯已经睡着了,他浅浅的呼吸喷在诺欧的脖颈上。诺欧感到一阵心安。 艾斯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睡着的,等他再醒来的时候,他已经在佐治亚骑士团的训练营了。房间里摆放着四张床铺,但其它床铺上都整整齐齐的,没有人动过的痕迹,艾斯睡在中间靠左的床铺上,他的脸上和胸前都绑着白色的绷带,动一下,就火辣辣的疼。 艾斯本想坐起来,但他行动到一半,就被疼得躺了回去。 好在艾斯躺着不动的时候,疼痛轻微了不少。 艾斯一开始还没发现他在佐治亚骑士团,直到他看到房间角落里的两套制式铠甲,铠甲胸口的位置有一个六芒星的图案。艾斯才放下心,诺欧应该没事了。 艾斯在床上躺了一会儿,模模糊糊的又要睡过去,就听到有人走近房间。他睁开眼,看到诺欧惊喜的面容,“艾斯,你醒了?” 艾斯:“嗯。” 诺欧:“我们回到佐治亚骑士团了。那位大叔把我们带到了不莱梅城,罗斯大骑士长很快找到了我们。我给了那位大叔一小袋金币。后来,我就带着你,跟罗斯大骑士长住到训练营来了。” 第60页 艾斯:“我睡了多久?” 诺欧:“快3天了,要不是光明法师说你没事,我都担心你醒不来了。我让小厨房一直温着小米粥,你想喝吗?” 艾斯语气古怪道:“光明法师?” “是啊,佐治亚骑士团里有一位中级光明法师。”诺欧没有说,为了请来这位光明法师,他花了多大的劲,他只关心艾斯想不想吃东西,“小米粥,喝吗?” 听说只是一位中级的光明法师,艾斯稍微放下了心。 虽然光明法师在一定程度上会克制亡灵法师,但只要艾斯平常不主动使用亡灵魔法,光明法师多半不会发现他的身份,特别是在他们等级相差不大的情况下。 跟诺欧说了一会儿话,艾斯也感觉到饥肠辘辘,“小米粥啊,喝。” 房间里没有侍从,诺欧自己跑了出去,给艾斯端来一碗小米粥。艾斯正想接过碗,诺欧抢先道:“我来吧。” 他给艾斯多垫了两个枕头,让他头靠得舒服一些,然后舀了一勺粥,再仔细吹凉了。 艾斯看着格林小公爵喂到他嘴边的粥,觉得这个世界真魔幻。 艾斯没有动作,只是道:“我可以自己来。” 格林小公爵举着勺子的手不动,执意要照顾艾斯。艾斯只当他一时新鲜,再加上他胸口的确疼得厉害,也就随诺欧去了。 虽然格林小公爵没有照顾过人,但他动作小心翼翼的,一勺一勺的,很快就把这碗粥喂给了艾斯。 饭后,艾斯问诺欧:“这次的事,你打算怎么处理?” 诺欧沉默了会儿,道:“我回来后,就联系了格林城堡,老师又去帝都了。因为以前父亲从没有避讳过叔叔,城堡里不少人,甚至是家族的骑士,他们都与叔叔关系很好。虽然我相信,他们依旧是忠于我与父亲的,但并没有人可以百分百信任。” 离开魔法塔后,诺欧还是有了些变化,他身上曾经属于少年的天真,已经消失不见了。他比以前更像一个上位者,不再因感情左右判断,而是客观地分析利弊。 诺欧:“而且,我没有证据。我这个时候指控叔叔,只能让叔叔有机会离间我与格林家族的骑士,还有官员。” 艾斯淡淡道:“海澜法杖。”海澜法杖就是最好的证据, 诺欧:“在这之前,我从来没有见过海澜法杖。最近十几年,也没有听说父亲把海澜法杖取出来。现在想来,是海澜法杖上的海洋之心早就有损坏的迹象,父亲才把它收起来的。这毕竟是家族最有名的魔法道具。父亲想要保守秘密,也在情理之中。” “但是,海澜法杖世代都是传承在家主或者家主夫人手上的。如果有人知道海澜法杖在哪里,并把它取出城堡,我的可能性比叔叔大许多。” 这真的很憋屈。 “没有证据的指证,只能让叔叔看清哪些人是绝对忠诚于我的。”诺欧道:“陛下已经下旨,在我成年前,让叔叔管理路易斯安那行省的东部平原。我不能主动给他机会,让他清除异己。” “但是,我才是格林家族真正的继承人,六年以后,谁都无法阻挡我拿回家族的爵位与封地。”诺欧的声音平淡,却透露着一股坚定。虽然诺欧决定暂时放过叔叔,但等到时机成熟,属于他的,他会一样不少地拿回来。 艾斯笑了笑,“你想清楚就好。我们在佐治亚骑士团待上六年,到时候,我跟你一起回路易斯安那行省的东部平原,我借借公爵大人的威风。” 诺欧踌躇了一下,道:“艾斯,有件事还没有与你说。” 艾斯:“嗯?” 诺欧:“因为我们被黑袍人带走了,没有按时下山交上‘唧唧’的魔晶……你没有通过佐治亚骑士团的试炼……” 艾斯:…… 艾斯:??? 艾斯:!!! 第33章 一起住吧? 艾斯:“那你呢?” 若是他们好不容易从黑袍人手上逃出, 诺欧却因为没有通过佐治亚骑士团的试炼,而失去格林公爵爵位的继承权,那就让人啼笑皆非了。 诺欧:“没有,我通过试炼了。只有你, 没有通过。” 艾斯松了一口, 然后问道:“那我?” 这件事说来话长, 还和黑袍人有些关系。在佐治亚骑士团试炼的时间还没过半的时候, 黑袍人带走了诺欧和艾斯, 又因为实验的缘故, 抓了萨克森山上绝大多数的魔兽“唧唧”。 这可就苦了参加骑士团试炼的剑士。 那几天暴雨还没有人发觉。等到大雨结束了, 平常只是有些难找的“唧唧”, 消失得无影无踪。越临近试炼结束, 那些没有得到魔兽晶核的贵族子弟就越暴躁。 没有人想自己的家族被刻上耻辱柱。 那些平常就不受宠的贵族子弟,要是连骑士团的试炼都无法通过,被逐出家族都是有可能的。在试炼的最后一天, 平常只值十几个金币的“唧唧”的魔晶,竟炒到了1000金币的高价。 还是有价无市。 艾斯:“所以, 有人认为你也没有得到‘唧唧’的魔晶,所以自作主张在你名下放了3颗‘唧唧’的魔晶。也因此, 一开始, 佐治亚骑士团没有人发现你失踪了。那他们上报帝都了吗?” 公爵继承人失踪, 还是在骑士团的试炼中,在三色堇帝国的帝都也是排得上号的大事。若是诺欧执意追究, 他甚至可以清洗一遍佐治亚骑士团。 第61页 当然, 诺欧那样做, 也会交恶佐治亚骑士团的老人。 诺欧:“我们回来前不久,他们才发现, 直到前一天,大骑士长才确认我们是在萨克森山上失踪的。” 艾斯:“你打算怎么做?” 诺欧:“既然我现在不打算追究叔叔了,捅开这件事对我的益处不大,不如卖一个人情给佐治亚骑士团。” 艾斯点点头,“也行。” 诺欧:“那你呢?”你不是打算现在去帝都求学吧? 诺欧有些担心艾斯不打算待在骑士团,艾斯是他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朋友,他不想他们经年见不到一面。 艾斯:“明年佐治亚骑士团招新的时候,我再参加一次试炼。”虽然艾斯觉得进入骑士团可有可无,但他不能看着诺依曼家族成为贵族圈里的笑柄。 诺欧松了一口气,“不用这么麻烦。今年佐治亚骑士团的试炼出了问题,不仅大量平民没有通过试炼,除了你之外,还有一名权贵子弟也没有通过,又有两名富商家庭的小孩,通过买卖得到了魔晶。总之,这些问题已经超过了罗斯大骑士长的权限。” “所以,佐治亚骑士团的团长过些日子会来训练营一趟,我们只要把情况说明给他就行。” 艾斯对此不置可否。他打了一个哈气,已经有些困了,他的伤让他很容易精神不振。 诺欧帮艾斯把枕头取了,说道:“你睡吧。什么事都不用担心。” 艾斯头一歪,闭上眼睛,很快就睡着了。 可能是因为诺欧,也可能是因为诺欧的身份。在三色堇帝国,帝国公爵的权利是很大的,艾斯在诺欧身边,不用担心诺依曼子爵,也不用担心其他,总是很容易睡着。 “他脸上的伤……” “就没有别的办法……” 好吵。 艾斯觉得一直有人在他耳边呱呱呱的,他被吵醒了。 艾斯看到,诺欧在和一个穿白色长袍的人讲话。 艾斯躺在床上喊诺欧,“诺欧,什么事……” “那么,格林先生,我先告辞了。”诺欧听到艾斯叫他,正想往床边走,穿白色长袍的人就向他提出辞行。 诺欧眼中闪过一丝不耐烦,但他没有表现出来,只是淡淡道:“谢谢魔法师大人了。” 还没有等魔法师离开房间,诺欧就快步走到艾斯床边,关切道:“醒了?感觉怎么样?要喝水吗?” “不用。”艾斯道:“发生什么了?” 诺欧迟疑了一下,他看着艾斯碧绿的眼眸,那双眼眸像是澄澈的湖水,平静无波,他道:“你脸上的伤……” 艾斯:“毁容了?” “不,不是。”诺欧道:“要治好必须中级以上的法师出手,最好是光明法师,并且每天治疗,持续一个月。我邀请了佐治亚骑士团的光明法师,但他说他要做实验,走不开。” 艾斯看出诺欧有些气愤,不在意道:“魔法师大多脾气古怪。没有别的办法了?” 诺欧:“格林城堡倒是有一位水系魔法师,我可以以缺少守护魔法师的名义,请他来不莱梅城,在这里给他建立实验室。但治伤,肯定还是光明魔法师好。” 艾斯感受到胸口火辣辣的疼,问道:“之前给我疗伤的是那位光明法师?” 在得到诺欧肯定的答复后,艾斯道:“可以的话,请格林城堡的水系魔法师来一趟吧。”这位光明法师治伤可能是最好的,但他对病人未必体贴。 “好。”诺欧道:“既然这样子,我会和罗斯大骑士长申请,住到佐治亚骑士团训练营的外面。萨克森山上,发生了那样的事,罗斯大骑士长应该不会拒绝我。” 虽然光明法师不太在意大贵族的权势,但在世俗之中,又不一样了。 艾斯点点头。 诺欧想了又想,道:“艾斯,你要不要和我一起住到训练营的外面?” 艾斯眨着那双迷人的绿眼睛,他与诺欧四目相对,直看得诺欧白皙的脸上透出一层薄红。 不知为何,诺欧觉得自己脸上发烧,“在训练营不远处,格林家族有一栋别墅,好早的时候,父亲就把它转到了我的名下。别墅很大,条件比训练营好很多,你有用惯的侍从和侍女,也可以带过去。等水系魔法师来了,他也会住到别墅里,每天给你治伤也方便。” 诺欧从来没有觉得,艾斯那双碧绿的眼睛那么摄人,看得他心跳都“嘣嘣嘣”的。 艾斯低下头,慢悠悠道:“我想想。” “好,好,你想想。”突然,诺欧也说不出话来,他从床边站了起来,快速走出房间。 艾斯看着诺欧落荒而逃的背影,有些无语。他都睡了好几天了,这会儿正精神充沛,却又手脚不能动的,房间里唯一的活人走了,他要干嘛? 艾斯的手上聚拢了一些暗黑属性的魔法元素。 现在,他不用冥想,就能感受到亡界了。即诺欧突破四级剑士,艾斯在与黑袍人一战后,也已经是四级亡灵法师了。 四级亡灵法师,艾斯已经跨过低级法师的层次,算是中级法师了。而亡灵法师的中级法师,最著名的标志,就是他可以打开亡界的大门,以活人的身份去亡界看看了。 艾斯心下思索,他倒是想带安吉拉一起去。也不知道安吉拉修炼得怎么样了。不过如果艾斯住到诺欧的房子里,和其他中级魔法师住在一起,他就不能带安吉拉。他有把握在其他魔法师面前表现得天衣无缝,安吉拉就不一定了。 第62页 佐治亚骑士团的训练营很大,最近六年通过试炼的剑士都会在这里接受训练。不管他们之前是平民还是贵族,在训练期间,没有人能离开骑士团。 不过今天,罗斯大骑士长亲自陪两个小贵族离开了训练营。 艾斯好奇地拉开了马车上的窗帘,看训练营里的剑士绕着训练场跑步,还有的人在练剑,或者修炼骑士团的心法。有些贵族家里的确珍藏着比骑士团更好的剑士心法,但大多数平民出身的剑士用的都是三流的心法。这会儿,他们正在改修骑士团的心法。 诺欧把马车上的小帘子拉上。“外面有风,你还受着伤。” 艾斯:“迷信。我就看看我错过的训练是什么样的。” 诺欧:“没什么重要的,都是可有可无的训练。” 罗斯大骑士长骑着马,走在他们的马车边上,“格林,这些训练对你可能不重要。但对其他剑士,我觉得还是很有必要的。有些平民,他们都是野路子出身,连规范的剑招都不会几个,还有些贵族,每天声色犬马的,实力都是魔法药剂堆上去的。” 虽然罗斯大骑士长没有意有所指,但这个时候说这个话的确不怎么好听。 艾斯看着诺欧,一本正经道:“也是。”瞬间,他就像是对马车外面、骑士团的训练一点都不感兴趣了。 罗斯大骑士长:…… 在罗斯大骑士长看来,毫无疑问,诺欧是佐治亚骑士团这届试炼最大的收获,刚参加试炼就是四级剑士了,放到整个三色堇帝国的骑士团,诺欧的天分都是可以排前三的。虽然诺欧通过试炼的时候,出现了有争议的行为,但无论如何,佐治亚骑士团都会保下诺欧的。 至于艾斯,他的未来,就要看佐治亚骑士团的团长了。 罗斯大骑士长送诺欧和艾斯离开了佐治亚骑士团的训练营,格林家族的骑士接手了护卫的工作。虽然艾斯被绑架的事情没有被传回路易斯安那行省的东部平原,但不可能瞒过在不莱梅城的格林家族的骑士。他们都是在诺欧出生后,专门培养、只忠诚于诺欧的骑士。 现在,无论是他们,还是佐治亚骑士团的骑士,都极其重视诺欧的安全。 佐治亚骑士团的骑士是因为责任。 格林家族的骑士是因为忠诚。 艾斯又一次感受到了格林家族的气魄。 诺欧在不莱梅城的一处别墅,就与诺依曼家族在巴特索登的庄园不遑多让了。 别墅有四层,顶层正在布置魔法师的实验室,整个第三层都被划给了艾斯。 艾斯吓了一跳,“这么大?” “我本来以为你会带很多仆人,你的人可以都住在第三层。”诺欧道:“我住在第二层,那里有练剑的房间。如果你需要,可以跟我一起练剑。” 艾斯摆摆手,“不用了。” 诺欧笑了一下,“你带的人不多,他们还要照顾你,可能没有多少时间去厨房,你可以每天和我一起吃饭。” 艾斯看了一眼安吉莉卡和格哈德,他们两个会跟他一起住在诺欧的别墅。安吉拉和乔治则被他留在了之前的那栋小别墅,安吉拉是亡灵法师,乔治也来历不明,现阶段,艾斯并不想把他们带出来。 安吉莉卡虽然厨艺不错,但别墅的三层只有她一个女仆,格哈德完全指望不上,想到诺欧身边厨娘的手艺,艾斯点了点头。 三楼的主卧,安吉莉卡在向艾斯汇报他们在不莱梅城的事,“佐治亚骑士团试炼结束以后,小少爷没有回来,我们就去骑士团的别院打探消息,但他们也不清楚萨克森山上的情况。后来,乔治从佐治亚骑士团的一位骑士那里得知,今年萨克森山的试炼通过率连往年的一半都无,小少爷也没通过试炼。我觉得,小少爷不可能无法通过试炼,就算是,小少爷也不会不回来。” 艾斯点点头。 安吉莉卡:“后来,我想让乔治回巴特索登给诺依曼子爵报信。但乔治一直说等等,我没办法,只好又等了一天。也幸好如此,我们收到了格林小公爵的消息,小公爵派侍从告诉我们,小少爷在骑士团的训练营里。” 艾斯:“乔治还没出发?” 安吉莉卡:“是。” 艾斯:“让他不用回巴特索登了。” 安吉莉卡:“如果乔治有私下和子爵大人联系……” 艾斯:“乔治说过,他跟着我的时候,会忠于我。” 安吉莉卡这才不再说话。 艾斯取出一小袋魔晶,是当初子爵夫人的葬礼上,罗斯侯爵夫人给他的,他说道:“拿去给安吉拉。不像在巴特索登,她还有琐事,在不莱梅城,她只需要好好修炼。” 安吉莉卡:“可是,小少爷,这些魔晶,您也需要吧。” 这些魔晶等级不高,艾斯突破四级以后,对他的用处已经微乎及微了。艾斯道:“我不用。魔法师本就是烧钱的玩意,安吉拉天赋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没有金钱堆上去,她很难有很大的成就。” 安吉莉卡沉默了一会儿,接过小袋子,“我替安吉拉谢谢小少爷。” 艾斯再叮嘱安吉莉卡一些事,才让她离开。 艾斯坐在桌子边上,思索了这些天发生的事,确认没有什么纰漏以后,他打开空间护腕,想从里面取两本魔法师的札记消遣一下。 然而,艾斯刚刚打开空间护腕,就被里面的情形惊到了。 第63页 橙色的火种和白色的火种泾渭分明,又相互交融,他们一起组成了一个类似阴阳太极图的图案。对于阳火和阴火,艾斯知之甚少,它们只要不把艾斯的空间护腕炸了,艾斯也由得它们去。 但是…… 艾斯把那颗他从骷髅王墓穴得到的魔兽蛋拿里出来,不同于之前毫无生机的、像是一块石头的死蛋,这时,他从魔兽蛋上感受到了勃勃的生机,还有强而有力的心跳。 “嘣——嘣——嘣——” 第34章 未知的魔兽蛋 艾斯轻轻抚过这个蛋的表面, 有些硌手,上面一小块一小块的,像是鱼鳞,粗糙又像是树皮。 在艾斯刚刚从骷髅王墓穴取出这颗蛋的时候, 的确想过孵化它。但在巴特索登的三年, 他和安吉莉卡、安吉拉各种方法都试了, 也没成功孵化这颗蛋, 艾斯不得不放弃了。 艾斯把它当作一个装饰品丢进空间护腕里, 无聊的时候, 把它带去后山, 朝它自言自语地说说话。有些事, 是艾斯连安吉莉卡和安吉拉都不能说的。 三年前, 艾斯也没有想到,他真的走到这一步。 就在这时,艾斯听到有敲门声, 他站起来,把魔兽蛋挡在身后, 道:“进来。” 诺欧拿了一个蓝色的小瓶子走了进来,“我给你换药。” 离开佐治亚骑士团训练营的时候, 艾斯生活已经基本可以自理了, 但换药、缠绕绷带还是需要人帮忙。这个事, 也一直是诺欧在做。 艾斯:“你不用自己来,把药交给安吉莉卡就好。” 诺欧:“还是我来吧。这些日子都是我给你上药, 她上药没有我熟, 倒是弄疼你。” 小公爵说, 他照顾人比安吉莉卡擅长…… 艾斯有点想笑,但怕诺欧恼羞成怒, 尽力克制住了。毕竟是好友的一番心意。 艾斯脱去上衣,任凭诺欧帮他解开绷带,他的眼睛则一动不动地瞧着魔兽蛋。对于魔兽蛋,他这会儿正新奇着呢。 诺欧顺着艾斯的脑袋望过去,也看到了魔兽蛋,“这是什么?你的侍女带给你的吗?” 艾斯:“应该是一颗魔兽蛋。” 诺欧动作利索地帮艾斯上好了药,然后,艾斯来不及穿好上衣,就又坐回桌子前面,迫不及待地拿起他的魔兽蛋。 诺欧坐到艾斯身边,道:“能给我看看吗?”他倒不是好奇,只是初次看艾斯这么宝贝一样东西。 不同于三年前,艾斯要两只手才能抱住魔兽蛋,现在,艾斯单只手就能把这颗蛋举起来。但是,他还是小心翼翼地捧着这颗蛋,递给诺欧。 诺欧从小接触的就是精英教育,对魔兽的知识也有涉猎,但他从不知道什么品种魔兽的蛋长这样,他问道:“这是什么魔兽的蛋?” 艾斯摇摇头,“我不知道。意外得的。” “肯定是高级魔兽的蛋,我在它上面感受到了魔法元素,只有七级魔兽的幼崽才天生会使用魔法。”诺欧道:“这颗蛋很鲜活,被产下应该还没多久,不会太难孵化。不莱梅城有专门的魔兽店,我可以向他们买一个孵化魔兽的魔法道具。” 艾斯问道:“产下很久的魔兽的蛋会很难孵化吗?” “是的,因为蛋壳会变厚,单凭魔兽的幼崽是很难打破蛋壳的。若我们使用外力帮助它们,很可能会伤到魔兽幼崽,甚至给它们造成残疾。”诺欧道:“其实,这符合大自然优胜劣汰的法则,弱小的魔兽幼崽连出壳的机会都不会有。” 艾斯:“那有没有可能,已经产下数百年的魔兽蛋还能孵出幼崽?” 这魔兽蛋是骷髅王在世的时候放进去的,骷髅王去世有多久?至少有上千年了。这颗魔兽蛋的年纪比它只大不小的。 诺欧思索了下,道:“没有听说过这样的。幼崽在魔兽蛋里待得时间过长,大多直接死在了里面。除非是十级的魔兽,像龙、凤凰,只有它们的幼崽生命力才可能那么强。但亚历山大一世之前,龙都归于龙岛,凤凰都已涅槃新生,其它的十级魔兽也多半消失了踪迹。如果它们在那个时候,有蛋留在大陆上,也不是不可能。” “但是,像其它的十级魔兽,哪怕是魔兽森林的王者雪狮。它原本是九级魔兽,虽然它突破自身的极限,成为十级魔兽,但它产下的幼崽依旧只会是九级魔兽,也不可能天生带有很强的生命力。所以,我判断,你的这枚蛋,应该出生没有多久。” 虽然艾斯知道,骷髅王不会把籍籍无名的魔兽蛋放进他的密室里,但艾斯也没有想到,这会是龙蛋或者凤凰蛋。也有可能诺欧判断错了呢,艾斯这么想着。 诺欧问道:“这颗蛋,你认主了吗?” 艾斯:“还没有。” 诺欧:“抓紧时间认主吧。你把鲜血滴落在蛋的表面上,签下血契,它就会是你的魔宠了。如果种类合适,还可以当作魔骑。” 艾斯:“魔兽认主之后,我的意志就会凌驾它的意志之上,若我死亡,它也会死亡。” 艾斯喃喃道,诺欧却把这当作一个问句,“是的。因为有血契在,很多魔法师信任他们的魔宠,超过信任他们的伴侣、骑士,还有学生。而且,魔兽的骨子里有野性,就算有契约束缚,有些魔兽也会试图伤害主人,更何况没有契约。” 诺欧看出艾斯的犹豫,问道:“你不打算和它签订契约吗?” 第64页 “魔兽的寿命悠长,我能活的时间,比不上它原来的十分之一。我现在与它签订契约,大半可能决定了它未来的一生。”艾斯道:“高级魔兽也是独立的生命,据说它们的智慧不下于人类。一个智慧生命没有有权利去决定另一个智慧生命的命运。” 诺欧从来不会把自己的意愿强加到别人身上,他看艾斯不愿,也没有再劝,道:“那你必须保护好这颗魔兽蛋。你的侍女知道这颗魔兽蛋,她可靠吗?除了我们之外,你不能再告诉其他人,这颗魔兽蛋的存在。” “安吉莉卡很可靠。” 艾斯:“我知道的,谢谢你,诺欧。” 诺欧并没有多少感动,“你把它契约了就什么事都没有了。等它孵化出来之后,可能直接会有一级或者二级魔兽的实力,到时候约束它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艾斯:“我再想想吧。” 当天晚上,不莱梅城的魔兽店,就送了一套孵化魔兽蛋的魔法工具来诺欧的别墅。格哈德帮着搬到了艾斯的房间。 艾斯把魔兽蛋放进孵化器里,结果没什么反应。魔兽蛋的情况,和它在外界一模一样。 艾斯想了一下,他又把魔兽蛋放进空间护腕里。 魔兽蛋自己滚到了阴火和阳火组成的太极图上面,悬空而立。 这颗魔兽蛋已经有了懵懂的神志。 艾斯高兴地咧了下嘴,他的想法没错,是阴火和阳火都放进空间护腕里,魔兽蛋才有了变化。阳火主生机,它对魔兽蛋应该有不小的帮助。 不过,也可能是太极图对魔兽蛋有帮助。 艾斯不确定它把阳火和阴火拆了之后,它们还会不会自发地组成太极图,只能由它们去了。但是,空间护腕里没有魔法元素,而魔兽幼崽在出壳前必须吸收足够的魔法元素。 艾斯决定,把魔兽蛋在空间护腕里放半天,再在孵化器里放半天。 也不知道,到时候孵化出来的魔兽会是什么? 翌日,艾斯把魔兽蛋拿出空间护腕,放到孵化器里。他看着魔兽蛋,一不小心就看了一个时辰,艾斯在心里叹了一声,怪不得有人说,父母看自己的孩子,看一天一夜都不会厌倦。 他不可能有自己的孩子,养一只魔兽也不错。 这一天,诺欧去了佐治亚骑士团的训练营,艾斯则继续待在别墅里。他小半天练习咒语,大多数时间则用在冥想上,等诺欧回到别墅,他们一起吃饭的时间,艾斯就当作休息了。 艾斯觉得,这是他能想象到的最完美的生活。 可惜。 晚饭的时候,诺欧对艾斯说:“佐治亚骑士团的团长明天会来训练营,你伤也好得差不多了,明天跟我一起去吧。” 格林家族的水系魔法师还在路上,艾斯脸上的伤疤还是原来的样子,但他胸口的伤口已经完全好了,只留下一道浅粉色的痕迹,摸上去也还有些凹凸不平。但也完全不影响行动,甚至是练剑。 诺欧还给艾斯找来了祛疤的膏药,让艾斯每天用着。但那个膏药大约是给女士的,带着淡淡的香气,能在身上留一天。艾斯用了一次后,死活不肯再用,美曰其名:“身上有道疤,比较有男子汉的气概。”诺欧也拿他没办法。 艾斯哀叹一声。 如今,艾斯跟诺欧很熟了,在他面前,也不怎么伪装自己的想法。 艾斯:“能不能不去?” 诺欧:“你前两天不是还说,就算参加明年的试炼,你都要加入佐治亚骑士团吗?罗斯大骑士长没有没有权限,只有骑士团的团长才能破格把你招进去。” 艾斯用刀叉把牛排切了十几个小块,“我改变主意了。” 诺欧:“多给自己留条路不好吗?虽然你想去帝都做学者,但是这不妨碍你参加佐治亚骑士团。几年后,万一你改变主意了,还可以继承诺依曼子爵的爵位。现在,帝都可是越来越吝啬赐予平民爵位,最多的也只是骑士爵位。” 骑士,分为两种,一种是通过骑士团考核的剑士,他们剑术出类拔萃,礼仪无可挑剔,被称为荣誉骑士;另一种是大贵族,甚至是陛下赐下的爵位,骑士爵位,终生制,不可世袭,但也属于真正的贵族了。后者,在活着的时候,也会拥有自己的封地、庄园,可以向封地上的臣民收取税款。 艾斯:“你不懂。” “我是不懂你的想法。”诺欧挑了挑眉,道:“但是,明天去佐治亚骑士团的训练营,你可不能摸鱼。吃完饭后,我们一起去剑房练剑。” 艾斯:…… 艾斯:“我不想去,但是我也不会让骑士团的人把我筛选下来。我去不去,和他们要不要我,可是两回事。” 诺欧心情很好地把牛排吃完,“我知道。但是,你快一个月没有摸过剑了,手都生了。” 饭后,诺欧和艾斯休息了一会儿,诺欧就拖着艾斯去了剑房。 诺欧扔给艾斯一柄长剑。 艾斯捡了起来,长剑有点沉,道:“不能用木剑吗?” “放心,你伤不到我的。”诺欧也从架子上拿了柄同样材质的长剑,“我也不会伤到你的。我不会用斗气,这样公平一些。” “好吧,好吧。”艾斯嘴里不乐意地念叨着,突然出手,直刺诺欧的背心,“兵不厌诈!” 诺欧回身挡住了艾斯的剑,像是早有准备。 第65页 “乒乒乓乓……” 剑房里不断有长剑敲击的声音传来。 一直到深夜,这声音才渐渐消失。 翌日,去佐治亚骑士团训练营的路上。 诺欧的马车很奢华,也很舒服,在里面基本感受不到颠簸,艾斯睡得晕乎乎的,“诺欧,这么舒服的马车,你平常怎么还骑马?” 诺欧冷冷地看了艾斯一眼。 艾斯稍微清醒了一些,自知说了不该说的话。诺欧的叔叔是为了宠杀诺欧,才把各种奢侈的东西堆到诺欧面前。现在,诺欧有了目标,自然会严格要求自己,也格外痛恨各种享受。 再者,在三色堇帝国,贵族也觉得骑马更为英武。 艾斯:“唉,我感觉手臂都抬不起来了。昨天这样练剑还不如不练。” 诺欧:“我昨天说不练了。谁不肯停的。打得兴起,非要赢我一把。” 艾斯:“我。” 诺欧:“真好奇巴特索登是什么地方,你们家族的贵族都和你一样吗?我看,你更像小春楼下的地痞。”小春楼是不莱梅城花街上最有名的小楼,楼下有条街,里面鱼龙混杂,三教九流都有。 艾斯:“不是。诺依曼子爵很正经。我这样,大概是基因问题吧。” 艾斯和诺欧说着话,很快到了佐治亚骑士团的训练营。 诺欧去参加训练,艾斯则到了训练场上。 罗斯大骑士长看到艾斯,招呼他过去,“团长很快就来,你在这里等着。”说完,他转身离开了训练场。 艾斯在训练场里看了看,有一个个子不高的小胖子,背对他站着。小胖子正望着训练场出神。 艾斯正无聊,想跟小胖子打个招呼,“喂!你好!” 小胖子愣了一下,转过头,他看到艾斯,又愣了一下,然后…… “鬼啊!!!”小胖子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然后坐倒在地上,看样子被吓得不轻。 艾斯一时没反应过来,直到他摸了摸自己的脸,才明白他脸上的疤吓到了小胖子。不管是在诺欧的别墅,面对诺欧、安吉莉卡以及城堡里其他训练有素的仆人,还是刚才见到的罗斯大骑士长,他们都没有对艾斯的面容表现出惊吓,或者其它怪异的表情。 在这里,镜子是非常奢侈的魔法道具。 艾斯看不见自己的伤口,都快忘了这事了。 艾斯道:“这个世界上是没有鬼的。用专业的魔法师术语来讲,最接近鬼的生物应该是亡灵。实力弱一点的亡灵,身体是透明的,它们越强大身体就越凝固越白。如果像我这样形容的,就是巫妖了,绝大多数人一生都见不到巫妖一次。” 小胖子呆呆地看着艾斯,这一会儿功夫他大概回过神来了,他站了起来,拍了拍屁股上的灰,低着头,道:“你……你好。我……我……我是大卫·里希特,出身于路易斯安那行省的里希特家族。” 艾斯好奇道:“你不去训练,在这里做什么?” 小胖子,不是,大卫·里希特像是要哭出来了,他说道:“我没有通过佐治亚骑士团在萨克森山上的试炼,罗斯大骑士长让我在这里等团长大人。” 路易斯安那行省里希特家族的家主是一位伯爵,也不知道大卫·里希特是他的儿子,还是侄子。看来,大卫·里希特就是另一个没有通过试炼的贵族子弟。 艾斯:“哦。你是另一个没有通过试炼的贵族子弟。” 大卫·里希特:“另一个?什……什么意思?” 艾斯:“哦,我也没有通过试炼。” 大卫·里希特瞪大了眼睛。他的头发剪得很短,但很茂密,像是刺猬一样,眼睛圆溜溜的,银灰色的瞳孔像是受惊的小魔兽,不对,小魔兽也比他勇敢些。里希特家族的标志是银发银眸,常常出美人。大卫·里希特其貌不扬,绝对拉低了里希特家族的平均颜值。 艾斯看大卫·里希特这样胆小、迟钝,就不由在心里给他编撰了一套故事。大卫·里希特大约也是像他这样,不期望来骑士团,却又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不得不来。 “踢踏,踢踏。” 两个骑士突然出现在训练场上,他们都骑着黑马,一个是去而复返的罗斯大骑士长,另一个骑在先头、艾斯不认识的男子,应该就是佐治亚骑士团的团长了。 佐治亚骑士团的团长骑着黑马,稳稳地停在了艾斯和大卫·里希特身前,“先生们,我是佐治亚骑士团的团长,我很忙,你们也需要花大量的时间去练习武技。训练场边上,有一排武器,你们挑自己顺手的,向对方攻击。只要表现尚可,我就让你们加入佐治亚骑士团训练,六年之后,你们什么实力,就看你们自己的造化。” 佐治亚骑士团的团长说完,就骑着黑马离开了,把这块空地留给他们。 艾斯和大卫·里希特都挑了一柄长剑。 艾斯拿了一柄长剑,手持着长剑的剑柄贴在左肩上,对大卫·里希特鞠了一个躬,“请指教。” 大卫·里希特也同样动作。 艾斯看见大卫·里希特拿剑的手有些颤抖,不禁感到他有些可怜。 艾斯试探性地朝大卫·里希特刺出一剑,大卫·里希特挥剑抵挡,但他手上的劲道很小,艾斯感觉自己再用力点,就要把他的剑打下。 艾斯跟大卫·里希特又软绵绵地对了两招。 第66页 艾斯心知,不能再这样了,不然他们两个人都无法进入佐治亚骑士团。 艾斯猛然朝前跨了一步。大卫·里希特刚好侧过身,艾斯的整张脸恰好出现在他的瞳孔中,大卫·里希特瞳孔一缩,心中惊惧得不行,然后,他听到一个阴恻恻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你再这么胖,巫妖来吃了你哦。” 大卫·里希特:难道,难道这个人真的是巫妖?! 大卫·里希特怕到不行,只怕下一秒自己就要死在“巫妖”的手上,他双手握住手中的剑,用力地朝艾斯砍去,往常在家族里看到过的剑法,不管是学会的,还是没学会的,通通都用了出来。 然后,大卫·里希特眼中的巫妖也被他打得节节败退。 大卫·里希特只觉得他十年苦练剑法,此时顿悟了,他大喊:“我是要成为剑圣的男人!” 艾斯受不了了,他手上的长剑转了一个圈,把大卫·里希特的剑打落到了地上。 第35章 价值不菲的祛疤 “哈哈哈哈哈哈哈, 那后来呢,佐治亚骑士团的团长说,你们通过试炼了没?”诺欧问道。 在回别墅的马车上,艾斯把他和大卫·里希特参加试炼的事, 与诺欧说了。 艾斯忿忿不平道:“我当他同是天涯沦落人, 哪知道, 他是真心想成为剑圣的。萨克森山上的魔兽‘唧唧’不难抓吧, 剑法上赢过我也不难吧……” 诺欧不赞同道:“你剑法不弱。” 诺欧觉得, 艾斯如果不是一心想要成为学者的话, 在剑法上的成就不会亚于他。 艾斯:“总之, 里希特家族愿意大卫·里希特来参加佐治亚骑士团的试炼, 真的是相当宠爱他了。” “里希特伯爵也没有别的办法。”里希特家族和格林家族的封地都在路易斯安那行省, 诺欧往常参加宴会,十次里能碰上里希特家族成员九次,对他们的情况也比较了解。 诺欧:“里希特伯爵已经七十上了, 他下面有二子一女。他的长子是非常惊才绝艳的人物,但他很理想化。按我母亲的说法, 海因里希·里希特身上有一种吟游诗人的忧郁气质,他优雅, 迷人, 所有女人都想拂去他紧蹙的眉间。” 诺欧笑了一下, 他想起他母亲跟他说这些的时候,他父亲的臭脸。虽然他们很早就离开了这个世界, 但他们在这个世界上的每一天都是快乐的, 诺欧这么想着, 也觉得心里有些安慰。 诺欧:“除了容貌俊美之外,海因里希·里希特最让人惊叹的, 是他的天赋与实力。在他11岁的时候,他就已经是四级剑士了。” 艾斯倒吸一口气,这也太可怕了。就是诺欧,也是在被黑袍人囚禁,生死一线突破的四级,他那个时候也12岁了。 诺欧:“不过,那个时候,旧王已经年老,储位却没有定下。王子们正当盛年,纷纷插手各个行省骑士团的建设 。海因里希·里希特不喜欢这一切,他是铁板钉钉的里希特家族的继承人,王子们为了拉拢里希特家族,也为了帝国的明日之星,不少人从他这里下手。” 艾斯:“他站队了?” 诺欧笑了笑,道:“没有,海因里希·里希特突破四级剑士的那年,里希特伯爵想提早送他去骑士团。虽然骑士团里也不清净,但至少比待在家族好些。然而,海因里希·里希特应该去骑士团的前一天晚上,他跟随路经里希特家族封地的佣兵团,去了魔兽森林。” 艾斯:“哇!” 艾斯可以想象,那个时候,帝国的局势是如何的风起云涌,海因里希·里希特做下这个决定又需要何等的勇气。里希特家族虽然暂缓了站队的脚步,但失去了最为优秀的继承人,得与失,真的不好说。 艾斯好奇道:“后来呢?” 诺欧:“海因里希·里希特是里希特伯爵的独子。里希特伯爵不相信海因里希·里希特会葬身魔兽森林,虽然大家都是这么认为的,海因里希·里希特再天才,也只有11岁。直到三色堇帝国历986年,海因里希·里希特在帝都出现。” 艾斯:“他还活着?” 诺欧点点头,道:“是的,海因里希·里希特再出现的时候,已经是九级剑士了。没有家族倾力栽培,没有同伴可以依靠,他也达到了同龄人不敢想象的高度。” “同时,他银月般俊美的容貌也传回了路易斯安那行省。”说到最后,诺欧又笑了一下。格林公爵夫人当时一副“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的模样,可是让格林公爵大为恼怒的。但海因里希·里希特的天才,哪怕是格林公爵也赞叹不已的。 他是一个时代的标杆。 女人都想嫁给他。男人?男人都想成为他吧。 他是和现在的路德维希四世,当时的路德维希王子并列的,帝都最闪耀的两颗星。 艾斯问道:“那海因里希·里希特的美名传回路易斯安那行省之后呢?” 诺欧摊了摊手,道:“里希特伯爵自然派人去找他了。但是,海因里希·里希特不愿意继承家族的爵位。这可以理解,海因里希·里希特当时已经是九级剑士了,距离剑圣只有一步之遥,但这一步横亘了古往今来多少天才人物。他回到里希特家族,琐事缠身,是无法安心修炼的。” 艾斯:“那他现在突破剑圣了吗?” 诺欧:“不知道。海因里希·里希特在帝都待了两年,就又离开了。再之后,很少听到他的消息了。里希特伯爵拿海因里希·里希特没办法,他只好培养其他继承人。次年,里希特家族的长女克劳迪亚·里希特出生,四年后,里希特家族的次子,也就是你刚才说的小胖子,大卫·里希特出生。” 第67页 “因为儿子的继承权排在女儿前面。所以,大卫·里希特是里希特伯爵第一顺位的继承人。” “有那样一位长兄珠玉在前,大卫·里希特再优秀都是不够的。更何况,大卫·里希特天赋平常,比之他的长兄,拍马也赶不上。里希特伯爵这个年纪,也无法有其他继承人了。我想,里希特伯爵也是很遗憾的。但不管怎么说,他也是现任里希特伯爵唯一的儿子,他通过试炼的可能性再低,也是要他来佐治亚骑士团。” “长子是天赐的,又不是里希特伯爵自己培养出来的。他凭什么把压力都转嫁到小胖子身上?”不过,艾斯想到小胖子被精心培养了那么多年,剑都拿不稳的样子,也不好责怪里希特伯爵了。 艾斯道:“怪不得小胖子那么想成为剑圣。那是他兄长的梦想,也是他兄长没有达到的成就。” “问题都问完了。”诺欧道:“这下,你该告诉我,你有没有通过骑士团的试炼了吧?” 艾斯靠在马车上,懒洋洋地点点头,道:“通过了。我跟小胖子都通过了。” 艾斯没有告诉诺欧的是,他和小胖子之所以手拉手通过佐治亚骑士团的试炼,不是团长认可了他们的实力,而是团长不愿意交恶两个家族。 罗斯大骑士长还以为他只是一般的二级骑士,听不到他和佐治亚骑士团团长的窃窃私语。 殊不知,艾斯把他们的对话尽收耳中。 佐治亚骑士团的团长说:“试炼只是给他们一个机会,没有必要把两个家族钉上耻辱柱。六年以后,他们能成为骑士,是他们的实力,若是不能,里希特伯爵也不能怪到佐治亚骑士团头上。” 骑士虽然公正,但不至于不知变通。 没过多久,马车就回了别墅。 马车的帘子刚刚拉开,艾斯就看到格哈德等在别墅门口。 格哈德:“小少爷,来自格林城堡的魔法师到了。” 诺欧拉住艾斯的手,“我们快去!” 虽然诺欧不说,但艾斯知道,实际上,诺欧比他还要重视他脸上的伤疤。 艾斯和诺欧飞快跑到别墅的四层,艾斯也第一次见到格林家族的水系法师。 “加百利法师。”诺欧为艾斯介绍。 艾斯学着诺欧的样子,朝加百利法师行了一个礼。 艾斯对加百利法师的第一印象是,加百利法师是一个古怪、高傲的人。他的头发花白,眉毛也是,但仔细看,又带着淡淡的蓝色,他的鼻梁上端有个小突起,是非常典型的鹰钩鼻,眼皮耷拉着,看起来年纪已经很大了。魔法师年纪越大,也越难永驻青春,这也是他们衰竭的一个标志。 当然,也不乏魔法师完全不在意外表,觉得老头的形象更加风度翩翩的。 加百利法师微微仰着头,有些傲慢,他看到诺欧,也没有特别的热络,哪怕诺欧是未来格林家族的继承人。 加百利法师穿着一身天蓝色的袍子,他看了一眼艾斯,问道:“小公爵,这就是你要我救治的孩子?” 诺欧:“是的。法师,他脸上的伤能好吗?” 加百利法师干瘪的,像枯树皮的手朝艾斯挥了挥,“过来。” 艾斯往前走了两步。加百利法师是个瘦高的老人,他的右手捏住艾斯的下巴,把艾斯的头微微仰起,他仔细端详了片刻,又用大拇指划过艾斯脸上的伤疤,“很难。” 诺欧的心瞬间就提了起来。 “是一个高级魔法师造成的伤口。”加百利法师道:“但也不是不能治,需要花很大的心血,还有时间。” 诺欧:“无论法师需要什么,我都会找来。” 加百利法师眼神淡淡的,他说道:“小公爵,你只要按照你说的,在不莱梅城郊外用云理石建给我造一座六层的魔法塔。他的脸就会恢复如初。” 诺欧:“我已经联系了不莱梅城的城主,也买下了两块地皮,法师可以去挑一块喜欢的。从现在开始,只要三个月的时间,魔法塔就会建造好。” 加百利法师:“他的伤,三个月后也会好。” 诺欧/艾斯:“谢谢法师。” 加百利法师挥挥手,“你们可以出去了。”完全没有再寒暄两句的意思。 在加百利法师的实验室,艾斯没有多说什么。但回到诺欧的房间,艾斯问道:“掺杂云理石建造的魔法塔?这是请加百利法师来的报酬吗?” 艾斯在心里估算着这得多少钱,想以后还给诺欧。 诺欧道:“不是掺杂云理石,是魔法塔通体都要用云理石建造。加百利法师年纪已经很大了,他不愿意离开格林城堡,除非我能答应他的条件。” 艾斯吓得手上的茶杯都掉到了地上,“那个老法师疯了吧?!魔法塔通体都用云理石?!” 云理石是一种传导性很好的魔法材质,拳头大的一块就要数百金币,一座魔法塔全部要用云理石建造,那需要花费的人力、物力如果换成金币,能造几百个跟艾斯等高的模型,能直接变成一座小山,把艾斯压死了! 诺欧吩咐侍女把地上的茶杯清理干净。 诺欧道:“你说话声音轻点。”加百利法师还在楼上呢,虽然这里不是他的魔法塔,但他如果有心,还是能知道他们在说什么。 艾斯没好气道:“一座云理石建造的魔法塔。只要你这个条件不变,不管怎样,他都要治疗我这张脸的。” 第68页 诺欧:“这是我花钱,又不是你花钱。你心疼什么。” 艾斯摸了摸自己的脸,道:“脸啊,脸啊,你也是花大价钱养护过的。你将来要是不能生得俊美绝伦,怎么对得起格林小公爵花的钱。” 诺欧被艾斯逗笑了。 第36章 约会OR工作 虽然艾斯通过了佐治亚骑士团的试炼, 但他以疗伤为由向罗斯大骑士长告了假。 罗斯大骑士长:“你脸上受伤了,手脚都是好的,又怎么不能参加训练了?” 艾斯指了指缩在所有人后面的小胖子,“他们看到我, 就吓倒在地上了。我自然心里沮丧、难过。给我治疗的加百利法师说, 我在疗伤期间, 必须保持良好的心情, 不然会浪费他的魔力, 让他事倍功半……” 罗斯大骑士长被艾斯念得一个头两个大, 只好准了他的假。 因此, 艾斯虽然是佐治亚骑士团的一员了, 但他还每日是窝在诺欧的别墅里。除了清晨需要去加百利法师那边治伤, 其余时间都跟往常一样。 知道诺欧付了价值不菲的医药费后,艾斯对加百利法师也不那么客气了。艾斯提出要求,不想治伤的时候, 脸上犹如百蚁爬过,又痒又痛。 “你不想痛?”加百利法师奇怪道:“剑士不都很能忍痛的吗?” “那也很少有剑士享受吧。”艾斯道:“那些剑士不惧怕疼痛, 是因为苦难能让他们提升实力。治伤,又不是非痛不可。” 再说, 艾斯也不是纯粹的剑士。魔法师比其它任何职业都要亲近自然, 他们的触觉也更敏锐, 在其他人身上一分的痛,艾斯至少能感受到三分。 加百利法师也没有说什么, 只是下次给艾斯换了无痛的药剂。 傍晚, 艾斯照例去二楼找诺欧吃饭。 然而, 诺欧看到艾斯来了,赶紧把一个小簿子藏到身后。 艾斯若无其事地吃了半碗饭, 还是没忍住,“诺欧,你有事瞒着我。”艾斯不是喜欢插手管别人事的人,但他对诺欧,毕竟是不同的。 诺欧顾左右而言他,“没有啊,我有什么瞒着你。每天,除了你不去骑士团,其它时间我们都在一起。你想知道骑士团的事吗?” 艾斯不想跟他打哑谜,“我看到你椅子后面藏东西了。当然,你要是有什么小秘密,或者偷偷的在给不莱梅城的哪家贵族小姐写信,我也不会刨根究底的。” 艾斯把话说到这份上,诺欧也没办法,只好把那小簿子递给艾斯,“没什么,格林家族在路易斯安那行省的产业,在我离开家族的时候,我叔叔给我做零花钱了。” 之前,诺欧的叔叔一直隐藏得很好,他的任何行为都不会给人留下口舌。旁人只道,诺欧的叔叔太过宠爱他,他这个年纪,就转交给他家族一个行省的产业。 现在,诺欧说,他叔叔早就心怀不轨,也很难有人信的。 艾斯翻了翻账簿,“这些地产和簿子每年有几万金币入账啊。” 诺欧以为艾斯看不懂,没想到,艾斯不仅看懂了,还提出疑问:“这家布庄,这个月怎么只进这点材料,还不到往常的一半?还有其它几家店铺,也都是这样。” 诺欧自知瞒不过艾斯,道:“前些日子,我把账面上的钱都取走了。” 艾斯翘上二郎腿,他低头思索了一会儿,把目光移到别处,正巧,安吉莉卡在一边擦拭花瓶,她对上了艾斯的目光。安吉莉卡明白艾斯要问什么,主动道:“小少爷,格林小公爵不仅放走了一批侍女侍从,还削减了别墅里的开支。” 诺欧有些不自在,也有些不满,“安吉莉卡,怎么这你都知道?” 因为诺欧身边的人手,原本都是他叔叔安排的,所以诺欧从魔法塔回来后,平常身边就不喜欢有人伺候了。 艾斯说,安吉莉卡可以信任。 诺欧也懒得去找人。瞧艾斯用安吉莉卡顺手,就把他卧室里的事也交给安吉莉卡了。为了不让安吉莉卡白辛苦,诺欧直接给她涨了三倍的薪水。 平常,诺欧和艾斯商谈骑士团里的人和事,安吉莉卡也常常在待着,以防他们谁需要用茶。艾斯遇到不认识的家族,也常常会问安吉莉卡。诺欧也早就发现了安吉莉卡的聪慧。 为了不让安吉莉卡的才华不要白白耗掉,诺欧让安吉莉卡跟着别墅里的管家学学理事。别墅的管家是格林公爵夫人留给诺欧的,之前做过皇宫里的礼仪老师,无论是料理小少爷们的日常生活,还是举办宴会,都是一把好手。安吉莉卡能跟他学到不少东西。 不过,诺欧让安吉莉卡学习,可不等于把别墅里的财政状况都告诉她。 诺欧以为管家不分轻重,自然有些不满。 安吉莉卡朝诺欧行了一个礼,道:“别墅里的下人少了,小少爷不出门,所以不知道,我却不可能不知道的。至于别墅削减开支,是我猜的。给小公爵做衣服的玛丽跟我说,往常小公爵每个月都要做二十件衣服,从下个月开始,每个月只需要做三件了。” 艾斯惊讶地看向诺欧。诺欧他是知道的,娇养长大的,一个月新做二十件衣服,快把它们当作一次性消耗品了。这会儿怎么这么节俭? 艾斯想了一会儿,便明白了,他说道:“那座魔法塔,把你的家底都掏空了吧?” 诺欧也没有否认,“钱,总是会有的。” 第69页 艾斯:“铺子都不能维持基本的开销了,去哪里生钱?你啊你,就算用钱,也不用把账面上的钱全部取走。距离魔法塔竣工有三个月的时间,可以慢慢取。” 诺欧懒得跟艾斯说,云理石必须一次性买齐,堆到郊外去。他到最后,连付给工人的工资都没了,还是向不莱梅城的城主借的人手。他又哪里有余钱给店铺做流动资金? 连格林小公爵自己都要节衣缩食,可想他现在有多拮据了 “这样可不行。”艾斯手在椅子的扶手上敲了敲,道:“明天,恰好佐治亚骑士团训练营休息,我跟你一起去去不莱梅城的店铺看看。” 诺欧自然没有异议。 翌日,春光明媚,风和日丽。 艾斯和诺欧也没有大张旗鼓地出门。艾斯只作短衫打扮,带了安吉莉卡,诺欧倒是穿了一件长衬衣,还一丝不苟地把扣子扣到最上面,再打上一个黑色的小领结。 艾斯直接勾住诺欧的肩膀,“你也不怕热。” 诺欧冷淡道:“我有斗气护体。” “切~”艾斯不以为意,道:“有斗气了不起?” 诺欧道:“很了不起。”他话还没说完,眼里就露出融融的笑意。 平常,在佐治亚骑士团训练营的时候,哪怕是诺欧同期试炼的贵族子弟,也都没什么机会和诺欧说上话。一是诺欧实力高,训练内容常常和他们不一样;二是,诺欧总板着一副脸孔,白皙精致的小脸,表现出拒人于千里之外。 那些想攀附大贵族的少年,甚至不能在诺欧身边完整说上一句话。这也导致,那个替诺欧交上三枚“唧唧”魔晶的“好人”是谁,成了一桩悬案。 但诺欧面对艾斯,就算诺欧想表现冷峻,也常常维持不住。 不莱梅城是老城了,虽然它是佐治亚行省的省府,但城市的格局这些年一直没有变。不莱梅城的中心街道有些狭小,甚至不允许两辆马车并排而行,这也是诺欧今天为什么简装出行的原因。 诺欧和艾斯走在中心街道上,街道两边是各式各样的店铺,有卖水果蔬菜的,有卖小孩子玩具的,还有卖各种木头家具的。越往城中心走,店铺的装潢就越精致,像一幅幅美丽的壁画。落叶慢悠悠地飘到地上,人们脚踩在上面,发出“沙沙”的声响,它伴随着小商小摊的吆喝声,组成一首喧嚣又热闹的乐曲。 右边街道有一家铺子格外引人注目,它建造在一个高台上,比别家铺子都要高上些许,客人们只有走上三级台阶,才能进入店铺。而且,店铺前不断有马车到来,有容貌精致、衣着华美的贵族小姐、夫人们从马车上下来,在侍者的搀扶下,进入店铺。 就那么一小会儿功夫,艾斯就看到两辆马车。 诺欧也往那里走去,艾斯惊讶道:“这就是你们家的布庄?” 诺欧点点头。 艾斯与诺欧走进店铺,他们直接站在店铺的角落里,观察店铺里的情形。格林家族的店铺很赞,就是艾斯一时也提不出什么改进的地方。 店铺里,几位妙容姣好、身材妙曼的女郎穿着华美的服饰,充当模特,贵族小姐们可以用手触摸,感受这些服饰的布料。如果贵族小姐们需要,那些模特女孩们还会按照小姐们的要求,摆出各种造型。贵族小姐们觉得喜欢,就会直接下单,店铺里的裁缝再给她们量身定做。 诺欧道:“这些女孩大多是魔法学徒。因为格林家族的商铺面临的客人都是贵族和富商,像我的堂姐妹们,普通女孩穿过的衣服,哪怕只是当个架子,她们都不会喜欢的。但魔法学徒不同,她们虽是平民,但制作魔法药剂、念两句简单的咒语,还是行的。贵族小姐们可不觉得和她们穿同样的衣服,不可以接受。” “她们都是魔法学徒?”艾斯道:“可是,让她们做这个,不是太浪费人才了吗?” 诺欧:“其实,有魔法天赋的人不少,每100个人里就有1个人有机会成为魔法学徒,但100个魔法学徒都未必能出一个魔法师。除了学习魔法非常耗钱以外,有些人的元素亲和度太低了,他们就是冥想50年,都储存不到成为一级魔法师的魔力。” “还有,魔法学徒吟唱咒语,必须有高级的魔法师教导。你说,加百利法师那样的魔法师,会愿意花心血教导新人吗?” 艾斯摸了摸鼻子,他就不用高级魔法师教导咒语。 不过,艾斯想到安吉拉学习亡灵魔法的时候,咒语也要练上好几百遍,就明白,大多数魔法学徒与他不一样。 艾斯:“那也不容易,要找那么多魔法学徒?” 诺欧:“有什么不容易的,都是格林家族封地上现成的。” 看艾斯不理解,诺欧与他解释,“魔法岛上有世间百分之八十的魔法师,不管三色堇帝国,还是芬格帝国,对此都很不满。魔导士是战争中最尖端的武力,两大帝国都想得到他们,不愿让他们成为不定时炸弹。他们不敢去惹魔法岛上十数位魔导士,就只好自己培养新的魔法师。路德维希四世陛下有令,贵族必须检测自己封地上所有平民的魔法资质,教导他们魔法,帝都会承担一半的费用。” 艾斯:“陛下很英明啊。” 诺欧:“是啊。我父亲也说过,还好是今上登上了帝位。” 艾斯在店铺边上看到一叠画纸,他拿到手里翻看了起来,画纸上是不同的女孩,穿着店铺里各种各样华美的衣裳,摆出端庄的姿势。店铺里有好多这样的画纸,想来是给客人参考用的。 第70页 这时,布庄的老板看到诺欧,他胖胖的脸上惊喜交加的,正要走过来。 诺欧:“要去店铺后面坐坐吗?你可以挑两件喜欢的衣服。店铺里裁缝的手艺还是很不错的。” “不用了,我们走吧。”诺欧自己都节衣缩食了,艾斯又怎么好铺张。 诺欧跟布庄的老板打了个手势,与艾斯一起离开了店铺。 诺欧:“要去下一处吗?” 艾斯:“嗯。” 诺欧完全没有问艾斯意见的意思,他只把今日与艾斯出来,当作消遣了。好不容易,艾斯脸上的伤好得七七八八,也愿意出门了,他必然要陪艾斯逛尽兴的。 艾斯则大为恼火。为什么他一个穿越人士,在诺欧家的店铺里,一点建议都提不上? 这不科学! 就这样,艾斯和诺欧,一个抱着约会的心态,一个抱着工作的心态,度过了“愉快”的一天。 在格林家族的小酒馆里,诺欧抱着一小杯麦酒,问艾斯:“怎么样?有什么喜欢的吗?我们可以带回去。” 虽然诺欧已经破产了,但相对艾斯,他还是很土豪的。今天与艾斯走了许多路,诺欧心满意足,唯一的遗憾就是,没有遇上艾斯喜欢的东西,他不能给艾斯签签签。 自己家的东西,诺欧签单就好了。 艾斯:生无可恋.jpg 艾斯:“没有。” 艾斯看着桌子上刻着的茶水的价目表,酒馆老板送来的免费品尝的点心,还有刚才侍者告诉他们的,今日打折的食物,简直怀疑格林家族的先祖也是一位穿越者了。 艾斯:“你们家族的生意都好有创意,我在巴特索登从来没有遇见过。” 诺欧:“都是跟凯撒商会学的。” 艾斯:“嗯?” “你应该知道凯撒商会吧?”诺欧道:“凯撒商会的会长,提出了一个金点子的比赛。他每年选取一百个不错的主意,让商会名下的店铺试行。其中最棒的金点子,凯撒商会会奖励10000金币,给提出主意的人。现在,有些平民白日做梦,就是希望自己的主意被凯撒商会看中,10000金币砸到头上。” “你看到的,店铺的改革大多来自这个金点子比赛。” 艾斯:…… 艾斯:“可是,凯撒商会花10000金币买了这个金点子,又用了无数人力、物力去验证它的效果。其他人却免费用了,凯撒商会岂不是亏了。” 诺欧傲然道:“谁说什么人都可以用了。” 艾斯:“嗯?” 诺欧:“凯撒商会每年会送来一个小本子,其中记录了当年试验的100个金点子。一般来说,只有收到小本子的家族名下的商铺,才能使用这些金点子。不然,所有人都用了,我们的优势在哪里?” 艾斯无力道:“收到小本子的,都是大贵族吧?” 诺欧:“是啊。” 艾斯心下叹气,这真是教科书般的公关哪,不仅保证了创意在少部分人手上流通,还赢得了大贵族的好感。凯撒商会太有才了,他们把路都走尽了,让别人走什么?! 诺欧喝了一口麦酒,问道:“接下来想去哪里?” 艾斯:“没有特别想去的。你本来计划去哪里?” 诺欧:“想去奴隶市场,挑些青壮年的奴隶。别墅外面的花园,还有后面的马房都需要人料理。” 艾斯皱了皱眉头,不是很喜欢这个主意,“不能重新招些下人吗?” 诺欧:“下人每个月要付薪水,还有可能是我叔叔或者其他家族安插进来的,奴隶虽然贵,但买了以后,一劳永逸。” 别墅里的花销是诺欧独自承担的,艾斯也心知诺欧说的有道理,但他还是很排斥去奴隶市场。 诺欧大约看出艾斯不乐意,道:“我这里还有一张凯撒商会拍卖会入场的票子,是他们前几天送来别墅的,时间就在今晚,要去吗?” 瞬间,艾斯整张脸都亮了起来,他的确对凯撒商会很好奇,他问道:“可以带人吗?” “是包厢的票子,带多少人都可以。”诺欧迟疑了一下,道:“但我没有多少钱了。凯撒商会拍卖会上的东西一向不便宜,如果你有什么看上的,可买不下来。” 诺欧没有想到,他还会有混得这么惨的一天,两袖清风的带小伙伴去拍卖会。 “没事,只是去看看。”艾斯兴奋地站了起来,“拍卖会在哪里,我们现在去来得及吗?” 诺欧看艾斯开心,他也笑了起来,“来得及,实在不行,酒馆后面还有马,我们骑马去。” 艾斯:“我骑术不好,中心街道这么拥挤,别不小心撞到了人。” 诺欧:“我骑术好,我带你。” 艾斯:…… 虽然艾斯有些不情愿,但为了避免撞到人,他还是跟诺欧共乘一匹马,去了凯撒商会的拍卖会。 此时,华灯初上,不莱梅城的点点灯火连接在了一起,小酒馆里亮起了烛火,城中心最为奢侈的店面则上了魔法灯,按照艾斯的说法,想看城里哪户人家最有钱,是大户,看他们家有多亮就是了。那些表面光鲜无比,排场惊人的贵族,晚上要是连一盏魔法灯都舍不得亮,那内里可想而知了。 人流如潮水一般,熙来攘往,灯光点亮了不莱梅城各个街道。诺欧骑着一匹小棕马,带艾斯到了不莱梅城另一头、最为灯火通明之处。 第71页 有两排穿着黑衣的侍者守在一座三层楼高的建筑前面,看到诺欧和艾斯到来,其中一位侍者站出来,想给诺欧牵马,结果他还没走到小棕马前面,就被一个长相非常富态的中年人拦住了。 很难以想象,这中年人体型这么庞大,是怎么跑得那么飞快的,他像是一只企鹅,就那么蹦蹦跳跳的到了小棕马前面。 中年人朝诺欧鞠躬,道:“格林小公爵。” 诺欧:“你认得我?” 中年人搓搓手,喜不自禁,“格林小公爵刚来不莱梅城的时候,会长大人就送来了小公爵的画像,以免哪个不长眼的冒犯了小公爵。”他说完,还狠狠地瞪了一眼,刚才那个要给诺欧牵马绳的黑衣侍者。 其实,凯撒商会拍卖会上出现的侍者都是训练有素、百里挑一的,基本不可能让诺欧他们不舒服。中年人之所以那么生气,是因为他差点失去一个向格林小公爵献殷情的机会。 诺欧翻身下了马,对中年人道:“我和我的朋友,要去格林家族的包厢。” 中年人谄媚地笑了一下,道:“都给您留着呢。” 艾斯下马,让黑衣的侍者把马匹牵走,跟着艾斯走了拍卖会所在的房子里。艾斯好奇地看到拍卖会一层有一排小房间,每个房间外面都用大红色的帷幔遮住了,看起来奢华又神秘。 中年人看艾斯一直盯着那里看,主动解释道:“如果客人有什么想拍卖的宝物,可以委托给凯撒商会。每个房间都是独立的,其他人是看不见里面的场景的。房间里会有一个鉴定师,他们都受过严格的训练,绝对会保守秘密。宝物拍卖成功后,凯撒商会只收取百分之十的手续费。” 虽然中年人不知道艾斯是什么来路,但格林小公爵带来的人,他也是不敢怠慢的。 中年人的大脑袋又转向诺欧,“当然,格林小公爵有什么要拍卖的,我们是不收手续费的。” 诺欧:“直接去包厢吧。” 中年人不再废话,带诺欧他们上了三楼的包厢,“这里视线最好,整个拍卖会上的场景一览无余,除了我们商会自留的包厢,基本都是给大人们留着的。” 中年人在这边说着,正巧,三楼的另一边楼梯,也有一队人上来。 艾斯正伸长了脖子,准备看看是哪位大人物,没想到,他见到了一个他认识的人。 卡尔·凯撒。 那个曾被丹尼尔虏去骷髅王墓穴的少年。 第37章 拍卖会与占星玩偶 卡尔·凯撒与艾斯初见时已经不一样了, 他的眉眼长开,五官如刀削一般,深邃迷人,他的虹膜是黑色的, 犹如黑夜般神秘。 正巧, 卡尔·凯撒也往这边望过来, 他也见到了艾斯。 糟糕!艾斯在心中暗道。他没有想到这么快又见到了卡尔·凯撒, 距离他们在尼德兰村庄一别才三年, 也不知道卡尔·凯撒对骷髅王墓穴的事还有没有印象。 艾斯和卡尔·凯撒对视了三秒, 卡尔·凯撒若无其事地移开了视线。 他没有认出来?他认出来了?艾斯也不知道卡尔·凯撒有没有发现什么。但艾斯想着他现在的实力, 就是卡尔·凯撒想给他下绊子, 他也没什么好办法。 这时, 凯撒商会的中年男子已经拉开了包厢的门,请诺欧和艾斯进去。包厢里,有一块落地的巨大玻璃, 地上铺着雪白的地毯,中间是一个宽敞的沙发, 就是并排坐上两个成年人都不显得拥挤,沙发是黑色的皮革制成的, 看起来很是高档, 沙发的后面还摆着几把白色的椅子。 中年男子试探道:“商会里还有备用的白色沙发, 要让他们搬进来吗?”他还不知道艾斯的身份呢。 诺欧坐在黑色的沙发上,他转头看向中年男人, “不用, 艾斯跟我坐一起就好。” “是。”中年男子道:“小桌上有白色的纸牌和黑色的纸牌。格林小公爵有喜欢的东西, 可以在纸牌上写价钱,让侍女们喊价。写在白色纸牌上拍到的拍卖品, 到拍卖会后台缴纳金币,格林小公爵就可以带走了。用黑色纸牌拍到的拍卖品,会由凯撒商会付账,当作格林小公爵第一次来凯撒商会拍卖会的礼物。” 诺欧点了点头,中年男人退出去了。 艾斯:“还说没有钱买东西,这不就有人买单。” 诺欧:“凯撒商会的人情哪有这么好还。”那可是一群吸血的家伙。 艾斯在沙发上坐了一会儿,忽然感觉到他手边有一个很细腻的东西,他忍不住抓了下,是一双女孩的手。艾斯顺着这双手望上去,一个十五六岁的女孩,眼角抹着淡淡的粉,她有一双很好看的桃花眼,正对他笑,笑得有风情,却不失清纯。 “走开!”突然,这女孩像是被吓到的小兔子,飞快地从艾斯身边跑开了。 艾斯回过头,看到诺欧正冷冷地看着那个女孩,刚才的那声“走开”也是他说的。诺欧的身边站着一个身材丰满得多的女子,此时也退下了。 艾斯坐得离诺欧近一点,“这是凯撒商会讨好你的手段,未必有什么歹意。” 诺欧:“只是不喜欢。”艾斯刚才呆呆地看那个女孩的样子,简直傻透了。 艾斯以为诺欧对他叔叔算计他、在他身边安插人手的事还有心理阴影,所以这么排斥凯撒商会派来的侍女。 在艾斯看来,诺欧还是个孩子,但他的叔叔已经把他当作一个要除之而后快的对手,凯撒商会的人也把他当作一个有共同利益的合作伙伴。他们都没有给他机会,让他无忧无虑再过几年。艾斯不禁心中对诺欧又多了三分怜惜。 第72页 过了一会儿,那两个侍女又走了过来,分别在艾斯和诺欧的手边放上果盘和点心。 不过这会儿,她们都规规矩矩的,完全没有碰到两个小贵族一下的意思。 艾斯去看他身边的女孩,女孩脸上挂着淡淡的微笑,完全没有往艾斯这边看一眼,只专注着手上的果盘。 就这样,更挠得人心里痒痒的。 如果艾斯真的是不谙世事、喜欢女孩的小贵族的话。但现在,这副风情只当给瞎子看了。 “拍卖会开始了。”诺欧道。 艾斯不再关注小侍女的心思,转而望向拍卖会会场中间的高台。这座拍卖会的会场是座三层楼的建筑改造而成的,建筑的中心是座高台,此时,高台上面有一位身材前凸后翘、戴着面纱的女郎,两位黑衣侍者正把一个架子端到她身边。平台边上则是一圈一圈的椅子,密密麻麻的,是最普通的座位。 二楼则是白色沙发椅,坐在上面的人有不莱梅城有名望的富豪,刚刚从魔兽森林出来的钱财多多的佣兵,甚至还有满面风霜、衣着朴素的学者。 至于三楼,艾斯粗略的数了一下,有二十来个包厢,包厢里的玻璃都是单面的,里面看得到外面,外面看不到里面。所以,艾斯也不知道,有多少包厢坐了人。 有乐声从高台上传来。 艾斯收回看向包厢的视线,望向高台。 此时,高台上的女郎已经摘下了面纱,她浅金色、大波浪卷的头发已经垂至腰间,她的一双美目扫过拍卖会场上的一层、二层、三层,她虽然谁都没有看,但不少人都觉得她含情脉脉地盯着自己。靠近高台、意志力薄弱的人,甚至有想站起来,冲到高台上,与那女子站在一起。 诺欧:“这个女子有古怪。” 艾斯:“她身上覆盖了一层斗气。” 诺欧想了一下,道:“没有听说哪种心法有魅惑人的功效。” 艾斯:“可能是天赋斗气。” 就在这时,高台上的女子也说话了,“先生们女士们,欢迎来到凯撒商会的拍卖会。我是这场拍卖会的主持人卡塔琳娜,有幸得到凯撒商会不莱梅城的分会长看重,主持这场拍卖会,我会尽力让诸位满意的。” “满意,满意。”这时一位形容猥琐的男子一边嘴里念叨着,一边试图爬上高台。 艾斯原以为会有黑衣侍者把这男子拖出会场,没想到,高台上的卡塔琳娜像是没有看到那个男子,随意地往这个方向走了两步,然后“不经意”的一踢,那男子像是抛物线一般,被踢到了会场的墙上。那男子贴着墙缓缓地掉到了地上,又呻吟了两声。 竟然没死。 看来,卡塔琳娜对斗气的控制力很好,也不知道她是几级剑士。 这下,拍卖会场里的吸气声,窃窃私语声一下子消失不见了。连坐在二层沙发椅上的佣兵看到这一幕,都心中一凛,其他人更是不敢肆无忌惮地打量卡塔琳娜了。 艾斯手上抓过一把坚果,靠在沙发上,不由对这个拍卖会更期待起来了。 卡塔琳娜却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她一双纤纤玉手把架子上的红布打开,露出架子上放的一块魔晶。 “高级魔兽的魔晶!” “土属性的高级魔晶!” “至少是七级魔兽的……” 卡塔琳娜娇笑一声,道:“诸位没有猜错,今天拍卖的第一件物品,是来自魔兽森林的一颗八级魔兽的魔晶。日前,有一个A级佣兵团从魔兽森林出来,为了猎杀这只八级魔兽,他们派出了四位高级魔法师,四位高级剑士,布下了天罗地网。而且,这只土属性的地级魔兽不是普通的魔兽,是一只地行龙。” 瞬间,拍卖会的气氛就被炒热了。 卡塔琳娜:“八级地行龙魔晶1枚,起拍价1万金币。” 八级地行龙魔晶的价格肯定是不止1万金币的,凯撒商会此举,只是想调动拍卖会上的气氛。 艾斯:“没想到,不莱梅城会有这样的好东西。地行龙的魔晶,就是拿到帝都的拍卖会上,也够压轴了吧。” 诺欧:“佐治亚行省与魔兽森林接壤,很多珍贵的魔兽晶核、皮毛、血液和角,都会在这里处理。甚至不少对这些材料有需求的家族,会长期蹲守在不莱梅城。” 就在这时,会场下面出现了此起彼伏的报价,“2万金币。” “5W金币。” …… “我出35万金币。” 很快,这颗地行龙魔晶的价格就被抬上了35万金币,直到这时,人们的报价才慢起来。 “35万5千金币。” “35万8千金币。” …… 最后,这枚地行龙的魔晶被一个30岁不到的年轻人以42万2千金币的价格拍走了。年轻人跟着一位黑衣侍者进了高台的后面,交接了金币,并再也没有出来,想来是从后门离开了拍卖会的会场。 以免拍卖会散场的时候,有人围堵他,争抢这枚地行龙的魔晶。 之后,拍卖会上又出现了血腥宝石、一套藏青色的全身铠甲,都拍出了数十万金币的价格。前者,被一个油头粉面的贵族青年拍下,送给了共同来参加拍卖会的女郎,后者则被坐在二层的一位佣兵拍下。那藏青色的全身铠甲不知什么来历,参加竞拍的人不多,但一个个都势在必得,价格节节攀升,甚至高过了8级地行龙魔晶的价格。最后,还是那位佣兵抵押了一张罕见的魔法卷轴,从凯撒商会换取了大量的金币,才把它拍下。 第73页 还有一件秘银制作的法师袍,连艾斯都大为心动的,只是苦于囊中羞涩,不得作罢。 总之,这场拍卖会让艾斯大开眼见,深觉不虚此行的。同时,他也见识到了三色堇帝国贵族、富豪们丰厚的身家,花起来真的不把金币当金币。 这场拍卖会一直持续到了后半夜。 艾斯上下眼皮子打架,困得都快倒在诺欧的肩膀上了。 诺欧:“去一边睡去。” 艾斯嫌弃得看向沙发上的扶手,“那个太矮了。” 这时,拍卖会中间的高台上,一位黑衣侍者把一个小木匣递给卡塔琳娜。卡塔琳娜对着众人嫣然一笑,“先生们女士们,拍卖会即将结束了。但这场拍卖会还有三件压轴之宝没有拍出,相信你们也等待许久了。” 卡塔琳娜不再卖关子,她直接打开木匣,木匣里躺着一个栩栩如生的玩偶。 这玩偶巴掌大小,穿着一件黑色的斗篷。玩偶的五官非常精致,连从斗篷下露出来的小手都像工艺品一样。玩偶双眼紧闭,浅色的嘴唇轻抿,要不是它个头太小,其他人都要以为它下一秒就要活过来了。 艾斯突然从沙发上坐直了身体,他怔怔地看着玩偶,像是不相信拍卖会上会出现此物。 高台上,卡塔琳娜道:“占星师制作的人偶,起拍价50万金币。开始竞拍。”她竟然不做介绍,直接让参加拍卖会的众人竞拍,起拍价还高得惊人,比之前任何一件拍卖品成交的价格都要高。 拍卖会的会场里瞬间响起了嗡嗡嗡的声音。 占星师,这是一个比魔法师、剑士历史还要悠久的职业,据说,他们可以引动星辰之力,回溯已经发生的事,探索未知的奥秘。每一个帝国的衰败与兴起,都有占星师的身影,每一件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件,占星师都能提前预知。 每一任帝王都想得到他们,又都惧怕他们。 他们就是占星师,一个已经消失的职业。现存世间的“占星师”,都是流浪汉装神弄鬼,为了谋取钱财假扮的。 而占星师的玩偶是和占星师同样大名鼎鼎的玩意。据说,最强大的占星师身边的玩偶有不下于剑圣的实力,普通的玩偶可以充作侍者,强大的玩偶则可以在千军万马之中取敌方将领首级,是无可匹敌的存在。 但,谁又知道凯撒商会拿出的占星玩偶是真是假? 就算是真的,占星师都不在了,又有谁有实力使用占星玩偶? 也因此,拍卖会上第一件压轴物品出人意料的冷场了。高台下的人面面相觑,高台上,卡塔琳娜一如既往地轻笑着,不知道她是对这占星玩偶实在有信心,还是她心理素质太强大,丝毫不觉得尴尬。 “51万金币。”坐在二楼沙发椅上的一个青年,管家模样,像是哪个家族的代理,他迟疑地出了一个价。但青年说完价后,接受到四周望过来的目光,就又后悔了,只希望自己不要真的把这玩偶拍下来。 “53万金币。” 从一楼的某个角落也传来了报价声。之前报价的青年顿时松了一口气,不敢再报价。然而,这两声报价像打开了某个奇妙的开关,拍卖会场上开始不断地响起报价声。 “56万金币。” “61万金币。” 没有谁突然抬高价格,竞拍价还是稳定地升高着。参加拍卖会的众人只觉得这个世界玄幻了,一个不知等级、不知是否可以使用的占星玩偶竟然能拍出天价。 …… “98万金币。” 参加拍卖会的众人从被一个又一个价格震晕,到现在已经麻木了。 艾斯的目光也死死地盯着占星玩偶,他不知道他这一生还有没有机会见到此物。 “如果它很重要,我们就把它拍下来吧。”突然,诺欧的声音在艾斯耳边响起。 艾斯愣了一会儿,才消化了诺欧的话。 艾斯方知自己失态了。 艾斯听到自己死气沉沉的声音,“不用。” 诺欧:“如果它真的很重要……” 艾斯重新躺回沙发上,“真的不用。”这个人情实在太大了。 如果凯撒商会愿意让艾斯欠下这笔巨款,什么代价艾斯都可以接受,但他欠诺欧已经太多了,他不能用诺欧的名义去得到这个占星玩偶。还不知道凯撒商会以后会要诺欧用什么回报他们呢。 诺欧也没有再劝,凯撒商会的钱也不是那么好花的。 “103万金币。” 拍卖场上传来一个俏丽的女声,看不出是谁发出的,应该出自三楼的某个包厢。 “108万金币。”是一直参与竞价、坐在一楼的某个灰袍人。 灰袍人身边已经站了两个黑衣侍者,在估算灰袍人拿出的几颗宝石的价格。看来,灰袍人身上的金币、金票都不够了,现在是舍了血本在竞拍这个占星玩偶。 要知道,凯撒商会拍卖会上收购东西的价格一向很黑,最好的也只有正常价的八成。 “112万金币。”又是三楼包厢传来的声音。 灰袍人颓然坐到椅子上。 “还有其他人要竞拍吗?”卡塔琳娜道:“112万金币一次,112万金币两次,112万金币三次,恭喜这位客人拍到占星玩偶。” 卡塔琳娜把木匣交给黑衣侍者,让他送上三楼。这位黑衣侍者眼含精光,脚步沉稳,想来也是一位实力不弱的剑士。 第74页 艾斯像只鱿鱼似地躺在沙发上。 高台上,卡塔琳安又拿出了一件新的拍卖品,“空间戒指一枚,800立方英尺大小,起拍价30万金币。” 这件拍卖品不用卡塔琳娜多说什么,所有人都知道空间戒指的用处。顿时,拍卖会上开始了火热的竞拍。就连心知自己的钱拍不下空间戒指的人,都赌上自己全部身家喊价,希望被狗屎运砸中。 艾斯躺在沙发上,对此毫无兴趣。 他觉得,就算最后一件压轴的拍卖品是十级魔兽的魔晶,都不会让他心脏多跳一下。 艾斯心情不爽,又拿了一把坚果,结果盘子里空空如也。包厢里的侍女看到了,赶紧在小桌子上放上新的坚果。 “拍到占星玩偶的人在右边的包厢。”放上新的坚果的侍女嘴唇微微动了几下,她没有发出声音,但她说的话在艾斯的脑袋里响起了。 艾斯狐疑地望向侍女。 那侍女只是淡淡地朝艾斯笑了一下,就又退下了。 艾斯望向诺欧,诺欧依然盯着拍卖会的高台,像是对刚才发生的事一无所知。 右边的包厢。 艾斯想了一下,是卡尔·凯撒刚才进入的包厢。 艾斯想到这里是凯撒商会的地盘,也就不奇怪侍女为了卡尔·凯撒传话了。 看来卡尔·凯撒真的在骷髅王墓穴见到过什么,已经认出他了。不过,卡尔·凯撒是担心自己不去见他,才用占星玩偶引诱他? 卡尔·凯撒凭什么觉得,他知道了艾斯的身份,艾斯不会远远避开,还跑到他边上去。在这个包厢里,艾斯至少可以打破包厢的玻璃,引起拍卖会的骚乱,借此离开。去见卡尔·凯撒,谁知道他身边有魔法师还是剑士? 艾斯笑嘻嘻的对诺欧说:“刚才果子吃多了,我出去一下。” 诺欧看着艾斯空空的果盘,淡淡道:“嗯。”等到艾斯离开,诺欧又让侍女把他的果盘放到艾斯的手边。 第38章 卡尔·凯撒 艾斯走了两步, 就到了右边的包厢,他敲了敲门。 “进来。”一个少年的声音。只是艾斯没有听卡尔·凯撒说过话,不确定是不是他。 艾斯打开门。 这个包厢与诺欧的包厢大小一样,只是包厢里没有木质的桌子和椅子, 只放了两个长沙发, 两个沙发都是纯色, 一个纯白, 一个纯黑。 卡尔·凯撒坐在一个白色长沙发上, 出乎艾斯预料的, 包厢里没有其他人。 艾斯没有客气, 他直接坐到另一边的黑色长沙发上。艾斯与卡尔·凯撒面对面。三年过去了, 卡尔·凯撒身材抽长了不少, 他的表情沉稳,身上的气势大多成年人也比不上了,但他脸上的轮廓还带着稚气, 这一切给他带来了别样的魅力。 艾斯在看卡尔·凯撒的时候,卡尔·凯撒也在打量艾斯, 像是对这个人有着无尽的好奇。 卡尔·凯撒:“好久不见。自我介绍一下,我是卡尔·凯撒, 不过我更广为人知的身份是凯撒商会会长的长子。” 艾斯笑了一下, 道:“艾斯·诺依曼, 来自威斯特法伦行省的诺依曼家族。我想,你手上应该有我的资料了。”距离艾斯和卡尔·凯撒在走廊上碰面, 已经过去两个时辰了。艾斯从来不会怀疑一个帝国最有财富的家族的能量。 “是的。”卡尔·凯撒道:“我相信, 诺依曼少爷对我为何邀请你来这里也有些知道吧。” 艾斯:“我不知道。我不知道还有这样的邀请方法。” 卡尔·凯撒轻笑了一声, 他的皮肤苍白,很符合三色堇帝国的审美, 但他脸上的两坨红晕让他看起来不是很健康,“我不确定你是否想让格林小公爵知道我们即将谈论的话题,所以只好这样找你了。” 艾斯沉默。 卡尔·凯撒站了起来,艾斯注意到他的衣服里空空的,他身上的肉竟然连这么小的衣服都撑不起来。 卡尔·凯撒把一个木匣放到艾斯坐着的沙发上,他的手也很瘦,像是鸡爪,瘦骨嶙峋得可怕。 “表示我的诚意。”卡尔·凯撒放下小木匣,又坐回沙发上,“也感谢三年前你在尼德兰海岸对我的救命之恩。” 艾斯打开小木匣,里面果然是占星玩偶,他的手抚过占星玩偶衣服上细密的针脚。近距离看,占星玩偶的脸部更加巧夺天工,不用魔力探知,艾斯就知道这是真的占星玩偶。 艾斯:“原来你是故意的。我是在想,三色堇帝国最东南的小城,怎么会有这样的东西出现。要是三流的商会不懂它的价值,把它放出来,还有可能。可这样的错误,凯撒商会不应该犯。只要提前十几日放出消息,凯撒商会要拍卖占星玩偶,这次的成交价至少能高上十倍。” 卡尔·凯撒:“可是那样,凯撒商会未必能保住它。已经有些家族探知到凯撒商会有一个占星玩偶,把它这样出手未必不是件好事。” 艾斯不置可否。 卡尔·凯撒:“有些东西是无价的,比如占星玩偶。” 拍卖会上,占星玩偶可能能拍出上千万金币的价格,但在其它时候,拿上千万金币也未必可以买到占星玩偶。这就是有市无价。 艾斯点点头,道:“也是。” 卡尔·凯撒:“在我看来,我的生命比它还要值钱一些。” 这话不说艾斯,就是凯撒商会的会长,卡尔·凯撒的老爹站在这里,都不一定会同意。他生一个儿子可比赚一千万金币简单多了。 第75页 卡尔·凯撒说完这话,突然用力地咳了起来。 艾斯问道:“你身体不好?” 卡尔·凯撒:“灵魂之火损伤,就算身体上没毛病,每天也不太舒服。” 艾斯想起卡尔·凯撒被他带出骷髅王墓穴的时候,也就他这般大,这三年很可能过得都是这样的日子,就道:“我替丹尼尔向你道歉。” 卡尔·凯撒:“那个亡灵他怎么样了?” 艾斯道:“彻底消失了。”不是还藏在现世的某个角落,也不是去了亡界,而是彻底消失在了任何可能存在的位面。 “我没有想报复他。”看艾斯没有其它表示,卡尔·凯撒知道,亡灵丹尼尔是彻底的消失了,“我很感谢你。其实离开那片墓地的时候,我是醒着的,传送的时候,我还吓得哭了出来。”怕你空间魔法用不好,把我们传送去了不知名的位面。当然,最后一句话卡尔·凯撒是不会对艾斯说的。 艾斯:“我还以为海边的潮气太重,原来是你把我的衣服弄湿了。” 卡尔·凯撒笑了一下,他已经不是那个胆小的孩子了,所以那些怯弱的举动也不是不可以提的事情了。 卡尔·凯撒:“我感谢那个时候你让我活了下来。虽然丹尼尔说的没错,我活着也要多受痛苦。但我还是想活着,死了,就什么也没有了。” 卡尔·凯撒没有说的是,他那次去尼德兰海岸并不是像丹尼尔以为的那样,好奇尼德兰村的稀世珍宝,以他的出身,他什么样的宝物没有看过,又何必专门去尼德兰海岸。 那次,是卡尔·凯撒的父亲让他去尼德兰村庄,说:“有有价值的东西,就买回来吧。”他才去的。 事实上,这只是卡尔·凯撒的父亲支开他的手段罢了。凯撒商会会长的第一任妻子去世很久了,他在外面一直有情人,卡尔·凯撒也是知道的。这次,凯撒商会会长的情人有了孩子,也不知道他是担心长子有意见,还是没办法对长子说出口,他把卡尔·凯撒远远地支开了。 卡尔·凯撒被丹尼尔带去骷髅王的墓穴,是谁也没想到的事情。 但在卡尔·凯撒回到家中,身体大不如前后,无意听到父亲对情人说的话,“还好有其他的孩子。” 虽然知道自己不是必不可少的,但随时可以被替代的感觉,真的很糟糕。 现在,卡尔·凯撒对艾斯说:“我想和你进行一场双赢的合作。” 艾斯对手上的占星玩偶爱不释手,他一边暗骂自己心志不坚,一边忍痛把木匣合上。 艾斯道:“你说。”虽然艾斯面上装得淡定,但他心里有个小人在痛哭流涕,只要卡尔·凯撒的要求不是太过分,他都会答应他。 “三色堇帝国有这么一句话。只要这个世界上有的东西,没有在凯撒商会买不到的,如果有,那只是你出的价不够罢了。”卡尔·凯撒道:“但事实上,的确有些东西,是在凯撒商会都没有的,不属于现世的东西。” 艾斯明白了,“你想要亡界的东西。你是想要找人,还是找物?” 只有死人才能保守秘密这句话,不适用于亡灵法师。不知道杀父仇人是谁,只要找到他父亲的亡灵问问就知道了;知道有一份宝藏,但知情人都死了,也只要去亡界找他们就行了。 “先找东西,界石、魂晶,这些在亡界随处可见的东西,在现世可以卖上很不错的价格。如果有人委托,也可以接找人的任务。”卡尔·凯撒望着艾斯手上的木匣子,道:“我想,你现在进出亡界应该不难吧。” 艾斯:“这些事情,我得做多久?” 卡尔·凯撒:“永远。” 艾斯想把木匣子直接丢回给卡尔·凯撒,虽然他很钟意占星玩偶,但还没有到卖身的地步。 卡尔·凯撒伸出手,制止了艾斯的动作,“你先听我说完。我让你去亡界找东西或者找人,绝对不是白干的。我不知道你现在亡灵法师的等级。如果你是一级亡灵法师,我们一九分,你一我九,如果你是二级亡灵法师,我们二八分,你二我八,以此类推,等你成为九级魔法师,你只需要给我一成的利润,给我个辛苦费就行。” 艾斯道:“怪不得凯撒商会能做那么大。” 界石、魂晶这类亡界的特产利润惊人,除了艾斯需要消耗魔力和时间,基本就是无本的买卖。艾斯要是一级亡灵法师,他拼了命去找这些东西,也能得到不少钱。但他要是敢违约,卡尔·凯撒背靠凯撒商会这个庞然大物,想收拾他还不容易。 等到艾斯实力变强了,这么点利润,艾斯就算不敢违约,偷偷摸鱼什么的,卡尔·凯撒又不能派人去亡界监督他。于是,卡尔·凯撒提高了艾斯的分成比例,将近一半的利润,还是非常值得艾斯累死累活的。 艾斯成为高级亡灵法师的时候,他已经可以肆意打开亡界和现世的通道,召唤骷髅大军了。他和凯撒商会的地位也颠倒了,艾斯不用担心被追杀,而是凯撒商会要担心什么时候惹怒这个杀神,被一锅端了,但这个时候,艾斯和凯撒商会分成的比例,只是给凯撒商会喝口汤了。 卡尔·凯撒把什么情况都想进去了。 卡尔·凯撒:“当然,如果艾斯,我可以这么叫你吧,等你成为魔导士的时候,你想要出手什么东西,凯撒商会不会收取你一分钱手续费,会帮你的货物卖上最好的价钱。这个合作,你想什么时候终止,就可以什么时候终止。只要你不和其它商会合作,贩卖亡界的东西就可以了。” 第76页 艾斯:“看来我没有拒绝的理由。” 卡尔·凯撒微微地笑着,虽然他的身体相对普通人孱弱,但他此刻一切尽在掌握中的姿态让人心折。 艾斯:“那么卡尔,让我来看看,凯撒商会需要哪些亡界的东西吧。” …… 艾斯回到诺欧包厢的时候,拍卖会已经结束了。拍卖会会场里的人正陆陆续续离开,诺欧本来应该离开了,但他还是在这里等艾斯。 诺欧冷声道:“去哪了?” 艾斯:“外面有一个小姑娘很可爱,唉,也不是……” 艾斯不想对诺欧说假话,但就像卡尔·凯撒想的,艾斯并不打算把他是亡灵法师的事情告诉诺欧。 一来,世人对于亡灵法师多有误解,就是诺欧愿意接受艾斯是亡灵法师,按照诺欧的性子,肯定会把艾斯身份的事放在心上,诺欧现在背负的事情已经够多了,艾斯不想再给他增加烦恼。 二来,艾斯不知道该如何解释骷髅王墓穴的事。编一个故事就需要编无数故事去圆最先的故事。 诺欧:“你有什么想做的,尽管去做好了,只是不要让人白等。” 艾斯知道诺欧没有真的生他的气,就去握住诺欧的手。 诺欧挣脱了两下,发现艾斯握得太紧,他挣脱不开。 诺欧转过头去,对上小伙伴一张傻笑的大脸,白皙的、还能看到细小绒毛的脸上还有几道淡淡的红痕。诺欧心底最后的一丝气也消了。 艾斯:“唉,诺欧,你可不能不理我。这么晚了,我还得你骑马送我回去呢。” 诺欧:还是好气! …… 不莱梅城的店铺早已关门息业,城中的居民也都进入梦乡,黑沉沉的夜幕笼罩着整个城市,只有街角还有浅黄色的小灯亮着,让夜晚行走的路人不至于迷失了方向。 好在诺欧骑术精湛,没用多久就带艾斯穿过大半个城区,回到了别墅。 艾斯回到房间,安吉莉卡已经把洗漱用品准备好了。 艾斯一边洗漱一边道:“安吉莉卡,我下次再这么晚回来你不用等了。”诺欧骑马带艾斯一起参加拍卖会,让安吉莉卡先回来。艾斯叫安吉莉卡先睡,没想到她还等着。 安吉莉卡屈膝行礼,没有说“是”或者“不是”。 艾斯知道,她还会等着。安吉莉卡固执起来,连艾斯也拿她没办法。艾斯只好由得她去了。 等安吉莉卡离开,艾斯把空间护腕里的魔兽蛋从阳火阴火化作的太极图上移开,取出来放到孵化器上。艾斯手上抚摸着魔兽蛋,只觉得一天的疲惫都消失不见了。 真好。 艾斯想,真好。 他在这个世界上有了那么多牵挂,有诺欧这样的挚友,有安吉莉卡、安吉拉做姐妹,还将有自己的魔兽。 占星玩偶是没有神志的人型兵器,也是最好的寄放分魂的地方。艾斯可以把他的一缕分魂放到占星玩偶上,通过它进出亡界,这样,就没有陨落之危了。亡界的危险,一直是亡灵法师提升实力最大的桎梏。 艾斯想,他在亡灵魔法上,能比他一开始想象的走得还要远。 天已经很晚了,艾斯沾上枕头就睡着了。 在他不知道的时候,孵化器上的魔兽蛋剧烈地晃动了一下,不像以前那样,只是移动,而像是有什么东西要破壳而出。 但可能是蛋壳太厚了,也可能是蛋壳里幼崽的力量不够,又过了十几分钟,这样的晃动消失了。艾斯的卧室里,又恢复了和往常一样的平静。 第39章 训练营日常 佐治亚骑士团训练营。 诺欧骑在一匹白色的小马驹上, 用长枪把另外一个迎面而来的剑士从马上挑下来,长枪的枪头是钝的,就是被刺中也不会受伤。被刺中的剑士倒下马后,就地滚了两圈, 坐在地上, 举起双手, “我投降。” “哦哦哦哦哦哦!” 训练场的边上响起了欢呼声。 艾斯叼了根杂草, 靠在一根石柱上, 他双手举过头顶也开心地鼓起了掌, 虽然诺欧在训练场上很少输, 但每次看到他行云流水地击败敌人, 都觉得是一场视觉上的享受。 大卫·里希特站在艾斯身边, 羡慕地看向训练场中心,诺欧正骑着马来回走动着。大卫·里希特说道:“可惜这里没有女孩,不然她们爱慕的目光会把格林淹没的。” 艾斯嗤笑了一声, 他用脚踢了下大卫·里希特,“轮到你了。” 大卫·里希特如丧考妣地上了训练场, 他看中了一匹看似温顺的棕色小马驹,他脚踩了马镫上, “啃次啃次”半天才上了马背。那小马驹不耐烦地打了个喷嚏, 小跑地驮着大卫·里希特走到训练场的中间。 艾斯似乎是预料到了结果, 他不忍再看,用一只手捂住了眼睛。 “哈哈哈哈哈哈。” 训练场上传来了众人的哄笑声, 艾斯的食指和中指分开, 悄悄地望向训练场的中央。原来, 大卫·里希特还没有遇上对手,就被那匹棕色的小马驹甩下了马背, 此时,大卫·里希特躺在地上,半天没起来,小马驹神气地绕着他走来走去。 “别作怪!”诺欧已经从训练场下来,这会儿刚好走到艾斯身边,他看着艾斯又用手捂着眼睛,又要看训练场上情形的样子,忍不住道。 艾斯看到诺欧来了,笑嘻嘻道:“我知道里希特多半要摔下来,但他还是超出了我的预料。” 第77页 等艾斯笑够了,他走上训练场把大卫·里希特扶了起来,拿起大卫·里希特手上的长枪,骑上那匹棕色的小马驹,用一个帅气的姿势把原本属于大卫·里希特的对手从马背上挑了下来。 “嗷嗷嗷嗷嗷!” 训练场上又响起了欢呼声,艾斯骑在小马驹上,用手挥舞着长枪,耍够了威风,才又走回人群中。 诺欧:“如果你天天来训练场,天天都能参加这样的比武。”这样一场普通的胜利,就不会这么兴奋了。 艾斯:“如果是天天都能发生的事,又有什么值得高兴的。” 等到参加训练的剑士全部比武完了以后,罗斯大骑士长站到他们前面,手上拿着一个本子,正在给他们读他们刚才比武得到的分数。 “诺欧·格林,1分。” “托马斯·乌姆巴赫,3分。” …… 佐治亚骑士团的评分标准是5分制的,分数越小成绩越好,1分优秀,4分及格,5分不及格。比武因为是两两对决,一般战胜对手就能得到3分,表现极其优异的能拿到2分,甚至1分。 失败的一方会因为对手强大程度不同,个人表现不同,得到4分或者5分的成绩,可像托马斯·乌姆巴赫,虽然他败在诺欧手上,但一来他本身实力不错,是这届训练营里少有的3级剑士,二来,他的对手太过强大,所以他也有3分。 …… 就这样,罗斯大骑士长一个一个地报着他们的分数,直到—— “大卫·里希特,6分。” 佐治亚骑士团评分标准虽然是5分制的,但偶尔也会有更糟糕的分数,6分,7分这样的,因为骑士们认为,那些得到5分的剑士,也是有可取之处的。至于剩下的那些一无是处的家伙,必须再给他们一个单独的分类,比如,6分。 要是往常,其他骑士检查训练成果,可能还会给里希特伯爵第一顺位的继承人留点面子,但罗斯大骑士长可不管这些,他总是铁面无私的。 …… “杰罗尔德霍斯利,4分。” “乔·格拉芙,3分。” “艾斯·诺依曼,6分。” 艾斯听到这里,挑了挑眉头,他不明白,罗斯大骑士长怎么能给他打出6分的分数,连被他打败的杰罗尔德霍斯利都有4分。 罗斯大骑士长报完了所有名字后,问道:“所有人的成绩都在这里了,有人有异议吗?” 艾斯举起手,道:“报告大骑士长,我有异议。” 训练场上传来一阵压抑的低笑声。 罗斯大骑士长合上本子,问道:“你有什么异议?” 艾斯:“回大骑士长,为什么我只有6分?” 训练场上的笑声又响了一些,那些剑士像是握紧拳头也抑制不住他们身体里疯狂的笑意。每次艾斯对上罗斯大骑士长总是能发生好玩的事。 罗斯大骑士长:“你为什么不能是6分?你击败了谁?” 艾斯:“杰罗尔德霍斯利。他都有4分,我却只有6分,这不公平,不符合骑士精神。” 罗斯大骑士长:“你还知道骑士精神?杰罗尔德霍斯利是谁的对手?他是大卫·里希特的对手!你把不是你对手的人击败了,还想要我给你高分!战场上,让你打芬格帝国的军队,结果你打了自己人,还想让陛下给你算战功吗!” 少年剑士们再也忍不住了,他们的笑声回荡在了整个训练场上。连诺欧都抚上额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艾斯嘴角一撇,朝天空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 “得6分的人留下来打扫训练场,其他人回房间吧。”罗斯大骑士长没好气道:“解散!” 不断的有剑士从艾斯身边走过,他们用手拍艾斯的背、肩膀、头,“诺依曼,辛苦你了。” “诺依曼,好好干。” “这会儿秋高气爽,训练场上的马粪还没沾住,远比不上我那一次……” 艾斯身无可恋地站在原地,他看到诺欧,“诺欧,你会留下来帮我吧。” 诺欧假装不认识他,目不斜视地从艾斯身前走过了。有洁癖的格林小公爵才不要做打扫训练场这种脏兮兮的活,而且,艾斯他完全是活该。 没多大会儿功夫,训练场上的人就走得干干净净的,唯有艾斯插着腰站在那儿,远处还有个胖墩蹲在地上。 艾斯等了半天,那胖墩也没有站起来的意思。艾斯没办法,只能走到大卫·里希特身边,踢了他的鞋子两下,“别哭了,起来打扫训练场。” 大卫·里希特还在那边抽抽搭搭的。 艾斯真受不了他,哭都不肯好好哭,像个女孩似的,是那种压抑的、隐忍的、痛苦的哭泣声,又踢了他一下,“起来吧,像个男子汉大丈夫。” 大卫·里希特一边抽泣一边道:“别……体……” “什么?”艾斯完全听不清他说什么,只得蹲到大卫·里希特旁边,“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 大卫·里希特:“别踢我鞋子。” 艾斯:…… 艾斯:“你心疼鞋子做什么?你从马背上摔下来,岂不是比我踢你两脚痛几百倍。再说,这鞋子又不用你洗。” 里希特伯爵虽然不指望大卫·里希特在剑术上达成什么成就了,但毕竟是亲儿子,在吃穿上从来没有亏待过大卫·里希特,他还特意和佐治亚骑士团打了招呼,安排两个侍女住在佐治亚骑士团训练营附近,照顾大卫·里希特吃穿。 第78页 虽然这不符合骑士团的规矩,但同届里既有艾斯和诺欧住在训练营外,佐治亚骑士团也没觉得大卫·里希特真能通过骑士团的审核,只是让他在这里待上个六年,也就对大卫·里希特睁只眼闭只眼了。 当然啦,一同参加训练的其他剑士的酸话还是免不了的。 大卫·里希特又蹲在地上伤心了一会儿,总算站了起来。艾斯从训练场的最边上打来一桶桶水,洒到地上,大卫·里希特拿着扫把把地上的脏东西扫到畚箕里。 按照道理来说,艾斯的工作更要体力,工作量也更大些,但等艾斯把整个训练场的地都洒上水,大卫·里希特才完成了十分之一的工作。 等他全部弄完了,天都要黑了。 艾斯看着连绵不绝的黄白物体,怎么办,他也不想搞。 艾斯环顾了下训练场四周,什么人也没有。艾斯找了个大卫·里希特背对他的机会,他从空间护腕里取出海澜法杖,默念咒语:“桡呗二……” 训练场长除了地上湿淋淋的,已经没有其它垃圾了。 艾斯默念:“格林家族的先祖啊,请原谅在下,在下不是故意用传奇法杖做这些事的,只是用传奇法杖才不容易让人发现这里的魔法波动。” 艾斯走到大卫·里希特身边,看他把一坨马的便便扫到畚箕里,假装开心道:“哦,里希特,我们把活干完了!” 大卫·里希特精神恍惚地转过头,他明明记得他还有大半个训练场没有打扫。 不过训练场上已经没有垃圾了,应该是他打扫干净了吧? 大卫·里希特高兴道:“诺依曼,有你一起干活真好,我往常都要弄到天黑呢。” 艾斯:是啊,有我肯定好啊。 大卫·里希特:“真希望下次你还能陪我一起。” 艾斯:谢谢你认可我的工作,不过不用了。 艾斯:“也希望你下次能得个5分。”以大卫·里希特现在的水平,想从罗斯伯爵大骑士长手上拿个4分,简直比登天还难。 大卫·里希特:“不可能的。” 艾斯:“我们先定一个小目标。” 大卫·里希特又蹲到地上,成为了一颗土豆,“我根本不可能成为剑圣的男人。” 艾斯:…… 艾斯:我们先定一个小目标…… 算了,他已经懒得跟大卫·里希特说了。艾斯想着大卫·里希特常常蹲在训练场上,也没蹲出过事,就朝佐治亚骑士团训练营的大门走去,诺欧应该还在等他。 浅褐色的马车,车厢上刻着繁复的花纹,前头拉着马车的是四匹矫健的白马,长长的浅灰色鬃毛披散着,神气极了。 艾斯和车夫打了个招呼,坐上马车。 诺欧看见艾斯来了,赶紧掀开马车上的帘子透气。 “本来还很高兴你在等我的。”艾斯不满道:“我身上一点味都没沾到好不好。” 诺欧并不把艾斯的不满放在心上,他正在看《三色堇帝国史》,他边看书边道:“是你非要留下来陪他的。” 车夫看艾斯上车,赶着马车往别墅走去。从马车上的窗户里,可以看见小商小贩沿街叫卖,人们背着大包小包从街道上走过,心满意足的样子。 艾斯知道,诺欧的他指的是大卫·里希特。 “我没想故意留下来陪他。难道我还喜欢打扫训练场。”艾斯道:“唉,我承认,我是特意上训练场扶他的,总不能看他一直躺在训练场中间吧。罗斯大骑士长不是说了,自己不比武的时候,不能上训练场,我这才对上杰罗尔德霍斯利的。” “谁知道罗斯大骑士长会给我6分,还让我陪大卫·里希特打扫训练场。我都觉得罗斯大骑士长在针对我了。” 诺欧不赞同道:“就是到佐治亚骑士团团长那里,都说不上罗斯大骑士长的决定错。他的奖励与惩罚都光明正大。” 艾斯:“好吧。我不是说这次。就说上次比武,连续三次,他让我与你一组,他明明知道你是我们这一届唯一有斗气的人,其他人谁也打不过你,还每次都把我和你分到一起。我连续输了三次,连续跑了训练场三百圈!这种锻炼机会总该大家平分吧。” 诺欧把手上的书翻了一页,“那是因为你上次被大卫·里希特打落了手上的剑。” 艾斯呐呐道:“我想给他一点信心。他自从加入佐治亚骑士团的训练营就一直在输,完全看不到进步也太绝望了。” 诺欧:“你做得太明显了。不止这一次,还有之前,只有惩罚项目比较麻烦的,你都能赢,没有惩罚或者惩罚简单的,你都会输。不说罗斯大骑士长,就是霍斯利他们都发现不对了。我那天听到霍斯利说,如果失败要打扫马厩之类的比武项目,千万不要跟你一组,你总是一不小心就赢了。” 关于艾斯的实力到底如何,没有人比诺欧更有发言权了。 诺欧和艾斯离开训练场早的话,他们回别墅也会去剑房练一会剑,因为诺欧有斗气护体,艾斯每次都能放开了打,两人常常打上一两个时辰才收手。 要诺欧评价,他不用斗气,与艾斯光光比拼剑招,胜负四六分,他六艾斯四。如果艾斯对上训练营其他人,除了乌姆巴赫这样比较强大的三级剑士,其他人艾斯都是稳赢的。 罗斯大骑士长虽然没有亲手试过艾斯的实力,但他眼光毒辣非诺欧可比,可能也猜出艾斯的真实水平,才越发恨铁不成钢。 第79页 艾斯:“听说威斯特法伦行省要召开一场比武大会,罗斯大骑士长正在挑人过去,我可不想被选上。” 诺欧:“所以你就故意输给大卫·里希特?” 艾斯:“也就那一次。” 诺欧:“你就是投资,也不应该投资他。大卫·里希特不可能继承里希特伯爵的爵位,相反,未来里希特伯爵爵位的继承人还会把他视为眼中钉,肉中刺。大卫·里希特自身都难保。” “我没有想那么远。”艾斯道:“只是他就一个人。” 诺欧把手上的《三色堇帝国史》合上,看着艾斯:“可是你对他好,他也不懂。” 艾斯笑道:“你都说他未来这么惨了,我还指望他回报吗?” 马车渐渐的向前驶去,直到回到了诺欧的别墅。 第40章 骷髅骑士团的效忠 艾斯回到了别墅里, 好好的沐浴了一番。 艾斯沐浴完后,上了四楼的实验室。加百利法师去郊外的魔法塔后,这个实验室就空了下来。艾斯时不时会上来制作一些魔法药剂。 艾斯拿了一瓶制作好的粉色的净化药剂下了二楼。 诺欧也恰好沐浴完,他正拿着一块大毛巾擦头发, 看到艾斯来, 他说道:“哦, 你又来。” 艾斯晃了晃手上的药剂瓶子, “新鲜出炉的。” 诺欧接过艾斯的净化药剂, “说实话, 我对你制作的药剂有阴影。”虽说如此, 他还是把很给艾斯面子的, 把他送下来的魔法药剂一饮而尽了。 诺欧:“明天是罗斯大骑士长宣布去威斯特法伦行省参加比武大会人选的日子。”事实上, 训练营的事平常只有几位骑士负责,罗斯大骑士长一个月里,偶尔只来一两次。只是现在要选取参加威斯特法伦行省比武大会的人选, 罗斯大骑士长才来得频繁些。 艾斯:“那明天我不去了……” “如果罗斯大骑士长选你去,就说你得了重病。”还不待艾斯说完, 诺欧就接道。 艾斯盯着诺欧半晌,狠狠地点了点头:“对。” 然而, 艾斯咒自己重病的话并没有用上。翌日, 罗斯大骑士长选拔参加比武大会的人选里并没有艾斯, 倒是诺欧赫然在列。 夜晚,艾斯陪安吉莉卡给诺欧收拾衣物。 艾斯把诺欧常穿的几件衣服打包进箱子里, “不是我说, 不管谁来选人, 你都是要去的。你可是佐治亚骑士团的门面,罗斯大骑士长他们肯定会想带你出去溜达溜达的。” 诺欧:“但凡你争气点, 我们就能一起去了。你也可以回家看看。” 艾斯:“威斯特法伦行省大着呢,又不是回巴特索登。” 诺欧好奇道:“巴特索登是怎样的地方?真想去看看。” 艾斯:“肯定比不上路易斯安那行省的东部平原。诺依曼家族只有一个子爵的爵位,封地有八九个小村庄,巴特索登是最大的那个,我们平常也住那儿。小村庄,小庄园,没什么好看的。” 诺欧:“就想去看看。” “你去了,指不定诺依曼子爵会巴结你……也不一定,我还没看见过他巴结人……难道是摆出一副长辈面孔,唉,我也不知道。”实际上,艾斯与诺依曼子爵相处不多,对他也不怎么了解。 艾斯生硬地转开话题,“你这一去要两个多月,能带侍从吗?” “艾斯,你跟你父亲真生疏,你们家应该很讲规矩。”诺欧道:“罗斯大骑士长没说,那应该是可以。但我别墅里会骑马的那些侍从,我不想带他们。你之前的那个侍从能借我用吗?” 诺欧只见过格哈德几次,印象中是个很俊朗的年轻人,但也没有多了解。不过,诺欧与安吉莉卡接触很多,安吉莉卡是非常规矩和聪明的侍女,他不免对格哈德也抱了很大的期望。 艾斯:“格哈德啊?他心大智空,你带着他,除了能给你劈个材烧个火,穿个盔甲,指不定还要你操心他的事呢。” 听艾斯这么一说,诺欧就打消了念头,“哦,算了。我还是不带侍从了。” 诺欧:“自从我们认识以来,我们还没有分开那么久过呢?” 艾斯轻佻地笑了一下,问道:“会想我吗?” 诺欧冷淡道:“不会。” 然而,艾斯没想到的是,在诺欧走后的第二天早上,他就有些想诺欧了。虽然别墅里依旧有十几个人,安吉莉卡和魔兽蛋也一如既往地陪着他,但诺欧走了,总觉得缺了点什么。 艾斯把抓了抓头发,把它抓成鸡窝头。 “不想了!”艾斯对自己说,他留在别墅里,不是偷懒不想参加比武大会,而是有任务的。艾斯把魔兽蛋放进空间护腕里,又从里面取出一个小木匣。 艾斯呼出一口气,打开小木匣,木匣里正静静躺着一个小玩偶。 安吉莉卡静静地走进房间,在桌子上放上牛奶和小饼干。艾斯上半身坐起,靠在床背上,他碧绿的眼睛深邃而神秘,瞳孔里不断有光线交织着,像是在组成什么阵法。 艾斯仔细望着面前雪白的墙,像是那上面有什么常人看不见、很是玄奥的东西。 艾斯瞳孔一动也不动,神色冰冷,“安吉莉卡,接下来的两个月不要进我的房间,有东西送来也只要放在外面房间的桌子上。” “是。”安吉莉卡屈膝行礼,托着装着早餐的托盘退出了艾斯的房间。 第80页 艾斯稍稍闭了下眼睛,他眼中的线条消失不见,他的手慢慢抚过占星玩偶精致的脸孔。 艾斯不再犹豫,他把占星玩偶从木匣子里取出,直接扔向半空中。占星玩偶悬空而立,它原本紧闭的双眼也睁了开来,是一双犹如夜空般黑色的眼睛。 而艾斯的眼睛却闭上了。 在艾斯的脑海里,他重新解析了这个世界。他身处的房间不再是墙壁、毯子、桌子、椅子、床,而是各种各样的魔法元素,窗户边,青色的是风;杯子里,蓝色的是水;墙壁里,黄色的是土;壁炉里,红色的是火。 就像艾斯前世,各种化学元素排列组合构成了世界,在此世,各种魔法元素也构成了万物。 比较浅的红色、黄色、蓝色、青色是光明属性的魔法元素,而那些更为稀少的深红色、深黄色、深蓝色、深绿色,则是黑暗属性的魔法元素。 而在这个位面的有些地方,这些黑暗属性的魔法元素明显比其它地方多,这就是现世与亡界的节点,两个位面交接的地方。 所有的位面都有两面,一面主光明,一面主黑暗。 光明的位面会产生源源不断的灵魂,他们出生,成长,然后归于黑暗的位面。这样两个位面才可以共同成长,不至于哪个位面承载的灵魂过多,过早得消亡。像《剑与魔法》中的尼德兰村庄,就已经破坏了位面的平衡,所以魔法岛不得不出面解决它。 现世与亡界存在无数的节点,以供灵魂通行。 但这是一张单行票,亡界只许进不许出。 找到了! 艾斯猛然睁开眼睛,虽然他的面前还是一堵雪白的墙,但他的瞳孔里出现了一扇门,一扇漆黑的、能吞噬无尽生机的大门。 “佛昊觅勒木斯给蒽……” 随着艾斯默念咒语,亡界的大门缓缓打开。 艾斯望着占星玩偶,占星玩偶也望着艾斯,但他们的眼睛里没有对方,都是一扇打开的大门。 艾斯像玫瑰花花瓣的嘴唇轻轻吐出一个字:“去!” 占星玩偶突然往地下飞去,当它快撞上地板的时候,它却消失了。 而在艾斯的瞳孔中,却有一个玩偶飞向亡界的大门。当那个玩偶飞过亡界的大门,亡界的大门缓缓地关上了。 同时,坐在床上的艾斯身子一歪,直接倒在了床上,他原本嫣红的嘴唇也失去了血色。整个别墅没人知道,艾斯已经不省人事了。 亡界。 灰蒙蒙的天就像脏兮兮的窗户,让人看不清,冷飕飕的风刮过光秃秃的树丫,空旷的大地上只能见到两三棵枯树,地上连一片落叶都没有,毫无生机。 “运气还不错,没有掉到骷髅大军混战的地方。”有一个全身笼罩在黑色斗篷里的人自言自语道。 他往前走了两步,结果被绊了一跤,罪魁祸首是褐色土地上露出的半截白骨。 “该死的,这个身体用得还不熟练。”没错,这个穿着黑色斗篷的人就是艾斯。艾斯把一缕分魂放到占星玩偶里,跟随占星玩偶一起通过了亡界的大门,当占星玩偶到达亡界后,也自动变成了最适合艾斯发挥实力的大小。 艾斯这身体用得还不熟练,只能从地上找了根枯树枝,柱在手上,往前走去。 艾斯没往前走多久,就在地上看到两块黑色的石头。这两块黑色的石头就是界石,常常出现在亡界与现世的节点。 艾斯把它们捡起来放到一个小口袋里。为了避免遇上强大的亡灵或者骷髅将领被杀死,遗失重要的东西,艾斯没有敢带上空间护腕。 不过,艾斯带上了亡灵法杖。 虽然亡灵法杖比空间护腕还有珍贵,但是,没有亡灵法杖,艾斯施展亡灵魔法的威力大打折扣,他将在亡界寸步难行,没有空间护腕,艾斯只是很不方便罢了。 亡界没有日月星辰,艾斯既不知道时间过去了多久,也无法辨别方向,他只好随意挑了一个方向往前走。空间变得无限广袤,时间也变得无限漫长。 艾斯也不知道他走了多久,直到他握着树枝的手生起厚厚的老茧,他也没有看到任何有灵智的骷髅。 出现在亡界的生灵实在太多了,千分之一能保留灵魂之火,万分之一能保留神志。哪怕是这样,亡灵的领主们还要时不时的发起一场大战,不仅是为了争夺资源,还为了消耗过于孱弱的子民。 终于,艾斯看到一个坟冢,上面插着一面亡界少见的浅紫色的旗帜。整面旗帜都是紫色的,只是在中间有一片白色的花瓣和一片黄色的花瓣,两片花瓣在旗帜中间相对。 艾斯在巴特索登为了维持一个梦想成为学者的少年的人设时,看过很多书,也对三色堇帝国的历史有相当多的了解。艾斯认出了这面旗帜,这是三色堇帝国开国帝王亚历山大一世征战现在的佐治亚行省时所属部队用的旗帜,也是当时的皇家近卫骑士团的旗帜,最早的三色堇旗。 三色堇是一种紫白黄相间的花。 关于帝国为何用三色堇花命名,有各种各样的说法,最广为流传的说法是科奥瑟家族的天赋斗气可以分为紫白黄三色,白色斗气速度奇快,黄色斗气攻势极猛,至于紫色斗气的作用,则是三色堇帝国皇族的秘密,一直没有流传开来。 而这三种斗气的颜色,恰好与三色堇花同色。 第81页 还有一个浪漫的版本为吟游诗人和少女们所爱,据说亚历山大一世是用一把山上采的三色堇花向心爱的女孩告白并成功的。可惜红颜薄命,那个女孩早早离开了亚历山大一世。 亚历山大一世为了纪念心爱的女孩,以三色堇为帝国命名。 艾斯看到这面旗帜倒没有过多的感悟,他只是心里有些高兴,除了枯树和满地的骸骨,终于出现了不一样的东西,希望他能遇上鬼烟。 艾斯干劲满满的又往前走了几步。 突然,艾斯觉得有些不对,他的头僵硬地、像个死尸一样地转了过去,在坟冢的边上,站着一个灰色全身铠甲的骑士,他一手拿着剑,一手拿着盾牌,他的身体不像是骷髅士兵,只有骸骨,有淡淡的魔法元素凝聚在他的身体上,乍眼一看都像是皮肤,这竟然是一个即将进阶巫妖的强大的骷髅将军! 艾斯觉得舌头发苦,他怎么这么倒霉,这样的强者在整个亡界都不超过百个,怎么就让他遇到了。 亡界太危险了,他想回去,他想去找诺欧。 亡灵法杖,占星玩偶,还有他自己的一缕分魂,他这次损失大了。在亡界见到的第一个智慧生物,就是骷髅将军,这样的几率只有十亿分之一吧,竟然都给他撞到了。 然而,艾斯等了许久,这骷髅将军都没有动作。 艾斯抱着侥幸心理,往前走了一步,他感觉到了一阵风,不,他连一阵风都没感觉到,他就看见那骷髅将军出现在他面前。 艾斯在心里暗骂,该死的,骷髅将军不好好待在自己的城池,来这荒凉之地做什么。 但艾斯不敢表现出来,骷髅将军戴着一个不知名品种凶兽的头盔,与他面对面,当然,艾斯要矮一些,是骷髅将军低着头看他。 艾斯感觉自己的四肢冰冷,此时,他真的感觉自己到了亡界。 骷髅将军伸出了手。 哦,他要“死”了,艾斯在心里想。 灵魂之火消失了些,他大概会像卡尔·凯撒那样身体虚弱,每天头疼欲裂吧。 骷髅将军的手指点上了艾斯的眉心。 艾斯只感觉眉心有一丝刺痛,就看到有一滴血液从他的眉心飘出,艾斯惊骇地睁大眼睛,这是占星玩偶的身体,不可能有血液,难道这个骷髅将军通过他的魂火联系上了他现世的身体,从那具身体里取的血液吗? 如果这骷髅将军有这样的实力,那他在这里死了,可就是真的死了。 不过亡界还是现世,都再也没有艾斯·诺依曼。 那一滴血液从艾斯的眉心飘出,落到了骷髅将军的手上。血液凝而不散,圆滚滚的在骷髅将军的手上滚动着。 艾斯:这是什么意思? 艾斯心中虽然满是疑惑,但他没有表现出来。不是他不想,而是他现在一动都不能动。 有阴风从艾斯的身边吹过。这是他在这个世界上感受到的最后一丝风吗? 骷髅将军终于动作了。 他??!! 他跪倒在了艾斯面前??!! 骷髅将军单膝跪在艾斯面前,“西本·阿诺德,皇家近卫骑士团团长终于等来了殿下。” 艾斯:啊咧?! 虽然艾斯还在迷糊中,但骷髅将军依旧在诉说最后的一战,“……虽然皇家近卫骑士团所有骑士都已牺牲,但臣保住了皇家近卫骑士团的旗帜,愿有一天三色堇的旗帜飘扬在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艾斯:兄弟,你死太久了,最后亚历山大一世胜了,他统一了数十个小公国,论幅员辽阔连芬格帝国都比不上吗,三色堇的旗帜已经飘扬在很多土地上了,只是不包括亡界。 骷髅将军:“殿下,西本·阿诺德在这里等了千年,终于等到您了。臣一直守护着这面旗帜从未离开,这千年,臣唯一的希望,就是殿下给皇家近卫骑士团恢复番号。” 千年的等候,无悔的执着。 艾斯也为西本·阿诺德的精神感动,虽然他可能脑子糊涂了,把他认成了不知道哪个谁,但这样执着的等待还是让人动容。 艾斯:“可是,我不能……” 艾斯话说了一半,才发现西本·阿诺德施加在他身上的桎梏消失了,他又能说话和动了。 西本·阿诺德:“恳请殿下恢复皇家近卫骑士团的番号。” 艾斯:“对不起,但您认错人了。” 西本·阿诺德:“恳请殿下恢复皇家近卫骑士团的番号。” 艾斯:“这事我做不到啊。” 西本·阿诺德:“恳请殿下恢复皇家近卫骑士团的番号。” 艾斯:这天没法聊了。 荒芜的旷野上,没有任何骷髅和亡灵敢靠近这片区域,因为这是阿诺德将军的领地,任何试图进入这片领地的亡灵生物,都被阿诺德将军以试图伤害骑士团旗帜的理由杀死。这里只有无尽的白骨和无尽的风。 艾斯不知道他和西本·阿诺德僵持了多久。 西本·阿诺德既不肯杀死他,也不肯放他离开。艾斯好说歹说,愿意帮他去寻找可以恢复皇家近卫骑士团番号的人或者鬼,让他在这里好好继续守着,他也不愿意。 艾斯无奈了,他破罐子破摔地喊了一句,“我允许皇家近卫骑士团重建,任命西本·阿诺德为骑士团的团长。” 都说了,我讲这个没用。艾斯觉得他的唾沫星子都要溅到西本·阿诺德的头盔上了。 第82页 然后。 “咔嚓咔嚓。” “咔嚓咔嚓。” “咔嚓咔嚓。” 艾斯四面八方的白骨都开始动起来,在褐色的土地里,一具一具掩埋千年的骷髅破土而出。艾斯目之所及的是无数骷髅士兵,连他视线达不到的地方,都有白骨往这里涌来。 一朵又一朵蓝色的魂火从虚空中飞射而来,出现在这些骷髅士兵的头骨中,胸腔中。 在艾斯觉得自己要被骷髅淹没之前,这些骷髅在距离他稍远地方停住了,他们围成一个圈,单膝跪下,“参见殿下。” 骷髅是很难发出声音的,但这些骷髅就是发出了,还不止一声。 “参见殿下。” “参见殿下。” 巨大的声浪远远地传开,传向整个亡界,宣告皇家近卫骑士团的重建,宣告亡界未来王的诞生。 艾斯站在原地,整个人转了两圈,只觉得亡界比现世还要玄幻。 就在此时,西本·阿诺德把那面椭圆形的大盾插入地底,他两只手举着他的佩剑,献给艾斯,“吾愿效忠于殿下,以吾之身,吾之魂,保佑殿下的安全,以吾之盾,吾之剑,成就殿下的伟业。” 骷髅将军说出他的誓言,无尽的骷髅骑士低下他们的头颅,“殿下,愿否?” 第41章 吾愿 亡界的天空是灰白的, 它永远没有鲜明的白天与黑夜。此时,灰白的天空慢慢沉下,灰黑色的天空取而代之,冷飕飕的风毫无规律地朝四面八方吹去, 亡界的魔法元素混乱无比, 这是一个没有秩序的世界。 一望无际的平原上, 只有几棵枯树, 孤零零的, 还没有倒下。这些光秃秃的树已被白骨淹没, 这些白骨都朝同一个方向跪伏着。 山呼海啸般的呐喊充斥着双耳。 艾斯的声音像是机械一般, “阿诺德将军, 你确定没有认错人?” 西本·阿诺德单膝跪在地上, 手上依旧托着他的佩剑,“臣确定。” 艾斯平静道:“吾愿。” 艾斯说话的声音不响,他也没有能力让他的声音传过旷野, 但西本·阿诺德,还有生前属于皇家近卫骑士团的每一具骷髅, 哪怕他们距离远的艾斯都看不到,他们仍听到了艾斯的声音。 从此以后, 他们不再是没有魂的骑士团, 他们有了效忠的君王! 他们将重新拾起昔日的荣光! 不少骷髅激动得头骨都颤抖不已。他们等待这一天等待得太久了, 他们还记得最后一战,他们拿起长剑, 在三色堇旗帜下战斗的样子。 在亡界, 在这无边无际的寂寞与孤独中, 他们依旧没有忘记心中的信仰,没有忘记他们的荣誉与英勇, 他们从不说他们有多艰难。 因为他们的等待都是值得的,他们终将迎来他们的君王。 艾斯看着西本·阿诺德,道:“阿诺德将军,起来吧。” 西本·阿诺德站了起来,他身后的骷髅士兵们也站了起来。虽然艾斯是亡灵法师,虽然他在骷髅王的的墓穴里也看到过许多骷髅,但他眼前的骷髅都听从他的命令,当他指向某处时,他们将义无反顾地前往。 艾斯在怔怔地站了一会儿,西本·阿诺德陪在他的身边。 等艾斯收回他望向远处的目光的时候,西本·阿诺德伸出右手骨,指向他们身边的坟冢,“殿下,请跟我来。” 艾斯:…… 艾斯:哦,亡灵生物是住在地底下的。 艾斯跟着阿诺德将军走到坟冢边上,阿诺德将军的手骨静静地贴合住坟冢黑色的石头上,地底打开了一扇小门。 阿诺德将军走在前面,艾斯跟在他身后。 因为地底的道路很陡峭,艾斯这具占星玩偶的身体也用得不熟练,他不小心绊了一跤,还摔到了阿诺德将军后背的铠甲上,把艾斯的鼻子撞得生疼。 “呼~” 阿诺德将军的手上突然出现一个蓝色的火把,照亮了地底的路,“抱歉,殿下,亡灵生物大多是没有眼睛的,这里也缺少照明的东西。” 艾斯在他看不见和不会走路两个选项里徘徊了一下,默默地闭了嘴。 艾斯跟着阿诺德将军走到了地底的一间石屋里,石屋最里面摆放着一张石椅,石椅的椅背上雕刻着龙与凤凰,扶手上刻两朵小花儿。 艾斯:龙凤他理解,但小花儿,这是什么操作?? 阿诺德将军指着那把石椅,“殿下,这是您的王座。” 艾斯像个机器人似的,走到他的王座前,坐了下来。王座冰冷刺骨,因为雕刻,石椅的表面也凹凸不平,坐起来硌得慌,但艾斯坐在王座上,可以把石屋里的场景尽收眼底。 艾斯:“原来你们都住在地下。” 阿诺德将军:“亡界十数天会产生一次元素风暴,普通的骷髅士兵凭自己很难熬过去,待在地下会稍好一些。” 艾斯:“哦。” 阿诺德将军:“不知殿下来亡界做什么?” 艾斯想了一下,道:“我来寻找一些界石和魂晶。” 阿诺德将军:“界石在空间裂缝处就有,可以派骷髅骑士去找,魂晶的话……” 艾斯问道:“有问题吗?” 阿诺德将军召唤了一位骷髅骑士进石屋,“是这个吗?”艾斯还没有反应过来,就看到阿诺德将军直接用手抓住那骷髅头骨里的魂火,把它取了出来。那骷髅只留了一堆白骨在地上,阿诺德将军手上却多了一块淡蓝色的晶石。 第83页 在阿诺德将军动作的同时,艾斯从王座上站了起来,“你在做什么?!” 骷髅骑士虽然是死去的生物,但它们神志未灭,在艾斯看来,还是独立的生命体。 阿诺德将军将军右手放在左肩上,朝艾斯鞠躬,“殿下有一颗怜悯之心。” 艾斯心中怒极,但他没有表现出来。 阿诺德将军:“臣没有伤他。” 艾斯看着阿诺德将军吧淡蓝色的晶体放到白骨上,那晶体瞬间就变成了燃烧的魂火。骷髅骑士重新站了起来,他对艾斯行了一个礼,离开了石屋。 阿诺德将军:“亡灵生物的特性是永生。” 艾斯庆幸自己现在的身体是占星玩偶,不然他脸上都要烧起来了。他一个亡灵法师竟然要骷髅将军教他亡灵生物教的常识。 艾斯:“阿诺德将军,我很抱歉。这就是我寻找的魂晶,但我不知道他是骷髅骑士的魂火所化。” 艾斯没有什么上位者包袱,错了就是错了。 阿诺德将军:“不仅是骷髅骑士,骷髅士兵身上也有魂火。野外有很多殿下需要的魂晶,但殿下想要大量的魂晶,只有发动战争。” 艾斯并不想打仗,他告诉阿诺德将军,“皇家近卫骑士团有多少骷髅?” 阿诺德将军:“2869个骷髅骑士。” 艾斯:“可是每次打仗他们都会有死伤,我们也没有地方补充新的骷髅……” 等艾斯巴拉巴拉说完,阿诺德将军告诉艾斯:“臣驻守在这里,灭杀了160余万骷髅。” 阿诺德将军驻守在此1000多年,他每年平均也要杀死快2000骷髅。 艾斯疑惑道:“可是,附近的骷髅领主们不知道这里是你的地盘吗?怎么还会派骷髅士兵送死?” 就算本来不知道,死上百来万骷髅了,怎么还会不知道。 阿诺德将军:“亡界每天都有无数的亡灵、骷髅士兵诞生,但他们都是永生的,总有一天,亡界会不堪重负。骷髅领主们会进行大战,不仅是为了争夺资源,也为了留出更多的生存空间。当战争也控制不住骷髅的数量的时候,就会把他们送入绝地。” 显然,阿诺德将军的地盘在其他骷髅领主看来,就是一个绝地。 艾斯想,的确不能用正常世界的眼光看待亡界,这是一个每时每刻都在发生战争的世界。 阿诺德将军:“而且殿下,皇家近卫骑士团的骑士生前都是四级剑士,他们在成为亡灵生物后,还没有转化足够的暗黑属性的元素,他们还远远没有达到他们应有的实力。只有殿下建立起城池,皇家近卫骑士团才能在亡界拥有无上的威名。” 艾斯:“建立城池,我应该怎么做?” 阿诺德将军:“建立城池需要暗鸦木,领地上还有一些。城池里的阵法必须由城主布下,殿下必须学习阵法。建立起城池之后,殿下需要给骑士招募骷髅侍从,每位骑士需要四位骷髅侍从,两匹骷髅战马。亡界最好的铠甲出自鬼泣之地……” 艾斯终于明白,养军队多么费钱了,还好这些骷髅不用吃饭。 阿诺德将军:“只有武器配备齐全后,骷髅骑士们再加以训练,他们会驰骋整个亡界,把殿下的威名传遍无尽位面。” 艾斯热血沸腾。 并没有。 艾斯打了一个哈气。 艾斯胡乱鼓励道:“想法很不错。” 艾斯第一次感觉到,他不仅是接受了一个骑士团的效忠,肩上还背负了2870个骑士的责任,多的那个是阿诺德将军的。 大BOSS不是那么好当的啊。 “这些事我会好好想想的。”艾斯道:“我不知道我离开现世已经多久了,我必须回去一趟。”在亡界完全没有时间观念啊。 阿诺德将军摇摇头,不是很赞同艾斯的决定。殿下就是应该接受皇家近卫骑士团的保护,怎么能独自乱跑呢? 艾斯承诺道:“以后每个现世的夜晚我都会来亡界的。”他原本最大的桎梏就是水元素亲和度太高,感受不到暗黑属性的魔法元素,如果他常年待在亡界,这就不是问题了。 再者,艾斯既然接受了皇家近卫骑士团的效忠,也不能丢下他们不管的。 阿诺德将军把一个小袋子递给艾斯,“殿下,收下这个吧。” 艾斯打开看了一眼,里面是六块深蓝色的魂晶。 艾斯:“这是?” 阿诺德将军:“六位大骑士长的魂晶,他们都有六级亡灵生物的实力。如果殿下遇到危险,可以凭借这个召唤他们。” 艾斯接过小袋子,“我知道。” 这时,又有两个骷髅骑士举着一个大袋子走进石屋,他们把袋子放到了地上。艾斯走近一看,里面满满的都是界石。 阿诺德将军:“骑士们刚刚去找的。” 艾斯感觉心里有什么被触动了,“谢谢你们。” 阿诺德将军和两位骷髅骑士都跪倒了,“为殿下效忠是吾等的荣幸。” 在他们的目送下,艾斯又一次穿过了亡界的大门。 第42章 眉心的三色堇 艾斯的卧室。 亡界的大门又一次打开, 一个巴掌大的小玩偶出现在亡界之门的另一边,它的背上有一个与他身材极其不符合的巨大的袋子,但它背着这个袋子穿过了亡界的大门。 小玩偶穿过雪白的墙壁,凭空出现在艾斯的卧室里。 第84页 “扑腾。”大袋子掉落在地毯上。 小玩偶靠惯性摔倒在艾斯的床上。 同时, 床上躺着的黑发少年睁开了眼睛。 少年有一双形状迷人的眼睛, 他的瞳孔是绿色的, 那绿色像是深山中、平静而又神秘的湖泊, 若是往常, 这双眼睛笑起来, 只会让女孩低头娇羞, 此时, 它却多了莫名的吸引力与威慑力, 让人忍不住亲近,又心中畏惧。 少年,也就是艾斯, 他睁着眼睛在床上躺了数分钟后,等占星玩偶上的分魂重新回到他身体里后, 他揉了揉有些疼痛的脑袋,重新坐了起来。 艾斯的身体有些僵硬。虽然他的身体一直有魔力孕养, 但他此去太久, 肌肉还是不免有些松弛。 就在这时, 艾斯听到外面的房间有声音,他打开门出去, 看到安吉莉卡把一份新的午餐放到小桌子上, 正准备把旧的、还装着满满当当食物的托盘拿出去。 安吉莉卡看到艾斯, 豪不惊讶地、从容地屈膝行礼,“小少爷。” 艾斯点点头, 从桌上拿了杯清水,润了润嗓子,说道:“我离开几天了。” 安吉莉卡:“回小少爷,恰好40天了。” 艾斯喃喃道:“比我想象的久一点。”看来他在旷野上走了很远的路。若是数年前,艾斯非要被那样的寂寞折磨疯不可,但现在,他一边寻找有鬼烟的地方,一边修炼亡灵魔法,竟也不知道时间的流逝。 不过还好,他在两个月内赶回来了。否则,诺欧从威斯特法伦行省赶回来,他还“昏迷”在床上,乐子就大发了。 艾斯道:“傍晚的时候,让安吉拉来这里一趟。”他想了想,又道:“不要让人看见。” 安吉莉卡:“是。” 艾斯觉得没有要吩咐的事情了,正想往回走,他这次在亡界收获超乎意料的丰盛,他必须尽早消化掉。 “小少爷。”突然,安吉莉卡叫住艾斯。 “嗯?”艾斯回过头来,疑惑地看向安吉莉卡。安吉莉卡与安吉拉、格哈德不同,虽然她跟着艾斯的时间最久,但她最重规矩,没事不会主动叫住艾斯。 安吉莉卡有些迟疑,“小少爷,你的额头上……” 艾斯摸了摸他的额头,平平的,什么都没有,不明所以。 安吉莉卡直接走到艾斯的书桌前,她拿起笔沾了颜料,在纸上画了起来。艾斯房间里的东西,大多是诺欧布置的,画具也整整齐齐地摆了两套,只是艾斯从来不用。 在艾斯看来,安吉莉卡简直是全能的,她除了在魔法和武技上无甚天赋外,其它任何事情都难不倒她。不一会儿,安吉莉卡就在一张黑纸上画好了图案,黄、白、紫三片花瓣,每片花瓣都微微弯曲,刚好组成一个圆形。 艾斯心中微惊:“这是?”安吉莉卡总不可能知道他在亡界发生的事。 安吉莉卡放下画笔,“小少爷的额头上有这个。” 艾斯从空间护腕里取出海澜法杖,默念咒语,很快,他的面前出现了一面水波做成的镜子。 镜子里,少年的眉心,也就是阿诺德将军取走鲜血的地方,出现了安吉莉卡刚刚画的图案。 艾斯面容冰冷,道:“我知道了。”他走进卧室,安吉莉卡也默默退了出去。艾斯对安吉莉卡十分信任,不用再叮嘱她什么。 不过,另一个就不一定了。 夕阳西下,艾斯还在冥想,就感觉到附近的魔法元素传来不同寻常的波动。艾斯睁开双眼,望向窗户的方向,“你来了。” 安吉拉欢快地出现在艾斯的窗户边,她与安吉莉卡如出一辙地屈膝行礼,“小少爷。” 虽然安吉拉的礼仪无可挑剔,但她与艾斯久别重逢,脸上的喜悦藏都藏不住。 虽然艾斯初认识安吉拉和安吉莉卡时,安吉拉更沉默寡言些。但艾斯跟她们姐妹熟悉后,方知,安吉拉的冷是在表面,只是保护自己的盔甲,安吉莉卡的冷却是在骨子里,除了面对安吉拉的时候,她情绪有些波动,大多时候,她都像是机器人一样。 虽然聪明的女孩想法多,不容易快乐,但在这个时代,还是聪明些好。 安吉拉不是不聪明,但安吉拉的聪明都在小处,不比安吉莉卡人情练达,洞察世事,处惊不变。不过,单纯的女孩也有单纯的可爱。 艾斯与安吉拉名为主仆,实质却是师生的关系。不过,艾斯不是严肃正经的老师,安吉拉也不是多乖巧的学生。 安吉拉:“小少爷,你变化了好多。” 艾斯挑了挑眉,“哦?”艾斯眉心的印记已经被他掩去了,没有让安吉拉看到。不是安吉拉不值得信任,而是她相对而言,容易被套话。 安吉拉歪了歪脑袋,“我说不上来,感觉小少爷变得沧桑了些,像是经历了很多很多事情。” 艾斯刚穿越到三色堇帝国的时候,虽然比原本的艾斯·诺依曼要大十岁,但他前世即使有些磨难,大多时间也是待在象牙塔里,到底没有经历过世间险恶。 而艾斯这一次去亡界,不仅在旷野中行走了数十天,还接受了数千骷髅骑士的效忠,从身体到精神上,他都隐隐有了变化。 艾斯:“你最近在亡灵魔法上有什么困惑吗?” 安吉拉神色一肃,她坐到一把椅子上,把她这小半年在亡灵魔法上的疑问讲给艾斯。 艾斯一边听一边点头,他现在比安吉拉高两级,解决安吉拉的问题绰绰有余。艾斯给安吉拉讲解的时候,还时不时地用亡灵法杖施展两个亡灵魔法。 第85页 等艾斯讲解完,安吉拉低头静静思索。 安吉拉有些问题的角度很刁钻,两人探讨了一会儿亡灵魔法,艾斯也有所悟。 过了许久,安吉拉才把艾斯说的亡灵魔法的要义记住,至于那些她还没有完全理解的,等她离开别墅,会再好好推演的。 安吉拉站了起来,“谢谢小少爷。” “不用,这次与你交流,我也收获良多。”艾斯道:“其实这次叫你来,我也有事要交代给你。” 安吉拉静静地听着。 艾斯从空间护腕里取出两本魔法手札,他的手轻轻地抚过手札的表皮,“安吉拉,你也知道,我与你的亡灵魔法传承于骷髅之王,这两本手札,都是骷髅之王书写的,一本讲炼器,一本讲阵法。这两本手札不同于其它魔法书,它把冥想与炼器、阵法结合在了一起。” “也就是你炼器、搭建阵法的时候,你的魔力也会增长。” 安吉拉听到此处,就知道两本魔法书的珍贵,这是前所未闻的冥想方法。 艾斯:“现在,你从中选一本吧?” 安吉拉想了一想,拿起了炼器的那一本魔法书,“阵法必须有大局观,还心思细腻,我不适合。而且,炼制各种各样的神兵,我很喜欢。” 艾斯点点头,没有对安吉拉的选择提出异议,只是道:“尽快开始学习。学习的时候,也不要担心浪费材料,我都会找人给你送去的。” 艾斯眼角的余光瞄到安吉拉脚边的袋子,他说道:“还有,你把这个带给……” 艾斯话说了一半,却突然停住了,“不行,不能你去。让乔治去,把这个东西送到凯撒商会。凯撒商会在不莱梅城的拍卖会的会场,一楼的3号鉴定师,他只要把这袋东西给他,鉴定师就直接会把金票给乔治,然后你再给我送回来。” 安吉拉:“是很重要的事吗?要不要让格哈德去办,乔治毕竟不是巴特索登的人。格哈德身世简单,来历清白,也更值得信任些。” “格哈德太容易被忽悠了,而且,把东西交给他,他路上就给我拆了,指不定惹出什么麻烦来。”艾斯道:“对了,我让你观察乔治,你有没有什么发现?” 艾斯安排安吉拉和乔治一起住在小别墅里,除了想给安吉拉一个干净修炼的环境,也让她有空监视乔治的动态,看他有没有跟什么人联系。 安吉拉摇了摇头,“没有。乔治除了常常在前院里练剑,就是去酒馆喝一杯,看看话剧或者听吟游诗人讲讲帝都、其它行省的事。” 乔治虽是个老江湖,但他再老谋深算,也不会知道安吉拉是一位魔法师,艾斯还派她监视他。 艾斯:“现在情况不一样了。如果不能把乔治绑上我们的战船,他也不用再留在不莱梅城了。” 现在,艾斯不仅在亡界有一支军队,他手上还有六位六级骑士的魂晶,可以在现世的任何一个角落召唤他们。只要艾斯不惧怕某些“正义”的魔法师追杀他,就是诺依曼子爵发现他的身份,他召唤出骷髅骑士,也安全无虞了。 至于乔治,虽然他明面上的实力只有三级,但艾斯隐隐有种感觉,他的真实实力不于此,他至少是四级骑士,但他又不可能是高级剑士,不然艾斯在巴特索登做的事不可能瞒过他。 之前,艾斯对乔治的态度是有些拉拢的,但现在,艾斯只要乔治不妨碍他就好了。如果乔治不老实,艾斯就想他回巴特索登,或者他爱去哪儿去哪儿。 当然,如果能收服乔治,手下有个能见光的剑士,艾斯也是十分愿意的。 安吉拉:“是。” 安吉拉手上拿着装着界石的袋子,像是水波一般,从艾斯的卧室消失了。 别墅里,除了安吉莉卡与艾斯外,没有任何人知道她曾经来过。 就这样,艾斯白天读书写字,陪陪魔兽蛋,偶尔到别墅外面逛一圈,证明他还活着。艾斯还去见了一次卡尔·凯撒,又商量了一下他们合作的具体事宜。 等夜幕降临,艾斯就通过占星玩偶进入亡界。这些日子,骷髅骑士们已经寻到了足够多的鬼泣木,艾斯边学习骷髅王写着阵法的魔法书,边开始搭建阵法,准备建造城池。 一次,艾斯还遇上了其它亡灵领主派骷髅大军攻打阿诺德将军的领地。阿诺德将军没有出手,他和艾斯站在高地,看骷髅骑士们作战。 阿诺德将军说:“只有重新经历厮杀,他们才会再次觉醒战魂。” 如此,日复一日,直到诺欧回家。 第43章 下午茶时光 诺欧回不莱梅城的那天, 天下着细细密密的雨。 此时已是晚秋,不莱梅城外的稻田化作金色的海洋,城里的瓜果也不贵,各种小商小贩都赚得盆满钵满。辛劳了一年的农户也有钱进城里采购些东西, 不莱梅越发得热闹起来了。 别墅门前的几棵大树飘洒着枯黄的落叶, 草地里的野花迎风而笑。 今年早些时候, 路易斯安那行省的东部平原送来了一匹白色的小马驹, 是三级风属性魔兽疾风马的幼崽, 到两个月前小疾风马刚刚满一岁, 随诺欧一起去了威斯特法伦行省。 现下, 诺欧就骑着小疾风马从飘舞的金黄色的、像蝴蝶一样的落叶中, 回到了别墅。 别墅里的仆人早在数日前就知道小主人要回来了, 他们不仅早早把别墅大清理了一遍,还加上了不少装饰,务必让小主人归家时有个好心情。 第86页 诺欧亲自把小疾风马送去马厩, 他走回别墅,所有仆人排成两列, 恭恭敬敬道:“小公爵。” 诺欧并没有注意到焕然一新的城堡,亦或是他注意到了, 但这些许小事没有被他放在心上, 他熟练地从人群中找到安吉莉卡, 问道:“艾斯呢?” 安吉莉卡:“回小公爵,小少爷还在房里。” 诺欧:“我都提前写信回来, 说我今日到了。他还在睡?” 若是换一个人被诺欧这么质问, 都要羞愧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主人远游归来,客人不出门迎接也就罢了, 竟还躺在主人家的房间里呼呼大睡。但安吉莉卡毕竟是艾斯另眼相看的女仆,她微微地笑着,默认了诺欧的说法, 诺欧不见气恼,他走上楼梯,脚步有些兴冲冲,“我去叫他起来。” 虽然这不符合规矩,但毕竟不是在格林城堡,别墅里的仆人没有人敢拦着诺欧的。管家虽在格林家族服侍多年,但他更是看着诺欧长大的,知道小公爵父母过世后,小公爵有多么闷闷不乐,甚至把情感寄托在格林公爵的私生子弟弟身上,此时,他看到诺欧这么高兴,也不想太拘着他。 诺欧熟门熟路地上了三楼,意思意思地在门上轻敲了两下,看房间里没有人反应,就直接推门进去了。 诺欧走到艾斯的床边,看到床上鼓起来的一大团,直接扑了上去,“嗨!” 诺欧扑上去压了半天,看到身下的人都没有反应,他直接拉开被子,“嗨!艾斯!” 床上的少年容貌虽未完全长开,但根骨已成,可初窥他日绝代风华,此时少年双眉紧蹙,似乎陷在梦魇里,诺欧摇了摇艾斯的肩膀,“艾斯!” 艾斯伸出手,挥开诺欧,“别闹。”他虽说着话,但眼睛还闭着,不知道醒了还是没醒。 突然,艾斯感觉他的腹部多出了一点冰凉的东西,像是有人把冰块塞了进来。 艾斯猛地清醒了,他立即坐了起来。 艾斯醒来后,第一件事就是环顾四周,房间里与往常一样,只是他窗边多了一个注视秋景的少年。艾斯苦恼地挠了挠头,“诺欧,别闹。” 诺欧神色平静地回过头,脸上带着点疑惑,他看向艾斯,“嗯?” 艾斯:…… 艾斯:“别跟我说刚才不是你!” 诺欧看到艾斯在揉脑袋,关心道:“你怎么了?” 诺欧身上还穿着皮甲,腰间的佩剑也没有摘,他嘴角撇着,明显得不高兴。艾斯看诺欧这样,心里的气消了大半。 艾斯:“没什么,我这些天头有点疼。” 诺欧走到艾斯身边,他伸出手,手指轻揉艾斯的太阳穴,关切道:“怎么会头疼?” 那冰凉的手,就和艾斯刚才感受到的“冰块”一模一样。可此时,艾斯心里最后一点气也消了,也就没再追究诺欧。 艾斯按住诺欧的手,道:“没事,多睡几觉就好了。” 这些天,艾斯频繁地分魂到占星玩偶上,再进出亡界。但他的灵魂力量还没有那么强大,有些承受不住,所以会有疼痛体现在头上。 艾斯披上外套跟诺欧一起去了二楼,佣人们早已摆好下午茶。 艾斯拉开椅子,随意坐下,他问诺欧:“在威斯特法伦行省与他们骑士团的比武大会怎么样?” 诺欧:“输了,赢了。” 艾斯:??? 艾斯:“到底是输了,还是赢了?” 诺欧:“比武赢了,比武大会输了。” 艾斯:“威斯特法伦骑士团训练营有很厉害的将才?”比武是个人的,比武大会却是两个骑士团之间的较量。当然,这样演练性质的比武大会,两边骑士团的训练营都只派出了一个小队,没有像大的演练大会那样,用上数千人。 艾斯成长于威斯特法伦行省,诺依曼子爵又与格拉芙总督交好,艾斯对威斯特法伦骑士团略有了解,在尼德兰村庄解救卡尔·凯撒的时候,艾斯也近距离观察过威斯特法伦骑士团的一支小队。在艾斯看来,威斯特法伦骑士团更注重骑士的个人实力,不比佐治亚骑士团常常练各种战阵。 毕竟佐治亚骑士团历史悠久,历代都有大将坐镇。威斯特法伦骑士团是后建的骑士团,以四处招募强者出名,常常被其它有底蕴的骑士团称为雇佣兵。虽其它地方骑士团瞧不起这样的,但不可否认,威斯特法伦骑士团用骑士们强大的实力,在历届帝都举办的比武大会里杀出了一条血路。 不过,两家训练营之间的比武大会,通常都只派各自训练营里的剑士出手,由于威斯特法伦骑士团的特性,他们常常只是陪打的,输多胜少,这一次怎么就逆袭了? 艾斯这么想,也这么问了出来。 诺欧:“今年,威斯特法伦骑士团有个平民通过试炼。一开始,威斯特法伦骑士团训练营的骑士没怎么关注他,是很普通的青年人,参加试炼的时候,已经18岁了,但还是2级剑士。” 艾斯一边听一边点头。 贵族子弟大多12岁开始参加骑士团的试炼,好在18岁成年时获得继承爵位的资格。平民则不同,骑士团试炼给平民设置的门槛是20岁,一般手上有本不入流的剑士心法,完全凭借自己不通过魔法药剂修炼,天赋出色的,15岁可以成为一级剑士;天赋一般的,20岁可以成为一级剑士。 第87页 这也是三色堇帝国给予平民以武晋升、相对容易的一条途径。去帝国边境,跟芬格帝国的骑士团拼死拼活,也就是个小兵头目,哪里有成为骑士风光。 虽然荣誉骑士不比真的骑士,有爵位和封地,但在小村庄也是响当当的大人物了。 18岁的2级骑士,在平民里虽难得,但不管丢到威斯特法伦骑士团的训练营里,还是在诺欧眼里,都不是需要特别对待的人物。 “你也知道,威斯特法伦骑士团骑士的指挥水平,他们自己肚子里也才那点墨水,两个骑士指挥着两个小队,十次里九次摆出的战阵都一样。这又如何说得过去?”诺欧道:“威斯特法伦骑士团的训练营就想出了这么一招,让参加试炼的剑士推选自己小队的队长,由他们的队长带他们与其他队伍比武。” 诺欧:“不到半年的时间,主管威斯特法伦骑士团训练营的大骑士长,就发现不对,一个月有四次队伍比武,有一支小队从来没有输过。” 艾斯:“他以前学过?” “好像没有。千军易得,良将难求。”诺欧摇摇头,道:“据说威斯特法伦骑士团的团长把他带到身边,亲自教导他军法,在处理骑士团大小事务的时候,还让他在边上观摩。” 艾斯:“威斯特法伦骑士团的团长也不怕这是其它军团、甚至是芬格帝国派来的人?” “不太可能。不仅是威斯特法伦骑士团,整个三色堇帝国,甚至是芬格帝国,这些年都没有出新的大将。这时谁手上有个将才,还不好好护住,就是要派出去我弟,也没有人会派去威斯特法伦骑士团。再说,威斯特法伦骑士团团长不蠢,在让他旁听会议之前,肯定把他祖上三代查得清清楚楚。”诺欧道:“不过,那个人拒绝了威斯特法伦骑士团团长的栽培。” 艾斯眉毛一挑,问道:“什么意思?” 诺欧一摊手,道:“他说他有了效忠的人,不可能全心服务于威斯特法伦骑士团。” 艾斯:“威斯特法伦骑士团团长的脸色一定很精彩。” 虽然各个行省骑士团都执掌在行省总督的手上,但实际上骑士团真正效忠的对象都是陛下。从来没有哪个行省骑士团的团长是效忠其他人的,如果那样的话,那个骑士团到底归谁可就不好说了。 诺欧笑了,道:“所以,他不可能是其他势力派去的。不过,不管威斯特法伦骑士团的团长怎么问,他都不肯说,他效忠的人是谁。” 艾斯叹道:“可惜了。”也不知道那个青年人效忠的人是谁,有没有军队让他施展才华,不然这大将天赋空空耗掉,也太遗憾了。 不过,那位年轻人效忠的除非是某位公爵或者伯爵,不然其他贵族可都是不能养、也养不起骑士团的。 艾斯又饶有兴致地问:“比武呢?比武你夺了魁首,过程还顺吧?” 诺欧摇摇头。 艾斯挑眉,道:“威斯特法伦骑士团今年逆天了,人才辈出吗?” 诺欧道:“还是他。” 艾斯:“可是……那人不是才二级剑士吗?” 诺欧望了一眼窗外的晚霞,叹道:“可能这世上真的有那样的天才吧。威斯特法伦骑士团的团长起了惜才之心,想以个人名义赠送那人修炼所用的魔法药剂,却被拒绝了。” 艾斯:“这又是什么道理?” 诺欧:“‘我今日接受了团长的魔法药剂,就是欠下了团长的恩情。他日,团长委托我办事,我定然不能推脱。但若同时,主公有事吩咐,我必要辜负团长。’他是这么说的,不愿意接受威斯特法伦骑士团团长的魔法药剂。” 艾斯:“手下有这样的人才,却连魔法药剂都不愿意提供,这主公也太吝啬了吧。” 诺欧:“威斯特法伦骑士团的团长就问,他主公究竟是谁,人在哪里?毕竟初级的魔法药剂不值钱,但剑士的黄金年华就那几年。你知道他说什么?” 艾斯摇摇头,“想不出。” 诺欧:“他说他也不确定主公现在在哪。不过威斯特法伦骑士团的团长烦恼没多久,魔法药剂的问题就不必烦忧了,那剑士自创心法,可以在修炼的同时化解体内的杂质。” 艾斯:…… 艾斯:“我感觉我像是在听故事。” 诺欧:“我到威斯特法伦行省的时候,他已经是三级剑士了。他手上有一把重剑,其重无比,我都不敢直接挡,要不是我有海澜斗气,那一场比武谁输谁赢还真不好说。” 艾斯道:“对了,那个人叫什么名字?”不管是在武道上,还是在领军上,那位年轻人都有出色的才华,更关键的是,他心志坚定,不为外界所诱惑。这样注定有大成就,甚至青史留名的人物,可得提前记住了。 诺欧:“他叫阿尔特。” 夕阳从窗户里照射进来,艾斯半张面孔如常,另半张面孔却红得有些妖艳。 诺欧:“我有时想,我若是平民,可能有他的成就。” 艾斯笑了笑,“他若是公爵之子,也未必有你做得好。而且,他长你六岁,六年后,你的成就可不好说。” 六年后的现在,他们应该在帝都了吧。诺欧望向北方,那是帝都的方向,也是三色堇帝国权利的中心。 诺欧道:“是啊。我还有六年,不,还有五年多的时间。” 第88页 诺欧与艾斯相视一笑。 诺欧问道:“艾斯,你会一直陪着我吗?” 艾斯:“当然。我还想抱未来的格林公爵的大腿呢。” 诺欧把桌边温着的酒打开,给自己倒上一点,“不过,我可不能空着手回路易斯安那行省的东部平原。”就算他得到了陛下的诏书,但他必须做最坏的打算,如果六年后,他叔叔已经完全掌握了格林家族的封地,他手上无一兵一卒,可只能当一个傀儡公爵了。 艾斯一下就猜中了诺欧的意图,“你想培养自己的剑士?” 诺欧也不瞒艾斯,“我很小的时候,我父亲就有开始给我培养亲卫。但除了几十个人跟我来了不莱梅城,现在住在郊外,其他人都在格林家族的封地。自从我叔叔上次提前给我送来13岁生辰的礼物,我却没有回礼,我们实际上已经撕破了脸皮。还有些骑士,我也没有联系上他们了。而且,我手上已经有格林家族在佐治亚行省的产业了,家族不会再给我任何资金上的支持了。” “那些钱,我自己用自然绰绰有余,但加上郊外的骑士,还有他们的侍从、马匹,只是堪堪够用,更不提招募新的剑士。若是过几年再临时招募,不说能不能找到强者,就是他们的忠诚、是否是其他别有用心的人派来的,也是一个问题。” 艾斯:“说来说去,还是钱的问题。” 诺欧:“是啊。” 艾斯想到亡界开始打地基的城池,想到他和卡尔·凯撒的合作,艾斯道:“不要急,金币会有的,军队会有的,你想要的一切,都会有的。” 诺欧笑笑,他以为艾斯在宽慰他,并没有放在心上。 第44章 破壳 早上, 艾斯出门的时候,安吉莉卡给艾斯穿上皮甲。皮甲的侧边是用绳子扎住的,艾斯自己不会、也不喜欢弄这些。 安吉莉卡灵巧的手指仔细地把编好的绳子穿过皮甲上的小孔里,一个又一个, 最后打上漂亮的结。艾斯手扯了扯脖子上的护喉皮甲, “这个卡得有些紧, 不太舒服。” 安吉莉卡帮艾斯调整了下皮甲的位置, “小少爷, 这样会舒服些。” 艾斯:“我不能不穿它吗?” 安吉莉卡温柔又固执道:“小少爷试试, 不会影响行动的。” 艾斯扭了扭脖子, 舒展身体做了几个动作, 皮甲调整后确实舒服了许多, 也不影响战斗。艾斯不打算把它换下来,除了穿着它动作也还轻便外,他也理解安吉莉卡的担心。 在安吉莉卡看来, 卡尔·凯撒是唯一知道艾斯修炼亡灵魔法的外人。商人为了利益可以出卖一切,就是艾斯救过卡尔·凯撒的命, 他也是不值得信任的。安吉莉卡不像安吉拉,会把对艾斯的担忧挂在嘴边, 她总是用她的方式给艾斯增加一点安全, 哪怕艾斯真的与人动手, 这点防护起到作用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艾斯:“这件皮甲是哪来的,我以前没有见过。” 安吉莉卡:“我去看安吉拉, 用小少爷送去的材料, 做了这件皮甲。” 艾斯道:“哦。”乔治从凯撒商会拿回了一叠金票, 艾斯又通过卡尔·凯撒买了大量的魔兽皮革、晓麟龟的龟壳以及其它钢材,拿去给安吉拉练手。 安吉莉卡半跪在地上给艾斯整理靴子, 艾斯看到她领口打着六七个结,衣服在两边的肩膀上都有扣子,方便打扫卫生时弄脏了,可以拆下来换洗,实用也美观,夸赞道:“这件衣服也是你自己做的吗?看起来不错。” 安吉莉卡站了起来,笑道:“这是别墅里侍女统一的装束。” 艾斯:“可我看她们是穿湖蓝色的。”安吉莉卡这件是青绿色的。 安吉莉卡道:“只是衣服的颜色不同,其它都是一样的。” 艾斯可不想和女孩讨论服饰的话题,他拿过摆在桌子上的长剑,挂到腰上,“我出门了。”等到他快走到卧室门口的时候,他又转过头,看安吉莉卡,“我总觉得我忘掉了什么重要的事。我今天还有其它事吗?” 安吉莉卡:“回小少爷,没有。” 艾斯放心地离开了别墅。 艾斯见到卡尔·凯撒的时候,卡尔·凯撒正坐在街边的小酒馆里,阳光缓缓地洒下来,在他柔软的黑发上打了一个好看的光圈。 艾斯拉开卡尔·凯撒对面的椅子,“我还以为,凯撒商会会长的长子都是坐在华丽的客厅里跟人会面的。” 卡尔·凯撒:“我小时候也是这么以为的。” 艾斯从侍者手上接过一大杯麦酒,稍微尝了点,就被辣得不行,他一边咳嗽一边问:“你是怎么找到这个地方的?” 卡尔·凯撒:“这里的麦酒很有名。虽然贵族少爷们觉得它粗劣,但城里不少干苦力的人都喜欢来这里喝一杯,因为够劲。”卡尔·凯撒往吧台看去,酒馆的老板咧了咧嘴,给了他一个大大的笑容。 “事实上,商人们和平民的关系,比他们跟贵族还要紧密得多。”卡尔·凯撒如是说。 艾斯道:“可是,富商们不都喜欢打入贵族的圈子吗?”巴特索登举办宴会的时候,偶尔会邀请威斯特法伦行省几个商人的女儿,总有些落魄的贵族需要和商人们联姻,来维持他们外出时铺张的场面。而商人女儿们从接到邀请开始,就会挑选衣服,早早设想那日如何打扮自己,才显得符合宴会的气质。 卡尔·凯撒:“有些事不得不做。” 第89页 艾斯打了一个哈气,他与卡尔·凯撒也不是多熟络关系,这些话作为寒暄已经够多了,“上次带来的界石已经出手了?” “嗯。”卡尔·凯撒拿起装麦酒的杯子,挡住了嘴唇,“1000金币一颗。” 艾斯吹了个口哨,“你心可真黑。”界石虽然找起来有些麻烦,但在亡界真不是多罕见的东西,卡尔·凯撒竟好意思要这个价。 卡尔·凯撒把麦酒放到桌上,淡淡道:“总有人觉得这东西奇货可居。” 这就是在酒馆谈话的好处。虽然艾斯刚才那声口哨引来了不少人围观,但坐在他们不远处的几桌人只是好奇地打量了下两个穿着不凡的少年,倒没有想到他们可能是这个城市最有钱或者即将最有钱的人。 艾斯:“市场会饱和吗?” 卡尔·凯撒虽不明白艾斯这话什么意思,但多少能猜出,“不会。这点界石不莱梅城的魔法师和贵族就能消化掉,更别提整个佐治亚行省,甚至三色堇帝国了。如果你真能把整个亡界的界石搬出来,我们还能卖到芬格帝国去。” 私下与芬格帝国交易,可是要被流放到西北的,可是卡尔·凯撒就那么大大咧咧地说了出来,像是一点也不担心。 艾斯?艾斯他也没有太大的反应。三色堇帝国和芬格帝国祖上同源,这数十年两国又是总体和平的,界石又不像刀剑,是战略物资,多被贵族收藏或者消耗在魔法师的实验室里了。 艾斯倒是对另一件事比较好奇,“凯撒商会在芬格帝国也有路子?” 卡尔·凯撒含糊不清道:“可以使用金币的地方,商人总是有不同于贵族的方法的。”卡尔·凯撒递给艾斯一个小袋子,里面卷着一小沓金票,这些金票在任何一个有凯撒商会的城市都可以兑换成金币,每张金票的面值也都有1万金币。 卡尔·凯撒:“400颗界石,总共卖出40万金币,四六分,你拿16万。之前给了你的一部分,是我垫的,这是剩下的。” 艾斯看也没看,就把它放到怀里。 艾斯:“过两天,我会让人送新的一批界石给你。” 卡尔·凯撒:“好。不过别忘了,还有魂晶。” 艾斯摇摇头,跟卡尔·凯撒介绍了魂晶的来源,然后道:“亡界的确遍地是魂晶,因为到处都是亡灵生物。但1级骷髅士兵产出的魂晶质量很差,就只有指甲壳那么厚,而且非常脆弱,阳光大点,就化掉了。你确定想买魂晶的人,能接受魂晶这样的品质?” 卡尔·凯撒想了下,问道:“就没有质量好点的魂晶了?” 艾斯:“三级骷髅的魂晶就比较坚固了。四级亡灵生物的魂晶会呈现不同的颜色,也能有各种各样的作用,但想得到这些,可不那么容易。” 卡尔·凯撒:“你的安全是最重要的。”魂晶以后还能得,但艾斯要是出事了,他从哪里再去找一个亡灵法师。 “有机会的话,尽量获取高等级的魂晶。”卡尔·凯撒又想了一下,道:“低级的魂晶也需要。放心,我会卖开出合适的价格的。” 从知道卡尔·凯撒把界石卖出1000金币的价格,艾斯也不怎么担心魂晶的销路了。他再把获取魂晶说得艰难,也只是提醒卡尔·凯撒魂晶的价值。 他们又说了一会儿话,艾斯起身告别了,他豪迈地拍了下卡尔·凯撒的肩膀,“好兄弟,我们下次再见。”别忘了准备金票。 卡尔·凯撒嘴角微勾,他穿着一身黑衣,衬得他肤色苍白得近乎透明,在阳光下甚至可以看见青色的血管,他从袖子里伸出来的手腕纤细,像是人一用力就可以把它折断似的。 卡尔·凯撒拿起桌上的麦酒,“愿下次再见的时候,我们都达成所愿。”他说完就把杯中的麦酒一饮而尽。 艾斯吓了一跳,这麦酒的杯子很大,他两只手一起也握不住,“你……你的身体能喝这么烈的酒?” 卡尔·凯撒:“小时候常常喜欢偷喝父亲的酒,酒量还行。只是后来不能喝了。”他的话还没说完,他苍白的脸上就浮现出一抹不正常的红晕。 艾斯:“那你怎么还……” “因为我是商会会长不得志的的长子啊。”卡尔·凯撒话还没说完,他半个人就伏在了酒馆的桌子上面,像是晕过去了。 艾斯正想去摇他,就感觉到酒馆的最边上传来两道视线。 艾斯没有再管卡尔·凯撒,他径直离开酒馆。他站在这条街道的拐角处,看到两个侍从模样打扮的人把卡尔·凯撒扶进了一辆马车里。 艾斯在心里暗叹,需要维持人设的不止他一个人。 只有拥有力量,他们才能做他们自己。 希望这一天不要来得太晚。 艾斯回到别墅的时候,就看到面色冰冷、站在一楼大厅的诺欧,他看到艾斯回来,直接转身上了二楼。 艾斯愣了一下,后知后觉地想起,他今天约了诺欧练剑的,只是他这两天头疼得厉害,卡尔·凯撒又临时告诉他今天上午有空,导致他忘了这件事。因为那天只有他和诺欧两个人的时候,诺欧提的,所以安吉莉卡也不知道。 艾斯去找诺欧的时候,诺欧正在书房里。 别墅的二楼有一个很大的书房,与诺欧的卧室相比也不遑多让了。诺欧正在书架上找书,但他看中的那本书在书架的最顶端,他够不着。 第90页 艾斯顺着诺欧的目光也看到那本书,他手在柜子上借了个力,跳起来拿到那本书递给诺欧。 诺欧接过书,淡淡地看了艾斯一眼。 艾斯摸了摸鼻子,虽然诺欧是四级剑士,比他厉害,但是,跳起来这种行为,“这不符合你格林小公爵的气质。”艾斯如是道。 诺欧简直要气笑了。 艾斯:“抱歉,诺欧,今天约着练剑的事我忘了。” 诺欧硬邦邦道:“如果你不想练剑,直接跟我说就是了,何必找这样的借口。” 艾斯:“不是借口。抱歉,诺欧,我真的是忘了。” 诺欧:“那你今天出门干什么去了?是诺依曼家族在不莱梅城有什么产业需要你打理,还是你想去见佐治亚骑士团训练营认识的某个朋友?大卫·里希特?还是杰罗尔德霍斯利?” 艾斯呐呐道:“都不是。” 诺欧双手环在胸前,看着艾斯,“那你是去做什么了?” 艾斯:“我不能说。抱歉,诺欧……” 诺欧冷冰冰道:“你不用对我抱歉,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私人空间,下次不要忘记就好。” 艾斯知道诺欧这么说,这件事是翻篇了。但现在,他有种冲动,想把他来到这个世界最大的秘密和他最好的朋友分享,“诺欧,你真的想知道我今天去做什么了吗?” 诺欧疑惑地看向艾斯。 艾斯的声音很温柔,但又有不容拒绝的坚定,“诺欧,等你将来继承格林家族,家族的事,你也是不能和其他人说的吧。我也有这样的秘密,与诺依曼家族无关,只属于我的秘密。你是我的挚友,如果你想知道,我都会告诉你。” 诺欧注视着艾斯,他的神色是前所未有的温柔,他微笑地看着他,像是在看无理取闹的孩子。诺欧很不喜欢这样的感觉,他明明与艾斯相距不远,却又像是隔着许多他看不见的屏障。 分明是他做错了,诺欧忿忿地想。 诺欧把头垂到一边,他抵挡不了平时嬉皮笑脸的人温柔的模样,“好了,我不生气了。只是我两个多月没回来,我回来,你又整天不见踪影。至于你的那些不值钱的秘密,你自己带进坟墓里吧。” 艾斯摸了摸鼻子,这可是很值钱的秘密,也是要常常要带进坟墓的秘密。 想到诺欧说的话,艾斯突然笑了起来。 诺欧看着艾斯,只感觉到莫名其妙。 艾斯邀请诺欧,“要去我房里看看吗?这些天魔兽蛋老是乱动,我感觉它快孵化出来了。” 诺欧一副兴趣不大的样子,艾斯硬拽着他的手回了自己房间。 魔兽蛋还好好地躺在孵化器里,与平常没有两样。但如果有魔法师在这个房间冥想,就能“看”到魔兽蛋上面环绕着各种颜色的魔法元素。 这是非常不符合常理的,就是高级魔兽也至多掌握两种魔法元素,它们的幼崽更不可能在还没有出生的时候就吸收这么多属性的魔法元素,除了一种传说中的魔兽。 当艾斯“看”到这一幕的时候,心里已经对魔兽蛋里魔兽有了某种猜测。 艾斯很高兴诺欧回来,他们一生有多少机会看到它的幼崽出壳。 诺欧轻轻抚了两下魔兽蛋丑不拉几的褐色蛋壳,“很强健的心跳声,我能感觉到。” 艾斯笑了笑,像是诺欧在夸赞他的孩子。 诺欧从怀里取出一瓶魔法药剂递给艾斯,“我在威斯特法伦行省买的。药剂师说,魔兽幼崽如果迟迟不破壳,可能会死在蛋里,只要把这个倒上去,就可以减弱蛋壳的厚度,增加魔兽幼崽出壳的成功率。这不会伤害魔兽幼崽的身体,但有没有其它的副作用,我就不知道了。” 已经猜到魔兽蛋里有什么的艾斯赶紧制止诺欧,他笑道:“不用,前些天魔兽蛋就晃得厉害,它破壳估计就这两天了。” 诺欧淡淡道:“那可不一定,可能它在逗你玩呢。”诺欧用装着魔法药剂的瓶子轻轻敲了魔兽蛋两下。 诺欧完全不担心他不小心把魔兽蛋打碎。这颗魔兽蛋他和艾斯之前都试过,在不用斗气的情况下,他们谁也无法在蛋壳上留下一点印记,也因此,诺欧很怀疑里面的魔兽幼崽能不能凭借自己的力量破壳。 诺欧平淡的声音带着点好奇,“我倒一点试试看吧。” 艾斯笑倒在床上,诺欧一本正经说特别明显的假话,好笑得不行。诺欧做事向来有分寸,艾斯并不担心他真的把魔法药剂倒到魔兽蛋的蛋壳上。 艾斯整个人躺在床上,自己给自己揉着脑袋,昏昏欲睡。 突然,诺欧有些不可置信的声音在房间里响起,“艾斯!” 艾斯:“嗯?” 诺欧拉过艾斯的一只手,把他的半个身子都拉了起来,他指着魔兽蛋,激动地说:“艾斯,你看!” 艾斯看向孵化器上的魔兽蛋,还是丑不拉几,土黄土黄的,就是难得给艾斯面子,在诺欧来的时候用力晃动了两下,艾斯刚想说“没事”,就看到—— 魔兽蛋蛋壳上出现了一道非常细小、却清晰可见的裂缝。 它真的要出壳了! 第45章 龙龙龙 艾斯呆了。 虽然魔兽蛋总是滚来滚去, 好动得很,挠得艾斯心里痒痒的,老觉得它要破壳了。但魔兽蛋只是动,一直没有要破壳的意思, 艾斯再看到它在那“活泼”, 心里也就平静无波了。 第91页 可是这会儿, 艾斯看着蛋壳上的裂缝, 不由吞了下口水。 “咕咚。” 房间里完全没有其它声音, 所有连艾斯吞咽口水的声音都显得格外响。诺欧也是第一次看到魔兽幼崽破壳, 也是屏气凝神的。 魔兽蛋又剧烈地晃动了一下。 艾斯只感觉他们所处的房间都晃动了一下。 也可能是他太关注魔兽蛋了, 所以产生了错觉。 但魔兽蛋上的那道裂缝艾斯绝对没有看错, 它甚至越来越大了。 还是诺欧最先察觉到不对, 他能清楚地听到自己的心跳声,还能感受到四周出现无形的压力。诺欧转过头,但他只看到艾斯喜悦的表情, 他问道:“艾斯,你跟它契约了吗?” 艾斯忘神地盯着魔兽蛋, 不在意道:“没有。” 诺欧:“你真的不知道它里面是什么魔兽的幼崽吗?我怎么觉得有点不对。” 蛋壳的裂缝越来越大了,甚至有粘液从里面滴落。那粘液浇在孵化器上, 烧出一个赤红色的小洞, 小洞又很快变得焦黑, 还冒出灰色的烟。 诺欧:“你知不知道,有些魔兽的幼崽, 它们一出生……” 诺欧说不下去了, 房间里的威压越来越重, 甚至让他有跪倒在地的冲动,他迅速地让海澜斗气遍布全身, 这才稍稍好受些。 艾斯也好不到哪里去,但他之前献祭给海澜法杖,传奇法杖已与他的身体融为一体,可以帮他抵挡魔兽幼崽带来的大部分威压,“我只是有些猜测……” 然而,艾斯的话还没有说完,艾斯与诺欧就看到一条小尾巴钻出了蛋壳的裂缝,它的尾巴一划,蛋壳彻底地裂成了两半,它也完全露出来了。它的头上带有两个尖尖的小角,身上是非常薄非常细密的浅金色鳞片,背后还有一对小小的肉翼,哪怕它浑身上下沾满粘液,诺欧也不会认错。 这是龙。 这是黄金巨龙的幼崽。 诺欧想问艾斯从哪里得的龙蛋的,但眼前的一幕给他的惊吓太多了,他甚至回不过神来转头看向艾斯。 还站在蛋壳里的小龙伸出猩红的舌头慢慢舔舐着自己身上的粘液,当它把眼睛上的粘液舔干净后,它睁开眼睛,望向距离他最近的人。 小龙睁开双眼,它有一双浅金色的竖瞳,他一眨不眨地盯着诺欧。 诺欧浅金色的头发与小龙身上鳞甲的颜色相同,小龙的小短腿慢悠悠地从蛋壳里拔出,然后它爬到诺欧的身边。小龙还没有诺欧的小腿高,它在诺欧身上嗅了嗅,疑惑地歪了歪头。 虽然小龙的歪头杀很可爱,但诺欧此时动也不敢动。他真的不知道艾斯是怎么想的,竟然把一颗龙蛋,还是一颗即将破壳的龙蛋放在家里。 同时,诺欧又怕小龙做出什么令他尴尬的举动。传说魔兽会把它们见到的第一个人当成它们的父母,若是艾斯把小龙契约了,肯定不会有这样的问题,但现在可不好说。 还好,小龙只在诺欧身边嗅了嗅就离开了,它把视线转向坐在床上的黑发少年身上。 少年双眼笑意融融,看着它的神色既不惧怕,也没有阴霾,虽然少年克制住了,但小龙能感觉到,他想抱一抱自己,就像它还是一颗蛋的时候。 小龙背后的肉翅张开了一点,他缓缓地飞起了,虽然它飞得摇摇晃晃的,像随时都要掉下去,但他确实离地两三英尺了。 小龙看到黑发少年欣喜的表情,就…… 就直接飞到了黑发少年的怀里。虽然因为肉翅还很无力,它飞了半截路就直接掉了下来,但少年还是好好的把它接住了。 艾斯抱住小龙,手指轻轻摸了下小龙的角,就看到它害羞地埋首到他怀里。 艾斯高兴道:“我还没有给你取名字呢。” 小龙抬头看向艾斯,它浅金色的竖瞳是冰冷无情的,但它望向艾斯的时候,有很深的依恋隐藏在其中。 艾斯逗它:“叫爸爸。” 小龙看着艾斯,很给面子的嚎了一声,“嗷~”伴随着的还有指甲壳那么大的龙息,小小的火花还没落到地上,就消失在半空中。 “艾……斯……” 这时,诺欧的声音把艾斯从“父子”其乐融融的场景里拉了出来。艾斯看到,诺欧满头大汗,连手上的剑都拄在地上,焦急地望向艾斯。 之前,艾斯凭借海澜法杖才抵挡住小龙天生的威压。这时,艾斯把海澜法杖给他隔绝的领域稍稍打开了一点,他就看到整个不莱梅城相对一刻钟前,翻天覆地的变化。 不莱梅城百兽哀嚎,万马嘶鸣。附近街道上的人都坐倒在了地上,人们惊惧的声音充斥着艾斯的双耳。 就连别墅边马厩里的三级疾风马都跪倒在地,瑟瑟发抖。 佐治亚骑士团的骑士在不莱梅城的街道上快速走着,维持城市的秩序。还好,天空中没有高级剑士和高级魔法师的身影,没有人发现异变的来源是诺欧的别墅。 艾斯强行让自己镇定下来,他脑海里翻过几十个主意,同时,他手上轻轻拍着小龙的肉翅,“乖,辛苦你了,我们睡一会儿吧。”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像过去一个世纪那么长,小龙才在艾斯的怀里小声地打了一个鼾。艾斯小心翼翼地把小龙放到他的床上,看它没有其它动静才稍稍松了一口气。 诺欧朝艾斯使了一个眼色。 第92页 艾斯跟着他走到卧室外面的房间。 他们没有把房门关上,方便艾斯观察小龙。 诺欧:“你应该告诉我的,那是一颗龙蛋。” 艾斯:“我只是怀疑,我也不确定。而且我也不知道,它会闹出这么大的动静。” “龙是天生的王者。如果战场上有成年的龙出现,普通的马匹会直接失去战斗力,像疾风马这样的……”诺欧通过窗户,望向马厩,“也就是勉强站立罢了。” 不过肯定不能这么近距离的接触龙,马厩里的疾风马真是恨不得自己晕过去。 “可是。小龙就是‘嗷~’了一下。”艾斯还模仿了小龙叫的样子,要多萌有多萌。 当然,这萌点只有艾斯自己体会到了,诺欧是完全没有感受到。诺欧现在很无语。平常,艾斯总是很成熟很可靠,但有些时候,他简直比小孩子还小孩子。 诺欧:“可是,不莱梅城已经乱套了,你打算怎么解决这件事。” 艾斯想到他钱包里的魂晶,道:“会有办法的。” 就在这时,安吉莉卡从房间外面走进来,她脸色苍白,看起来也不大好,“小公爵,佐治亚骑士团训练营派人来别墅。” 诺欧递了一个眼神给艾斯,让他自求多福,就匆忙下楼给艾斯擦屁股了。 艾斯回到卧室里,充满“父爱”地看着小龙。 真是头可爱的小龙~连睡觉的样子都那么萌~艾斯·初为人父·诺依曼如是想。 安吉莉卡也跟着艾斯进了卧室,她看到床上的小龙,惊讶地用双手捂住嘴。虽然她早知道艾斯有一颗魔兽蛋,但她万万没想到,魔兽蛋里会孵化出一头龙。 大约过了一刻钟,诺欧就回来了。 艾斯问道:“怎么样?” 诺欧没好气道:“佐治亚骑士团训练营派人来问我们有没有事。因为佐治亚骑士团常年驻扎不莱梅城,所以城里没有强者镇守,前些日子,团长又带着骑士团里大多数人出去执行任务了。所以,城里突然出事,他们至今没找到原因。现在不莱梅城最高武力是罗斯大骑士长,但他也只是六级骑士。” 虽然六级骑士揍艾斯跟诺欧两个就和玩似的,但在一头龙面前,就有些不够看了。 不是说小龙现在就可以打过罗斯大骑士长,而是这其中涉及的利害关系,就是牵扯到魔导士、剑圣,都是不为过的。 三色堇帝国最后一次出现龙是什么时候?大概还是三色堇帝国建国之前,那段混乱的岁月,大陆上四处烽烟,群雄并起,时不时有兽潮出现,人心惶惶,普通人朝不保夕。而龙族的每次出现,不是有佣兵屠龙成就威名,得到龙的宝藏,就是有剑士与龙签订了契约,成为了龙骑士。 龙是上天的杰作,它们生而拥有无可匹敌的强大肉体,还拥有全系魔法的天赋,当它们成年的时候,它们不仅是剑圣,同时拥有魔导士的能力。 如果说龙有什么缺陷,就是它们繁衍有些困难。哪怕龙族的巅峰时期,大陆上同时存在的龙也不过千头。至于现在,龙归于龙岛,也没有人知道还有多少龙活着了。 而平凡的人族,征服龙是他们打破物种桎梏,证明自己、扬名天下最简单的方法。 艾斯暂时还无法想到那么远,他问诺欧:“城里有魔法师吗?” 诺欧:“佐治亚骑士团原本有一位光明法师,但他访友去了。加百利法师倒是在不莱梅城外的魔法塔里,他寿命有限,应该不会来管闲事。但为了保险,我建议你不要找他来帮忙,龙的血液、角、鳞片,都是宝藏,难保他不把主意打到实验室去。” 躺在床上的小龙的耳朵动了动。 艾斯挠了挠它,“你装睡什么?”每次遇到“危险”的时候,都那么机灵。 小龙睁开它懵懂的金色眼睛,然后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气,有龙息落到艾斯的手上,虽然不多,但还是很快红肿了起来。 诺欧皱了皱眉头。 艾斯看小龙又想嗷一嗓子,打打精神,警告它,“你可不许再嗷,再嗷我可把你关起来了。” 小龙背后的肉翅都耷拉了一点,但也老老实实得没有再嗷。 诺欧建议艾斯,“你还是早点把它契约了。趁着它还小,对你也依恋,我们实力又高于他。”诺欧不知道艾斯的实力,但他自己本身就是四级剑士,小龙虽然魔武双修有三级,但毕竟刚刚出生,完全没有战斗技巧,只是依靠本能。 艾斯犹豫了一下,这么散养着小龙的确变数太多。 艾斯用右手的大拇指划破中指,有一滴血珠出现在他手上。艾斯手指一弹,这滴血珠就飞到小龙的头顶,眼看着血珠就要落在小龙头上。当血珠落到小龙头上的时候,艾斯就会念动咒语,完成契约。 但是,小龙往边上一滚,避开了血珠。 血珠掉落在洁白的床单上,格外得刺眼。 小龙站在软趴趴的床上,朝艾斯嘶哑咧嘴,它的嘴巴是够大,张开了大半张脸都是它的大嘴,不过,它的牙齿,并没有什么威慑力,不同于成年龙的利牙,小龙张开嘴,艾斯只能看到它粉嫩的牙床,还有露了一点头的牙尖。 小龙不知道艾斯的举动意味着什么,不过,它的本能让它极其排斥这个。然而,小龙再气,也没有再嚎出来,因为艾斯让他不要嚎。 第93页 小龙继续在那边虚张声势。 明明黑发少年是它最亲近的人,为什么要做它不喜欢的事? 艾斯沉默了一会儿,道:“算了,我看它都要哭了。” 小龙的嘴咧得更大了!它才没有哭! 艾斯把小龙抱回怀里,小龙用力在艾斯手上咬了一口,不疼,艾斯只当给它磨牙了。 诺欧:“你不忍心,总有人会忍心。它跟着别人,还不如跟着你。” 艾斯额前的刘海遮住眼睛,他静静地望着小龙,“我会保护好它的。” 第46章 火锅边的命名 这些天, 不莱梅城的人们总能感受到紧张的气氛。 不说前些日子,城里突然降临强大的威压,不少人受不住坐倒在地上,连直立行走都感受到困难, 就是这些天城里出现的士兵、骑士都比往常多了不少。他们各个神色肃穆, 是农户们给瓜果也不吃, 姑娘们抛媚眼也不笑。 总之, 这不安的气氛一直环绕在不莱梅城的上空。连天都是阴蒙蒙的, 还时有时无的下了几场小雨, 细密的雨滴滴落在行人的手臂上, 领口里, 又多加了几分凉意。 到了今日, 小雨里还夹杂着雪花,一起飘扬在街道上。 冬天来了。 诺欧的别墅里,诺欧给佣人们放了假, 有亲人的都回家去了,了无牵挂的诺欧也给他们买了今年不莱梅城最出名的戏剧的票, 让他们好好休息。 而此时,诺欧和艾斯正坐在别墅一楼的小房间里, 他们中间放着一口大锅, 下面架着柴火。 诺欧拿了把小刀, 切了点羊肉,把它放到煮沸了的大锅里。锅下面的火有些小了, 艾斯从地上捡了两根比较粗的木头, 直接加到原来的柴火上, 结果把诺欧之前好不容易搭好的木头架子压垮了,原本烧得还算旺盛的火苗顿时要灭不灭的。 诺欧只觉得他认识艾斯后, 脾气越来越好了。 格林小公爵冷冷地看着艾斯。 两位锦衣玉食长大的贵族小少爷,就是出去打猎,都是有侍从架好篝火,他们再装模作样烤个肉的。今日,艾斯非要来一次自助料理,把别墅里的仆人都赶走了,两个人自己动手,诺欧才马马虎虎、弄了半天搭好一个稳定的木头架子的。 结果,这个混蛋,一点不珍惜人家的劳动成果! 艾斯完全没有发现格林小公爵心里的火苗蹭蹭蹭得烧,他懒洋洋地摸了把坐在他腿上的小龙,叫了声,“儿子。” 小龙身上金色的鳞片已经比刚出壳的时候亮了不少,它的小尾巴时不时灵活地甩两下,听到艾斯叫它,它熟练地朝木头上喷了一口火。 “嘣”的一声,已经熄灭的篝火又燃了起来。 艾斯心满意足地叉出一块水煮羊肉吃了。 本来艾斯还想把羊肉嚼烂了给小龙尝尝的,诺欧虽然狠狠地皱了下眉头,但也没有管他。倒是安吉莉卡制止了艾斯,“小少爷,小龙还小,肠胃也弱,最好不要吃太辛辣的东西。” 在艾斯看来,这锅汤远称不上辛辣,但的确重口味了,也不知道小龙受不受得了,思来想去,还是作罢了。 艾斯叹了口气,摸摸龙儿子的头,“乖儿子,不是爸爸不想给你吃,是这坏哥哥坏姐姐不让爸爸给你吃好吃的。” 诺欧见着艾斯多了,养气功夫越发好了,但他还是忍不住给艾斯翻白眼,“你可别胡说,它都听得懂。” 小龙出生没几日,诺欧就发现,小龙的智商水平和人族六七岁的孩子无差了。其他人也就罢了,艾斯哪怕不说话,小龙有时都能明白艾斯的想法,真是聪明得过分。 此时,面对未来的剑圣·魔导士·龙冰冷机械的目光,就是诺欧自视甚高,也不由心里发怵,让艾斯少胡说八道。 安吉莉卡在边上用木头棒子捣了碗肉末,艾斯拿着小勺子喂小龙吃,他不以为意,“我可没瞎说,乖儿子,是不是?” 小龙也不知是吃肉末太专心了,还是听懂了艾斯的话,头在那里一点一点的。 诺欧:“那我怎么就比你矮一辈了。我跟安吉莉卡是它哥哥姐姐,你倒是它爸爸了。” 艾斯:“因为你年纪还小嘛。至于你当它的叔叔,你们家叔叔的这个传统,你跟我儿子就不要传承了。” 要是别人揭这个伤疤,诺欧不是一剑过去,就是用眼光冻死他。但艾斯是不同的,诺欧知道艾斯没有恶意,他时不时地提一提,也是告诉诺欧,这只是一件很多家庭都会发生的事情。 有时候,过大的权利,过多的财富,并不能给人带来幸福,只会让他们活得更加不容易。 诺欧:“你就算真的有儿子了,我也是孩子的伯伯,不是叔叔吧。你还比我小几个月呢。” 艾斯打了个哈哈,虽然按年纪,诺欧的确比艾斯大,但艾斯是从来不承认的,遇到这个话题还总是避开。 安吉莉卡又捣好了一碗肉末,小龙出生没多久,食量却不小,每天能吃下它身体三倍的生肉。这让诺欧不禁忧愁,如果小龙长大,他还养不养得起小龙跟它“爸爸”。 安吉莉卡问道:“小少爷,你不给小龙取个名字吗?” 关于小龙的名字,艾斯说他要郑重,要慢慢想。在诺欧看来,完全是艾斯看小龙破壳,喜得找不着北,顾不上取名了。 没料到,艾斯拍了拍小龙身后的肉翼,直接道:“乖儿子,我们叫诺恩好不好?” 第94页 诺欧:??? 小龙歪头想了想,没觉得好也没觉得不好,又低头吃它的肉末去了。 安吉莉卡问道:“小少爷,为什么给小龙取名叫诺恩啊?读起来很像格林小公爵的名字呢。” 艾斯深以为然地点点头,“因为是诺欧的弟弟嘛。” 诺欧一记眼刀过来。 艾斯不再说笑,他看着专心致志吃东西的小龙,淡淡道:“在古魔法语里,诺恩是命运的意思。我希望无论什么时候,它都能掌控自己的命运。” 安吉莉卡不再说话,掌控自己的命运,说来容易,这世上又有几人能做到? 诺欧望着艾斯,它像是在宽慰,又像是在祝福,“它会的。它是黄金巨龙的幼崽,就是在龙族,它也是王者,定能掌控自己的命运。” 艾斯把小龙抱了起来,让小龙与他平视,它一边摇着小龙一边道:“诺恩,你喜欢这个名字吗?” 诺恩朝艾斯吐了一口龙息,还没有喷到艾斯的脸上,这些小火花就掉落在地上。诺恩大约是在为它的新名字表示欣喜,当然,更大的可能是它对艾斯打扰它吃饭,表达不满。 好不容易把午饭吃完了,安吉莉卡把诺恩送回了三楼艾斯的卧室。艾斯与诺欧也没有收拾篝火大锅,直接回了二楼诺欧的卧室。 艾斯坐在窗台边,听诺欧讲佐治亚骑士团的事。 “佐治亚骑士团的骑士都被派去街上维持秩序了,当然,不莱梅城还没有我们来试炼的时候混乱,根本没有什么秩序要维持。他们只是在寻找一头魔兽,他们怀疑,不莱梅城隐藏了一只至少七级的魔兽。”诺欧道:“还没有人想到龙,因为这太不可思议了。” 诺欧:“佐治亚骑士团只有团长是8级骑士,但他一时半会也回不来。倒是不用担心有人会闯格林家族的领地。”不管格林家族内部的斗争如何,诺欧都是家族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他现在也没有任何要失去继承权的迹象,没有人敢硬闯他的住处的。 “不过,完全不配合检查也说不过去。我本来都想让带着诺恩去郊外躲躲的,但佐治亚骑士团里最近出了新的声音,他们认为那头魔兽只是路过不莱梅城,因为它不可能这么长时间待在城里却没有闹出动静。所以虽然罗斯大骑士长下发了命令,但底下的人执行得很水,特别是其他大队下的骑士,有人都没有参加巡逻。” 艾斯点点头,情况比他想得要好。 诺欧:“我现在就担心,诺恩能不能长时间待在这里,它毕竟是魔兽。”魔兽总得经历厮杀才能成长,若老把它拘着,养废了可怎么好。 艾斯:“这我倒不担心,龙的幼生期很长,有一千年的时间,我才能陪它多久。我过些日子会带它去趟魔兽森林,教他捕猎还有飞行。” 诺欧已经放弃让艾斯参加佐治亚骑士团训练营的训练了,闻言也没有反对,只是道:“不要去有高级魔兽存在的地方,诺恩对它们来说,可是大补之物。” 艾斯点头,“我会小心的。” 艾斯与诺欧又谈论了一会儿,才把有关诺恩的事情讲完,然后艾斯就准备回去了。 艾斯都快走到门口,他突然回过身,对诺欧说:“对了,还有件事,我差点又忘了。”他从怀里取出一个墨绿色的袋子,递给诺欧。 诺欧不明所以地把袋子打开,里面有厚厚的一沓金票,全都是出自凯撒商会的不记名的一万金币的金票,足足有一百张。 诺欧诧异道:“这是?” 艾斯:“我跟诺恩、安吉莉卡他们住在这里的伙食费。” 诺欧:“可是,这么多金币,你是从哪来的?” 艾斯:“就是来自我上次跟你说的秘密。” 艾斯倒想说是诺依曼子爵给的,可他们整个家族每年的收入都不知道有没有10万金币,哪可能给他这么多。艾斯甚至还想过,说他是从黑袍人的那个魔法塔里搜的,最没有破绽,但他以后还要给诺欧金币,就又不好解释了。 诺欧迟疑道:“你的那个秘密到底是什么?”诺欧刚问完话就后悔了,如果艾斯的秘密涉及那么多金币的话,他现在这样问,岂不是有意图不轨的嫌疑。 艾斯倒是明白诺欧真实的想法,“不要担心。我没有做任何伤害别人,亦可能伤害自己的事,这些钱去凯撒商会也绝对可以兑换出来。” “至于那个秘密嘛。”艾斯卖了一个关子,又道:“你上次不肯听,现在已经没有机会了。” 诺欧:…… 又过了一日,天上的雪更大了,天气也渐渐转凉,并且没有再温暖起来的趋势。 不过这日,佐治亚骑士团训练营又恢复了训练。艾斯踩着雪地靴跟诺欧来到训练场的时候,大卫·里希特正在询问教导他们射箭的骑士,“大人,前些天为什么停止训练了?今年的训练任务完不成,会推迟到三色堇假期吗?” 教导艾斯他们射箭的是一个金发、看起来很温柔的骑士,那骑士说道:“罗斯大骑士长命令我们执行任务,所以没有人有时间教导先生们。至于三色堇假期,请先生放心,不会推迟的。” 艾斯和诺欧站在训练场的边上,他跟诺欧咬耳朵,“三色堇假期?” 诺欧:“我们是3月参加骑士团试炼的,2月就是三色堇月,也称之为三色堇假期。在这个月,三色堇帝国要是有内战,也是要罢战的,战时,骑士团的骑士也只做普通的训练,平时,不管是骑士团还是他们的训练营,都是放假的。城市里也会举办各种庆祝活动。” 第95页 艾斯想了想,道:“我记得今年三月的时候,巴特索登不少小孩扮成了兔子,来庄园里要糖果。那天,诺依曼子爵刚好也在,他不仅少见的没把他们赶出去,还分发了不少酒心巧克力。” 诺欧:“这也是很常见的庆祝活动。1000多年前,亚历山大一世在2月底建立了三色堇帝国,为了纪念这个日子,才有了三色堇月。在民众举办的庆祝活动上,就是平常不近人情的领主,也多会说些喜庆的话,分发些小礼物。” 艾斯:“那今年三色堇月你有什么计划?” 诺欧:“自然是要回路易斯安那行省的东部平原的,难道我还要躲着我的好叔叔吗?” 诺欧的眼中闪过一丝冷意。 等三色堇月的时候,他的老师会回格林家族的封地,就是老师不在,诺欧也不相信,他的叔叔敢在路易斯安那行省的东部平原上对他出手。 艾斯哀叹一声,“那我怎么办?” 艾斯总是有办法吧诺欧从仇恨的情绪里抽离,诺欧疑惑道,“三色堇月就是工人也会放假休息,佣兵团也会暂时解散,这是阖家团圆的日子,你不回巴特索登庄园吗?” 艾斯:“有点不想回去。卡洛琳夫人已经走了几年了,说不准诺依曼子爵身边都有娇妻在侧了。” 诺欧不赞同道:“如果是这样,你父亲会告诉你的。而且,不管你父亲有没有新妻子,你都是他的长子。” 艾斯:“我不是介意这个,唉,你不懂。” 第二次了!艾斯每次遇到不想说的话,就会丢过来一句“你不懂”。格林小公爵又要面子要风度得很,虽然心里痒痒的想知道,但也不会再问艾斯。 但艾斯还是从另一个方面感受到了诺欧的不满,他看着他第二根还没有射中靶心,就被诺欧打下来的箭,郁闷道:“喂!” 诺欧转过头来,面色平静,“手滑。” 艾斯气冲冲地又把一根箭搭到弓上,也顾不上隐藏实力,瞄准靶心就射了出去,箭飞到一半,就被另一根从他身边飞出的箭矢打落了。而那根打落他箭的箭矢还直直地飞,直到射中他的靶心。 艾斯狠狠地瞪向诺欧。 诺欧满脸无辜,摊着手,“又手滑了一下。” 艾斯扔下手上的弓,去扯诺欧皮不笑肉也不笑的脸,“啊啊啊,你就是故意的。刚才你还用上了斗气,别以为我没看见。”诺欧也回手去扭艾斯,两个人瞬间就闹成了一团。 “诺依曼先生!”很快,教导他们射箭的骑士就站到了艾斯和诺欧的身边。 艾斯瞬间收手,把地上的弓捡了起来,规规矩矩地站好。 可惜已经晚了,教导他们射箭的骑士道:“诺依曼先生,请你今天留下来打扫训练场。” 艾斯:“骑士大人,我有一个问题。” 教导射箭的骑士:“你说。” 艾斯用手指着诺欧,问道:“为什么他不用打扫训练场?他还把箭射到我的靶上。”艾斯觉得好不公平,这会儿连诺欧的名字都不想说了。 教导射箭的骑士非常公正,“诺依曼先生,因为是你先动手的。” 训练结束的时候,又只有艾斯和大卫·里希特被留下来打扫训练场。艾斯是因为打扰其他人练习,大卫·里希特则是因为没有一根箭射中靶心。 诺欧离开训练场的时候,拍了拍艾斯的肩,主动给他台阶下, “马车会停在训练营门口,我会等你一起回去的。” 艾斯。 艾斯就是这么好哄,他心里好受了些,还有空跟大卫·里希特插科打诨,聊聊两个人的辛酸往事,“还好今天不是马术课,不用打扫马粪。” 大卫·里希特动作利索的把地上的箭矢捡起来放到箭筐里,“其实都差不多,多干干就习惯了。” 艾斯:我并不想习惯。 艾斯看着大卫·里希特依旧肥嘟嘟的脸蛋,但明显灵活不少的身体,不得不感慨,佐治亚骑士团训练营的生活锻炼人。 等艾斯回到马车上,还跟诺欧说了这事。 诺欧:“这不很好?要不你也多参加参加骑士团的训练?” 艾斯:“还是不了,我打算过两天就去魔兽森林。” 诺欧:“这么快?!” 艾斯:“不快了,像诺恩这么大的‘孩子’,3个月就可以学飞了。我总不能让他输在起跑线上。从现在开始到三色堇月结束,满打满算也不到三个月了,时间不算久了。” 诺欧:“那骑士团年末的考核呢?” 实力增强后,艾斯也不执着做学者了,但他决计不会继承诺依曼子爵的爵位和封地的,艾斯道:“没有关系,就算考核不参加,也不会太影响最后的考核成绩。” 诺欧心知,就是影响了,艾斯也不会放在心上,就没有再劝。 艾斯掀开帘子,吩咐车夫,“去中心大街的佣兵公会。” 诺欧看艾斯坐回马车里,问道:“去那里做什么?” 艾斯:“以佣兵的名义进入魔兽森林,行动会方便些。” 诺欧:“那你自己来就够了。” 艾斯:“我想跟你一起建立一个佣兵团。”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商会,佣兵团,乃至帝国的建立,他们最开始都是极其普通的,有的甚至只是在火炉边的一餐晚餐,在车轱辘上的一场谈话。 第96页 但这不妨碍它们在很多年后,在这片大陆上扬名立万,传承千秋万代。 第47章 建立佣兵团 每个城市在市中心最繁华的地方都有佣兵公会的建筑, 这些建筑不尽相同,但不少都是当地的地标建筑。 不莱梅城的佣兵公会从前面看是标准的长方体,平凡无奇的,从侧面或者后面看, 则是典型的哥特式建筑, 瘦高的尖顶像是要冲破云霄。天气好的时候, 在佐治亚骑士团训练营都能望见这些尖顶。 传说, 曾经有位出身不莱梅城的佣兵完成了一个S级的任务, 屠杀了一条邪恶的黑龙。不莱梅城的佣兵公会为了纪念他, 在公会建筑改造的时候, 特意模仿他后来标志性的武器, 一杆用龙骨制作的长枪建造了那些尖顶。 此时, 艾斯正站在佣兵公会的侧门口,相对正门,这里的人要少许多。 艾斯等了没多久, 就看到两个人朝他小跑过来。 安吉拉直接朝艾斯扑过来,但被艾斯侧身避开了, 她没有察觉,只是抓住艾斯的衣袖, 兴奋道:“小少爷。”她最近一直在炼器, 又想与艾斯分享她的成就, 又想与艾斯探讨她炼器时遇到的问题,但是, 这些话安吉拉现在都不能说, 因为跟她同来的还有另一个人。 乔治站在安吉拉稍微后面点的地方, 朝艾斯行礼。 艾斯看了乔治两眼,一年未见, 乔治没多大的变化,还是那副什么都不关心的模样,就是身上还沾着酒味,看来他没少在酒肆里晃悠。 在艾斯观察乔治的时候,乔治也在观察艾斯。 艾斯明显比他在巴特索登的时候高了一些,额前的碎发都快遮住眼睛了,但艾斯浑不在意,他整个人都是放松的,像是曾经压迫他的东西已经消失了。还有他的气场,如果乔治在巴特索登认识的小孩艾斯,只是比平常的乡下小孩容貌清秀些,举止知礼些,那么他面前的少年,已经有了大多数普通人、甚至是一些小贵族不曾拥有的气场。 那是掌握着无数人性命的上位者,他们从小颐指气使,可以对他人生杀予夺,才会有这样的气场。 就连乔治,也是多年前在帝都见过几个这样的少年,他们如今不是一方至尊,笑傲天下,就是黯然收场,坐死在帝都的监狱里,魂归亡界。 可是艾斯,他只是一位子爵的继承人,他不应该有这样的气场啊。 艾斯发现乔治在打量他,朝乔治笑了一下,道:“乔治,在不莱梅城还舒服吗?” “挺好的,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轻松过。在巴特索登的时候,每天还要轮值,这些日子小少爷每个月发钱,刚好够买酒。”乔治原本并不看重艾斯,只想着尽力保护艾斯,报了诺依曼子爵的救命之恩就好了,现下,却不由小心起来。他试探地问:“不知道小少爷找我们来,有什么事?” 艾斯没有直接解释,只是道:“跟我来。” 艾斯带着乔治、安吉拉来到一辆奢华的马车前。 乔治看见艾斯掀开马车的帘子,与里面的人说了会儿话,然后他就拿出一个袋子,递给乔治。艾斯狐假虎威道:“乔治,格林小公爵说了,他要创建一个佣兵团,他自己不方便出面,你去看看公会大楼里看看,有没有闲散佣兵,找一个四级以上的,用他的斗气申请一个佣兵团。” 佣兵公会的规定,只有四级以上的剑师有资格申请佣兵团,他们会把斗气输入特定的石头里,作为记录。每一个剑师都只能申请一个佣兵团,佣兵公会又会从那颗石头上敲下石屑,制成该佣兵团成员的徽章。因为每一个人的斗气都是独一无二的,所以这些徽章也不可能由其他人仿造。 乔治心下打了一个“咯噔”,只怕艾斯被人当枪使了,他推脱道:“小少爷,公会大厅里基本没有闲散的佣兵。” 艾斯从马车里拿出一袋金币,递给乔治,道:“这是5000金币,除了佣兵团的注册费,其它的,你去请个剑师吧。最好有名有姓,以后你也能找得到人的,万一还要他的斗气做徽章。若有多的钱,你自己买酒去吧。” 注册最普通的D级佣兵团只要100金币,4900金币请个剑师做毫无危险的事,绝对是大价钱了。不怕没有人答应。 乔治看着他眼前晃的钱袋子,心一狠,想直接去佣兵公会了,他招呼安吉拉,“安吉拉。” 明面上,艾斯是让乔治管教安吉拉的,这会儿,乔治也想带安吉拉一起去佣兵公会。结果,安吉拉理也不理乔治,满眼是艾斯,“哎呀,我要陪小少爷。” 乔治无法,只好自己去了。 艾斯不想干等乔治,他带着安吉拉上了马车。 心里都是亡灵魔法心得的安吉拉上马车见到诺欧就愣住了,诺欧有一头在平民里很少见的浅金色头发,他的眼眸也是非常浅的蓝色,像是剔透的蓝色宝石,他指节分明的、白皙的手正拿着一本书,静静地看着。与艾斯的装腔作势不同,诺欧神情是认真的、沉静的。 马车的两边都有位子,诺欧坐在一边,艾斯坐在另一边,此时,艾斯拍了拍身边的座位,招呼安吉拉,“安吉拉,坐这里。” 艾斯告诉诺欧,“这是安吉莉卡的妹妹,安吉拉。” 诺欧停留在书本的视线往这儿转过来了一下,又回到书本上,他说道:“你的侍女很漂亮。” 安吉拉今年已经18,正是少女最美好的年华,4年前她还带着稚气的五官已经完全长开,身材也有小女人的妙曼。而且不知道菲弗尔家的基因到底如何,安吉莉卡五官都只是恰到好处,安吉拉却生得十分美艳,水汪汪的大眼睛,挺直的鼻梁,非常适合接吻的、玫瑰花瓣般的唇形。 第97页 更难得的是,安吉拉身上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神秘感,男人会喜欢小溪一样清浅的女人,但安吉拉这样望不到底的湖水,会让他们想探究,想征服,会让他们迷恋。 艾斯告诉安吉拉,“这是格林小公爵。他都这么夸你了,今晚你就跟我们回去吧。” 诺欧皱了皱眉头,动作却未变,依旧拿着书,他实在懒得搭理艾斯。 安吉拉,安吉拉则又恢复了艾斯刚到巴特索登的时候,她那张面瘫脸。 安吉拉毕竟是小村庄来的女孩,她又不像她姐姐安吉莉卡,有一颗大心脏。在面对比子爵爵位还要高三阶的公爵爵位继承人,艾斯又口无遮拦时,她又下意识的用面瘫保护自己。 艾斯见没人捧场,玩笑也开不下去了。 艾斯换了一副神情,问诺欧,“你觉得刚才那个人怎么样?” 诺欧:“那个叫乔治的吗?” 艾斯:“是,你觉得他是什么实力?” 诺欧想了下,道:“感觉不出来。如果你不说,我都会以为他是一个普通人。” 艾斯的手敲了敲马车上面的木板,“这就有意思了。” 在巴特索登的时候,艾斯感受不出乔治的实力,还能说是他实力不够,但乔治现在明面上的实力绝对不如诺欧的,诺欧却察觉不出他的深浅,这就有很大的问题了。 诺欧:“有些特殊的剑士心法……” 艾斯伸出手,制止了诺欧要说的话,“你也说了,特殊的剑士心法,诺依曼家族可没有这种东西。他的心法是哪来的,又或者他是哪来的?” 诺欧沉默不语。 等乔治回来的时候,他递给艾斯一个小袋子,里面都是佣兵团的徽章。 艾斯手上的力量虽然大于乔治,但乔治的来历只要不碍着他,他现在还没有必要刨根究底,所以他只是道了声,“辛苦了。”就想让车夫带他们回诺欧的别墅。 “等下,小少爷。”突然,乔治叫住了艾斯,“安吉拉,她不回去吗?” 艾斯:“哦,忘了跟你说了,安吉拉今后跟着我,我让格哈德去那儿陪你。” 乔治动了动嘴唇,像是想说什么,艾斯假装没发现,回到了马车里。 对他不坦诚,还惦记他身边的人,做梦吧! 马车里,艾斯从小袋子里取了一枚五芒星的徽章和一枚三角形的徽章,然后把其它的都留给了诺欧。 除了A级以上的佣兵团有特制的徽章,其它佣兵团的徽章都是统一的。佣兵团成员都是三角形的徽章,副团长是五芒星,团长是六芒星。 诺欧接过袋子看了一眼,里面还有一枚六芒星的徽章和几十枚三角形的徽章,他收下袋子,想着给郊外的家族骑士每人发一枚,艾斯说的没错,在有些地方,佣兵的身份会更方便行动。 诺欧:“你也不怕他误会。” 诺欧这么没头没脑的一句,艾斯却听懂了,“误会什么?我把安吉拉送到你身边,讨好你?” 乔治这样的剑士误会,诺欧是不在意的。但乔治明显是诺依曼子爵的人,诺欧不明白,艾斯就完全不担心诺依曼子爵的想法吗? 艾斯突然要把安吉拉带到身边,特别是在她刚刚见过格林小公爵后,是挺让人怀疑的。贵族少年的成人礼,大多是在自己身边的侍女身上完成的。诺欧今年13岁了,要是他现在还在格林城堡,格林公爵夫人也还在世的话,可能也开始安排了。 至于安吉拉和安吉莉卡姐妹,艾斯怀疑卡洛琳夫人一开始打的也是这个主意。 艾斯:“要是见着诺依曼子爵,我大约也会这么说吧。” 诺欧手上的书一下子合上了,安吉拉也看向艾斯。 艾斯:“呃,你们不会真的以为我有这个意思吧。我需要安吉拉去办点事,但她长期失踪也没个由头,送到你身边,诺依曼子爵总不会去问你吧。” 安吉拉突然有点理解诺欧平常的心情了,真的好不想理小少爷啊。 第48章 巫妖英格索尔与建城图纸 艾斯回了诺欧的别墅后, 就打发了格哈德去找乔治。 艾斯在别墅又住了一夜,就与诺欧告别,带着安吉莉卡姐妹离开了不莱梅城。 从不莱梅城去魔兽森林最近的路,就是通过萨克森山。艾斯在萨克森山附近的一个小镇上, 花了500个银币租了一栋小楼。 艾斯跟安吉莉卡说:“我要去魔兽森林, 带着你不方便。这些年你光顾着我与安吉拉, 也没多少自己的时间, 趁着这三个月, 做点喜欢的事吧。” 安吉莉卡屈膝行礼, “谢谢小少爷。” 下面的话艾斯有些难说出口, 但他还是不得不说, “安吉拉, 我打算带她去亡界。也就是这两日的事情,她这一去,可能几年都不能回来, 你们若是有什么话,快些说吧。” 安吉莉卡与安吉拉是孪生姐妹, 她们从出生后,基本没有分开过。就是安吉拉与安吉莉卡跟着艾斯来不莱梅城, 她们分居两地, 也没有少见面。而安吉拉去亡界, 这几年可是很难再与姐姐相见的。 “在巴特索登的时候,安吉拉就很向往亡界了。其实, 在她成为亡灵法师的时候, 我们未来的路就不同了。早晚都会有这一天的。”安吉莉卡淡淡道:“就是姐妹, 也没有不散的宴席。” 艾斯想到安吉拉这些天无忧无虑、没心没肺的样子,不由沉默了许久, 才道:“她哪里懂什么叫作离别。” 第98页 虽然艾斯的实力一日日强大起来,但他越强大,对这个世界了解的越多,才越觉得一个人的力量有多么的渺小。万一,他是说万一,有那么一天,他亡灵法师的身份被发现,他要遭到其他人的追杀,安吉拉在亡界,总要安全些。 也不知道安吉莉卡与安吉拉说了什么私房话,那天晚上,安吉拉来到艾斯房间里的时候,眼睛红通通的,像只小兔子。 艾斯也没安慰她,只是道:“我们要去亡界了。” 安吉拉细密的眼睫毛上还挂着泪珠,闻言破涕一笑,“是啊,我们要去亡界了。” 不同于大多数人,对亡界是恐惧和避讳的,对亡灵法师而言,亡界是他们的圣地,是他们力量的根源。此时,安吉拉又难过与姐姐分离,又高兴她终于要去亡界。 艾斯最后严肃叮嘱道:“我以前都是通过占星玩偶进入亡界的,本体一直在外面,也算多一重安全保障。但占星玩偶可遇不可求,你的灵魂也没有强大到可以分魂,再加上这次,我需要你长时间待在亡界,所以,你是身体直接进入亡界的。亡界的危险,想必你也有所了解。” “亡界的大门附近会有元素风暴,这次我可以带你过去,但你的身体还是会不可避免地受到损伤。只有等到你成为四级亡灵法师,你才能凭借自己的力量,穿过亡界的大门,回到现世。按照你现在的实力,至少还有四五年的时间,安吉拉,你可明白?”艾斯道:“若是你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我不后悔,小少爷,能学习亡灵魔法,探究魔法的玄奥,是我这一生最幸运的事。”安吉拉道:“不再庸庸碌碌,懵懂无知,可以探知这个世界的真实。我会在这条路上走下去,直至走到尽头或者我的灵魂在亡界消散。” 艾斯不再多少什么,他平静地躺倒在床上。 一个原本放置在艾斯床头,像装饰一样的玩偶突然飘到半空中,玩偶的左手手臂伸直,五指张开,默默地吟唱咒语,安吉拉就看到他们的不远处,出现了一扇古朴的、漆黑的大门。 她感受到一股力量轻轻推了她后背一下,她就往前倒了下去,跌入了这扇大门。 亡界。 骷髅们还是化作白骨,半埋在地下,但艾斯来亡界的时间已经不短,他能看见隐藏在地底,隐形在空气里的灵魂之火,这些不是无意义的白骨,这都是骷髅士兵,他的骷髅士兵。 有两三个骷髅骑士骑着战马,在旷野上奔跑着,他们手上的白骨剑泛着蓝莹莹的光,现在,他们至少有四级亡灵生物的实力。 艾斯带着安吉拉去了地底。 安吉拉脸色有些苍白,二级亡灵法师可是很少会穿越亡界大门的,她不可避免地受了点内伤。艾斯也不清楚安吉拉身上的伤什么时候能恢复。还好,地底有个对亡界甚为了解的阿诺德将军,虽然艾斯至今认为,阿诺德将军脑子有点不好使。 阿诺德将军看到艾斯,就单膝下跪,“殿下。” 艾斯点点头,“阿诺德将军,请起来。” 阿诺德将军一站起来,就注意到艾斯身后的安吉拉,她正瞪大眼睛,惊讶地望着这里。安吉拉不太像亡界的生物,她穿着一条大红色的裙子,肩膀上还挂着大大的披肩,与亡界灰白的色调完全不同,还有她的容貌,美艳动人,不同于魅魔的妩媚,她的美丽是鲜活的,让人能记起久违的太阳。 艾斯介绍道:“阿诺德将军,她是安吉拉。” 阿诺德将军的神色完全看不出波动,他说道:“这位小姐受了伤,她体内光明属性的魔法元素太多,无法适应亡界的生活。” 艾斯点点头,这是他也无法避免的问题。 艾斯问道:“那要怎么做?” 阿诺德将军:“请四级以上的亡灵生物陪在这位小姐身边,让她不要过快地被元素侵蚀。等这位小姐再往上升一级,应该就可以适应亡界生活了。”以阿诺德将军的实力,当然看出安吉拉是一位二级亡灵法师。 艾斯:“安吉拉是一位初级炼金师,擅长加工铠甲,制作魔法道具,当然,都是亡灵生物可以用的。” 听说安吉拉是位炼金师,阿诺德将军也微微动容,亡界不缺乏强大的战力,但像炼金这样精细的实验,只有高级亡灵生物,甚至是巫妖才能进行,是各大城池都非常稀缺的鬼才。 阿诺德将军:“这样,安吉拉小姐就跟在我身边吧。” 艾斯:“麻烦阿诺德将军了。”并示意安吉拉向阿诺德将军道谢。 安吉拉早就惊呆了,她虽然早猜测艾斯在亡界手下有一些骷髅士兵,但她绝对没有想到这竟然是一支军队,还有她面前的穿着铠甲的骷髅,他的手黑乎乎的是一团阴影,但绝对已经趋近于实体了,是强大的九级亡灵,接近巫妖的存在。 安吉拉匆忙行礼,“多谢阿诺德将军收留,将军叫我安吉拉就好。” 艾斯让安吉拉待在这里,地底很安全。 艾斯跟阿诺德将军进了艾斯第一次来地底的石屋。 阿诺德将军告诉艾斯:“在这片旷野往南,有一个小土坡,那里有一位非常强大的巫妖,他掌管着亡界南方的土地。殿下如果想在这里建城,需要得到他的许可。” 艾斯有些疑惑,他一直以为亡界是毫无秩序的,阿诺德将军解释给听,“亡界也有亡界的秩序,只是很松散。比如,亡界有确切记载的巫妖有五位,他们分守东南西北四方,最后一位则驻守在中心城,中心城通往现世的大门永远是打开的,有亡灵生物想要前往现世,必须要得到那位巫妖的认可。” 第99页 像艾斯这样的亡灵法师,可以凭借咒语和法杖直接打开大门的,也就不需要了。但不管是在现世还是在亡界,亡灵法师都是很少见的,而且,许多亡灵生物也不愿意把他们的生命交付给亡灵法师。 阿诺德将军:“殿下,在千年前,亡界有一半的区域属于骷髅王乔,那个时候,所有的亡灵生物都认为,伟大的骷髅王乔会成为亡界历史上第一个统一亡界的君王,就是不在骷髅王乔统治下的领域的亡灵生物都没有怀疑这一点。因此,哪怕没有等到那一天,所有的亡灵生物都在心里给骷髅王加冕了。” 艾斯能听出阿诺德将军话语里的尊敬,这不下于他缅怀皇家近卫骑士团。可想而知,骷髅王在亡界的深入人心。但艾斯知道,乔没有统一亡界的决心,他甚至早已进入真正的长眠。 虽然丹尼尔没有说,但艾斯在《剑与魔法》里看到过,尼德兰海岸的墓穴就是骷髅王乔的墓穴,乔当初的法杖也就是现在艾斯手上的白骨法杖。 “但是,突然有一天,亡界的生物发现骷髅王乔很久没有出现了。有几位巫妖大人联手在亡界和现世寻找,也没有发现骷髅王乔的踪迹。”阿诺德将军沉默良久,继续道:“出于对骷髅王的乔的尊敬,也是畏惧,骷髅王乔当时的领土,也就是亡界的南面和西面,没有巫妖占据。直到这两地诞生了新的巫妖。” “亡界南面的领主就是巫妖英格索尔,他是在四百年前晋级10级的,除了不允许现世的人在亡界活动,不允许骷髅士兵过多,英格索尔并不怎么管南面的事情,他大部分时间都在沉睡。” 艾斯:“不允许现世的人在亡界活动……可是我也还没有死啊……” 阿诺德将军:“七百年前,英格索尔曾在这片旷野上待过一段时间,他当时只是八级亡灵生物,与他敌对的亡灵领主想要杀死他,是我庇佑了他。英格索尔会答应殿下的要求的,他手上还有骷髅王乔留下的一张建城图纸,也是殿下需要的。” 艾斯:“好吧,我去找他。” 艾斯在地底又待了一日,安顿好安吉拉,就离开了这片旷野,朝更南边走去。艾斯依旧拿着一根长树枝,他拄着它,行走在空无一人、寂静无声的大地上。 大地上,空无一物,连一只最普通的骷髅走兽,骷髅飞鸟都没有。 艾斯有些迷恋这种感觉,无尽的魔法元素冲刷着他的身体,他能感觉自己实力飞速地增长。他也享受没有任何人打扰,不用担心身世被发现、身边人心怀叵测、忧心前路的宁静。 艾斯也深深地恐惧着,恐惧着这空旷的寂静,也恐惧着这享受寂静的自己。 如果未来的路,永远只有他一个人,独自前行,就算他的实力再强大,就算他活得再恣意,又有什么意思。他隐约有些明白骷髅王乔为何不想在亡界登顶了,站得越高,有的也是更深的寂寞。 艾斯一直向南面走着,阿诺德将军只知道英格索尔住在南面的一个小土坡上,并不知道确切的方位,只能靠艾斯自己寻找。 还好,艾斯的实力已经不是他初入亡界的时候,虽然他依旧是靠两条腿走路,但他脚上有暗黑属性的风元素环绕,他的速度比起骷髅马也不慢了。 出了阿诺德将军的领地,鬼泣枯树稍稍多了些,艾斯灵巧地避开游散的骷髅,也不知道这些骷髅会不会是英格索尔手下的。 天空的颜色变幻,又从灰白变回了灰黑。 艾斯终于在平地上看到了一座大山…… 这是他要找的小土坡吗? 高山山势雄伟,没有哪里能看到石阶,山体呈纯黑色,有一面直接像是屏风,垂直于地面的,完全不可能让人攀登上去。 只有有一面的山体上,布满了精巧的阵法,让艾斯感觉这一切未必是亡界自己的鬼斧神工,可能是出自某位强大的存在,骷髅王亦或是巫妖。 艾斯的手抚过山体上的阵法,找了这么久什么都没找到,难道这座山就是巫妖英格索尔的居处? 艾斯的手平放在山体上,他把魔力输入阵法,他面前的场景变幻,他看到一具普通的骷髅在这里丢下一捧土,他是灰白的天丢下的,等灰黑的天,这里就长出了一个小山坡。 直到千年后,这小山坡又长成了高山。 难道这就是这座山的由来? 艾斯还不明所以,就看到山体上的阵法消失,他面前露出一个黑魆魆的洞,只有洞底才有幽幽的绿光,这绿光也忽明忽暗,忽左忽右,飘忽不定的。 洞里怪石林立,灰的白的,摆得整整齐齐,只是偶尔会有一块石头突然凸出来一点,让艾斯看得格外不顺眼,有一种难以言说的阴郁与不适浸透他的内心。 艾斯往山洞里走了几步,连一直陪伴他的风声都消失了。 除了他的脚步声,还有滴答滴答,不知道哪里来的水声,其它的都消失了。艾斯一直往前走,直到他走到一面山壁前,左右两边都多出了岔道,艾斯哪边都没有走,他只是在心里祈祷,艹,他也不知道他在向谁祈祷。 最后,艾斯还是决定向他名义上的老师骷髅王乔祈祷,在亡界,他应该还管点用吧。 艾斯把他脖子上的一把黄铜色的钥匙拿了下来,摸索了墙壁上的几个洞,把钥匙插了进去。 一个,不行。 第100页 两个,不行。 三个,还是不行。 四个,这是最后一个,艾斯把钥匙插了进去,用力一转。 滴答滴答的水声消失了,艾斯觉得他头上冒出了一点汗,不对,占星玩偶的身体是不会有汗,难道是山壁上滑落的水? 艾斯觉得他背后有什么在盯着他,但他没有转头,他把钥匙拔出来,举到眼前看了一眼。 艹!钥匙断了! 艾斯知道他不应该回头,因为让他完全发现不了的亡灵生物有多强大是可以想见的,而他回头,他的视线,只可能让原本脑子不灵清的亡灵生物,发现这里有他这么一个大补品。但艾斯不得不回头,因为他前面没有路了。 就在艾斯进退维谷的时候,“叮当”一声,艾斯插进去的那半截钥匙掉了出来,艾斯犹豫了一下,弯腰把它捡了起来。 艾斯身体还半蹲着的时候,他面前的山体突然消失了。 艾斯也不管前面有什么,就快步朝前走去。 反正前面后面一样糟糕,没什么好选的。 山里是一个巨大的湖泊,湖泊上有些小石块,人或者骷髅可以踩着这些小石块走到湖泊的中心,那里有一小块陆地,上面是一个巨大的木头棺材。 棺材上没有盖棺材盖,艾斯从石头上走过,走到棺材边,里面躺着一个人。 说人也不准确,因为这个人身上环绕着极多的暗黑属性的魔法元素,从理论上来说,比亡灵魔导士身上自带的暗黑属性的魔法元素都要多。 艾斯只看了一眼就不敢再看。 这个人只可能是巫妖! 巫妖英格索尔! 艾斯没有找错地方,他一直吊着的心缓缓放下一点。 艾斯相信,阿诺德将军不会大费周章地让他死,巫妖英格索尔就不会杀死他。 艾斯想到阿诺德将军说的话,“如果英格索尔在沉睡,殿下不用吵醒他,我给殿下的钥匙,可以打开英格索尔家的大门。建城图纸应该在英格索尔的床边,殿下直接找就好,英格索尔的潜意识一直是在的,只要殿下没有做违背他意志的事,他都不会醒来的。” 虽然小土坡变成了高山,门变成了墙,床变成了棺材,但是艾斯还是决定相信阿诺德将军一次。有时候,人并没有其它选择。 所幸,艾斯很快就在一个木头盒子里找到建城图纸。 艾斯的空间护腕里有很多骷髅王的魔法札记,他一看到建城图纸,就确认是骷髅王的笔记。他把其它盒子放回原处,拿了装有建城图纸的盒子就想往回走。 艾斯刚刚站直身体,望向他的来路,就感觉他的背后有一道摄人的目光。 让他后背有灼烧感觉的摄人目光! 不要回头不要回头不要回头! 艾斯在心里对自己念了一百遍,但他还是转过了身,望向睁开双目的巫妖英格索尔。 巫妖英格索尔有一双漆黑的瞳孔,他只是平静地望着艾斯,没有任何狰狞,但艾斯就觉得自己整个人都被紧紧地攫住了,他连吞咽口水都做不到。 艾斯只能直直地注视着巫妖英格索尔,虽然人类的视线能让亡灵生物的大脑快速清醒,但艾斯也毫无办法。再说,那是针对普通的亡灵生物,这点影响对于巫妖来说,已经微乎其微了。 巫妖英格索尔有一头柔顺的黑色长发,一直蔓延到他的脚踝,他缓缓地坐了起来,他虽然是男性,但他的面容极其妖娆,比这世间绝大多数女子都要美丽,不,他的容貌甚至是完美无缺,不可能存在现世的。 他的耳朵比普通人要尖一点,让人想到深海的人鱼,想到深林的精灵。 那是上天的杰物,可能上天创造了他,也嫉妒了他,他只能躲来亡界吧。 巫妖英格索尔身上穿着宽松的丝绸衣服,看起来是芬格帝国的手艺,有点像是睡衣,他的手和常人无异,只是更为白皙、透明,巫妖的存在,就是去了现世,魔导士都未必能分辨出他们和普通人的不同的。 巫妖英格索尔的眼中闪过一丝红芒,他望向艾斯脖子上断裂的钥匙,还有他手上的白骨法杖。 艾斯:“尊敬的巫妖英格索尔,我是来自巴特索登的艾斯·诺依曼,我获得了骷髅王的传承,秉承了阿诺德将军的意志,来这里得到您的许可,建造我在亡界的城池,取走建城图纸。非常抱歉,在您还沉睡的时候……” “艾斯·诺依曼,我知道你。我知道你终有一天会来到这里。”艾斯的话还没有说完,巫妖英格索尔打断了他的话,“阿诺德曾经救过我,你可以在我管辖的任何地方建造城池,但你不可以带走那个木盒子,那是我母亲的遗物,就是我到了亡界,我也一直带着它。” 艾斯小心翼翼地把木盒子放回地上,“抱歉,我不知道。” 巫妖英格索尔:“里面的图纸你可以带走,只有那个木盒子才是我母亲的遗物。” 艾斯:…… 可能是巫妖英格索尔带给艾斯的压力太大,艾斯略显笨手笨脚地取出图纸。 巫妖英格索尔一直在仔细观察着艾斯,像是他脸上有朵花一样。 巫妖英格索尔淡淡道:“你可以离开了。” “谢谢您,英格索尔大人。”艾斯朝巫妖英格索尔鞠了一个躬,想转身离开墓地。 然而,艾斯还没往前走几步路,就听到巫妖英格索尔的声音,“艾斯·诺依曼,我期待与你下次相见。” 第101页 这次,艾斯没有回头,他直接走出了巫妖英格索尔居住的高山。 只用了来时一半的时间,艾斯就回到了阿诺德将军的领地。 艾斯看见安吉拉,简单问了下她在这里住得是否习惯,就跟阿诺德将军一起进入了石屋。 艾斯把建城图纸交给了阿诺德将军,“我去拿建城图纸的时候,巫妖英格索尔恰好醒了。” 阿诺德将军沉默了一会儿,道:“我去看过英格索尔几次,他都睡着。英格索尔的确偶尔会醒,但在短暂的清醒后,他又会陷入漫长的沉睡。殿下可能百年内都见不到他了。” 艾斯:“你……你有没有跟他提过我?” 阿诺德将军有些诧异,“回殿下,没有。自从殿下降临,我就没有离开过这里。我与英格索尔上一次见面,也有快七百年了。” 艾斯想问,那他为什么知道我? 但艾斯觉得,就算他问阿诺德将军,阿诺德将军也回答不出个所以然来,就又放弃了。 阿诺德将军:“殿下,鬼泣木早已准备好,现在也有建城图纸了,殿下打算什么时候开始建造城池?” 亡灵领主的主城最好是自己建造,再是亲近之人…… 艾斯既已学会阵法,理应他自己来,现在他们手上又有最适合亡界的建城图纸。 艾斯想了想,道:“现在不合适。我这次来亡界,已经过了大半个月了,我必须回去一趟。之后我都待在魔兽森林,也不方便分魂过来。等两个月后,我再开始建城吧。” 阿诺德将军自然没有不答应的。 艾斯叮嘱阿诺德将军照顾安吉拉,就打开通往现世的大门,离开亡界了。 在阿诺德将军所在的旷野更南的地方,一个山洞里的巨大湖泊中心,尖尖耳朵的巫妖英格索尔没有像阿诺德将军想的那样重新进入沉眠。 巫妖英格索尔想起他还活着的时候,听到的最后一位预言师的预言,“在大陆最南面的小村庄,在帝国建立千年后,会有黑发的少年觉醒三色堇的血脉。 他将继承骷髅王的法杖,得到骷髅骑士团的效忠,在巫妖的帮助下,建立亡界的双子城。 他将继承占星师的遗物……” 后面还有什么,巫妖英格索尔也不记得了,他怎么会知道他会成为预言里的巫妖? 他又怎么会知道他能“活”过帝国的千年之后,有幸见证历史呢? 第49章 都不是亲爹 艾斯抬起手臂, 把金色的小龙捧在手心里,问道:“诺恩,你想学飞吗?” 诺恩:“嗷~” 此时,艾斯与诺恩在魔兽森林深处的一个大峡谷, 这里原本是一群闪电鸟的居处, 诺恩在这里乍一出现, 龙威四散, 闪电鸟们还没发现它们的对手是一只三级的龙族幼崽, 就四散逃开了。 因为原本居住在这里的闪电鸟凶猛异常, 附近其它魔兽罕见, 所以艾斯也不拘着诺恩, 诺恩偶尔嚎一嗓子, 他也不管。 艾斯问道:“诺恩,你知道怎样学飞最快吗?” 诺恩:歪头杀.jpg 诺恩不知道。 艾斯:“人类有位剑圣说过,我也忘了哪位剑圣了, 不过这不重要。他说,人类在死生一线时, 最能激发潜能,我想魔兽也是这样的。” 诺恩:歪头杀.jpg 爸爸在说什么, 诺恩完全听不懂。 艾斯站在悬崖边, 继续在那边念念叨, “诺恩,不要怪爸爸狠心, 爸爸心里还是很爱你的。只是你明明刚破壳的时候还会飞, 怎么现在又不会了呢。 ” “诺恩, 爸爸都是为你好。早点学会飞,你才早点会有自保之力。”诺恩歪着头听它爸爸说话, 正想打个哈气,就感觉到它爸爸把捧着他的手松开了。 “嗷嗷嗷嗷嗷嗷。”诺恩在半空中干嚎。 峡谷的风又疾又大,虽不至于刮疼诺恩,但还是吹得诺恩心凉。 它爸爸怎么就松了手呢???!!!它还是一只3级的小龙,还是会被摔死的啊!!! 诺恩心里绝望,一边干嚎“嗷嗷嗷嗷嗷嗷”,一边以更快的速度像峡谷底坠去,像是个小炮弹。 诺恩以为它会摔成一团龙肉,但是…… 峡谷底湍急的河流温柔地打着圈,托住了金色小龙的身体。这会儿,诺恩出生已有数月,智商比得上一般的十岁小孩了,它虽然知道是爸爸救了它,心里还是很委屈。 艾斯很久没有剪头发了,他黑色的长发及肩,时不时的会被风吹起来一点。相对很多剑士,艾斯的身体要瘦弱许多,但也有可能是他手上拿着的传奇法杖太过华丽,显得他身材单薄。 艾斯拿着海澜法杖,默念咒语,当他举起法杖的时候,他的眼睛通过大峡谷底部的河流,看到一个撅着屁股的小金龙,艾斯嘴角不由微微上勾。 然后,艾斯就看到骷髅骑士如履平地地骑着骷髅马,跑到他面前,把抽抽搭搭的小金龙放到他怀里。 还好骷髅骑士与骷髅马都是亡灵生物,他们感受不到小金龙的威压,不然非得伏地不可。 艾斯抱了抱诺恩,道:“都几个月大了,怎么还要哭?你刚出生的时候,都没有哭……” 艾斯话还没说完,就看到小金龙恶狠狠地瞪他,小金龙的小爪子拼命地比划着,只恨它不能说人类的语言,艾斯又不懂龙语,不能让它斥责艾斯究竟有多么过分! 第102页 艾斯无奈道:“可是我找了一块空地,让你练了快一个月,一点用处都没有。” 诺恩的动作突然停住了。 “莫非你是装的?”艾斯想了想,道:“不会啊,你刚才都要以为自己摔死了,还不拼命得飞。” 艾斯很是苦恼,“还是说,自打你出生以后,我给你喂了太多肉。你想节节食。” 小金龙对艾斯怒目而视。 艾斯望着小金龙,“诺恩,没办法,我们在魔兽森林的时间不多了。” 小金龙继续抹鼻子,虽然这么久了,艾斯在它鳞片上一滴眼泪也没看见,但还是很配合地当了一把慈父,让小金龙尽情撒娇。 直到艾斯的耐心告罄,小金龙被它那个不是亲爹的东西,又一次扔下了峡谷。 “嗷嗷嗷嗷嗷嗷。” 小金龙的惨叫声通过峡谷的山壁,不断地折射着,回荡着,别说峡谷周围半只飞禽走兽也无,就是有,也被小金龙的惨叫声吓跑了。连龙族都惧怕的东西,那得有多可怕。 等到三色堇月过半的时候,诺恩已经可以拍着它的龙翼,在峡谷里飞上好一会儿了。 艾斯本想带着诺恩在魔兽森林的大峡谷待到月底,再回不莱梅城,没想到,他收到了安吉莉卡的信,不得不提前离开。 艾斯在峡谷边上喊了好一会儿,诺恩才从极远的地方盘旋而下,它直接站立在艾斯的肩膀上,嘴里还叼着一个果子,要给艾斯。 艾斯摸了摸诺恩的头,道:“真乖。” 艾斯:“诺恩,我们要离开了。你在这里有没有认识什么魔兽小伙伴,可以跟它们告别。” 艾斯突然沉默,他们家诺恩跟一般小孩不同,看到喜欢的小魔兽就吃了。 艾斯打了个哈哈,换了一个保险点的说法,“又或者你有没有什么喜欢的东西,我们可以一起带走。爸爸的空间护腕很大,可以放下许多东西。” 诺恩顶了顶小肚子,它喜欢的东西也都吃掉了。 艾斯把周围守卫的几个骷髅骑士都收进魂晶里,道:“那我们没什么要收拾的,直接走吧。” “嗷~”艾斯没想到,诺恩用后爪抓住了它,不像平时,诺恩的力道掌握得很好,这一次,它太用力,甚至把艾斯的肩膀抓破了一点,艾斯疑惑地看向诺恩。 诺恩的一只爪子指了指天空,又指了指峡谷下面。 艾斯问道:“你想留在这里?” 诺恩点点头,它又指了指艾斯。 艾斯:“你想我陪你一起待在这里,你不想回不莱梅城了吗?” 诺恩很高兴艾斯能理解它的意思,它在艾斯的上空高兴地飞翔着,转着圈。 艾斯大喊:“诺恩,不莱梅城有诺欧,有安吉莉卡,有更多的,比这里还要好吃的东西,那里的魔法元素也比这里浓郁……” 诺恩只是兴奋地在艾斯头顶扑腾着,并不为艾斯的话心动。 艾斯无法,只得大喊,“诺恩!下来!” 诺恩落在艾斯的手上,这一个多月,它长胖了不少,艾斯已经不能让它立在手上了,但还勉强抱得动。 “诺恩,我在不莱梅城,还有很多事情,还有朋友,我不能陪你留在这里。你现在的实力也还太弱了,只有3级,我也不能放心你一条龙在这里。万一有七级以上的魔兽路过这里……”艾斯完全不敢想象,他看着诺恩破壳,长大,诺恩真的就像他的孩子一样,他继续说道:“诺恩,你要知道你的价值,对魔兽而言,吃了你,可以让它们进阶,还能让它们净化血脉。” “虽然这可能会让它们被龙族追杀,但是现在已经不是龙族鼎盛的时期,大陆上已经很久没有出现龙的踪迹了。总是有一些魔兽,是不怕死的。我不能冒这个险,把你一条龙留在这里,我现在也无法陪你在这里。” 诺恩的爪子勾了勾艾斯的衣服,埋首在艾斯怀里。 爸爸在哪里,它就在哪里。 艾斯带着诺恩,离开了魔兽森林。 艾斯注意到,诺恩琥珀似的眼睛倒映着峡谷,倒映着天空,倒映着这无拘无束的森林。 艾斯拍了拍小金龙的头,诺恩,总有一天,你会成为这片天地的王者。 安吉莉卡无事自然不会让艾斯离开魔兽森林,但艾斯怎么也没想到,安吉莉卡找艾斯来是这个事。 艾斯:“诺伊曼子爵让我回巴特索登?他有什么事吗?” 安吉莉卡:“三色堇月本来就是阖家团圆的日子。” 艾斯:“敢情这三年三色堇月诺伊曼子爵就在巴特索登待了一个月,这会儿可要我回去了。” 艾斯在离开不来梅城之前,也曾派格哈德送信回巴特索登庄园,问管家,三色堇月诺伊曼子爵在不在家,若诺伊曼子爵不在,他就不回去了。 往常,就是卡洛琳夫人都不知道诺伊曼子爵何时回庄园,更何况管家。艾斯意思意思问过后,也就表示他假期不回去,要与朋友出去游历。 安吉莉卡:“回小少爷,卡洛琳夫人在世的时候,每个三色堇月诺伊曼子爵都会回巴特索登庄园。” 艾斯沉默半晌,道:“我不太记得了。” 安吉莉卡:“小少爷,这次回去,说不定有好事呢。” 艾斯:“对我而言,巴特索登能发生的唯一好事,就是子爵结婚了,新夫人年底就子爵生个继承人。” 第103页 第50章 第一场婚礼 巴特索登庄园。 哪怕是三色堇月, 如今的巴特索登庄园也装扮得精致过了头,庄园里所有的树木都系上了白色的丝带,仆人们皆是喜气洋洋的,他们衣着平整得没有一丝褶皱, 脚步轻快地穿梭在庄园的各个角落。 庄园的门口, 不断的有马车停下, 夫人小姐们身穿华美的大衣, 从马车上下来。 她们步入庄园, 到了装潢一新的大厅, 大厅的天花板上是极其精美的壁画, 壁画上是数十个形容可爱的孩童, 这些孩童虽栩栩如生, 非一般画师可以绘制,但最让人惊异的是这些孩童的眼睛,人们乍一看也以为是画师用颜料所绘, 实际上却镶嵌的是3级火系魔兽的魔晶。 这数十枚魔晶确保在这大雪纷飞的日子里,大厅里也温暖如春日。 女士们才走进大厅, 就觉得她们身上的大衣厚重了,但还没等她们自己动手, 她们身边体贴的绅士就帮她们脱下大衣。 女士们都穿着精致华美、现下最为流行的长裙, 她们露出雪白的肩膀, 丰满的胸脯,拿着酒杯、三三两两地站在一起, 谈论这场值得祝福的婚礼。 艾斯站在大厅的二楼, 他今日穿着一身宝蓝色的礼服, 收起平常吊儿郎当的样子,像是一个知礼的贵族小少爷。 艾斯:“我从来没有见到庄园里这么热闹过。” 安吉莉卡一如既往地站在艾斯身后, 她说道:“是的,巴特索登已经有数十年没有领主在这里举办婚礼了。” 艾斯虽然心里这么期盼过,但他完全没有想到诺依曼子爵会真的再婚,还是在现在。此时此刻,他心里倒有些说不出的滋味。 像是他长久以来担心的事一下子消失了,又像是缺少了目标的茫然无措。 诺依曼子爵的信是寄到不莱梅城的,再由诺欧不莱梅城别墅的管家转寄给安吉莉卡,再等安吉莉卡联系上艾斯,几经辗转,艾斯紧赶慢赶赶回巴特索登的时候,已经是婚礼的前一天了。 诺依曼子爵对艾斯这么晚回来,倒没有什么责怪。 父子两人只是静静地吃了餐晚餐,诺依曼子爵还罕见的和艾斯提了一点他与他母亲的事情,“因为一些原因,当时我与卡洛琳的婚礼很匆忙,没有邀请亲人朋友,甚至没有来得及得到爱德礼男爵的许可。” 卡洛琳夫人的生父是帝都的一位小贵族,爱德礼男爵,卡洛琳也是爱德礼男爵最小的女儿。爱德礼男爵家里子女总多,卡洛琳最开始并没有得到许多重视,但她从很小的时候,就展现出了惊人的美貌,还有让所有人都喜欢上她的本事。 诺依曼子爵可能是酒喝多了,也可能是马上要走入一段新的婚姻,有些别样的思绪,这天晚上他话少见的有些多,“我们决定结婚的那天,帝都的天已经很晚了,就是在街边讲学的学者都找不到了。但婚礼,只有学者主持,才会被帝国的法律认可。我们一直在帝都的大街上乱走,好不容易,我们遇上了一位原服务于宫廷,给王子讲学的学者。” “那个时候,先王已经快不行了,帝都的局势很乱,宫廷里的学者也不免受到波及。我和卡洛琳向他诉说了我们的爱情,我们想要结合的心愿,他很感动,破例为我们主持了婚礼。原本,我以为那会是我最幸福的时刻,我人生中唯一的一场婚礼。” 后来,诺依曼子爵再也没有说话,他拿着酒杯,静静望着庄园里的灌木,在初夏的时候,整个庄园都会被红色的玫瑰覆盖。 这是卡洛琳来到巴特索登后,他为了卡洛琳欢喜亲自种下的。玫瑰妖娆美丽,叶柄上却有细小的皮刺,不慎就会扎伤人手。 昨夜,艾斯陪诺依曼子爵待到深夜,他又去亡界见了阿诺德将军,等他今日出门的时候,庄园里已来了不少贵客。 不过现在,庄园门口已经很久没有受邀的贵族进入,婚礼快要开始了。 学者早已站在大厅的最前面,在众人的欢呼声中,诺依曼子爵也站在了学者的身边。 诺依曼子爵不同于平时的严肃、不苟言笑,他脸上挂着温和的笑容,亲切的与在场的贵族打招呼。几乎所有的贵族从小耳濡目染,对于这样的场合都是如鱼得水的。 乐队演奏起舒缓的音乐,之前已经关闭的大厅的大门被花童打开。 一个四十岁不到的男子挽着一个头披白纱的妙龄女郎,缓缓步入大厅。虽然新娘的婚纱做得宽松,但还是能看出她的身材区别于现在贵族的审美,肉乎乎的,说不上胖,只是稍显丰腴。 安吉莉卡站在艾斯的身边,轻声道:“挽着新娘的是格拉芙总督,新娘是他的妹妹,今年二十六岁了,听说不是很美丽。” 在三色堇帝国,平民女孩大多16岁结婚,贵族女孩稍晚些,但也就18岁左右。若是遇上爱玩的、家里管得也不甚严格的贵族女孩,20多岁结婚也是有的,但25岁以后,不管怎么说,都是老姑娘了。 艾斯听着学者说下祝福语,诺依曼子爵和他的新娘彼此宣誓,诺依曼子爵慢慢掀开新娘的头纱。在美人遍地的贵族里,新娘的确生得普通,但她眉眼平和,看起来是个温和性子。 也不知道哪里传来一声叹息,相对美艳之名卷席这个威斯特法伦行省的卡洛琳夫人,这位新娘实在太平凡了。有受邀请的客人克制不住心里的失望,叹息出了声。 第104页 但这只是婚礼的一个小小的插曲,总的来说,这场婚礼都是温馨而动人的。 艾斯在巴特索登又待了数日,除了在婚礼第二天午餐的时候,诺依曼子爵让艾斯称呼他的新夫人为母亲外,艾斯基本没有见到过巴特索登庄园新的女主人。 艾斯没有称呼新的子爵夫人为母亲,诺依曼子爵也没有强求。 在艾斯准备回不莱梅城时,诺依曼子爵嘱咐他,“艾斯,不要在权利的斗争中过早地站队,除非你遇到了你死亡也想支持的人。” 诺依曼子爵这话说得突然,艾斯不知道诺依曼子爵是指他跟诺欧走得太近的事,还是其它。 艾斯虽然有很多事想问诺依曼子爵,但他有看出诺依曼子爵不想提,只是道:“知道了,父亲。” 马车里装着不少箱子,艾斯少见的骑着马离开了巴特索登。 诺依曼子爵目送着艾斯渐渐离开这个平凡的小村庄,前往远方。 没有人知道,这个少年将来的路,会有多远。 艾斯又往不莱梅城的方向骑了一段路程,就下了马,坐进马车里。 马车上,艾斯悄悄装了两块风系魔晶,外面看不出来,但坐在里面,平稳极了,基本感受不到颠簸。安吉莉卡拿着针,正在给艾斯做衣服,她旁边放着一个木箱子,里面时不时的会有响动声传出来。 艾斯一屁股坐到安吉莉卡对面,把木箱子拿过来,放到腿上。他打开木箱,里面是一只金色的小龙,也是艾斯的龙儿子诺恩。 诺恩看到艾斯把它从木箱里放出来,第一反应就是用龙翼拍艾斯的脸。 艾斯被它扫了一下,看它还要再拍,赶紧双手抓住小金龙的龙翼,“哦,诺恩,乖……” 虽然艾斯是四级亡灵法师,但他剑士的实力只有二级,更何况同等级下,人类的肉体力量远远及不上龙族,没大会功夫,艾斯脸上就被小金龙抓出几道红痕。 只是诺恩爪下还算留情,艾斯的伤口没见血。 安吉莉卡看小金龙好不容易消停下来,赶紧打圆场,“小少爷,诺恩在小木箱里关了半天了,难免有些不高兴。” 艾斯朝安吉莉卡无力道:“它哪里是为了这个啊,它是不高兴我骑马。” 饶是安吉莉卡聪慧过人,也不是很理解诺恩的思维。 艾斯:“就是几个月前,我玩笑的说了一句,以后要当诺恩的龙骑士。哪晓得,诺恩记在心里了。在魔兽森林的时候,它既不让我骑魔兽,也不让我骑马,想让我骑它呢。” 艾斯本来也没发现诺恩的心思的。只是在魔兽森林,有一群3级的犄角牛魔兽误闯进大峡谷,艾斯无聊着,又瞧它们长得高大威猛,想驯服着在魔兽森林溜达着玩,等他与诺恩离开,再把它们放走。 没想到,那天诺恩从天上下来,就看到艾斯骑在一头格外高大的犄角牛魔兽背上,当场就大闹了一场,吓得那群犄角牛魔兽屎尿齐流,臭气熏天,那头被艾斯骑过的头牛一口龙息下去也被烤熟了,成了艾斯和诺恩当天的晚餐。 艾斯那时才知道诺恩的小心思。 艾斯趁着诺恩不注意,悄悄与安吉莉卡吐槽,“等它长大到我能骑了,少说也得千八百年以后吧,我估计那个时候,我坟头上都长草了。” 艾斯还在那边碎碎念,“本来还想靠着诺恩的关系,去龙岛上找头龙,签订了契约,正儿八经当次龙骑士。现在想想,它不使绊子就不错了,哪里会帮忙啊。” 安吉莉卡从不觉得艾斯做错事,但还是委婉地提了一句,“小少爷,你可不能看诺恩小,就乱说话啊。” 艾斯呐呐,“它那个时候才月余大,我哪知道。” 说它该懂事的是你,说它不该懂事的也是你。安吉莉卡不再管艾斯的事,她看着她已经给艾斯做好的衣服的袖子,想着要不要在上面纹些什么。 突然,艾斯打断了安吉莉卡的思路,他问道:“安吉莉卡,我们在巴特索登的几天,他回过村里吗?” 安吉莉卡:“回小少爷,威斯特法伦骑士团训练营比佐治亚骑士团训练营要早一点开始训练,我们可能刚好错过了。不过,如果我们的消息没错的话,他每个月都会回趟巴特索登村庄。” 虽然艾斯与安吉莉卡都没有说,但他们都知道他们指的“他”是谁。 艾斯:“我给你的那箱魔法药剂都放到他家里了?” 安吉莉卡:“是,整整一年的量,全都放到他家里了。有威斯特法伦骑士团的团长大人关照着,他家里的老房子没人敢去的。” 对于这件事,艾斯没有再提出什么指示,只是道:“如此就好。” 不莱梅城。 艾斯回到别墅的时候,佐治亚骑士团训练营已经开始训练一周了。 诺欧对艾斯微微有些不满,“你总算回来了。” 三个月没见了,艾斯与诺欧没有什么生疏,他们伸出手,互相撞了撞拳头,有一种默契同时从心中升起。艾斯道:“家族临时有点事,我写信给罗斯大骑士长告假了的。” 诺欧关心道:“诺依曼家族出什么事了吗?” 艾斯摊了摊手,道:“我父亲娶了一位温柔的新妻子,是威斯特法伦行省总督的妹妹,算事吗?” 诺欧皱了皱眉头,虽然不少有钱的贵族都是独生主义者或者老鳏夫,但诺依曼子爵再婚也不是完全想不到的事,若是新娘出身普通还好,威斯特法伦行省总督的妹妹,这个身份就耐人寻味了,等她有了孩子,也不知道会不会影响艾斯的继承权。 第105页 至于艾斯的母家,爱德礼家族,虽然在帝都,还有个世袭的男爵爵位,但这个家族的风评一向不怎么好,也不知道他们会不会支持艾斯。 诺欧关切道:“那你……” 艾斯完全没有理解诺欧的担心,只是道:“我不在家,巴特索登附近诺依曼子爵也没有什么朋友,有人陪他也好。” 诺欧知道,艾斯看起来不着调,心里其实比谁都明白,也不多说,只是道:“不管怎么样,你把佐治亚骑士团的审核通过了,才是正事。” 艾斯胡乱点头应了。 但让诺欧没想到的是,艾斯在佐治亚骑士团训练营的第一年已经是他最勤奋的一年。今年,艾斯去佐治亚骑士团训练营的次数竟然连他上一年的一半都没有。 可因为某些原因,这一年,诺欧常常避着艾斯,更无法管他的。 这时,安吉莉卡走进房间,她手上还拿着一盏魔法灯,身后还跟着几位侍女,每个侍女手上都拿着纯银的餐盘,所有餐具上面还雕刻着格林家族的标志,现在是晚餐的时间了。 艾斯看到安吉莉卡,让她们别走进来了,他说道:“把晚餐放到我房间去吧。我等会有点东西要给诺欧。” 诺欧好奇道:“你从魔兽森林还是巴特索登给我带了礼物吗?” 艾斯是准备了东西,但不知道算不算礼物,他说道:“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只是刚好想起来了,等会给你,免得忘了。” 诺欧:“哦。” 诺欧从一个木箱里拿出一件软甲,递给艾斯,“给你的。生日礼物。” 艾斯疑惑道:“这是什么?” 软甲不大,背心式样,看起来是贴身穿的。软甲是黑色的丝线织成,哪怕以艾斯的见多识广,也没有认出这丝线的来历。艾斯用手用力撕了撕,软甲没有一点破损或者抽丝的痕迹,看起来质量不错。 诺欧看着艾斯手里的软甲,道:“这次我回格林城堡,我父亲的旧部听说了黑袍人的事,给我的。艾斯,你也知道,格林家族是以战争晋升的,先祖跟随亚历山大一世征战如今帝国的西面,立下赫赫功劳,后来受封路易斯安那行省的东部平原。这件软甲,就是先祖当年穿过的,曾数次救了先祖的性命。” 艾斯突然觉得手上的软甲沉重了许多,他道:“这太珍贵了,我不能收。” 诺欧:“没有关系,这软甲我有两件。”他把外套除去,里面的确穿着一件海蓝色的软甲。 诺欧:“你拿去,让安吉莉卡改成符合你的大小吧。与其让它放在格林家族的储物室里蒙灰,还不如你拿着。如果它有机会能救你一命,哪怕能让你少受些伤,也不算白费了。” 艾斯抱了诺欧一下,“兄弟。” 虽然艾斯与诺欧不是兄弟,但在艾斯心中,他们的关系胜过兄弟,两人之间,说什么话都是多余的。 晚上,艾斯与诺欧在艾斯的房间里用了晚饭,诺欧讲了些他在格林城堡的事,“我下马回到格林城堡的时候,我叔叔就站在城堡的前面,他带着路易斯安那行省东部平原上所有的官员迎接我,所有的人都丢下了正事,就是为了迎接一个十几岁的少年从骑士团训练营下课,你能想象嘛?” 诺欧的语气不无嘲讽,他当然知道他的叔叔在捧杀他,想让他在格林家族封地官员面前留下自以为是、唯我独尊的印象。 但现阶段,诺欧也没有什么好办法,他当时只得故作不解地问:“叔叔,我嘱咐好多遍了,让侍从们不要把我回格林城堡的事提前通知给叔叔,想给加布里埃尔堂弟一个惊喜的,叔叔怎么还是知道了?”说说,你到底在格林公爵的第一顺位继承人身边安插了多少人手? 诺欧在去佐治亚骑士团训练营之前,的确与加布里埃尔关系不错,那孩子甚至是诺欧帮着带大的,格林城堡的人对于诺欧的话当然没有怀疑, 诺欧的叔叔也只是打个哈哈,试图糊弄过去,“只有我们知道,加布里埃尔他还不知道。诺欧,你还是可以给他一个惊喜的嘛。”但诺欧的叔叔这样说,也等于承认了,找封地的官员来这回事,不是诺欧的主意,是他自作主张。 当时,格林家族封地上的官员可能没有多想,但怀疑的种子一旦种下,将来接受些许“阳光”与“雨露”,就有可能生根发芽。 诺欧:“今年佐治亚骑士团训练营约的比武对象是路易斯安那骑士团的训练营,时间也比去年早很多,就在明后天。我原本想着你这两天要回来了,怕错过,就跟罗斯大骑士长告了假,还有也是不想见到我叔叔,因为玛丽公主的关系,叔叔与路易斯安那行省的总督关系表面上还不错,我可不想他假惺惺地去看我的比武。” 在外人面前,诺欧一直都是风度翩翩的,但只有在艾斯面前,他才会那么直白地表现出他的喜好。 艾斯与诺欧吃完晚饭后,侍女收拾走了餐具,只在桌上点了一小盏魔法灯。窗外雪花大片大片地洒着,飘落在屋檐、行人的肩头、街道上。 一切都是那么的纯白、宁静。 艾斯哈出一口气,有白白的雾气出现在空气里,他除去外套,爬到床上,钻进被窝里,继续听诺欧说话。 诺欧本来还有些阴郁的,看艾斯半靠在床上,整个人像是怕冷,用被子把自己捂得严严实实的,打着哈气,像听睡前故事一样听他讲话,心里的郁气不由消散了不少。 第106页 诺欧又好气又好笑,他也脱了外套,躺到艾斯的身边。 诺欧不想再讲格林城堡的糟心事了,而是跟艾斯讲述他们在不莱梅城郊外的佣兵团,“你离开不莱梅城之前,我们不是一起建立了一个佣兵团。后来,我去佣兵公会认证了一枚佣兵徽章,也正式把那家佣兵团记录在我名下,取名叫艾欧佣兵团。” 艾斯迷迷糊糊道:“名字挺好听的。” 诺欧但笑不语。 过了一会儿,诺欧继续道:“我征询了不莱梅城郊外一些骑士的意见,让他们身上没有爵位的,以佣兵的身份加入艾欧佣兵团,以后,他们的俸禄也不再是格林家族发放,靠佣兵团自己盈利或者我这里发放。虽然要多花些金币,但减少了格林家族对他们的桎梏,利远远大于弊的。” “同时,艾欧佣兵团也会在佣兵公会招募佣兵,我想打造一个精锐的佣兵团,只要有天分的年轻人,还有四级以上的剑士。” 强大的A级佣兵团就是对上一个行省的骑士团都是不惧的,若诺欧手上能掌握着一支A级佣兵团,无疑能给他夺回格林公爵的爵位加大筹码。 艾斯听到“俸禄”“金币”什么的,闭着眼睛从床头柜的抽屉里取出一个袋子,里面塞满了凯撒商会的金票,依旧是1万面值的,至少有两三百张。 艾斯昏昏欲睡的,诺欧都要怀疑他在说梦话了,“建立佣兵团,稍微有点野心的,前期没有大把的金币可不行,你拿去用吧,反正我一直吃住你的。” 诺欧刮了刮艾斯的鼻子,轻声道:“你在我这儿,一年再怎么吃,就是加上诺恩,1万金币都吃不了。这些钱都够你吃几辈子了。” 艾斯已经有小小的鼾声传出来了。 诺欧喃喃道:“我去佣兵团的时候,说艾欧佣兵团是双团长制度,又给你拿来了一枚六芒星的徽章。艾斯,你早点突破四级剑士,去认证徽章吧。” 只有他们共同的产业,诺欧才能接受艾斯这么大把金币的支持。 艾斯抓住诺欧刮他鼻子的手,懒洋洋道:“别闹了,快睡。”从头到尾他的眼睛都没睁开,话一说完,就又有轻微的鼾声响起。 诺欧哭笑不得,“你到底睡着没?”但他没有得到回答。 可能是被窝太温暖了,也可能是艾斯的鼾声太有节奏感了,诺欧也感觉睡意像是海浪一般袭来,他就着艾斯边上的枕头,也渐渐进入梦乡。 艾斯现在都是冥想代替睡眠了,但他前世十数年睡眠的习惯可不容易改。每个月差不多有一天吧,艾斯都会好好得睡上一觉。 还有次艾斯不小心睡过头,在床上躺了整整三天的时间。这可把安吉莉卡吓得够呛,但她也不敢叫醒艾斯,怕打扰了艾斯的要事。 后来,艾斯才渐渐控制住了,睡一觉也就是半夜的时间。 魔法师的时间可是很珍贵,他们恨不得分分秒秒都用来冥想,都消耗在实验室里,可不会浪费在无意义的睡觉上。 可是,今夜,艾斯睡得并不安稳。 艾斯是知道诺欧今晚睡在他边上的,好兄弟抵足而眠也是很正常的事,他们刚认识的时候也就住在一个帐篷里。而且,诺欧是艾斯真正信任的人,按道理来说是不会打扰到艾斯睡眠的。 但艾斯完全没有想到,他会遇上这么尴尬的事。 艾斯半夜醒来的时候,诺欧的手正搭在他的肩膀上,有个热乎乎的、木头似的东西正蹭着艾斯的大腿。诺欧还没有醒,他额头上还有细密的汗,嘴里也不知道在呢喃什么。 只是一瞬间,艾斯就清醒了,他的身体也僵住了。 第51章 诺欧的梦 诺欧做了一个梦。 时间是距离现在的很久以后, 诺恩已经是成年的黄金巨龙了。 诺欧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与艾斯一起坐在诺恩上面,诺恩飞起来了,他们飞过高山, 穿过云层, 他们飞得太高了, 就是七级以上的高级剑士摔下去都要摔死, 诺恩还不停地转着圈, 甩着尾巴, 像是不高兴诺欧在他背上, 想把他甩下去。 诺欧脚踩不着地, 心里也空落落的。 然后, 诺欧就跌入一个温暖的怀抱。 诺欧抬起头,看到艾斯下巴,看到艾斯低头对他笑。这已经是完全成年以后的艾斯, 艾斯脸上的青涩、细小的绒毛都已经看不见了,他的轮廓分明、五官俊美, 他的笑容是温柔的,俊美的, 那双形状迷人的眼睛满满的都盛着他。诺欧只觉得他心里有一种欲望不可抑制地滋生起来, 他多么渴望, 这双碧绿的眸子永远都只望着他。 他们脸颊贴着脸颊,十指交叉缠握…… 那天他们去了许多地方, 白云之巅, 大海之上, 还有极其隐秘的、闪烁着绿光的洞穴,诺欧从来不知道, 只是与艾斯在一起,也会那么快乐。 诺欧醒来的时候,只觉得时间过去了一个世纪那么漫长,夜还是那么深那么静,艾斯的呼吸也还是那么平稳。 诺欧能听到他的心脏“砰——砰——砰——”跳着,他脸上的红晕也还没有消去,他的手心湿湿的,在这寒冷的冬天竟也出了不少汗。 突然,诺欧的动作僵住了,他感觉到他的裤子上一片冰凉。 诺欧赶紧从床上坐了起来,有风吹过,吹凉了他身上的汗,他的身体感到一阵冰凉,但他恍若未觉。诺欧小心地用手按压被子、床单,确认上面没有弄到什么本来没有的东西,心下才松了一口气。 第107页 此时,诺欧心里很乱,虽然他是第一次做这样的梦,但这并不意味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不过,诺欧他不知道他怎么会梦见,梦见…… 诺欧好久没有这么茫然无措过了,他小心翼翼地下床,确认没有吵醒艾斯。 诺欧把床边椅子上的外套拿过来,披到身上,打开门,走了出去。诺欧在艾斯卧室的外间见到了安吉莉卡,她正在泡茶,看到诺欧从艾斯的房间出来,她朝诺欧屈膝行礼。 诺欧一晚上没从房间出来,安吉莉卡担心诺欧和艾斯唤她,也就没有回自己房间去,一直在这里候着。 诺欧这会儿看到安吉莉卡,有些不自在,但他还是能勉强保持格林小公爵的风度的,“之前跟艾斯聊天,不小心睡着了,我这就准备回去。” 诺欧还不待安吉莉卡答话,就匆匆离开了房间。 不过,诺欧走得太匆忙了,他连艾斯卧室的房门都没来得及带上。 安吉莉卡把之前泡好的茶放在一边,起身想去关上门,就看到房间里、艾斯的床上,有一个漆黑的人影坐着,安吉莉卡微惊,然后道:“小少爷。” 艾斯转头看向安吉莉卡,“没事。你还没睡,一直在等我们吗?赶紧去休息吧,明天你可以休息到下午再开始值班。” 安吉莉卡:“是,小少爷。” 安吉莉卡静静地关上房门,没有多发出一丝声音。小少爷倒是与往常没什么差别,就是格林小公爵,他走之前,为什么还要向她解释他在小少爷房间里待到半夜呢。 原本他与小少爷也有彻夜长谈的时候,但格林小公爵从来没有向她解释过,虽然艾斯很看重她,但实际上,她也只是个女仆。 安吉莉卡没有再想,不是她想不出什么,而是她相信,任何的东西都会在时间的长河中无所遁形。 安吉莉卡静静地走在别墅的三楼,离开了艾斯的房间,走廊里没有魔法灯,一切都归于黑暗。 翌日,艾斯醒来的时候,诺欧已经去了佐治亚骑士团训练营。 艾斯:“他不是说不想参加佐治亚骑士团训练营对路易斯安那骑士团训练营的比武大会吗?怎么又去了?这一去至少要两个月吧。” 安吉莉卡静静道:“格林小公爵临时决定要去的。他今天上午直接骑马去的训练营。” 艾斯随口念叨一句:“贵族小少爷就是脸皮薄。” 在艾斯看来,昨晚的事只要是男孩都会经历的,诺欧当场跑了也就算了,逃到路易斯安那行省就有些说不过去了。当然,艾斯也理解,诺欧脸皮薄,不可能像他这么流氓。 安吉莉卡:“小少爷,你说什么?” 艾斯摆摆手,“没什么。” 艾斯想到这两个多月佐治亚骑士团训练营都没什么人,他也不想去训练,就道:“诺欧不在,也不用去训练营训练,我都想带诺恩回魔兽森林了。” 安吉莉卡:…… 艾斯又想了想,道:“算了,还有凯撒商会的事,我还得去跟卡尔·凯撒商量魂晶的价钱,亡界那边也要建城,去魔兽森林的事可以放一放。”他又问安吉莉卡,“过些天我会一直待在亡界,你有没有信要交给安吉拉的。” 虽然安吉莉卡与安吉拉姐妹不可以见面,但通过艾斯,她们两个还是可以通信的。 安吉莉卡脸上露出浅浅的笑,“有的,晚上就拿给小少爷,辛苦小少爷了。” 艾斯点点头,“你有什么东西要准备给安吉拉的,也可以带给我。我今天去见下卡尔·凯撒,晚上去亡界,可能两三个月不会出来了。” 安吉莉卡点点头,“好。” 亡界。 艾斯到亡界后不久,就把他委托卡尔·凯撒采购的材料堆到地底的仓库里。 艾斯对卡尔·凯撒的说法是,他在亡界认识了一位领主,亡灵领主帮他收集界石和魂晶,他帮助亡灵领主在现世收集建城的材料。虽然艾斯与卡尔·凯撒至今的合作都很愉快,但艾斯对卡尔·凯撒还是有所保留的,他相信,卡尔·凯撒对他也是如此。 艾斯询问阿诺德将军,“材料还有什么差的吗?” 阿诺德将军看着几个骷髅士兵在堆积如山的材料上爬上爬下,不到一会儿功夫,那些骷髅士兵就通过灵魂之火的波动,把材料清点的结果告知阿诺德将军了。 阿诺德将军:“殿下,几乎所有的材料都已经收集齐了,只是这是最理想的情况,在建城的时候多少还是会有些损耗的。” 艾斯点点头,道:“这是在所难免的,大不了到时候我多跑两趟现世。” 阿诺德将军:“劳烦殿下了。” 艾斯摆摆手,道:“不劳烦,不劳烦。”虽然建造城池后,可以给所有皇家近卫骑士团的骷髅提供庇护,但说到底,这个城池的城主是艾斯。为了自己的城市多跑几趟,怎么能说辛苦呢。 阿诺德将军:“还有件事需要殿下协助。” 艾斯颜色肃穆道:“你说。” 阿诺德将军:“殿下在亡界也待过一段时间了,当知道,亡界每过十数天会产生一次元素风暴,低于四级的亡灵生物单凭自己扛不住3次以上的元素风暴,所以他们才会进入亡灵领主的城池。哪怕他们需要为此失去自由,经常性地参加战争,也毫无办法。” 艾斯沉默,这是亡界的环境所决定的,没有人可以改变。 第108页 这大概也是亡界的规则,规则给了亡灵生物永生的属性,又给了他们艰难的生存环境。当然,无数的死门后总有一扇生门,它给了亡灵生物更强大、更能掌控自己命运的机会。 “而亡界的城池之所以可以抵挡元素风暴,是因为城池底部的阵法,它把进入城池范围的元素风暴,以城墙为导体,导入了地底,给了城池内的亡灵生物休养生息的机会,让它们可以修补损伤的身体、安然无恙地进阶,以此面对更强大的天灾。”阿诺德将军道。 艾斯很快抓住了问题所在,“可是,我们寻找的材料里没有城墙的材料。若是作为阵法的导体,应该不是普通的材料可以做到的吧?” 阿诺德将军对艾斯的才智表示赞赏,“是的,殿下。亡界南部的领主培根与里根愿意提供给殿下炼魔石,作为殿下建造城池的主体材料,但需要我们协助他们完成一件事。” 艾斯问道:“凭借我们自己很难得到大量的炼魔石?”在阿诺德将军肯定后,艾斯又问:“那那两位亡灵领主需要我们协助什么呢?” 阿诺德将军:“他们需要我们帮忙找到小死灵海。” 死灵之海,是亡界暗黑属性魔法元素最浓郁的地方。但就像元素风暴,过多的暗黑属性的魔法元素不会给亡灵生物的实力带来突飞猛进地增长,只是让他们本来就不堪重负的骨骸更快地衰败,甚至让他们的灵魂之火永远地熄灭。 而小死灵海就是比死灵之海低一档次的存在,亡灵生物不仅可以在里面温养身体,还不用担心暗黑属性的魔法元素侵蚀他们的灵魂之火。这是所有亡灵领主梦寐以求之地,得到它,将预示着亡灵城主臣民的平均实力跨上两个台阶,他们将得到在亡界也所向披靡的军队。 但是,所有有主的小死灵海都被隐藏在层层迷雾之中,除了它们的主人,没有人,也没有其它亡灵生物知道它确切的位置。 如果亡灵领主里根与培根确认有新生的小死灵海,又怎么会不知道它确切的位置呢? 艾斯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问的。 阿诺德将军告诉艾斯,在培根与里根还是六级亡灵生物的时候,他们除了偶尔需要进入城池修养一下,已经不惧任何元素风暴了。他们经常结伴在亡界各处闯荡,直到…… “直到他们发现了一个新生的小死灵海。”阿诺德将军道:“里根与培根用了全部的身家换了一套迷雾阵法,掩盖了小死灵海的方位。他们约定,谁能成为亡灵领主,小死灵海就归谁。” 艾斯轻声道:“他们现在都是亡灵领主了。” “殿下,在亡界有一句话,流传甚广。”阿诺德将军道:“死人的话是最不可信的。” 艾斯哂笑,他不由想到另一句广为流传的话,只有死人才是安全的。 阿诺德将军继续道:“里根与培根各自留了心眼,在迷雾阵法里动了手脚,不希望对方能找到小死灵海。而亡界,最大的变数就是元素风暴,它能移山倒海,改变地貌。经过了200多年的时间,将近600次元素风暴,迷雾阵法已经面目全非,他们两个鬼都找不到小死灵海了。” “他们能确定小死灵海在迷雾中,但谁也找不到它。” 艾斯问阿诺德将军,“但是,他们又怎么认为你能找到它?” 阿诺德将军:“殿下,我活得比它们更久。我见证着小死灵海从诞生到慢慢成长,它就在这片旷野的不远处,它就在北面的迷雾中。” 艾斯:“既然如此,既然你早知道,你为什么不早些把小死灵海收入囊中?” 阿诺德将军:“殿下,小死灵海是属于您的。小死灵海出世,说明您即将到来,我不敢离开这里,怕错过您。” 艾斯:??? 阿诺德将军想到他最后一次出征前,他要带着皇家近卫骑士团断后,去参加一场必死的战役。 破旧的石屋里,关押着大陆最后一位占星师,哪怕他有斗转星移的实力,他那时也是衣衫褴褛,头发像是杂草一样纠缠着,他的手上、脚上都是异常沉重的镣铐,据说是天外陨石制成、哪怕是圣魔导士都无法挣脱的镣铐。 阿诺德将军永远会记得他站在石屋的门外,他看向那位神秘古老职业的继承者,那位占星师也望着他,那是一双仿佛能吸尽一切的黑色眼睛,是比夜空更神秘的存在,隐藏着无数的秘密,像是能摄入人的灵魂。 无论是后来建立三色堇帝国的科奥瑟,还是建立芬格帝国的芬格,还是那些没有在历史中留下姓名的失败者,他们联手把大陆上最后一位占星师关押在这里,那些自视甚高、我命由我不由天的英雄人物,不允许占星师凌驾于皇权之上,也就是凌驾于他们之上。 阿诺德将军没有说话,因为他不需要说话,占星师就会知道他的来意。 如果占星师不知道,那他的话也就没有用处了。 可能是阿诺德将军要死了,也可能是占星师太寂寞了,原本万金都求不得的预言,就那样在石屋里响起。 “紫白黄三色的野花将开遍大陆的西面,三色堇的血脉将得到世间至高无上的权利,他们将遇见这个世间最美好的化身,但他们抛弃权利、财富、地位想要守护的爱人,却永远不会爱上他们。无论生前死后,他们都将痛失所爱……” “崛起于市集的芬格,将得到大陆东面的无上权柄,拥有这个世间所有的财富,但再多的金钱都无法阻挡他们身体的衰败,只要他们清醒一日,他们就要有心碎魂裂之痛,日日夜夜,现世亡界,如影随形……” 第109页 因为长期的囚禁,镣铐不断地吸收走力量,占星师的身体过早地衰败,他头发已经完全花白,但他脸上的肌肤却犹如初生的婴儿,吹弹可破,他望向阿诺德将军,脸上露出一丝诡异的笑容。 “你想问你的结局吗?你不是已经知道了吗?你以为死亡会是终结吗?” “不,没有人会记得你,你效忠的君主,你身后的臣民,都不会记得你。你将受万箭穿心而死,你效忠的君主为了短暂的和平,会把你定义为叛军,你带领的骑士团所有人的荣誉都将不复存在……” “……但这不会是你的终点,你将活得比谁都久,比所有成功者都久。你将在无边的旷野上,迎来你真正的君王,他将拄着鬼泣木的拐杖,来到骑士团的墓地,他从黑暗中走来,却会是光明的缔造者……” “……他将以小死灵海为心,建立双子城,他将会赐予你真正的荣耀,解开人类的枷锁,带来新的秩序,无论是现世还是亡界,他都会是永恒的君王。” 占星师的脸上有快意的笑容,也有无边的怜悯,“你觉得我在这里难熬吗?你知道什么叫作无望的等待吗,在你死后,你会明白的。” 阿诺德将军记得他一剑刺破占星师的心脏,结束他苟延残喘的性命,他用大陆最后一位占星师的性命祭旗,参加了他人生中最后一场战役。 阿诺德将军不记得他当时有没有相信占星师的话,但皇家近卫骑士团没有人活下来,他也万箭穿心而死。 他在亡界“活”了千年,他知道他身后所有的荣誉都被剥夺,他成为了叛军。 他知道平民出身的芬格家族建立了芬格帝国,但他们每一任君主,每一个家族成员都身患恶疾,百病缠身,活着的每一天于他们都是酷刑。 他知道他曾经效忠的陛下、英明伟大的亚历山大一世在建国后数年,亲手被他的王后毒杀。 阿诺德将军就在亡界,看到亚历山大一世的亡灵质问他挚爱的女人,“为什么?我甚至愿意与你共同分享这个帝国,我一心一意爱你、忠诚于你,为什么你要杀死我?” 三色堇帝国的第一任王后告诉她的夫君,“在那个小村庄,我们初识的时候,我的确喜欢你,你是我心目中最伟岸的男人。但你不知道吧,你为了得到贝曼高地军队的支持,杀死了贝曼城主与他的子嗣,又栽赃给了当时最为强大的屋亚城,让屋亚城引起公愤。你凭借诸城的盟军开启了战争的序幕,你很得意吧?” “呵。”王后笑得恣意痛快,却有泪水从她皎月般的脸颊上滴落,化成点点晶魄掉落在亡界褐色的土地上。 在亚历山大一世死后,王后也自尽了。 王后与三色堇帝国的国王生前都是圣级强者,所以死后也能短暂保持魂魄不灭,王后亲手揭开隐藏了数十年的真相,“你以为贝曼城主是恐惧你势力逐渐强大,假意拉拢你吗?” 在亚历山大一世震惊的面孔下,王后继续道:“不是的,他只是因为我。其实我是贝曼城主的私生女,他是真心实意地想要接纳你的!他甚至答应我,让我回归家族,亲自给我们举办盛大的婚礼的!结果你呢,你做了什么,在我父亲要公布这件事情的宴席上,你亲手杀死了他!” “你亲手!甚至让我想找一个其他想恨的人都找不到!这么多年,你杀死了太多无辜的人,你的手上已经沾满了鲜血,你知道是谁提供给我毒药的吗?我早就不爱你,早就想你死了!”王后说完了一直隐藏在她心底的秘密,她的灵魂之火也熄灭了,她连亡界她都不再存在了。 亚历山大一世看着掉落在地上的魂晶,喃喃道:“我不知道,你从来没有说过你与贝曼城主的关系。傻女孩,贝曼城主又怎么会真的重视你,他如果真的重视你,他又怎么会让你像一个真正的农户的女儿一样,生长在乡村。” “我跟贝曼城主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就提出让他的大女儿与我联姻,我拒绝了。他就把他的大女儿许配给了屋亚城城主的儿子,他明明知道我跟他们的关系,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他既然站了队,我自然要在婚事公布天下之前,杀了他。” “晚了,一切都晚了。”若是当年,亚历山大一世把真相告诉王后,他们未必不会重归于好。 但这之后的数十年,柔情蜜意,朝夕相伴,甚至生儿育女,竟然全都是伪装,那其中暗含的仇与恨,又哪里是一个真相可以消除的。 亚历山大一世的灵魂之火也熄灭了。 这个世界上真正的死亡,是自己心中的执念消失。 阿诺德将军就静静地站在他们不远的地方,看着这一场“闹剧”。他原本想问亚历山大一世,他承诺给皇家近卫骑士团的荣耀去了哪里,但他发现,已经没有必要了。 阿诺德将军突然想,占星师最后做出的的预言,到底是预言,还是诅咒? 后来,阿诺德将军不再想了,他见证了太多芬格家族死后都不得安宁的魂魄,也见证了太多科奥瑟家族得不到所爱的痛苦。 阿诺德将军一直在旷野上等待着,他想,如果这是占星师的诅咒,他作为杀死占星师的人,他的诅咒一定是最为痛苦、漫长的。 他大概要等到亡界破裂,他才能等到他要等的人。 他没有想到奇迹真的会来,在三色堇帝国的千年以后,他看到一个戴着斗篷、拄着鬼泣木的拐杖的人,他一步一步走进了骑士团的墓地。 第110页 他终于迎来了他的救赎,不仅是为了他,也是为了皇家近卫骑士团。 此时。 阿诺德将军对着艾斯道:“殿下,之前里根与培根知道这附近没有什么能瞒过我,也知道我不会轻易离开旷野,建立自己的城池。” “但是现在不同了,他们担心我先找到小死灵海。他们愿以骷髅王的名义起誓,与我们约定,他们会提供建城所需的所有炼魔石,但我们需要与他们共享小死灵海。小死灵海分为阴海与阳海,阳海我们所有,阴海他们两个亡灵共享,谁先突破巫妖,谁就会自动拥有阴海,我也会成为他们的公证鬼。” 艾斯:“那需要我做什么吗?”阿诺德将军可不是只会打仗的莽夫,实际上,所有成功的将领都是心思极其缜密的人,艾斯相信,阿诺德将军不会签订对他们无利的合约。 阿诺德将军说道:“殿下,您将与我们一同签订契约。” 艾斯疑惑道:“我?” 阿诺德将军道:“是的,殿下。如果我‘死’了,阳海将归您所有。我是这么告诉里根与培根的。” 艾斯道:“那实际上呢?”艾斯总觉得阿诺德将军话里有话。 阿诺德将军道:“殿下,如果您比里根与培根先突破,达到与巫妖同等的亡灵魔导士的境界,小死灵海的阴海也将属于您。” 艾斯道:“亡灵领主里根与培根不知道誓约里的漏洞吗?” 阿诺德将军道:“他们知道。殿下,您现在是四级亡灵法师,他们停留在九级却已经很久了,他们认为不存在这样的可能性。” “但是,殿下,您一定会成为亡灵魔导士的。” 第52章 小死灵海 在皇家近卫骑士团墓地往北是一大片迷雾。迷雾没日没夜地弥漫在大地上, 有许多亡灵生物甚至以为它是亘古存在的。 也不是没有亡灵生物猜测迷雾里有异宝,但当一个七级的亡灵生物去迷雾里探险,却被困上百年之久,其它低级中级的亡灵生物更是有去无回, 这里也就成了亡界南部有名的禁地。除非有亡灵生物活不下去了, 平常是没有亡灵生物敢靠近这里的。 但此时, 有四个装扮各不相同的“人”出现在了这里。 一个骷髅身上穿着蓑衣, 这件蓑衣是蓑衣是蓑草编制成的, 手工不怎么精细, 看起来也极其粗糙, 但这无法隐藏这具骷髅身上强大的气势, 他的灵魂之火不同于大多数骷髅是青色或者蓝色的, 而是非常妖异的红色。当有骷髅靠近他,就会感觉一阵灼热之气扑面而来,等过了一会儿, 又会让骷髅感觉浑身阴冷。 真的是让其他骷髅不战先怯。 穿着蓑衣的骷髅身边也是一个亡灵生物,他穿着贵族的服饰, 脸上是一团蒙蒙的黑雾,已经能隐约可见五官的影子, 他没有前者那样强大的气势, 却在亡灵魔法上走得更远。 站在他们对面的则是穿着铠甲的骷髅将军, 以及一个穿着黑色斗篷的人类。那个人类全身都笼罩在黑色斗篷之下,没有人能看见他的面容, 他露出来的那截手腕像是白玉一样, 手上拿着一根平凡无奇的白骨法杖。 这个人是在亡界也非常罕见的亡灵法师。 这四个“人”一同出现在这里, 真是非常奇怪的组合了。 穿着蓑衣的骷髅先开口了,他的眼眶里跳跃着赤红色的灵魂之火, 他望向亡灵法师所在的方向,声音嘶哑,“你就是阿诺德一直等待的人,才只是四级亡灵法师,就想驱使九级的亡灵生物吗?” 穿着黑色斗篷的人,也就是艾斯,这日,正是阿诺德将军与亡灵领主里根、培根约见的日子,他们刚刚见面,培根就没有对艾斯露出好意。 艾斯并不惧怕培根,一来是他对阿诺德将军的信任,二来也是阿诺德将军告诉艾斯,亡界不是谁都有他的能力,可以通过占星玩偶直接影响艾斯在现世的身体。 艾斯:“培根领主,我是亡灵法师,但我还没有驱使过亡灵生物。若是培根领主愿意,我第一个契约生物的名额给培根领主也不是不可以。” 培根瞬间勃然大怒,“你?!好大的胆子?!” “好了,培根。”突然,另一个贵族服饰的亡灵生物,也就是里根打断了培根的话,“不要吵了,我们今天是有正事的。再说,这可是亡界千余年来唯一得到巫妖许可建城的亡灵法师,让他这么快死在这里,反倒拂了英格索尔大人的面子。” 培根忿忿不平,“英格索尔大人才不会在意这样弱小的亡灵法师。”话虽如此,他也是不敢说什么威胁的话了。 阿诺德将军的灵魂之火跳跃了一下,他的声音在艾斯的脑海里响起,“殿下。”如果艾斯现在不想与亡灵领主里根、培根共享小死灵海,阿诺德将军会立刻带艾斯离开这里。 艾斯不在意道:“没事。” 不说这些言语上的刁难,艾斯不会放在心上。 就是原本亡界南部,阿诺德将军不建城,不掠夺资源,所以不会与其他亡灵领主产生摩擦,现在可不同了。在建城的初期,他们还是需要盟友的。 哪怕这些盟友不太好管教。 阿诺德将军手上拿出一个罗盘,慢慢走进迷雾中,艾斯走在他的身边,亡灵领主里根与培根跟在他们的身后。 他们一行三骷髅一人就这么渐渐消失在了迷雾里。 第111页 …… 艾斯离开亡界的那天,诺欧正好从路易斯安那行省回来。艾斯想起上次诺欧去威斯特法伦行省参加比武大会的事,这次他早早地等在别墅的门口。 青青小草的颜色渐渐地转深,路边的花卉盛开多时。 诺欧这一去,整个春天都是在路易斯安那行省度过的。少年的这个时候,正是变化最大的几年,艾斯看着缓缓走近、骑着白马的少年,他微微眯着眼睛,有一瞬间都要以为自己产生了错觉。 不同于三色堇帝国很多贵族小时候是金发,长大了头发的颜色越来越深,甚至与棕色相差无几,诺欧的头发一直是浅金色,就像明媚的阳光。他蓝色的眼眸如同碧波一般,平静而温和,曾经的锐利被深深地隐藏在湖底,轻易不可见。 诺欧的身材也抽长了不少,他从马上下来的时候,长腿窄腰,肩膀虽不及艾斯宽,但无疑更符合三色堇帝国的审美。 艾斯快步走上前几步,牵过诺欧手上疾风马的缰绳,“我来。” 小疾风马一直跟着诺欧长大,原本与艾斯也是极为亲近的。只是早上艾斯还抱过诺恩,身上不可避免地沾上了诺恩的气味,小金龙的领土神圣不可侵犯,小疾风马远远嗅了一下,就打了个喷嚏,怎么也不肯靠近艾斯。 诺欧看艾斯走过来,下意识的就避开了艾斯的视线。此时,诺欧看到小疾风马有些惧怕艾斯,就想重新拿回疾风马的缰绳,艾斯没让,两人就这么僵持住了。 还好,别墅的侍从走了过来,带小疾风马去了马厩,结束了这场尴尬。 艾斯给了诺欧一个大大的拥抱,“诺欧,欢迎回来。” 艾斯感觉怀抱里的诺欧有些僵硬,也没有立即回抱他,眼中有冷意闪过,他尽量放缓语气,轻声道:“怎么,在路易斯安那行省训练营发生了不好的事?” 艾斯的呼吸吐在诺欧的耳朵上,那只耳朵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成了绯红色,艾斯还没反应过来,诺欧就匆忙挣脱了他的怀抱。 诺欧急匆匆道:“没有,没有人敢对我不敬。” 艾斯:“那?” 然而,艾斯的话还没来得及说完,诺欧就率先走进别墅,像是根本没有注意到艾斯的话。 艾斯二丈摸不着头脑,他想起他刚才看到诺欧时,还觉得诺欧喜怒不形于色多了,心里又是高兴,又是忧愁。他既高兴诺欧成熟了,合格的上位者又怎能让别人轻易探知他的想法,又担忧随着诺欧城府变深,他们再难像曾经那样亲密无间。 但现在,艾斯大大咧咧地想,诺欧也没多大变化嘛。 接风宴上,诺欧把银盘上的牛肉整整齐齐地切开,正准备用叉子,就听到艾斯轻笑,“餐刀用得不错啊。” 诺欧默默地放下叉子,把他刚刚切好的牛肉放到艾斯面前,又把原本属于艾斯的,拿到他自己面前,重新开始切了起来。 艾斯只是例行调戏一句,看诺欧已经把餐盘换了,他也不好退回去,反倒显得矫情了。 艾斯拿着叉子叉了一小块牛肉,嗯,别人切好的的确好吃些。 等正餐享用完,吃甜点的时候,艾斯问诺欧:“在路易斯安那行省的比武大会怎么样?” 诺欧淡淡道:“就那样。”看艾斯有些不满意,诺欧又加了一句,“都赢了。” 艾斯终于满意地点了点头。 但这一幕要是落在与诺欧同去路易斯安那行省的佐治亚骑士团训练营的剑士眼里,绝对会说诺欧讲得太轻描淡写了,当时的场景又何止是“都赢了”那么简单,简直是诺欧一个人吊打整个路易斯安那骑士团的训练营好不好! 原本,这样的比武大会又没有王族亲临,参赛的双方都知道是锻炼为目的的,并不如何拼命。谁想,诺欧跟去冰窖里冻过似的,脸上笼罩着一层寒冰,手上的海澜斗气也是毫不留情,个人的比武完全没有人敢掠其锋芒,甚至吓得后来参加比武的几个路易斯安那骑士团训练营的剑士直接投了降。 比武大会,这是诺欧第一次从罗斯大骑士长手上接过指挥权,罗斯大骑士长原本只想让诺欧练练手,没想到,诺欧领军的天赋不下于他在武道上的天赋,直接率了麾下大队攻击路易斯安那骑士团训练营的大队的右翼,在他们左翼的剑士反应过来之前,直接对上了他们的中军。 大获全胜。 而且,诺欧的行动不仅没有惹恼路易斯安那骑士团观战的大人们,还有不少人对他赞赏有加。 少年应轻狂。 更何况,诺欧现在虽是在佐治亚骑士团,但迟早有一天,他会回到路易斯安那行省的,路易斯安那行省才是他身上永恒的标签。 最快让你的友军对你刮目相看的方法,就是证明你比他强。当你在战场上战胜了他的时候,他会更热烈地欢迎你加入他们。 诺欧的叔叔站在高台上,听着周围人对他侄子的夸赞,贺喜他格林家族又要出一位强势的公爵,他虚伪地客套着,却完全是皮笑肉不笑的。 等比武大会结束的时候,佐治亚骑士团训练营的剑士都瘫坐在场地里,路易斯安那骑士团训练营的剑士更是在地上打滚,鬼哭狼嚎,只有诺欧,他依旧坐在马背上,背脊挺直得如同标枪一般,他望向高台的眼神冰冷似雪。 少年的成长比平庸的中年人想象的快得多。 第112页 诺欧的叔叔心惊肉跳的,不由暗暗下了决定。 第53章 格林城堡 不仅艾斯对诺欧在路易斯安那骑士团训练营的事感兴趣, 诺欧也挺好奇艾斯一个人在别墅的时候,都做了些什么。 诺欧呷了一口餐后的红酒,看起来漫不经心地问:“你这两个月去过几趟佐治亚骑士团的训练营?” 诺欧随口一问,艾斯也就随口一答, “罗斯大骑士长都跟着你们去路易斯安那行省了, 我还用去训练营?” 在佐治亚骑士团的训练营, 艾斯唯一忌惮些的, 就是罗斯大骑士长了。不是因为罗斯大骑士长实力最强、身份最高、最铁面无私, 而是因为他手上的假最难请。 艾斯倒不介意逃骑士团训练营几节训练课, 但训练营有规定, 十五岁以下的剑士多次缺勤, 必须联系家人, 以免发生意外。所以,哪怕佐治亚骑士团训练营的骑士都知道艾斯啥事没有,如果艾斯多次无故不去, 他们还是会派人送信给诺依曼子爵。 艾斯可不想诺依曼子爵收到他便宜儿子的“告家长书”。 因此,艾斯就是不去佐治亚骑士团的训练营, 也会尽量请假。好在格林小公爵的大旗好扯,不管艾斯请假的理由多么匪夷所思, 几乎都能让他请下假来。 唯独罗斯大骑士长不买诺欧的账, 艾斯对他也无计可施, 罗斯大骑士长在的时候,他只得老老实实去训练营。 虽然诺欧让艾斯扯他的大旗, 但私底下, 诺欧还是希望艾斯多在武道上用点心, 早日晋级四级剑士的。不说艾斯继承权的事,艾斯也是诺欧唯一想要并肩作战的人。 艾斯也是想到这点, 才放下他吃果子吃得欢的手。 艾斯悄悄看了一眼,诺欧的确面若冰霜的。 艾斯狡辩了一下,“厉害的骑士都跟着你们去路易斯安那行省了,训练营的剑士也是,我一个人不想练习,没有对手没什么意思。” 诺欧话也不说,放下手上的酒杯就往房间外走去。 艾斯身体先他大脑做出反应,他一步跨作两步,在诺欧出门前抓住诺欧的手。 诺欧转过头来,冷淡道:“有事吗?” 艾斯眨巴着眼睛,他没什么事,就是平常,诺欧听他这么说,肯定会冷冷地丢下一句,“自己想偷懒就承认,不用给我找借口。” 可这会儿,诺欧什么话都没有,有些不正常。 但诺欧真的问艾斯有什么事,艾斯也不能说他欠骂吧?艾斯想到自己可能有小M的潜质,浑身的汗毛都竖起来了。 须臾,艾斯就把诺欧的手松开了,他还把自己的手往上举了一点,道:“没事。” 自那日后,艾斯就觉得他与诺欧之间有些不同了,到底哪里有不同,艾斯也说不上来,就是两人不如原本亲密。往常,艾斯懒起来的时候,就会靠到诺欧肩上,诺欧也任他靠着,丝毫没有格林小公爵的架子,但现在,诺欧会非常坚定地把艾斯的大头拿开。 哪怕艾斯一脸幽怨,诺欧也毫不心软。 但要说诺欧与艾斯生疏了,倒也不至于。 有时候,艾斯甚至觉得诺欧对他比以前更好了。打个比方,艾斯其实很不喜欢切肉排,他嫌麻烦,但这事只有贴身侍女安吉莉卡知道,艾斯私下用餐的时候,都是安吉莉卡给艾斯切好,再端上来的。但在其他人在的时候,艾斯可不敢表现得像是没长手。 然后,诺欧不知道怎么发现了艾斯这个毛病,他不仅没有嘲笑,两人用餐的时候,他还主动帮艾斯把肉排切好。甚至有次诺欧与艾斯一起在训练营用餐,诺欧也跟家里似的,自己先切好肉排,再跟艾斯交换。 当时,不说大卫·里希特那种没出息的,就是罗斯大骑士长手上的叉子都被惊掉了。艾斯发誓,当诺欧异常坚决地把餐盘放到他面前的时候,他都觉得他脸上在发烧。 佐治亚骑士团训练营的餐厅可是很大的,六届剑士都坐在这里吃饭,但他们之中,绝对没有第二个公爵爵位的继承人,也没有第二个没有加入训练营就拥有斗气的天才。 很多人之前都以为艾斯是诺欧的跟班,难道他们的位置是反过来的?这个世界真的太玄幻了。 艾斯夹起那块肉排的时候,觉得整个大厅的视线都集中在了他这里。 那餐饭,艾斯吃得味同爵蜡,终生难忘,偏偏诺欧还奇怪地问他:“怎么了?训练营的厨师烤得不合口味?下次让家里的厨师给他们培训一下吧。” 格林小公爵内心强大非一般人可比。 艾斯也就放弃探究非一般人的内心了。 适应了不莱梅城的生活,时间就如白驹过隙,飞速而逝。艾斯大半时间待在亡界,出乎艾斯预料的,亡界南部旷野上建城的消息传出去很远,已经陆陆续续有亡灵生物投靠了过来。 阿诺德将军道:“建城后,殿下可以让他们与城市签订契约,保证忠诚。”他们指的是新来的亡灵生物,如今,这些亡灵生物也跟随皇家近卫骑士团的骷髅骑士建造城池。在他们的帮助下,这个城池也渐渐有了雏形。 艾斯点点头,这是亡界的传统,他没有必要改变。 阿诺德将军:“殿下,按照现在的进度,只要再过半个多月,城市就建造好了。” 艾斯感叹道:“这么快啊。” 阿诺德将军:“回殿下,亡界最有名的几座大城里都是有数百万骷髅的,他们共同劳作起来,小一点的城市几日功夫就能建好。在亡界,这样的速度并不算快。” 第113页 艾斯站在城墙上,看向城内延绵不绝的建筑群,它不像人或者骷髅建造起来的,而像是天生地长的,所有建筑的根基都与大地融为一体。 哪怕艾斯现在的视力极好,他也望不到城市的另一端。艾斯问阿诺德将军:“那我们的城市能庇护多少亡灵生物?” 阿诺德将军:“若要所有亡灵生物都展开了修炼,能庇护500万亡灵生物。” 艾斯倒吸一口气。最初,艾斯其实只想建立一个小城的,能让皇家近卫骑士团的骷髅骑士不受元素风暴的困扰就好,但阿诺德将军与艾斯分析,巫妖英格索尔的建城图纸原本就是用于大型城池的,它不仅能抵挡元素风暴,还能把元素风暴带来的大量暗黑属性的魔法元素引入地底,增加城市内魔法元素的纯度。 若是把城市的规模改到几十分之一,不是不行,但这建城图纸最大的好处也就浪费了。再者,建造城墙最重要的材料炼魔石由亡灵领主里根与培根提供了,骷髅士兵干活又不需要发铜币,城市往大的建有备无患。 艾斯被阿诺德将军说服了,他只是还有一个担心,“可是这么大规模的城市在亡界也不过十指之数,若是引来其他亡灵领主的觊觎如何是好?” 阿诺德将军:“殿下,若想在亡界生存下去,除非身无分文,不然就要面对无穷无尽的厮杀,还有永不停歇的战争。” 艾斯在亡界待了有段时间了,他也稍稍了解亡界的规则了。艾斯知道,他必须摒弃他以前好好说话就不动手的观点。 低阶的亡灵生物只能用灵魂之火传递信息,他们的本能就是杀戮。而通行整个亡界的语言,也只有强大的实力。 艾斯:“我明白了。如果只有不断的杀戮才能给城市带来和平,如果只有无数魂晶的碎片才能弹奏出永恒的乐章,我会用我手中的法杖告诉整个亡界,这座城市是属于谁的乐园。” 在这座建造了一半的城墙上,阿诺德将军单膝下跪,朝他效忠的君主宣誓,“吾将尽吾所能,用吾手中的剑,消灭挡在殿下面前所有的敌人,让殿下把更深的黑暗带给整个亡界。” …… 在雪花犹如柳絮般飘洒在空中的时候,艾斯他们在佐治亚骑士团训练营待的第二年也快到终点了。这日,不莱梅的街道上积起了一小层雪,马车行走得格外慢,艾斯头靠在马车上,掀开帘子看着街道上穿着臃肿冬衣的行人,他瞧了一会儿,就又没兴致了。 艾斯百无聊赖之下,与诺欧说了他三色堇月的打算。 诺欧惊讶极了,“佐治亚骑士团训练营的考核后,你不回巴特索登,想跟我回路易斯安那行省的东部平原?” 诺欧原本的表情一直是淡淡的,但听了艾斯这话,他的嘴巴直接张成了一个O型。看起来有点傻乎乎的。 艾斯像是没觉得阖家团圆的日子,他跟诺欧回家有什么不对,他说道:“是啊。三色堇月的时候,诺依曼子爵邀请格拉芙总督来巴特索登,他们一家人其乐融融的,我去做什么。我跟诺依曼子爵也说了,喂,诺欧,你之前是邀请过我的吧。” 诺欧喃喃道:“我的意思是过几年……” 诺欧觉得他的理智还没有回笼,他应该劝艾斯回家,多跟诺依曼子爵相处,虽然艾斯是诺依曼子爵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但是,诺依曼子爵的新夫人出身不低,又是诺依曼子爵好友格拉芙总督的妹妹,她若是有了孩子,艾斯的地位就岌岌可危了。 但是,艾斯能陪他回格林城堡…… 这些天,诺欧想到要回格林城堡跟他的叔叔虚与委蛇,心情就像冬日里沉郁的天空,这会儿,乌云被吹散了,有耀眼的阳光透过乌云洒到大地上,洒到他的心田上。 艾斯以为他麻烦诺欧了,就道:“如果你觉得不方便的话,我也可以带诺恩去魔兽森林,诺恩对大峡谷的闪电鸟也是念念不忘的。不过诺依曼子爵那儿,你得给我圆一下话。” “不是的。”诺恩最后还是遵从他自己的心意,“你能与我一同回格林城堡,我很开心。” 第54章 伯纳黛特公爵小姐 “路易斯安那行省的东部平原是三色堇帝国最大的粮仓之一, 这里是上苍最为厚爱的地方。东部平原虽然与魔兽森林接壤,又靠近混乱之领,但因为格林骑士团的强大,千年来从来没有人真正敢进犯路易斯安那行省。” 格林家族一位脸上长着雀斑的年轻骑士正兴致勃勃的向艾斯介绍路易斯安那行省的东部平原, 他的言谈里不乏骄傲与欣喜, 他骄傲自己出生在在这个富足强大的地方, 他将终生为这里战斗, 他也欣喜他回到这里, 他们跟随格林小公爵去不莱梅城, 一年也就这个时候能回家看看。 艾斯下车休息了会儿, 又坐回了马车里。 诺欧看到艾斯回来, 有点意外, “我还以为你要在外面骑会儿马。” 从不久前,他们就真正进入东部平原了,这里不同于不莱梅城的郊外, 到处都是庄稼,这里有一望无际的草地, 正适合策马奔腾。诺欧小的时候,一出门总是喜欢骑在马背上, 让小马撒欢了的跑。 艾斯用手戳了戳坐在马车上、两只小爪子抱着苹果啃的小金龙, “没办法, 这里有个小醋坛子。” 诺恩眨巴着大大的、犹如琥珀一般的眼睛望着艾斯,不知道傻爸爸今天又在说什么。 第114页 艾斯一手抓住诺恩的后颈, 作势要把它丢出去, 把诺恩吓得张牙舞爪的。 艾斯逗够了诺恩, 就又把诺恩抱回怀里,拿起安吉莉卡精心绣的手帕, 小心翼翼的给诺恩擦嘴巴。但诺恩刚才被艾斯逗开心了,这时候,正趴在艾斯怀里笑个不停,连尖牙都露出来了。 好两次诺恩的小尖牙都要划过艾斯的手,把艾斯吓得真想把它丢马车外了,最后,艾斯也只得瞪着小金龙,看它把自己衣服滚得满是褶皱和口水。 诺欧笑了笑,“我最近看了些龙族的书,诺恩比一般的龙族幼崽还要聪明些。” 艾斯把诺恩放到他旁边的木板上,虽然诺恩看着个头不大,但它可比一般的魔兽幼崽重多了,艾斯这样身娇体弱的魔法师可抱不动它。 艾斯往下躺了一点,漫不经心地把扣子一颗颗解开,这件衣服已经被诺恩糟蹋得不行,上面满是口水。艾斯把衣服脱下来,拿在手上晃了晃,“你管这叫聪明? 诺欧把视线移开,他的眼睫毛又长又细,轻轻地扇着,半晌,他才说:“诺恩才一岁多。” 艾斯在小金龙脑袋上拍了一下,小金龙没站稳,滚成了一个球,滚到了诺欧的身边,诺欧赶紧接住。 艾斯:“一岁多不小了,得空得教他狩猎了。不是那种没有技术含量的……” 艾斯在那边念念叨叨的。 诺欧倒是神色一穆,道:“格林城堡可不比在不莱梅城,里面的人不是完全衷心于我的。” 在不莱梅城的别墅,平常还好,艾斯跟诺欧去训练营的时候,安吉莉卡可管不住诺恩,好几次被它偷偷跑出去,但都有惊无险。但在格林城堡,有无数双眼睛盯着诺欧,诺恩要是不小心藏住,迟早要被人发现。 艾斯换上了一件新的衣服,“没事。格林城堡离魔兽森林还近些,我晚上带诺恩去狩猎,上午就能回来。它白天就在我房里睡着,出不了什么事。” 诺欧淡淡道:“我也不会让它有事的。” 诺欧想到不莱梅城郊外的佣兵团,他又看向他的手掌,他的手里掌握着天下最强大的天赋斗气之一,但如果他的实力能更强大就好了。 等到太阳向西边沉下的时候,艾斯终于见到诺欧出生长大的地方——格林城堡。不同于不莱梅城多是哥特式的建筑,格林城堡是非常典型的罗马式建筑,它的顶部是浅蓝色的半圆形,主体建筑却是方正雪白的,在格林城堡的最前面还有个不大、却异常精致的喷泉,再配合喷泉两边各种各样的石雕,就像是来到了一个童话世界。 艾斯有些惊叹,“诺欧,你家竟然这么美。” 诺欧望着不远处的格林城堡,心里也有些触动,“是啊,这里是我的家。” 诺欧和艾斯下马车的时候,诺欧的叔叔吃了上次的教训,没有再带一堆人迎接诺欧,他做足了一个慈爱叔叔的样子,一个人穿着紧身的风衣、连一件大衣都没有披,就站在城堡的台阶上迎接诺欧。 诺欧向艾斯介绍,“我的叔叔,乔纳·弗林。” 乔纳·弗林是私生子的身份,也没有被家族承认,是不能冠以格林的姓氏的。 艾斯还站在马车上,他现在比诺欧的叔叔还要高些。 艾斯心里还记挂着马车里的诺恩,没有多寒暄的意思,“诺欧叔叔好,我是艾斯·诺依曼,来自巴特索登的诺依曼家族。” 艾斯跳下马车,与诺欧站在一起,诺欧提醒道:“要称呼大人。” 艾斯假装不解,“你叔叔身上有爵位吗?” 诺欧:“……呃,没有。” 艾斯:“不是骑士啊。那我不需要称他为大人。” 然后,艾斯跟诺欧就像没有见到乔纳·弗林这个人一般,从他身边走过了。至于当时,乔纳·弗林有没有生气,艾斯没有回头,所以他也不知道。 安吉莉卡从一辆小马车上下来,她看到有格林家族的侍从想去打扫诺欧刚才乘坐的马车,就制止了他们,“你们做什么?格林小公爵的马车平常都不许人碰的!” 那些侍从看安吉莉卡是跟着诺欧回来的,也不敢忤逆她,就退下离开了。 过了一会儿,安吉莉卡看艾斯从城堡三楼的一个窗口伸出头来,她注意了下附近没有人,就打开马车的帘子,让诺恩飞上去找艾斯。 等到艾斯再见到乔纳·弗林的时候,已经是傍晚吃饭的时候了。 格林城堡的餐厅就在一楼,餐厅里有个很大的壁炉,这会儿烧得正旺,把餐厅墙上的壁画都照得红通通的。餐厅的正中间是个椭圆形的长桌,最里面的座位平常是属于乔纳·弗林,也就是诺欧的叔叔的,但这会儿诺欧回来了,自然就是诺欧坐在那里了。 乔纳·弗林坐到诺欧右边下属第一的位置,艾斯在左边坐下了。艾斯拉开椅子的时候,觉得手上的椅子有些沉,他这才注意到手上的家具,这些桌椅都不新了,虽然被保管得很好,但上面还是有些划痕,能看出是有年头的东西。 就像格林家族的历史一样。 乔纳·弗林看艾斯好奇地盯着桌上一块焦黑的地方,主动介绍道:“这是伯纳黛特·格林留下的,她是格林家族历史上唯一的女公爵。据说,当年格林公爵过世的时候,膝下并没有儿子,只有一个女儿,也就是伯纳黛特小姐。虽然那个时候是格林骑士团最为强大的时候,但伯纳黛特小姐继承公爵爵位的时候只有17岁,她当时只有三级剑士的实力,也无甚政治才能。” 第115页 餐厅里柴火燃烧着,发出“噗嗤噗嗤”的声音,乔纳·弗林语气用平淡的语气讲起当年惊心动魄的一幕。 乔纳·弗林:“那个时候格林家族的骑士团有多强大,就是皇家近卫骑士团也不敢掠其锋芒,在战场上,格林骑士团到来,芬格帝国的骑士团简直闻风而逃。我们现在的人,已经不能想象了吧。” 乔纳·弗林的眼中出现无限的向往,然后他眼中的光华熄灭,十分可惜道:“可格林公爵唯一的继承人被芬格帝国可耻地暗杀了。他们无法在战场上击败敌人,就使了这样卑劣的手段。继承人去世,老公爵太过伤心,也很快撒手人寰了,只留下伯纳黛特小姐一个人。” “伯纳黛特小姐当时可是订了婚的。她真是格林家族历史上最伟大的女人,她退了亲事,一个人撑起了格林家族。当时,三色堇帝国的一位王子来到格林城堡,向伯纳黛特小姐求婚。伯纳黛特小姐推翻了蜡烛,直接告诉他,格林家族永远会在路易斯安那行省的东部平原上,她不会放弃格林家族的继承权,更不会嫁去帝都。” “如果有人想要吞并格林家族,请他派大军来,不要再她打主意。” “王子自然说这是一个误会,也再没有提过此事。”乔纳·弗林站了起来,他的手轻轻抚过桌上焦黑的印记,“伯纳黛特小姐非常了不起,但她的一生真的说不上幸福。伯纳黛特小姐结过三次婚,但都没有走到最后。她最后把爵位传递给了她堂弟的儿子,也就是我们的先祖。” 乔纳·弗林说这些话的时候,他浅金色的头发垂下来,遮住了他英俊无双的面容,他的声音充满了惋惜和遗憾,但艾斯总觉得,他话里有话。 艾斯不明所以,他望向诺欧,诺欧的神色像是冰雕一般,他把手上的牛排切好,递给艾斯,但他的眼睛一直望着乔纳·弗林,他一字一顿说道:“如果我是伯纳黛特小姐的兄长,我不会让我的妹妹陷入这样的处境。” 乔纳·弗林笑了一下,没再说话。 等到正餐结束,乔纳·弗林起身告退,说他临时有点事,等会回来。 艾斯看乔纳·弗林走远,问诺欧,“他刚才的话是什么意思?” 诺欧眼中似乎有怒火要喷出,他说道:“我之前有告诉你,我叔叔的儿子,加布里埃尔·格林是格林公爵爵位第三顺位的继承人,在我之后,加布里埃尔之前,还有一个人。” “我的亲妹妹,伯纳黛特·格林,她小我4岁,与那位女公爵同名。在我父母过世的第二年,乔纳·弗林带我们去了趟帝都,他带伯纳黛特去了玛丽公主那里,也就是玫瑰城堡。伯纳黛特很喜欢玛丽公主,想留在那里,我当时心里虽觉得不对,但说不出反对的理由。” 艾斯沉默,看来伯纳黛特小姐留在帝都了,无怪诺欧现在面对乔纳·弗林束手束脚的。 诺欧的手握紧了叉子,他的声音里充满了懊悔,“我当时应该不管她哭闹,直接把她带回格林城堡的。” 艾斯:“你当时也没有多大。” 艾斯还没有来得及宽慰诺欧,就注意到乔纳·弗林又走进了餐厅,他身后还跟着四五个人,有的人手上还拿着笛子,像是吟游诗人。 乔纳·弗林很是高兴的样子,“诺欧,你看我带了谁来?” 艾斯对这些吟游诗人原本不在意,但当他看到最后一个人的时候,他的瞳孔一缩。那人有一头微卷的、带着艺术气质的头发,他的两眼弯弯,看起来很好脾气的模样,他与其他人的穿着也差不多,就像街边最常见的吟游诗人。 但他的右臂,却齐臂断了。 第55章 再遇黑袍人 格林城堡的餐厅, 壁炉里的火焰烧得正旺,它把整个餐厅里的墙壁都照得红通通的。乔纳·弗林新带进来的吟游诗人站在餐厅门边,火光下,他们的轮廓在墙壁上投下黑色的阴影。 在吟游诗人的边上, 是一个长形的木桌, 木桌上有一个架子, 上面是格林家族先祖的佩剑——审判之剑。因为角度的缘故, 审判之剑后面的阴影格外大, 长剑和架子中间的更像是一个怪兽的血盆大口。 乔纳·弗林有一头浅金色的、柔顺的头发, 他的眼睛是格林家族传统的蓝眸, 他慢慢走近的时候, 步履轻盈, 像是一个艺术家。他的表情是温和的,像是他与诺欧的关系如同多年前一样良好,像是上午在格林城堡的门口, 他们之间没有发生过任何不愉快的事。 乔纳·弗林:“诺欧,你看, 这些是原本跟着你的吟游诗人,你进佐治亚骑士团训练营后, 就不让他们跟着, 让他们回格林城堡了。” 艾斯插话道:“弗林叔叔, 我知道他们。他们做的诗歌有些也流传在不莱梅城,说诺欧出行身边至少跟着100个仆人, 要骑士保护他的安全, 厨师烹饪美味的料理, 还有吟游诗人,吟游诗人不仅要作出经久不衰的诗歌, 还要会演奏乐曲。只是我每次跟诺欧出门,他都不带着这些人,让我连个炫耀的资本都没有。” 艾斯大约了解乔纳·弗林的心思,他对诺欧的感情也是很复杂的,诺欧既是与他关系友善的兄长的长子,又是他儿子继承格林家族最大的阻碍。他此前一直是犹豫的,他不想让诺欧死去,但又不想让他继承爵位。 最后,乔纳·弗林想出了一个两全其美的方法,他捧杀诺欧。如果诺欧失去了继承权,那他活不活着就不重要了。 第116页 可是,让乔纳·弗林最恨的一点就是,诺欧有与他兄长如出一辙的惊才绝艳的天赋,哪怕他用尽法子勾引他玩乐,他还是很快有了3级剑士的实力。当他下定决心除掉诺欧的时候,诺欧又不知道怎么死里逃生了,还拥有了他一直渴望的海澜斗气。 想要喜欢上一个人太难了,但想要恨一个人,真的也太容易了,特别是那个人拥有一切你期盼而不可得的东西。 乔纳·弗林像是没有听懂艾斯的话,他笑道:“是啊,路易斯安那行省的东部平原上有不少女孩想嫁给诺欧呢。” 乔纳·弗林闭口不言他让这些吟游诗人在东部平原上怎样传诵诺欧的事迹,诺欧这个年纪,虽然已经是四级剑士了,但又能有什么伟大事迹,还不都是那些铺张浪费的事。只是好在路易斯安那行省的东部平原上人们尚且富足,对格林家族也极是衷心,并没有因此不满格林小公爵。 倒是东部平原上的不少少女,她们对这些诗歌中描绘的画面如痴如醉,也对少见的格林小公爵有了朦胧的好感。 格林小公爵会是怎样天纵奇才、俊美无双的少年啊。 乔纳·弗林知道这一切后,气得完全说不出话来,他让那群吟游诗人直接回了格林城堡。此时,乔纳·弗林拍了拍手,让那些吟游诗人说了些格林家族历史上的趣事,虽然他已经放弃捧杀诺欧了,但能膈应下诺欧,他还是很愿意的。 艾斯食不知味地咀嚼着牛排,他想用眼神暗示诺欧有一个吟游诗人不对,但诺欧不知怎么的,一直低着头看着餐盘里的牛排,没有看向艾斯这边。 艾斯屁股往前坐了一点,腰身下沉,格林城堡餐厅的餐桌也太长了,他想去踢下诺欧也不方便,艾斯朝前用力踢了一脚。 “噔——”有叉子掉在餐盘上的声音。 诺欧从沉思中回过神,他看到乔纳·弗林的叉子掉到了餐盘上,他似笑非笑地看着艾斯,而艾斯把已经切好的肉排再切成更小的一块一块的,像是心情不快。诺欧不明所以。 艾斯垂着头,心里暗骂晦气,他踢错人了。 艾斯趁着用小刀切牛排的功夫,眼角的余光瞄了一眼在弹奏、吟唱的吟游诗人,其中那个独臂的吟游诗人手上拿了支笛子,也不知道是五孔还是七孔的,他是真的在演奏,还是在滥竽充数。 可能是艾斯的视线太过摄人,那拿着笛子的吟游诗人注到了艾斯的目光,他吹笛子的嘴角微微向上弯了一点。 晚餐后,乔纳·弗林非要送艾斯去卧室,艾斯怎么婉拒都不能够,艾斯也只得由着他了。 当艾斯与诺欧从楼梯的转角分开的时候,艾斯朝诺欧眨了眨眼睛,让他不要担心,然后跟着乔纳·弗林去了三楼的客卧。 艾斯与乔纳·弗林站在艾斯卧室的门口,艾斯不让他再走进了,哪怕乔纳·弗林像是有什么话要对艾斯说。不说诺恩现在就在艾斯的卧室里,就是艾斯自己,也觉得他与乔纳·弗林没什么好说的。 倒是另外一个在城堡里的人,更让艾斯觉得危险。。 乔纳·弗林风度翩翩的像是话剧里走出来的贵族老爷,虽然他从来没有被冠以过格林的姓氏,但他要不是有这一身皮囊,他又怎能赢得玛丽公主的欢心,他的声音犹如大提琴一般低沉动听,“既然这样,艾斯,祝你在格林城堡有一个好梦。” 艾斯:“谢谢弗林叔叔。” 卧室的木门缓缓关上,艾斯转身走进了卧室。 艾斯快步走进卧室里,他床上的被子里裹着一团小小的东西,艾斯小心地把被子掀开,诺恩两只小翅膀护住后背,四只小爪子蜷缩在身前,睡得正香。 艾斯心下松了口气,虽然他在房间里布下了简易的阵法,但他身边没有高级魔法师,对他们也知之甚少,未必没有人能神不知鬼不觉地绕开他的阵法,掳走诺恩。 艾斯坐在地板上,静静的开始冥想。 格林城堡不缺少魔法元素,绿色的是风元素,赤色的是火元素,蓝色的是水元素,褐色的是土元素,除了火元素稍少以外,其它属性的魔法元素在城堡里都很浓郁。 特别是城堡四楼诺欧的房间里,诺欧房间里有一张很大的床,床后面的墙壁上挂着一幅壁画,壁画后面有一个竖起来的、长条形的木匣,那里面充斥着浓郁的水元素。但那个木匣并不是非常特殊的材质,里面也空空如也。 艾斯思索片刻便明白,原本海澜法杖应该在木匣里,现在诺欧的房间里还残存这么多水元素,就是海澜法杖的缘故。虽然海澜法杖是魔法师的东西,但格林公爵把它放在诺欧的房间里,长期潜移默化之下,对诺欧的体质多少有些好处的。 艾斯想起诺欧跟他说过,诺欧在决定去佐治亚骑士团训练营前,诺欧的叔叔提出,加布里埃尔要从帝都回来几天,想要住诺欧的卧室,因为那是城堡里视线最好的地方。 在加布里埃尔很小的时候,诺欧就非常宠他,自然同意了。应该是那时,乔纳·弗林发现海澜法杖,并以此与黑袍人进行了交易。 要艾斯说,诺欧就不该让,格林城堡那么大,还怕没有视野好的卧室。诺欧那日让了卧室,来日还要让格林公爵的爵位吗? 但现在,诺欧醒悟了也不晚。 艾斯的魔法领域笼罩了整个格林城堡,但他都没有找到刚才出现的独臂吟游诗人。艾斯心里有些着急,但愿只是他的错觉。 第117页 同时,艾斯也没有放弃对诺欧房间里的观察。 诺欧一直站在窗户边上,像是在眺望城堡外的草原。 城堡里的魔法元素慢慢朝艾斯身边聚拢,正适合冥想,诺恩发出小小的鼾声,它睡觉规矩极了,极少翻身。 夜很平静,月华像流水一样洒在草原上。 可正是这样的平静才不对。艾斯今天在餐厅里看到那独臂人的时候,就想喊出声的,但乔纳·弗林在,那人又敢正大光明出现在他们面前,难保没有其它后手。 就是他们没有其它计划,格林城堡平常的武装力量,也未必能拦住一位八级的、决心复仇的魔法师!到时,也只会让这里血流成河,徒增伤亡。 艾斯只得按捺住了。 只是,分别的时候,艾斯明明示意诺欧来找他,他有事要与诺欧商量,若真的事有不好,他们也可以趁着夜色、在乔纳·弗林他们没有反应过来之前,离开格林城堡。 艾斯担心诺恩不方便去楼上,可是,诺欧怎么还不来? 诺欧在窗边站的时间太长了,窗外即使有月色,也看不到多远,就是他从小就在那房间待着,窗外有什么风景,诺欧能不知道吗? 突然,艾斯心中一惊,他察觉出不对了。 如果那人以浓郁的水元素为屏障,一直在诺欧的房间,那他当然找不到人了。可要是是那样,诺欧现在的处境不妙啊。 艾斯想了下,在卧室里又设下一个魔法阵,他现在在亡界都可以布置一座大城的基础阵法,这一个小小的、警卫性质的阵法就是艾斯随手布下的,也玄奥异常了。 艾斯安顿好诺恩后,想了一下,拿出白骨法杖,离开了卧室。 当卧室的门关上的时候,应该在沉睡中的诺恩悄悄地睁开了琥珀色的眼睛。艾斯爸爸偷偷摸摸的,是在背着它玩捉迷藏吗? 诺恩背后的龙翼慢慢张开,虽然他本身的身型没有多大变化,但他这对翅膀已经长长一倍有余了。艾斯爸爸竟然觉得阵法关得住它,捉迷藏都不带它了。 哼! …… 诺欧的卧室。 诺欧从回到卧室就有些心神不属的,艾斯示意他去找他,是发现什么不对吗?可城堡里每隔几分钟就会有士兵巡逻,这里面很可能有忠于乔纳·弗林的人,他不可能完全避开他叔叔的耳目。 那就只能等晚一点,士兵们换班的时候,希望艾斯不要着急。 诺欧正想着事,就走到窗边,这原本是艾斯的习惯,艾斯晚上想事的时候就喜欢望向远方,哪怕远方黑漆漆的,什么都没有。诺欧总观察艾斯,不知不觉也有他的习惯了。 然而,诺欧刚刚站到窗边就觉得不对了。 诺欧也说不上来有什么异样,但他从出生就住在这里,就是加布里埃尔也不敢动他的东西,他对这里的一切都太熟悉了。 而这里,出现了极其微妙的变化。 诺欧从窗户望出去,看向城堡底下,如果他现在跳下去,骑上疾风马,也不知道能不能甩脱隐藏在黑暗中的人,要是他在城堡外出事,至少不会连累艾斯…… “诺欧·格林,好久不见。”然而,没有给诺欧更多的时间,有人从诺欧的卧室里走出。 诺欧房间的窗户是普通玻璃镶嵌的,因为三色堇帝国现在技术的原因,这些玻璃的颜色并不纯净,而是彩色的,在他们的倒映下,诺欧能看到一个穿着黑袍的人出现在他的身后,那人一早就隐藏在他的房间了。 诺欧道:“是你。”哪怕没有看清那个人的模样,只是听声音,诺欧也认出了来人。 两年过去了,诺欧曾以为他再也见不到来人了——那个把他和艾斯从萨克森山上掳走的黑袍人,那个让他丧失了尊严、不得不痛得在地上打滚,把他绑到实验桌的人,那个毁掉艾斯容貌,差点让他们尸骨无存的人。 怪不得艾斯会神色怪异,看来黑袍人当时也在那个餐厅里。 诺欧看着玻璃反光出的黑袍人空荡荡的一只袖子,他想起餐厅里最边上那个断臂的吟游诗人。只是当时,诺欧看到的那张脸是平凡无奇,他从未见过的,想来黑袍人是易了容或者单独对他使了障眼法。 诺欧手伸到茶几上,那里有他的佩剑。 但还没等诺欧握住佩剑,他的身体就一动也不能动了。 黑袍人走到诺欧的身后,“虽然你们才只有十几岁,但上次,我在你们手上也吃够了教训。”他的一只衣袖在半空中晃了晃。 诺欧自知黑袍人能进格林城堡肯定有他叔叔的内应,甚至黑袍人是他叔叔特意又请来的,而他,落到黑袍人手上绝对得不了好。 诺欧:“艾斯肯定不会像我这样容易被你制住。他上次能断你一只手臂,这次就能要了你的命。” “死到临头还要倔强。”黑袍人就站在诺欧的身后,“话说,艾斯·诺依曼,你们看起来关系很好的样子,他有没有告诉你上次他是怎么逃走的?” 诺欧冷声道:“逃走的那个不是你吗?” 黑袍人:“他从来没有说过吗?你也毫不好奇吗?” 诺欧不说话了。 黑袍人把诺欧卧室里墙壁上的壁画取了下来,它的背后藏着一个古朴的木匣子。黑袍人走到诺欧的身边,打开木匣子,他说道:“这原本是放海澜法杖的地方,但海澜法杖现在不在我这里,艾斯·诺依曼也没有空间戒指,你猜,那个海澜法杖现在在哪里?” 第118页 虽然艾斯有空间护腕,但那个得自骷髅王墓穴的空间护腕隐蔽性极好,不论黑袍人还是诺欧都没有发现它的空间属性。 诺欧人不能动,但他的眼神像淬了毒的小刀子,恨不得扎死黑袍人。 黑袍人:“他献祭了。艾斯·诺依曼主动做了海澜法杖的容器,让海澜法杖与他共享他的生命,只要他修炼魔法,只要他使用海澜法杖,他的生命就会不断流逝。你说,他还有多久可活,二十年,十年,还是过了今晚以后,只有五年,或者他今晚就会死在格林城堡。” “当活着的每一天,他的生命都在倒计时。诺欧·格林,因为他是你的朋友,所以他才要遭受这一切。” “你的父母,你的妹妹,你的挚友,所有跟你关系亲近的人,都将因为你,与厄运相伴。如果没有你,他们就不会遭遇这一切。” 黑暗的种子一旦种下,总会生根发芽,长成参天大树。 两年前,黑袍人试图让他们自相残杀,让鲜红的心染成黑色的,把胜者留在身边。但他大意了,他太看轻两个少年相互间的信任了,这一次,他会更用心地布下一个局,用更漫长的时间,等待剧毒却无比鲜美的果实。 黑袍人离开了诺欧的卧室,不是他不想给他的种子浇浇水,施施肥,而是有更重要的贵客来找到他了。 格林城堡四楼的走廊上,黑发的少年像是行走在黑夜的王子,他手上拿着白骨做的法杖,缓缓地走到黑袍人面前。他就像走在自家的后花园一样,他也不像是在面对八级的、敌对的魔法师,而像在面对一个陌路人。 黑袍人左手出现了一根崭新的法杖,是他花了两年时间在一个极其危险的地方得到的,虽然诺欧一直有天才之名,然而在黑袍人看来,隐藏在诺欧阴影里的艾斯,才是他上次失败的根源,才更不能让人掉以轻心。 黑袍人:“我以为你会拿海澜法杖。” 艾斯轻松写意地挥了挥他手上的白骨法杖,有白色的流光出现在法杖的尖端,“想不想看看我这两年的进步。” 黑袍人卷曲的褐色头发从微微露出来一点,他的表情像是好奇的天真孩童,他微笑道:“荣幸之至。” 艾斯的法杖指向格林城堡外的夜空,“我们出去说。” 黑袍人颔首。 艾斯像展翅的大鸟直接从格林城堡的四楼跳了下去,他很快出现在了格林城堡极远的地方,朝魔兽森林奔跑而去。 黑袍人笑了一下,他自信艾斯不可能提前知道他的到来,有做什么布置。黑袍人也从城堡四楼的窗户飞了出去,他不仅是八级魔法师,还极其擅长风系魔法,他顺着艾斯的踪迹,也往魔兽森林而去。 …… 诺欧根本不知道黑袍人什么时候离开房间的。 诺欧不断地运转海澜斗气,想恢复行动力。诺欧相信,只要他手上有剑,只要他提前做了准备,他不会再这么容易被黑袍人制住。 等诺欧好不容易恢复了行动力,哪怕他身上还有些麻痹,他还是快速拿起茶几上的剑,冲出了房间。 诺欧不想管城堡里的士兵会不会看到,也不在意哪些人是他叔叔的眼线,他只想赶紧去三楼的客卧,他想赶紧见到艾斯。 诺欧打开卧室的门,最先见到的就是安吉莉卡,她静静地站在诺欧的卧室门口。 诺欧先是一惊,又是一喜,他来不及多想,先问道:“艾斯呢?他在哪?” 安吉莉卡宁静的朝诺欧屈膝行礼,“回格林小公爵。小少爷让您好好睡一觉,明天早上,他会回来,与您一起吃早餐。” 诺欧感觉一颗心在急速地下坠,“回来?他去了哪里?” 安吉莉卡:“小少爷只说他明早会回来。” 诺欧手上的佩剑还戴着剑鞘,但他却指向安吉莉卡,他心中暴怒,声音却如同极北的冰原,深不可化,“艾斯·诺依曼,他去了哪里?” 诺欧从未如此跋扈过,用剑去威胁一个贵族少爷的侍女,但他太恨这样无力的感觉,他不知道他还能做什么。诺欧曾经有多欣赏安吉莉卡的宠辱不惊,现在就有多憎恨她把死生置之度外的淡然。 安吉莉卡娴静地屈膝行礼,连她把裙子拉起来的幅度都和原来一样,“小少爷说,他明天会回来,跟格林小公爵用早餐。” 第56章 最终战:艾斯VS黑袍人(上) 艾斯飞快地穿梭在森林里, 他已经把速度提到最快,在他眼中,两边的树木飞速地往后倒退,都已经成了幻影。艾斯面前不是没有荆棘与杂草的, 他手上的亡灵法杖上有银色的光闪过, 法杖犹如利刃一般, 除去了挡在艾斯面前的所有障碍。 荆棘全部落在地上, 艾斯面前的道路变得一览无余。 只是艾斯的速度再快, 他也是两条腿在地上跑, 黑袍人在空中的身影就像一只巨大的蝙蝠, 他像是乌云一般, 一直笼罩在艾斯的头顶。 就这样, 艾斯与黑袍人一个在地上一个在天上,飞快地进入了魔兽森林的深处。 艾斯也不知道他跑了多久,总之, 他来到这个世界到现在,都没有他今天跑得多。直到艾斯跑到一个大峡谷边上, 他才停下脚步,褐色的、陡峭的山崖下, 是深不可见的谷底, 就是把石头丢下去, 也很难听到回响。谷底可能是褐色的土地,也可能是湍急的河流, 亦可能是魔兽的居处。 第119页 虽然艾斯有避开高级魔兽的居处, 但他们现在已经有些深入魔兽森林了, 这附近四五级的魔兽并不少见。而且,魔兽森林里许多魔兽是群居的, 一来就是一群,就是黑袍人意外遇到了,也只有先躲的份。 大峡谷的另一边离艾斯极远,除非他能像黑袍人一样飞,不然他绝对跃不过去的。 黑袍人也不着急,他在离艾斯不远的地方站住了。 艾斯就站在峡谷边上,他的身后是万丈悬崖,他累极了,直接在悬崖边上坐了下来。 艾斯就这么面对黑袍人坐了下来,他面前几步之遥是八级的魔法师,背后则是深不见底的悬崖,冷飕飕的风吹过艾斯的后背,给他带来凉意。 黑袍人看艾斯坐下,道:“这是什么意思?你想要与我和谈吗?” 艾斯摇摇头,在黑袍人不解的目光中,道:“不是。我只想给我们一个自由交谈的机会。上次见面,我还是您的阶下囚,您也没有把我看成一个平等的人,我对您也是诸多隐瞒,我想我们可以重新认识一下,或许都会有新的发现。” 黑袍人举起他的法杖,对准艾斯,“我不觉得我跟一个将要死亡的人有什么好说的。” 艾斯像是被指着脑袋的不是他一般,他轻松道:“可是对于我来说,死亡不是终点。对你来说,死人可没有多少价值。” 黑袍人饶有兴趣道:“你是亡灵法师。” 黑袍人用的是肯定句,而不是疑问句。其实,在魔法塔的时候,艾斯在黑袍人的面前召唤出骷髅,他的身份就不可能隐瞒住了。 黑袍人:“你在去魔法塔之前就成为亡灵法师的?” 艾斯望向黑袍人,“其实我对您也有些好奇。” 黑袍人知道艾斯不会无缘无故给他解答疑惑的,他把手上的法杖垂下去一点,道:“你问吧。” 艾斯:“我想这次我有资格知道您的名字了。” 在魔法塔的时候,艾斯制作出魔法药剂后,黑袍人才问了艾斯的名字,说他有资格不当个路人甲了。但黑袍人一直没有把他的名字告诉艾斯,让艾斯与诺欧逃离了魔法塔后,连黑袍人的来历都没有查出来。 黑袍人的嘴唇很薄,他刚才微微上勾的时候,还有些血色,但当艾斯问他的名字的时候,他嘴唇抿成了一条线,像是艾斯触碰到了某个禁忌。 艾斯心中不安,他动作隐蔽地把手伸进怀里,握住白骨法杖,但就当艾斯以为黑袍人不会回答的时候,黑袍人的声音混杂着峡谷的风声,传到艾斯的耳朵里,“比尔。” 艾斯眉毛一挑,“比尔,这是你的名字,你的姓是什么?” 黑袍人手上的法杖又往上举了一点,对准艾斯的眉心,“我就叫作比尔,我没有姓。” 艾斯心中略惊,在三色堇帝国很少有人是没有姓的。就是乔纳·弗林这样的私生子,亦或是无人领养的弃婴,也会由该地的领主统一赐姓,除非是奴隶,奴隶是没有姓氏的。 但黑袍人是魔法师,艾斯还从未听过魔法师是奴隶的。 艾斯还想说黑袍人骗人,但他看到黑袍人紧抿的嘴唇,还有不耐烦的神情,识趣地不再纠结这个问题。 黑袍人:“该你了。你在去魔法塔之前就成为亡灵法师了?” 艾斯:“之前好几年吧,有次,我父亲带我出去办事,我无意中掉入一个墓穴,那是一个亡灵法师的墓穴。当时墓穴里有亡灵看守,我不得不接受了亡灵法师的传承。” 黑袍人眼中有光闪烁了下,也不知道他是不是能判断艾斯说话的真伪,他的神色看起来,对艾斯说的话还是满意的。 艾斯:“您来自哪里?” 黑袍人这次回答问题很干脆,“魔法岛。” 魔法岛,这是以一岛之力保持大陆数百年和平的地方,是所有魔法师的圣地。 黑袍人竟是来自魔法岛的? 艾斯有些不敢相信,但黑袍人在大陆上籍籍无名,却实力高强,魔法岛的确是一个很好的解释。艾斯身体前倾些,抬头望向黑袍人,他人有点像小豹子,蓄势待发的。 然而,黑袍人往前走了一步,艾斯瞬间清醒了,艾斯把手从怀里伸出来,放到两边的地上,示意他没有别的意思。 黑袍人:“你就是得到亡灵法师的传承,你也没有接触过魔法药剂制作吧,其实看你第一次制作药剂,我就知道,你真的非常有天分。有些魔导士非常需要你这样的助手,如果你没有修炼亡灵魔法,如果你没有……砍断我的手。” 艾斯插嘴,他的语速飞快,“有些魔法药剂,虽然对我这样的小贵族非常罕见,但您肯定知道,它可以活死人肉白骨。” 黑袍人:“活死人,不,那是你们亡灵法师擅长的领域,在魔法岛上就是魔导士,也是做不到的。肉白骨的魔法药剂,我的确知道,魔法岛上就有,我不仅知道,我还制作过。但离开魔法岛,三色堇帝国再大,芬格帝国再繁华,也很难集齐我要的原料。” 黑袍人又往前走了一步,他手上的法杖一直对准艾斯的眉心,“我对另外一件事情更好奇些。你主动来找我,到底有什么底牌?” “海澜法杖,你凭借它倒是能施展禁咒,但禁咒还没有吟唱完,你的命就会没吧。到时候,你是可以与我用归于尽,可我会让你吟唱那许多吗?” 第120页 “亡灵魔法,等级的差距不可跨越,就是那些无知的人把亡灵魔法吹得再玄奥,它也不能逃脱魔法的范畴。你总不会想等我老死再跟我算账吧?我在魔法岛待过,我比普通的魔法师知道得更多,亡界的面积,比我们这个位面还要广袤,你能找到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在哪里死亡的亡灵吗?” 峡谷里的风特别大,这里的风元素也格外浓郁。 在这里,黑袍人的实力能发挥出最大,他不信,这一次艾斯还能逃出他的手掌心。黑袍人也不禁怀疑起来,是不是这个峡谷与亡界的节点,对应亡界某个神秘的地方,这里是艾斯给自己选的墓地? 艾斯低下头,黑袍人看不清他的神色,艾斯道:“我的底牌,我的剑士实力不值一提,你没有猜错,与亡灵魔法有关。” “那才是我能立足在这个世上真正的资本。”艾斯抬起头,风吹乱了他的头发,但没有让他的神色有丝毫的动容。 黑袍人心下有些不安,他既觉得艾斯在虚张声势,又觉得艾斯不是无的放矢的人。 看起来黑袍人完全不把艾斯放在眼里,可事实上,黑袍人身边有十六面透明的小盾,这些小盾牌不断地转换位置,把黑袍人护得严严实实的。 黑袍人直视艾斯那双漂亮的绿眸,他要看看艾斯还有什么底牌。 艾斯笑着朝黑袍人眨了眨眼睛,然后他身体后仰,直接跌落下了悬崖! 黑袍人下意识地往前跨了一步,他就看到艾斯顺着悬崖光滑的崖壁向谷底滑下去。之前,黑袍人与艾斯是从另一个方向过来的,所以黑袍人并不知道峡谷这边的山崖不像对面陡峭,而是光滑如镜的。 可艾斯能躲过黑袍人一会儿,他难道能逃出生天? 峡谷深不见底,黑袍人并没有下去找艾斯的打算,那是剑士才会做的事,而他是高贵的魔法师。 黑袍人伸出左手,他手上拿着褐色的法杖,他默默地吟唱咒语,此方天地间的风元素都环绕着他,成为他的眼睛,成为他的力量。 黑袍人“看”到大峡谷底有湍急的河流,狰狞的巨石,他看到艾斯慢慢地滑下谷底,他从怀里拿出了……不……艾斯拿出的不是白骨法杖,而是四块非常小的晶核,大约只有一级魔兽的魔晶那么大,那些晶核是蓝色的,本来黑袍人是看不见的,但那些晶核越来越蓝,越来越亮,越来越大…… 不,不是那些晶核变大了,是它们飞上来了! 那些魂晶变成了骷髅骑士,他们骑着骷髅马,顺着大峡谷的峡壁飞快地来到峡谷上。一个身上蓝光最盛的骷髅骑士就悬立在半空中,其他的三个骷髅骑士站在峡谷上,他们四个骷髅骑士恰好围住了黑袍人。 黑袍人身边原本静止的十六块小盾牌快速地变幻位置,小盾牌原本透明的颜色,也因为魔力的灌入,而变成了淡淡的青色。 峡谷的风太大,黑袍人的帽子早已被吹掉,他原本就苍白的脸色现下更是一点血色都没有,没有魔法师会愿意与等级不低的骑士近距离作战的。 魔法师擅长的原本就是远距离作战,在无数剑士的保护下施展咒语。 黑袍人现在一动不敢动,他的确可以瞬发魔法,他是八级魔法师,可以瞬发六级魔法,但绝对不是群攻的魔法。他至多只能毁掉一个骷髅骑士,然后,他会被其他三个骷髅骑士联手杀死。 若黑袍人面对的是普通的六级剑士,那些剑士还会有畏惧之心,畏惧疼痛,畏惧死亡,但黑袍人面对的是骷髅骑士,他们没有那样充沛的感情,他们只会忠诚于召唤他们的亡灵法师。 黑袍人知道,他与艾斯已经到了不死不休的局面,上次他还能说是大意,但这次,他绝对会把艾斯是亡灵法师的事实大肆宣扬出去。诺依曼子爵保不住艾斯,格林小公爵也保不住艾斯,没有人能保得住艾斯。 黑袍人可不相信骷髅骑士是艾斯召唤来的,亡灵法师只能召唤低他们一级的亡灵生物,并且召唤出的亡灵生物的数量、那些亡灵生物停留在现世的时间都是有限制的。 在黑袍人看来,艾斯肯定得到了一份高级亡灵法师的传承,只有这样珍贵的传承,才会有这样高级的魂晶。只是上次在魔法塔,艾斯的实力还不能驱使他们罢了,黑袍人真恨当时没有好好搜他们的身。 “没有办法了。”黑袍人喃喃道。 只要黑袍人不想今天死在这里,他就必须付出些代价。不过他要是能得到活的艾斯,榨出他脑子里的东西,他可能还可以弥补些损失。 黑袍人左手手腕动了一下,他手中的法杖小幅度地画了一个圈,黑袍人整个人都向高空升去。 四个骷髅骑士紧随黑袍人身后,也往空中去。 亡界的亡灵生物不像在现世,只是有些人有魔法元素的亲和度,大多人是感知不到魔法元素的。亡界的所有亡灵生物都天生会使用魔法,他们最强大的魔法就是他们的不死属性。 同时,在亡灵生物进阶的过程中,除了他们的骨骼会更加得坚硬,他们的魂晶会更加得凝固,他们也会自动地领悟亡灵魔法。也因此,当时阿诺德将军告诉艾斯,城市可以居住无数的骷髅,但要想每个骷髅都有足够的魔法元素修炼,那就只能限定五百万的数量。 而六级的骷髅骑士,他们已经可以带着他们的骷髅马御空而行了。 第121页 虽然黑袍人的速度更快,但除非他不停地升空,他想要飞离大峡谷,就必须突破骷髅骑士的封锁。而魔法师与骷髅骑士近距离交战,必死无疑。 此时,艾斯还在大峡谷的谷地,黑袍人、四位骷髅骑士在他的眼中,都变成了一个个小点。 艾斯嘴里念念有词,白骨法杖的尖端出现了蓝色的光点,这些光点进入河流,河流里又有水流倒流到半空中,这些水流在半空中变成了一块镜子,上面显示出天上交战的双方。 黑袍人不知使了什么咒语,把四个骷髅骑士逼退了他身边几步。 然后四个骷髅骑士身上深蓝的、接近黑色的光芒大盛,他们不再试探攻击,而是想直接擒住黑袍人。骷髅马如履平地般奔跑,骷髅骑士纷纷举起手上的长枪刺向黑袍人。 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艾斯也要以为黑袍人除了死战,就要束手就擒的时刻。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黑袍人发出很尖锐的嚎叫声。 不仅在谷底的艾斯捂住了耳朵,就是已经失去了听觉的骷髅骑士也只是在骷髅马上勉强稳住身体。这是音波的攻击,魔法元素在半空激荡,没有任何活的和死的生物能完全不受影响。 这是黑袍人保命的手段,一生只能用一次的技能,因为这样的嚎叫,是人类的喉咙不能承受的,虽然骷髅骑士不知道,但他们也清楚,这样有力的技能黑袍人不可能马上又使出来。骷髅骑士们又后退了几步,在稍远的空中围住了黑袍人,等他们的灵魂之火重新平静下来,就是黑袍人的死期! 然而,黑袍人不知道这个吗? 黑袍人褐色的眸子望向大峡谷的谷底,他的嘴角有一丝血迹流下,他露出了决绝的笑容,如果他的心不狠,他又如何能离开魔法岛,他又如何能在这大陆上自由地纵横。不仅别人的绝望是一场游戏,他的痛苦亦是。 黑袍人的右手不在了,他的左手拿着法杖也不能松开。 黑袍人站在空中,缓慢地转着圈,不管他怎么动作,他的视线里都至少有三位骷髅骑士。黑袍人慢慢低下头,他的下巴贴住他脖子上的肌肤,他的舌头在锁骨边一舔…… 大峡谷的谷地,艾斯在水波做的镜子上看到黑袍人牙齿上咬住一个金色的链子,艾斯听着自己的心咚咚咚地跳着,他知道,这是决定他们生与死的最后关头。 黑袍人头用力得一甩,他脖子上一个金色水珠状的吊坠露了出来,比这深夜柔和的月亮发出的光还要盛,那吊坠就像是一颗星星,突然间光芒大盛。 无论是艾斯,还是骷髅骑士都以为那是件魔法道具,甚至要接近传奇物品了。 可让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是,黑袍人的牙齿最后咬住了这个吊坠,并且他用牙齿咬断了连接吊坠的项链,然后直接把吊坠吞了下去。 骷髅骑士的灵魂之火还没有彻底平静下来,并且,黑袍人的举动太过怪异,他们还想看看黑袍人有没有什么变化,但在这个时候,他们的脑海里响起了艾斯的命令,“现在!杀了他!” 魔法师让等级相差不悬殊的剑士近身,绝对是魔法师输的。 原本,艾斯是想要骷髅骑士活捉黑袍人,虽然黑袍人死了,他也能在黑袍人的亡灵上知道不少信息,但有些事情活人总是没有死人方便。即使可能性极低,艾斯也有收服黑袍人的想法的。 但黑袍人后手太多,艾斯不想再拖,以免节外生枝。他直接让骷髅骑士杀了黑袍人! 如果是召唤来的亡灵生物或者艾斯从传承之地继承来的魂晶,那些骷髅的确会听从艾斯的命令,但在可能损伤他们自己的时候,他们还是会抗拒的。艾斯必须有比他们更坚强的意志,才可以驱使他们,到时就算艾斯胜了,也要浪费许多时间。 但这四个骷髅骑士是阿诺德将军派来保护艾斯的,艾斯是他们等待千年的殿下,是他们再次死亡也要保护的人。艾斯的命令,他们又怎么会犹豫呢? 四个骷髅骑士不再多想,直接朝黑袍人冲去。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那吊坠的确不像珍贵的魔法道具,黑袍人吞下它不过三息,就痛得开始在半空中打滚,他的眼眶边上,他的手上,他所有裸露出来的肌肤都开始冒出血丝。 他的皮肤像是破裂了,变成一块一块的拼图。 他蜷缩在半空中,瑟瑟发抖,疼痛得不能自已。 大峡谷的谷地,艾斯看到这样的黑袍人,他想到魔法塔的密室里,诺欧疼痛的模样,但现在,他一点报复的快感都没有。他只想黑袍人赶紧死了,他才能安下心来,他觉得这周围的魔法元素越来越不对了,这些魔法元素在朝黑袍人聚拢。 黑袍人的左手丢掉了他一直握着的法杖,任由法杖从半空中掉落下去。他从他的衣袍里拿出一个普通的钱袋子,但他太疼痛了,疼痛得他的手都是颤抖的,疼痛得他甚至要丧失理智,他只能在最后的理智没有消散前,扯破那个钱袋子。 十数块高级魔晶从那平凡无奇的钱袋子里掉了出来,它们只在这世间闪烁了一会儿的光辉,就又迅速黯淡,甚至直接湮灭了。 这许多高级魔晶甚至可以支持传送阵法使用上千次,怎么会就这么消失了? “他在进阶!”艾斯大喊,同时,这些声音也通过魔法的波动,传递给了骷髅骑士。骷髅骑士们想打断黑袍人进阶,但黑袍人身边的魔法元素太浓郁了,这些光明属性的魔法元素密集到一定程度就是亡灵生物的天敌。 第122页 在艾斯取出魂晶后,最先出现在黑袍人面前的骷髅骑士,此时也离黑袍人最近,但他用尽力量才往前移动了一步,可他距离黑袍人还有三步远,这三步就是咫尺天涯。 天上的乌云也消失了,不,是所有的云,它们都被风吹散了。 月光更加的盛大,峡谷的风也更加的凌冽,这些风元素都在尖叫着、欢舞着,这世间又要出现一位九级风系法师了。 艾斯静静地站在河流里,河水漫过他的膝盖他也恍若未觉。 黑袍人在空中重新直起身体,他左手五指张开,有巨大的黑色手掌印出现在半空中,距离他最近的、也是最强大的骷髅骑士被黑色掌印拍下,然后第二个骷髅骑士,第三个骷髅骑士…… 九级魔法师,这是新的领域,那已经不是几个骷髅骑士能阻挡住的。九级魔法师已经能瞬发七级的魔法,他吟唱八级咒语的时间也会缩短,只要给他足够的时间,黑袍人甚至可以在峡谷里施展九级魔法。 如此强大。 艾斯还没有从河流里离开,就看到第四个骷髅骑士被黑袍人拍下,而且第四个骷髅骑士破碎的白骨也掉落在大峡谷的谷底,艾斯的身边。 在这些白骨上再也没有灵魂之火,都只是普通的白骨了。 而黑袍人他就在艾斯头顶的空中。 这次,他与艾斯之间再也没有什么其它的阻碍了。 第57章 最终战:艾斯VS黑袍人(下) 峡谷的风依旧那么大, 也依旧那么冷。 玉盘般的圆月却不知为何染上了淡淡的血色。传说,圣魔导士的能力可以影响星辰,艾斯与黑袍人固然没有这样的能力,那那轮血月大约是在怜悯这里即将发生的悲剧。 这个世界上的魔法天才多么罕见, 却又有人要告别这日月星辰宠爱的位面。 黑袍人依旧立在峡谷的上空, 他身上的伤口像是凝固了, 但他皮肤上血色的纹理却留了下来, 像是缝坏了的布娃娃。不过, 这么丑的布娃娃应该没有小孩会喜欢。 黑袍人的法杖早已不知道掉去了哪里, 但那不重要了。 魔法师只需要配合手势和咒语就可以施展魔法, 法杖只是增加他们使用咒语的威力罢了。 九级的法师对上…… 黑袍人也不知道艾斯什么实力。艾斯身上像是有神秘的力量, 让人很难看清他, 但黑袍人并不担心,剑士有一朝顿悟的,魔法师却需要冥想长期积累魔力。 黑袍人俯冲而下。 因为艾斯的身份, 黑袍人不打算直接杀死他,而想囚禁他。不然艾斯死在这里, 灵魂进入亡界,万一多少年后成为巫妖, 黑袍人可不想死都死不安宁。 永绝后患的最好方法就是击溃敌人的意志! 这样, 就算所有位面最好的魔法资源、武道资源堆到艾斯面前, 他也不会拥有一颗强者的心,他也无法成为真正的强者。 黑袍人与艾斯的距离越来越近了。 黑袍人已经可以看见艾斯绿色的眼眸, 看见他挺直的鼻梁, 看见他如玫瑰花瓣的嘴唇。黑袍人看见艾斯在念念叨叨的, 心里嗤笑一声,说到底还是个毛都没长齐的孩子, 这会儿大概是在祈求父母保佑或者哪个强者路过吧。 突然,黑袍人觉得不对,艾斯嘴型变化得太快,这不像在祈祷,更像是魔法师在吟唱咒语。可是,黑袍人完全没感觉到峡谷里魔法元素有变化。 魔法师吟唱咒语是绝对瞒不过其他魔法师的。 因为所有魔法师都能感受到大自然的魔法元素,感受到这些元素的变化,除了…… 除了亡灵法师! 因为亡灵法师沟通的是暗黑属性的魔法元素,而其他魔法师沟通的是光明属性的魔法元素。这完全是两种不同的体系,哪有魔法师平常会去感受暗黑属性的魔法元素,就是他们想,也未必能感受到。 黑袍人心中警铃大作。 当黑袍人想明白艾斯在做的事后,他有了极强的危机感。 虽然只要几十个呼吸,黑袍人就能冲到艾斯面前,抓住艾斯,但黑袍人的直觉告诉他,他必须离开大峡谷,只要回到空中,他才会有生机。 黑袍人相信自己的直觉。正是他的直觉让他平安离开魔法岛,正是他的直觉让他活到现在。 黑袍人用比他来时还要快一丝的速度重新升上空中。 可惜晚了。 艾斯的咒语已经吟唱到最后,他手上的白骨法杖往空中一挥。 原本的咒语艾斯都说得十分小声,但最后几句咒语艾斯像是在呐喊,“佛……昊觅勒……木……斯给……蒽……” 亡灵法师的魔法语言与其他法师根本不是一个体系的,黑袍人只能听懂寥寥几个字,然后他就感受到峡谷底部阴风大盛。 不仅是峡谷底部,黑袍人微微侧过头,望向夜空,原本高悬夜空的月亮被遮住了,不是被乌云,而是被骷髅,无穷无尽的骷髅。 从峡谷的底部,从峡谷的上面,不断的有骷髅大军出现。 他们数量多得令人窒息,根本就望不到头。 就是艾斯在骷髅王墓穴见到的深坑里,也没有这许多的骷髅。这些骷髅的等级都不高,甚至没有超过三级的骷髅,大多只是一级、二级的骷髅,但他们的数量,是放到三色堇帝国与格林帝国边境,都要让两国的骑士团头皮发麻。 第123页 黑袍人简直要窒息了,那些低级的亡灵生物虽然不会飞,但他们用骨头搭成桥梁,不断的有骷髅从白骨桥上摔下来,砸到黑袍人身上,虽然大多数骷髅都被黑袍人躲去,被他周身的十六面小盾挡住,但这些小盾移动的时候还是有间隙的。 骷髅整个摔不下来,也会有一两块骨头砸到黑袍人的身上。 黑袍人最擅长的风系魔法可以把这些骷髅吹散,甚至用疾风斩把这些骷髅的骨头斩城两半,但是这些骷髅落到悬崖上,落到谷底,他们并没有完全“死亡”。他们自己的骨头不够拼凑出一副身体,他们就捡无主的骨头,反正都是人类的骨骸,都差不多。 打仗的时候就不要挑骨头白不白,质量如何了,骷髅们都很想得开。 但黑袍人想不开啊! 黑袍人终于知道艾斯为什么选择这里决战了,艾斯肯定早就来过魔兽森林,他甚至在这里修炼过。虽然现世每个地方都有与亡界的节点,但这些节点有的地方比较多,有的地方比较少,这大峡谷就是节点比较多的地方。 峡谷的底部,峡谷的两边,这里至少有三处节点。 所以艾斯才能这么快召唤出这许多亡灵生物。至于艾斯现在是几级亡灵法师,为什么能召唤出这么多骷髅,这些骷髅又能在现世停留多久,黑袍人就来不及想了。 这个峡谷太深了。 艾斯又在峡谷的底部,黑袍人当时为了抓艾斯,也快飞到峡谷最下面了。现在,黑袍人虽然尽力往上面移动着,但他移动的速度越来越慢,越来越慢。 黑袍人已经放弃使用风系魔法了,他发现火系魔法对骷髅的伤害更大些。 而且,骷髅的白骨烧尽以后,他们的灵魂之火无所依托,也会很快消散。但黑袍人主攻的毕竟不是火系魔法,不断的有骷髅试图接近他,他也无法使用出火系的群攻魔法。 有骷髅挂在峡谷的边缘,他手上抓着另一个骷髅,这样一个骷髅抓着一个骷髅…… 终于,有一个弱小骷髅的手骨抓住了黑袍人的脚踝。 “走开!”黑袍人怒斥一声,然后他手上燃起红色的火焰,把这一串骷髅都烧成了灰烬。 峡谷里除了骷髅外,不断地飘洒着灰。 这些灰洋洋洒洒的,洒在峡谷的地上,洒在艾斯的头顶、肩膀上,但艾斯还是面无表情地吟唱咒语,他必须保持亡界大门的开启。 艾斯嘴角有鲜血流出,他体内的魔力早已用尽。 只是这峡谷底开了不少鬼脸花,暗黑属性的魔法元素非常浓郁,他们源源不断地补充进艾斯的身体里,才使艾斯现在没有倒下。 但艾斯也快支撑不住了。 艾斯一口气打开了三扇亡界的大门,就是有白骨法杖的加持,对他也是超负荷了,幸好这些骷髅是投奔新城的,受阿诺德将军指挥,不需要额外用艾斯的魔力。不然,这样的骷髅大军至少要九级亡灵法师才能召唤出来。 即便如此,艾斯也快不行了。 艾斯先把大峡谷谷底的亡界大门关上了。 然后是峡谷左边的那扇亡界的大门,而最后一扇亡界的大门艾斯无论如何都不能关上,失去从亡界大门来的大量的暗黑属性的魔法元素,这骷髅大军不能在峡谷存在多久。 到时候,艾斯就只能任黑袍人宰割了。 这边艾斯勉力支撑着,那边黑袍人也不好过。 自从被那个小骷髅抓住脚踝后,不断的有骷髅碰到黑袍人的衣服和身体。黑袍人那只空荡荡的袖子早已被骷髅们扯掉,他的衣服也已经破破烂烂,甚至连鞋子都有烧焦的痕迹。 三级的亡灵生物还不会使用魔法,这是黑袍人已经控制不住自己力量的征兆。 黑袍人先是激战四位骷髅骑士,又是被这成千上万的骷髅士兵围堵,他有再多的魔力也要耗尽了。黑袍人终于明白,为什么帝国的历史上总是有人要追杀亡灵法师。亡灵法师最可怕的不是他们悄无声息的诅咒,也不是他们沟通现世亡界的莫测,而是他们可以不断召唤骷髅大军。 黑袍人心中生惧,自然坚持不了多久了。 恍惚间,黑袍人看到一个格外高大的骷髅士兵扑到他身上,这个骷髅把自己的身体当作锁链一般,牢牢地缠住黑袍人的腰,逼得黑袍人在空中后退了一点。 然后,又有骷髅砸到前一个骷髅身上,他推着黑袍人又移动了点。 最后,黑袍人感觉他的后背碰到了山壁。 他入目所及全是白骨,全是骷髅。 他感觉有骷髅的牙齿在啃咬他完好的那只手,他感觉有骷髅用力地拽着他的头、他的脚。 而他,已经没有多余的魔力了。 魔法师失去了魔力,他们的身体孱弱得连普通人都比不上。 黑袍人最后的记忆就是有东西在啃咬他,有东西在拉扯他,然后,他陷入了永久的黑暗。 黑袍人心里最后的念头是,希望这个世界没有亡界,死了就是死了。 此时,大峡谷的底部,艾斯感受到黑袍人的生命消失了,他再也坚持不住,踉跄倒在了地上。但是,亡界的大门还没有关闭。 艾斯闭上眼睛,放松身体,在心里默念“阿诺德”,他就感觉到天空出现了一股吸力,不仅艾斯,还有他身边的骷髅士兵全部都被吸到了空中,进入了另一个位面。 第124页 亡界的天空永远那都是灰蒙蒙的。 艾斯是摔倒在亡界的,比他第一次到亡界的时候还要狼狈。 艾斯的周围也是各种各样的骷髅士兵,他们有不少伤痕累累,还有的缺了手骨、腿骨,但亡灵生物最大的特性就是不死,只要他们回到亡界,休养生息数十年,他们又会恢复现在的实力,甚至更上一层楼。 艾斯在地上没躺一会儿,就感觉有人小跑着靠近了他。 艾斯抬起眼睑,疲惫地看了一眼,是安吉拉。 安吉拉小心避开艾斯周围的骷髅士兵,把艾斯扶起来,她漂亮的眉宇间满是焦急,“小少爷,你没事吧?” 艾斯现在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他只是摇摇头。 就在这时,阿诺德将军在不远处出现了,那些散架的、倒在地上的骷髅看到阿诺德将军出现,纷纷移动起来,把阿诺德将军与艾斯之间的路让了出来。 阿诺德将军走到艾斯面前,把一个白骨制成的小酒杯递给艾斯,“殿下。” 安吉拉接过小酒杯,酒杯里荡漾着银色的液体,安吉拉喂艾斯喝下酒杯里的酒。 艾斯顺着安吉拉的手,把酒杯里的液体喝了个干净。没过多久,艾斯感觉到他体内干涸的魔力渐渐又有了动静,不禁松了一口气。 阿诺德将军:“殿下,魔法师让魔力耗尽是很危险的。” 魔法师不同于剑士,剑士会耗尽体力,追求人体的极限,魔法师要是用尽所有魔力,会有不小的后遗症,轻则头疼欲裂,重则魔力源泉干涸,沦为普通人。 艾斯知道阿诺德将军在他身上寄予多大的希望,他抱歉道:“这次也是不得已。” 虽然在亡界,艾斯有阿诺德将军这样的助力,但艾斯现在的实力,是肯定不能召唤阿诺德将军去现世的。 艾斯松开手掌,他的掌心是四块破碎的蓝色魂晶。 艾斯眼睛微微有些湿润,“骷髅骑士,因为我的轻敌,他们为了保护我,灵魂之火熄灭了。” 阿诺德将军:“为了荣誉与忠诚战斗,是他们的荣幸。” 艾斯摇摇头,没再说话。 阿诺德将军凝视艾斯片刻,道:“殿下,交给我吧。殿下还会再见到他们的。” 艾斯怔了一下,把四块魂晶放入阿诺德将军的掌心。艾斯想,阿诺德将军在亡界活了那么久,可能真的有办法。 艾斯望向躺在地上的骷髅士兵们,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安排他们。艾斯想参考阿诺德将军的意见,他问道:“这些?” 阿诺德将军:“所有活下来的亡灵生物,都将得到新城百年的居住权。” 阿诺德将军的声音不仅艾斯听到了,还传到了漫山遍野的骷髅的耳边。艾斯望着这些经历战斗的骷髅,郑重道:“可。” 原本已经半埋在地下的骷髅纷纷把自己的骨头拔出土地,他们朝着艾斯的方向跪伏下来,他们的灵魂之火发出了同样的波动。 原本艾斯是无法与低级的亡灵生物交流的,他不像安吉拉是通灵者,但是,艾斯看着这旷野上无尽的骷髅,他好像听懂了他们的话。 “参见殿下。” “参见殿下。” “参加殿下。” 这一幕的场景似曾相识。 艾斯下意识地望向阿诺德将军,阿诺德将军在艾斯的耳边轻声说:“殿下,这只是一个开始。亡界很大很大很大。” 第58章 永夜城 路易斯安那行省的东部平原。 东方的天际露出鱼肚白, 有金色的阳光刺破云层照射在草原上。而在草原上最悠久的建筑——格林城堡里,所有的人都没有能享受慵懒的早晨。 所有的侍女都小心翼翼的,她们哪怕手边没有活干,都要找块抹布, 去擦拭桌子椅子, 尽量不让自己闲着。城堡里巡逻的士兵依旧步伐整齐、目不斜视的。 所有的骚动都隐藏在平静的水面之下, 但所有人都知道, 格林城堡里平静的生活将一去不复返了。 昨夜, 格林城堡发生了件大事。有不知名的强大魔法师闯入了城堡, 抢走了格林家族传承数百年的传奇法杖海澜法杖, 还掳走了格林小公爵的叔叔——乔纳·弗林。 昨天深夜, 格林小公爵在路易斯安那行省的东部平原上发布了悬赏, 格林小公爵的叔叔乔纳·弗林被魔法师挟持,不能按照自己的意志行动,被带离了格林城堡。格林小公爵悬赏万金, 只要有人能把乔纳·弗林带回格林城堡,10000金币即刻奉上。 路易斯安那骑士团和格林骑士团联手封锁了路易斯安那行省, 连在路易斯安那行省流浪的剑士、佣兵都躁动了起来,他们查访了无数的酒馆、旅店, 就想成为那个幸运儿, 找到乔纳·弗林。 至于那个强大的魔法师, 魔法师是让人畏惧,但格林小公爵没有要求他们杀死魔法师, 只让他们带回乔纳·弗林, 这并不是完全不可能的, 而金币有让人丧失理智的能力。再者,格林小公爵许诺了, 若有乔纳·弗林的消息,他会按照消息的详细与准确度送上500到1500金币作为酬劳。 一时间,东部平原上多出了无数双眼睛。 此时,格林城堡二楼的会议厅里,诺欧站在会议厅外面的阳台上,他望着魔兽森林的方向,怔怔出神。 诺欧的身边出现了一个须发皆白的老者,他有非常茂密的白色长发和一大把胡子。老者的皱纹已经把他的眼睛挤得快看不见了,但他的眉眼弯弯,看起来十分慈祥,他一身朴素的灰色长袍,袍子很是陈旧,连袖口都磨损得很厉害了。 第125页 这样的老者若是出现在不莱梅城,许多人都会以为这是无依无靠的普通老人。 但在格林城堡,他却拥有不下于乔纳·弗林的权利,他的座次仅排在诺欧之后,他的身份使他在三色堇帝国的帝都都备受尊敬,他是三色堇帝国仅有的三位大学者之一,也是诺欧的老师。就是觐见陛下,他也不需要下跪。 梅隆大学者走到诺欧身边,他的语气听不出任何情绪,却仿若叹息,“还是太急了。” 梅隆大学者昨晚听闻格林城堡出事,才在黎明之前匆匆赶到格林城堡。但他到的时候已经太晚了,格林城堡里除了诺欧冷峻的面容,只有城堡前暗红的血迹,乔纳·弗林早已不知所踪。 梅隆大学者并不反对诺欧对乔纳·弗林出手,甚至从一开始,他就不赞成诺欧与乔纳·弗林过于亲近。只是当时梅隆大学者必须去帝都,格林城堡只有乔纳·弗林的身份稍高些,梅隆大学者也无法断绝他们叔侄接触。 只是没有人会料到今天的局面。 诺欧淡淡道:“我没有办法,我已经一退再退,他甚至已经带魔法师进了格林城堡。” 梅隆大学者摇摇头,“伯纳黛特小姐还在帝都。” 让梅隆大学者说,打虎不成反被咬,诺欧现在手上的力量还没有与乔纳·弗林正面交锋的时候,但再过几年,诺欧羽翼渐丰,又是格林城堡名正言顺的继承人,乔纳·弗林绝不会是诺欧的对手。 到时候,慢慢磨,不费一兵一卒,诺欧就能收回格林城堡。 现在,乔纳·弗林逃出格林城堡,虽然他失去了在格林家族封地上的权柄,但他由明面转到暗处,更不好对付了。 诺欧依旧淡淡的,“我已经去信给了舅舅,他答应我照顾伯纳黛特。” 梅隆大学者:“你觉得乔纳·弗林去了哪里?” 诺欧想也未想就道:“帝都。” 此时有能力、也愿意庇护他的好叔叔的大约只有玫瑰城堡的玛丽公主了。而他的叔叔也只能可怜兮兮地躲在女人的石榴裙后面,期盼玛丽公主愿意帮他们的儿子在陛下面前觐言,让加布里埃尔·格林有机会继承路易斯安那行省的东部平原。 梅隆大学者:“这就麻烦了。” 虽然诺欧在乔纳·弗林回帝都的路上布下了天罗地网,但诺欧知道,乔纳·弗林身边还是有些能人的,他平安逃回帝都的可能性很大。 诺欧没有说话。 诺欧知道他将面对什么,但就像格林家族的先祖手持审判之剑,面临千军万马也怡然不惧,他也不会在乎乔纳·弗林给他带来的困扰。 诺欧回过头去,城堡的会议厅的桌上,并没有放着非常机密的文件,而是摆着两份三明治,面包,果酱,还有些新鲜的水果。 天上的太阳越升越高,青草混合着泥土的气息飘进城堡里,诺欧往会议室里走了两步,他拿起桌上的三明治,三明治早已凉了。 就在这时,诺欧身后的梅隆大学者说道:“诺欧,在去帝都时,你的实力必须……” 同时,会议室的门口传来了敲门声,打断了梅隆大学者的话。 诺欧犹如蓝宝石的眼睛静静地凝视着会议室的大门,他完全没有注意到他老师说的话,他的声音听起来是那么的平静,犹如深海,哪怕大海深处有火山喷发,海平面上都丝毫看不出。 诺欧:“进来。” 会议室的两扇大门同时缓缓向两边打开,有一个黑发、脸色苍白的少年出现在门后,他懒洋洋的、像是什么都没发生过地走到诺欧身前。 艾斯看着诺欧,他觉得他的朋友相比昨天似乎有了变化,又似乎没有。 但艾斯现在太累了,他不想动脑子,他直接把他有点疼的头靠在诺欧的肩膀上,他一边蹭着诺欧的肩膀,一边含糊不清道:“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我找了你好久。” 诺欧轻声道:“因为你要从魔兽森林回格林城堡,必须要通过城堡前的草坪,而这里看得最清楚。”可是我还是没有看到你。 诺欧没有继续说,因为艾斯连他一开始的话都没听到。 艾斯不知道是昏迷了,还是睡着了,已经把全身的重量都交给诺欧了。 会议室的阳台上,梅隆大学者看着彼此依靠的少年,阳光洒在诺欧的背后,让他浅金色的头发折射出耀眼的光,艾斯靠在诺欧身上,原本要照射到他身后的所有光都被挡住了。 亡界。 诺欧把艾斯送回卧室后,艾斯等诺欧离开,又通过占星玩偶来了亡界。 这次投奔新城的骷髅一股脑儿被艾斯召唤来了现世,在亡界艾斯还有太多事需要处理,所以在跟诺欧报了平安后,艾斯又回了亡界。 旷野上的新城已经完全建立好了,除了城中心——皇家近卫骑士团墓地的遗址是禁地外,其它地方都对这次参战的骷髅士兵开放。这些骷髅们除了在城内的建筑里修炼,就是在城市的街道上搭一些简易的摊子,相互交易些需要的东西。 一切都井井有条。 艾斯看到阿诺德将军与安吉拉的时候惊住了。 因为安吉拉的身后,有一条小金龙在天空中盘旋,小金龙看到艾斯,飞快地飞到艾斯的头顶,落到艾斯的肩膀上,还试图亲热地啄艾斯的脸。 艾斯躲避了小金龙能把他脸上的肉啄下来的吻,诧异道:“诺恩怎么来了亡界?”艾斯没有问诺恩,诺恩就是说了,他也听不懂,他问的是安吉拉与阿诺德将军。 第126页 阿诺德将军道:“殿下从大峡谷回来的时候,这条黄金巨龙的幼崽自己飞进亡界的。” 诺恩得意洋洋,艾斯爸爸捉迷藏来了这么隐秘的地方,都被它找到了。 艾斯倒是没感受到诺恩的喜悦,倒是安吉拉的话让艾斯后怕不已。 安吉拉活泼道:“阿诺德将军在亡界见到诺恩的时候,还想把它宰了,送到小死灵海里。阿诺德将军说,不出百年,诺恩就能成为与巫妖媲美的、强大的骨龙了。还好,我认得诺恩,告诉阿诺德将军,这是小少爷养的。” 阿诺德将军看起来还是没死心,他说道:“龙族死后,都会葬于龙墓,不会来亡界,所以这无数年来,亡界也没有积攒出几条骨龙,何况,这条黄金巨龙的幼崽还有完整的龙魂,这比一般的骨龙都要珍贵。在现世,殿下想等它成年,至少还要等千年,在小死灵海,能把这个时间缩短十倍。” 艾斯:“……” 艾斯赶紧打消了阿诺德将军的念头,“诺恩是我当儿子养的,不用把它变成亡灵生物。” 阿诺德将军虽然没有表示,但艾斯能感觉到他的遗憾。 艾斯狠狠拍了两下诺恩的龙屁股,气得诺恩“嗷嗷嗷”地叫。还好这是在亡界,诺恩天生的龙威对亡灵生物的影响不大。 艾斯恶狠狠地放话,“回来再收拾你。” 然后,艾斯跟着阿诺德将军上了新城的城墙,阿诺德将军道:“殿下,新城建立后,城主会在城墙上给新城命名。” 阿诺德将军递给艾斯一支浅金色的羽毛笔。 艾斯看着幽暗的城池和昏沉的天空,说道:“亡界没有日月星辰,也就没有白天黑夜,据说,只有在城市破灭之时,才会有光辉出现在城市里。我愿这座城市永处于黑暗之中,永不会迎来光明,就叫永夜城吧。” 阿诺德将军自无不可。 艾斯遂在城墙上提名。 给新城取名后,阿诺德将军与艾斯去了小死灵海。 小死灵海分为阳海与阴海,这两种海域像是棋盘一样,交错在同一片区域里,阳海是白色的,阴海是黑色的。 现在,艾斯看到那些破碎的魂晶,还有那些受伤的骷髅都被阿诺德将军放入属于他们的阳海里。阿诺德将军说:“殿下,等您需要的时候,他们就会再度苏醒。” 艾斯还不太明白小死灵海的原理,但听了阿诺德将军的话,想到那些关于小死灵海玄奥的传闻,他不禁有了些信心,淡淡嗯了声。 突然,艾斯看到一个尤为巨大的白色区域,里面有一个人形的尸体,不像其它的白骨,这具尸体上面甚至是有血肉的,艾斯问道:“这是什么?” 阿诺德将军:“当时他已经死了,就一起从大峡谷里吸上来了。”阿诺德将军吧一枚空间戒指交给艾斯,主人已死,空间戒指自然成了无主之物。 艾斯接过空间戒指的同时,也认出了黑袍人比尔的尸体,“可是,把他放这里做什么?” 阿诺德将军:“殿下不是想要一个药剂师吗?殿下与阳海签订了契约,他从阳海中苏醒,就会是绝对忠于殿下的药剂师。而且小死灵海的力量极其强大,黑袍人再苏醒的时候,就有接近巫妖的实力了。” “甚至因为他是肉身直接炼化的,殿下就是带他去现世,也很少有人会发现他亡灵生物的身份。这样,有接近巫妖的战力护卫,殿下的安全也会多些保障。” 艾斯:“等他苏醒,还要多久?” 阿诺德将军:“回殿下,最多四年。” 第59章 四年后 四年后。三色堇帝国历1012年3月。 亡界南部, 永夜城。 永夜城的城门口排着长长的队伍,这队伍延绵不绝的,让人看不到尽头。排队的骷髅有弱小的一级、二级亡灵生物,也有强大的六级、七级的亡灵生物。 此时, 他们都安安静静地排着队。亡灵生物的生命极其漫长, 他们最不缺的就是耐心, 不过不少骷髅头骨里、胸膛中的灵魂之火都不规律地跳跃着, 他们正在相互交流。 “听说了吗?永夜城的城主不需要我们跟城池签订契约?” “桀桀。那我们凭什么居住在永夜城里?桀桀。亡界难道还有大善人吗?” “要交冥币, 永夜城只收冥币, 其它城池的货币, 哪怕是中心城的货币, 永夜城也不收。” “我也听说了, 不管什么等级的亡灵生物,来永夜城每天必须交10枚冥币,每月300枚冥币, 我就打算在永夜城待1个月,上次元素风暴把我的两块骨头都冻伤了。在野外轻易好不了。只有城池的魔法元素温柔些, 我可有机会养伤。” “可是,永夜城不跟骷髅们签订契约, 若是其它亡灵领主来攻打永夜城怎么办?我们住在永夜城里也会被打灭灵魂之火吧?” “你知道永夜城里有多少知名的骷髅吗?那些独行侠, 强大的、不愿意加入其他亡灵领主麾下的骷髅, 都来了永夜城。他们就算不长久待着,也会时不时进城休息, 交易, 享乐。听说永夜城有亡界最美的红粉骷髅。” “什么时候我才有这样的实力, 红粉骷髅啊。” “是啊,我们大不了加入哪个亡灵领主的城池, 熬上千年万年,说不定那个亡灵领主就被其他亡灵领主打败了,我们也就自由了。但到那个时候,我肯定不愿意再加入城池了。那些大人物,哪个不是这样过来的,他们原本除了自己建城或者待在旷野上,没有其它选择。现在,有了永夜城,他们怎么会愿意永夜城消失?” 第127页 “是啊,只要有一半的大人物愿意出手,永夜城就永远不会倒。” “你没有听说过永夜骑士团吗?之前,亡灵领主培根与里根都承认,永夜骑士团是亡界南部最强大的骑士团,就是其他亡灵领主也没有站出来否认。传说这片旷野一千年来,都是永夜骑士团的领地。” “那为什么我之前没有听说过永夜骑士团。” “因为他们之前在等待永夜城城主。有传说,只有永夜城城主才能唤醒永夜骑士团。” “永夜城城主是什么人?” “不可说,不可说。” “为什么永夜城不与骷髅士兵签订契约,真想加入他们啊。” …… 骷髅们一边交流,一边慢慢地向前移动着,井然有序。 直到一个强大的亡灵生物的出现打破了平静,城门口瞬间就喧嚣了起来。 城墙上,安吉拉看着有些混乱的队伍,好奇道:“殿下,发生了什么?” 艾斯站在安吉拉的边上,四年的时光给艾斯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艾斯的黑发稍稍有些长,他的发梢也已经触碰到肩膀,原本还有些稚嫩的五官,已经完全褪去青涩的表壳,变得俊美迷人,还有他举手投足之间的气势,完全不像帝国南部出身的小贵族,而像是掌管千军万马、无数人生命的上位者。 事实上,这也是艾斯现在的身份。 四年过去了,安吉拉是四级亡灵法师了,艾斯也有六级了,再加上艾斯永夜城城主的身份,他在亡界,的确是一方霸主了。 然而,艾斯又像是什么都没有变。 艾斯懒洋洋地扫了眼城墙下,道:“有个老骷髅在闹事。” 安吉拉:“老骷髅?” 骷髅又不像活人,能从外表看出年纪。 安吉拉想,难道艾斯看一眼骷髅,就能看出他的灵魂之火烧了多久? 艾斯不正经道:“你看,那骷髅牙齿松弛,骨质疏松,肯定是老骷髅。” 安吉拉:…… 艾斯:“他后面那个,身量还未长成的,就叫小骷髅。” 安吉拉咯咯咯地笑了起来,直笑得花枝乱颤。 倒是艾斯身后的阿诺德将军摇摇头,道:“殿下到底年轻,跳脱了些。” 城墙门口,那老骷髅正在跟永夜城守门的骷髅士兵讨价还价,“我愿意效忠永夜城的城主大人,跟永夜城签下契约,都这样了,我还需要交冥币吗?” 骷髅士兵:“永夜城有永夜城的规矩。如果大人想效忠我们城主,可以去城主府找阿诺德将军,若是大人的实力足够,自然可以加入永夜城。但现在,入城费大人还是要交的。” 老骷髅阴恻恻地笑了一声,他的手骨上突然生出一根白骨刺,瞬间他就手掌翻转,把白骨刺刺入了地底。 要知道,城门口这一块,已经是永夜城的范围,不像旷野上的泥地,这里的地面十分坚硬,一些实力强大的骷髅就是能把白骨刺插入地底,也不可能像老骷髅这样举重若轻的。 同时,老骷髅的魂火大盛,不说他面对的骷髅士兵,就是他身后进城排队、准备进入永夜城的其他骷髅都向后倒退了两步,他的声音阴恻恻的,“你还要收我冥币吗?你不怕我进城找你还吗?” 这老骷髅虽周身无甚饰品,实力却异常强大,已经是七级的亡灵生物了。 老骷髅面对的骷髅士兵虽连连后退了几步,声音听起来却怡然不惧,“大人,永夜城内是不允许动手的。这些年永夜骑士团脚下可是用白骨和魂晶铺就的路。若是大人愿意把您的七级魂晶奉上,永夜城也不是不能收的!” 老骷髅与骷髅士兵就这么对峙住了。 老骷髅身后的骷髅们发出一阵骚动,有七级的亡灵生物与永夜城对上,很可能会伤及他们这些无辜。 正在这时,城门口守卫的骷髅队长走了过来,他问道:“发生了什么事?” 骷髅士兵、老骷髅都沉默着。前者是为了抵挡老骷髅的威压,不仅说不出话来,连灵魂之火都不能传递信息。后者大概是在权衡利弊。 没过多久,老骷髅手骨上凭空出现一小堆冥币,冥币只有普通人小指甲大小,上面有浓郁的暗黑属性的魔法元素,是亡界各个城市都认可的货币。 老骷髅把手上的冥币放到骷髅士兵手上,他眼眶注视着骷髅士兵,却对永夜城的骷髅队长说:“没事,我要在永夜城待上一年,问他能不能便宜点。” 随后,老骷髅从骷髅士兵手骨上取走入城牌,牌子上写了“360”,证明老骷髅已经缴纳了一年的入城费。之后,每过一天,这牌子上的数字就会减1,直到变成0,然后永夜城里的骷髅士兵会请老骷髅出去。 安吉拉听艾斯说了老骷髅在城门口的事,问道:“殿下,你们就不怕他在城内闹事?”毕竟是七级的亡灵生物。 阿诺德将军主动给安吉拉解释:“永夜城的魔法阵有攻击类的。只要有永夜骑士团的骷髅骑士守在魔法阵边上,除非有数位巫妖同时进城,没有亡灵生物可以给永夜城造成混乱。” 安吉拉:“可是,阿诺德将军现在就在这里,我们都看到了,那个骷髅是个不安分的,为什么不把危险扼杀在摇篮里?” 艾斯:“这些事,你就别麻烦阿诺德将军了。不然,永夜城事事要阿诺德将军亲为,我们养这么多人做什么?” 第128页 这些年,艾斯还是与一些外来的骷髅签订了契约,不过都是有时限有奖励的。艾斯觉得,不同的工作态度能带来不同的回报,会得到不一样的效果。 阿诺德将军一开始是反对的,觉得没有必要。 艾斯就问他:“到底你是殿下,还是我是殿下?” 阿诺德将军就不再说话了。 艾斯就按照他自己的意思,建立了永夜城,他想把永夜城打造成不逊色中心城的大城,他想让这里成为骷髅的乐园。 艾斯带着阿诺德将军、安吉拉走在永夜城的街道上,不像亡界大多数城市只有简易的摊位,永夜城的繁华不次于现世的一些大城。琳琅满目的商品,用魔兽牙齿装饰的店铺,有的店铺里散发着柔和的蓝光,有的店铺里像是化不开的墨水,黑暗得渗人。 这是现世不曾有的风光。 这是独属于亡界的繁华。 艾斯与阿诺德将军、安吉拉一起走回城主府,快到城主府的时候,艾斯看到家粉红色的店铺,是亡界少见的三层楼的建筑,楼上的阳台上,有一位骨头呈粉色的骷髅,她手上拿着粉色的团扇,在艾斯与她之间轻轻地扇着。 艾斯小时候是参加过宴会的,对很多女士的套路也耳熟能详的。 但…… 艾斯问道:“这是什么?” 阿诺德将军没有说话,倒是安吉拉心直口快,“妓院。我一直想去看看,但阿诺德将军不让。在亡界都大名鼎鼎的红粉骷髅,我们永夜城竟然有好几个!” 艾斯斥道:“胡闹!这是你该去的地方吗?!”然后又对阿诺德将军说:“让她们搬个地方,不是永夜城容不下她们,但不要建在城主府附近。” 安吉拉意兴阑珊地回后院去了,她还要给永夜骑士团修复铠甲呢。 安吉拉倒是不怕艾斯,但从她突破四级后,艾斯一言不合就会把她丢回现世,丢给安吉莉卡。 安吉拉原本就不是循规蹈矩的性子,在亡界几年更是野了去了。最开始,安吉拉在阿诺德将军面前还装一装,后来,安吉拉发现阿诺德将军对女士就是纸老虎,艾斯又向来纵着她,她就差没指挥小骷髅们在城主府后面跳广场舞了。 艾斯原本都有点管不住她了。还好,安吉莉卡在安吉拉面前有天然的威慑力,哪怕安吉拉现在是四级亡灵法师,这条食物链都没有丝毫变化。 倒是安吉拉,原本那样思念姐姐,现在就差没抱着艾斯大腿哭,吵着闹着要回亡界了。 艾斯、阿诺德将军刚回城主府,就有骷髅骑士过来,告诉他们,永夜骑士团回来了。 这些年,永夜骑士团也会时不时地与其它亡灵领主的军队交战,原本都是阿诺德将军领着,现在永夜城的俗物日渐增多,艾斯又没空管,都压在了阿诺德将军身上。 阿诺德将军没有空,一个骑士大队可以解决的战斗,阿诺德将军就不会出马了。这也可以锻炼永夜骑士团里的其他骷髅骑士长、骷髅大骑士长。 永夜骑士团,原身是皇家近卫骑士团。 在永夜城建城后不久,阿诺德将军就请求艾斯重新给骑士团命名。艾斯听到皇家近卫骑士团,也总想到三色堇帝国帝都的骑士团,觉得骑士团改名也不错。艾斯赐名骷髅骑士团为永夜骑士团,寓意永夜城与永夜骑士团共兴衰。 随着不断的有骷髅骑士在在小死灵海完成晋级,恢复他们生前的力量,永夜骑士团的名声也在亡界渐渐打响。艾斯相信,总有一天,永夜骑士团能让亡界所有的骷髅听闻他们到来,就吓得骨头散架。 艾斯:“阿诺德将军,辛苦你了。我会尽快找人接手永夜城的事情。” 阿诺德将军:“为殿下分忧,是我的荣幸。” 艾斯正与阿诺德将军君臣相得呢,就有不长眼的来打扰气氛。艾斯感觉他的后脑勺受到重重的撞击,撞得艾斯重心都不稳了。艾斯往前跨了一步,才站稳,他抬头看向罪魁祸首,“诺恩,你做什么?!” 艾斯的头顶上,金色的小龙伸展双翼,高兴地嗷了一嗓子“嗷——”。 诺恩从艾斯的头顶飞起,它的小爪子上还抓了几根艾斯的头发。 很快,整个永夜城都响起诺恩的长嚎声。说起诺恩,它不仅在永夜城,就是在亡界南部都非常有名。居住在永夜城的亡灵生物都知道,永夜城的城主养了头龙。 也就是诺恩殿下。 但他们大多以为诺恩是骨龙,只是实力强大,才看起来有血有肉。只有永夜骑士团的少数人才知道,诺恩是真正的龙族。 好在居住在永夜城的都是亡灵生物,诺恩的龙威对他们影响不大,不然诺恩这么时不时地嚎两声,永夜城的秩序早就乱了套。不过,艾斯、阿诺德将军都不允许诺恩离开永夜城太远,不然诺恩被其它路过的亡灵领主抓走,艾斯哭都没处哭去。 自从四年前艾斯与黑袍人决战,诺恩无意中被发现艾斯在亡界还有一个城池,诺恩就赖在永夜城了。不仅安吉拉有与安吉莉卡一脉相承的厨艺,会做好吃的肉糜,而且,只有在亡界,诺恩才能尽情地飞翔,它才是真正的空中王者。 诺恩停在永夜城城主府的建筑上,静静地看着艾斯。 艾斯让诺恩下来,他抱着诺恩,仔细看它有没有长胖一点,突然,艾斯注意到诺恩翅膀的边缘变成了黑色。只是诺恩重新挥动翅膀的时候,它的翅膀又是金闪闪的,之前的黑色已经消失无踪了。 第129页 艾斯不知道这是他的错觉,还是诺恩在亡界待了太久,受了暗黑属性魔法元素的影响。 诺恩有从艾斯的怀里飞向天空,它这个年纪,正是好动的时候。诺恩飞过永夜城的城主府,飞过城主府附近的街道,渐渐消失在了艾斯的视线里。 阿诺德将军:“殿下,您不怕它不回来了吗?” 曾经的诺恩愿意安心待在艾斯身边,是因为他没有接触过其它生活,等到有一天,它明白,它的出身决定它凌驾众生之上,它还会回来吗? 艾斯的目光还停留在诺恩离去的方向,他说道:“诺恩,它原本就是自由的。” 第60章 神秘的魔法药剂 确定诺恩消失了, 艾斯揉了揉胳膊。这几年诺恩重了不少,艾斯都快抱不动它了。不过在诺恩面前,艾斯还是很要形象的。 艾斯:“听说比尔已经醒了?走,我们去见见他。” 明日是佐治亚骑士团的最终考核, 艾斯原本是不想来亡界的, 只是阿诺德将军发来消息, 告诉艾斯, 比尔已经醒了, 艾斯这才来了亡界。 比尔已经被阿诺德将军从小死灵海带来了亡界, 这会儿正在城主府里。艾斯见到比尔的时候, 比尔正在城主府的一间客卧里, 他的神情像是落魄的吟游诗人, 自由又富有文化气息,但他的一举一动又有受过严格训练的影子,像是贵族庄园里的管家。 总之, 怎么也不像一个邪恶的魔法师。 艾斯坐在柔软的沙发上,阿诺德将军站在他的身后。艾斯看着比尔, 道:“六年前,我参加佐治亚骑士团的试炼, 你把我跟诺欧从萨克森山上抓走, 我也沦为你的阶下囚。那个时候, 我们都没有想到六年后会是现在这样的场景吧。” 比尔原本漫不经心的表情一收,他淡淡道:“世事难料。” 艾斯整个人靠到沙发的后背上, 态度轻松惬意, “说说你的过往吧。” 曾经能用刀片划过艾斯的脸蛋, 让诺欧不得不选择用途不明的药剂的人,就站在艾斯的面前, 揭开了他神秘的面纱,把他的过去袒露在艾斯与阿诺德将军面前。 比尔原本是尼德兰沿海某个城市的乞儿,他十四岁的时候,一个路过这个城市的魔导士发现了他。比尔有非常不错的魔法天赋,魔导士愿意带他回魔法岛。 就在比尔以为他时来运转的时候,现实给了他沉重的一击。 虽然比尔天资聪颖,魔法元素亲和度极高,但魔法岛上汇聚了三色堇帝国、芬格帝国90%的魔法天才,在这些人中,比尔并不出彩。更甚者,比尔学习魔法的时候年纪已经有些大了,他的学习进度配不上他的天赋。 比尔又因为出身低微,在魔法岛受尽其他魔法学徒的歧视。 不过现在,比尔谈起那些过往,没有丝毫的不满与丧气,像那段黑暗、痛苦、迷惘的岁月不是发生在他身上。 比尔:“后来,我主动要求做魔法岛第一魔法药剂师的助手。在魔法岛上,这可不是好差事,虽然制作魔法药剂,有利于魔法师练习对魔法元素的微操,但魔法学徒必须花大量的时间认识草药,进行枯燥的实验,相对这些,得到的好处就微乎其微了。” “但很多人都忽略了一点。魔法岛上,需要魔法药剂的不是魔法师,而是剑圣,还有他们的子嗣与弟子。虽然同阶的魔法师实力高于剑士,但到了圣阶,这个情况就会反过来。而魔法岛上,许多剑圣的地位是高于魔导士的,他们对我很是礼遇。就是他们用不上魔法药剂,他们亲近的人也是需要的。” “那几年,我在魔法岛上的日子过得很畅快。那些曾经对我指手画脚的人一个个消失了,不是在外出任务的时候意外死亡了,就是无缘无故地失踪了。” 艾斯平静地问道:“你做的?” 比尔没有正面回答艾斯的问题,他说道:“纸包不住火,天下也没有不漏风的墙。很快,魔法岛的人发生了剧烈的争吵,那姿态,就像我出生长大的那个城市的地痞流氓,他们在争吵怎么处罚我。” “有的人想杀了我,清明魔法岛的规矩,有的人想留着我制作魔法药剂,让魔法岛的利益最大化。不过他们吵得最凶的时候,都没有人把我关押起来。因为那个时候,我正在研究制作一种魔法药剂,那张药剂方子在魔法岛流传数百年,却依旧没有人可以制作出的药剂。”比尔的声音充满了讥诮。 艾斯:“然后你找到机会逃走了?” 比尔:“是啊。他们一直以为我在魔法岛的实验室,明明知道他们在商量如何处决我,还乖乖地待在实验室为他们要就魔法药剂。” “等他们反应过来,我已经在三色堇帝国藏好了。虽然有几波魔法岛的人前后找到了我,但都被我反杀了,这些年,我也突破八级,更不惧他们了。” 艾斯:“他们要找你报仇?” 比尔:“一小半是这些吧,魔法岛上的人对于感情都很淡薄。折在我手上的,大半是出身普通的魔法师,其他的,我没有动他们。大半原因是我走的时候顺了几张魔法药剂的方子,包括魔法岛一直研究的。” 艾斯:“魔法岛上没有备份吗?” 比尔:“艾斯,你也是魔法师,应当知晓,这些魔法药剂方子不是抄录就可以的。特别是传奇魔法药剂的方子,魔导士制作它的精力不下于制作一张带有禁咒的魔法卷轴。” 第130页 艾斯:“这里面还有张传奇魔法药剂的方子。” 得到比尔肯定的答复后,艾斯问道:“它有什么作用?” 比尔:“我不知道。但是在魔兽森林大峡谷,他之所以能突破九级,就是因为我参照那张传奇魔法药剂方子,制作出了一个半成品。” 艾斯挑挑眉,道:“那你就在亡界把它制作出来。” …… 翌日,不莱梅城。 今日又是佐治亚骑士团训练营招新的日子,佐治亚骑士团别院的门口,出现了不少骑着马的小贵族,其中有一个穿着银色裘衣的男孩格外神气,走路的时候头都微微仰着。 艾斯与诺欧从街道上走过的时候,艾斯不由多看了几眼。 诺欧问他:“怎么了?” 艾斯的神情充满怀念,“看到他们,想起我们刚刚加入训练营的时候。你那个时候,也是一副不可一世的样子。” 诺欧挑眉一笑,“有吗?” 四年过去了,诺欧原本就精致的五官更加立体,他挑眉笑起来的样子,就像大海里,用歌声使水手迷失的海妖,平常疏离时候的样子,又像传说中的精灵王子一般,冷傲又拒人于千里之外。 只不过,诺欧的第一种状态只有艾斯、梅隆大学者常常能见到了。 诺欧原本的基因不错,这几年他又总是在剑房锻炼,可谓身高腿长,宽肩窄腰,虽然从外表看,诺欧相对大多剑士,还是有些苍白和瘦弱的,但整个佐治亚骑士团的训练营都知道,那具看似普通的身体里蕴含了多大的力量。 不仅是在训练营里,就是在佐治亚骑士团里,普通的骑士长也不是诺欧的对手了,大约只有罗斯大骑士长还能与诺欧较量一下。 当然啦,有时候上天也不是那么公平的。 站在诺欧身边的艾斯,他整年在佐治亚骑士团训练营挥的汗水,都没有其他剑士一天流的汗多,现在竟也生得风流倜傥,就是身高也比诺欧高上一丝。 不过,好在艾斯与诺欧平常都是绑定的,在格林小公爵身边,艾斯的光辉就不那么显眼了。尽管如此,在佐治亚骑士团训练营艾斯还是个遭人嫉恨的存在。 街边的女郎看到并肩而行的两个剑士,纷纷娇红了脸,还有大胆的给诺欧抛了花。可惜格林小公爵不解风情,任由那花从他衣服上滑下,掉到地上。倒是艾斯,他从地上捡过花束,朝抛花的妙曼女郎抛了一个飞吻了,那女郎身边的同伴同时尖叫了起来。 然后…… 然后艾斯被诺欧往佐治亚骑士团别院的后门拽去了。 艾斯被诺欧拽着走了几步,突然回过神来,“我们刚才说到哪了?哦,说到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当时我在想,这个小贵族可真骄傲,看起来特别不好亲近。” 诺欧步伐快了些,看起来对艾斯小时候的回忆毫不感兴趣。 佐治亚骑士团别院的后门,进去是一大片空旷的场地,六年前,艾斯与诺欧去萨克森山之前,他们也来过这里。只是当时对他们来讲,还算巨大的广场,现在他们中不少人一息之内就可以绕广场跑一圈。 原本广场上还有些吵闹,三色堇月里几乎所有人都回了家。大家一个训练营里待了数年,感情非同一般,现下都聊得十分亲热。 直到艾斯与诺欧走进别院。 只是一瞬间,广场上突然就安静了下来。 第61章 尼斯港 很难形容诺欧在佐治亚骑士团训练营的地位。虽然他们这个队伍, 绝大多数人都出自贵族家庭,但大贵族与小贵族之间的差距不下于贵族与平民的差距。早些年,因为大家还小的缘故,许多人的阶级观念不那么明显, 还有小贵族与大贵族的子嗣混在一起玩的, 而这两年, 小贵族与大贵族之间, 不同派系之间的弟子变得越来越泾渭分明。 而诺欧, 身为格林家族的继承人, 未来的格林公爵, 从身份就甩出其他人一条街。 不说出身, 诺欧现在的实力也是其他人可望不可即的。 诺欧现在已经是六级剑士了。 六级剑士是什么概念?普通行省的骑士团里, 四级剑士就可以当骑士长了,六级剑士就是大骑士长,手下能有500多名骑士。 就是在外面历练, 六级剑士也是少有的强者了。 很多人一生都无法达到六级剑士的程度,而诺欧, 他现在只有18岁,他的未来还有无限的可能。佐治亚骑士团不少人都觉得, 他们在见证传奇的诞生。 诺欧、艾斯刚刚通过佐治亚骑士团别院的后门, 走到广场上。广场所有人只能听到别院前面嘈杂的声音, 偌大的广场只有风吹过树叶的沙沙声。 艾斯却像什么都没发生。 艾斯与诺欧在广场边站定,艾斯随意找了块巨石坐了上去, 诺欧站在他旁边, 他们两个人手上比划着, 像是自顾自地说话。广场上才重新热闹起来,只是相对之前, 不少人的声音都变小了些。 当然,艾斯心里没有把他的挚友当作传奇,他正在与诺欧说艾欧佣兵团的事,“这些年砸下去的钱没有打水漂,昨天我去不莱梅城郊外看了,总共有108个佣兵达到四级剑士的水平。你从格林家族带出来的那些,基本都突破四级了,还有几个五级的,之前我们一起去佣兵公会招的那个小孩,他天赋不错,虽然才刚刚四级,但是……” 第131页 这些年,随着艾斯亡灵法师等级的提升,永夜城的影响力越来越大,艾斯从亡界拿出大量的货物,通过卡尔·凯撒出手,这些东西几乎每天都能带来上万金币的收益,这些收益中的大头,被艾斯用于购买永夜城需要的东西,其它的,除了供艾斯修炼之外,都拿去给诺欧填艾欧佣兵团的大窟窿了。 一个所有佣兵时间都用来训练、完全不能自给自足的佣兵团,花钱简直像是流水一样。好在这些金币没有白费。 艾斯正在这里与诺欧商量,让艾欧佣兵团接两个A级任务,去趟魔兽森林历练一下。 艾斯话还没说完,就感觉边上有片阴影投下,艾斯转过头去,有些惊喜,“嗨,大卫,好久不见。” 主动走到艾斯身边的是大卫·里希特,这许多过去,大卫·里希特也不再是小胖子了,他长高了不少,变成了一个大胖子…… 但同时,大卫·里希特的五官也长开了,他继承了里希特家族俊美的五官,还有银发银眸,虽然他身上依旧肉肉的,但还是有不少姐姐吃大卫·里希特这款。每次看到大卫·里希特,这些姐姐们就夸,“哇!好可爱!”然后对大卫·里希特上下其手。 艾斯捏了捏大卫·里希特肥嘟嘟的脸,问道:“三色堇月回家了吗?怎么感觉没长多少肉啊?” 诺欧的视线不经意地划过艾斯的手。 大卫·里希特的声音低沉,又有磁性,也给他增添了不少魅力。这许多年过去,大卫·里希特也成熟了不少,他先朝艾斯与诺欧打招呼,“格林小公爵,艾斯。”然后对艾斯道:“这次三色堇月我没有回路易斯安那行省,一直在佐治亚骑士团的训练营。” 艾斯鼓励道:“这么用功,最后的考核可要加油!你来找我有什么事吗?” 往常艾斯与诺欧在一起的时候,其他人很少会不识趣地凑上来,大卫·里希特这时候过来,很可能是有事。 大卫·里希特尴尬地沉默了会儿,然后道:“艾斯我不是来找你的,我是来找格林小公爵的。” 艾斯:??? 艾斯有些不解,诺欧虽然在佐治亚骑士团训练营的课从来不落,但他与其他人的关系都很生疏,甚至没有他好,更何况大卫·里希特这样平素安静的。大卫·里希特找诺欧能有什么事? 然后,艾斯一脸懵逼地听到大卫·里希特对诺欧说:“格林小公爵,佐治亚骑士团最后的这次考核,是两个人一组,自由组合,请问,我能不能与你一组?” 艾斯:…… 艾斯心里不可思议极了,小胖子竟然敢当着他的面挖他的墙脚。更让艾斯气愤的是,诺欧竟然还犹豫了下。艾斯心里的小人都要冲诺欧耳朵上喊了,说好的官配呢?!! 诺欧似乎很为难,过了半天,才对大卫·里希特说:“抱歉,我已经与人说好了。” 大卫·里希特有点不敢看艾斯,虽然他的行为到哪里都不算错,他也没有私底下找诺欧,但艾斯这么一副伤心欲绝的样子,还是让大卫·里希特有些吃不消。 大卫·里希特对诺欧道:“抱歉,打扰了。”然后离开了艾斯与诺欧身边。 艾斯注意到,不仅大卫·里希特,其他人也频频把视线放到这边,蠢蠢欲动的,他顿时有了危机感,“他们想干什么?” 明明所有艾斯不翘的课,诺欧都是与他一组的。在艾斯心里,他们可是官配,为什么佐治亚骑士团最后一场考核了,不少人倒像是有机可乘似的。 诺欧淡淡道:“这场考核,除了两个四级剑士,还有谁完全有把握通过?” 佐治亚骑士团训练营这一届,有两个人在最终考核来临前突破了四级,他们是铁板钉钉地能通过最终考核的,除此之外,还有诺欧。 艾斯有些不明白,“还有你啊。” 诺欧看艾斯还是不懂,只得解释给他听,“最终考核也是两个人一队。我不仅可以自己通过,只要不带你,也能确保我的队友通过。他们想,反正你无论如何都是要挂的,何不让我卖个人情给他们。特别是像大卫·里希特这样,原本就在最终考核通过与不通过的悬崖边上的。” 艾斯:…… 诺欧无奈地看向艾斯。 这事说到底还是艾斯不争气,本来艾斯抱诺欧的金大腿,稳过最终考核的。但艾斯频频缺课的举动,惹怒了好几个佐治亚骑士团的骑士,特别是教导艾斯他们箭术与骑术的两位骑士,都给艾斯打了6分。 在佐治亚骑士团里,1分是优秀,5分是不及格,6分比不及格还糟。 就是诺欧能带着艾斯在最终考核拿到1分,艾斯也不可能从佐治亚骑士团得到骑士称号了。 诺欧知道这件事后,气得给艾斯摆了两天冷脸,还去找罗斯大骑士长给艾斯说情。最后,罗斯大骑士长出马,也没有扭转艾斯6分的结局,他只是告诉诺欧:“如果艾斯·诺依曼能在最终考核拿到比1分更好的成绩,他还是有机会得到佐治亚骑士团荣誉骑士的称号的。” 比1分更好,也就是0分,在各大行省骑士团的历史上都是不多见的。不仅需要实力,还需要运气。罗斯大骑士长怎么说,也是想让诺欧放弃。 这件事,佐治亚骑士团训练营的剑士都知道。若是平常的小考也就算了,最终考核可涉及到他们有没有继承家族爵位的资格,不少人纷纷把主意打到了诺欧头上,虽然佐治亚骑士团的训练营里也有两位四级剑士,但骑士团也要防着他们作弊,很多任务自己完成后,是很难再有时间帮队友完成的。 第132页 但那些规则对诺欧这样妖孽的天才作用就有限了。 艾斯不怎么关心佐治亚骑士团训练营的事,就是知道他不可能通过最终考核了,他也没有太介意。也因此,他现在才发现他的队友是个香饽饽。 艾斯整个人半瘫在石头上,懒洋洋道:“那你怎么不卖个人情给他们谁?” 诺欧看了艾斯一眼,“不是还有你。”诺欧还没有告诉艾斯,私底下已经有不少人找他了,还许诺了各种好处。大卫·里希特这样的,真的算正大光明了。 “我们可没提前约好。”艾斯不爽道,他以为他来了,诺欧就会陪他,没想过诺欧还可能选择其他人。 诺欧揶揄地看了艾斯一眼,像是在嘲笑他小气。 艾斯却突然从石头上坐起来,“你既然想好跟我一队,刚才大卫问你,你怎么这么犹豫,你故意的。你不是坑他,你在玩我是吧?”艾斯想了想,他在什么时候得罪过诺欧,过了半晌,艾斯道:“你不会是还记得我说你小时候傲慢的事吧。” “唉,你的胸襟。”艾斯拍了拍诺欧的胸口,却被诺欧擒住了。艾斯管也不管的,整个人扑到了诺欧的身上。他们两个人就这么旁若无人地打闹了起来。 广场上不少人投来了羡慕的目光。虽然这些年,艾斯与诺欧的身份、实力都相差得越来越大,但他们的感情还是与曾经一样。他们之间无法保持的纯粹,看到有人能保持,他们心里也是高兴与向往的。 但也有人只是看了两眼,就回过头去。佐治亚骑士团训练营的环境相对单纯,他们可不相信,等诺欧去过帝都以后,继承了格林家族的爵位,诺欧还会察觉不出他与艾斯之间的差距。 佐治亚骑士团训练营的剑士没等多久,别院的大门就再次打开了。 罗斯大骑士长从别院外走了进来,他站在广场的中央,看所有人都安静了下来,他说道:“先生们,很高兴今天能在这里看到你们。”他的视线环顾了整个广场,在艾斯身上身上停留了最长的时间。 艾斯心虚地摸了摸鼻子。 罗斯大骑士长没有再说废话,“相信你们还是更关心最终的考核,它将决定你们这六年的辛苦有没有白费。我现在来到这里,就是为了宣布你们最终考核的地点和任务。” 罗斯大骑士长当着他们的面,打开了一封密封的信,从里面取出一张纸条,他大声地读出纸上的内容,“最终考核的地点——尼斯城,最终考核的任务物品是银霜叶。” 然后,罗斯大骑士长告诉参加佐治亚骑士团最终考核的剑士,别院门口的马车他们可以随意挑选,然后就想离开。 艾斯赶紧拦住罗斯大骑士长:“罗斯大骑士长,尼斯港这么大,我们去哪里寻找银霜叶?” 对于艾斯这种经常逃学的剑士,罗斯大骑士长并没有好颜色,“在战场上,收集信息也是骑士的必修课。”就转身离开了广场。 参加最终考核的剑士无法,只得分别骑上别院边上的马匹,离开不莱梅城,往尼斯港赶去。他们想着,早些去,说不定能早些找到线索。 艾斯没管别院边上的马匹,而是直接上了疾风马,坐在诺欧后面。 艾斯坐在马鞍上,手顺其自然地环住了诺就的腰,诺欧不自在地动了动,道:“别院边上都是马匹,你自己骑去。” 艾斯不在意道:“疾风马是三级魔兽,驮两个人没问题。” 诺欧:这根本不是疾风马的问题。 艾斯看诺欧还不是很乐意,接着道:“我也没办法。之前有事拜托诺恩,小家伙跟我讲条件,以后不能骑马,也不能骑其它魔兽。我答应它了,总得守信。” 诺欧:…… “自己那么小一条,还占有欲那么强,它就差没在我身上撒泡尿做标记了。啊,不对,它小时候还的确尿在过我身上。”艾斯很不满意地碎碎念着,但也完全没有换马的意思,反倒是对儿子那么依赖他,有点小骄傲、小喜悦来着。 对此,诺欧很是无语。 艾斯:“要是诺恩问起来,你就说我是抱着你去的尼斯城,不是自个骑马去的。” “自个”两个字,艾斯特意加重了音,生怕诺欧不理解。 诺欧不再管艾斯,驾着疾风马往尼斯城赶去。 尼斯城既不属于威斯特法伦行省,也不属于佐治亚行省,它与两个行省,还有魔兽森林接壤,最南面则靠近尼德兰海,它还有大陆最大的港口——尼斯港。 三色堇帝国获取大海里的物资、与魔法岛交易大多是通过尼斯港,每天都有数百艘大船停泊在尼斯港的港口,要说尼斯港有多繁华,看大船停泊在港口每天缴纳的租金就有十数万金币,就可见一斑了。 尼斯港有最凶悍的海上佣兵,也有举世无双的海市,这里有数不清的、未待人发现的珍宝,也有无数商人在这里看走眼,赔得倾家荡产。 但是,艾斯最早听说尼斯港,却不是因为这些,而是因为尼斯港有大陆最大的图书馆,这里是学者的圣地。就像魔法岛是魔法师的圣地,大陆所有学者都期望来尼斯港朝圣。 不仅是三色堇帝国的,就连芬格帝国的学者也是。虽然尼斯港属于三色堇帝国,但这里的人们观念开放,文化氛围浓郁,对外来人也好,对芬格帝国的人也罢,都很是包容。 第133页 当然,这也和尼斯港的地理位置,还有历史有关。 这是一个浪漫的、充满传奇色彩的港口城市。尼斯港一直有传说,不仅三色堇帝国、芬格帝国的人们在海市交易,就是魔兽森林里的十级魔兽,也会化作人形来海市逛逛。 虽然这个传言一直没有得到证实,但海市上什么都有,却从不出售魔兽蛋、魔兽幼崽。而相对应的,尼斯港就在魔兽森林边上,却从没有发生过兽潮。 艾斯与诺欧来到尼斯城的时候,太阳已经西沉,太阳的余晖把大海染成一片金黄。 艾斯欣赏了会儿日落,就把心思转到最终考核上,“银霜叶是什么东西?你听说过吗?” 诺欧:“没有。” 艾斯:“你怎么一点都不着急,就不担心阴沟里翻船?” 诺欧道:“我们要在尼斯港待3个月。” 艾斯:“嗯?” 佐治亚骑士团的最终考核时间都是3个月,这艾斯他们以前就知道了。艾斯不明白的是,诺欧现在提出来有什么意思。 诺欧:“就是我们提前找到了银霜叶,我们也得在尼斯港待满3个月。” 艾斯与诺欧向来默契十足,艾斯很快反应过来,“我们要在尼斯港待满3个月,别人也是。要是3个月期限快到的时候,我们还没有找到银霜叶,就可以抢别人的?”艾斯又想了一下,确定宣布考核规则的时候,罗斯大骑士长没有说这是犯规的。 诺欧沉默半晌,道:“是的。” 艾斯:“应该不至用抢的。如果连我们两个都找不到,其他人更难了。” 而且,“以你现在的实力,就是其他人加起来也不是你的对手,万一我们把人都抢了,他们不是都不可能通过骑士团的考核了?”艾斯立刻发现了规则里新的漏洞。 诺欧摇摇头,道:“不可能存在这样的情况。你还记得骑士精神吗?” “谦卑、荣誉、牺牲、英勇、怜悯、诚实、公正、忠诚。”虽然艾斯常常不用心,但他记忆一直不错,很快就把骑士精神默了下来,他恍然大悟,“骑士是不不会恃强凌弱的,尼斯港应该有佐治亚骑士团的考官,他们还会对我们其它方面的表现做出评价。” 骑士毕竟不是佣兵。 高级的剑士都能成为佣兵,但未必能够成为骑士。 诺欧,“考核的任务再说,要去海市看看吗?”三个月时间还久,诺欧还没有这么沉不住气,而且海市也是打探消息的好地方。 尼斯港是除了帝都之外,拥有最繁华集市的地方,艾斯的确想去淘点东西。 艾斯站在街边,研究了下路牌,打算与诺欧去海市。正在这时,艾斯的身边蹿出一个小麦色皮肤的小女孩,小女孩年纪不大,十一二岁的样子。 那小女孩看艾斯发现了她,朝艾斯笑了笑。 小女孩眼窝深邃、鼻子挺翘,两颊有两个小小的酒窝,虽年纪尚小,却是个美人胚子。但三色堇帝国以女孩肤色雪白为美,对小女孩这样的,他们可要大扣其分了。 女孩的声音犹如银铃般,“这位少爷,您是第一次来尼斯港吗?请问您需不需要向导吗?我是土生土长的尼斯港人,从小就在海市上长大,哪家商家最守信,哪家货物最受欢迎我都知道。” 艾斯瞧向诺欧。 诺欧平素不喜欢人跟着,正想拒绝,哪知那小女孩惯会察言观色,赶紧向艾斯介绍:“少爷,您是我们三色堇帝国的人吧?可您以前听说过吗,在尼斯港,最好用的不是三色堇帝国的金币,而是银霜贝壳。” 银霜贝壳? 虽然不是银霜叶,但听名字这两样东西也有些关系。不管艾斯还是诺欧都愣了一下,他们竟这么快就找到了线索? 艾斯从钱袋里取出几枚银币,递给小女孩,“行,你今天就跟着我们吧。” 小女孩大喜,她接过银币,道:“少爷叫阿莉就好。我对新城和旧城都熟,不会让少爷的银币白花的。” 艾斯点点头,不置可否,他让阿莉领路,带他们去海市。 第62章 诺欧叔叔的假画 阿莉带着艾斯与诺欧向海边走去。 尼斯港的海市距离港口不远, 是一条干净整洁、花卉繁多的街道,建筑的颜色也活泼大胆,都是鲜亮的颜色。这可和艾斯想象的大有不同,因为这时候人们的观念, 还有马匹牲畜经常进城的缘故, 就是不莱梅城是佐治亚行省的省会, 也就中心街道相对干净些的。这种干净, 也只是说街道上垃圾都堆到固定地方, 大致看得过去。 而尼斯港的海市不同, 就是艾斯前世去过的很多城市, 都没有这里井井有条。 诺欧环顾海市, 对他这样有洁癖的人来说, 海市也是让人心情愉悦的。 阿莉走在艾斯身边。她与艾斯他们刚走到海市边上,就有几个皮肤晒得黝黑的小孩朝她打招呼,“阿莉!”“阿莉!” 艾斯还好心地说:“要不要跟你的小伙伴打声招呼?” 然后艾斯就看到阿莉像支箭一样冲到几个小孩面前, 她迅速地踢了领头的男孩两下,大声道:“这是我的客人!”说完还拿小拳头朝其他几个小孩挥了挥, 然后又气冲冲地跑回艾斯身边。 阿莉个子不高,还不到艾斯肩膀, 她抬头朝艾斯笑, 看起来很是温柔可亲, “少爷,您有什么想买的东西吗?” 第134页 艾斯:…… 阿莉今年13岁了, 她小时候家里条件不好也不坏, 父亲是海上的佣兵, 收入不菲,母亲在酒馆里帮忙算账, 活轻松,能顾着阿莉,还能赚点小钱。可是好景不长,阿莉9岁的时候,她父亲在佣兵公会接了任务出海了,再也没有回来。 阿莉的母亲等了一年,迫于生计改嫁了,至于阿莉这个拖油瓶,也被扔在海市了。 其实海市里没人要的孩子还挺多的,有的小孩直接在头上插根稻草,就能把自己卖上几十个银币,去富商家里做佣人。至于贵族,他们才不要不懂规矩的小孩。 像阿莉这样,年纪不小了,长相又过得去的女孩,在海市上可是紧俏货。阿莉是自由身,还能自己挑户风评好的人家。 但是阿莉不想。到了其他人家里,很多事就由不得她了。 不过好在尼斯港的孤儿很多,城主对他们也友善,不仅免费让他们住在桥洞下,还允许他们给来尼斯港的客人做向导。这活儿可只让15岁以下的孤儿接的,虽然阿莉她娘还没死,阿莉还是毫无心理障碍的去跟桥洞下的士兵报备,说她父亲出海失踪几年了,她娘积劳成疾也去了,她还得了登记的士兵的怜悯,得了1个铜币。 阿莉摸了摸怀里的钱袋子,暗道自己今天幸运,遇上有钱的少爷了。 阿莉从小跟她娘在酒馆里,见惯了形形色色的人,又一个人在海市晃悠了几年。她知道什么样的客人是好客人,不谙世事的富商家的小姐,年轻气盛的剑士,他们兜里钱多,又爱心泛滥。 艾斯与诺欧刚进海市的时候,阿莉就注意到了他们。这两个少年不仅容貌出色,身上的衣料材质极好,就连他们袖子上的扣子与花纹,在尼斯港也只有几家裁缝店能做出。阿莲眼睛尖,一眼就认定这两个少年出身非富即贵。 只是那个金发的少年气质犹如冷月,冷冷清清的,阿莉不太敢往前凑。直到另一个黑发的、笑容风流的少年走到路牌下,阿莉才鼓起勇气走上前去。她相信,就是他们不要她做向导,也不会朝她随意动手的。 阿莉赌赢了,艾斯出手就是5个银币,这可是很少见的。一般他们这个年纪的向导,客人们就付2、3个铜币,够他们一天的饭钱就是了。偶尔遇上有钱的小姐,也只给1个银币。阿莉一开始也没想到,这两位客人竟然这么不差钱,不由伺候得更为精心了。 阿莉:“街道两边的都是城主府的店铺,里面东西稍贵些,但都是找鉴定师鉴定过的,若是买到假货,店铺里会加倍赔的。那些简易摊子,小商小贩们交租金就能用着卖东西,像在海市上卖的水果,都是城外的农户新鲜运送进来的,比尼斯城里其它地方都要好。” 阿莉又指着额头上有道疤的大汉,道:“那一块,是海上佣兵团的地盘。那些佣兵常年在海上,容易得到罕见的瑰宝,但也经常出水货。有几个佣兵团生意做得精,但风评非常糟糕,经常出手天价的水货。” 艾斯顺着阿莉指的方向看过去,那些摊子后面的人与其它地方明显不同,都是身体健壮的大汉,还有的不少身上有伤,缺胳膊少腿的都有,但路过的人没有露出害怕神情的,都是专心致志地观看摊位上的东西。动辄几十个金币的买卖,没人敢掉以轻心。 阿莉的声音有些羡慕,又有些伤感,“海上佣兵团讨生活不易,多有残疾的,他们哪怕要卖的东西不多,都会在这里租下摊子,让退下来的人有个活路。” 艾斯看了阿莉一眼,继续往前走去,在海市上随意逛了会儿。 诺欧在一个摊位上看到几幅油画,对这里出现这样的东西感到有趣,停下来看着。艾斯看着那画,总觉得有些眼熟,他心里想,不会是某位大师的作品吧。 艾斯摸了摸怀里的钱袋子,虽然里面金票和金币满满当当的,还是觉得有些虚,他问阿莉:“你刚才说的银霜贝壳是怎么回事?” 艾斯有问,阿莉不敢不答的,她说:“在海市上还好,三色堇帝国的金币和银霜贝壳都能用,有些佣兵团甚至收芬格帝国的金币。但在米莱图书馆下面的米莱街道,那里的店铺只认银霜贝壳。” 艾斯挑挑眉,“银霜贝壳?那才是尼斯港的官方货币?” 一个帝国,在自己的国土上,自己的钱币不被臣民认可,简直是个笑话。 阿莉不明白艾斯的语气为何突然变得古怪,她只是把她知道的尽量详细地说给艾斯:“最开始,银霜贝壳是学者在米莱图书馆借阅书籍的凭证,1个银霜贝壳可以借阅1本书。但那个时候,银霜贝壳太难得了,有些学者一直得不到银霜贝壳,有些人却有多余的。他们不需要那么多银霜贝壳去借书,就在米莱图书馆下面交易,把自己不需要的银霜贝壳换取其它物资。” “据说,从一千多年,三色堇帝国还没有建立的时候,米莱图书馆就是大陆上最大的图书馆,全大陆最富有学识的人都集中在这里。他们粗布麻衣,喝最清浅的水,吃最粗劣的干粮,废寝忘食地待在米莱图书馆里,没有人需要金币,他们只在米莱图书馆下面用银霜贝壳换取最普通的衣服、食物,那就是米莱街道的雏形。” “后来,诸国混战,今天大家用这种钱币,明天大家用那种钱币,当时很多地方的人都没有安全感,但他们没有别的选择。但尼斯港的人不一样,只要我们手上有银霜贝壳,我们就能在米莱街道上换到我们想要的东西。这一千多年,从未改变。” 第135页 “所以,就是现在,每家每户也会存上一点银霜贝壳。银霜贝壳在尼斯港,也一直是硬货币。” 艾斯:“那如果我们需要银霜贝壳,我们可以直接买吗?” 阿莉摇摇头,“没有官方的地方可以交易银霜贝壳,尼斯港有不少店铺愿意出手,但价格都不便宜。大概是13枚金币可以换取9个银霜贝壳。不过每家店铺有的银霜贝壳都不多,而且银霜贝壳和金币的购买力差不多,这么换无疑是亏的。” 艾斯:“你算术不错,那如果我想要银霜贝壳,怎么得最划算?” 阿莉:“去米莱图书馆。米莱图书馆长期收购许多东西,把他们要的东西给他们,就能换取银霜贝壳。而且银霜贝壳就是米莱图书馆出的,要多少有多少。” “那我们就去米莱图书馆看看。”突然,诺欧出声。 艾斯这才发现,诺欧已经不在摊子旁边,而站在他与阿莉边上。而那个摊子后面,一个身材瘦小的中年男子还在试图挽留诺欧,“这位小少爷,这幅格罗弗大师的画您不要了吗?格罗弗大师可是整个帝国都有名的画师,现在他的作品流传在世上的已经越来越少了。您错过了这个可就没有了啊!” 格罗弗大师?艾斯一惊,这可是三色堇帝国这些年最负盛名的画师,不少贵族都以家里有格罗弗大师的画为荣。 艾斯装作很傲慢的样子,“若真是格罗弗大师的画,怎么会出现在海市上?那就是在帝都的拍卖会上当压轴都不为过。” 那瘦小的中年男子快步走到艾斯和诺欧身边,悄声道:“小少爷,看你们真心喜欢,也是懂行的。我才跟你们说,这画是海上的佣兵得来的,手段不怎么干净,正大光明的渠道根本不能走。若是你们收了它,我都要连夜离开尼斯港。真的。” “只要10000,不,只要8000金币,我留着它实在烫手。小老儿今天跟你们说了这个,今天这幅画要再卖不出去,我也是不会再出来的。” 艾斯看着画纸上,一匹栩栩如生的疾风马,背后是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他虽不太懂,但也能看出这色彩搭配合理,画风细腻。艾斯又稍稍感知了画纸背后的木板,有快200年的历史了,跟格罗弗大师出现的时间差不多。 难道这真的是正品? “5000金币。”如果这是真的,无论是看诺欧刚才喜欢得走不动路的模样,还是从收藏价值讲,买下它都不亏。 那商贩咬牙犹豫了阵,正想答应,艾斯就被诺欧拦住了,“你疯了,这是假的。” 艾斯还没反应过来,那商贩就像被踩了脚似的,“少爷们!你们不想买就不买,何必这么说小老儿的东西,我敢赌咒发誓,这绝对是正品。” 艾斯看他说得信誓旦旦,也有些狐疑了。 倒是诺欧,他轻笑一声,又走到画框前头,他说:“这自然是假的。你可以找几幅仿格罗弗大师《疾风马》的画作看看,疾风马的眼睛是黑色的,你这幅,却是深蓝色的,虽然蓝得不明显,但也没有错了。” 那商贩不信邪地仔细看了眼,发现果然如此。他手狠狠拍了大腿一下,嘴里骂骂咧咧的,也不知道在怨谁。他身子背对着艾斯他们,也不转过来,也不知道是气忘了,还是怕艾斯他们找他麻烦。 艾斯还不至于跟普通的商贩计较,他与诺欧往米莱图书馆走去。 路上,艾斯道:“没想到,你对这个也有研究。” 诺欧没好气道:“你忘了,在格林城堡,你卧室的房间,就放着格罗弗大师《疾风马》的正品?你就不觉得这幅画很眼熟?” 艾斯:…… 艾斯:“这幅画至少值百万金币,你们家就随便把它挂在客卧里?” 诺欧:“你以为那间卧室是谁都能住的?就是科奥瑟家族来人,都是住那里的。”科奥瑟家族是三色堇帝国最尊贵的家族,也是三色堇帝国的王族。 艾斯勾住诺欧的肩膀,“我知道的,你对我最好了。” 诺欧挣脱了下,没挣开,遂不再管艾斯,他头微微别开了点,一只耳朵染上了淡淡的粉红色。 诺欧没有告诉艾斯的是,这幅《疾风马》是格罗弗大师旅经路易斯安那行省的东部平原时创作的,《疾风马》被创作出后不久,就被当时格林城堡的主人买来挂到客卧里。 没人知道,格罗弗大师去世了快两百年,他的画作突然变得有名起来,但那幅《疾风马》依旧被挂在格林城堡的客卧。 所以,除了格罗弗大师逝世150周年,格林家族送《疾风马》去帝都参展,留下几幅徒有其表的仿品,这幅画一直没有离开过格林城堡。 诺欧只是看到这幅画的第一眼,就认出这是他的好叔叔绘的。诺欧的叔叔虽在武道上没有多大的成就,但在诗歌、绘画、乐器上都有不错的天赋,他平常自命不凡得很,现在却要卖假画为生,想来玛丽公主虽然又收留了他,对他也是大不如从前了。 诺欧心里多少有些畅快的。 第63章 得到银霜叶的方法 诺欧心里想着事, 却突然感觉艾斯松开了搭在他肩膀上的手。诺欧看到艾斯快步走到一个断腿的前佣兵的摊子面前,他手在鼻子上刮了两下,视线漫不经心地在摊位面前扫过。 诺欧瞬间就知道艾斯发现了不同寻常的东西。可能艾斯自己没有察觉,但诺欧细心, 早已发现, 艾斯心虚或者紧张的时候, 会下意识地摸摸鼻子。 第136页 艾斯视线落到一堆1级、2级的海兽魔晶上面, 他问答:“这些, 我全都要了, 多少钱?” 那截了一条腿的佣兵眼皮子都不抬, 道:“15颗魔晶, 收你1000金币。” 艾斯不满意道:“有些贵了。”他视线转过魔晶边上的杂物, 拿过一个像魔兽的角的东西,还有几颗小夜明珠,“加上这些1000金币可以。” 那佣兵懒洋洋道:“那边的东西还要找鉴定师鉴定, 是不卖的。” 艾斯下意识地又刮了下鼻子。 就在这时,阿莉走到艾斯身边, 说道:“少爷,这家就是我刚才说的卖天价水货的佣兵团。海里魔兽晶核的价钱不比魔兽森林的, 海市的那些城主府开的店铺的价格都要比这里便宜。” 那佣兵狠狠地瞪了阿莉一眼, 他已经认出阿莉是在海市上做向导的孩子。这些孩子总是怂恿客人们去城主府的店铺买东西, 他不满他们很久了。 阿莉并不怕他,不甘示弱地回瞪了回去。 艾斯不耐烦道:“我懒得过去了, 你到底卖不卖?” “这些东西还没鉴定呢, 那次好不容易打捞了个沉船, 遇上了不少海兽,有不少兄弟没上来, 就得了这么些东西。”佣兵骂骂咧咧的,最后还是道:“卖你了,卖你了。” 艾斯取出一张1000金币的金票递给他。 那佣兵道:“尼斯港可不收金票。”不过他还是抬起眼皮子看了一眼,是凯撒商会的。凯撒商会是三色堇帝国最大、也是信誉最好的商会。 艾斯:“谁会身上带着那么多金币。” 最后,那佣兵还是把金票收下了。 艾斯随意拿了个袋子,把魔晶、像魔兽角的东西、几颗小夜明珠都装进了袋子里,然后走回诺欧身边。 他们离开之前的商贩一段距离后,阿莉突然为那个断腿的佣兵说话,“海上的佣兵都不容易。说不定哪天就没了,有不少人家里还有老人和孩子的,都突然没了生计。还有那些光棍,他们残疾了,比死了还可怕,如果货物不能卖个好价钱,他们老了会很凄凉。” “来这里买东西的都是有钱人,他们多花些金币也就是少喝点酒,少找几个女人。” 诺欧冷冷道:“那那些被坑了,破产自杀的商人,他们就死有余辜?” 阿莉突然闭上嘴巴,她也不知道她为什么说这些不该说的。 诺欧没再管他,而是问艾斯:“你看中那几颗夜明珠了?”夜明珠在三色堇帝国不是稀罕的东西,虽然在暗处可以照明,但很多时候还没有特定的魔晶好用。所以诺欧也有些不理解。 艾斯笑道:“不是,有件东西跟诺恩有关?” 诺欧再如何想也没想到,海市上竟出现了…… 艾斯忍不住又笑了,他觉得就是尼斯港所有银霜叶加在一起,就是让他通过佐治亚骑士团的考核,他都不会把手上的袋子交出去的。 竟然会有这么大的收获。 艾斯道:“而且还很有可能是诺恩家族族长的。” 诺欧知道海市上人员混杂,也就没有再问。 诺欧看到乔纳·弗林画的假画,艾斯得了龙王角,两个人都没有兴致再在海市上逛了。艾斯让阿莉带他们去了米莱图书馆。 艾斯见过很多图书馆,他前世大学的图书馆——也是他穿越的地方,骷髅王的图书馆——里面有许多魔法师的手札,他对米莱图书馆也有许多想象,但他没有想到米莱图书馆是这样的。 米莱图书馆在一座山上,它不是建立在山上面,而是在山里面。先人竟直接把山体凿空,不同的山洞里放上不同的书籍,走在弯弯绕绕的山洞里,没有人知道他们走过多少前人智慧的结晶,走过多少人类文明的缩影。 艾斯他们离米莱图书馆越近,越能感受到不同的氛围。 米莱图书馆下面的米莱街道,其货物种类之多不下于这个大陆上任何一个集市,但所有的人都形色匆匆的,他们快步地在米莱街道上走过,就是有什么要买的东西,也毫不拖沓。有两个小店有驻足的顾客,也只是静静地看着,并不用手触碰。 阿莉也像是被这里的气氛影响了,她压低了声量告诉艾斯:“城门、海市,还有尼斯港口那一块儿,被统称为新城,靠近米莱图书馆的,像米莱街道,这里被称为老城。除非有客人需要,平常我们都不会主动提起来老城。” “老城里,有不少人,哪怕是街边的乞丐,都有可能是外面赫赫有名的学者。还有米莱街道上的店铺,听说有大贵族想在米莱街道上开店,都被米莱图书馆驳回了。据说米莱街道上的店铺,都至少有数百年的历史,其中一大半的店铺比帝国存在的时间还悠久。” 艾斯:“米莱图书馆哪来那么大的底气?三色堇帝国还没到日薄西山的时候。” 尼斯港算是政治开放、言论自由的地方了,但阿莉也没有见过艾斯这样的客人,在艾斯的言谈中,帝国就是走上衰弱也是正常的事。 阿莉深觉5个银币不好赚,她把原本就不高的声音压得更低了,要不是艾斯、诺欧都是剑士,都要听不见她说话了。阿莉的手指了指南边,“爷爷辈的人都说,米莱图书馆的靠山在那边。” 南边。 尼斯港的南边是一望无际的大海,再往南就是魔法岛了。艾斯与诺欧对视一眼,艾斯低声道:“难怪。”那样米莱图书馆的很多事就说得通了。 第137页 艾斯与诺欧现在手上都没有银霜贝壳,也无意去米莱街道。 他们直接从山边上的通道进入了米莱图书馆。 米莱图书馆里并没有恢弘的大厅,它里面就像这座山一样,从外面看平凡无奇,要不是阿莉给艾斯指出来,艾斯都不知道这里就是米莱图书馆。在山脚下,有数十条通道可以进入米莱图书馆,艾斯他们随意选了一条,通道里光线不是很足,只是每走几步,山壁上就会镶嵌一个贝壳。 贝壳本体的颜色不同,但每个贝壳上都发出柔和的、白色的光。 艾斯仔细地看了一眼,这些贝壳不是天生就会发亮的,每个贝壳上都刻有法阵,看来是魔法师炼金后的产物。可若每一条通道都镶嵌这样的贝壳,需要多少魔法师,进行多少炼金实验。 此刻,艾斯已经确定米莱图书馆的后台是魔法岛。但以前,艾斯听说三色堇帝国与芬格帝国不敢率先发动战争,是魔法岛犹如达摩克利斯之剑悬挂在两大帝国的头顶上,他们担心魔法岛会凌驾他们之上。但如今,艾斯第一次直观地感受到,魔法岛究竟是什么样的庞然大物。 艾斯与诺欧继续往米莱图书馆深处走去,阿莉不敢跟来,她说进图书馆的人必须是博学之人,她这样只不识字的,是不配的。艾斯说对这种说法嗤之以鼻,但看阿莉正经的样子,艾斯也没有勉强。 艾斯他们不断通过交叉口,不少路牌上写着那些山洞里存放的书籍的种类,天文,地理,人文……只有艾斯不知道的学科,没有艾斯知道,这里却没有的。有一个山洞的门口,还写着“机械”,下面还有一行小字,说里面的资料来自矮人族。 虽然艾斯心里好奇,但几乎所有的山洞都只允许拥有银霜贝壳的人通过。 艾斯只得作罢,他与诺欧不断拾级而上,向图书馆高处走去。 就是艾斯与诺欧步伐算快的,等他们走上图书馆的大厅,时间也过去快一刻钟了。艾斯默默吐槽,“这还真像是朝圣。” 在三色堇帝国,人们总看到不少学者四处游历,既不骑马,也不乘坐马车。艾斯阴险地想,他们的体力不会是在米莱图书馆练出来的吧? 刚走进米莱图书馆的大厅,艾斯就有些不和谐的感觉。 最开始,艾斯还以为是他的错觉,直到艾斯看到大厅中间的光幕。光幕上写着许多材料,有魔兽的晶核、制作药剂需要的草药、魔法师的道具、剑士的武器等等,这些材料后面则是米莱图书馆收购这些东西的价格,单位都是银霜贝壳。 大厅最里面有张小桌子,后面坐了两个人。 除此之外,米莱图书馆唯一对外办公的地方竟没有其他人。大厅里只有十块艾斯刚才看到的光幕,每张光幕都悬立在半空中,上面是米莱图书馆密密麻麻的收购表。 而每隔一段时间,这些光幕就会闪烁一下,换上新的内容。 艾斯站在一块光幕面前,来回走了两步,就认出这块光幕是通过地上的魔法阵显现出来的。艾斯不由暗暗心惊魔法岛的人对魔法的运用。这些年,艾斯有接触的就是佐治亚骑士团的光明法师,还有格林家族的加百利法师,他们都是非常传统的魔法师,对于魔法的运用从未超出艾斯的认知。 但这个光幕,就是骷髅王的手札里也没有记录。看来,魔法岛从未停止对魔法的研究,他们已经把魔法使用到生活的方方面面。 这光幕就像艾斯前世在火车站看到的信息表。 这个世界也在用他们的方式进步着。 这些年,艾斯没少与凯撒商会打交道,他要给永夜城采购物资,对世面上不少材料的价格还是很了解的。阿莉说的没错,银霜贝壳与金币的价值相差不大,至少在米莱图书馆看来是的,他们收购这些材料的价格,与用金币买也差不多。 诺欧看了眼小桌子的方向,他走到桌子前面站定,问道:“你好,请问我想要换取银霜贝壳,是在这里吗?” 坐在桌子后面的是两个穿灰袍的年轻人,他们两个人都在奋笔疾书,此时,听到诺欧问话,其中一人头也不抬道:“是的,把需要换取银霜贝壳的材料拿出来,我们可以鉴定。” 穿灰袍的年轻人等了一会儿,也没有等到诺欧的回复,他抬起头来,就又听到诺欧问:“那银霜叶呢?银霜叶也可以在这里换取吗?” 这时,另一个穿灰袍的年轻人也停下笔,他们两个人对视一眼,其中一个回答道:“银霜叶不是在这里换取的。” 诺欧:“那在哪里可以得到?” 年轻人:“这位小先生,如果您了解米莱图书馆的历史,您就会知道,三色堇帝国所有学者都必须由米莱图书馆承认,大学者也是。米莱图书馆对所有人一视同仁,无论平民、学者,亦或是大学者。但大学者在米莱图书馆还是有一项特权的,大学者拥有银霜叶。” “米莱图书馆的书不外借,也不允许任何人在上面涂画,唯有大学者,他们可以把银霜叶夹在书籍中间,作为书签。不知道小先生为什么要银霜叶,但这就是银霜叶的来历和得到银霜叶的方法。” 诺欧面若寒霜:“成为大学者?” 这时,艾斯也走到诺欧身边,他道:“米莱图书馆可太吝啬了,竟然只给大学者几片银霜叶吗?” 年轻人:“小先生,这是米莱图书馆的惯例,从一千多年前就开始了。并且,先生认为银霜叶是用什么制作的?” 第138页 艾斯想到银霜贝壳,道:“魔法师炼金的产物吗?” 年轻人:“每片银霜叶都是独一无二的,就像世界上不会有两片相同的叶子。银霜叶的确是魔法师的炼金实验室出产的,不仅如此,银霜叶里还被加入了秘银。” 秘银?艾斯猛地睁大眼睛。 秘银是所有魔法师都梦寐以求的东西,它的坚固程度仅次于龙鳞,又对魔法元素有极好的亲和度,如果加在法杖或者其它魔法道具里,会大大提升魔法道具吸收魔法元素的速度,可以瞬间提升魔法道具至少三分之一的威力。 但秘银极其稀少,也非常昂贵,它只会伴生在宝石矿脉里,而且每次出现都只有一点点。 年轻人看艾斯与诺欧这么吃惊,赶紧解释道:“银霜叶所含的秘银非常少,少到低级的魔法师都看不出来。基本不会有什么用处。唉。我们也不知道,魔法师大人是怎么想的,竟然会用秘银制作银霜叶。” 艾斯并没有把年轻人后面的话放在心上。一片银霜叶所含的秘银少,那十片呢,一百片呢? 诺欧:“如果我需要银霜叶,除了找大学者,还有别的办法吗?” 年轻人摇摇头,道:“没有了。” 倒是他的同伴突然道:“其实在米莱图书馆就有许多银霜叶。” 艾斯、诺欧同时向他望去,那人继续道:“米莱图书馆成立至今,每过二三十年就会有人得到大学者称号,获得银霜叶。有许多大学者喜欢把银霜叶夹在他们看过的、喜欢的书籍里,这些书籍也都在米莱图书馆。现在图书馆里,至少有数千片银霜叶。” 艾斯、诺欧对视一眼,都在对方的眼里看到喜悦。 然而很快,另一位年轻人说的话就像盆冷水浇到他们头上,“这不可能!米莱图书馆的藏书以亿计,平常就是有学者意外发现了,也是自己留着,万金不换的。这也是米莱图书馆的传统,大学者送给后人的礼物。平常好几年都不定有人能发现一片银霜叶,现在又哪里找得到?” 艾斯:“想要找到银霜叶很复杂吗?只要把这些书都翻一遍,而且,我也不是要所有的银霜叶。” 年轻人:“小先生,你知道米莱图书馆有多少书吗?穷尽一个人的一生,都无法读完一个藏书室的书。而银霜叶极轻、极薄,人们如果不阅读,只是快速地翻过一本书,都可能会错过它。再者,找上1000本书,就需要1000个银霜贝壳,找上10000本书,就需要10000个银霜贝壳才可以借阅。但是按照比例,10000本书都未必能出1片银霜叶,这无异于大海捞针。” 艾斯、诺欧:…… 艾斯:“骑士精神里没有耐心这玩意吧?为什么要我们做这个?” 诺欧郑重地转过头,“艾斯。” 艾斯:“啊?” 诺欧:“你不是梦想成为学者吗?” 艾斯:“啊?” 诺欧:“你试试得到大学者的称号吧。” 艾斯:“啊?” 这怎么可能??? 让艾斯成为大学者的话,诺欧也只是说说。 虽然在同龄人中,艾斯也算博学,但大学者,那可是整个帝国最有学问的人,艾斯距离得到大学者的称号,还有非常遥远的距离。再者,大学者必须宣誓不结婚,不承爵,把一生都奉献给学海。 这也是之前诺欧反对艾斯成为大学者的理由。诺欧觉得,在年纪尚轻的时候,就做出有关一生的宣誓,并不是明智的选择。 学者地位再尊贵,在真正的上位者看来,也只是他们掌控天下的手段。诺欧希望,艾斯能与他一起,成为博弈之人,而不是棋盘上的棋子。 诺欧、艾斯也没有完全相信米莱图书馆的人说的话。他们离开米莱图书馆后,打听了两天,得到一个消息,尼斯港的米莱大学者一个月后会回米莱图书馆。 米莱大学者似乎遇上了麻烦,需要请人帮忙。他不愿意欠下贵族的人情,就承诺,若有人能帮助他,他会尽力完成那人的一个心愿。 米莱大学者,并不像诺欧的老师——梅隆大学者那样,以自己的名字作为封号。米莱大学者的封号是继承的,每一任米莱大学者去世前,就会在其余大学者中挑选一个人成为新的米莱大学者。 这个人也会成为当代的大学者之首。 米莱大学者的任务应该才是正确得到银霜叶的方法。 至于成为大学者或者花上几百万银霜贝壳在米莱图书馆大海捞针地找银霜叶,那都是什么鬼? 而趁着这两日,艾斯与诺欧分头打探消息,艾斯也回了趟亡界。比尔之前提供魔法药剂的方子,艾斯、阿诺德将军也花了大价钱搜寻来了不少材料。 比尔那里,制作魔法药剂,似乎有了新的进展。 第64章 比尔与他的实验室 亡界, 永夜城。 永夜城城主府后面有个独立的小院,院子里栽种了不少奇花异果,还有许多魔法药剂大师都不认得的草药,更让人称奇的是, 小院的药田被一条界石铺成的栈道分开, 栈道左边的药田种植的都是光明属性的草药, 右边则都是黑暗属性的草药。 阿诺德将军的动作雷厉风行的, 在艾斯让比尔研究魔法药剂方子的第二天, 阿诺德将军就弄出了这块药田。不仅如此, 为了让小院里的两种属性的草药互不干扰, 阿诺德将军还请来了巫妖英格索尔。 第139页 距离艾斯上一次见到巫妖英格索尔, 已经过去了六年的时间。巫妖英格索尔丝毫没有变化, 他赤足走在栈道上,漆黑的石子路衬得他脚趾晶莹如玉,他柔顺的黑发批在背后, 悠悠地扫过石子路。大概这就是巫妖吧,不过走再远的路, 英格索尔的脚掌都白皙如新,他的头发都光滑可鉴。 巫妖英格索尔看到艾斯, 懒洋洋地笑了, “艾斯, 好久不见,别来无恙啊。” 艾斯微微躬身, “英格索尔大人。” 巫妖英格索尔侧身, 避开了艾斯这一礼, “上次见面的时候,你手上就拿着阿诺德的可怜兮兮的信物, 这次再见,你手下都快有两个巫妖了。” 艾斯诧异:“我手下?两个巫妖?” 巫妖英格索尔指了指栈道尽头的石屋,这间石屋外表与永夜城其它建筑没有区别,内里却别有乾坤,是比尔的实验室。 艾斯笑到:“比尔的确有巫妖的身躯,但他的等级是小死灵海强行提升上来的,是比九级强大,但肯定不能与巫妖比肩的。” 艾斯可不觉得亡界南面有什么事可以瞒过巫妖英格索尔,哪怕是小死灵海,也就直说了。 巫妖英格索尔的确对艾斯的坦诚很满意,他一向不喜欢自作聪明的人类。巫妖英格索尔道:“不过,你手下快有一个真正的巫妖了吧?” 艾斯一怔,他第一反应是巫妖英格索尔愿意加入永夜城,到他的麾下。但艾斯也知道,这是白日做梦。可如果不是这样的话,巫妖英格索尔的话是什么意思? 艾斯后知后觉地看向阿诺德将军,如果不是有巫妖要加入永夜城,那就是…… 巫妖英格索尔看着阿诺德将军,笑道:“阿诺德,你这许多年的执念达成,应该快要突破了吧?” 阿诺德将军倒不意外,他说道:“突破的机缘又哪里是这么好遇上的。” 巫妖英格索尔不以为意,道:“只是时间问题罢了。” 倒是艾斯大喜过望,“阿诺德将军,你,你要突破巫妖了吗?为什么不去小死灵海,要是早知道……”艾斯的眼睛飘向石屋。 要是艾斯早知道阿诺德将军要突破巫妖,肯定不会让比尔一个人占领石屋这些年的。 巫妖英格索尔:“不急。其他人突破可能在外面与在小死灵海没有区别,但巫妖也是有强弱之分的,如果是阿诺德的话……”巫妖英格索尔声音里充满向往,他道:“也不知道中心城的那位与阿诺德谁强一些?” 艾斯不清楚为何阿诺德将军还没有突破,巫妖英格索尔就断言他将来实力强大。还是阿诺德将军细细解释给艾斯听了,“殿下,我活着的时候,就走了一条路,成为了剑圣,这千年,我又走了另一条路,如果我能再次凭借自己突破。在圣阶里,也会属于比较强大的了。” 艾斯道:“我期待那一天。” 艾斯没再与阿诺德将军展望未来,而是感谢巫妖英格索尔:“谢谢英格索尔大人这次帮忙,不然我与阿诺德将军将药田弄到这般规模,至少要十年的时间。” 巫妖英格索尔:“我这活儿可不是白干的,我之前就需要几瓶药剂,正好,你这里有个巫妖级别的魔法药剂师。过段时间,我会把材料找齐了,让他给我制作几瓶药剂。” 艾斯自然没有不应允的,他还多嘴说了句:“阿诺德将军说去找您,我还担心您在沉睡,没想到您这么快就来了。” 巫妖英格索尔白了艾斯一眼,嗔怪道:“人类真是没良心的东西。自从你上次来,我可就再也睡不着了。” 艾斯尴尬地摸了摸鼻子。 巫妖英格索尔这种雌雄莫辩的美貌真的太具有冲击力了。 还好,巫妖英格索尔像是觉得永夜城城主府没什么好玩的,想要离开了。 巫妖英格索尔走之前,静静地看着艾斯,他的目光向跨过了千年的时光,又重新回到艾斯的身上,“艾斯·诺依曼,期待我们的下次见面。” 等巫妖英格索尔走后,艾斯与阿诺德将军走过栈道,推开门。 比尔的实验室与大多数魔法师的实验室都不相同。比尔实验室的墙边有几个透明的、圆柱形的魔法药剂瓶子,每个瓶子里面都有颜色不同的药剂,其中有一瓶橙色的、一瓶墨绿色的药剂还不断地冒着气泡。这些魔法药剂瓶子要成年人张开双臂才能抱住,高度更是有一人多高,里面装着的魔法药剂无不是价值连城的。 艾斯站在一个黑色的药剂瓶子前面,黑色的药剂就像面镜子,完美地倒映出了艾斯的身影。 此比尔正站在实验室中间的一张桌子前,制作魔法药剂。 艾斯看着实验桌上乱七八糟的东西,手上的白骨法杖挥了挥,一切就整洁如新了。原本,艾斯与阿诺德将军进入实验室的时候,还没有惊动比尔的,倒是艾斯使用魔法,让比尔差点勃然大怒的。要知道,魔法师实验的时候,是最忌其他人使用魔法的,这会混乱空间里的魔法元素。 但还好,比尔认出了艾斯,也想起了彼此的身份,才把这口气憋了下去。 艾斯冷冷道:“这次实验,你已经失败了。” 虽然是比尔在做实验,赔的可是艾斯的钱,艾斯没事肯定不会找比尔麻烦,实验失败就另当别论了。比尔愤怒地瞪了艾斯一眼,艾斯却只把注意力集中在比尔面前的坩埚上,坩埚里的液体渐渐凝固,化作两颗小金珠。 第140页 魔法药剂应该是液体的,如果变成了小珠子,肯定是失败了。 艾斯:“我以为你说的魔法药剂有进展,是你成功把它制作出来了。没想到,是你确定失败了。你不会以为我让你一个人享着小死灵海的阳海四年,是为了让你做弹珠玩的吧?!” 比尔:“诺恩殿下应该会喜欢这样的弹珠。” 艾斯把诺恩当儿子养,那永夜城的不少人就称呼诺恩为诺恩殿下了。 艾斯想了想,这小金珠金光闪闪的,诺恩的确会喜欢。但,但是现在的问题不是这个,艾斯有点出离愤怒了,“外面都说,永夜城气大财粗,每天收入数百万冥币,结果呢,还养不起你一个人。” 比尔有些破罐子破摔的意思,“我尽力了。” 艾斯与比尔之间是有契约的,他当然知道比尔没说假话,可这样,艾斯更气愤了。 比尔倒是老神在在的,在魔法岛他经历失败的次数更多。比尔左手拿着坩埚,右手把小金珠取了出来。艾斯把比尔丢进小死灵海后不久,就在亡界给他找了契合的右手的骨头,等比尔从小死灵海苏醒,他的手骨已经与他的身体融为一体,根本看不出是外接的。 当然,比尔偶尔会碎碎念,这只手让他失去了制作药剂的手感,但都会被艾斯当作耳旁风。阿诺德将军更狠,他道:“手感这样的东西,练练就有了,你之前才活了多少年,炼药又只练了多少年。死了以后,你才会发现,日子还长着呢。” 比尔:…… 比尔气得罢工了两天,还是艾斯回亡界后,他才老老实实的重新开始制作魔法药剂。 此时,石屋的魔法师实验室里,没有魔法灯照明,最边上的那个冒着气泡的橙色药剂散发着淡淡的光芒,刚好可以照亮实验室。并其,艾斯有夜视的能力,阿诺德将军、比尔更是亡灵生物,更没有在黑夜里看不见的说法。 艾斯对比尔道:“把那个传奇魔法药剂的方子拿给我看看。” 比尔从实验室的桌子里取出一个木匣子,递给艾斯。 魔兽森林大峡谷一战后,艾斯就缴了比尔的空间戒指,魔法药剂的药方当时也在里面。不过等比尔清醒以后,艾斯还是把空间戒指物归原主了。就是比尔之前在魔法塔抢走的诺欧的空间戒指,被艾斯留了下来。只是艾斯还没想好,用什么方法还给诺欧。 艾斯把药剂方子从木匣里取出,翻开看了,“辛夷花、梅玉狮子的魔晶粉末、扎蓬果、三兽血、蕲蛇……” 药剂方子上所涉及的无一不是极其罕见的材料,也就是比尔手上有他在魔法岛的存货,现在又有永夜城做后盾,不然这些材料就是魔导士,单凭自己花上数十年都很难集齐的。 艾斯把药剂方子看了数遍,又回想起之前看比尔制作药剂时的步骤。艾斯反复思考,确定比尔完全没有错误。 可是,这不应该啊。 艾斯走到比尔实验室右边的桌子前面,仔细看着桌子上的瓶瓶罐罐,比尔专门用一个桌子盛放这个药剂方子需要用到的草药和其它材料。 突然,艾斯指着一个红色的瓶子,问道:“这是什么?” 比尔:“三兽血,分别是独角兽、玉狻猊、喷焰兽的血液。” 艾斯又看了遍实验室上的材料,道:“不对,不对。” 比尔:“殿下,有什么不对吗?” 艾斯:“三兽血,如果这些材料有错误的,一定是三兽血。这些材料无一不是极其罕见的,梅玉狮子是十级魔兽,还是凯撒商会在芬格帝国帝都的拍卖会上收集来的,扎蓬果更是绝种许多年,直接生食也能让剑士晋级,就是九级剑士冲击剑圣的瓶颈,在这之前,服用一颗扎蓬果也有奇效。” “相对其它的这些,三兽血太普通了。” 比尔:“玉狻猊、喷焰兽是八级魔兽,独角兽更是九级魔兽,这三种血液并不普通。” 艾斯:“可相对其它的,这是最好得的是不是?” 比尔不说话了,艾斯快步走到石屋外面,喊了两声,然后对比尔道:“拿一个空的瓶子来。” 比尔按照艾斯的要求,拿了瓶子,走到石屋门口,他看到艾斯半蹲在地上,正在跟诺恩殿下讨价还价,“只要一点点血,没几分钟你就会愈合了。我过两天带你出去玩好不好,想不想去海上,你的翅膀在海面上一挥,就会激起无数浪花。” 艾斯的样子,像足了引诱小红帽开门的大灰狼。 不过诺恩显然把艾斯当亲爹了,犹豫了半晌,还是把翅膀伸开,让艾斯取血。艾斯用匕首小心地划开了诺恩的翅膀,然后看着鲜血滴入瓶子里,确保一滴不漏。 艾斯觉得数量差不多了,就把瓶子合上,他看着诺恩翅膀上的伤口慢慢闭合,直至消失。 艾斯从怀里拿出龙王角,这正是他在海市上花了1000金币得的,他放到诺恩爪子上,道:“拿去玩吧。可能是你祖宗的东西。你可以去找安吉拉,你想吃什么就让她给你做,就说是我说的。” “嗷——”诺恩嗷了一嗓子,高兴地飞走了。 诺恩刚来亡界的时候,伙食就是安吉拉负责的,可后来安吉拉制作铠甲太忙,艾斯也不想安吉拉大材小用,他请了亡界最会烹饪的骷髅来给诺恩做饭。然后,可能诺恩出生的时候,就是吃安吉莉卡捣的肉糜长大的,它就认这个口味,连号称主厨过三色堇帝国宫廷宴会的骷髅都没让诺恩满意。 第141页 最后艾斯气得直接让诺恩出去自己捕猎了,诺恩这才消停了。 比尔从艾斯的手中接过血瓶,他又重新用阴火燃了一个坩埚,然后把两颗金珠放进去,这些都是失败的半成品,比尔必须先用它们做下实验。 没过多久,两颗金珠就化成了液体,比尔小心翼翼地往里面滴了两滴诺恩的血,然后他就看到原本金色的液体变成了黑色,而且,这液体…… 艾斯原本注视着坩埚里的药剂,还没有发现异常,突然,他发觉比尔、阿诺德将军都一动不动的,不是时间静止了,而是他们像被施了魔法或者惊呆了。 艾斯:“阿诺德将军、比尔,发生了什么?” 比尔:“殿下,我想我知道这张药剂方子制作出来的药剂,为什么有资格被称作传奇药剂了。这个药剂针对的是……” 阿诺德将军:“它是与灵魂有关的。” 艾斯:“怎么?怎么连阿诺德将军你都知道了?” 阿诺德将军:“殿下,你还不完全是亡界的人,所以你没有感觉。在诺恩殿下的血与原本的药剂融合的时候,我的灵魂之火发出了感应,它对我有种吸引力,吸引我得到它。殿下,我似乎看到了巫妖之后的路。” 艾斯大惊,巫妖就相当于人类的圣阶,圣阶之后难道还有别的路吗? 艾斯终于明白比尔的这张魔法药剂方子的价值了,魔法岛可能不知道,所以他们之前派来抓捕比尔的都是些虾兵蟹将。如果魔法岛知道这张药剂方子是针对灵魂的,他们会不计一切找回它的。 要知道,灵魂是人类至今探索最少的领域。圣阶之后,剑圣身上的伤已经可以自动痊愈,圣阶之前,不少魔法药剂都可以把大伤化小,小伤化无,唯有灵魂,人类也好,亡灵生物也好,都拿他束手无策。对于亡灵生物而言,灵魂之火熄灭,就是他们彻底死亡。 卡尔·凯撒多年前被丹尼尔伤了灵魂,就是凯撒商会富可敌国,也没有找到治愈他的方法。 艾斯问道:“那,这个药剂制作完成了?” 比尔终于从刚才的晃神中反应过来,他说道:“殿下,不是。三兽血必须要三种魔兽的血,诺恩殿下的血可以用,那么另外两种血最好来自十级魔兽或者十级魔兽的幼崽。” 艾斯喃喃道:“这可不好得。” 一般用来制作魔法药剂的材料,都是有保质期的,血液这种最好不要超过十年。就是在两个帝国的各种拍卖会上搜罗,也很难找到符合要求的,除非是在魔法岛上,那里应该会有。 比尔的目光又移回魔法药剂上,他的目光中混杂着震惊、欣喜,数种情绪混杂在一起,复杂至极。 就连艾斯、阿诺德将军离开石屋,比尔都没有发觉。 阿诺德将军:“殿下,如果您很着急的话,可以带比尔的魂晶去魔兽森林,是有机会得到十级魔兽的血液的。” 艾斯迟疑道:“比尔现在还不是巫妖吧。” 阿诺德将军:“殿下只要到魔兽森林外围,放出比尔就行了。九级的亡灵生物也有可能从十级魔兽身上取到鲜血的。殿下不用为比尔担心,就是比尔被十级魔兽拍飞了,他已经死过一遍,也不会再死了。” 艾斯:…… 艾斯:“我先委托凯撒商会注意有没有拍卖会有新鲜的十级魔兽的血液。这两天,我在尼斯港,也会打听一下十级魔兽的消息,大海里高级的魔兽比陆地上多得多。” 阿诺德将军微微躬身,目送艾斯返回现世。 因为亡界大门连通现世、亡界的两个地点是固定的,艾斯还要从他刚才进入亡界的通道返回现世。 第65章 第一片银霜叶 艾斯与诺欧再碰面的时候, 两个人对了下收集到的消息,都认为米莱大学者的任务,才是这次佐治亚骑士团最终考核的关键。 不过今天,诺欧的面色不太好。 艾斯关心道:“怎么了?” 诺欧从口袋里取出一张纸条, 递给艾斯, 是格林家族的人从尼斯港外传递来的消息。纸条不大, 上面也只有短短的一行字, “三色堇帝国历1012年3月13日, 玛丽公主在帝都玫瑰庄园生下一女, 命名夏洛蒂·格林。” 夏洛蒂·格林? 艾斯:“这是你叔叔的女儿?” 诺欧没有说话。 艾斯对三色堇帝国贵族的那些事也很是无语, “他们这样也能和好?”当初乔纳·弗林可是在玛丽公主的地盘上, 跟白玫瑰纠缠不清的。 不过想来也不会错了。就是诺欧还没有继承爵位, 科奥瑟家族再蛮横无理,也不会给一个没有格林家族血脉的孩子,赐予格林的姓氏。 诺欧:“未必是和好了。” 艾斯怔了一下, 转念一想才明白了,就是玛丽公主没有原谅乔纳·弗林, 也不妨碍他们继续勾勾搭搭。再者,玛丽公主与乔纳·弗林毕竟有一个儿子——加布里埃尔·格林, 在玛丽公主身边养了这些年, 他们怎么也不会完全变成陌路人的。 艾斯:“一个孩子不算什么。之前, 不也有加布里埃尔·格林吗?玛丽公主对你叔叔也就那样。” 诺欧摇摇头,道:“你不明白。据我在玫瑰城堡的人说, 玛丽公主格外喜欢女孩儿, 这个女儿她一定会精心养大的。” 不像加布里埃尔·格林, 当年诺欧的叔叔离开玫瑰城堡时可是带着这个孩子一起走的。若是玛丽公主舍不得,乔纳·弗林绝对带不走儿子的。 第142页 诺欧:“而且, 我叔叔这个人,只要给他机会,他惯会伏低做小,但又不显得谄媚逢迎。在他年轻的时候,是不少女孩的梦中情人。没有人知道玛丽公主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这是一个很不好的信号。” 玛丽公主的父亲是安德烈亚斯亲王,他手上掌有帝国最骁勇的骑士团之一,在北方还有大片的封地。安德烈亚斯亲王对玛丽公主极其宠爱,当初给她挑选夫婿,就选择了自己封地不远处的一个家族的伯爵。所以,就是婚后,玛丽公主与伯爵多有不合,也没有人敢给玛丽公主气受。 后来,伯爵去世,玛丽公主与伯爵的女儿就成了伯爵唯一的继承人。等他们的女儿成年后,也将会成为那片领土上的女伯爵。 这许多年,玛丽公主月月在玫瑰城堡举办宴会,不少贵族都以拿到玫瑰城堡宴会的邀请函为荣,玛丽公主的关系网,说是笼罩整个三色堇帝国的贵族圈都不为过了。 这样的女人,她手上有多强大的力量,是寻常人不敢想象的。 这也是为什么诺欧对乔纳·弗林一忍再忍,他绣花枕头的叔叔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他背后站着的人。 艾斯道:“可是,他们的女儿,要对玛丽公主产生影响,至少要十年后,到时候,你已经是……” 艾斯话说到一半,突然顿了下,“我明白你在担心什么了。” 不用过多久,诺欧就可以通过佐治亚骑士团的考核,只要他觐见过陛下,他就是格林公爵了。到时候,诺欧凭借自身的实力,格林家族封地上的财富与格林骑士团,他就是三色堇帝国、甚至是这个大陆上最有权势的人之一。 而想要避免这个情况出现,最简单的方法就是让诺欧无法通过佐治亚骑士团的考核。 一个月后,谁知道米莱大学者会布置出怎样的任务。 若这是一个仅在理论上可以完成的任务,若佐治亚骑士团训练营里所有人都没有通过,那人们也只会责怪佐治亚骑士团最终考核出题太难,不会有人说这是针对诺欧。哪怕这的确是事实。 佐治亚骑士团的历史上,也出现过几次最终考核没有任何一个剑士通过的情况,这也不是个例,但参加考核的人肯定没有6级剑士的。 况且,米莱大学者的身份,是天然的保护屏障。 绝大多数学者都对贵族敬而远之,更少有勾结之事。这不仅能减轻三色堇帝国王族干涉骑士团最终考核的嫌疑,还能让诺欧的支持者无话可说。 不是没有给你机会,而是你没有通过考核。 这一届佐治亚骑士团训练营的剑士,除了诺欧是公爵之子,大卫·里希特是伯爵之子,其他多是小贵族的子嗣。大卫·里希特这里原本还有些麻烦,但他庸才的名声就是帝都也流传颇广,这也是因为大卫·里希特的兄长——海因里希·里希特的事迹太过传奇。 但也因此,没有人会管大卫·里希特后来在佐治亚骑士团训练营有多努力,只会觉得,“大卫·里希特?他没有通过佐治亚骑士团的最终考核,这太正常了。” 艾斯:“的确有这样的可能,但只要这个任务在理论上是可以完成的,我们就能做到。” 这些年,不仅诺欧实力进步不小,艾斯的实力也提升恐怖,只是无人知晓罢了。艾斯相信,一切的阴谋诡计都不会成功。 诺欧道:“不得不防。” 艾斯道:“那我们,先去米莱图书馆找银霜叶,等到米莱大学者来了,再听听他的任务?” 诺欧望向艾斯,他孔雀蓝的眼眸是沉静的,但在他的眼神深处却像是有什么在燃烧。艾斯漫不经心地看着诺欧身后高耸入云的米莱图书馆,他的手伸进怀里,摸了摸厚厚的钱袋子,他今日趁着打探消息的时候,回了趟亡界,又取出些货物,与凯撒商会交易了。现在,艾斯最不缺的就是钱了。 …… 艾斯也不知道他在米莱图书馆待了多久,毕竟米莱图书馆在山里,一丝阳光都照不进来,全靠山壁上的银霜贝壳照明。 艾斯只记得,他不停地用银霜贝壳破掉书籍上的魔法罩,再快速地翻过书页。 银霜贝壳是一次性消耗品,破掉魔法罩后就会消失。 哪怕艾斯可以用冥想代替睡眠,他都觉得头昏脑涨,手臂酸软无力,完全是翻书翻的。好不容易,艾斯把带在身上的银霜贝壳都用完了,他赶紧走出藏书室,通过长长的甬道,走到米莱图书馆山顶的大厅。 大厅的角落里,有两个人坐在那里,分别是大卫·里希特与杰罗尔德·霍斯利。大卫·里希特被诺欧拒绝后,就与杰罗尔德·霍斯利组队了,大卫·里希特出身不凡,佐治亚骑士团训练营里不少人想通过他搭上里希特家族。 要是平常,大卫·里希特可不会喜欢别人别有目的地接近他,但这时,任何一份力量大卫·里希特都不想放弃。真正的骄傲是建立在绝对的实力之上的。 至于杰罗尔德·霍斯利,他是这一届佐治亚骑士团出的两个四级剑士之一,要不是诺欧的光芒太盛,他这个年纪,绝对会享有天才之名。 杰罗尔德·霍斯利也在尽力帮助大卫·里希特通过考核,他分得清,与里希特伯爵的儿子有交情好,还是与未来的里希特伯爵有交情好。 大卫·里希特边上正在看书,艾斯走到他边上,一屁股坐下,只感觉两块肩胛骨都疼,连懒腰也不想伸。 第143页 大卫·里希特看着手上的书,头也不抬,道:“你这两天出来得比之前都频繁啊。” “藏书室里太逼仄了,我快要被闷疯了。”艾斯看了眼大卫·里希特看的书,问道:“你在看什么?” “《里希特家族史》。”大卫·里希特回道。 艾斯诧异道:“米莱图书馆还有这些书?” 大卫·里希特道:“是啊,帝国有名有姓的家族基本都有,我还看到《诺依曼家族史》了,你要不要借来看看?” 艾斯摆摆手,“没兴趣,也没时间。” 大卫·里希特:“最近格林小公爵都没怎么出来,他除了出来拿水、干粮,还有银霜货币,就一直在藏书室里。” 艾斯看了眼自己的手臂,上面泛起了密密麻麻的鸡皮疙瘩,他轻声道:“这里真不是人待的地方。”简直比亡界都可怕。 亡界至少有骷髅,米莱图书馆除了书,在藏书室里连个活物,不,连个死物都见不到。 艾斯问道:“我们这次来的人里,有人得到银霜叶吗?” 艾斯、诺欧是最早找到米莱图书馆的,后面断断续续的,他们这届训练营的人都找到了这里。得到寻找银霜叶的方法后,有人直接放弃,想等米莱大学者来尼斯港,有人在尼斯港直接用金币换了些银霜贝壳,来米莱图书馆碰运气。 大卫·里希特:“没有,没有听说谁找到。也可能有人找到了,但瞒得比较严实,所以没被人发现。不过这样的几率太低了,我感觉他们每天在米莱图书馆待上一个时辰时间都算多的,又能翻到几本书。你们呢,你跟格林小公爵已经换了多少银霜贝壳了?” 艾斯把手伸出去,比了个“三”的手势。 大卫·里希特:“还好,还好,只有3万银霜贝壳,折合成金币也不到4万。” 艾斯没好气道:“谁说三万了,我跟诺欧第一次就收购了300万金币的货物换的银霜贝壳。后来又托凯撒商会的人继续寻找米莱图书馆清单上的东西,我都不知道过手了多少银霜贝壳了。” 大卫·里希特:“你们疯了?这些钱花下去连个打水花的声音都听不到。” 艾斯:“如果你有这个钱,你花吗?” 1个小贵族家庭一年有几万金币的收入顶天了,定然不会给他们的子嗣太多钱。300万金币,就是在贵族看来,也是很高的价钱了。更何况,这钱花的跟直接送给米莱图书馆也没区别了。 关键是米莱图书馆收了钱还不办事。 但是大卫·里希特想了想,他要是有这些钱,他大约也是,“花!” 艾斯朝山壁翻了个白眼,他就知道,这些贵族小少爷从来不把金币当钱。他们就没有浪费这个概念。 之前,大卫·里希特在米莱图书馆把身上的金币都花完后,还想去借高利贷,被艾斯拦住了,他说:“只看得到脚下三步的人,是走不长远的。” 艾斯好意劝说,大卫·里希特也听得进去,艾斯就让他留在米莱图书馆山顶的大厅,让他与杰罗尔德·霍斯利帮忙看东西。艾斯每日给他们俩100银霜贝壳,让他们去寻找有缘的书。 艾斯道:“银霜叶这样小的出现比例,一个个藏书室找过来,与随机挑出现的概率,都一样。你们用心地挑,说不定还会有意外收获。” 大卫·里希特、杰罗尔德·霍斯利只要不写信向家里要钱,每日去尼斯港赚钱也就这点收入,他们还不如在米莱图书馆给艾斯他们看包呢。 艾斯靠在墙边休息了会儿,就起身想要离开。 大卫·里希特火急火燎地叫住艾斯,“艾斯,你刚才来的藏书室是左边第三个门,你走错了。” 艾斯背对着他,摆摆说,道:“没走错,我就是去摸鱼的。” 当然啦,艾斯的本意是待在米莱图书馆山顶的大厅的,这里的银霜贝壳格外多,光线充足,地板又平坦,正是睡觉的好地方。但诺欧每天还是会来这里两三趟,不是拿面包、水,就是拿银霜贝壳,艾斯这时想摸鱼,自然不会在诺欧的眼皮子底下,去感受诺欧的低气压。 艾斯在甬道里兜兜转转,很快的,艾斯就找到了他要找的藏书室。艾斯连藏书室外的标语都没看,就熟门熟路地走了进去。 艾斯嘴角微勾,心情愉悦地看着面前密密麻麻的书籍。诺欧之前推测学者会喜欢诗歌,还有各种专业性强的书籍,这些天,艾斯满脑子不是咏唱星辰大海的诗歌,就是男女情人的无病呻吟,还有怎么解剖人的身体这种医学相关的。 拜托,他见过的骨骸比写书的人见过的活人都多,他为什么还要看那种愚蠢的东西! 艾斯拿了个银霜贝壳,砸破魔法罩,他挑了本墨绿书皮,看起来十分严肃正经、高深的书。不过呢,艾斯现在是来放松心情的,他怎么可能会看深奥的东西。 这本书里面…… 艾斯非常有兴致地打开了手上的书,其他看到书皮的人可想不到里面的内容。书页上是两个穿长袍的男子,他们衣衫半开,表情似欢愉似痛苦,而他们平常不展现于人前的部位则勾画得栩栩如生。 艾斯饶有兴致地翻着书,每一张书页上,两个男子的姿势都不尽相同。 艾斯简直大开眼见,三色堇帝国人的想象力、创造力在某些方面比艾斯前世生活在信息大爆炸年代的人都要强。 第144页 艾斯在心里暗中懊恼,他刚来米莱图书馆的时候,怎么没想到图书馆里还有这种东西。他错过了多少学习的机会! 也是,米莱图书馆里的书籍应有尽有,里面的内容也广博宏大,包罗万象,有这些雅趣的肯定也不止艾斯一个人。 现在发现还不晚,艾斯心想。 可能是艾斯这些天真的有些被逼疯了,也可能是他对某人完全没有警惕心,直到某人走到艾斯的身后,跟他说话,艾斯才惊觉他身后有人。 “你在看什么?” 艾斯刚刚把书页往后翻了一页,就听到诺欧的声音,他赶紧合上书,站了起来。艾斯正面对着诺欧,反手拿着墨绿色的书,放到背后。 艾斯:“你怎么来了?” 诺欧:“我刚刚去大厅了。米莱图书馆的人跟我说,米莱大学者今日回尼斯港。我来找你,想问你,要不要一起去找他?” 艾斯作势要把书放回书架,道:“那我们赶紧去,小胖子他们已经去了吧,不要让其他人抢了先。” 诺欧却突然对艾斯手上的书感到兴趣,“你刚才在看什么?” 艾斯:“没什么,我就在想,大学者们会不会喜欢这些书,来看看有没有银霜叶。”艾斯话虽这么说,却心虚不已。 诺欧:“那你怎么不继续找了?” 艾斯:“这不是你来了吗……” 诺欧突然打断艾斯的话,他斩钉截铁、一字一顿道:“你。想。藏。私。” 艾斯:“没有,哪有这事……” 艾斯无奈,只得看着诺欧把手伸向那本还没来得及放进书架的墨绿色书,然后,诺欧没有打开书,而是手指在书页下仔细一捏。 艾斯这才注意到,这本书的下面有银色的小书签的角露了出来。想来就是艾斯刚才想要看的那一页上夹的,只是艾斯合得急,所以没有看到。那片银霜叶就往下滑了一点。 诺欧把银霜叶拿到手上,他怀疑地看着艾斯,道:“你想藏私。” 艾斯看着挚友那双漂亮的眼睛,看着那双眼睛里闪烁着的不信任的光,只觉得百口莫辩,心痛欲绝! 艾斯都想把手上的绿皮书打开以证清白了。哪怕打开绿皮书以后,艾斯会变得更不“清白”。 诺欧的眼光的有些尖锐。 艾斯…… 艾斯他现在有些走神。艾斯还在想他绿皮书里的内容,下一个姿势到底是什么呢?竟然连大学者都觉得十分重要,需要用银霜叶标记。 那得是多爽的姿势啊!艾斯心里有点小荡漾。 艾斯倒是没有把诺欧的怀疑放在心上,虽然诺欧刚质疑艾斯的时候,艾斯有些悲愤,但他们两人是能把后背交给对方的同伴,他完全没有必要藏一片对他几乎没有作用的银霜叶。 诺欧之所以这样质疑艾斯,多半是因为艾斯刚才心虚的表情。艾斯心里暗自懊恼着,他的城府还不够深,诺欧突然出现,就把他吓得手足无措了。 不过,现在最关键的是,怎么把诺欧打发走! 艾斯对他没看到的、连大学者都觉得值得用银霜叶标记的一页,心痒痒得不行! 诺欧:“你有什么想说的?” 诺欧摆出一副坦白从宽的样子,结果艾斯根本不吃他这一套,他本来就没做什么对不起诺欧的事好不好!不对。这话怎么感觉这么怪! 艾斯:“我想,你先去找米莱大学者,听听他的任务。这里出了一片银霜叶,我觉得还有,我再找找。” 艾斯眨了眨眼睛,他的目光十分的真诚,一副全然为诺欧着想的样子。 诺欧看了艾斯一会儿,把他手上捏着的银霜叶放回了艾斯的手心,他道:“不用。米莱大学者既然来了尼斯港,就不会跑。我也觉得这里再出银霜叶的几率很大,我陪你一起找。” 艾斯:…… 第66章 米莱大学者 艾斯一把抓住诺欧想要伸向书架的手, 道:“我又想到,训练营的其他人肯定都去找米莱大学者了。万一米莱大学者发布的任务数量有限,我们去晚了可就不好了。” 诺欧:“没事,只要有人完成了任务, 我们也就有了银霜叶。” 你是贵族还是土匪, 艾斯在心里默默吐槽。 艾斯道:“这样不好吧, 大家都不容易……” 诺欧还想说话, 但艾斯已经不管不顾地把他拉出藏书室了, 边走还边道:“大卫·里希特他们两个呢?” 诺欧:“已经先去找米莱大学者了。” 诺欧也不用艾斯去拖, 他自然而然地、肩并肩地走在艾斯的身边。只是艾斯, 他还是回头看了眼藏书室, 他的心在滴血, 眼神中也充满了留念与不舍。 诺欧看了眼艾斯,在心里冷笑,呵, 有秘密。 …… 诺欧、艾斯离开米莱图书馆不久,就找到了米莱大学者, 这很容易。因为米莱大学者就在米莱街道的一家酒馆里,而米莱街道不同艾斯他们上次来时的冷冷清清, 人们在酒馆门口排了一条长龙般的队伍。从街道的各处还不断有行人赶来。 艾斯踮了踮脚尖, 通过熙熙攘攘的人群他看到了酒馆里坐着的人。 艾斯一眼就认出了米莱大学者, 不仅是因为佐治亚骑士团训练营的不少剑士都围在他身边,还因为米莱大学者身上穿着的灰袍, 与米莱图书馆接待的两个年轻人、格林城堡的梅隆大学者如出一辙。就是没有这些外在的条件, 米莱大学者身上恬淡的气质, 也很容易把他和寻常人区分开来。 第145页 艾斯看着眼前的米莱大学者,又想到他在格林城堡见过的梅隆大学者, 他们就像是高山上的雪莲,遗世独立。艾斯想,怪不得平民畏惧贵族,却又敬重大学者,他只是寻常见到米莱大学者,就觉得他观之可亲,不像与那些骄奢的贵族同流合污之人。 当然,艾斯是把自己排除在骄奢的贵族之中的。 就在这时,大卫·里希特看到艾斯、诺欧,他朝他们挥了挥手,“格林小公爵,艾斯,这里!” 艾斯、诺欧穿过人群,与佐治亚骑士团训练营的剑士走到一起。他们静静地等待在一边,米莱大学者正在与一位老妇谈话,有一个穿着布衣、草鞋,伛偻着身子的老妇站在米莱大学者身前。 老妇颤颤巍巍地在米莱大学者面前弯下了腰,“这个世间最伟大的智者,尊敬的米莱大学者,我有一个问题想问您。” 米莱大学者的笑容和蔼,“老人家,站起来,慢慢说。” 老妇站了起来,她的皮肤黝黑,生活在她的脸上留下了道道风霜的痕迹,她的眼神浑浊,看不到丝毫的光彩,完全是一个垂暮的老人。 老妇:“尊敬的大学者,我从小生活在尼斯港附近的一个小渔村。我的父亲是渔村的渔夫,在我很小的时候,他就葬身大海了。后来我嫁给了另一个渔夫,并且有了一个儿子,但我的儿子刚成年,我的丈夫又死在了海里。我一直在祈祷,我的儿子不要出事,但上个月海上出现了暴风雨,渔村里所有出海的渔夫都没有回来。今天,我的小孙子告诉我,他也要出海了。” 老妇的神情依旧木讷,但有泪水从她的眼眶中流出,流过她饱经风霜的脸颊,又滴落在酒馆的地上。 原本还稍显嘈杂的小酒馆瞬间就安静了下来,尼斯港虽然比帝国大多数地方的人们生活要好,但还是有许多穷苦人。他们继承了祖辈的事业,走祖辈曾经走过的路,就像是一个循环一样,周而复始。 就是佐治亚骑士团训练营的一些贵族,也不禁开始思考这个,他们现在在做什么?参加骑士团的考核,为了继承爵位。 继承爵位之后呢?迎娶其他贵族的女儿,生下继承人。 生下继承人之后呢?教导他武技,让他可以通过骑士团的考核,有继承爵位的资格。 那他们比尼斯港周围的渔村村民又多了什么,又少了什么? 米莱大学者:“老人家,您不想您的孙子出海吗?” 老妇:“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们这样活着,与等死有什么区别?若我小孙子的孩子出生了,他也要出海吗?他的母亲也要这样日日等待着吗?” 米莱大学者:“老人家,您的小孙子必须当渔夫吗?尼斯港的港口每天都在招搬运工,只要青年人勤劳,每月可以赚上20个银币,足够养活一家人。若是他想赚更多的银币,他还可以参加海上的佣兵团,熟知水性,了解大海的佣兵,大多佣兵团都是缺少的。” “成为渔夫,是您小孙子的选择,我们身为长者,只能建议与接受,无法阻拦。您能做的选择,就是在数十年前,不嫁给渔夫,嫁给农户,或者嫁给其它从事您觉得安全的职业的人。” 老妇静静地在酒馆伫立了会儿,转身离开了。 米莱大学者的神情依旧是平静无波的,但他的眼神里却暗藏着深深的怜悯,酒馆里静悄悄的,所有人都在思考米莱大学者的话。 米莱大学者:“下一个。” 排在老妇后面的,就是佐治亚骑士团训练营的人,杰罗尔德·霍斯利作为代表走上前去,他虽然是贵族出身,但不说在大学者面前,就是在普通学者面前,他的身份也不算尊贵。 杰罗尔德·霍斯利朝米莱大学者鞠躬,然后道:“尊敬的米莱大学者,听说您需要剑士的帮助,不知道我们帮不帮得上您的忙。” 米莱大学者的视线扫过杰罗尔德·霍斯利,还有佐治亚骑士团训练营的一群人,他说道:“是的,我是说过,但我需要的东西并不容易得到,甚至可能给你们带来生命危险。” 杰罗尔德·霍斯利:“我们不怕危险。” 米莱大学者望向南方,尼德兰海的方向,道:“我需要一种透骨海龙兽的魔晶。这种魔兽世代居住在尼德兰海,它们实力一般,生性胆小。” 杰罗尔德·霍斯利:“尊敬的米莱大学者,这就是您需要的帮助吗?” 米莱大学者:“是的。” 就在这时,艾斯突然插话,“米莱大学者,透骨海龙兽在大海里不算常见,也不算罕见,但它们有一种特性却是在海兽里也独一无二的。透骨海龙兽寿命悠久,并且在进阶中是没有瓶颈的。” 酒馆里传来一阵吸气声,很多人都从来没有听说过,魔兽晋级没有瓶颈,连米莱大学者都惊讶地看向艾斯,没有想到这些少年里还有人对透骨海龙兽有所了解。 艾斯继续道:“透骨海龙兽出生的时候,是一级魔兽,但我在书籍里看到过它的记载,在数百年前,尼斯港上出现过九级的透骨海龙兽。不知道米莱大学者需要的透骨海龙兽的魔晶是几级的?” 佐治亚骑士团训练营的不少剑士眼神里都透露出骇然,如果米莱大学者需要的是九级透骨海龙兽的魔晶,他们这点人,就是加上诺欧,都不够九级透骨海龙兽塞牙缝的。 米莱大学者:“透骨海龙兽的魔晶都蕴含了我需要的能量,只是数量多少而已。各个等级透骨海龙兽的魔晶我都需要。” 第146页 艾斯:“请问米莱大学者,我们取回透骨海龙兽的魔晶后,是可以拜托您一件力所能及的事是吗?” 米莱大学者:“是的。” 艾斯:“米莱大学者,我们需要银霜叶,请问什么等级的透骨海龙兽的魔晶可以换取一片银霜叶?” 米莱大学者想了想,道:“每位学者在得到大学者的封号后,都会获赠100片银霜叶。很巧,我的银霜叶都还没有用掉,都可以换给你们。这样,500枚一级透骨海龙兽的魔晶可以在我这里换取一片银霜叶,一枚二级透骨海龙兽的魔晶相当于10枚一级的,一枚三级透骨海龙兽的魔晶相当于100枚一级的,以此类推,你们觉得如何?” 艾斯看了眼诺欧,又与佐治亚骑士团训练营的其他人对视了一眼,虽然不少人眉头紧皱,觉得这个条件太难达成,但也没有人提出异议。 艾斯道:“感谢米莱大学者,我们接受您的条件。” 然后,艾斯就与佐治亚骑士团的其他人一起离开了酒馆。其他人纷纷与诺欧、艾斯告别,然后去尼斯港,找可以出海的船只。 诺欧也想往海边走,被艾斯拦住了,“等下。” 诺欧疑惑地看向艾斯,还有什么事吗? 艾斯站在米莱街道的中央,左右看了下,然后拉着诺欧走进一家店铺。这家店铺的橱窗里摆放着不少稀奇古怪的小东西,像是家杂货铺。 诺欧:“这是?” 艾斯:“不急,去找透骨海龙兽之前,最好做些准备工作。” 第67章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这时, 诺欧、艾斯已经走进店铺,他们两个人穿过琳琅满目的商品,走到柜台前,柜台后面坐着个伛偻着身子的老人, 他的背高高驮起, 头压得很低, 像是背负着什么, 不堪重负似的。 老者看到艾斯、诺欧走进店铺里, 无精打采道:“小孩们, 你们是卖东西, 还是买东西?卖东西, 可以把东西卖死, 这里可以给你们银霜贝壳,三色堇帝国的金币、芬格帝国的金币也有,也可以抵押着, 在时限结束前来换,以物换物也可以。买东西, 就直接说出你们想要的东西就可以了。” 艾斯:“我们是来买东西的。我看到店铺门口放了许多药剂,想问一种药剂这里有没有?” 老者眼皮子都没有抬一下, 他问道:“什么?” 艾斯:“玄阴药剂。” 老者:“要多少?” 艾斯大喜过望, 他虽听说米莱街道上许多不起眼的店铺, 也有许多外面难淘的东西,但没有想到这么容易就找到了玄阴药剂。 艾斯问道:“店里有多少?” 老者态度挺一般, 他看都没看艾斯就道:“你要多少, 我才能告诉你有多少?” 艾斯也不气, 他刚才这样问,也是因为玄阴药剂能用的地方不多, 他怕店铺只是备着一两支,那就有点麻烦了。艾斯从怀里取出一个袋子,里面装着满满的一袋银霜贝壳,至少有七八百个,他问道:“这能买多少玄阴药剂?” 老者:“四支。” 艾斯又从怀里拿出一袋银霜贝壳,道:“我要八支。” 老者拿过两个袋子,从里面数出50个银霜贝壳,退还给艾斯,然后拿着剩下的走进店铺后面,没过一会儿,他就取出八支玄阴药剂交给艾斯。 诺欧第一次见到玄阴药剂的时候,有些惊讶,玄阴药剂与大多数药剂不同,大多数药剂整支都是同一种颜色,玄阴药剂上半支是白色的,下半支却是蓝色的。 艾斯谢过老者,就与诺欧离开了杂货铺。 诺欧问道:“这个药剂有什么用?” 艾斯:“你知道透骨海龙兽为什么叫这个名字吗?” 诺欧摇摇头。 艾斯道:“透骨海龙兽全身是透明的,连骨头也是,透过它的身体甚至能看到它身后海水的颜色。这是透骨海龙兽的保护色,也是它保命的手段。你说,在茫茫大海里,我们要怎么找到这海兽?” 诺欧:“这……”然后诺欧很快反应过来,“玄阴药剂与这有什么关系?” 艾斯点点头,“没错,玄阴药剂就可以吸引透骨海龙兽。只要在大海里滴这么一滴。” 艾斯得意地笑了笑,“透骨海龙兽虽然进阶没有瓶颈,但他们积累魔力却不易,玄阴药剂可以帮助它们,低级的透骨海龙兽很难抵挡玄阴药剂的诱惑,至于高级的,也吸引不过来。” 诺欧从艾斯手上拿过四支玄阴药剂,道:“这倒不错。” 艾斯却突然面色郑重道:“不要进入深海,不要离陆地太远,不要一次性用太多玄阴药剂,万一引来七级以上的透骨海龙兽,到时又是在海里,你跑都跑不掉。” 诺欧却听出了艾斯话中的弦外之音,“我?不是我们吗?” 艾斯:“你忘了米莱大学者说的话吗?透骨海龙兽生性胆小,如果人多,是很难吸引它的,对于它们而言,两个人就很多了。我们两个在一起,反而事倍功半。” 诺欧:“可是,你跟我一起……” 诺欧的话语里不乏担忧。 艾斯:“放心,我不会出海太远的。”看诺欧还在挂念他,艾斯只得道:“不会有事的,有诺恩跟着我呢。” 诺欧的脸瞬间就变成了一个“囧”字,他四处望了望,也不知道艾斯把诺恩藏在了哪里。 艾斯食指伸出来,指了指天空。诺欧抬头,尼斯港的天空一片云彩都没有,它像是一块纯粹的蓝宝石,笼罩在尼斯港,也笼罩在尼德兰海之上。 第147页 艾斯:“我也是没办法,总不能把诺恩留在家里,安吉莉卡可看不住它。放心,诺恩的警惕心很好,不会被人发现的。” 诺欧简直被艾斯的不靠谱震惊了,“尼斯港可不比不莱梅城,这里强者如云,要是诺恩被发现了……” 艾斯:“我根本没让诺恩进城,等到海上,它再跟我汇合。” 其实,诺恩是跟着艾斯,只不过是在亡界的永夜城。 不管怎样,想到有诺恩跟着艾斯,诺欧总是放心了一点,他先在尼斯港找了艘小船,进入了尼德兰海。不久之后,艾斯会乘坐另外一艘小船,进入尼德兰海。 他们约好,谁先得到足够的透骨海龙兽的魔晶,就先回米莱街道。 然而,艾斯目送诺欧离开尼斯港,他没有像诺欧那样,乘坐渔夫的小船离开。 艾斯往城里走了一段路,找到一间距离港口最近的酒馆,里面零乱地摆放着几张小桌子,有八、九个水手模样的人坐在那里,他们喝着麦酒,大声谈着遇上过的海难,还有尼斯港的女人。 在这中间,有个四十多岁的男子,他梳着大背头,刮着精致的胡子,脖子上是一个红色的领结,身上穿着花俏的白色条纹衬衣,脚上踩的却是铁头鞋,总之,一身装扮不伦不类的。 中年男子正笑吟吟地听水手们吹牛,突然,他注意到他身边出现了个少年。 这少年是一个不知怎么形容的人物。 少年的身材介于少年与成年人之间,他身高比海上的佣兵也不差了,但他的身材还稍显瘦弱。他身上穿着修身的黑色长衣长裤,外面罩着一件同色的披风,在领口处用银环扣住,见多识广的大副一眼就能看出,这身样式简单的服饰做工极其精细。 而最让人见之忘俗的是少年的容貌,简直是非人的俊美。少年苍白的面容上有一双孔雀绿的眼睛,它的形状迷人,看着你的时候就像在看情人般温柔多情,疏离时又像传说中的美杜莎,让人觉得神秘又可怕。 大副心里当然不会有这样多的想法,他只是不爽地看着酒馆里风韵犹存的老板娘,当少年一走进酒馆,那老娘们就霞飞双颊,连原本在擦拭的酒杯掉到了桌子上都不知。 艾斯望向正用挑剔的目光看向他的大副,他的目光温和,嘴角带笑,“先生你好,我有件事想询问你。” 这声“先生”可挠到了大副的痒处,平常,“先生”可只用来称呼贵族和绅士,何曾用来称呼过他这样穷苦出身的人。 而且,大副现在可在酒馆里,这间酒馆的老板娘原本是他好友的妻子,他那好友在十年前的一场海难中过世了,老板娘为他守了十年。虽然在海上,大副已经混出了个人样,只要不是看上有钱人家的小姐,什么样的妙龄女郎他都是可以娶的,但他还是心仪这间酒馆的老板娘。 愿意守着死人的女人,对活人也不会差的。 大副一时觉得自己又有身份了许多,对艾斯也不觉得那么不顺眼了。大副看着艾斯,学着那些贵族老爷的模样,矜持地抬了抬头,“怎么?” 与诺欧分开后,艾斯身上像有什么阀门被打开了,他身上的气场惊人,那是曾经掌控过千军万马,掌控过无数人生死的气场。艾斯微微地笑着,虽然他现在拜托人事,但他的模样却让大副和他的水手们觉得,艾斯才是掌控他们命运的人。 艾斯:“我在尼斯港听说,你们的船今天下午就要出海。” 大副:“是的。船长不在,我带手下的水手去远海捕鱼。” 艾斯:“可以携我一程吗?听说尼斯港出海往南有一片五彩礁石,我想去那儿。” 大副:“你想去那儿做什么?五彩礁石群已经在远海了,那周围连大点、能称得上岛屿的礁石都没有,而且那里遍布暗礁,大船航行也不容易,就是有哪个没长脑子的平安把你送去,也不可能再回去接你的……” 大副的话还没说话,艾斯就丢了一小袋金币到小方桌上。 大副的话突然像被卡住了。 艾斯淡淡道:“这是报酬。把我送到五彩礁石群就是你的了。到时候,我自己会想办法离开,不需要你来接。” 大副盯着方桌上的金币,想着刚才艾斯掷出钱袋时他听到的声音,估算着里面有多少钱。大副不再犹豫,咬牙直接道:“成交!” 艾斯转身离开酒馆,“那么下午尼斯港口见。” 艾斯没有把金币带走,因为他相信,还没有活着的人敢贪他的钱。 …… 艾斯靠坐在大船甲板的栏杆上,海风轻轻地吹过,他的头发随风飘荡着。有路过甲板的水手羡慕地看向艾斯,艾斯却只当不知道,他静静地感受着这片天地。 艾斯闭上眼睛,他能“看”到这天地间都是由蓝色的水元素与青色的风元素组成的,只有在极深的海底才隐藏着少许红色的火元素和褐色的土元素。艾斯作为水元素之体,无疑是最享受现在的环境的。 不过,艾斯想到亡界,他觉得,他更幸运的是学习了亡灵魔法。 他能更真切地感受两个位面之间的相同与不同,光明属性与暗黑属性的魔法元素的相容与不容,他在魔法的道路上,比丹尼尔,也比他自己想象的走得更远更快。 大船在海上航行了一日,第二日下午的时候,船上的大副来找艾斯,告诉他,“马上要到五彩礁石群了。五彩礁石群外面的礁石比较小,但中间有两块比较大的礁石,有红色标记的地方,有埋清水和食物,够两个人一个月的量了。不过这是给遇到海难的人准备的,如果您需要的话,可以从船上带些食物下去。” 第148页 艾斯点点头,道:“不用把我送到中间,只要有个落脚的地方放我下去就行了。” 大副心里松了口气,虽然他原本也只打算放小船下去,让艾斯去礁石群的中间,但艾斯不需要他送,肯定更好。 大副又关心道:“可是您怎么回来?平常我们航行船只的时候,都会避开这一块,就怕触礁。在这里待上个把月的,可能都碰不上过路的船只。” 艾斯:“我自然有办法。” 艾斯一副不愿多说的样子,大副自然不会勉强,只是到了五彩礁石群边上,放了绳子送艾斯下去了。 艾斯等大船离开,他身如轻燕,快速地跃过礁石,找到大副所说的,五彩礁石群最大的两块礁石。这两块礁石是临近的,普通人跳得远些,也能跨过去的距离。 艾斯找了处地方坐下,他没有在近海随意找个地方引透骨海龙兽上钩,因为那样太要耐心了,艾斯最缺的就是耐心这东西,而且难保不会有人被他的动作吸引过来。 艾斯心思转动,海澜法杖瞬间就出现在他的手上。 不同于多年前,如今艾斯身量长成,海澜法杖只比艾斯的肩膀高一些,看起来终于不像小孩偷拿大人的东西,而艾斯是海澜法杖的主人了。 不过艾斯可不这么想,当初他为了从黑袍人手上逃走,可把自己献祭给了海澜法杖。艾斯望着海澜法杖上镶嵌的海洋之心,上面已经看不到裂痕了。按照道理,艾斯的寿命也只有数年了。不过嘛,艾斯的嘴角微勾,如果海澜法杖有神志,那它一定做了笔失败的买卖。 艾斯从怀里取出四支玄阴药剂,他没有像他对诺欧说的那样,从里面滴一滴进大海,艾斯的手指如刀刃,直接切开玄阴药剂的瓶子,四瓶药剂同时掉落到大海里。 玄阴药剂迅速地化到大海里,下面蓝色的药剂比海水重,它迅速地向大海深处沉去,也有一些随着海浪被吹到很远的地方,上面白色的药剂比海水轻,它们就浮在五彩礁石边上。 五彩礁石原本就以五彩闻名,它有青、白、赤、黄、黑五色,只是现在裸露在海平面之上的只有赤、黄、黑三色,白色的玄阴药剂像是朵朵雪花,漂浮在五彩礁石群边上,很是美丽。 艾斯没有等多久,只有一刻钟,海水下就出现淡淡的阴影,不是艾斯肉眼看到的,而是水元素告诉他的。 透骨海龙兽没有发现艾斯,艾斯此时与海澜法杖融为一体,除非超过艾斯两级,并且擅长勘破隐藏的人,没有人能发现他。 已经出现三头六级的透骨海龙兽,四级及以下的透骨海龙兽不可数,艾斯没有着急,他又等了一会儿,从大海深处又来了两头六级的透骨海龙兽,想来这附近的透骨海龙兽已经都集中到了五彩礁石群边上。 而这时,时间又过去了不少,之前的三头透骨海龙兽已经等不及了,它们可不希望有其它同类跟它们分享玄阴药剂。虽然透骨海龙兽天性胆小谨慎,它们对蓦然出现在海上的玄阴药剂感到不安,但因为没有感受到人类与其它海兽的气息,几头透骨海龙兽还是没有抵挡住提升实力的诱惑。 第一头透骨海龙兽的头露出了海面,它刚好背对着艾斯,它什么也没有发现。透骨海龙兽大口吞食了不少玄阴药剂,然后,这头透骨海龙兽叫发出了“啊——啊——啊——”的叫声。 透骨海龙兽的叫声是很清脆的,就像小女孩尖着嗓子喊一样,让人心生怜惜。但事实上,透骨海龙兽的样子,完全让人怜惜不起来。透骨海龙兽的体型十分大,四级的就有22英尺长,六级的身长已经超过65英尺了,它们想要吞下艾斯,只要把嘴巴张开再合上就可以了。 听到第一头透骨海龙兽的叫声,还在海底的两头透骨海龙兽也浮出了海面,就连远处的另两头透骨海龙兽也加快了速度。 然后,艾斯第一次正面见到透骨海龙兽。透骨海龙兽的头顶有一个尖尖的角,这是它身上唯一不是透明的地方,与龙角也有些相像,大概也是因此,它的名字里有个“龙”字。透骨海龙兽的体形似鱼,前肢呈鳍状,尾末顺着它的尾巴是对称的尾鳍,可以让它保持身体平稳,游泳时加速。 总之,透骨海龙兽是线条流畅,非常漂亮的海兽。 然而,那头艾斯看到的透骨海龙兽也看到了艾斯,瞬间,它就发出了非常尖锐的叫声,“啊——啊——啊——”,不同于之前那头透骨海龙兽叫声的喜悦,这头透骨海龙兽的叫声又急又促,分明是惊恐到了极点。 艾斯都还没有动作,那头背对着他的透骨海龙兽就像海底沉去,刚刚赶到五色礁石群的两头透骨海龙兽甚至连露头看一眼的勇气都没有,就试图逃之夭夭。 艾斯:囧。 之前,艾斯在书上看到,透骨海龙兽是海洋里最胆小的魔兽之一,因为它们具有欺骗性的外表,在它们幼年,它们除非被大的海兽误食,不然只要它们老老实实的,都能活很久。也因此,长成的透骨海龙兽大多不是战斗力高强的,而是足够谨慎的。 艾斯之前还觉得书上夸大其词了,可现在…… 艾斯看着一个个根本不知道他实力如何,只觉得自己跑得不够快的透骨海龙兽,真觉书本诚不欺我。 不过,已经晚了。 艾斯面容沉静,他举起海澜法杖,海澜法杖上的海洋之心比艾斯面对的这片大海都要耀眼,它上面闪烁着深蓝色的光。 第149页 艾斯嘴唇动得飞快,他默默吟唱咒语,部分海水的颜色变成更深的、接近黑色的蓝色,一条条深蓝色的水柱出现在大海里,这些水柱又飞快地连接起来,变成了一个牢笼,把几头六级透骨海龙兽囚禁在了里面。就是不少小透骨海龙兽也顺道被囚禁了起来,还有些透骨海龙兽逃了出去,不过因为低级透骨海龙兽数量太多,艾斯也没管。 这是艾斯不久前学会的六级魔法“水之囚牢”。 没有错,在诺欧突破六级剑士的时候,艾斯也成为了六级魔法师,但这件事,只有亡界的阿诺德将军、安吉拉知道,哦,还有凯撒商会的卡尔凯撒,因为艾斯想要在他们的合作中,获得更高的分成比例,所以他不得不把他修炼的进度告诉卡尔凯撒。 也就是这时候,艾斯对卡尔凯撒的老谋深算感到钦佩。 水之囚牢把透骨海龙兽关起来并不是结局,几头六级的透骨海龙兽也明白它们跑不掉了,它们疯狂地用身体撞击水之囚牢,它们甚至长大嘴巴,想要用牙齿啃咬水之囚牢。 这个过程持续的时间很长,直到夜幕降临,艾斯脚下的礁石已经被海水覆盖,海水已经蔓延到艾斯的小腿,艾斯才感觉到透骨海龙兽撞击的力度变弱。 艾斯的脸色有些苍白,在这期间,他的魔力有两次见底,还是靠阿诺德将军之前给他的回复药剂,艾斯才不至于招架不住。 艾斯感觉到一头透骨海龙兽没有再撞击水之囚牢了,它之前撞击得最狠,它的身上已经出现了浅红色的血痕,它大约是想休息一会儿。 艾斯目光一凝,就是现在。 艾斯再一次举起海澜法杖,这次他吟唱咒语的时间更长,他的眼神也更冷酷。 只见原本囚禁那头透骨海龙兽的水之囚牢的栏杆,它们慢慢地缩紧,最后交叉起来,直接绞死了那头透骨海龙兽。透骨海龙兽身体的90%都是由水组成的,它死了以后,它的血只染红了这片海域,而它的角和魔晶则向海底沉去。 这是艾斯学习的水系魔法里杀伤力最大的“水之束缚”。 而这些咒语都是艾斯从骷髅王的图书馆里得到的,都是极其珍贵的。有资格放入骷髅王的图书馆的魔法札记,基本出自魔导士,而魔导士吟唱的咒语,哪怕与一级魔法师是同样的水球术,他们只要改动咒语的几个古魔法语的顺序,就可以让水球术的威力更大。 对于高级的咒语,魔导士会删减魔法语。魔法师更快地吟唱咒语,就可以避免在咒语吟唱完前一刻死在刺客的手上。 海水里升起一个小小的喷泉,托着死去的透骨海龙兽的角和魔晶,送到艾斯面前。艾斯把它们装进了口袋里。 就在第一头透骨海龙兽死后,其它透骨海龙兽撞击得更厉害了。但它们已经撞击一天了,体力早已到了极限,艾斯则因为少维持一个水之囚牢,有更多的精力可以回复魔法。 就这样,此消彼长,越来越多的鲜红血液漂浮到了大海上。 艾斯的手上则多出五枚六级透骨海龙兽的魔晶和角,至于其它小透骨海龙兽的不计其数,艾斯直接放进他的空间护腕里了。 这场战斗持续了一天一夜,远处的大海里,沉睡的太阳又要再次破海而出。 艾斯简直是拄着海澜法杖,把它当作拐杖站在五彩礁石上的。此时,艾斯也松了一口气,他伸了一个懒腰,正想把海澜法杖收回体内。 艾斯就感觉到,海澜法杖传来了不一样的波动。 艾斯不知道这波动意味着什么,因为他从未遇到过。但艾斯的直觉告诉他,这绝对不是一件好事。艾斯恍惚地想到,他第一次握住海澜法杖,面对黑袍人的时候,海澜法杖也有类似的波动。但后者像是静电,前者更像是一道闪电,那道闪电直接劈了下来,两者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须臾,艾斯睁大了眼睛,他“看”到五彩礁石群往南的方向,出现了许多的水元素,就是比他手上海澜法杖带来的水元素都要多。 这些水元素就像大海里出现了一座山一样,让艾斯想忽视都忽视不了。 莫不是要来海啸了?这是艾斯的第一个念头。 然后,艾斯就看到它的面前出现了一头巨大的海兽,它的身躯真的就像山一样巨大,但它的线条是艾斯从未见过的流畅与美丽,在这黎明前最黑暗的一刻,大海向艾斯露出了它狰狞的獠牙,让艾斯为他低估大海的危险付出了代价。 那头海兽头顶是一个尖尖的角,是蓝色、白色相交的好看的纹路。 艾斯认出来了,这是透骨海龙兽。 但这与艾斯刚刚杀死的透骨海龙兽不同,艾斯眼前的这一头透骨海龙兽强大得像是与其它透骨海龙兽不是一个物种。 艾斯根本不能想象它有多么强大。 九级,亦或是十级? 艾斯的第一反应就是破开空间,回到亡界。艾斯现在是六级魔法师,不需要白骨法杖的辅助,他就能打开亡界的大门,但是,艾斯像是被锁定了,透骨海龙兽浅金色的、比艾斯人还要大的眼睛平静地盯着艾斯。 在透骨海龙兽眼睛的注视下,艾斯一动也不能动。 然后,艾斯就看到透骨海龙兽张开了嘴巴,它的嘴巴是那么大,简直遮蔽了天空,它把艾斯和整片五彩礁石群全部吞入了腹中。